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公司这样的规定合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公司这样的规定合法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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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只要在每年公司春节放假之前入职满一年的人员,均可享受有薪年假;不满一年的人员按年假天数与上班时间进行折算,享受国家规定的春节假期,超过的时间按事假扣除。请问这合法吗?
[公司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篇2: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软件外包公司(上海微创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为新财年损失了一些项目,多出了一些闲置人员,暂时不能进项目,所以于今天(8月4号)向我们提出让我们离职,工资放到8月13号,不过跟我们说的时候是美其名曰“发放带薪假期,便于我们在家找工作。”我们不同意,要求公司赔偿1个月的工资(我们在公司工作即将满1年)公司说不会走赔偿这条路,如果不同意这个协商,以后就要对我们实行待岗制度和监管,派HR每天看着我们,不允许访问外网,不允许随便请事假(说这样我们就不能随便出去面试),还会每天给我们分配不可能做完的工作,并鸡蛋挑骨头来评定我们的performance不好,并说等将来的公司打电话进行任职前调查时也不会给我们说好话,可惜我当时没把这些谈话录下来,没留下证据。想请大家帮忙看看,公司这些要求合法吗,能不能申请仲裁呢?我们要求公司给1个月的薪水过分吗。。。
[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篇3:酒店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
如题,请问酒店内规定,员工每月带薪休假3天,无全勤奖,并且辞职必须得从递交辞职信那天满3到四个月才批准违法
[酒店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
篇4:公司这样加班及调休补班的规定是否合法?
今天公司出了这么一个规定:
公司受金融风暴影响形式严峻,公司对加班及调休补班作如下规定补充说明:
一.适用对象:公司所有月薪及日薪工人。
二.加班、调休补班规定:
1.放假、调休补班在当月进行。
2.当月正常出勤天数及作息时间按工厂日历执行。
3.当月正常出勤天数有放假时,正常出勤天数时间必须用加班时间进行调休补班,直到将放假工时补完后方可计加班工时;当月有放假没有加班工时补的情况下,先用年假补调,工资全额发放;在没有加班工时及年假补调时,按放假处理支付标准工资的80%;全勤奖不受影响,表现奖、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例如:出勤天数:20天 调班2天=22天(工厂日历为:22天)
放假天数:2天,即16H(当月要用平时及周未补调)
平时加班工时:50H-16H(补2天调班)=34H,(用平时工时调休放假2天,即:50-2×8=34)
3.1调休补班原则上先用平时工时,再用周未工时补调。法定节假日不作调休补班。
4.正常班放假及调休补班时间安排,由各部门在当月按生产计划自行调整安排并联络其它相关联部门。
5.各部门在月底统计核算工卡时按第二项的1-3条款实施。
6.员工因个人原因请假不用补班,按《请假管理规定》实施。
7.除了以上条款规定外,其它的按《加班管理规定》实施。
按照以上的规定:因为我们大部分工资都来自表现奖和津贴,标准工资都很低,比如:
正常上班工资:标准工资(1000) 津贴(1700) 表现奖(100) 全勤奖(200)=3000
可是按照公司新出的规定,放一个月假所得的工资就只有:
{标准工资(1000) 津贴(0) 表现奖(0) 全勤奖(200)}*80%=960
如果真象以上的方法可以说是变向的要我们辞职。
在此我想问一下各位知道的朋友,公司给出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如果不合法,我们又能够去做什么相应的措施?
补充一下我们都和公司签了2~4年不等的合同,合同里规定了一个月上22天,每天8小时。
如果有满意的答复我还可以再加分。
谢谢了!!!
[公司这样加班及调休补班的规定是否合法?]
