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时间:2022-12-20 04:56:15 作者:我老婆是公务员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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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3、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事务所经济鉴证证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暂付款)时,索取各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各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各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查重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1)单方挂账产生的内部证据,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形成单方挂账的详细原因;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发布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十一、审计费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20xx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1、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益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1、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财款和不良投资损失;

3、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行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2、在单位难以取得相关损失及资金挂帐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时,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单位单位提供相关损失的内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4、根据收集的上述材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单位相关损失的发生事实和可能进行鉴证;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1、对于单位的相关损失应按照类别逐项出具鉴证意见;

2、鉴证意见应当内容真实、表述客观、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在单位损失经济鉴证工作中,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查阅单位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勘察业务现场和设施,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与核实;对单位故意不提供或提供需加会计资料和相关损失证据的,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有权对相关损失不予鉴证或者不发表鉴证意见。

篇2: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纪要

为认真贯彻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的统一部署,按照《20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应县财政局于2016年5月12日上午党校一楼举办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业务培训会。

培训会就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盘点要求、固定资产配置和处置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应县财政局还邀请了朔城区会计函校老师对资产清查信息系统的操作流程进行了现场演示讲解,并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表编制进行了技术指导。

通过培训,参会人员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将会对全县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进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篇3: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纪要

为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健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6月6日下午,月塘镇财政所组织召开了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算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各相关站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启动,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清查核算工作不重不漏,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凡有意瞒报、虚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清查核算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篇4: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纪要

6月21日,灌南县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占超,县财政局局长徐开明出席本次会议。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和财务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截至底,从资产年度报表上看,该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已达到38.9亿元,管好、用好这部分规模庞大资产的首要前提是“家底要清”。上一次全国性的资产清查工作是在开展的,距今已近十年。这十年间,该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项改革快速推进,全县资产规模持续增长,资产的种类也日益繁多、结构更是日趋复杂,对全面加强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李占超指出,开展资产清查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举措,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决算管理相结合的重要前提,是深入推进厉行节约的必然要求。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迅速建立资产清查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长效措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同时,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本次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还详细解读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等作了部署。

篇5: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纪要

6月3日,江苏省水利厅在南京召开厅系统资产清查工作视频会,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厅系统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江苏省省水利厅副厅长陶长生参加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单位狠抓基础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厅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资产处置程序日趋规范,管理手段不断创新,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底,厅系统资产全部纳入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单位人员情况、资产配置情况、资产对内对外使用情况、绩效管理情况、资产处置情况、产权交易情况等各类信息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资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其他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对全面系统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此次清查工作,会议要求要做到“三个落实”:一是组织和措施要落实。厅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层层分解责任;要结合本单位资产的规模、特点等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建立和完善资产清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要选派思想素质高、熟悉财政、审计、资产管理、电脑操作的人员参加,善于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二是工作要求要落实。要抓住本次清查工作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确保“家底”查清查实,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三是责任和纪律要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各类资料,对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要严肃纪律,防止“走过场”和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资产清查工作的严肃性。

会议强调,要不断提升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实现长效管理。要着眼于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达到资产配置合理,资产使用高效,资产处置规范,绩效评价科学。

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动态管理。各单位要以此次资产清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资产条形码管理和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完善基础数据,及时维护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为推进资产管理与预决算管理紧密结合、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数据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实现精细管理。各单位要从预算编制入手,严把资产入口关,实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要落实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盘活存量资产的基础上,严控新增资产数量,防止国有资产闲置和财政资金浪费。要及时做好新增资产入账工作,确保资产信息完整准确。要严格政府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程序,控制采购风险。要规范资产处置,严格执行资产报废年限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确需报废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报批。要如实反映国有资产收益管理,防止违纪问题发生。

四是突出基建项目资产,实现高效管理。建设单位应参照同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工程实际需要,配置建设期自用固定资产。要加强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使用、移交、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与运行管理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对工期较长、单项工程较多的项目,可先行办理实物资产移交,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依据《江苏省水利建设项目资产移交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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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南财资〔20xx〕2号)精神和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xx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国土资综〔20xx〕41号)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好我局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和下属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及单位负责人为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我局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的协调和指导等有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其中:

(一)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提交局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视情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金损失挂账的单位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

(四)经过清查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帐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13〕52号)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五)各部门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认定工作。

四、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时间点。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1.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直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和业务指导。

(二)实施阶段(20xx年4-6月)

1.4月底前各单位完成资产自查工作。

2.5月31日前各单位将清查结果上报局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根据需要安排专项审计或复核的单位,清查结果要附上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3.6月10日前局将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对口联系业务科室,由市财政局对口联系业务科室审核后报市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xx年7-10月)

总结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篇7: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家财政部、河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国有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1.澄清家底。对学校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2.规范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刘纯献 曹 奎

