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系列政策推动全民创业 高校毕业生创业奖元

时间:2023-02-02 04:11:02 作者:少放屁啦你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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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武汉系列政策推动全民创业 高校毕业生创业奖元

武汉系列政策推动全民创业 高校毕业生创业奖2000元

近日从“武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会议”上传出好消息,武汉市将设立“武汉市创业扶持资金”,从明年起,实施系列推动全民创业的优惠政策。

据悉,自起,武汉市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其中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科技创业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另外1000万元作为担保资金,为科技创业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融资担保。

明年起,当年及近两届武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人可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武汉地区创办注册科技型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投资规模20万元以上,且吸纳就业人员10人以上,并按规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获得企业创业奖励资金3-8万元。

各类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到科技孵化器创业,从注册年度开始,可按其实际场租费用的50%,获得每年最高2万元的补贴等。

篇2:武汉:推动全民创业 毕业生创业奖励

武汉:推动全民创业 毕业生创业奖励2000

从“武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会议”上传出好消息,武汉市将设立“武汉市创业扶持资金”,从明年起,实施系列推动全民创业的优惠政策。

据悉,自20起,武汉市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其中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科技创业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另外1000万元作为担保资金,为科技创业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融资担保。

明年起,当年及近两届武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人可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武汉地区创办注册科技型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投资规模20万元以上,且吸纳就业人员10人以上,并按规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获得企业创业奖励资金3-8万元。

各类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到科技孵化器创业,从注册年度开始,可按其实际场租费用的50%,获得每年最高2万元的补贴等。

篇3:杭州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

1.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对象及条件分别是什么?

答:创业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已在杭州市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生产经营项目为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发展类项目。具体为以下三类:

(1)本市[含所辖区、县(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毕业后两年内(以工商部门名称预登记为准,但不包括名称预登记六个月延期,下同) 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②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外地生源

在杭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

②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③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3)外地生源非在杭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毕业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毕业后两年内在市区注册公司制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⑤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方式分为哪几类?

答:资助方式分为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商业贷款贴息主要是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1万元;项目无偿资助主要是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分为2万元、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四个资助等级。

3.2005届、2006届高校毕业生于创办企业的,能否申请创业资助?

答:根据《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及其操作细则的规定,资助对象为本市[含所辖区、县(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外地生源在杭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外地生源非在杭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在市区注册公司制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才能提出申请。毕业后两年内是指20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算起的两年。因此2005届、2006届高校毕业生2007年创办企业的不能提出申请。

4.获得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后,创业资助资金是否需要偿还?

答: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都是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无偿资助,不要求偿还。但资助对象获得资助后要接受有关部门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5.除创业资助外,我市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在杭自主创业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两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此外,杭州市政府专门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鼓励国内外创投企业在杭州发展。大学生来杭注册设立并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将得到相关部门向创业投资企业的积极推荐。获得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创业企业,可获得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跟进投资。

6.有哪些渠道可以了解高校毕业生创业相关政策?

答:可登录杭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hzsrsj。gov。cn),进入创业就业专栏查询。申请受理咨询,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0571-85165796。

篇4:武汉创业政策介绍

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贴息贷款、对落户工作大学生提供购房折扣、给高级人才发放落户安家费、增加公租房提供生活补贴……武汉政府为留住大学生,出台了一大波福利政策,收好不要错过~

武汉最全创业政策解析

青桐计划带来的创业十条

8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实施了“青桐”计划,也是武汉极具开创意义的“创业十条”。1市政府每年奖励100名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先锋。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建立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苗圃;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建立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特区。3对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的创业企业,初次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的,第1年给予房租全额补贴,第2~4年连续3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4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市天使投资基金、创业种子资金,发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各区、孵化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与创业种子资金,专门用于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大学生初创企业。5设立2000万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16设立的100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重点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创业的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小额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为2年,并由财政全额贴息(包括基准利率上浮利息)。7对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对单个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风险补偿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承担60%、区级财政承担40%。11对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大学生初创科技企业,其3年内缴纳税收市、区留成部分,由财政扶持该企业专项用于研发投入。9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与辅导服务,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面向特定大学生创业群体的服务能力。10将符合条件的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大学生纳入武汉基本住房保障范围,由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规定集中组织申请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

