“赤脚的男孩明明”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汇算鉴证报告与审计报告的区别,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汇算鉴证报告与审计报告的区别,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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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汇算鉴证报告与审计报告的区别
汇算鉴证报告与审计报告的区别
一、两种报告出具目的不同。
汇算清缴是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清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鉴证报告是对企业根据税法要求调整账务这一过程的反映。对企业报表的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此可见,汇算清缴鉴证是为了配合企业汇算清缴申报如实纳税,而审计是站在财务角度发表意见。
二、法律依据不同。
注册税务师从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代理依据的是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规定,确保国家税收足额征收。而注册会计师受托从事会计报表审计依据的是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从独立审计角度,对企业确认、计量、记录,分配归集其经济业务活动所产生的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一贯性进行报告。
三、承办两种业务的是两种不同的中介主体。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注册税务师可承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承办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业务。因此,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有不同的分工,有独立的“业务地盘”,不能交叉,有各自的准入制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介主体只能是税务师事务所,而企业会计报表审计的中介主体只能是会计师事务所。
四、出具两种报告的要求不同。
汇算清缴要依据税法有关规定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往来、投资、税金、损失、减免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核,所有涉税事宜不得遗漏,最终确定出应纳税所得额及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或亏损额)。而审计报告则要求独立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时,一般应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其实际操作是依据会计法规及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结合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判断、评价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从而出具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
五、出具报告不实承担责任不同。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执业行业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执照,省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应当将处罚结果向国家税务总局注税管理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告。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失误责任与会计报表审计责任,除在处罚依据、罚款倍数、执行处罚部门不同外,会计报表审计失误还可能被没收非法所得并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与企业报表审计有不同点,主要表现为所处的角度不同,责任不同,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鉴证报告依据有关国家税收政策出具,有为国家税收利益把关的积极意义,而审计报告主要为投资者以及其他权益各方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分析。
篇2:审计报告和汇算清缴的区别
审计报告和汇算清缴的区别
审计报告和汇算清缴的区别在哪里?审计费和汇算清缴费都可以入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益。
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等。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指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就被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书面文件。
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8种情况,汇算清缴要提交审计报告
根据苏国税发〔2006〕88号,各地税务机关就下列事项应要求纳税人附报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1、A级纳税信誉等级的申报;
2、需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的财产损失项目税前扣除;
3、总机构管理费的税前扣除;
4、总机构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
5、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的差异调整;
6、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清算土地增值税的申报;
7、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请;
8、较大规模企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年度申报。
关于本条第8款“较大规模企业”的规模由各地根据征管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赶紧对号入座,看看你是否要报送审计报告吧!办税群还有哪些财税问题是你不知道的?
1、购买一套增值税税控操作系统多少钱?
答:根据发改价格〔2012〕2155号规定:“严格核定税控盘系列产品价格,根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升级换代状况和生产成本费用情况,暂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USB金税盘零售价格为每个490元,报税盘为每个230元;……”
根据发改价格〔2009〕1607号规定:“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中准价格由每户每年450元降低为37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情况,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价格,报我委备案。
上述规定自7月1日起执行。”
根据发改价格〔2012〕2155号规定:“严格核定技术服务费标准。
从事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的有关技术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时,对使用税控盘系列产品的纳税户,按每户每年每套330元收取技术维护费;
对使用两套及以上税控盘系列产品的纳税人,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费。”
2、广告公司,制作费发票开满50万升一般纳税人还是500万升一般纳税人?
答:开满50万升级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3、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缴纳税款,现有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能否申请退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代开增值税专票不予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7号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综上所述,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销售额不超过3万(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以退税。
4、装饰公司有三级资质证书,现在资质证书要取消了,以后还能去税务开建筑业发票吗?
答:代开建安发票时不需要资质证书的材料,企业提供了建筑装饰业务即可以代开建筑安装发票。
5、新成立公司第一次申报印花税是去大厅交吗?
