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时间:2023-02-13 04:04:28 作者:飞过一面墙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飞过一面墙”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统一城乡医保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统一城乡医保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9日发布通知,提出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对人社部门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社部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局面。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

《通知》强调,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篇2: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通知》强调,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对人社部门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社部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局面。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通知》强调,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篇3:统一城乡医保制度实施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通知》强调,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统一城乡医保制度实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对人社部门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社部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局面。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统一城乡医保制度20实施。

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通知》强调,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人社部: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通知》强调,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对人社部门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社部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局面。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通知》强调,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篇4: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将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7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计委近日联合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我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工作时间表”。今年,我区将全面完成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以及乡(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工作,2017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是要在全区范围内推进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工作,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统筹城乡、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将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展开,按照先整合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等,后整合制度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工作方案》提出整合工作实行整体移交与接收,各地要制定规范的移交与接收程序,妥善处理好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整合期间各市、县(市、区)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新政策。

按照整合步骤,8月份将出台我区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12月31日前完成人员的移交与接收,经编制部门核定的自治区、各设区市、县(市、区)和乡镇从事新农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人员整体划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整合《工作方案》对基金、档案资料、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及数据等项目的移交也明确了工作方法和时间节点。

据了解,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同时,全区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以及财政分担比例。坚持统筹后参保居民待遇水平不降低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此外,按照国家医保目录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简言之,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将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延伸阅读:

2017年起,看病报销不再分城里人、农村人啦!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联合发布《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并列出具体工作时间表:今年全面完成相关整合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广西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方案》指出,要在广西范围内推进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工作,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建立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统筹城乡、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整合工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展开,按照先整合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等,后整合制度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整合工作实行整体移交与接收,各地要制定规范的移交与接收程序,妥善处理好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整合期间,各市、县(区)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新政策。

按照整合步骤,8月将出台广西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2012月31日前,完成人员的移交与接收,经编制部门核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各设区市、县(区)和乡镇从事新农合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经办服务人员整体划入同级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对基金、档案资料、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及数据等项目的移交也明确了工作方法和时间节点。

篇5:焦作市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记者从12月2日召开的全市农民工返乡创业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会议上获悉,焦作市在全市范围内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从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据悉,20,焦作市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50元。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3月31日,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也将于近期开展。

统一覆盖范围

参保对象: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大中专学生

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城镇居民如何参保缴费?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享受医保待遇;逾期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当年将不予办理。未获得焦作市城镇户籍的流动人员,可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到所辖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农村居民如何参保缴费?四城区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农村居民,均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农村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家庭成员一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将于近期展开。

统一医保待遇

享受待遇: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待遇

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不同,设定不同的起付标准,不同的医疗费用段报销比例也不同,报销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各地可按照当地人均缴费额不低于50%建立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60%,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控制在当地人均缴费额2倍左右。

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目前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渡时期,为了确保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享受统一的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焦作市将出台统一的门诊慢性病医疗政策。门诊慢性病报销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生育医疗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为:自然分娩不低于600元,剖宫产不低于1600元。

新生儿医疗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须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据悉,目前,焦作市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正组织专人加紧制定出台符合焦作市实际情况的相关政策,届时会及时向居民公布。

统一筹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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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即将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即将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对人社部门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社部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局面。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通知》强调,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篇7:全国17省实行城乡医保统一政策

(三)、申办信息变更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户主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

②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身份证》。

③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改:凭《户口薄》或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④缴费标准变更:18周岁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就读学校出具证明。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有错漏,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四)、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

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参保资料。

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五)、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

篇8:城乡统一灭鼠活动方案

城乡统一灭鼠活动方案

城乡统一灭鼠活动方案

根据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市爱卫会决定于203~5月份和8~10月份在全市开展春、秋两季城乡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长沙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和新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0-2011),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群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春、秋两季统一灭鼠活动,确保全市灭鼠率达90%以上,重点部位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室内外鼠密度(鼠迹法检查)控制在国家新标准以内。

二、实施步骤

(一)春季灭鼠

1、准备阶段: 3月11日至4月10日,3月29日前完成灭鼠前密度调查;

2、投药阶段: 4月11 -20日;

3、巩固提升阶段:4月下旬;

4、考核阶段: 5月上中旬。

(二)秋季灭鼠

1、准备阶段:8月12-30日,8月30日前完成灭鼠前密度调查;

2、投药阶段:9月2 ~11日;

3、巩固提升阶段:9中旬;