篇5:“顶撞上司要解雇”?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顶撞上司要解雇”,这看似奇怪的规定,成为一家公司的规章,近日,被单位解雇的某医学技术公司员工董先生将原单位告上西城区法院,要求确认依此规定作出的解雇不合法,并赔偿其补偿金。
董先生于1月到该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协议。9月25日,董先生因工作问题与实验室负责人发生争吵。第二天,公司解雇了董先生,并告知解除劳动协议,依据的是“对上级顶撞或不尊重的,视情节轻重、性质及造成后果不同,给予警告、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董先生不服,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但被驳回,
于是,董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则辩称,董先生的行为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根据奖惩制度解雇了他,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对此还没有作出判决,也没有确认此规定是否合理合法。
有关专家指出,类似这种规定不能说合理,也不能说违法,因为我国的劳动法规对此类公司内部的奖惩制度没有禁止性规定,是否合理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领导有权安排员工工作,如果上级违反规定,指挥员工从事危险作业、违章作业等,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员工有权拒绝,上级不应当据此解雇员工。
来源:中国劳动争议网
篇6: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我们公司与劳动者签订3.5年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但是在合同文本最后一项“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里写明:“甲方在乙方3个月试用期结束时,对乙方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如果一方未能通过试用期考评,甲方可以延长一方的试用期至6个月,或者与乙方接触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篇7:离婚协议的合法规定
离婚协议的合法规定
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便享有婚姻自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离婚协议条款应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是无效的。因此,离婚协议中以财产条件限制一方婚姻自由的条款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篇8:合法的公司承包合同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包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间占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车间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共同遵守,经协商签定本合同,商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自愿承包,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生产,保质、保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事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一切规章制度按甲方制度实行。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
1、厂房、设备和配套设施。
2、水、电。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并负责厂房和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保养,费用自理。
四、在甲方验厂检查等需要乙方配合的活动时,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的安排。
五、乙方不得改变厂房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用途,确因生产需要改变的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改造,但费用自理。
六、承包期满,厂房和设备设施必须保持原状,损失或遗失的按交接时的实际价值由乙方全额赔。(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
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每周设备保养维护和安全生产检查。
八、乙方应依据甲方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加强员工管理。另乙方工人工伤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承担员工一切劳动保护所需的费用。(劳动合同详见附件2)
十、乙方根据生产情况可自行招聘或辞退员工,招、辞员工应在甲方备案、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招聘员工必须做好入厂登记及相关知识的培训,但不得聘用甲方其它部门或车间的员工、以及被甲方辞退或处理的人员。招聘大龄员工必须经甲方批准。辞退员工必须依照甲方《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及《过错(过失)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执行,避免劳务纠纷
十一、员工必须遵守厂规,遵守法律,节约水电,团结友爱,互相关心的良好风尚,精通工艺、工序,做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为厂为社会贡献力量。
十二、如有乙方员工有违法厂规、法律的,甲方可立即开除出厂,违反法律送行政部门处理。
十三、在厂正常生产中,甲方与乙方如果产生纠纷、违法行为,双方协调解决,如解决不了交由行政部门解决。
十四、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得的生产排期,按时交货,绝不擅自挑单,如有误期不交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五、在生产过程中,甲、乙双方有不一致的观点或考虑不周的,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不健全的地方可参观有效的劳动合同法参考解决。
十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公司年假竟然不发工资?这样做合法么?
今天公司发工资 竟然只发了半个月的,年假那几天竟然没有算工资,去人事问了一下,说是上面定的。太奇葩了。去年年底的总结大会上公司领导还信誓旦旦的说公司开始合法正规化,双休,加班有加班费,等等,而今天,我真的彻底失望了。对他的合法正规看不到前景。
[公司年假竟然不发工资?这样做合法么?]
篇10:这样的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合法?
7、乙方(指劳动者)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为5000元。因乙方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条款是否不合法,还是部分合法?
浙江省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劳动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用人单位为录用劳动者直接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上述5000元违约金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这样的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合法?]
★ 公司值班管理规定
★ 公司制度管理规定
★ 合法借款合同
★ 合法的民间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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