答:资金到账要缴纳,新办企业申报印花税实收资本要去大厅申报。
根据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万分之五缴纳。
篇3:审计报告和汇算清缴报告的区别在哪里
什么样的企业一定要做这些报告?分别要交什么资料呢?
计报告就包括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您的意思是会计报表审核(年审)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税审)吗?
1.年审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的,税审是有税务师事务
首出据报告的.
2.外资企业\一个责任有限公司每年都是必须要做年审的.税审外资内资都可以做的.
3.税审是审企业所得税.年审是会计报表审计.
做审计需要准备下面那些资料:
年审所需资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
3. 公司章程
4. 政府批文(包括港澳台企业批准证书、工商局核准登记通知书)
5. 企业代码证
6. 验资报告
7. 上年审计报告
8. 审计业务约定书
9. 被审单位管理当局说明书(盖章)
10. 20XX年12月31日各银行对帐单
11. 20XX年12月31日现金盘点表(盖章)
12. 20XX年12月31日存货盘点表(盖章)
13. 20XX年12月31日往来询证函(盖章)
14. 本年度会计报表
15. 固定资产清单及折旧明细表
16. 往来明细表“三费”(制造、管理、财务费)的`明细表
17. 纳税申报表及全年税务缴款通知书
18. 两免“三减半”税务批文
外汇审计尚需提供(复印件)
1. 三资企业出口收汇核销表
2. 外汇登记证
3. 上年外汇年审报告
4. 外币银行对帐单
(一)查账征收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附表; 2.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执行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还需报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上述1~3项资料的电子数据(对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金融、保险、证券企业专用财务报表的纳税人,不需报送专用财务报表的电子数据); 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查账)报告; 6.《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审批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提供), 7.其他有关资料。
(二)核定征收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主表及附表;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查账)报告; 3.《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审批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提供), 4.其他有关资料。
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资料
审计所需资料
1、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XX年12月31日存货盘点表和现金盘点表
4、20XX年12月完税单复印件(在1月缴交)
5、20XX年12月31日银行对账单复印件(余额与银行存款账载不一致的,需出具余额调节表)
6、20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及20XX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上年度未有的无需准备)
7、税务机关或其他部门出具的减免税批准书复印件
8、20XX年1-12月凭证,账册,1-12月的报表,四个季度所得税申报表
9、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明细表
10、一般纳税人的企业需提供一至十二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
篇4:审计报告和汇算清缴报告的区别在哪里
主要区别:
第一,报告名称不同,一个叫审计报告,一个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第二、使用对象不同,前者可以广泛用于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政府机构部门、银行贷款、新投资人、董事会、股东社会公众等等,后者主要用于税务机关或审计机关。
第三、报告内容不同,前者可以但并不限于包括所得税清缴事项,后者局限于所得税清缴事项,所以后者又可以称为专项审计报告。
第四、审计依据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审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标准,后者主要依据税务法规文件,不主要依从会计法规。
二者差异可以举例说明如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对于有时候一些不符合税法扣除标准的一些费用必须给踢出来,一些不能入账的票据都要查出来。
看看企业是不是正常的纳税,如果有些地方不正常、不对,就需要补交税款。
但是审计报告依据不同,未必会用相同标准剔除。
篇5:验资报告与审计报告的区别
验资报告与审计报告的区别
审计报告
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基本要素:①标题。②收件人。③引言段。④范围段。⑤意见段。⑥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⑦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⑧报告日期。
验资报告
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篇6:审计报告与验资报告的区别及格式
审计报告与验资报告的区别及格式
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
验资报告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
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基本要素:①标题;②收件人;③引言段;④范围段;⑤意见段;⑥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⑦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⑧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编写格式
标题: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而在财务审计方面可以写标题为“独立财务审计报告”。
收件人: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指审计人员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审计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如果在股东年度大会上选聘的审计师,审计报告就必须提交给他们。
引言段:一般包括下面内容1、指出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张财务报表的名称,比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提及财务报表附注。3、指明财务报表的日期和涵盖的期间。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应当说明,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报告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应当说明三点,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3、注册会计师相信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意见段:审计人员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应当以“我们认为”作为意见段的开头,以表明本段的内容为审计人员提出的审计意见,并表示对该意见承担责任。主要说明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和现金流量。