4、考核阶段:9月下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灭鼠工作是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灭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灭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保障开展灭鼠工作所需人力、物力、财力,使灭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搞好培训引导。各级、各单位要在充分发挥现有宣传形式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手段,以培训代宣传,广泛宣传灭鼠的目的、方法、意义以及巩固灭鼠成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灭鼠现场会等形式强化对乡镇街道、社区爱卫专干和技术骨干队伍的培训效果,增强群防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灭鼠行动的良好氛围,深入持久并卓有成效的开展灭鼠活动。

(三)开拓创新,推行市场机制。推行公共环境、五小行业、重点行业(部位)等范围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场化运作已成为当前我市做好这项工作的必然趋势,各乡镇街道、社区、单位要不断开拓创新,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将公共环境、五小行业、重点行业(部位)等范围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推向市场化,做到专业防制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不断提高科学防制水平和确保常年灭鼠效果。

(四)科学用药,实施综合防制。按照交替用药原则,今年灭鼠使用溴鼠灵毒谷(米、蜡块)。各级、各单位要采取环境防制、物理防制与化学防制相结合的综合防制措施,广泛开展以断鼠粮、清鼠迹为主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大搞室内外卫生,疏通沟渠,清除垃圾,断绝鼠粮,彻底消除鼠类孳生场所。各级爱卫办要指导各社区、单位落实各项技术措施,严格按“十天间日饱和投药”要求投药,提高灭鼠工作效率,要加强灭鼠药物安全投放及慢性鼠药中毒解救方法的指导,严防人畜误食鼠药,要不断完善各类型防鼠设施,确保重点单位(部位)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

(五)加强监管,规范PCO市场。全市要进一步加大《长沙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的宣贯力度,市爱卫办要加强对社区、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多与单位(社区)、居民沟通,及时掌握PCO公司的服务质量,强化对PCO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PCO公司备案制度,对服务效果好、收费合理的PCO公司进行公示,给社会提供选择依据,从而进一步规范PCO市场,进一步发挥PCO公司的专业优势,使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六)加强督查,层层考核达标。要加大对各街道(乡镇)、社区、单位检查力度,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鼠密度控制在新国家标准之内。各乡镇街道达标后再向市爱卫会申报考核,市爱卫会将按照新国家标准进行考核、评定等级。然后向长沙市爱卫会申请达标考核。

附件:1、2013年春季统一灭鼠日程安排表

2、2013年秋季统一灭鼠日程安排表

3、2013年城乡统一灭鼠技术规范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篇9:城乡医保宣传标语有哪些

1.人人享有医保

2.花甲老人夕阳好

3.低保家庭不再难,享受医保不交钱

4.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5.减免负担渠道多

6.幸福晚年享医保

7.政府补贴资助参保,无病积德有病无忧

8.积极参保,共享和-谐

9.家家参加居民医保,人人享受健康幸福

10.搞好城镇居民医保构建和-谐裕安

11.尊爱于心,保障于行

12.户户幸福安康

13.居民医保,互助共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14.为儿女参加医保,献一份爱心;为父母参加医保,尽一份孝心。

15.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6.低保参保多实惠

17.为儿女参加医保,献一份爱心;为父母参加医保,尽一份孝心

18.居民参加医保

19.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构建党和政府民生工程

20.居民医保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21.在校学生把保参

22.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23.所有居民都参保,居民医保就是好

24.构建居民医保机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篇10:城乡医保宣传标语有哪些

25.儿童学生无收入

26.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城镇居民享受医保

27.一份补贴一份爱

28.看病花钱不再难,医保帮您过难关

29.医保政策真实在

30.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31.一份补贴一份爱,居民医保真实在

32.幸福家庭少不了

33.花甲老人享医保,晚年幸福夕阳好

34.居民参保,政府补助,百姓受益。

35.医疗保险进万家

36.居民医保合民心,互助共济顺民-意

37.政府关爱你我他

38.三无人员不再难,享受医保不交钱

39.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40.医保帮您过难关

41.看病就医不再难

42.国家再拿100元

43.享受医保不耽误

44.居民医保合民心,互助共济顺民-意

45.医疗保险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46.居民享医保,政府给补助

47.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构建平安和-谐新郑

48.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49.和-谐社会就是好,城镇居民有医保

50.所有居民都能保,居民医保就是好

篇11: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我省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推进电视电话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金献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郑州分会场收听收看。