副 组 长:冯跃志 许圣道 程印学 蒋志民 蒋剑锋(常务) 陈中亚 杨保银 陈向炜 李中华

成 员:丁在周 丁益潮 刁心侠 于献平王 伟

王明泉 王济东 王增文 方瑞华 卢 旭

石 涛 史本林 付道华 冉祥华 冉献东

孙 刚 朱 伟 刘凤婷 刘继英 闫永锋

庄桂森 肖 丰 李 辉 李可亭 李兆强

李贯良 杜觉修 陈文章 陈建敏 陈树平

张 健 张兴华 张庆政 张鸿韬 张新根

余俊强 周运增 周鲲鹏 赵文献 赵传江

赵国栋 胡继领 姚润田 徐茂田 徐树山

高建立 郭文佳 郭进福 梁会敏 崔玉亭

龚丽娅 黄灿全 韩桂玲 雷新超 曾 凯

薛明志 (以姓氏笔画为序)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刁心侠

办公室副主任:窦保忱 方瑞华 李 林 赵世锋 王 泳

张银堂 张 舟 贾 永 史振立 李淑萍

办公室成员:丁建萍 王习领 朱永合 刘四海 刘云玲

刘国永 刘恒刚 陈文宇 唐 翔 曹玉民

詹 霞 霍 特 (以姓氏笔画为序)

各院(部)和校直各单位要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

四、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以20xx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是应列入及已列入学校管理的资产。道路、管网、树木等不在此次清查范围。

五、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

(一)准备阶段。考察兄弟院校、购买管理软件、制定实施方案。

(二)动员阶段。20cc年5月2日--5月5日,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布置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三)自查阶段。20cc年5月6日--5月25日,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各部门、各单位从校园网下载清查表格,按照要求清查本部门、单位资产并如实填写各种表格。在清查工作中,要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各学院(部)公费购置的图书,由学院(部)统计后报图书馆统一汇总。各部门将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国有资产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核查阶段。20cc年5月26日--6月30日。

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根据学校财务处报账发票和总务处及实验室建设与实验设备管理处登记的单据对各部门上报的统计结果进行逐一清查核对。

(五)整改总结阶段:20cc年9月--10月。

汇总各种数据并输入计算机,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在全校处级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篇8: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省、市局和地方政府对×××局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投

入。我局现有固定资产××××元,其中土地原值××××元,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元,电子设备原值×××××元,交通工具原值××××元,专用设备原值 ××××元,其它财产原值××××元。面对着上千的财产,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将无法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也无法适应地税事业的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上,我局主要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清理,摸清“家底”。

固定资产清理明晰了产权,完善了制度,规范了手续。做到了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详见《×××局固定资产清查表》)

二、建章建制,规范管理。

根据《×××地方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渭南市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制订了符合我局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完善制度,以制度来规范管理。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基本要求,纠正思想认识偏差,重视以下几

方面的管理工作:

1.严格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计财股建立分门别类金额总账,记录固定资产情况;办公室建立分类明细和固定资产登记卡,并同时建立使用部门物品使用登记卡,标明财产编号,使用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本部门的物品领用情况。

2.对基建、工程改造项目中的全套固定资产要核算。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计财股、办公室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竣工决算中详列项目清单,标明数量和金额,按验收手续办理固定资产入库。

3.加强固定资产领用与报废的处理。固定资产在领用时应填写领料单,并在登记卡上签名,标明该设备已由其保管使用。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经逐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核销。

4、严格对固定资产调拨的处理。固定资产发生调拨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由使用单位填写调拨申请单及调拨设备清单,经双方分局领导签章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详见《×××地方税务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办公室,计财股、后勤服务中心同时参与对分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各司其职,互相牵制。计财股在搞好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的基础上协助办公室搞好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如购

入或工程改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固定资产,应办理入库,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对调出的固定资产应办理移交手续;对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参加鉴定、清理;对保管、使用、维护不当所造成的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认真处理。在清查固定资产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核实,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帐卡相符。后勤服务中心则负责对固定资产购入或工程改造的监督审计,并对固定资产责任人的离任交接进行监督。

四、运用系统,改进系统。

目前我们采用的是通用财产管理系统管理固定资产,该系统有原则性强、功能齐全、操作简捷、通用性强,安全性强、标准化强、技术先进等特点,但该系统运用于银行和医院的财产管理,税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在规定和使用上都与其有差异,一些分类不适合税务系统的财产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一级科目分类太少,如土地、房屋、建筑物分类不包含园林绿化等二级分类,我们只能进行一级科目合并和新增二级分类等;

2、没有三级分类,象园林绿化工程等只能做总帐,分帐只能做附表,不能直接做卡片。

3、卡片中的折旧年限不正确,比如说汽车的使用年限是,而卡片最长都只有8年。

4、一级分类和二级分类有的不适合税务系统的管理需要,需要进行调整,如房屋及建筑物卡片帐改成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卡片帐、机械器具卡片帐改为专用设备卡片帐等。

5、固定资产卡片录入时科目不够,如办公楼土建部分含桩基工程,土石方爆破等十项,分类太细,系统只含一、二级分类,无三级分类,我们对这一类的固定资产采取整合成一张卡片,同时将第三级分类录入到该卡片的成套设备清单的方法予以解决。系统的运用,能够简单,明了、直观的了解、管理固定资产,可随时、随机的了解单位的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去向和现状,解决了手工管理的复杂、无序、盲目等问题。