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审计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
报告日期:所有阅读审计报告的人员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因素。该报告日期不得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审计报告日期提醒报表使用者,审计人员考虑了在此日期之前发生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影响。
篇7: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区别
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区别
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区别【1】
验资报告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
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具有法定证明效力。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基本要素:①标题。
②收件人。
③引言段。
④范围段。
⑤意见段。
⑥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
⑦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⑧报告日期。
验资报告【2】
验资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验单位的股东(投资者、合伙人、主管部门等)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书面文件。
验资报告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范围段;
(四)意见段;
(五)说明段;
(六)附件;
(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九)报告日期。
验资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验资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验资业务的委托人。
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验资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等。
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应当说明已审验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
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仅对本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
验资报告的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说明对以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审验情况,并说明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
如果在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确认方面与被审验单位存在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清晰地反映有关事项及其差异和理由。
验资报告的附件应当包括已审验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等。
验资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验资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验资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的日期。
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
(一)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
(二)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验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
(三)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证明的。
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
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审计报告 【3】
审计报告是汪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一般包括标题、收件人、范围段、意见段,签章、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和报告日期等基本内容。
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出具四种基本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1)元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讨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后确认:被审计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会计报表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元重要遗漏;报表项目的分类和编制方法符合规定要求,因而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元保留地表示满意。
元保留意见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的反映是合法、公允和一贯的,能满足非特定多数利害关系人的共同需要。
(2)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反映有所保留的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反映就其整体而言是恰当的,但还存在着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而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因审讨范围受到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个别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3)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是指与无保留意见相反。
认为会计报表不能合法、公允、一贯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存在下述情况)。
时,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严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会计报表严重歪曲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而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
(4)无法(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说明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无法发表意见。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范围受到委托人、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的严重限制,不能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以致无法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发表审计意见时,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篇8:资产清查经济鉴证报告