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精神,通报了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会议指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建立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建立申请方便、内容清晰、程序简洁、结果规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篇12: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9日发布通知,提出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通知要求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同时,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要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在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通知要求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此外,通知还提出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等要求。

日前,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该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出了总体规划部署。

根据人社部数据,全国已有至少20省份明确城乡医保并轨。而并轨制度落实后,不少地区原有的新农合药品目录大幅扩容,城乡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也将提高,民众受益颇多。

20省份明确城乡医保并轨 归口管理部门不同

目前,国内的基本医保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这其中,城镇居民医保由财政和城镇居民缴费,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财政和农民缴费,由卫计部门管理。

虽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都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但由于管理部门不同,就医报销、目录等各不相同,享受待遇有较大差别。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整合两种医保制度。该政策的落实也意味着民众就医报销将不分城里和农村。

据人社部8日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兵团在内的20省份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或已全面实现整合。

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和兵团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河北、湖北、内蒙古、广西、云南等省份明确将从2017年起执行,北京明确1月实现“二合一”。

此外,中新网记者发现,在20省份中,包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等在内的大部分省份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

但陕西出台的《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则提出,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阅读延伸:城乡医保并轨 整合后农村居民用药范围成倍扩大

本月底前,该省、市州、县市区和乡镇新农合的管理和经办职能将划转人社部门。同时还要将现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保目录,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

《法制晚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份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其中9个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制度整合后,筹资水平保障水平将实现统一,新农合参合人员的个人医保缴费将有所提高,同时,定点就医、医保用药的范围扩大。

17地已规划部署统一城乡医保

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据统计,包括湖南在内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含兵团)已经在省级层面作出相关规划和部署,均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城乡居民将享受同样的医保目录和报销比例。其余省份尚未作出规划和部署。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新疆建设兵团等9地,在国务院文件之前就已推进并轨,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今年上半年,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湖南、北京、广西等8省区市先后出台文件、部署整合城乡医保,其地市级统筹地区的实施意见正在酝酿,将赶在年底前公布。

根据《意见》确立的“六统一”思路,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将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因此,制度整合后,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都会相应提高。

整合后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提升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实施意见,要求在8月30日前将省、市州、县市区和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和经办职能划转人社部门。

意见明确,要将现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保目录,统一合并为新版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协议管理范围。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范围,村卫生室由乡镇医疗机构统筹管理。

同时,湖南全面推行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预付为补充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健全医保风险控制和费用分担机制。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统计,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数据是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人社部负责管理的城乡统筹居民医疗保险数据。,新农合与城镇(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均为380元,但在个人缴费上,城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略高于新农合,因此两者的人均实际筹资分别为515元和490.3元,个人缴费占基金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6%和18%。从保障水平看,20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约为75%,城镇(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8.6%。

根据并轨“就宽不就窄,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制度整合后,新农合参合人员的个人医保缴费将有所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也将提升。

定点医院、医保用药范围成倍增长

《法制晚报》记者统计发现,根据地方人社部门数据,城乡医保并轨后,各地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的目录,都明显扩大。尤其是参保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并轨后的医保用药范围成倍增长。

例如,在已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省份中,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透露,城乡医保并轨后,农村居民医保药品的数量从原来的2000多种增加到7300多种,增加了2倍。此外,农村居民就医定点医院的数量也由原来的30家左右,扩大到目前的1400余家。

山东、广东、宁夏城乡医保并轨后,城乡居民统一使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农民的可报销药品种类分别从1100种、1083种、918种扩大到2400种、2450种、2100种,医保用药的范围增加1倍多。

有浙江网友在微博上透露,“并轨”前他的父亲只能吃20多元一瓶的药。现在买药的选择范围扩大了,虽然比过去多付一些药费,但自付的部分和以前差不太多,药却上了一个档次。

在已经部署整合城乡医保的省份中,部分地方也对医保用药进行了规定。以内蒙古为例,其新农合药品目录由原来的1988种增加到2600多种,增幅在三成以上,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将逐步向城镇居民靠拢;在河北,按照保障待遇“就高不就低”进行整合,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能达到2900种左右。

部分地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也在政策衔接中。

“并轨”后医保系统全面联网

除定点就医、医保用药的范围扩大以外,医保报销比例也相应有所提高。同时,部分省份还全面建设“网络向下延伸、数据向上集中”的医保信息系统,提供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均等化的医保经办服务。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更趋公平,而且近年来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也稳步提高。”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负责人表示。

