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环保治理巡查方案

时间:2024-04-16 03:33:40 作者:lmwb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lmwb”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养殖业环保治理巡查方案,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养殖业环保治理巡查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养殖业环保治理巡查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确保我镇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巡查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工作。

巡查内容

1、各片、各村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包括:拆除、治理、关闭)情况;

2、继续拆除禁养区内及禁养区外无条件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养猪场;

3、各个养殖场干清粪工作开展的情况;

4、坚决拆除抢(扩)建、复养、复建的养猪场;

5、查询养猪场是否存在偷排、直排、漏排、渗排等情况;

6、对可养区的'养猪场迅速下达限期治理通知,指导有条件治理的养猪场因地制宜迅速开展治理,采取生物治理、生态治理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措施,确保养殖废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巡查方式

深入各养殖场现场督查,及时做好现场巡查笔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巡查人员组成及分工

以包场干部查询为主,治污办、环保站负责监督落实,每周至少查询两次以上。每日巡查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并由治污办对每周巡查情况进行汇总。

篇2:旅游区环保问题治理方案

关于旅游区环保问题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暑期旅游市场的平稳运行,为游客营造一个和谐、优美、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将对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改善我县旅游环境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动员”的原则,集中力量,全力开展旅游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旅游整体形象,推动全县旅游业再上新台阶。

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及具体分工

(一)杜绝露天烧烤、招手拉客、浴场跑马、烟花炮竹违规经营燃放等现象

1、杜绝露天烧烤:采取发布公告及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明确告知经营户取缔露天烧烤。对打游击式的露天烧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没收经营用具,对符合规定的室内烧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

2、杜绝招手拉客:宾馆排档拦车拉客,不但阻碍车辆通行,而且影响旅游市场秩序,要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严厉打击公路招手拉客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

3、杜绝浴场内私搭帐篷露营及跑马:加强浴场日常巡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严管重罚,杜绝浴场内私搭帐篷露营及跑马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4、杜绝孔明灯和私自出售燃放烟花炮竹:严厉打击私自出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行为。烟花爆竹的储存经营由县安监局负责,孔明灯的违规经营处罚由县工商局负责,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燃放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

(二)实现流动商贩经营归行纳市、大排档规范经营、车辆有序停放

1、取缔流动出售水产品:按照归行纳市的要求,将水产品经营者全部归入市场内经营。同时,严厉打击尾随兜售、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流动销售水产品、欺客宰客以及贩卖不新鲜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工商分局负责,县市场局、县交警大队配合。

2、取缔公路项链摊位:按照归行纳市的要求,在二、三、四纬路与一经路的交叉口设立固定的摊位经营,将流动商贩全部归入固定场所经营,坚决取缔公路市场。此项工作由县市场建设分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3、取缔无照经营:坚决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特别是个体户,为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及海浴安全,严厉打击私售三无泳衣、私租泳圈等违法违规行为,在验照过程中明令禁止泳圈的租售,加强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工商分局负责。

4、规范大排档经营:规定大排档经营时间及经营范围,严禁违反规定超时、超范围经营,在给游客提供便捷就餐环境的同时,注重食品卫生的监管。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大排档的食品卫生由县卫生防疫站负责,无照经营问题由黄金海岸工商分局负责。

5、车辆有序停放:出租车及旅游车辆按位停车,严格治理各种车辆的无序停放,特别是当地违规停放车辆,要严管重罚。同时,加强沿海快速路在暑期的交通疏导,制定应急保障措施,防止交通堵塞现象发生。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6、加强对旅游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建立旅游区周边污染源排查监管机制,打击违法违规排污、制造污染的行为,防止海水污染,加强对噪声、气味等污染源的治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三)取缔观光电瓶车、观光双人骑及四轮车,禁止经营性三轮车进入黄金海岸

1、取缔经营性的两轮电动车、双人骑、四轮车。坚决取缔黄金海岸旅游区观光电瓶车、双人骑、四轮车,保障旅游区交通安全畅通。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县交警大队配合。

2、经营性三轮车:坚决取缔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性三轮车,对于进入黄金海岸旅游区的三轮车依法处罚。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

3、无牌无照车辆的查处:依法查处无牌无照车辆进入黄金海岸旅游区,特别是各施工工地在旅游区道路两侧随意停放的各种无牌无照车辆。同时重点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

1、严厉打击黑导:查处社会闲散人员带团游览、欺骗游客等不法行为,整治尾随游客及公路拦车行为,特别是对黑导游车辆和非法载客车辆,加大惩罚力度。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边防大队配合。

