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巡查岗位职责

时间:2024-05-04 03:39:44 作者:优莎纳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优莎纳”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监督巡查岗位职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监督巡查岗位职责,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篇1:乡镇规划监督巡查工作制度

乡镇规划监督巡查工作制度

下面是关于乡镇规划监督巡查工作制度的内容,全文如下,敬请阅读参考。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的社会公共利益,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和优良的投资环境,加快城镇现代化建设进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一)、违规用地“三看”任务“

一看有无违章建设;

二看有无违规流转;

三看有无私挖盗采。

(二)、农房建设“四看”任务:

一看基础不挪位;

二看楼层不增减;

三看风貌不走样;

四看复耕不拖延。

建立查处违规建房、沙石开采、土地流转等行为的'1+1快速反应机制即两个一天工作制:在违规行为发生一天之内村、社要发现、上报、核实;一天之内镇综合执法大队要快速执法、处置和善后。

二、巡查内容

为有效防止新违章建筑的搭建和及时了解掌握已有违章建筑信息,要求实行每天巡查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各村委会和监督员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仔细做好巡查工作,并将巡查发现的违章建筑进行拍照取证和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为拆除违章建筑提供事实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规划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以赴,务求实效。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全程参与、及时跟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指导,积极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建立上下联动、村村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查违、处置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二)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巡查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因违章建筑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为开展全镇规划监督工作创造舆论氛围。及时掌握动态,编发工作简报,搭建政策指导、信息沟通、推进工作的平台。

(三)严肃纪律,问责问效。监督员在巡查工作中要做到“两带头两不准”,即带头支持规划监督、执行的相关规定,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规划监督、执行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说情、打招呼、写条子。要加大责任追究,实行严格问责。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巡查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农房建设和违章建筑巡查工作的党员干部,要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保障有力,促进工作顺利推进。各村监督员工资7600元/年,其中3600元按300元/月发放,另外4000元在年底根据镇规划执行、监督委员会的考核结果发放。各村规划执行、监督工作经费8000元/年。

(四)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力度。坚持完善规划执行、监督管理体制,坚持从快、从细、从严巡查,对于违法用地、违规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有效制止、快速处置;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一是针对各村两委会考核

1、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制止有力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进行表扬;

2、发现既成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每发现一起扣除工作经费2000元-5000元;

3、发现3起及以上既成事实并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违建行为取消村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年终工作经费归零,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全镇通报,并扣除年终目标考核分5分。

二是针对监督员考核

1、巡查工作一次不到位扣减当月工资100元;

2、发现一起既成事实并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违建行为扣除当月工资300元;

3、发现两起既成事实并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违建行为扣发2000元考核工资;

4、发现三起既成事实并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违建行为的更换监督员,扣发4000元考核工资。

篇2:安全巡查员岗位职责怎么制定

1、负责机场港务码头安全秩序工作;

2、负责码头区域的安全巡查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工作;

篇3:安全巡查员岗位职责怎么制定

1、了解消防设备性能和消防法律法规,熟悉动力、照明和供电系统及电业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定;

2、能及时对中控室关键设备进行电气维护和维修,保证监控系统安全和正常运行;

3、熟练掌握消防演习的要点及程序,掌握一定的强弱电知识与计算机操作水平。

篇4:安全巡查员岗位职责怎么制定

1、检查停车场的设施、消防设备、环境状况是否良好;

2、检查墙灯有无损坏,夜间照明是否良好;

3、检查非机动车、机动车是否按照规定停放;

4、随时巡逻车场,了解车位状况,指挥好车道的交通秩序;

5、遇有火警及事故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

6、熟悉辖区车位情况及通道分布,协助并引导车辆按要求行使及停放;

7、熟悉停车场设施性能以及设施的分布位置,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查明报告;

8、遵守规章制度着装正规,严禁擅离职守,按时上下班并做好交接班手续;

9、协助其他岗位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安全巡查员岗位职责怎么制定

1、定期对爬架项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并做好检查记录;

2、定期对爬架项目与客户之间的事项沟通,并做沟通反馈;

3、对爬架项目进/退场的材料进行清点与核实,并协助与商务/财务协同做材料资产出入库;

4、能独立处理施工现场的一些列安全生产管理问题;

5、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施工现场的技术问题;

6、能协调各个班组之间的关系,并维护与客户之间的良好沟通;

7、能有效执行公司的各项任务;

篇6:安全巡查员岗位职责怎么制定

1、协助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方面的综合管理

2、监督检查、考核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措施落实、目标达标、文明工地创建

3、协助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安标化建设

4、配合完成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7: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巡查实施细则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加强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督导检查工作制度》(水建管〔2015〕145号),我部制定了《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巡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

1月18日

篇8: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巡查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行为,根据《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督导检查工作制度》(水建管〔2015〕145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质量监督巡查针对在建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开展。主要对象是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

第三条 质量监督巡查工作坚持“检查、指导、整改、提高”的原则,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巡查工作不替代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职责。

第四条 质量监督巡查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复的设计文件和相关合同文本等。

第五条 质量监督巡查工作主要对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抽查,对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对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质量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对其他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巡查或稽察提出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第七条 对勘察设计单位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服务情况,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是否按规定参加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等情况。

第八条 对监理单位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组建的现场监理机构、现场监理人员是否满足要求,现场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平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监理资料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完整等。

第九条 对施工单位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管理机构的组建和人员到位情况,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实体质量的检测情况,施工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工程质量评定是否及时、规范,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等。

第十条 对金属结构及设备制造单位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出厂检验和进场检验、验收等情况。

第十一条 对安全监测、检测单位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满足要求,与工程质量相关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监测、检测数据和结论的符合性情况等。

第十二条 对政府质量监督工作的巡查,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开展了质量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负责组织指导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巡查工作。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建安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包括制定年度巡查计划,组建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提交巡查工作成果。工程所属的流域机构配合建安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质量监督巡查工作实行巡查组长负责制,巡查组长对现场巡查报告及整改意见等巡查成果负责。巡查组根据被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现场巡查工作。

第十五条 质量监督巡查工作通过听取相关单位汇报,查看工程现场,与有关单位人员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开展。必要时可责成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开展补充检测对工程实体质量作进一步验证。

第十六条 现场监督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组应客观准确地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巡查相关情况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及时提交现场巡查报告。

第十七条 部建安中心根据现场巡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落实。被查单位原则上应在整改通知下发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建设与管理司和建安中心。建安中心负责巡查整改意见的落实,必要时组织复查。

第十八条 质量监督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后,巡查组可向项目法人建议停工或返工整改,并及时向水利部报告。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巡查结果纳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信用体系和年度质量考核体系。

第十九条 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巡查工作,如实反映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并提供巡查工作所需要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条 质量监督巡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坚持原则、严谨求实、客观公正;巡查组应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擅自泄露巡查掌握的内部资料和情况;巡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篇9: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巡查实施细则全文

为加强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水利部近日印发《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巡查实施细则》,对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实施细则》规定,质量监督巡查针对在建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开展。主要对象是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巡查工作主要对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抽查,对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实施细则》明确,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负责组织指导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巡查工作。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程所属的流域机构配合建安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实施细则》要求,质量监督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后,巡查组可向项目法人建议停工或返工整改,并及时向水利部报告。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巡查结果纳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信用体系和年度质量考核体系。

附:《实施细则》全文

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巡查实施细则

巡查汇报

路政巡查检查材料

质量巡查总结报告

污水处理巡查工作范文

巡查工作主持词

监督发言稿

加强市场监督范文

监督职责

巡查整改报告怎么写

监督巡查岗位职责(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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