据当地媒体报道,浙江省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从的489元提高到2015年的785元,县域内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从20的`35%提高到50%左右,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2012年的62%提高到75%左右。

据报道,2015年,浙江省在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的基础上,率先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省全覆盖。据统计,截至年底,浙江省大病保险基金支付约13亿元。大病保险受益人数基本医保加上大病保险总报销比例超过80%,极大地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据广东省人社厅消息,2012年广东实现了全省医保城乡统筹,城乡居民医保水平此后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从54%提高到76%,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44万元。

直辖市重庆市的40个区县医保系统则已全部联网,实现联网就医,95%的村卫生室可刷卡就医,3200多万城乡参保人员在近3000家定点医疗机构、5000多家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实现实时刷卡结算。

与重庆有所区别,江苏在信息化方面的作用则体现在监管方面。江苏省苏州市人社部门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对参保患者刷卡结算的每笔费用进行“无盲区”监管。全市107家定点零售药店,家家都装有远程监控系统,从而使定点药店总体费用较整合前同比下降了20%。

焦点 4000万重复参保人口 将被剔除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由于过去信息缺乏联通,造成务工人员、在校学生等跨区域、跨医保的重复参保现象,由此引发财政重复补贴、医保重复报销的问题。据人社部测算,以10亿城乡居民为基数,全国重复参保率约为4%,即4000万人重复参加医保。按照目前财政补贴标准计算,重复补贴金额每年超过160亿元。多地推进城乡医保并轨期间,还核销了不少重复参保人口。

人社部数据显示,仅山东一省整合就剔除重复参保250万人,当年节约财政重复补助资金8亿多元。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也透露,天津城乡医保并轨期间,彻底杜绝了重复参保现象,包括40万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农民工医保和新农合的农村居民,以及将近4万跨统筹区县的重复参保人口。

“通过整合医保基金、统一定点管理,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也会更方便。”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褚福灵说。

三大常用药价格降幅 均超5成

去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个部门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降低广大患者用药负担。

据了解,国家药价谈判首批谈判药品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商品名“韦瑞德”)、盐酸埃克替尼(商品名“凯美纳”)、吉非替尼(商品名“易瑞沙”)目前已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三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为67%、54%、55%。

今年5月20日,国家卫计委宣布肺癌和乙肝两个病种的三个药品进入首批谈判名单。

慢性乙肝治疗用药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从1500元降至490元,价格降幅为67%;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用药“吉非替尼片”,为靶向抗癌药物,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从15000元降至7000元,价格降幅为55%;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用药 “盐酸埃克替尼片”,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从12000元降至5500元,降价幅度为54%。

乙肝药韦瑞德在降价后成为使中国售价成为全球最低。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有90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中有2800万是慢性乙肝患者,760万丙肝感染者,需要及时正确的抗病毒药物治疗——乙肝患者的药物成本负担沉重。

另外,现阶段我国肺癌发病率每年增长26.9%,肺癌已成为我国首位恶性肿瘤死亡原因,预计到2025年,我国肺癌病人将达到100万,成为世界第一肺癌大国,而一项针对三级专科医院住院肺癌患者的经济负担研究显示,患者年人均总费用约为15万元。

篇13: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提出2016年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大力改善医疗服务。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保支付等配套政策。三是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倾斜。四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新闻链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提出2016年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大力改善医疗服务。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保支付等配套政策。三是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倾斜。四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专家解读“硬骨头”这么啃!

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医改,今年将出台哪些“真刀实枪”的'措施,解决哪些看病就医难题?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及专家解说四大看点。

看病:

哪些医院不再靠卖药赚钱?

公立医院检查多、药费贵,是百姓看病最头疼的问题,也是公立医院改革着力解决的难点。目前,我国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为100个。以北京为例,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试点医药分开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同时设立医事服务费,由医保实时补偿。截至2015年10月,门诊患者的次均医疗费减少54元,次均药费减少83元,住院患者例均医疗费减少1706元。

今年,公立医院改革还将进一步推开,新增100个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此外,还将推动10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医院纳入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研究推动军队医院、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参与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教授认为,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成熟的改革路径和政策措施。2016年任务非常明确,公立医院改革既有数量上的扩大,也有种类上的增多。今年开始,包括协和医院在内的国家卫计委委属委管医院、301医院等部队医院和企业医院都要参与进来,这说明各式各类的公立医院改革都将推进。

买药:

患者能否自由选择去哪儿买?

