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时间:2022-12-26 03:32:47 作者:周六梦见了树人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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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产权与企业制度

企业是在一定的财产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企业的行为倾向与企业产权结构之间有着某种对应关系,企业在市场上所进行的物品或服务的交换实质上也是产权的交易。因此了解企业制度,必须从产权这一概念入手。

1、产权

所谓产权,是财产权利的简称,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

产权的基本内涵包含了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是涵盖一组权利的整体,从这个意义上讲,产权的总和相当于所有权的概念。但是,产权和所有权并不是对等的关系。在所有权的内在权能发生分离的情况下,所有权就只是产权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表现形式,产权代表着与产权客体处置有关的一组财产权利。在这组财产权利中,所有权处于核心地位,其他一切财产权利都是从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

2、产权的经济功能

(1)保障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产权具有排他性,产权所有者的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产权的这种功能是维护社会的所有制与生产关系,稳定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法权支柱和基础。

(2)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产权具有可让渡性和可分性。任何一项交易活动实质上就是不同产权之间的交易,明确界定的产权可以提供一种对经济行为的规范或约束。

(3)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供制度基础。产权强调的是规则或行为规范,它规定了财产的存在及其使用过程中不同权利主体的行为权利界限和约束关系。产权关系的复杂化和明晰化乃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也是其顺利运行的法权基础。

(4)有助于解决外部性问题。外部性是指经济当事人之间一方对另一方或其他诸方利益造成的损失或提供的便利不能用价格来准确衡量,也难以通过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或支付。对一些外部性问题,通过明晰产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谈判,当事人有可能找到各自利益损失最小化的合约安排。

3、企业制度

企业制度是企业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制度的总和。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制度是以产权制度为基础的,三者分别构成企业制度的不同层次。企业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范畴,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和演进的。

从企业发展的历史来看,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制度有以下三种:

(1)业主制。这一企业制度的物质载体是小规模的企业组织,即通常所说的独资企业。在业主制企业中,出资人既是财产的唯一所有者,又是经营者。企业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经营,并独自获得全部经营收益。这种企业形式一般规模小,经营灵活。正是这些优点,使得业主制这一古老的企业制度一直延续至今。但业主制也有其缺陷,如资本来源有限,企业发展受限制;企业主要对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经营风险大;企业的存在与解散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企业存续期限短等。因此业主制难以适应社会化商品经济发展和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要求。

(2)合伙制。这是一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投资,并分享剩余、共同监督和管理的企业制度。合伙企业的资本由合伙人共同筹集,扩大了资金来源;合伙人共同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可以分散投资风险;合伙人共同管理企业,有助于提高决策能力。但是合伙人在经营决策上也容易产生意见分歧,合伙人之间可能出现偷懒的道德风险。所以合伙制企业一般都局限于较小的合伙范围,以小规模企业居多。

(3)公司制。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主要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的特点是公司的资本来源广泛,使大规模生产成为可能;出资人对公司只负有限责任,投资风险相对降低;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保证了企业决策的独立性、连续性和完整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为科学管理奠定了基础。

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从企业制度演变的过程看,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一种企业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企业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把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个字。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并重申了对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十六字”的总体要求。

1、产权清晰

所谓“产权清晰”,主要有两层含义:

(1)有具体的部门和机构代表国家对某些国有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2)国有资产的边界要“清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摸清家底”。首先要搞清实物形态国有资产的边界,如机器设备、厂房等;其次要搞清国有资产的价值和权利边界,包括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价值量,国有资产的权利形态(股权或债权,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的分布等),总资产减去债务后净资产数量等。

2、权责明确

“权责明确”是指合理区分和确定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权利和责任也是不同的。

权利。所有者按其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企业破产时则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对由各个投资者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财产拥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并以企业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经营者受所有者的委托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拥有经营企业资产及其他生产要素并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劳动者按照与企业的合约拥有就业和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

责任。与上述权利相对应的是责任。严格意义上说,责任也包含了通常所说的承担风险的内容。要做到“权责明确”,除了明确界定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及其他企业利益相关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外,还必须使权利和责任相对应或相平衡。此外,在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应当建立起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机制,这是因为他们之间是不同的利益主体,既有共同利益的一面,也有不同乃至冲突的一面。相互制衡就要求明确彼此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要求相互监督。

3、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的基本含义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宏观和行业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分开。

(1)政企分开要求政府将原来与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改革以来进行的“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等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2)政企分开还要求企业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后交还给政府和社会,如住房、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应注意的是,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对其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是理所当然的,不能因为强调“政企分开”而改变这一点。当然,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政府如何才能正确地行使而不是滥用其拥有的所有权。

4、管理科学

“管理科学”是一个含义宽泛的概念。从较宽的意义上说,它包括了企业组织合理化的含义;从较窄的意义上说,“管理科学”要求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如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研究开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化。管理致力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其核心是激励、约束机制。要使“管理科学”,当然要学习、创造,引入先进的管理方式,包括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方式。对于管理是否科学,虽然可以从企业所采取的具体管理方式的“先进性”上来判断,但最终还要从管理的经济效率上,即管理成本和管理收益的比较上做出评判。

篇2:现代企业制度

根据以上分析,在较为具体的层面,现代企业制度大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盈利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按经营业绩和劳动贡献获取收益,住房分配、养老、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4、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5、企业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为继时,可通过破产、被兼并等方式寻求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再配置。

现代企业制度与以往企业制度的区别

现代企业制度与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不同,与改革以来形成的过渡性企业制度也不同。这种不同绝不是形式上的、次要方面的,而是实质性的、主要方面的,表现在:

1.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家依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支配其法人财产,从而改变以往政企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企业则全面依赖于政府的状况;

2.企业内部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党组织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发挥监督保证作用,从而改变以往企业领导体制上权利不明、责任不清、要么“一元化”领导,缺少监督制约,要么相互扯皮摩擦、内耗过大的状况;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责,有明确的盈利目标,改变以往企业办社会,职工全面依赖企业,企业对职工承担无限责任的状况;

4.企业按照市场竞争的要求,形成适宜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从而改变以往作为政府行政体系附属物,大而全,小而全,内部管理落后的状况;

5.企业各种生产要素有足够的开放性和流动性,与外部的资本市场、经营者市场、劳动力市场及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相配合,通过资产的收购、兼并、联合、破产,通过经营者的选择和再选择,通过劳动者的合理流动,使企业结构得以优化,竞争力得到有效提高,从而改变以往生产要素条块分割、封闭呆滞,优不胜、劣不汰,行政性重复建设严重的状况。

篇3: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一是企业的产权制度,它是指界定和保护参与企业的个人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利的法律和规则

二是企业的组织制度,即企业组织形式的制度安排,它规定着企业内部的分工协作、权责分配关系

三是企业的管理制度,它是指企业在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人才、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法的安排

在这三项制度中,产权制度是决定企业组织和管理的基础,企业组织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企业财产权利的安排,因而这三者共同构成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大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1、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3、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盈利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按经营业绩和劳动贡献获取收益,住房分配、养老、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4、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5、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为继时,可通过破产、被兼并等方式寻求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再配置。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与传统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不同,与改革以来形成的过渡性企业制度也不同。这种不同绝不是形式上的、次要方面的,而是实质性的、主要方面的,表现在:

1、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国家依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支配其法人财产,从而改变以往政企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企业则全面依赖于政府的状况

2、内部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党组织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发挥监督保证作用,从而改变以往企业领导体制上权利不明、责任不清、要么“一元化”领导,缺少监督制约,要么相互扯皮摩擦、内耗过大的状况

3、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责,有明确的盈利目标,改变以往企业办社会,职工全面依赖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职工承担无限责任的状况

4、按照市场竞争的要求,形成适宜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组织形式和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从而改变以往作为政府行政体系附属物,大而全,小而全,内部管理落后的状况