光谷“创业十条”01

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新创企业经营范围由登记事项改为备案事项。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小微企业可按季度申报纳税。

02

经认定的创新型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单个孵化器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03

支持社会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照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04

支持高校院所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在“3551光谷人才计划”创业人才类企业或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业实习实训4个月以上的,按照企业支付大学生工资待遇的50%,给予企业每学生最高1000元/月的实践补贴,每学生年补贴总额不超过6000元,单个企业补贴人数不超过3人。

05

鼓励高校应用科技类科研人员及青年教师开展科技创业或到东湖示范区内企业进行有利于本职工作的兼职活动,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

06

支持高校设立市场导向、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7

对领军企业设立的内部创业基金,东湖示范区最高可按50%的比例进行参股,单个企业出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08

推动天使投资与创业孵化紧密结合,对孵化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的,东湖示范区最高可按50%的比例进行参股,单个孵化器出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09

实行科技创新券制度,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创新服务、购置研发设备、开展技术合作等给予支持。

10

设立创业风险援助资金,对在孵化器注册、创业活动持续1年以上、创业失败的在孵企业,其核心团队成员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未实现就业的,对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50%补贴,并按武汉市规定的同期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创业专项资金

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国家级开发区为主体,每个开发区负责建成3家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每个中心城区至少建成2家区级高校毕业生孵化基地,每个新城区至少建成1家区级高校毕业生孵化基地。

对贫困家庭(享受低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其中创业成功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获资助七类项目可申报

1、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 此项目需要申请人在影响、激励和带动周围大学生了解创业、转变观念、选择创业方面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技术或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已有营业收入。每年评选100名,奖金3万元。

2.“青桐计划”武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必须是大学生创业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是指大学生独自创办企业或参与创办企业,并且是该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管理者、主要技术骨干。其中,大学生是指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大专、本科、研究生),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该项目申请较容易,但已列入市级科技计划并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3.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 项目资助共分5个等级: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重点资助符合武汉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发展的项目。

4.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特点为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并且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指导;还根据大学生创业需求,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等后续服务。

5.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项目: 计划对200个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进行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在以后在省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均为市级以上)内注册的大学生初创科技企业,支持领域包括互联网、电子商务、软件、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与服务等领域内的创新创业项目,支持额度为单个项目5万元。

6.武汉市“黄鹤英才”科技计划项目:领办、创办企业或依托武汉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研究、创新成果转化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要求在国内外相关学科、行业领域有较高影响。申报成功者每人可获30万元一次性补助。

7、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自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起5年以内的大学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2人(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在武汉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的外地来汉创业人员),均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武汉市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在武汉依法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的外地来汉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对在武汉从事个体或合伙经营,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申请对象及条件

对在我市从事个体或合伙经营,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1)有与创业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的;

(2)已入驻各级孵化基地(孵化器)、创业园区,并获得园区提供担保文件的;

(3)有大、中型企业或连锁企业出具担保文件的;

(4)有动漫、软件设计等行业从业资格的,且申请贷款项目有市级相关部门批文的;

(5)在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且项目获得资助的;

(6)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创业项目获得省、市人社部门资金资助的。

2、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可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或在我局门户网站下载);

(2)《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武汉市居住证》(非武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创业项目计划书以及发明专利证书或各类创业大赛获奖证书、有关担保文件、项目获得资金资助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

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4、办理依据

《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4〕73号)、《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武汉营管部关于印发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94号)

查询网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whrsj.gov.cn)

5、办理流程图

(1)、申请人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市人才服务中心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担保机构推荐;

