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800字

时间:2023-01-03 09:23:22 作者:Fʟᴏᴡᴇʀsᴇᴀ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Fʟᴏᴡᴇʀsᴇᴀ”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有关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800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有关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8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当他们终于看到他时,……才知道他根本没做那些坏事……,他其实是好人。”

刚开始阅读时,前几章几个孩童的琐粹生活令我昏昏欲睡。唯一支撑我阅读下去的理由就是怪人拉德利,他从不出门,关于他,在斯库特与杰姆这些孩童中流传着一段神秘可怕的传说。他简直成了恶魔的具化物。这个“恶魔”也一直吊足了我的胃口,我一直在猜测他在整个剧情中担任着怎样的角色。

随着情节的发展,“恶魔”仿佛退出了剧情,取而代之的是阿蒂克斯接手的一桩案子。它令斯图特一家陷入饱受争议的漩涡中。老实本分、乐于助人的黑人汤姆,帮助了马耶尔,却在拒绝了马耶尔的勾引后被尤厄尔一家反告强奸。即使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汤姆是无辜的,审判团还是判他有罪。这场失败的官司充分展现了当时的美国白人对黑人深入骨髓的歧视——就算是无赖、懒惰、处于白人群体中鄙视链最底端的尤厄尔,也要比任何一个勤劳、体面的黑人来的高贵。

案件判决后,汤姆在绝望中越狱,最终被直接枪杀。尤厄尔又处处威胁斯库特一家,这些一度将本书推入最压抑的气氛中。然而“怪人”又出现了,他战胜了真正的恶魔,从尤厄尔手下救下了斯库特两兄妹。黑人汤姆已经作为一只知更鸟被无辜杀死。而泰特警长与阿蒂克最终决心保护因自卫反击而杀死尤厄尔的另一只无辜的知更鸟——怪人阿瑟先生。最后,不善交际的“怪人”要求斯图特送他回家。在街角的路灯下,斯图特把手滑进“怪人”阿瑟先生的臂弯。斯图特这才意识到之前放在树洞里的礼物都是这位“怪人”先生所送。

当斯库特转身准备回家时,街灯依然闪烁,照耀着这个街区。

这个街区有莫迪小姐,她的房子被大火付之一炬,她却抱着脑袋,笑的前仰后合。有杜博斯太太,她本可以靠吗啡“愉快”的死去,却硬是决定要戒掉毒瘾。干干净净离开这个世界,不欠任何人,不依赖任何东西。有雷蒙特先生,他为了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用酒鬼的身份掩藏自己。有“最下层”的黑人,在阿蒂克斯准备离开法庭时,后三排的黑人全体起立,并且在斯库特旁边的一位黑人说了一句话:“斯库特小姐,请起立。你的父亲要经过这里了。”还有那些判汤姆有罪的白人们,人们还是“高高兴兴重新选他当了立法委员,而且和往年一样,又是全票通过。”大概每个人都还是希望,等到哪天自己成为无辜的弱势群体时,也可以有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为自己伸张正义吧。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篇2: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做一只知更鸟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篇3: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篇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春节期间细细的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刻意的结构构思,仅仅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角度描述她的童年时光,但是饱含平等、正义、良知、坚守等人性的光芒,却能让我停下阅读,掩卷而思,感悟颇多。

我想,律师也曾经是个孩子。

我想其实每个人都曾是个孩子,所有的父母都曾是个孩子。常常我们认为孩子受到知识、阅历、眼界的限制,对很多事情是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准,然而,实则未必,孩子们的眼是纯净的,她们眼睛看到的就是事物的本身本貌,只不过成人那双双眼却沾满了人间烟火、世俗枷锁和利益算计,透过那些重重的镜片,改变了事物的'本来面目和应有的处理方式。孩子能看到我们不敢承认的事实罢了,孩童保持了人世间最本真的纯粹,而生活却污染了大多数成年人那双也曾经明净的双眼和纯真过的心。

幸运的是,斯库特有一个勇敢的父亲,作为成年人中“异类”,他尽最大努力减少生活的污染与影响,他教会孩子去平等地、善意地对待每个人,学会勇敢,守住光明。作为父亲,阿蒂克斯守住了职业操守,也守住了自己的智识,最重要的是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美好的心灵。