5、各种生产要素有足够的开放性和流动性,与外部的资本市场经营者市场、劳动力市场及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相配合,通过资产的收购、兼并、联合、破产,通过经营者的选择和再选择,通过劳动者的合理流动,使企业结构得以优化,竞争力得到有效提高,从而改变以往生产要素条块分割、封闭呆滞,优不胜、劣不汰,行政性重复建设严重的状况。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在一定的基础上形成的,企业的行为倾向与企业产权结构之间有着某种对应关系,企业在市场上所进行的物品或服务的交换实质上也是产权的教育。因此必须了解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必须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入手。

现代企业管理五种模式

亲情化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利用家族血缘关系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即内聚功能,也就是试图通过家族血缘关系的内聚功能来实现对企业的管理。从历史上看,虽然一个企业在其创业的时期,这种亲情化的企业管理模式确实起到过良好的作用。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尤其是当企业发展成为大企业以后,这种亲情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就很快会出现问题。因为这种管理模式中所使用的家族血缘关系中的内聚性功能,会由其内聚性功能而转化成为内耗功能,因而这种管理模式也就应该被其他的管理模式所替代了。我国亲情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在企业创业时期对企业的正面影响几乎是99%,但是当企业跃过创业期以后,它对企业的负面作用也几乎是99%。这种管理模式的存在只是因为我们国家的信用体制及法律体制还非常不完善,使得人们不敢把自己 的资产交给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使用,因而不得不采取这种亲情化管理模式。

友情化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也是在企业初创阶段有积极意义。在钱少的时候,也就是在哥们儿为朋友可以而且也愿意两肋插刀的时候,这种模式是很有内聚力量的。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尤其是企业利润增长到一定程度之后,哥们儿的友情就淡化了,因而企业如果不随着发展而尽快调整这种管理模式,那么就必然会导致企业很快衰落甚至破产。我国有一个民营企业叫“万通”,一开始就是五个情投意合的人创办的一个友情化企业,当时大家都可以卧薪尝胆,创业者之间完全可以不计较金钱。但是,当万通拿到第一笔大的利润的时候,五个人就开始有所摩擦。当时万通的比较大的股东叫冯仑,他还想继续坚持这种管理模式而使企业发展,他组织企业的创办者读<水浒>,让大家记取散伙与分裂的教训,但结果最后没有解决问题,只好几个人解散了这个企业,放弃了这种友情化管理模式。后来万通由于创业者各自另起炉灶而孵化了好几个企业。

温情化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强调管理应该是更多地调动人性的内在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很快地发展。在企业中强调人情味的一面是对的,但是不能把强调人情味作为企业管理制度的最主要原则。人情味原则与企业管理原则是不同范畴的原则,因此,过度强调人情味,不仅不利于企业发展,而且企业最后往往都会失控,甚至还会破产。有人老是喜欢在企业管理中讲什么温情和讲什么良心,认为一个人作为企业管理者如果为被管理者想得很周到,那么被管理者就必然会有很好的回报,即努力工作,这样企业就会更好地发展。可见,温情化管理模式实际上是想用情义中的良心原则来处理企业中的管理关系。在经济利益关系中,所谓的良心是很难谈得清楚的。良心用经济学的理论来讲,实际上就是一种伦理化的并以人情味为形式的经济利益的规范化回报方式。因此,如果笼统地讲什么良心,讲什么人性,不触及利益关系,不谈利益的互利,实际上是很难让被管理者好好干的,最终企业都是搞不好的。管理并不只是讲温情,而首先是利益关系的界定。有些人天生就是温情式的,对利益关系的界定往往是心慈手软,然而在企业管理中利益关系的界定是“冷酷无情”的,对利益关系的界定,到一定时候“手不辣”、“心不狠”是不行的。只有那种在各种利益关系面前“毫不手软”的人,尤其对利益关系的界定能“拉下脸”的人,才能成为职业经理人。例如,如果有人下岗的时候哭哭啼啼,一个人作为管理者心软了,无原则地可怜下岗者而让他上岗了,那这个人就完全有可能成不了职业经理人。

随机化模式

在现实中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民营企业中的独裁式管理。之所以把独裁式管理作为一种随机化管理,就是因为有些民营企业的创业者很独裁。他说了算,他随时可以任意改变任何规章制度,他的话就是原则和规则,因而这种管理属于随机性的管理。另外一种形式,就是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行政干预,即政府机构可以任意干预一个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最后导致企业的管理非常的随意化。可见,这种管理模式要么是表现为民营企业中的独裁管理,要么是表现为国有企业体制中政府对企业的过度性行政干预。好多民营企业的垮台,就是因为这种随机化管理模式的推行而造成的必然结果。因为创业者的话说错了,别人也无法发言矫正,甚至创业者的决策做错了,别人也无法更改,最后只能是企业完蛋。

制度化模式

所谓制度化管理模式,就是指按照一定的已经确定的规则来推动企业管理。当然,这种规则必须是大家所认可的带有契约性的规则,同时这种规则也是责权利对称的。因此,未来的企业管理的目标模式是以制度化管理模式为基础,适当地吸收和利用其他几种管理模式的某些有用的因素。为什么这样讲呢牵因为制度化管理比较“残酷”,适当地引进一点亲情关系、友情关系、温情关系确实有好处。甚至有时也可以适当地对管理中的矛盾及利益关系做一点随机性的处理,“淡化”一下规则,因为制度化太呆板了。如果不适当地“软化”一下也不好办,终究被管理的主要对象还是人,而人不是一般的物品,人是有各种各样的思维的,是具有能动性的,所以完全讲制度化管理也不行。适当地吸收一点其他管理模式的那些优点,综合成一种带有混合性的企业管理模式。这样做可能会更好一点。这恐怕是中国这十几年来在企业管理模式的选择方面,大家所得出的共识性的结论。

篇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会计改革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政府部门是会计的唯一使用者。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主要是为政府制定计划,合理分配资源服务的。会计核算以监督国家计划执行为目的,会计信息由基层企业逐级向上级汇报直到政府部门,呈纵向流动格局。同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实施的三大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并存,使我国企业会计出现了三足鼎立的形势,且在相同事项的处理上存在较大差距。如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预计存货变现损失的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额等等。加之市场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企业,造成会计信息横向的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也呈封闭状态,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不显著,甚至不具有某些质量特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享有极大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企业的资产配置,产品生产、销售、定价等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均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自主地

进行,企业成了市场竞争主体和社会资源配置主体,必然要了解同行业、甚至不同行业的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会计信息的流动由过去的以纵向流动为主的格局向以横向流动为主的格局转变;同时,会计信息也由封闭转向公开。正是由于会计信息的横向流动和公开化,即对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提出了要求。我国己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诸如: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就是对会计信息应具有的质量特征作出了规定。《准则》中的这些原则,要付诸于会计实践之中,则依赖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为企业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债权人、贷款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供有关企业盈利状况、资金流动状况、偿债能力,资本保全状况和投资报酬等会计信息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因此,要求会计信息质量要素具有全面性,即各质量要素均能充分体现出来,又要求会计信息的各质量要素具有相融性,即不相互排斥,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信息的日益公开化,对企业报送的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将更加严格,除了企业会计核算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相关可比且可靠的会计信息之外,企业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财务报告)还必须受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查鉴证,以保证其公允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因此,完善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为主要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的社会监督评价体系也成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对资本保全的再认识

国有资产流失,从根本上讲还是根源于旧的经济体制及其派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迅速建立起相应的能有效组织和运作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理顺国家与企业的产权关系入手,在国有企业中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基础,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保值增值问题。资产保值的关键是实现资本保全。《国际会计准则》关于资本保全提出了两种概念:一是财务资本保全又叫名义资本保全;二是实物资本保全。在财务资本保全下,营业收入是以现时购买力核算的,而对已发生的成本费用则按前期货币购买力计量,即按历史成本会计计算损益,当

在物价不变,即币值不变的前提下,财务资本保全是实际意义上的资本保全。但在物价上升幅度较大时,财务保全不可能继续维持简单再生产过程,这时的资本保全只不过是名义上的资本保全。公有产权的代理人不像私有企业那样关心资产的保值增值,因而我国的.资本保全实质是名义资本保全。在会计改革中,针对这一情况,制定了存货成本计价的后进先出和固定资产摊销的加速折旧法来抵销通货膨胀的部分影响。?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资本规模成了衡量企业的标准,外部利害关系集团的利益不尽一致,因此企业应具有实物资本保全的意识。实物资本保全是在物价变动会计下生成的资本保全概念。在这一概念支持下,企业的损益是在“扣除本期的所有者分配和所有者出资后,企业的期末实物生产能力必须大于期初实物生产能力,才算赚的利润。”因此,要做到实物资本保全必须采用现行成本的计量基础。由于我国通货膨胀比较温和没有达到恶性膨胀,同时受成本与效益及会计人员素质的制约,我国目前还不适宜以现行成本的计量基础,采用物价变动会计来提供会计信息。但并不排除在提供会计信息时,运用物价变动会计的理论和方法反映物价变动引起的资本补偿不足的情况。?