五、资产清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局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主要遇到的以下问题:一是机构变革过频,由于涉及清点部门点多面广。目前我局下设15个基层税务所,局机关设12个股室,各个部门的资产清点繁琐,给我局的固定资产盘点造成极大的不便。二是对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不规范,受制于我局财务人员不足和认识水平,没有登记相应的固定资产账,在以前一些年度对部分固定资产手续费的入账问题处理不当,定性不妥,给财务管理带来了极大不便甚至是损失。三是在固定资产分类中,受制于财务系统凭证处理系统分类过于简单的局限性,不能在和固定资产卡片系统中设置的类别一一对应,存在许多固定

资产取得年限不清晰,车辆牌照和使用存放部门不做登记的问题,给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四、下一步改进的措施

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三是加强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资产管理。以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四是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更好的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控。

×××地方税务局

篇9: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二、资产清查结果

三、重要事项说明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五、备查材料

东莞市×××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根据《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东财〔2007〕47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东财〔2007〕28号)文的要求,我们对本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现将有关资产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成立于 年月,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 ,法定代表人是 ,法定地址为东莞市 ,人员编制人,在编干部职工人,实有人员(含临工)人。单位主要职能为。

(二)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个,分别为 。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个,分别为 。

(四)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间安排:3月 日至 月 日;(3)进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电子卡并进行核对,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4)导入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

(5)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有关数据;(6)工作总结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方向制度。

4、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XX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本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资产清查报表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差额元,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具体情况为:。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损失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元;具体损失原因分别为 。

(二)资产盘盈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盘盈元,占资产账面值的.%。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盘盈元、固定资产盘盈元、无形资产盘盈元、其他资产盘盈等元;具体盘盈原因及入账、计价情况分别为 。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情况的说明;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元,申报处理的损失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其中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对外投资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元。

篇10:资产清查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金政(2016)109号)和《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金政办(2016)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迅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组织,明确任务和职责,设立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时间,逐单位清理登记,采取边清点、边丈量、核实的方法同步进行。截止9月20日,清理登记工作告一段落。

2、登记的主要内容。通过清查我镇国有资产包括以下三大类:①土地房屋类。土地780246平方米,建筑面积18743平方米,资产总值83651304元。②交通运输类。别克轿车一部,价值200000元。③一般设备类,价值1035078元,闲置资产价值4147970元。

3、组织领导,分工负责,此次清查工作,王本安副镇长亲自带队成立5人工作小组,采取看现场、听反映,访群众的方式摸清资产的产权取得和使用方向、现保管人员、存放地点,达到了底子清、登记准、效果实,不留死角,为今后的国有资产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公开公示,此次国有资产清查结束后,我镇即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向区签订承诺书,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签字以示负责。严格按照区纪委《关于严明金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清查工作纪律的通知》(金纪(2016)18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5、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通过此次清查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把好购置和处置关,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特别在处置资产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投标、拍卖等方式,确保资产处置公开透明,处置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总之通过此次资产清查,使我们的认识更加明确,管理更加规范,措施更加得力,效果更加明显。

篇11:资产清查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国资委)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 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关于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财务实行报账制,隶属于金寨县人民政府。2016年末行政在职26人事业在职12人,退休15人,享受遗属补助10人,各项财务工作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清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按照财政部文件精神及县财政局统一安排部署,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此次资产清查为乡政府2016年12月31日前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类固定资产,交通运输类固定资产,一般设备类固定资产等。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乡政府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抽调财务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同时制定了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清查的时间、范围、方法、步骤、工作纪律等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2、认真开展资产清查。首先单位开展自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乡政府对本单位所有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首先清查账卡是否相符,然后对所有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盘点,核对数量、保管人、使用人、存放地点,有无损毁、报废、遗失、出租、出借等情况,同时及时记录资产变更信息,认真填写国有资产清理登记表等相关清查资料。其次对本单位资产清查进行“回头看”。自查完成后,乡政府将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抽查工作结束后,乡政府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6月31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委)。

3、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为使此次清查结果更加规范和完善,根据县财政局(国资委)统一安排部署,财政分局聘请了 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计。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这次资产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乡政府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状况,全面摸清了财政分局固定资产基本情况,为下一步资产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资产清查,完善了本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了乡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此次资产清查共清理固定资产469件,原值总计4475821.50元。无形资产53400元,其中办公用房9处,4560平方米,原值2150700元,占有用地9890平方米,原值53400元,一般设备453件,原值2325121.5元。其他应收款21笔,金额5110372.27元;其他应付款25笔,金额7387474.32元。

2、通过资产清查,一般设备类固定资产盘盈324件,原值1406995元。

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一般设备类固定资产盘亏 件,原值 元。

四、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产生原因以及改进措施

通过资产清查主要存在一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与国有资产卡片管理衔接的不是十分规范,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和卡片管理不及时。

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纪要

市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实施细则

学校资产清查方案

资产运营方案怎么写

专项审计活动策划方案

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资产报告范文

精选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审计毕业论文

审计年度工作计划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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