(参考格式)
XX报字201X第 号
××单位:
我们接受 (单位)委托,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要求,对 (单位)的12月31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清查事项进行经济鉴证, (单位)对所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申请核实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 (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发表鉴证意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结合 (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核实实物、函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鉴证结果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成立于 年,单位性质 ,截至 20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 元,负债总额 元,净资产 元。 该单位法定代表人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为 号),执行《 会计制度》。
二、经济鉴证依据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
4.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5.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6.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三、经济鉴证具体情况
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申报的每一项(类)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逐一列明项目名称,申报金额,现实状况,取得证据情况、调整科目以及无法取得证据的原因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一)资产盘盈鉴证情况
金额:元
资产盘盈 项目名称 申报盘盈金额 现实状况 取得证据情况 无法取得证据的原因
证据性质 证据数量 证据编号
需要说明的情况:
1.取得证据详见附件2;
2.资产盘盈中取得证据的盘盈金额为 元,无法取得证据的盘盈金额为 元。
(二)资产损失鉴证情况
金额:元
资产损失项目名称 申报损失金额 现实状况 取得证据情况 无法取得证据的原 因
证据性质 证据数量 证据编号
需要说明的`情况:
1.取得证据详见附件3;
2.资产损失中取得证据的损失金额为 元,无法取得证据的损失金额为 元。
(三)资金挂账鉴证情况
金额:元
资金挂账项目名称 申报挂账金额 取得证据及建议调整科目情况 无法取得证 据的原因
证据性质 证据数量 证据编号 调整科目
需要说明的情况:
1.取得证据详见附件4;
2.资产挂账中取得证据的挂账金额为 元,无法取得证据的挂账金额为 元。
四、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附件: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申请核实表》
2.资产盘盈证据资料
3.资产损失证据资料
4.资金挂账证据资料
XX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中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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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减计鉴证报告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的鉴证报告我们接受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贵公司在***年度向农户小额贷款收取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进行鉴证审核。贵公司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明细表中的各项因素、数据和相关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财税[2010]4号《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10]185号通知的精神要求,实施了包括检查核实相关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1、利息收入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1)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贷款利息收入明细表进行了抽查部分向贷款户收取利息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检查贷款户姓名、起始贷款金额、收取的利息等项目是否与明细表相符。
(2)根据我们抽查中发现的退补利息审批表和贵公司提供的退补利息审核表中记录的应补收利息的金额与利息收入明细表进行核对,核减明细表中多计的利息收入。
(3)根据贵公司提供的**年利息收入明细表进行系统审核,(www.fwsir.Com)审核有无非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的情况,并核减利息收入。
2、鉴证结论
(一)经对贵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事项的审核,除(二)持保留意见事项外,我们确认农户小额贷款***年度利息收入为****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的利息收入为****元。
(二)持保留意见审核事项的说明:
由于贵公司的年度会计信息中未披露小额农贷的利息收入,我们无法核准其中报表与账薄记录(账表)的准确性,由此只能根据贵公司提供的申报数减去多计(退补)的及不属于小额贷款范围的利息收入。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申报之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此项业务的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无关。
***税务师事务所法人代表:
****年*月*日中国注册税务师:
篇10:度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及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成立日期:12月20日 经营期限:46 年;
(二)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岸出口加工区太平洋路9号 ; (三)法定代表人:李康信 ;
(四)注册资本:1200.00万美元,其中实收资本1200.00万美元 ; 出资者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美元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六)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运站(场)经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至:2013-09-24;道路运输许可证 有效期至:2013-09-24)。承办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报关及报检业务;仓储保管、装卸、分拣、贴标签、配送、拆箱入库、装箱;报关报检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代
理、一般经济信息服务、物流方案设计。
(七)营业执照号码:370200410000032
(八)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识别号:370296667884756。