由于物价上涨是客观存在的,我国的资本保全只能是名义上的资本保全,这不仅涉及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问题,同时也涉及到所有者的权益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妨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那么,在现行会计制度下,如何使名义资本保全靠近实物资本保全,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呢?通常方法是在有关科目下设二级科目,例如:根据物价变动总指数测算资本补偿不足部分,在“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下,均可设二级科目“资本金补偿资金”,作为实收资本的附加补充账户,而在编制会计报表时,汇总在“实收资本”项下,并在附表中加以说明。这样使名义资本保全成为实物资本保金,会计信息质量得以保障,产权所有者的权益也实现了保全。同时,对于“未分配利润”项下的资本金补偿基金的部分,已不能作为利润来分配,而应做为维护简单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三、现代企业制度与税务会计的建立

税务会计是以现行税法为准绳,根据财务会计的有关资料(必要时依法要求重新计算),核算和监督企业税务资金运动(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和退补等),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全面进行税务筹划,为企业利益服务的。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分支,二者紧密联系,核算征税数额要通过会计核算来体现,同时计税依据也依赖于会计提供的信息。而当会计提供的计税依据与税法规定的纳税依据相符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所反映的内容是一致的,就不存在所谓税务会计的问题,因为

在财务会计中包括了关于计税的内容。?

我国历来把政府部门看作是财务报表的唯一使用者,国家既是主体又是企业所有者,所以无论从宏观和微观上,法都是站在国家的角度上制定的,以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及税利的足额上缴。国家与企业所维护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税务会计包涵在财务会计之中,不需单独反映。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及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必然出现政府部门从众多新设的企业中取得收入的问题,从而使税法与会计制度之间有一定程度的背离,形成了税务会计产生的原因。?  首先,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者遍布社会各阶层,容纳了包括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在内的跨部门,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的资金所有者,国家政府部门只能以投资者或者国有资产管理者的身份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所有者的权利,而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国家不再是市场的主体,它被企业取而代之。这是税务会计产生的直接原因。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它必须从微观角度出发,考虑如何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而达到企业资本保值和增值的目的,它所要求的会计核算必须以会计准则为提前,充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但是,税法的制定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宏观调控各方面的利益。因此,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很难一致的体现税法要求,保证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企业必须按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缴纳各种税款。由此出现了会

计上和税法上计税依据相背离的情况,因此税务会计是既遵循会计原则又体现税法要求的一种会计核算程序,建立税务会计是市场经济发展必然趋势。?

其次,国家的双重身份及不同身份所具有不同作用是税务会计产生的另一原因。现代企业制度的财产独立原则,表现为企业法人拥有法人产权,确定法人财产权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理顺了产权关系,才能将国家的双重身份彻底辨别清楚。即当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出现时,与其他投资者一样,享有投资者的一切权益而无权为企业制定这样那样的规定;而当国家作为上层建筑发生超经济行为时,有权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法律来约束企业,使之步入规范的运行轨道。这样,一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规定的诸如: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列支渠道,转变为通过运用税收来间接控制。

同时企业的经营者由于不再受国家的直接干预,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灵活运用资金和规定成本费用开支。企业经营者的目的是维护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者的权益。因此,随着国家双重身份的明朗化,税务会计也必将产生。?

会计与企业制度之间有着内在协调性:一方面一种新的企业制度的建立,必然要求确立与其相适应的会计思想和方法体系;另一方面,会计理论自身的发展也会促使新型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目前的会计改革与企业改革,正是为完善这一协调性而作出的重大举措。

罗 明?

篇5:煤矿:通过精细化管理建立现代煤矿企业制度

煤矿:通过精细化管理建立现代煤矿企业制度

随着煤矿开采工艺的进步和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传统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已经显现出它的诸多弊端,从而为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机电管理作为煤矿机电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体系,对煤矿企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发展煤矿机电应从精细化管理入手。精细化管理就是将管理的对象分解量化为具体的数字、程序,在管理目标、标准、任务、流程等方面进行细分,实施精确计划、精确决策、精确控制、精确考核,是与现代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一种管理理念,是一种高效、节约的管理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耗费的资源,从而降低管理成本。煤矿机电实行精细化管理后,对煤矿企业现代化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建立现代企业管理

企业须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首先,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成分;它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煤矿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实现管理理念的精细化,使企业的每个环节都精密有序,让每个员工都成为追求精细化管理的自觉参与者。其次,企业要通过纵向比较、横向比较,科学、准确地给自己定位,牢牢把握自己在市场中的地位,扩大经济社会影响;企业要对内部的生产经营状况了如指掌,洞察入微,抓住主要矛盾,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精细化的操作,稳步实施改革措施,提高企业效益,增强市场的竞争力。再次,人的行为是受动机支配的,只要创造一定的条件,就会努力工作,达到确定的目标;要给员工讲清精细管理的科学道理,以获得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要建立精细化管理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建立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的奖惩机制。

二、剖析企业存在问题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须认清企业目前发展现状。首先,煤矿机电设备安全可靠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机电设备的种类多而杂;如果没有一套规范科学的管理程序来管理好设备,就会使不合格的设备投入使用,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其次,煤矿机电设备选型是在设备规划工作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设备前期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这一工作尚处于粗放式的管理,导致设备购置和使用存在着严重的脱节现象,设备的买、用、修、改造互相扯皮,各行其是,缺乏统一规划,使设备利用率低下,甚至大量闲置、积压,造成较大的浪费。再次,煤矿机电设备粗放式管理中,基础管理总账、台账、明细账为手工记帐,工作量繁重,以物易物,账、物不符现象时有发生。

三、实施煤机精细化管理

煤矿企业在确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标后,结合企业发展现状,应致力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位。首先,对煤矿机电管理来说,只要遵循现代企业生存发展的客观规律,遵循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统一规划,由部分到大局,从浅显到深入,从基础到精专,循序渐进,就一定能推动煤矿机电管理的创新性发展。其次,要推行微机管理,使设备购置、修理、资金结算都非常规范;做到设备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账、卡、牌、物四对照,设备账、财物账两相符,规范设备进货、销售、库存的各个环节;使设备管理始终在有序、动态、透明的管理状态下,减少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量,确保其有更多的时间投入现场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最后,建立设备选购标准和规范;在订货前必须对订货厂家的资质进行审查和认证;设备到货后要现场验收,及时进行清点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严禁入库,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设备投入井下作业,降低安全隐患;建立规范、科学的设备和测验标准,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切实保证承修质量,确保设备安全正常地运转。

我国煤矿建矿历史短,基础比较薄弱,因此煤矿企业应从各个方面入手,做好现代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搞好机电管理工作,提高现代煤矿机电管理水平,确保矿井机电系统安全、可靠和高效。

篇6:煤矿:通过精细化管理建立现代煤矿企业制度

煤矿:通过精细化管理建立现代煤矿企业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大学网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随着煤矿开采工艺的进步和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传统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已经显现出它的诸多弊端,从而为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机电管理作为煤矿机电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体系,对煤矿企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发展煤矿机电应从精细化管理入手。精细化管理就是将管理的对象分解量化为具体的数字、程序,在管理目标、标准、任务、流程等方面进行细分,实施精确计划、精确决策、精确控制、精确考核,是与现代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一种管理理念,是一种高效、节约的管理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耗费的资源,从而降低管理成本。煤矿机电实行精细化管理后,对煤矿企业现代化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建立现代企业管理