出厂价20多元一盒的药品,医院售价达180多元。类似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业内人士指出,90%以上的药品都有降价空间。价格在药品流通环节中层层提高,导致患者花费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才能从医院拿到药。

针对这些现象,2016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两票制”是改革药品器械流通领域“价格虚高”积弊的有效手段,减少了药品在流通环节层层倒票加价。”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应亚珍认为,药品价格的可追溯机制,其实就是要规范生产、流通、供应各个环节的经济行为,实现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最终为挤出价格“水分”提供监管条件。

求医:

啥时能拥有家庭医生?

2016年,分级诊疗将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为增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今年还将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应亚珍认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旨在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真正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条实现途径。但这项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方配合,具备一定条件才能逐步建立完善,如基层服务能力的提升和积极性的调动、医保支付制度和支付标准的协同、群众就医理念的逐步改变等。

报销:

异地看病可否不用回老家?

2016医改重点工作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与各省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加快推进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等,使医保待遇的“可携带性”更强,群众看病就医更为方便。”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说,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等多层次的政策,可以发挥多项制度的合力,进一步降低居民就医负担。

篇14: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责任制度

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责任制度

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局机关建设,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对处室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 岗位责任制遵循的原则

(一)因事设岗,职责分明;

(二)权责一致,任务明确;

(三)逐级负责,分级督促;

(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第五条 局机关各部门应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范围,制定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职权,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一)科级以上干部的岗位责任,由领导班子根据班子成员分工确定。

(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确定。

第六条 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工作任务、工作权限、工作标准、工作责任和共同要求。

(一)工作任务。明确规定每个工作人员应承担的具体职能业务和必须完成的任务。

(二)工作权限。明确规定每个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应行使的权力。

(三)工作标准。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规定每个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时在质量、数量和时限上的具体要求。

(四)工作责任。对工作人员在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学习效果、遵纪守法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

(五)共同要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www.fwsir.Com)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第七条  局领导主要职责

(一)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二)局党政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同时要对分管工作负责。

第八条  各处室的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正职:在局长及分管副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做处室工作计划与安排,督促、检查处内其他人员按期按质完成工作。及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职:在处长的领导下,根据工作计划与安排,协助处长完成本处的各项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局各处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财务等工作。负责局务会、业务会及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检查督促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局系统目标任务的制定、分解、落实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协调检查和督办;负责重要文稿及全局性文稿材料的起草和全局各类文件的运转及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督察室批示件、市政府阅办件和催办件,市长批示件、市长专线的办理工作;负责文电处理和信息编报;负责公文收发和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以及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承办和催办;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及财务会计各项规章制度的实 施工作,对局系统各项资金进行审计和资金管理;负责对局系统行政经费、事业经费、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编报、经费核拨及年度决算工作进行审核;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的年检;负责局机关生活福利、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帮乡扶贫和双拥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的调度、维修、管理和办公大楼的管理等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医疗保险、劳动工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局系统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负责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测绘外业和地图清绘技术工人的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参与普法工作;管理局系统干部职工人事档案;负责提交局党组会议议题并组织会议,督促检查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局系统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法规处

负责研究制定贯彻城市规划、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政策和办法;受理涉及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勘察测绘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城市规划、勘察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咨询、业务查询和接待工作;负责有关城市规划、勘察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整理汇编工作;负责全局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本局做出的重要行政决策和行政措施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负责对城市规划、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和在审批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处理和处罚决定;依法组织对测绘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处理和处罚决定;负责对我局查处的违法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和汇总。

(四)规划管理处

负责与各部门协调各专项规划的编制、论证、审查、报批;参与科研报告重大项目的专案审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审批绿化、园林、人防、通讯、电力等各专项规划;组织分区规划、控详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及规划成果的验收、审定、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重点地区城市空间形态的城市设计;负责对重要地段建设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具体的规划设计要求,协同有关部门提出近期建设的主要工程项目安排意见,确定近期建设范围,提出各项专业规划要求,审查成片建设及小区规划方案;负责兰州市规划市区范围内及市政府划定的其它地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兰州市规划区范围内用地规划性质的调整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城市规划的议案、提案、意见的答复;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政规划管理处

负责对城市道路及轨道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河湖水系工程等市政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与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市政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审查,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指导公共绿地、广场、市政工程范围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各类市政建设项目的放线、验收工作;负责为各建设单位提供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热力、天然气等各种管网的敷设位置。