书中,斯库特的老师痛恨纳粹对于犹太人所做的事情,但她对于就在身边并没有罪的黑人如此苛刻。其实小镇的乡亲、邻居们都知道这样做并不对,但没有人去反抗,而是默认这一切,斯库特却提出了疑问。这是对成年人群的疑问,对那个时代疑问,同时,这样的疑问更具有现实意义。我们经常会为那些遥远的、宏观的不公不平、霸权欺凌表达出一如既往地愤慨、抵制和抗议,甚至发挥网络暴力,然而,当在我们的身边遇到这样的、具体的事情时,我们却选择沉默、冷漠、妥协和明哲保身,自己这样做,一直这样做,这是多么的伪善!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利益至上。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我们如何面对孩子的疑问,如何引导孩子成长?

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有时候不能左右某些事情的发生、发展,但是当世界要杀死一只知更鸟,如果你无法阻止,至少你需要努力,至少需要让你所爱之人明白,努力挽回的必要。斯库特爸爸曾经说过:勇敢就是在面对别人都不认可的事时,依然坚持去做。现在,我们缺乏的就是这份品质、这份情怀和这份坚持,而勇敢正是孩子们成长中最重要的精神食粮。

篇5: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作为父母,我更希望陪伴着孩子勇敢地坚守心中的那些平等、善良与美好的东西,避免过早的被生活同化和污染,永远的守护好自己心中的那只知更鸟,童稚永存、大爱永在。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她们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我是相信的,善良的人们,让我们一起领着孩子们守护好心中的知更鸟吧,不要让它受伤、被杀死。

篇6: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久闻哈珀李·大名,上个礼拜终于有幸拜读了她的封笔之作《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让我久久不能平静。这是一本非常适合亲子教育的书,我很庆幸在我还未为人母之前遇见了它。

该书的背景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一个名叫迪儿的男孩来到梅康镇找他的姨姨过暑假,与本书的主人公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成为了好朋友。他们被一个叫阿瑟·拉德利的“怪人邻居”所吸引。孩子们为了能见到许多年没出过门的拉德利,想尽各种办法引他出门。某一天他们意外的发现拉德利在家门口的小树上给他们留下了礼物,可是至始至终拉德利从来没有出现过。

斯库特的父亲阿蒂克斯是梅康镇的一名律师,出生于当地的世家,妻子已经去世,他是一个具有强烈道德正义感的律师。黑人汤姆·罗宾逊被指控强奸一名白人妇女,他顶住巨大的舆论压力为汤姆·罗宾逊辩护,打一个所有人都认为会失败的案子,他和家人都成了小镇居民发泄的对象。尽管阿蒂克斯拼尽全力为汤姆·罗宾逊辩护,但汤姆·罗宾逊仍被指控强奸白人妇女,在判决的当晚因试图逃跑而被当场击毙。

本书以小女孩的视角描写了在当时那个社会环境下,黑人白人种族歧视的问题。阿蒂克斯在教育孩子们时曾说:“如果我不去为黑人辩护,我在镇上就抬不起头来,

我就不能在立法委员会里代表这个县,我就不能再教导你和杰姆如何做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就是人的良心。”

当案子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杰姆问父亲:“他们怎能这么做?”父亲告诉他:“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

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我们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海。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父亲总是扮演着默默付出的角色,父爱是深挚的,父爱并不像母爱一般,时时刻刻都滋润着你,并不如母爱那般柔情。在任何时候,父亲都会是我们坚强的依靠,父亲用他那宽厚的肩膀将我们高高托起,像一棵大树一样为我们遮风挡雨。阿蒂克斯虽然没能拯救汤姆·罗宾逊,但也给给他的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榜样。他把他的温暖、善意,良知也传给了他的孩子们。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 没有错过这些温暖与善意。我想我会永远记住阿蒂克斯给我带来的温暖、善意,良知。