企业须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首先,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成分;它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煤矿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实现管理理念的精细化,使企业的每个环节都精密有序,让每个员工都成为追求精细化管理的自觉参与者。其次,企业要通过纵向比较、横向比较,科学、准确地给自己定位,牢牢把握自己在市场中的地位,扩大经济社会影响;企业要对内部的生产经营状况了如指掌,洞察入微,抓住主要矛盾,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精细化的操作,稳步实施改革措施,提高企业效益,增强市场的竞争力,

再次,人的行为是受动机支配的,只要创造一定的条件,就会努力工作,达到确定的目标;要给员工讲清精细管理的科学道理,以获得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要建立精细化管理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建立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的奖惩机制。

二、剖析企业存在问题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须认清企业目前发展现状。首先,煤矿机电设备安全可靠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机电设备的种类多而杂;如果没有一套规范科学的管理程序来管理好设备,就会使不合格的设备投入使用,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其次,煤矿机电设备选型是在设备规划工作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设备前期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这一工作尚处于粗放式的管理,导致设备购置和使用存在着严重的脱节现象,设备的买、用、修、改造互相扯皮,各行其是,缺乏统一规划,使设备利用率低下,甚至大量闲置、积压,造成较大的浪费。再次,煤矿机电设备粗放式管理中,基础管理总账、台账、明细账为手工记帐,工作量繁重,以物易物,账、物不符现象时有发生。

三、实施煤机精细化管理

煤矿企业在确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标后,结合企业发展现状,应致力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位。首先,对煤矿机电管理来说,只要遵循现代企业生存发展的客观规律,遵循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统一规划,由部分到大局,从浅显到深入,从基础到精专,循序渐进,就一定能推动煤矿机电管理的创新性发展。其次,要推行微机管理,使设备购置、修理、资金结算都非常规范;做到设备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账、卡、牌、物四对照,设备账、财物账两相符,规范设备进货、销售、库存的各个环节;使设备管理始终在有序、动态、透明的管理状态下,减少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量,确保其有更多的时间投入现场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最后,建立设备选购标准和规范;在订货前必须对订货厂家的资质进行审查和认证;设备到货后要现场验收,及时进行清点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严禁入库,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设备投入井下作业,降低安全隐患;建立规范、科学的设备和测验标准,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切实保证承修质量,确保设备安全正常地运转。

我国煤矿建矿历史短,基础比较薄弱,因此煤矿企业应从各个方面入手,做好现代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搞好机电管理工作,提高现代煤矿机电管理水平,确保矿井机电系统安全、可靠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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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国铁路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铁路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内容摘要:铁路企业走向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任重道远,国家亟需对铁路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并完善相关立法。

关键词:铁路法,现代企业制度

一、重新界定我国铁路企业的法律地位

长期以来,铁路运输企业兼有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的双重职能,集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于一身,带有浓厚的计划性、垄断性和军事化管理性。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上述性质仍然有所保留,严重束缚了我国铁路企业的角色定位和市场化步伐。1990年的《铁路法》规定,铁路局和铁路分局既是铁路企业,又是行政机关。

由于铁路局和铁路分局的双重法律角色,致使立法者很难在《铁路法》中明确铁路局和铁路分局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还是法人的分支机构。《铁路法》对这问题未置可否,就为铁道部与铁路局、铁路分局、铁路段、站之间法律关系的理顺带来了难度。这涉及到是用公司法,还是用行政法来解释上述法律关系。

选择后一思路,用行政层次和行政级别调整铁道部与铁路局、段、站等之间的法律关系,势必会冲淡其作为市场主体的法律色彩;选择前一思路,将铁路局、段、站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轨道,则不仅法律关系明确,而且有利于推动铁路企业的市场化、法人化过程。现行立法在界定铁路企业的法律地位时,不仅条文过简,也没有指明铁路企业的改革方向。

现实中,铁道部既是铁路行业的主管部门,享有行政权力,也是具有垄断性的企业,对于运输行业的经营管理享有一系列民事权利。因此,铁道部的法律地位既不能单纯地界定为行政机关,也不能单纯地界定为民事主体。这种亦官亦商的法律角色成为我国的一大特色。

铁路运输是我国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支柱性作用。我国的铁路企业需要大的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必须按照民事主体与行政机关角色分离的原则,大胆推进铁路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把铁路企业从亦官亦商的行政性公司改造成以营利为目的民事主体和市场主体。

二、积极推进现有国有铁路企业的公司制改革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并明确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国有铁路企业也要毫无例外地投身于公司制改革。问题在于,把国有铁路企业改组成哪种形式的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64条规定,国务院确定的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但是,何为特定行业,铁路运输算不算特定行业,立法上缺乏明确规定。因此,:口果把铁路运输理解为特定行业,那么国有铁路企业就要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不能改组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更不能改组成为上市公司;如果把铁路运输理解为非特定行业,那么国有铁路企业就不必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而可以改组成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

笔者认为,铁路运输企业不属于《公司法》第64条所称的特定行业。理由是:(1)铁路运输也是运输产业一种。既然我国的公路运输企业和民航运输企业可以采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也可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2)铁路运输业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决定了该行业更适合于采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形式。(3)在许多西方国家,铁路采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不少原先采取国有公司形式的铁路也在施行民营化或私营化。日本的国铁实行股份公司化即是一例。其中主要原因是,国家经营铁路企业往往存在着效率低下的问题。而铁路企业的效率低下也是我国国有铁路企业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4)限制国有独资公司适用范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方向。《决定》指出,“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要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将铁路运输企业理解为非“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既有利于增强国家实力,也有利于保持市场活力,又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铁路运输行业也应本着“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精神,大力调整铁路运输产业中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具体说来,在铁路运输业竞争性较强的地区和亚产业,国有投资可以适度退出,不持或者少持铁路企业的股份,鼓励社会公众的资本踊跃进入该地区和亚产业,这样既可减轻国家的投资负担,盘活国有资产,防范国家的投资风险,也可以刺激社会闲散资金转换为社会生产力,为社会公众提供创造财富的机会。在铁路运输业竞争性较差的地区和亚产业,国有投资力度可以适度加强,乃至实现100%的控股,设立国有独资公司。

当然,国有铁路企业改制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乃至上市公司,并不意味着公司的经营行为自然而然地规范化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就一劳永逸地科学化、民主化了。实际情况是,我国少数已经改制的铁路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仍然存在着不少违法违规现象。仅有公司之名,而无公司之实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的商事、经济法规。

三、推动我国铁路企业职工持股制度

为了实现职工持股,不少国家专门通过了立法,或者对现有的公司立法进行了修改。

我国在国企改革的实践中推出的职工持股试点得到了广大职工的支持和拥护。我国铁路企业目前有职工30万。为了使铁路企业不仅实现制度上的创新,而且实现科技进步和劳动效率的提高,有必要采取积极而稳妥的措施,在铁路行业推行职工持股。

至于职工持股的方式可以考虑以下两种:一是由职工个人自己出资购买铁路企业的股份,二是将铁路企业存量净资产中与职工直接贡献相对应的一部分量化到职工个人名下。笔者认为,第一种方式固然无可厚非,第二种方式也有其合理性。我国铁路企业能够发展壮大到今天,是与广大铁路职工的忘我劳动和无私奉献密不可分的。将广大职工创造的铁路企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折算为职工的出资,并赋予其相应的股东权,不仅不是蚕食国有资产,分光吃尽的行为,而是调动铁路职工积极性提高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增强铁路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杠杆。