(六)建筑管理处

负责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管理审批工作。负责对各类建筑工程的建筑方案进行规划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前的规划验线、+0.000复核和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负责对一般性建筑工程项目提出建筑方案设计要求,对审定的建筑总平面方案图进行公布;参与各类建筑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可研论证、建筑方案、初步设计等审查论证;负责指导和检查兰州市“三县五区”的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七)景观与雕塑管理处

负责城市广场、主要出入口、滨水空间、景观节点、城市轴线、主次干道等重点地区建设项目建筑立面、色彩等景观要素的审查、审批;负责城市街景设计、建筑户外装饰设计方案、建筑小品的审批;负责全市城市雕塑规划及建设管理,组织城市雕塑规划的编制,制定近远期发展计划和雕塑研究,参与制定城市雕塑规划法规和规范,并负责对城市雕塑规划及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及其构筑物的规划编制与管理;负责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的编制与管理;负责城市景观与公共空间环境艺术的规划编制与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建筑方案的审查;参与城市园林、道路绿化规划方案的审查。

(八)勘察测绘信息处

负责全市城市勘察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勘察测绘单位资质审查、登记、年检、发证工作;负责城市勘察测绘成果的审查验收,组织涉及全市规划与建设的城市勘察测绘项目、方案、成果的审批;负责制定全市城市勘察测绘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负责归口管理全市勘察测绘成果资料;负责管理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测量标志和国家委托管理的测量标志。负责勘察测绘行业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重点测绘项目;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测绘成果,负责建立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协调专业测绘工作;负责对规划建筑、建设用地、城市勘察测绘等专业技术资料(含数字化资料)的分类、整理、编目、登记和管理;负责机关文书档案和财务档案的管理;负责图书、报刊和情报资料的管理;负责同市政府政务信息平台的衔接和三县及红古区信息网络联网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局域网络的管理、维护以及资料更新工作。

(九)规划建筑审查专家办公室

按市政府赋予的权限对城市规划及高层建筑项目进行审议;负责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和专家,对市区规划范围内的主要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市区重要地段、广场、主次干道和名胜风景区、公园的修建性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论证;负责对修改后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批复;对规划建筑项目的方案评估优选,提出评审意见,作为政府部门审批的依据;参与市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类专项、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住宅小区规划方案的评审;参加有关管理部门城建工程和规划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及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承办其他指令性任务。

(十)修改总体规划办公室

负责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组织工作,安排规划设计任务;对城市发展的有关项目进行研究;负责总体规划修编大纲和各项方案的汇总和文本、图件的组织会审,对修编总体规划方案进行审查、上报;负责组织城市发展规划的研究论证和各专项规划的汇总;负责组织审查三县及红古区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总体规划、小城镇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十一)机关党总支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关心群众生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坚持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党员质量。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负责本机关党组织党务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按干部管理、任免权限和程序)和奖惩;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帮助群众组织健全机构,配好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支持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所属党组织的工作,积极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使其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受理信访举报,查处违纪案件。负责受理对市局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市局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参与监督考核、考察和录用干部等人事工作。

第十条  各处室要将处室工作任务进行合理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即按岗位“AB”角制度规定办理),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第十一条  领导岗位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处室的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二条  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处室要把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结合起来,建立定期的考评制度,逐级考核,层层负责。一般工作人员由本处室负责考核,副处长由处长负责考核,处长由领导班子考核。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把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纳入本人年度总结和考核述职内容,由局岗位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严明的奖惩挂起钩来,根据成绩的大小和表现的好坏,有赏有罚,有升有降;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责任制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局岗位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由万里局长任组长,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具体负责岗位责任制的协调、考评及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15:广州城乡低保标准拟统一提高

广州市民政局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提高我市低保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送审稿)》意见。该通知送审稿提出,拟将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社会公众可于7月11日前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反映建议和意见。

通知送审稿提出,拟提高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其中,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全市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1.5倍同步提高,全市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全市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65元提高到1177元;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1547元。

通知送审稿提出,新的低保标准拟从2015年 1月1日起执行,各区对未达标的月份按2015年5月1日的低保在册人数,按新旧标准的差额进行补发(不含分类救济金和基本医疗金)。新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拟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上海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

市城乡规划局服务承诺制度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建立完善城乡基本医疗救助制度

医保工作总结

医保年终总结

医保自查报告

医保年度总结

医保承诺书

统一城乡医保制度(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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