篇7: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你最好在涉世未深时读完,因为它关于做人。

这本书,你经历世事后读也不算晚,因为它关于教育。

从社会背景来看,这本书并不完全适用于现代社会,但是这却也无法改变它是最伟大美国小说之一的既定事实。但是这本书所传递出来的价值观就像一壶好酒,越酿越香,越品越深。

这里就说说我感触最深的一个点吧。

“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让世界改变我们。”如果阿蒂克斯只是告诉孩子们经历之后要保持善良,反抗邪恶,他也不会成为我心中的好父亲。在我看来,他做得最好的一点就是带领孩子们见识了这个世界的复杂,肮脏和龌龊之后,依旧坚定不移地告诉他们要保持善良和正义。当黑人青年汤姆被诬陷强奸了白人女孩梅耶拉尤尔,对黑人存在歧视偏见的白人居民们理所应当的认为汤姆的强奸行为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但是阿蒂克斯芬奇毅然决然的站出来为汤姆辩护,为正义辩护。阿蒂克斯说:“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丧失理智,即使他们想努力的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时,白人总是胜诉。这些事情很丑恶,可现实生活就是如此。”作为一名律师,阿蒂克斯理应比一般人更加清楚这个世界上存在的种.种不公,但是他选择战斗,而且是抱着必败的信念去战斗。就像他说的:“不要错误的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作为一名父亲,他在用自己的坚持告诉自己的孩子,你要有你的标准,就算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太多太多强大的你难以改变的东西,你也不应该轻易改变自己。

当你不被理解,你是否还有勇气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能平静而又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思考与理解?这个世界满目疮痍,太多人为了像大多数人一样所谓正确的活着而选择自欺欺人,那真的对吗?你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人,终究是要为自己而活的呀。你要不停地学习,去感受和吸收,用思想去为行为划线,即使有一天,你变成了千夫所指的那个人,你也要有所坚持。你所坚持的东西最终会成就你的人格。

鲁迅先生曾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他们吵闹。”或许,我们不能真正很好地了解一个人,但是我们仍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尊重正义。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最后,用书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吧:

“你射多少蓝鸟没有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篇8:《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哈珀·李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出版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其改编电影甚至获得了奥斯卡奖。或许是地缘影响,它在国内的畅销并不是很久以前的事。尽管我先前观赏过改编电影,但我更希望能从原著中得到更多深层的细节与思考。很显然,这部在美国本土畅销半个世纪的“成长教科书”让我收获颇丰。

小说以1929-1933的经济大危机为背景,讲述了几个相对独立但密切相关的故事。主要有几个情节,首先是“我”与哥哥杰姆、朋友迪尔打探怪人拉德利的经过,发现怪人送给“我们”小礼物,然后是父亲阿迪克斯替被告黑人打官司,接着是“我”用童真感化,最后是原告尤厄尔报复“我”与杰姆但被怪人阻止。所有故事相互串联,不仅在情节上引人入胜,更在字里行间渗透着对社会问题的指摘。

本书中,我读懂了人格问题。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小时候不过是跟着其他几个“叛逆少年”倒着开车兜圈子,开玩笑地把抓他们的治安员关了起来。这应当受到批评和管教,法院也建议把他们送去工读学校。但老拉德利先生并不愿意,在向法官许下承诺后,从此将小拉德利禁闭在家十五年。又因为其他一些事,小拉德利被熟知为怪人,被认为是邪恶的,恐怖的。但这个怪人却留小礼物给“我”和伙伴们,最后救了“我”和杰姆的命。事实上,怪人拉德利才是善良的真正化身,他的善良被外界的恶毒所压迫,“我们”作为孩子的天真唤醒了他心中的善良。社会上有时如此,行善之人不得好报,被认为是“作秀”;行善之举饱受偏见,被看作“奇怪”,人们做好事的愿望常常被外界的看法所左右。如《约翰·克利斯多夫》所言:“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我们不能随意贬低他人的人格,我们的社会要有包容开放的心怀,要有慈母般的关怀,容错接纳迷途知返的社会弃儿,呵护他的人格。

本书中,我看到了人权问题。在书中,父亲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辩护,辩词明明已经无可訾议,可是陪审团仍然判汤姆败诉,最后导致绝望的汤姆越狱失败而死。据说这一情节是以曾在三十年代引起轩然大波的一起涉及黑人的案件所改编的,谁知道三十年后,哈珀·李把它写进了书里?谁又知道,九十年后,乔治·弗洛伊德亲身经历了相似的悲剧?南北战争已结束了一个半世纪,种族主义的灰烬始终不灭。法国认为提高黑人地位彰显人权,接着黑人占领了法国;美国认为双重标准有所效用,接着游行充斥着华府;欧洲认为关闭边界大有裨益,接着偷渡愈加猖狂。人权问题不仅是某些国家的问题,而是全球性问题,它终究会像瘟疫一样覆盖全球,谁都躲不开,跑不掉。想要解决人权问题,必须放下偏见,各国合作。我国当下得最大人权是解决数亿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小康问题。