(3)、担保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会同经办银行进行实地核查,确定贷款额度;

(4)、经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查验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创业专项资金

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国家级开发区为主体,每个开发区负责建成3家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每个中心城区至少建成2家区级高校毕业生孵化基地,每个新城区至少建成1家区级高校毕业生孵化基地。

对贫困家庭(享受低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其中创业成功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经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为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日常职业介绍、举办招聘会或参加公益招聘活动,使劳动者在武汉地区用人单位成功就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实际就业人数,按季向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400元/人。

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800元

武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均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新增自主创业的,在我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含)后,可申请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

高校毕业生新城区就业可享生活补贴

优厚的生活环境留才。落户近乎“零门槛”:30岁以下全日制大专生、成教本科生可直接落户,本科生落户年龄上限放宽;精装修公租房将作为“青年人才”公寓,解决人才住房难题,另对未入住公寓的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建立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生活补贴制度,对到新城区企业和社区、农村基层单位就业的本科以上的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到中心城区小微企业工作的毕业生,也可享受生活补贴。

广阔就业前景留才。鼓励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将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武汉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面向所有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放开(此前只针对本科生),鼓励企业留用见习毕业生,给予补贴奖励。

低成本激励创业留才。为吸引更多大学毕业生在武汉创新创业,我市将通过成立 创业基金的方式,切实降低大学生的创业融资成本,入驻市级示范创业园区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维持3-6个月正常经营,可申请一定数额的创业贷款。

武汉多区亮措施争抢大学生留下来

“五年吸引100万大学生在汉创新创业”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昨日,部分中心城区负责人端出“菜单”,向大学生发出邀请。

江岸区

实施“汉口文创谷”计划,重点发展“文化+”产业,全力打造武汉文化功能核心区。今年将开展大学生班会进江岸主题活动,激发他们留在武汉造梦圆梦。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已吸引多家总部型企业入驻,未来这里将为大学生提供前沿资讯、高端双创平台,让大学生创业项目获得更多机会、更大机遇。

以谌家矶为主的汉口科技生态新城,着力建设高端高质高新的创新集聚区,形成汉口地区未来城市新地标。这一优质平台将助力大学生创业项目发展壮大。

依托岱家山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科院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国家级孵化器,6家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大力建设大学生创业街区园区,鼓励吸引更多大学生创业创新。着手研究民营经济相关政策措施,降低投资门槛,鼓励更多大学生走双创之路。着手谋划建设人才公寓,吸引大学生来此创业。

江汉区

以产业为抓手,将产业作为最大的人才工程。产业做强做大,人才才有施展空间,才能形成“磁石效应”,助力人才在江汉大展宏图。同时完善商业、文化、娱乐、教育、医疗等全方位配套资源。

发展民营经济助推创新创业。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是江汉的宝贵财富,江汉区将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优化政务环境,让有创业梦想的年轻人到江汉安心创业,撸起袖子干。

为青年人和毕业生搭建优质平台。在武汉中央商务区内高标准建设中国武汉人力资源产业园,在“江汉创谷”大力发展时尚创意产业和智能机器人产业,搭建超过30万平方米的孵化平台和众创空间,实施“黄鹤英才计划”和“城市合伙人”计划,不断创新和完善人才政策。

汉阳区

实施大学生创业“热土”计划。给予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团队1到5万元启动资金和最高1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总面积达50万平方米的创新创业园区(街区)、孵化器、加速器、“知音创客空间”和近400套人才公寓等。

实施大学生就业“乐土”计划。鼓励大学生来汉阳就业实习,提供大学生就业“一条龙”服务,实行“人才服务专员计划”,特别是对重点院校大学生签订先落户后就业的“人才储备协议”,继续叫响“来到汉阳就是知音”。

