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规定

时间:2016-03-03 12:24:04 作者:刚布番薯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刚布番薯”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规定,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规定

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武汉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第二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

第三条档案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鉴定。

第四条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要逐卷逐件地进行审查,准确地判定和提出存毁意见。

第五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逐卷逐件地填写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鉴定材料《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第七条档案鉴定小组指定两个以上监销人员。监销人员要根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材料,待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

第八条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纳入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中,使档案的鉴定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正常进行。

2、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档案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

3、认真填写档案鉴定表,并由鉴定领导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写出鉴定小结和报告,请求主管领导批准后同档案部门一同销毁。

5、派专人进行销毁,并委派监销人员。确认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分别签名,留底备查。

6、鉴定表、销毁清单、销毁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归档保管。

篇2: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   档案资料鉴定销毁工作由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 2、   鉴定销毁小组应定期对综合档案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已满但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 对不需要继续保管的`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   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册,登记所销毁档案资料的时间、数量及主要内容。 4、   销毁档案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及有关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参加档案销毁的人员都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档案作废纸出售。

篇3: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武汉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

第三条档案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鉴定。

第四条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要逐卷逐件地进行审查,准确地判定和提出存毁意见。

第五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逐卷逐件地填写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

第七条档案鉴定小组指定两个以上监销人员。监销人员要根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材料,待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

第八条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纳入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中,使档案的鉴定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正常进行。

2、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档案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

3、认真填写档案鉴定表,并由鉴定领导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写出鉴定小结和报告,请求主管领导批准后同档案部门一同销毁。

5、派专人进行销毁,并委派监销人员。确认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分别签名,留底备查。

6、鉴定表、销毁清单、销毁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归档保管。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武汉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

第三条档案鉴定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鉴定。

第四条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要逐卷逐件地进行审查,准确地判定和提出存毁意见。

第五条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逐卷逐件地填写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

第七条档案鉴定小组指定两个以上监销人员。监销人员要根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材料,待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

第八条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4: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   档案资料鉴定销毁工作由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

2、   鉴定销毁小组应定期对综合档案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已满但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 对不需要继续保管的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   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册,登记所销毁档案资料的时间、数量及主要内容。

4、   销毁档案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及有关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参加档案销毁的人员都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档案作废纸出售。

・・・・

篇5:会计档案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摘自《全面财务管理一本通》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章 会计档案销毁

第四十二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进行销毁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1、由档案管理专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编号、数量、起止年度和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上报财务经理。

2、财务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注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并上报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3、销毁档案时由财务经理和审计经理共同监销。

4、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所列明内容进行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章,并将毁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在销毁前,审计经理有权力和责任对会计档案提出审计,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不受损失。

档案销毁前应当进行审计(下同),主要审计应收应付账务是否有对账确认,资产是否流失,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不受损失。企业总经理应当重视这项工作。

第四十三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单中列明。

第七章 其他档案销毁

第四十四条其他档案要进行销毁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1、由档案管理专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其他档案销毁清单,列明销毁其他档案的名称、编号、数量数、起止年度、销毁时间等内容,并上报行政部经理。

2、由行政部经理会同发生其他档案的部门的经理在其他档案销毁清单上签注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销毁档案时由行政部经理和审计经理共同监销。

4、监销人员在销毁其他档案前,应当按照其他档案销毁清单所列明内容进行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其他档案;销毁后应当在其他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章,并将毁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在销毁前,审计经理有权力和责任对其他档案提出审计,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不受损失。

第四十五条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相关的其他档案资料不得销毁,应当继续归档,并从销毁其他档案清单中删除。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损毁、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倒卖档案牟利或出卖档案的。

5、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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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档案销毁请示

××主任: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整理出来,经过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复核鉴定,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后)现随文报上,请审批。

篇7: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不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3、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4、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5、批准销毁的档案,应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且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曰已销毁并签名盖章。

6、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篇8:档案销毁工作报告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档案鉴定、销毁应以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为依据,全面分析档案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划定档案的销毁范围。档案鉴定、销毁工作一般每5-进行一次。

1.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期满,经过认真复查,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长期保管的档案,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馆对保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鉴定销毁档案的程序

(一) 鉴定档案工作程序:

1、档案馆拟写档案鉴定工作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鉴定工作申请包括鉴定目的、内容、参加人员、所需时间等。

2、成立档案鉴定小组。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档案馆和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参加。

3、学习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档案鉴定标准。

4、鉴定小组成员对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对失去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并提交档案鉴定报告。

5、领导审查、批准档案鉴定报告。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馆对经鉴定拟销毁的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2、送交档案形成部门进行初审的拟销毁案卷登记册,必须经部(处) 级主管领导签字

3、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4、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5、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或焚毁,任何单位、或部门均不得将应销毁的档案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6、销毁档案须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在销毁档案前,应对销毁档案认真清点复核,档案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结束后,档案馆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处理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的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纳入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中,使档案的鉴定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正常进行。

2、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档案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

3、认真填写档案鉴定表,并由鉴定领导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写出鉴定小结和报告,请求主管领导批准后同档案部门一同销毁。

5、派专人进行销毁,并委派监销人员。确认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分别签名,留底备查。

6、鉴定表、销毁清单、销毁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归档保管

档案资料鉴定销毁工作由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

2、鉴定销毁小组应定期对综合档案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已满但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 对不需要继续保管的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册,登记所销毁档案资料的时间、数量及主要内容。

4、销毁档案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及有关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参加档案销毁的人员都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档案作废纸出售、对于没有保存价值,保管期限已满且利用率不高的档案,可向相关档案鉴定小组提交档案目录进行鉴定。

2、本着“又精又全”的原则进行鉴定。永久保存的档案要精炼,不能庞杂。要能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基本面貌。

3、档案鉴定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并写出档案鉴定意见。要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需依照档案鉴定意见逐卷逐件检查,核对并进行登记造册。

4、非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执行,提出销毁意见,办理好销毁手续,经主管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保密办负责执行。

5、档案销毁时应派两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6、档案未经鉴定和履行审批手续,严禁销毁。

7、销毁档案后,应将销毁清册及手续材料存入档案全宗卷中,并在原档案帐目上加以标识。

篇9:档案销毁工作报告

档案的鉴定工作是为了使有价值的档案更好地保存下来,达到既完整又精炼,以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目的。档案鉴定与销毁是一项既严肃又细致的工作。

一、档案鉴定原则

贯彻“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既考虑历史发展的需要,又服务于现实工作需要的观点,进行档案鉴定的销毁工作。

二、档案的鉴定组织形式

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在本单位档案鉴定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由主管档案工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档案室或专职人员三方面组成。具体工作由档案室或专职档案人员和与形成档案内容有关的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三、档案的鉴定方法

采取直接鉴定法,以案卷为单位,根据文凭内容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鉴定。在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完整、不准确的,应进行考证、修订,在案卷备考表中说明。

四、档案鉴定的标准、依据

文书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科技档案应按照上级和本单位《科技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会计档案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

其它各类档案按照相应的档案保险期限表进行。

五、档案销毁工作

1、档案销毁手续:对确已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一或二份),经主管领导和档案室审查后签字盖章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审批或备案,待批复后,再销毁。

2、档案销毁方法:销毁档案与销毁清册登记内容核对无误后,开据介绍信,到指定造纸厂,二人监督核销,监销人在销毁清册审批表上签字存档。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一般为二十五年。

3、档案鉴定销毁工作总结: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写出鉴定工作总结报告,将档案鉴定工作中的机构、参加人员、鉴定档案内容、数量变化、档案保险期限的升、降调整情况及文件的密级调整情况和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实记载,以备查考。

篇10:销毁档案请示

尊敬的领导:

根据《传染病疫情档案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传染病报告卡资料保管期限为3年,到期应销毁。现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20XX-20XX传染病卡整理出来,予以销毁。请审批。

申请人:

审批人:

20XX年3月21日

篇11:销毁档案请示

××主任: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整理出来,经过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复核鉴定,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后)现随文报上,请审批。

附: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略)

××××分公司(盖章)

××××年×月×日

篇12:销毁档案请示

*****:

根据《会计法》第二章第二十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十、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保管期限为15年,到期会计档案应销毁。现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凭证和账簿档案整理出来,予以销毁。

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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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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