2、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在非法载客渔船聚集地设置提示牌,并设立临时执法检查站,派驻执法人员专职看守。同时加大海上旅游船艇的巡查力度,查处渔船非法载客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县渔政分工负责

3、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查处虚假旅游广告、合同欺诈、非法组织“一日游”活动,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活动。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负责,县旅游局配合。

4、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查处景区周边非法倒票、收取回扣牟取暴利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欺诈行为。此项工作由县物价局负责,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边防大队配合。

(五)加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和景区内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1、加强消防设施检查。整治宾馆、饭店消防硬件设施不达标、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防火安全门是否堵塞,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此项工作由县消防大队负责,县旅游局、县边防大队配合。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抓好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和工业旅游示范点等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加强农家院自酿葡萄酒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休疗单位等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暑期食品安全。此项工作有县卫生防疫站负责,黄金海岸管委、县工商局配合。

3、加强旅游设施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和重要危险地段的安全标识,检查旅游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旅游道路安全。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负责,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配合。

(六)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及安保工作

严肃处理打架斗殴、砸车窃物、骗财骗钱等违法行为,查禁从事封建迷信或有损旅游区形象的违法活动。抓好暑期接待高峰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解决危害旅游安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发生意外情况。此项工作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

(七)严格落实旅游设施规划设计要求

严禁改变各种设施的规划设计功能,特别是一经路沿海一线的市场、停车场、浴场内的各种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功能进行运营,禁止超出规划设计的建筑施工和超范围经营。此项工作由县规划局负责,县土地局、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县文化局、县市场局、县旅游局配合。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2日至6月26日)。召开旅游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促进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专整治旅游环境的重要性,把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整治阶段(206月27日至10月31日)。采取集中整治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做到责任到单位,监查到现场,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检查阶段(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由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进度、质量,随时进行督导检查。

方法策略

(一)宣传发动,教育疏导。以社会公德教育和经营理念为主要内容,对宾馆个体商户进行教育培训,使各经营单位、业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摒弃只顾眼前、不求长远、损人利己的经营陋习,引导经营者采取一些有利于经营的服务方式,合法经营。

(二)重点整治,打防并举。针对屡次违法违规经营的单位和经营者,要采取得力措施,多部门联动,实行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处理一批经常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顽固分子,教育震慑一批轻微违规经营者,对屡教不改分子,列入重点管控黑名单,以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三)巩固提高,保持常态。通过教育疏导及重点整治,使全县旅游区成为文明整洁、和谐平安、宜居、宜游的旅游目的地。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副组长的旅游环境专项整治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旅游局局长、黄金海岸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为各单位驻黄金海岸部门一把手组成,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方案内容,结合各自的本职业务开展工作,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黄金海岸旅游区专项整治小组对专项整治任务指标进行量化,落实到具体部门。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暑办负责督导检查,定期召开协调会,调度整治效果。对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日报、周报、月总结等制度的实施,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部门力量的整合,对重点突出问题逐一制定解决办法,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

篇3:乡镇环保集中治理指导方案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县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逐步改善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徐家坪镇整体形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集中居住区为重点,突出抓好铁路、公路沿线村庄的治理工作,按照我县城镇化建设要求,坚持“全镇统一协调、社会公众参与、严管重罚结合、实施督查问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不断提升我镇对外形象,展示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徐家坪镇、村新风貌。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重点是:

1、十天高速、宝成铁路过境段两则可视范围内的集中村庄;2、石马路,徐西路、徐木路沿线的集中村庄。

(二)实施内容

1、治理和美化镇村环境。一是彻底清除河道、路边的垃圾和杂物,依法查处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行为,保证河道清洁畅通;二是治理整治区内的五乱现像,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督促村民搞好房前屋后和环境卫生,倡导村民养花种草,美化居住环境;三是要求镇内机关站所要美化各自办公场所,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2、加强建筑物整饰。一是对整治内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低矮破旧的房屋进行拆除改造。拆除公共场所和道路两边的违章建筑,路障和影响村容村貌的简陋厕所。对长期未封顶的“半拉子”工程要落实责任,限期完结。二是对整治区内的机关单位,农村房屋墙面进行清洗和粉刷,确保房屋新颖美观,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

3、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整治区内的村庄和单位要按照农村清洁工程标准和要求,加快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广场绿化,人畜饮水,路桥等建设步伐,达到道路硬化,雨污分流,环境绿化,村容整洁的目标;二是加大农户圈、厕、厨的改建力度,大力推广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改善生活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20日-7月20日)