实施大学生发展“沃土”计划。出台政策鼓励区内企业,特别是九州通、金牛、屈臣氏等龙头企业更多吸纳就业,更多招收本市大学生,在薪资、保障等方面全力支持大学生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环境、成本等比较优势,用好“知音创客导师团”“知音创客商学院”“千人智库”等平台资源,努力拓展大学生个人成长和生活空间,提升大学生在汉阳创业就业的获得感、幸福感。

洪山区

打造学城联动的大学之城。积极向美国波士顿学习,以校带城,以城促校。目前,已通过多个项目,在多个点位打破大学与城市发展之间有形、无形的“围墙”,初步实现校区、社区、园区“三区联动”。

打造育才聚才的“青年之城”。实施“青桐”计划、“工匠”计划、“英才”计划、“城市合伙人”计划,让青年英才在洪山成家、立业、扎根。

打造万众创业的创新之城。实施创谷计划,建设创新平台,打造环高校创新经济带。

打造成筑梦圆梦的“梦想之城”。培育创新文化,鼓励创新,崇尚成功,宽容失败,让怀抱梦想的创业者在洪山成就出彩人生。

硚口区

硚口区建立了“武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汉口基地”,连续举办五届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大赛,全国超百万大学生群体参与其中,共引入148个项目,近200名大学生在硚口创办企业,区内几家孵化器近年也吸引了600名大学生创业。

要进一步细化强化扶持政策,同时根据大学生个人实际情况,搭建更优更实更人性的服务平台,做优做大创新创业载体,让大学生在硚口实现自己的梦想。

硚口区将在原出台的系列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区三大产业需求,加大创业资本的投入与引导,加大与企业、产业的对接力度,做好服务,搭好平台,建好载体,让大学生能充分利用硚口区资源,实现自己梦想,将硚口区建成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梦想之城。

武昌区

当好“设计员”,加快载体建设。着力推进以“中科武大·智谷”为代表的“创谷”建设,打造“产、城、人、文”四位一体的新型空间,培育一批具有武昌本土特色、体现行业特点的创业载体和国家级、省级创业载体品牌,带动大学生创业就业。

当好“指导员”,强化政策扶持。制定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自主创业减税等优惠政策,对国家级实验室、研发机构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一才一策”,打造人才回汉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条,建立市外、海外人才落户的绿色通道。

当好“服务员”,打造温馨家园。健全政府、高校、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定期赴北、上、深等发达地区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在武昌中心地段筹建1万平方米人才公寓,落实500套人才公租房,降低大学生生活成本,营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蔡甸

设立1000万元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争取扩大资金规模至1亿元。开展“知音创新人才”评选,对入选者进行奖励。在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打造2个以上众创空间,对首次入驻的大学生或其他创新创业团队,前2年给予全额房租补贴,第3—5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

新增200套公租房,为来蔡甸区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住房保障。支持企业自建人才公租房,在土地规划、税费减免、证照办理等方面给予支持。

黄陂

连续3年每月发生活补贴

对到黄陂企业工作的符合标准的大学生,连续3年每月发放1000——2000元的生活补贴,并给落户的高级人才专门发放安家费,补贴力度全市最高。

东湖高新区

大学生创业企业可享受每人200元住房补贴

东湖高新区设立50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用于对高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借款资助、房租补贴、贷款贴息、中介服务费用补贴、住房保障等支持(与孵化器专项资金合并使用)。

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能拿到哪些普惠补贴?

【一】武汉所有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2020届毕业生,每人可以领取14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二】企业每录用1名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能拿到一次性补贴1000元,企业为该职工缴纳的社保,可以享受最长1年的补贴

【三】毕业5年内,在武汉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可以领取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无论毕业多久,运用“互联网+”,创办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可以领取8000元的补贴,到农村创业,可以领取最高2000元的补贴

【就业创业】武汉这么大,总有一款政策适合你

1、困难毕业生如何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对象:武汉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生。补贴标准: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程序:困难毕业生在毕业当年3月31日前可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所在院校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2、在武汉市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如何落户?