本书里,我还读懂了人与社会的契合问题。不同的时代会孕育出不同的社会,不同的社会培育出不同的时代精神。这些精神的差异不在智商上,而在认知与思考上。书中“我”和哥哥杰姆在母亲病逝后一直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和教育,阿迪克斯自由平等的思想也潜移默化地将“我”塑造成一个“不守规矩”的小姑娘,“我”爱玩、好斗的性格也根深蒂固。而始终坚持传统家族主义的亚历山德拉姑姑,一直想把“我”教育得合乎体统,可惜直到书的结尾,她也没有成功。这让我想起英剧《唐顿庄园》里,那些经历一战巨变的贵族与仆人们不同的反应,那些不懂“往者不谏”者,湮没在历史洪流里;那些通晓“来者可追”者,则屹立在时代潮流上。既然社会是进步的,而人的本质又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人又有什么理由不随时代而进步呢?冥顽不化是愚昧的坚持,是为了坚持而坚持,不是人们历来推崇的为理想信念而坚持,它使人与社会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巨著,不是大部头的“巨”,而是丰内涵的“巨”。我的阅历和境界还不足以吸收阿迪克斯的教育理念、泰特警长的执法理念、林克先生的管理理念等等,但它教给我的内容已经足够帮助我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了。

篇9:《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这本书引发了读者们对勇敢、偏见、教育等问题的思考和讨论,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却是,在阿迪克斯为人处世中表现出的珍贵品质——尊重。

他尊重懵懂的孩子就像尊重独立的成年人,尊重风烛残年的瘾君子就像尊重勇敢自尊的勇士,尊重势单力薄的残疾黑人就像尊重身边平等的同伴,尊重拉德利深居简出的习惯,尊重亚历山德拉对家族规矩的执着……不论身份差异如何,他表现出的尊重总是那么真诚,这是因为他能够“穿着他人的鞋子走来走去”,设身处地去理解他人的选择,去感同身受别人的情绪。这种发自内心的尊重,是一个人对这个世界最大的温柔,是最细微处的善良。

如今,发达的网络日渐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摩擦碰撞有增无已,学会尊重尤为重要。

篇10: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篇11: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篇12: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我读这本书的第一时间,它给我的感觉像是随着三个孩子的书在夏天的夜晚流浪:你不知道去哪里,不知道会在周围的黑暗。

我想谈谈几个形象的故事,首先,阿提卡斯雀。他是史葛和吉姆的父亲,一个律师,来自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和他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好的射手。他的第一个妻子过世了。他有许多幽默感和正义。他是少数人在镇mescan谁犯下种族平等。当汤姆鲁滨孙被指控强1奸了一名白人妇女,他是在他的坚决防御。因此,他的家人成为事人们发泄他们的愤怒。他有坚定的信念和智慧。他总是把自己放在他人的利益。在小说中,他是体现道德。

简・路易斯史葛雀:小说中的叙述者。她是个有男子气概的女孩,非常聪明。她的心总是认为镇上的人都好。但汤姆鲁滨孙的情况对她的一些信仰。但最后她能够有一个更成熟的视觉发现并欣赏他人的善心没有忽视他们的邪恶。

一个美国杰姆雀:史葛的哥哥。他经常与他的妹妹在童年。他很勇敢,善良。有正义感和同情心。在小说中,他是她的妹妹最好的朋友和保护者。后来他还摔断了手保护他的妹妹。在小说中,他逐渐成长为一名年轻男子。汤姆鲁滨孙案件的审理了他的bliefs深。

亚瑟布拉德:象征无辜的受害者,但也是最重要的人在小说。他在家呆了。在吉姆和史葛的童年,他被视为恐怖的代名词。但他总是留下一些小礼物给孩子们。他救了吉姆和史葛当他们麻烦。他很善良。汤姆鲁滨孙:一个诚实的黑色。他被诬告犯有强1奸。他最后被射死当他是逃避。他象征着天真和邪恶会被吞噬。