1、召开全镇清洁工程动员大会,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形式大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2、各村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动员全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于,将清洁工程工作落到实处。并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21日-9月30日)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认真组织实施,集中精力做好各项整治工作。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谐优美的乡村风光,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环境水平,提升对外形象,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整改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日-11月30日)

由镇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村及责任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验,对检查出的整治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指导意见,存在问题的村及有关单位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提高,确保达到整治要求。镇验收组将根据验收结果,在年终总结会上予以通报,同时对我镇清洁工程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完善,逐步形成稳定的长效保洁机制,并巩固成效,抓好长效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村庄及站所环境综合整治,对改善农村生活环境、预防疾病传染、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塑造文明新形象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镇党委、政府将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导,把农村清洁工程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各村也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帮扶”的原则,积极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投资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政府将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镇工作人员定期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做到一月一通报。对落实不力的村和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年终考核不达标的村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篇4:民众环保治理行动的方案

民众环保治理行动的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中、省、市各级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决定于4月至12月在全县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保障群众健康为中心,以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切实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保专项检查,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取缔一级保护区的所有污水排放口。重点查清对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构成威胁的污染源,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周边存在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企业及个人,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

(二)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加强污染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力度,重点对缫丝加工、水泥建材、矿山开采等行业展开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执行环评、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从源头控制环境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锅炉烟尘污染问题。加强锅炉使用企业及单位的管理,通过治理一批烟尘污染企业,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粉尘污染问题,促进锅炉使用企业及单位的烟尘排放达标,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四)集中整治公路沿线环境污染的问题。对本辖区内主要公路沿线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国道、旅游道路沿线影响景观和有碍观瞻的污染企业的排污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有对公路沿线产生污染的违法排污企业,要责令其整改,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从重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对公路沿线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

(五)组织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继续加强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管理,重点对各类在建施工工地进行排查、监控,杜绝中高考期间夜间和午休进行建筑施工的问题发生,为中、高考提供一个绿色环保的良好环境。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组织编制印发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环保专项行动做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10月30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整治,重点对建设项目违法、饮用水源污染、环境安全隐患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汉江流域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汲取经验,明确不足。由环保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建立完善环保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梁胜新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监察、经贸、城建、司法、公安、交警、工商、电力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县环保局对企业的环境行为实行统一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县计划局、经贸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县安监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积极协调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止或减少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县工商局负责及时注销或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取缔;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进行监察,对不履行职责或监管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电力局负责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停电、限电等措施;县司法局负责组织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要积极为群众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三)强化督办检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列入重要日程,明确时限要求,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的方式尽快予以解决。县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的解决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由县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以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将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乡镇、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公开处理责任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县广电局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对违法排污企业要进行公开曝光。县环保局要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环保信息报送,及时上报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篇5:镇三路沿线环保治理的方案

关于镇三路沿线环保治理的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镇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国家级公路、省级公路沿线(以下简称“三路”沿线)环境整治力度,根据县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路”沿线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孙端镇“三路”沿线环境专项整治,现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力争通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全面净化“三路”沿线环境,使沿线环境基本实现整洁、有序、美观。

二、整治范围、内容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为杭甬高速公路孙端镇段、329国道孙端镇段两侧50米内区域。

(二)整治内容和标准:

1、整治上述两路段沿线环境卫生,确保无生活垃圾堆放和垃圾焚烧现象;

2、整治上述两路段沿线工业、农业、建筑等行业,确保无超标排放污染物,无乱堆乱放物料和废弃物;

3、整治上述两路段沿线违法违章建筑,确保无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无破损建筑及残墙断壁;

4、整治上述两路段沿线河道,确保无水面漂浮废物,岸边无垃圾;

5、整治上述两路段沿线广告牌,确保无违章及破旧广告牌;

6、整治上述两路段沿线建筑工地,确保施工现场无扬尘、车辆运输无撒漏;

7、整治上述两路段沿线绿化景观,增补复绿裸露地面。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保障“三路”沿线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其他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镇有关办公室及站所和相关村居、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分解落实责任,及时检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政府牵头,联合治理。在治理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共同派员进行现场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充分加强“三路”沿线整治目的.和要求进行宣传,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赢得群众理解与支持,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堵疏结合,长效管理。对沿线确有垃圾产生和堆放需求的,要合理选址,建设垃圾中转站和收集点;对沿线绿化要做到虫有人治、草有人除、绿化有人养护;对污染物排放、违法违章建筑搭建等要加强巡查力度。

环保限期治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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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环保治理巡查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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