(1)到市管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按《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办完就业手续后,凭市毕办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户口证明到拟落户的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2)到省管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凭省毕办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户口证明到拟落户的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3)武汉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回生源地落户,凭入学前原注销户口或公安派出所证明、毕业证(或学校证明)、户口证明,到拟落户的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3、毕业生的户口可以登记在哪些地方?经省或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的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其户口应当登记在住房产权属本人的居住处或者亲朋好友家中。没有住房或亲朋好友的,可以登记在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中,或者登记在经市公安部门批准的机关、事业、大中型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设立的集体户口中。登记在上述集体户口上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均为本市常住户,可以在本市内正常迁移。

4、高校毕业生工龄、档案有什么新规定?对毕业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被招录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工龄按人事代理有关规定或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年限认定。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其档案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5、高校毕业生如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6、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

(1)用人单位的名称、驻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事项。劳动合同除已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7、目前,国家对用人单位及职工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如何规定的?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8%和2%;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有关费率按国家相应规定执行;武汉市用人单位缴费生育保险费的费率按照《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每月按照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本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分别为本人工资的8%、2%和1%。

(2)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为6%。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地区可以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筹基金的缴费水平确定。

(3)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采取定额方式缴纳社会保险。

8、高校毕业生如何处理劳动人事纠纷?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受理,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9、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哪些?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湖北省统筹实施“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个基层服务项目。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对象、条件、程序分别是哪些?选聘对象为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身心健康。

选聘工作一般是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武汉创业政策

篇5: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集锦

1.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一次性3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2.对城乡劳动者到定点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可根据培训人数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3.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4.见习期间,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其中政府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5.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从事公共管理、社会服务以及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其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

7.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核定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8.在校大学生和城乡劳动者在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9.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实行全额贴息,其他人员实行50%贴息。

10.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租金补贴。

11.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企业,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条件和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12.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标准可上浮20%。

13.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按规定享受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扶持政策,其中在省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可享受创业地相应的人才扶持等政策。

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各地的具体实施细则、条件和标准有所不同,申请前请向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详情。

杭州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杭州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扶优资助。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资助。享受场地补贴满三年的成长型大学生创业企业,如果三年内年均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且年均纳税超过5万元,可再享受三年场地补贴。参加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并入围大赛400强的项目在杭州落地转化,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最高100万元的无偿资助。向新引进到杭州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或租房)补贴,其中,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大学生见习训练对象扩大至毕业学年大学生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小微创业园,给予每年5万至10万元的主办方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宁波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给予1万元的创业者社保补贴和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生,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对毕业内、在甬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对市级大学生就业实践示范基地给予每家3万元奖补。每年评选10位创业新秀,给予每人10万元的奖励。

温州对于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每月给予毕业生300元、500元、1000元和2000元的就业补贴。将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的高校毕业生放宽到毕业10年内,将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0万元。

湖州在校大学生实训(实习)期间,给予生活补贴。对邀请来湖参加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的大学生给予相应补贴。对新引进到企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给予购房或租房补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创业大赛获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的创业示范补贴。对初次创办本市十二大重点产业企业的,相应提高创业补贴标准。企业参与政府部门组织招才引智活动的,给予相应补贴。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的,提高补贴标准。根据引才活动成效给予人才工作站奖励经费。

嘉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符合嘉兴市“八大千亿”产业领域创业,给予三年6万元的创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回(留)禾初次进入我市“八大千亿”产业领域的企业就业,给予就业补贴。将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3000元。将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岗位补贴的安置对象从“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到“重点人员”。

绍兴放开落户条件,明确高校毕业生来绍可以先落户再就业。对新引进到绍兴企事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35万元的.房票补贴。给予高校毕业生集聚示范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大学生创业园区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将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高到每人3000元。

金华高校毕业生来金成功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及一次性6000元租房补贴,在市区购房的享受人才购房相关补助政策。对创业大赛项目给予奖励资助,一般项目奖励1000至3000元,优秀项目奖励3000元至2万元,落地项目资助5万至30万元。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可享受3年的社保补贴。

