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睡觉打我”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科目三扣分细则,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科目三扣分细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科目三扣分细则
20最新科目三扣分细则
上车准备
➀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➁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➂ 起步前,不系好安全带,不合格。
起步
➀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➁ 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➂ 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➃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➄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➅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➆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➇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⑨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10分;
⑩ 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10分。
直线行驶
➀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➁ 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➂ 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➃ 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➄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变更车道
➀ 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➁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➂ 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通过路口
➀ 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➁ 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➂ 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➃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➄ 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➅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通过人行横道
➀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➁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➂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会车
➀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➁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➂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超 车
➀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➁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➂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➃ 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➄ 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➅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靠边停车
➀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➁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➂ 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➃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10分;
➄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
➅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➆ 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➇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10分;
⑨ 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10分。
调 头
➀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调头时机,不合格;
➁ 调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③ 调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夜间灯光模拟
➀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➁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➂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➃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➄ 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➅ 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➆ 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➇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篇2:科目三靠边停车扣分原则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即30公分,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其实泊车也分上坡停车、下坡停车和平路停车。凡是停车都要施行以下几个步骤:
1、打右转向灯;
2、踩刹车降速;
3、向右打方向盘,尽有可能使车接近路缘,在这以后回方向盘;
4、踩分离器,踩刹车;
5、拉手动刹车,挂空挡,松分离器,松刹车,掉转向灯。
篇3:科目三靠边停车扣分原则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3、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4、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6、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扣10分。
7、停车前,开转向灯的时间少于3秒即转向的,扣10分。
8、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的,扣10分。
9、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拉杆的,扣10分。
10、拉紧驻车制动器拉杆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11、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篇4:科目三靠边停车扣分原则
扣100分的不当操作:
1、停车前,没有看后视镜,来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2、听到靠边停车指令后,未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
3、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
4、停车后,没有通过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就直接开门下车
5、下车后没有关闭车门
被扣10分的不当操作
1、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人行横道大于30公分
2、停车后,没拉手刹
3、未拉手刹先松开离合
扣5分:
下车前没将发动机熄火
篇5: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2016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是哪些?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如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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