在铁路企业推行职工持股,要注意协调好职工根据其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与职工根据其股份获得的股息红利之间的比例关系。因为,如果职工的劳动报酬在其个人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过高,职工持股对于职工来说也就没有任何动力;但是,如果职工的股息红利在其个人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过高,职工就会丧失作为劳动者的应有动力和压力。笔者认为,职工劳动报酬与其股息红利之间的关系确定为6:4似乎较为可行、公平。

为了鼓励铁路职工最大限度地为企业、个人和子孙后代创造财富、积累财富、保护财富,应当允许职工持有的股份可以继承和转让。

此外,在铁路企业推行职工持股,还要妥善解决好下述法律问题:职工股代表如何进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行使其股东权的问题;职工持股会的地位如何界定的问题;职工持股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股权结构问题等。

四、铁路运输主管部门的角色定位

我国铁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对铁路运输业的依法干预,包括宏观调控。铁道部无疑是代表政府对铁路运输业行使宏观调控和其他干预职能的最佳人选。我国的铁路运输事业越是发达,就越是要加强铁道部对全国铁路运输产业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因此,铁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铁路主管部门完善行政干预职能是并行不悖的。

为了保持铁道部作为行政机关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纯洁性,应当剥离铁道部的企业职能,恢复铁路企业的私法自治,实现政企分开。政企分开的实质是,区分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企业与作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政机关。铁路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既为股东创造最大限度的投资回报,也对股东之外的利害关系人承担社会责任。要彻底斩断铁路企业与铁路主管部门之间的脐带,必须实现各级铁路主管部门同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强调政企分开,不仅不是削弱了铁道部的职能,而是保障了铁路主管部门的超脱性、独立性、公正性,有利于铁路主管部门集中精力行使行政权力,从而规范和保护铁路运输行业的经营活动。

当然,铁道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国各地设立派出机构,行使铁路运输监管的行政权力。

五,设立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思考

铁路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仅仅强调铁路主管部门行政权与铁路企业法人所有权的分离是不够的,还必须强调铁路主管部门行政权与国家股东权的分离。因为,股东权属民事权利之一种,与行政权有着本质不同。在我国长期不区分国家行政权与国家所有权的特殊背景下,为避免因行政权与国家股东权的错位而导致权利与权力的滥用,尤其是权力寻租现象,必须强调铁路行政权与铁路企业的股东权由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分别行使,铁路主管部门只享有对铁路运输行业的行政权。至于国家投资设立国有独资铁路公司,或者参与投资设立的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作为出资者享有的`股东权则应当由作为企业法人的国家股东权代理机构代为行使。

为避免在体制转换期间由于权利主体和代理人的缺位或虚位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建议国家成立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国家股东权的代理人之一,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统一行使全国范围内的国家独资、控股或参股铁路企业中的国家股东权,包括参与公司利益分享的自益权、以及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共益权。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用够用足股东的各项权利,尤其是独立代表国家股东推荐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的权利,以及代表国家股东取得股利的权利。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既可适时出售国有股份,也可适时买入具有投资价值的股份,做到进退自如。

为配合国家发展“四跨企业集团”的战略,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当按照母子公司的投资链条,作为大股东参与发起设立或组建子公司,然后再由子公司控股或者参股孙公司、曾孙公司等,从而形成以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核心以铁路运输公司为骨干、以股东权为联结纽带、以横向经营与纵向经营相结合为经营战略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界的公司集团。但是,为防范国家在铁路运输行业的投资风险,有必要限制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链条。

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作为民事主体的国家之间是一种基于委托合同而产生的代理关系。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当严格履行作为代理人的各项法定和约定义务,包括忠实义务与注意义务。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由于过错而导致国家股东权受侵害固有资产流失的,应当象普通的代理人一样,对国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损害赔偿的范围坚持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赔偿原则,有多少损失,就应当赔偿多少。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有过错的公司董事和经理行使追偿权。

同时,为了鼓励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创业精神,应当适度导入经营判断原则。铁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获得全面而准确的信息之后,为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出现决策失误时,即使给国家股东的利益造成了损害,也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结 论

当前,调整国有铁路企业法律地位的法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铁路法》。鉴于国有铁路企业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指现代公司制度,而调整现代公司制度的《公司法》与调整传统国有企业制度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膊DC铁路法》在企业产权结构、企业内部治理机构等方面存在许多重大区别,有必要将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轨道,并根据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抓紧修改《铁路法》。

国有铁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立法层面上,要抓紧清理废止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相吻合的铁路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还要结合铁路企业的特点,抓紧制定与《公司法》相配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初步建立成龙配套的现代铁路企业法律法规体系。在实施层面上,要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作好国有铁路企业的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既要强调铁路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转变行政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又要强调依法治企,加强企业法治,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运营。

篇8: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企业立法

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企业立法

内容提要: 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不仅需要用法律规范来确立国有企业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更要求通过法律对企业产权的确认调动企业内部投资者、管理者、技术人员及普通劳动者的积极性来创造企业活力。因而,构建国有企业法律体系以确立其市场主体地位,着眼企业增量利益的调整,确认劳动者、企业家、技术人员产权以激发企业活力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立法方向。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关企业的各种制度的总称。 [1]由于公司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典型的企业制度。具有其固有的优势,有利于使国有资产决策和利用分散化、民主化。更适应市场经济的决策模式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用法律来规范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化、正规化的惟一途径。问题是目前的企业法、公司法和民法以及劳动法都只是从把国有企业重构为一个独立的经营者市场主体这一层面来规范国有企业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偏重于明确企业的民事或商事主体地位。也就是在没有把国有企业内部关系调整好(政策性、社会性负担没有剥离、自生能力、内部活力没有产生)之前就把他们推向市场,让他们去与形式平等而实质不平等的具有“狼”性的非国有企业去竞争,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很多大中型企业徒具公司制的形式,而人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还是跟以前一样。要么是政府的执行机构,要么“内部人控制”,无法建立起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与我国企业立法不完善性有关。www.11665.com笔者认为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立法应该:

1.在法律体系上应以投资责任作为分类标准,体现企业主体平等性。我国企业立法单从体系上看是较为完备的,以所有制为标准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外资企业法等;以投资者责任为标准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等。但是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对同一企业有可能存在不同的法律调整而且其规定相互矛盾。例如: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与公司法之间、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法之间都存在这种问题。二是法律条文在各企业立法之间重复较多,浪费了立法资源。三是各企业主体地位不平等。有的企业享有较多优惠政策,造成企业之间形式上和实质上的不平等。基于此,现阶段做好企业立法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对现有的企业立法进行梳理。理清企业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在这一问题上漆多俊教授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即把企业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分为并立关系和交叉关系。从而对《公司法》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之间的关系、《公司法》与外资企业法之间关系、《合伙企业法》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及《民法通则》之间的关系作了较为明析的分析。 [2]但是,这种分析框架中最为关键的一般法与特别法、普通企业法律形态与特殊企业法律形态的划分标准并不容易掌握。且这两种关系是否一定是在效力等级相同情况下才能使用,由于其提供的例子全部是同一效力等级,又没有作出说明。如果是,那末这种分析框架的作用就会受到限制;如果不是则如何建立这种分析框架。只有在对现行的企业立法之间的关系有一个十分明晰的了解才能对现有的企业立法进行整合,形成一个相互之间界限分明、覆盖全面的企业法体系。第二是设立法制的价值取向。我国现行的设立法制是以交易安全为价值取向而牺牲了经济效率。企业设立的特许主义与核准主义还是主要的准则,程序繁琐,耗时费财;立法内容多有重复且规定严格的法定资本及其交付期限,实行实缴资本和资本维持制度以及对企业经营范围严格限制;企业设立主体的法律责任偏重。在注重交易安全的同时失去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效率。而且过分地注重交易的安全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安全,因为只有效率法则才是市场经济的最高法则。谁没有效率谁就会被市场淘汰。因此,企业立法应该效率与交易安全并重,让企业的设立主体有多种选择,既能灵活的设立,同时又能顺利的退出;把市场准入制度与企业设立准则主义结合起来;合理分配企业设立主体与中介机构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设立法律责任,真正提高企业交易安全。