二、审核事项说明: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审核表的鉴证说明:(A100000) 1、“主表”中“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等各项与相关附表核对相符,逻辑关系正确。
2、营业税金及附加54,005.61元,其中包括:
城市维护建设税 29,079.94元,教育费附加12,462.84元,地方教育费附加8,308.55元,水利建设基金4,154.28元; (二)收入审核表的`鉴证说明:(A101010) 1、收入的确认:
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收入的计量
2.1商品销售收入: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计量。 2.2劳务和建造合同收入:期末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计量;不能可靠估计的,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合同成本计量,不能得到补偿的不计收入。
2.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利息收入按让渡货币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会计差错调整 无
4、销售(营业)收入16,501,806.88 元,其中包括:
4.1主营业务收入为 16,501,806.88元,包括:提供劳务 16,501,806.88 元。
上述(1)和(2)的收入合计与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核对一致。
4.2营业外收入314,606.09元,其中包括: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312,923.19元,其他1,682.90元。
(三)成本支出审核表的鉴证说明:(A102010) 1、成本支出的确认
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成本支出的计量
2.1劳务和建造合同成本:期末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计量;不能可靠估计的,按已发生的合同成本计量。
2.2让渡资产使用权成本:按已发生数计量。 3、会计差错调整 无
4、销售(营业)成本9,504,879.55元,其中包括:
4.1主营业务成本为 9,504,879.55元,包括:提供劳务9,504,879.55元。
4.2营业外支出 2,339.73 元,其中包括:罚没支出2,339.73元。 (四)期间费用审核表的鉴证说明:(A104000) 经审核,期间费用构成如下:
1、销售费用3,980,342.84 元,明细见A104000。 2、管理费用 2,188,429.92 元,明细见A104000。 3、财务费用 424,137.79 元,明细见A104000。 (五)纳税调整项目审核表的鉴证说明:(A105000)
1、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审核表的鉴证说明:(所得税申报表A105080) 1.1本期固定资产折旧额共计1,706,949.62元,其中列入制造费用 元;销售费用 1,572,496.61元;管理费用134,155.66 元;主营业务成本297.35 元。
1.2本期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摊销额共计589,203.42 元,其中列入制造费用403,926.43元;管理费用185,276.99元。
篇11:度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及说明
青润德税鉴字[2015]第099号
青岛中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确保贵单位填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
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等行业规范要求,对贵单位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鉴证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对贵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实施了审核、验证、计算和职业推断等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经对贵单位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事项进行鉴证,我们认为,本报告后附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填报,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贵单位本纳税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部分数据摘录如下:
注:1、表内第1栏“利润总额”:事业单位填写“收支结余”,民间非营利组织填写“净资产变动额”。
2、具体纳税调整项目及说明详见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说明》。
本报告仅供贵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税务师无关。
注册税务师: 青岛中税网润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所长: 中国〃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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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说明 2.20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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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
篇12:浅谈环境信息的披露与鉴证
浅谈环境信息的披露与鉴证
一、环境信息及其披露环境信息涉及环境风险、环境影响、环境政策、环境目标、环境成本、环境负债和环境绩效等。这些信息可以通过年度报告(包括财务报表)、专门的环境绩效报告等各种披露方式提供给有关使用者。近年来,在不少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中,一些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已经对外提供环境报告,而且对外披露企业的数量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但各国目前的环境信息披露主要是自愿性的,环境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也是多彩纷呈,国家对此予以规范的很少,环境报告的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从环境报告的内容看,有的国家主要是围绕环境问题导致的财务影响进行披露,而有的国家则是针对环境绩效进行披露。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环境报告的`使用者也日益增加,主要包括股东或潜在的所有者、企业的管理者、企业的雇员、竞争者、债权人、保险商、财务顾问和分析家、媒体记者、供应商和顾客,以及当地社区、政府监管部门、环保机构等。
二、环境信息披露的鉴证
随着对环境报告需求的不断增加,也产生了对环境报告鉴证的需要,出现了一种新的专业服务--环境信息鉴证,也称之为“环境审计”。它是指对企业所披露的与环境有关的信息进行验证,也就是针对环境信息提供可信性保证服务。国外已有不少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此类业务。对环境信息的鉴证将成为注册会计师服务的一个新领域。
对信息进行验证必须要有适当的评价标准。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的《环境会计公告》为进行财务报表的环境审计提供了可依据的评价标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也于3月颁布了有关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考虑环境事项的实务公告,为注册会计师进行环境审计提供了实务性指导。该实务公告对环境审计的要求,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2)充分了解企业与环境问题相关的情况;(3)利用环境专家的工作。该实务公告还提供了两个很有用的附录:一是注册会计师在了解企业情况时需要提出的问题,包括了解企业环境控制程序方面的问题;二是注册会计师可实施的审计程序。