尤厄尔:他是一个贫穷的白人在镇上,他也是个酒鬼。他错误地指控强1奸他女儿的汤姆鲁滨孙。他无耻地威胁和伤害阿提克斯・芬奇的家庭。

作者用鸟的标志。它是一个天真无辜的。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是一个故事,毁灭无辜的无辜。吉姆,汤姆鲁滨孙,莳萝,raymoud先生,mayella尤厄尔都是模仿。

当fasing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是无知的孩子。生活总是大于人们的想象和理解。它是永远等着你在角落里跳出来给你一个惊喜,或在你的心中的痛。

也许生活没有目标而持续的方式。这不仅是一种更邪恶的世界。

篇1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据说,每一个当爸爸的人,都应该读读这本小说,思考一下怎么当个好爸爸”――作家苗炜

说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美国的事情,爸爸是一个正义刚正不阿的律师,在那个歧视黑人才是政治正确的年代,爸爸为黑人辩护,遭受了小镇上人的非议,爸爸以自己的行动给儿女树立了榜样。看完就觉得有这样的父亲真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也有关于家庭教育的,关于正义关于成长~

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本书主角)名列英雄首位。

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哈珀・李所作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精)》的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一个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杀死一只知更鸟》获1960年普利策奖。

美国图书馆借阅率的书之一,英国青少年喜爱的小说之一。

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

篇1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每个人都会有一本最喜欢的书,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听这本书名,我还以为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提不起兴趣。结果,这本书只是引用了这句话,跟杀死一只知更鸟没有关系。更何况这还是一本影响全球五千万家庭的教养之书!

故事大概讲的内容是: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静谧的梅科姆小镇发生几桩离奇的迷案,彻彻底底打破了杰姆和斯库特的生活,这两个孩子的平静美好的生活,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经历了迷案后,寻找到真知、历练了风度、积累了正气,也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在我翻开这本书的前言,上面只有一句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查尔斯兰姆''一开始我并不懂得是什么意思,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再翻到前言时,我明白了:任何人都觉得律师是一种出入法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都觉得他们要么为了金钱,要么为了真理而帮助委托人胜诉。有人觉得律师恐怖是因为律师在法庭上的气场太过强大,有一股''生人勿近''的强大压迫感,所以才觉得可怕。但每个律师都有童年,虽然你不知道他们的童年是什么样的,也不用知道只需知道他们也曾是孩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也让我知道了人间除了黑暗还有光明!

篇15: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知更鸟什么坏事都不做,总是唱歌给我们听。它们不啄园子里的菜,不在玉米仓里搭窝,它们只是呕心沥血地唱歌给我们听。知更鸟是益鸟,知更鸟象征品行端正的人,所以打死一只知更鸟是造孽的。

这不是废话,只是用温和一些的比喻来让孩子们理解成人的偏见与冷淡,同时让我们明白一个人无论身处何时,都要拥有高贵的教养,尊重他人。小说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讲述了身为律师的父亲阿提克斯为无辜的黑人汤姆辩护等事件,将其中包含的教育向我们表达地淋漓尽致。

文章中所描写的是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将汤姆这名无辜的黑人判罪,这揭露了成人世界的偏见,而文中女孩斯库特的父亲了解实情后,决定为汤姆辩护,并对自己的孩子们传述这个重要的教养,在生活中,阿提克斯也无处不让孩子们尊重他人,教导孩子们要有容人之量,要做个绅士,并且他尊重孩子。这是极少父母能做到的。文中又有一次斯库特对父亲说不想上学,这位父亲并没有像我们生活中的那些父母一样,会不问缘由地呵斥孩子:不行!必须上。而是耐心听取了斯库特不上学的理由,并考虑了斯库特的感受,并且经过他的处理,斯库特答应去上学,阿提斯特也答应并做到斯库特提出的理由,不得不让人称赞他这位好父亲。除了父亲的言传身教,保姆卡波妮也教导斯库特尊重别人,可见斯库特接受的教育是多么完美。同样都是孩子,而生活环境不同,父母的教育不同,孩子接受的教育就不同,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能成为国之栋梁,有些人却成为了无耻、无理的人的原因。所以这本书不仅可以让孩子们受益匪浅,也可以让大人们学到道理。

这便是教养,人与人的差距就源于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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