针对国有企业立法有的学者主张采用特殊形态企业立法,名称可以为公营企业法、国有企业法或国有企业改制法;有的学者则主张只按投资者责任立法,不单独针对国有企业立法。笔者认为既应考虑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有很多国有企业要承担国家的战略和社会责任,不能采用公司制,只能采取国有国营的形式。又要考虑到我国已加入了wto,对国内外企业一律实行国民待遇。需要平等对待企业、实行无歧视立法。因此,将外资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私营企业法等分解整合到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国有国营企业法、股份合作企业法中,再辅之以国有资产管理法及特殊行业准入立法。基本上可以既保证了立法的统一性,又体现了企业的平等性。目前,国有企业在许多方面难以与非国有企业实质上平等,非国有企业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又占有了先发的优势(一开始就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因此,依据《公司法》第21条规定,国务院应对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实施步骤与具体办法作出统一规定,如不能作出统一规定则应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指导性意见。其原则是体现平等性。这是国有企业在第一层面上重构市场主体的前提。只有把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放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才能培育成具有独立人格的经营者和市场竞争者。只要存在特权就很难转变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2.企业立法在理论上着眼于企业增量利益 [3]调整。目前我国企业立法受民法理论影响较大,重点是界定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所有制立法是主流,就是1993年出台的以投资者责任形式的企业立法《公司法》也主要界定投资者的所有权(股权)与企业经营权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虽然涉及了股息的分配,它只是股东-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并没有涉及投资者、投劳者、管理者(严格意义也是投劳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1)民法理论对增量利益的调整采取理论逻辑是:确定物权所有者→物权产生法定孳息(民法上把企业经营利润作为法定孳息)→物权所有者享有法定孳息的收取权。但这种调整方法只能适用于农业社会时期工厂的所有者、经营者甚至生产者三者合一的时代,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生产的社会化和信息化,以这种调整方法来调整企业利益的分配根本不适应时代的需要。第一是忽视了增量利益产生的劳动的存在。物是不能自行增值的,资产只有投入运营,在生产环节产生增量利益。而活劳动是产生剩余价值的惟一源泉。

第二是只重视有形资产,忽视人力资源和无形资产。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企业在二个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有重大的作用。二是知识工人在职工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跟企业中知识工人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劳动密切相关。而我国企业法并没有承认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的产权性质(有的学者以人力资本的概念来代替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的产权)否认其参加利润分配的权利。就是对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也是采取限制的态度。公司法对专利、工业产权、信誉(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0%,高新企业不超过30%。第三是否认了按劳分配,实质是按资分配。目前,我国企业法所体现的分配关系还是国家作为资本所有者得利润、工人得工资。

(2)企业法理论应该是着眼于增量利益的调整(但并不否认对存量利益的界定),通对企业内部增量利益关系的调整调动投资者和投劳者的积极性来注入企业的活力。这是企业立法的最主要的指导思想。通过法律界定投资者以决策劳动和资本所有者两重身份取得利息和部分利润,管理者以管理劳动以及形成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取得部分利润索取权,技术人员以其科技劳动和技术对价值创造的贡献取得部分利润索取权,普通劳动者以其生产劳动取得部分利润索取权。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出现职工参与企业纯收入分配的多种途径:一是利润分享制。在美国、法国和英国普遍实行:在法国,1990年参加利润分享的人数达到1400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60%;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末有15%的公司实行了利润分享制,参加人数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2%;英国政府1978年制定了利润分享法规,1980年参加利润分享的职工达到51万人 [4]而且这部分收入可以享受法律的税收优惠。二是企业价值分享制,即采取股票期权方式对企业的价值的增值分享的制度,《财富》杂志评选的1100家上市公司中有53%的公司授予全部职工股票期权, [5]80年代英国政府制定了鼓励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 [6]三是企业所有权分享,即职工持股计划(esop)。四是管理权分享制。职工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参与企业管理,代表全体职工利益,主要在德国普及,1976年德国颁布的《共同决定法》规定,职工在2000人以上的公司监事会(相当于董事会)由劳资双方代表组成,比例为各占50%。 [7]企业职工通过参与利润的分配使企业的所有者与职工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共同关心企业的发展。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应以各自的贡献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社会主义法律也应该给予明确的确认,确认其劳动力所有权(包括企业家产权)同资本、技术、信息共享利润分配。

3.在法律制度上应通过企业家产权制度、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制度、技术产权制度的确认及对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实施,引导企业进行各种形式按劳分配制度和按要素分配制度,施行投资者、投劳者的利益制衡的各种公司法律制度,重构国有企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1)企业家产权制度。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生产力主体。确认企业家产权制度是解决我国企业家资源稀缺和国有企业企业家行为失范的关键,是建立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要条件。确认企业家产权制度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一是确认企业家阶层的法律地位。法律上有阶级划分,如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也有职业划分,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但没有根据所有权和经济职能进行的阶层划分。如雇主和雇员,董事、经理和雇员的划分。法律地位不明确,也就谈不上权利与地位及法律上的保障,鲍莫尔(baumol)提出,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快慢主要不是处决于该社会企业家资源多少优劣,而是取决于社会的制度机制对企业家资源 [8]的引导和发挥。并提出三条定理:各时代各社会间,决定企业家资源各种用途酬劳的游戏规则;各个社会企业家资源应用的方向因上述游戏规则的不同而不同;企业家资源在生产性领域和非生产性领域的应用配置。即用法律确认适合企业家资源向生产领域配置和应用的游戏规则是社会发挥企业家生产力作用的首要的制度条件。因此,明确确认企业家的法律地位,并给予法律上的保障是企业家产权制度的确认的首要条件。二是企业家产权的内容包括经营权、管理创新所有权、信息所有权、企业家以自己的经营形成的无形产权。法律确认企业家产权内容的合法性并赋予其剩余索取权。在公司法律制度设计上,是以企业家产权可以作为出资的形式-产权股份化方式参与剩余索取还是在公司章程中以契约(合同)方式参与剩余索取;是以强制性条款规定企业家产权还是用任意性条款来确认企业家产权。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欧美公司法对此规定也不尽一致。三是企业家市场的建立有利于企业家产权的界定和定价。国有企业的企业家90%以上是国家通过行政机关任命的。对企业家的评价不是来自市场而是来自政府,而政府对企业家的.评价实际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公务员考核,不能体现企业家的产权价值。

目前,国有企业中进行试点的“年薪制”,“股票期权制”以及“mbo”(managementbuy-outs)即“管理层控股收购”或“管理者收购”。实际就是对企业家产权取得剩余索取权的承认。它的主要作用是有利于形成企业家与所有者和企业利益的长期相关和一致性。使企业家剩余控权与剩余索取权相匹配。尊重企业家的劳动成果,发挥其创新、开拓精神,塑造企业的活力机制。

(2)劳动者产权制度。劳动者的劳动包括投资者的决策劳动、经营管理者的指导与协调及监管劳动、技术人员的脑力劳动及普通劳动者的生产或服务劳动。经营管理者的劳动已包含在企业家产权中,技术人中的脑力劳动分两部分进行确认,一部分是技术人员的创新劳动的结果:技术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法律上已给予确认。另一部分内化于技术人员劳动中科技劳动在法律上也应给予确认(将在下面技术产权中予以阐述)。因此,这里需要法律确认的劳动者产权制度主要是指投资者决策劳动与普通劳动者的生产或服务劳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劳动产权因为与投资者的资本所有权的合一而容易被忽略,认为投资者仅仅以资本所有权而享有剩余索取权,普通劳动者的劳动因为在信息化时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纯粹的生产劳动或服务劳动对商品价值创造的影响越来越少而容易被忽略。另外“英雄史观”的深刻影响,忽视了普通劳动者的地位和作用, [9]总认为企业的活力只是来源于企业家经营管理才能,殊不知,没有企业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企业是不可能搞好的,一个好的企业家最根本的作用只不过起到了激发全体职工的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凝聚了企业职工的意志,上下同心、共担风险和利益的作用。知识经理也从监督劳动转变为亲自参加劳动;从加强工作方案和方法转变为理解工人。 [10]台湾《天下》杂志里有一句话说得好“经理与工人间相互理解,便能撑起企业大厦。”因此,劳动者产权制度的合法化是劳动者提升自己产权价值的催化剂,将极大地促进劳动者学习知识、掌握技术和关心企业利益。因而它是企业活力的一个重要来源。我国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相结合的方式是劳动者产权制度理论与实践的典型结合,在公司制中引入劳动者产权制度也应是个很好的尝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指导意见》,各省市也制定了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法规,上海、北京、深圳等十几个省市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组建职工持股会”的试行办法,目前,我国实行职工持股的方式大体有四种:一是根据国家体改委原制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在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内部职工股。二是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时,职工以自然人身份入股。三是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职工个人股;四是组建职工持股会向公司投资。严格地说,职工持股(esop)并没有真正体现劳动者产权制度的法律化。它还是以投资方式取得股权。没有体现以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取得股权产权制度,与职工持股收购(ebo。employeebuy-outs)一样,还只是一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方式。

