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时间:2023-01-18 04:03:37 作者:阿拉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阿拉”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

3.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我校硕士招生的`所有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参阅《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我校对网上报名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复试及接收程序

1.复试:我校各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接收程序:凡通过我校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若接收的推免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生的优惠政策

1.入学后第一学年即可获得12000元学业奖学金;

2.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20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

4.对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方面的奖学金;

5.另外学校还设立多项优秀奖学金;

6.对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荐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交通补助。

篇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办法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办法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天职师大”)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4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教育学、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4个学科为天津市重点学科)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职业技术教育领域设5个方向)5个同等学历硕士学位专业、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项目博士后工作站。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本科、研究生层次的职教师资和应用技术人才,构建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人才培养体系。热烈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天职师大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

3.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向天职师大提出申请。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除教育管理领域外所有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参阅《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对网上报名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四、复试及接收程序

1.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天职师大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接收程序:凡通过复试,被接收的推免生,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若接收的推免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举报电话:022-88181503(纪检监察)

五、录取为推荐免试生的优惠政策

1.入学后第一学年即可获得12000元学业奖学金(100%全覆盖);

2.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20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100%全覆盖);

4.对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方面的奖学金;

5.另外学校还设立多项优秀奖学金;

6.对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荐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交通补助。

篇3:辽宁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热诚欢迎国内各大学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凡具备申请条件者10月8日前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并将有关材料直接交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领导。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须获得其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应在本科专业全体学生排名20%以内。(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5、英语一般应过大学英语6级(426分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6、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7、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录取资格。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9、跨一级学科门类申请的考生需参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下载,请双面打印)2份;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master.lnnu.edu.cn/upload_files/article/51/5_1410760274_4673767.doc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注:(1)申请材料请直接交或邮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院长。

(2)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

三、审批程序

(一)初审

1、各学院(中心)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由主管院长、学科带头人、招生导师等组成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0月10日前对符合条件者名单报研招办并组织面试。研招办10月10日16点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初审合格推免生来我校参加复试。

2、各学院(中心)在10月15日前将面试合格的'申请人的材料和面试成绩一同交学校研招办上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研招办对审核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拟录取,拟录取名单上的推免生须在名单公布后的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复审

申请人接到接收函仅表示通过了初审。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通过初审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

4.通过初审后,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

5.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未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7.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8.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9.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10.经学校审定,认为存在不适合入学的其它问题。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研招办。

篇4:贵州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贵州师范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中除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外,具体见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接收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3)在本科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接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在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我校志愿(推免生接收阶段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告知)进行)。

(二)复试考核

同意推荐到我校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申请推荐到外校的学生自主联系接收单位,按时参加接收单位组织的复试。

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我校具体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教授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方案。

1.复试时间:2010月13日

2.复试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由学院确定复试科目,并将复试材料存档备查。专业课试卷要兼顾各方向的内容,由学科专业小组集体出题,阅卷工作不少于两人承担。

(2)面试:面试工作力戒走过场,力戒随意性,必须科学设计面试题目,建立题库,由考生抽题回答。

具体要求:

①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为3-5人(含秘书);

②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3)根据需要,学院可对考生进行实践(实验)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践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①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10分、外语口语1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考生的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和推荐阶段的综合测评成绩按权重相加,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5.总成绩排名:各招生单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次排名(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并公示10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

6.接收推免生工作于于10月25日前全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

7.推荐到我校学生,须到校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交研究生院。

8.研究生院将我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核查后并公布。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可查看我校计财处网页。

(二)奖助学金

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确保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而专心学习、研究。具体的主要奖、助学金为:

1、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万元/年、硕士生2万元/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给我校的名额进行择优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0.9-1.3万元/年、硕士生为0.7-1.1万元/年(等级不同,资助的金额也不同,具体以获评的等级及学校规定的金额为准),获奖人数占同级在校生数的40%;

(3)“谢晓尧奖学金”每生1万元/年,每年择优评选10名。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博士生每年1万元/年、硕士每生0.6万元/年,资助范围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在调档函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除外)。

3、研究生“三助”

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可根据实际需要为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等岗位及相应的津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201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日程做好本学院推荐工作;

4.推免生须保证上交申请材料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资格。如学院不严格把关,弄虚作假,将取消学院推荐资格;

5.若学院没有符合推免要求的学生,或有符合推免要求的学生但无接收单位的,空缺名额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6.不按时参加复试或通过复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和确认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7.通过复试拟录取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签订协议书后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或参加当年考研;

8.接受的推免生名额占当年该专业招收全国

篇5:天津师范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天津师范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我校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为使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申请学术型学位(不含艺术门类专业)考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应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申请学术型艺术门类专业考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应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申请专业学位考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应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修读其他语种的考生应通过相同水平的外语等级考试;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专业:

我校接收推荐生具体专业请点击查看“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推荐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三、申请办法: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2015年推免生工作安排,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外校推荐生申请我校,复试时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英语等级证书;

2.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3.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院系,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三)接收工作安排:

1.本校推荐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应在9月30日前完成,接收外校推荐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在10月10日前完成。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学院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复试录取: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五、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相关要求,各学院要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日不少于十日)。

六、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1.入学报到后第一学年给予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资助以及国家级助学金(6000元/年);此外,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奖金20000元)。

2.对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985,211院校前25%者),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

3.对于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荐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给予300元交通补助。

七、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3.招生咨询电话:(022)23766157,传真:(022)23766158。

篇6:曲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曲阜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继续接收本年度获推荐免试资格的各类学校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相关办法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二)申请办法

1.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年推免工作安排,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推免生申请我校(本校推免生除外),复试时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外国语等级证书;

②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学院。

3. 所有推免生复试时需提交复试前1周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的体检表。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三)接收专业说明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50%,接收专业为我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专业不接收推免生)。

二、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需按统考考生的复试程序和《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复试科目进行复试,外校推荐我校的推免生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笔试,在此基础上,各学院确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方案,成立相关专家复试组。遴选过程应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录取。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推荐到我校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最高奖学金:按照我校的研究生奖学金条例,推免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人、直接享受研究生最高学业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推免生可优先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可优先申请学校设立的“三助”岗位;其他学年如果推免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突出也可申请我校高额奖学金。

2.凡推荐到我校的.理工类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行国家、学校和导师三方奖学金资助激励政策,除按照国家标准发放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和导师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对推免生进行资助。

四、工作时间安排

1.各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办法,制定本院切实可行的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方案,复试方案和专家复试组名单于9月25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即时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学校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相关要求,各学院要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4455327(研招办)、4455662(校纪委)

六、其他

1.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3.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73165

联系电话(传真):0537-4455327

电子邮件:yzb@mail.qfnu.edu.cn

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免试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

篇7: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工程机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上各项要求。

三、报名程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日期:20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试的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另外还要认真填写“通信地址”(通信地址要包括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与考生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报考我校的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试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成绩可通过网上查询或由我校研究生处负责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我们会及时将有关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复试

1、我校按照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复试名单

2、我校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工作一般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调剂报考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按教育部调剂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六、体检考生复试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以我校复试通知为准。

七、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被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篇8: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2010年,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校成为天津市地方高校中唯一一所部市共建高校。2015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类别有学术型和专业型。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上各项要求。

(三)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和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15年3月下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调剂、录取

报考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按教育部调剂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其他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八、

吉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第三军医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海关学院接收免试税务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春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山东农业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所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医科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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