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及其他一些国际组织也已开始研究制定专门的环境报告鉴证准则和指南,但在此方面仍存在许多难题,如对于环境报告的信息应如何进行披露等还缺乏适当的评价标准,都尚需理论界和实务界作进一步的探索和努力。
三、环境信息披露与鉴证在我国的运用
从环境会计实务方面看,我国政府、企业和会计实务界对环境会计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会计准则或相关规定,在企业会计制度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中也很少涉及环境问题。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只是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中有两处涉及环保问题:一是在规定应说明的政策性风险时提到“环保政策的限制或变化等可能引致的风险”;二是在规定“募股资金运用”时,对属于直接投资于固定资产项目的,要求发行人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但是对于上市公司的年报却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具体披露要求。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定要求,企业在环境问题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 做法不一,存在很大差异,以致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另外,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中也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专门准则或具体规定。在环境会计理论方面,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于环境会计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深入、系统、全面的研究,特别是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
但从另一方面看,我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还是非常重视的。国家已经颁布了许多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国务院
[1] [2]
篇13:浅谈环境信息的披露与鉴证
浅谈环境信息的披露与鉴证
一、环境信息及其披露环境信息涉及环境风险、环境影响、环境政策、环境目标、环境成本、环境负债和环境绩效等。这些信息可以通过年度报告(包括财务报表)、专门的环境绩效报告等各种披露方式提供给有关使用者。近年来,在不少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中,一些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已经对外提供环境报告,而且对外披露企业的数量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但各国目前的环境信息披露主要是自愿性的,环境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也是多彩纷呈,国家对此予以规范的很少,环境报告的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从环境报告的内容看,有的国家主要是围绕环境问题导致的财务影响进行披露,而有的国家则是针对环境绩效进行披露。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环境报告的使用者也日益增加,主要包括股东或潜在的所有者、企业的管理者、企业的雇员、竞争者、债权人、保险商、财务顾问和分析家、媒体记者、供应商和顾客,以及当地社区、政府监管部门、环保机构等。
二、环境信息披露的鉴证
随着对环境报告需求的不断增加,也产生了对环境报告鉴证的需要,出现了一种新的专业服务--环境信息鉴证,也称之为“环境审计”。它是指对企业所披露的与环境有关的信息进行验证,也就是针对环境信息提供可信性保证服务。国外已有不少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此类业务。对环境信息的鉴证将成为注册会计师服务的一个新领域。
对信息进行验证必须要有适当的评价标准。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的《环境会计公告》为进行财务报表的环境审计提供了可依据的评价标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也于193月颁布了有关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考虑环境事项的实务公告,为注册会计师进行环境审计提供了实务性指导。该实务公告对环境审计的要求,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2)充分了解企业与环境问题相关的情况;(3)利用环境专家的工作。该实务公告还提供了两个很有用的附录:一是注册会计师在了解企业情况时需要提出的问题,包括了解企业环境控制程序方面的问题;二是注册会计师可实施的审计程序。
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及其他一些国际组织也已开始研究制定专门的环境报告鉴证准则和指南,但在此方面仍存在许多难题,如对于环境报告的信息应如何进行披露等还缺乏适当的评价标准,都尚需理论界和实务界作进一步的探索和努力。
三、环境信息披露与鉴证在我国的.运用
从环境会计实务方面看,我国政府、企业和会计实务界对环境会计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会计准则或相关规定,在企业会计制度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中也很少涉及环境问题。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只是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中有两处涉及环保问题:一是在规定应说明的政策性风险时提到“环保政策的限制或变化等可能引致的风险”;二是在规定“募股资金运用”时,对属于直接投资于固定资产项目的,要求发行人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但是对于上市公司的年报却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具体披露要求。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定要求,企业在环境问题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 做法不一,存在很大差异,以致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另外,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中也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专门准则或具体规定。在环境会计理论方面,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于环境会计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深入、系统、全面的研究,特别是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
但从另一方面看,我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还是非常重视的。国家已经颁布了许多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国务院领导一再强调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和中华民族的复兴。近年来,企业在环保方面也作出了很多的努力。许多企业为参与国际竞争,到国外投资或出口产品,都积极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国际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0的认证,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总的来看,企业对环境成本与负债进行核算并加以披露已经是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面对环境问题的挑战,我们会计界自然不能熟视无睹,应尽快行动起来。