(3)技术产权制度。知识技术的载体是基本的生产要素即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活劳动。知识技术创造的价值一方面依赖了大量内化在活劳动中的知识技术,另一方面依赖了大量内化在生产资料中的知识技术,形成合力,在创造新使用价值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使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相应地,知识技术产权制度内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产权,它是知识技术内化于生产资料中形成物化劳动,是物权的一种形式。另一部分是知识技术内化于科技劳动者上的活劳动。这种活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是几倍、几十倍甚至成百上千倍简单劳动,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的表现形式,是一种“内物权”。“内物权”的股权化,是体现知识技术产权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形式的结合,基于知识技术在企业利润中的贡献,在公司法中应对技术产权出资比例给予适当的提高,当然,这与技术市场和评估市场的成熟和完善有很大的关系,但不能因市场的不成熟而限制技术产权的价值。这里有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应考虑到目前生产力水平的不够发达,资本还具有稀缺性,对技术产权在公司法中的规范还是以任意性条款予以规定,但在税收方面应有优惠的法律规定予以引导。

篇9: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二是建立现代企业组织制度,三是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产权制度包括个人独资、合伙制和公司制三种形式,其中公司制又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三种产权形式。合伙制企业依赖于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融洽,一旦发生矛盾企业就易被解散。而公司制企业即使股东有矛盾,但其产权制度是有延续性的,股东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分离的。所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公司制是未来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建设的主要方向。当前民营企业中以家族企业居多,家族制的产权结构有其弊端,主要表现为融资渠道单一、企业发展缺乏后劲、决策缺乏制衡、内部管理任人唯亲、经营方式粗放化、公司治理不够科学等。民营企业家族产权对企业对创立者而言有重要意义,但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不仅有利于产权结构的多元化与合理化,也有利于改善治理绩效,有利于长远发展。民营企业吸收外来股权,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经营者股权。经营者股权的分配方式可以是现股、期股或给予期权激励。二是科技骨干人员股权。科技人员与股权挂勾采取以下三种形式:一是技术作价入股;二是技术转化为企业产品,形成价值后再给股权,这是股权激励机制;三是员工股权,特别是对业务骨干分配股权。员工股权赋予员工以责任感,有利于增强其工作积极性,可以参考经营者股权形式的酌情配发。民营企业应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前提下,择机调整单一产权结构,形成吸纳社会资本的制度基矗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适应吸收非家族成员进入董事会,鼓励更多社会性人力资本进入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层,以达到“借脑”目的,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民营企业的股权结构是否合理,关键在于家族股权与其他股权各自所占的比重。如何使股东之间避免利益争夺,这是股权结构合理化的核心问题,应建立股东利益协调机制,处理好股权结构与股东利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公司股东所有权必须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统一财产,股东所有权不能超越其上。法人财产权不因股东个人股权的变更而改变。

建立现代企业组织制度,需处理好三个问题。一是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处理好公司总部集权与内部各单位分权之间的关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组织结构是要解决公司内部的分工协调问题,解决公司内部上下、左右的组织关系,建立横向联系与垂直指挥系统。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地人财产治理的权利结构,解决好股东机构、董事机构和经理机构的组织关系(实际上是权力关系);三是处理好集团公司作为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组织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是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既要处理好母-子公司体制的投资关系,又要处理好两者之间的业务关系。

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需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建立战略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战略管理要找准民营企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必须落实在业务管理上,提升执行力。二是处理好民营企业的主营与兼营关系,主营要强,兼营要盈利。主营要强,一定要有核心的产品和技术,这样才能在市场上有发言权。兼营要盈利,要有利于企业现代流的优化,务必不增加财务负担。必要时,兼营业务也可以成为新的主营业务。三是要建立生产管理、科技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财务在特定情况下综合的系统的科学管理制度,这是民营企业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方向。四是加强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本的管理。要处理好制度建设与人本管理的关系,人员要能进能出。要着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建立好的制度,搞好企业文化与团队管理。

篇10:中国现代企业制度框架

中国现代企业制度框架

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两种资本关系的界定与对人力资本的激励

(一)两种资本关系的界定

出资人资本——货币资本

人力资本

——技术创新者

——职业经理人

(二)人力资本为什么登上了历史舞台,是知识时代的特征,

竞争力是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的两大标准

——技术标准与技术创新者

——市场标准与职业经理人

(三)人力资本的`激励机制

1对人力资本的经济利益激励

——岗位工资、年终奖、期权、职务消费、福利补贴

人力资本拥有企业产权——期权激励——其后果是人力资虽不是出资人,但却拥有了企业产权,

——人力资本持股与职工持股

2对人力资本的权利与地位的激励

——首席执行官——CEO

CEO除了拥有总经理的全部权力外,还拥有董事长的部分权力。在CEO产生的条件下董事会不再对重大经营决策拍板,而主要功能是选择、考评和制定以CEO为中心的管理层的薪酬制度。

——战略决策委员会

是支持或者否定CEO经营决策的最主要咨询机构,其人员主要是社会上在企业管理、经济学、法学以及各种产业方面的知名人士构成。

——独立董事

往往是经济与法律方面的权威人士,是从社会价值方面来约束企业的行为。

——人力资本在经营中说了算

人力资本在保证货币资本增值保值的条件下,

篇11:深化税制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关问题的探讨

深化税制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关问题的探讨

摘  要:税收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要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必须深化税制改革,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尽快统一内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使各类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纳税;2.优化税制结构,充分发挥税收作用;3.税收优惠政策要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企业技术进步;4.完善国有资产流动、重组等方面的税收管理体制,促进改制、改组企业的规范发展。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  税收  税制改革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税务系统作为国民经济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多年来,国有经济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各项改革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国有经济应当发挥其主力军的作用。税收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要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尤其在促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培植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支持国有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高科技企业发展、支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清费立税、减轻国有企业负担等方面要尽快研究对策,本文拟就深化税制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关问题作一探讨。

一、现行税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适应性和差异性

现代企业制度是在现代市场条件下形成的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一种规范化、法制化的新型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涉及企业内部一系列制度的确立与创新,也涉及包括税收制度在内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它要求税法统一、税制规范、结构优化、税负公平,只有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才能体现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也才能促进企业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成为真正的面向市场的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

1994年,我国在“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的思想指导下,依据财政、效率、公平原则,对原税制进行了规模大、范围广、内容深刻、影响力强的结构性改革,初步搭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框架,这对企业改制是有利的。但也不可否认,94税制改革毕竟是对部分税种进行的改革调整,税法尚未完全统一,税制尚不够规范和完善,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税制结构不够优化,具体表现在税种的.组合不够科学合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相匹配。从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比重看,1994年税制改革后,流转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达70%左右,其中增值税为50%左右,所得税比重约为20%,其他税种不到9%。从优化税制的角度出发,流转税虽然具有收入稳定、课征及时、便于征管的优点,但也有隐蔽性和累退性等特点,如果流转税所占比重过高,税收的调控作用将大打折扣,而公司或企业所得税是调控公司行为的一种手段,可以用来有效地实现政府的某些政策目标。因此,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看,流转税