衢州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给予每孵化1家不低于5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将高层次学历高校毕业生的补贴,从原来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按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和1万元。

舟山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舟创办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并享受全额贴息。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新增研究生学历的就业补助,毕业5年内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到舟山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00、5000、8000元的个人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调整为按企业给予的见习补助予以1:1配套,最高每月1200元。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毕业学年起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不限户籍。

台州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符合条件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和3年社保补贴。对评为省级、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的,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5万、30万元补贴。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公共服务面积部分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补贴。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或企业,每成功孵化1家企业,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对经认定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对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创业服务活动,可按实给予最高每场2万元的创业服务补贴。对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大赛获奖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万、8万、5万元的奖励。

丽水给予市级创业园3年每年不超过15万元的建设补贴。对获得市级创业示范园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给予市本级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培训示范基地一次性补贴。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申请对象,在贷款期间可按规定额度申请贷款贴息。对在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任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等限制,按相应评价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并按规定享受当地人才引进扶持政策。

杭州市人才局 0571-85167766

杭州市就业局 0571-86905296

宁波市就业局 0574-83867361

温州市就业局 0577-89090308

湖州市就业局 0572-2050195

嘉兴市就业局 0573-82228910、82228911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失业处 0575-81503259

金华市就业局 0579-82366005

衢州市就业局 0570-3023303

舟山市就业局 0580-2263602、2027273

台州市就业局 0576-88201858

丽水市就业局 0578―2106277、2122364

篇6:泸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八)我市开展的大学生创业培训有哪两种形式?收费么?

答:我市开展的大学生创业培训有SYB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两种形式,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其中一种。高校在校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是免费的。

(九)什么是SYB创业培训?

答:SYB创业培训是针对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的创业能力培训。其实质就是培养“小老板”,是对小企业创办者开业和经营进行的培训和指导。目的在于通过培训激发学员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员掌握创办小企业的科学方法,提高创业水平,增强创业能力,从而在解决创业者本人就业问题的同时,带动更多的人员就业。

(十)什么是创业实训?

答:创业实训是根据我市创业培训需要,于2014 年由泸州市就业局引进开展的一种创业培训新模式。创业实训内容包括创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模拟经营训练两个模块,学员将在创业实训讲师的引导下学习创业理论知识,并利用培训软件模拟开办和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企业,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培养创业理论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创业能力,为将来实际创业打下基础。

关键词: 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一)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什么补贴?

答:一是凡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底。

二是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给予什么政策扶持?

答: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为期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向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费。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按规定向所属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就业见习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哪些就业政策补贴扶持?

答:一是对办理了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年内对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我市现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执行,由本人向失业登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二是凡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半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就业所在地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3000元。

三是对毕业年度内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申请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篇7:福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公共服务

1-就业登记

大中院校毕业生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后,需填写《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盖章确认后,连同报到证、毕业证原件- -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办理渠道:市、县(市)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档案接收

在福州市非公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福州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由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办理渠道: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2楼,联系电话:83323470;各县(市)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3-来榕落卢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可在我市落户,不受年龄及就业创业限制。增设滨海新城人才集体户,实行配套优化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城落户。

办理渠道:市、县(市)区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

4-人才储备

凡属我市紧缺急需人才,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进入人才储备,-年内未就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每月480元的生活补助,并享受免费落户、免费保管档案和免费推荐就业等服务。

办理渠道::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电话:83354217

5-短期免费住宿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福州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以外生源,除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外,有意愿留榕求职就业的,均可享受留榕求职短期免费住宿、寄存行李的服务。

办理渠道:关注“福e聘”微信公众号,在“延伸服务”中选择“住宿申报”并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政策咨询电话: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83849356。

人才奖励

1·双一流”毕业生人才奖励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办理渠道:由企业向所在县区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工科类毕业生补助