四、对我国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与鉴证的思考
1.加强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探索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从我国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及我国环境会计的现状考虑,加强环境会计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企业客观地存在大量的环境活动并相应地存在环境管理,会计对此进行反映并参与控制就是必要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方面环保意识的增强,企业外部有关方面也需要了解企业环境绩效信息和与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因此,会计界有责任加入到环境保护运动中去,我国的对外开放以及加入WTO,也需要我们创建环境会计。由于环境会计涉及到其他一些学科和领域,建议有关部门成立一个由会计、审计、经济、环境、资源、企业管理、法律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机构,从我国实际出发,对与环境会计有关的理论与实务进行研究,开发和推广环境会计和报告方面的技术和方法。
2.开展环境会计方面的宣传、培训和学术交流。可通过各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介绍国内外有关情况。还应该在有关高校及国家会计学院增设环境会计方面的课程。
3.研究制定有关的准则、指南或法规,对企业的环境会计与报告进行科学的指引和监管。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国家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可通过制定有关法规明确企业环境会计和报告方面的责任和要求,并通过指导、检查注册会计师的环境审计,促使企业贯彻实施。
4.加强环境审计问题的研究。在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今天,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环境问题,需要得到技术方面的指导。因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环境审计方面的研究,为将来指导注册会计师从事环境审计业务作准备。此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还应加强与国际同行及国际组织的专业交流,不断追踪国外的最新会计、审计发展动态,在专业标准方面开展一些前瞻性研究和国际比较研究,以便开拓思路,探讨我国审计技术的发展方向,日臻完善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
篇14:请示与报告区别
请示与报告是公务活动中使用频率极高的两种公文,是公文写作的重点。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请示与报告常常张冠李戴,该用请示时用报告,要用报告时用请示,造成混淆串用。在日常工作中,凡有事需请求上级帮助解决,说“向上级打个报告”的现象也比比皆是。笔者在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积累了一些区分请示与报告的经验,主要区别如下:
一、概念定义不同
根据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从请示与报告的概念定义可以看出,请示是下级在遇到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时请求上级给予指点,说明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或下级为了搞好工作,打算进行某些活动和事项,而决定权又不在本单位,特拿出意见,报请上级给予批复;报告则多是下级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陈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表册资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级的询问。
二、行文区别
请示与报告虽同为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却存在很大区别。
(一)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重在呈请,行文宗旨是希望得到上级机关的支持或批复;报告是陈述性公文,重在呈报,行文宗旨是下情上达,使上级机关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二)行文作用不同
请示作为请求性公文,要求上级必须做出批复,体现了请示主旨的求答性与执行性的统一,这是请示所独有的;而报告只是陈述性公文,主要叙述事实,起备案作用,不需上级做出答复(呈转性报告除外)。
(三)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绝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则比较灵活,尽量事前行文,但视情况需要也可事后报告或在事情进行过程中随时报告。
(四)主送机关不同
请示必须坚持主送一个机关(受双得领导的机关可同时抄送另一个领导机关),因为多头请示易造成意见不一或互相推诿,从而延误时间,贻误工作。而报告一般应坚持一个主送机关,但根据需要可同时报送两个或多个主送机关。
(五)行文内容不同
请示必须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文字简洁,内容单一,主题明确,以免使原来分属不同机关部门负责的若干事情混到一起,以便于上级批答处理;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的专题性报告,也可以视情况将若干有关联的事情综合在一起陈述,形成综合性报告。还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请示之中可以包含原本属于报告的内容,作为背景或缘由而使请示事项获得一种充足支持;但在报告中则不可以包含任何属于请示的内容,以免领导忽视对所请示问题的处理,从而影响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同
请示行文简单,开头写明请示理由,接着提出请示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对已决定拟办的事项则应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最后用谦恭恰当的期复性语句作结。报告的正文,特别是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的报告,一般涉及面广,篇幅长,写法多采用总述与分述相结合。正文开头部分进行总述,概括说明诸如有关工作的背景、总评价等,然后在主体部分分述,将报告的内容分条列项一一加以具体说明。
(七)结束语不同
请示与报告都要在结尾处提出希望和要求,但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急需得到解决的问题,行文用语应恳切谦恭,一般用“当否,请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可否,请指示”等固定结语,且结语应单独成段;而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反映情况,无需批准,无固定用语,常用的有“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等结语,但绝不能使用类似“请批示、批准”等结语。
三、归档处理不同
作为收文机关,请示应该归于“批办类”,供有关领导及时批阅、审查,给予回答;报告则应归于“传阅类”,相对于请示来说,有关领导可以先办紧要事,后看报告一类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为发文机关,请示类文件归档时应尽量将上级机关的批复一并归档处理;报告类则无这种要求。
请示与报告不分,容易给上级机关正常的公文处理带来不变,还容易使上级机关错批、漏批文件,严重影响公文质量。我们应弄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正确行文,提高公文质量。
★ 报告和请示的区别
★ 请示和报告的区别
★ 计划生育证
★ 租证协议书
★ 租赁证申请书范文
★ 下岗证申请书范文
★ 生育证申请书范文
汇算鉴证报告与审计报告的区别(集锦14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