符合《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工科青年人才,省外“985”、“211”高校工科类专业毕业生,与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2倍的,可享受税前薪酬50-60%的聘用补助,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由所在企业向所在县区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3·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交通补助

对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到滨海新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工作,与企业或科研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三个月后分别按本科1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博士3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办理渠道:由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经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委会审核后,向滨海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就业促进

1~“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全日制福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派遣到晋安、长乐、福清、闽侯、连江、闽清、罗源、永泰等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八个县的乡(镇) 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办理渠道:福州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 83337727)

2~求职创业补贴

在榕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2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83853051)

3~就业见习计划

实施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长为3~12个月。对吸纳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人员在见习3个月(含) 内留用且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根据实际留用人数,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办理渠道: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4~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办理渠道:企业税务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5~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我市上年度灵活就业窗口最低缴费额的50%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各中心、

创业扶持

1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创业地所在县(市)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渠道:向创业所在地的县(市)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

2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在我市创业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办理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我市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在初创三年内新招用人员,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新招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可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给 予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5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办理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4“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开展“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每年评选100个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至1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办理渠道:申报人登录“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政策咨询电话: 0591-83853051。

5创业担保贷款

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持有居住证),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市场监管部门门登记注册,根据不同条件可分别申领20万元、3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办理渠道

注册地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五城区及高新区,前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州市台江区支行(联系电话0591-83205160),其余县(市)区前往当地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受理。政策资询电话: 0591-83853051。

福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名录

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83354217

驻市民中心窗口:福州市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307窗口联系电话:83282962

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福州市五里亭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87305715

鼓楼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联系方式: 83315019

鼓楼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联系方式: 87617424

台江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 83267255

台江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 88300102

仓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仓山区美墩苑3号楼5层

联系电话: 83570796

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仓山区美墩苑3号楼5层

联系电话: 83443162

晋安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2楼

联系电话: 87310136

晋安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

联系电话: 87596043

马尾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

联系电话: 83980781

马尾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

联系电话: 83980895

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向高街人才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 85232741

福清市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7号融商大厦B区三楼

联系电话:85236270

长乐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416室

联系电话: 28925350

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一楼

联系电话: 28923167

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93号

联系电话: 22989393

闽侯县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心路193号

联系电话: 62091911

连江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莲荷东路百凤花园17#204

联系电话: 26183238

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59号人社局三楼

联系电话: 26182076

罗源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三中路9-3号

联系电话: 26873811

罗源县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司前街20号

联系电话: 26831403

闽清县人事人才公共管理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四层

联系电话: 22371502

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四层

联系电话: 22313269

永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歧大桥桥南安置房1幢1号楼永祥苑

联系电话:38730865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联系电话: 38265961

福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篇8:武汉三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武汉三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汉就业和创业将获得更多政策帮扶。记者昨日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上获悉,武汉市推出三大计划助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

计划一是实名登记荐岗。“除了武汉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实名登记管理,办理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也可实名登记获得荐岗。”武汉市人社局市场处人士介绍,每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获得三次以上免费推荐上岗机会,最快10个工作日可找到就业岗位。

计划二是企业及大学生补贴。目前,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获得社保补贴,每年发放企业社保补贴已近2亿元。此外,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也从每月500元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此外,本科学历以上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有望获得一定额度的生活补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协商研究中。按初步规划,毕业5年内的一本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新城区企业和社区、农村基层单位就业的,给予每年2万元为期2年的生活补贴,普通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计划三是贷款扶持。设立100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每年发放大学生创业贷款超过2500万元。

全民创业情况调研报告

岳阳创业政策介绍

烟台创业政策介绍

沈阳创业政策介绍

长兴创业政策介绍

全民创业表彰会议发言稿

全民创业的宣传口号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解读

青岛:鼓励高校毕业生建设农业创业基地

英国留学签证政策调整 毕业生创业签证易就业

武汉系列政策推动全民创业 高校毕业生创业奖元(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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