[1] [2] [3] [4]

篇12:在家族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利于弊论文

在家族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利于弊论文

摘要:

随着我国家族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家族企业的弊端,如:高度集权、管理混乱、任人唯亲等阻碍了家族企业的发展。由于家族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之间是可以互相融合的关系,而不是相互对立的,因此为了解决家族企业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问题,我们需要将现代的企业管理方式运用到家族企业中来。

关键词:

家族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现代企业 企业文化 组织管理制度中国家族企业自产生以来,经历了坎坷的发展之路。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日益重视,家族企业获得了飞速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经过20多年的发展,很多家族企业成功完成了创业阶段原始资本的积累。中国家族企业的迅速崛起和家族制管理的优点是密不可分的。但是,随着我国家族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家族企业的弊端,如:高度集权、管理混乱、任人唯亲等阻碍了家族企业的发展。由于家族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之间是可以互相融合的关系,而不是相互对立的,因此为了解决家族企业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问题,我们需要将现代的企业管理方式运用到家族企业中来。

1、家族企业概念的界定

美国学者、哲学博士丹尼斯杰弗认为,由一位或数位家族成员所拥有和控制的企业即为家族企业,血缘、工作、所有权这三种共同体构成家族企业的精髓。

我国学者潘必胜认为,当一个家族或数个具有紧密联系的家族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时,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他还根据家族关系渗入企业的程度及其关系类型,把家族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所有权与经营权全为一个家族掌握;

(2)掌握着不完全的所有权,但仍能掌握主要的经营权;

(3)掌握着部分所有权而基本不掌握经营权。

从家族企业的定义看,其区别于其它形式企业的特点是: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合一切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而企业的经营权则因企业规模的不同和外界环境的改变可以部分或全部与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即家族企业是家族所有、家族控制,却不一定要家族经营。

2、家族企业的优势及劣势

2.1家族企业的优势

2.1.1 家族企业是企业创业的理想途径。

企业的创办和发展需要原始资本的积累和投入。由于家族企业的融资成本低,许多企业都把家族企业作为创业和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首要选择。出于家庭血缘的认同和信任,出于家庭经济利益的一致性,在共同的目标指引下,响应创业者的号召,团结一致,一起创办家族事业,是许多具备劳动力和资本条件的家庭的理想。家庭为企业的原始资本积累和创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家族企业是创业的理想途径。

2.1.2 家族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更为灵活有效。

由于维系家族企业运转的除经济因素外,还有血缘、伦理等大量非经济因素在发挥作用,资源配置和薪酬待遇等方面的经营成本相对较少,监督约束等管理成本也很低,决策能更快的得到服从和落实,这些都使得家族企业在同等的投入情况下可能获得更多的收益。

2.1.3 家族企业会形成凝聚力极强的企业文化。

家族企业的`创立者的文化对家族企业文化具有重大影响。家族文化往往是一个家族企业经过几代人的坚持形成的,有着丰富合理的内涵,既具有理论上的指导意义,又有较强的实用性,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并成为家族企业文化的核心和动力源泉。这种凝聚力极强的企业文化对家族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2.2家族企业的劣势

2.2.1 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导致企业决策失误。

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经济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家族企业要制定正确的战略决策,必须使决策更加具有可行性,可以实现组织目标,而这一切都需要员工的参与。但是目前许多家族企业采取家长式的集权管理,缺乏内、外部的监控、反馈和制约,是滋生决策失误的根源所在,必须予以解决。

2.2.2 缺乏正规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中的各项工作标准要正规化,员工行为要受到工作规则和程序的约束,这样的企业管理就会有章可循,一切都会井井有条。而目前家族企业不是靠严格的制度和客观事实来约束人,而是凭经营者主观的经验和常识,靠简单的信任和亲情去管理人。这种管理方式只能适用于小规模、低层次的作坊式企业,根本不可能管理好中型或大型企业,更不用说集团公司和跨国公司。

2.2.3 不能有效利用社会上的经营人才,造成人才短缺。

企业的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对企业的绩效会产生长远的影响。而家长式集权管理是企业吸纳和合理利用人才资源的最大障碍。家族企业一般会将企业交给自己家族内部的人进行管理,而随着企业的日益发展壮大,家族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些高层管理人员全部来自本家族显得越来越难了。这样就形成了家族企业人才短缺的局面。

3、在家族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3.1家族企业与现代企业的关系

所谓现代企业,是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织起来的企业。一般而言,具有“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基本特征。从世界各国的普遍情况看,按照财产构成划分,现代企业主要有3种类型,即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独资企业,是由单一投资主体兴办,并完全由出资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出资人共同兴办,并由其共同所有和控制的企业。公司企业,是由两个以上出资人兴办,每个出资人以其出资份额的多少拥有控制权力和承担相应义务的企业。

从公司类型的定义可以发现,家族企业的定义没有界定企业的类型,也就是说,家族企业可以存在于企业的任何类型之中,无论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还是公司制企业,只要家族成员拥有或控制企业,即可认为是家族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家族企业没有本质矛盾,并不是说现代企业制度与家族完全不兼容,关键在于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一个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家族企业与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是不相容的,二者可以很好地结合起来。

3.2用现代的经营管理理念来管理中国家族企业

当家族企业处于发展的初期和中期,家族经营管理是一种很有效的管理模式,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发展成一个企业集团或者更大的组织,家族企业的弊端就会显现出来,有时候甚至影响企业的生存。这个阶段,想要企业进一步的发展,就必须跳出家族管理模式,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家族企业。只要家族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按照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管理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才能促进其迅速成长,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

这就要求家族企业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4、结语

只有在家族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将家族企业的优势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相结合,家族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发展壮大。因此,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于家族企业创造核心竞争力,保持企业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平青。企业家成长三维机制与家族企业家[J].经济管理,200 2(2):12-15.

[2] 余斌,周煊。民营企业委托代理机制的基石―基于监督的约束激励[J].经济学家,2003(2):15-28.

[3] 卓越,张珉。所有权、控制权与治理结构[J].经济界,2003(1):5-9.

篇13:适应现代企业制度 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摘 要]本文旨在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如何加强企业财务管理。

[关键词] 现代企业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整个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和核心,财务管理状况的好坏,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财务管理的特殊性。

在现代企业中,由于其集团化、跨地区、分支机构多等特点,决定了其财务管理的特殊性,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涉及面广。首先就企业内部而言,财务管理活动涉及到企业生产、供应、销售等各个环节,同时,财务管理部门本身为企业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质量管理、人力物资管理等活动提供及时、准确、完整、连续的基础资料。其次,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也涉及到企业外部的各种关系。

2.综合性强。财务管理作为一种价值管理,它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权益分配管理、成本管理等等,这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经济管理活动。也就是说,财务管理渗透在全部经营活动之中,涉及生产、供应、销售每个环节和人、财、物各个要素,所以抓企业内部管理以财务管理为突破口,通过价值管理来协调、促进、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3.灵敏度高。企业经营管理目标为经济效益最大化,这是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投入资本实现保值增值所决定的。因为,企业要想生存,必须能以收抵支、到期偿债。企业要发展,必须扩大收入。收入增加意味着人、财、物相应增加,都将以资金流动的形式在企业财务上得到全面的反映,并对财务指标的完成发生重大影响。因此,财务管理是一切管理的基础、管理的中心。

二、现代企业制度对财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现代企业制度,对财务管理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确立明确的财务管理目标

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特征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企业由投资者投资,由经营者经营管理,债权人、企业员工是与企业相关的利益主体。作为所有者,追求的是利润和财富最大化,作为债权人关心的是企业债务能否到期还本付息,有没有财务风险。作为企业员工,最关心的是当期的收入和企业长期的发展趋势。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和财务状况最优化。

2.树立现代化的理财观念

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在理财意识上进行转变,首先需要企业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在观念上有一个转变。具体包括:

(1)风险观念。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信息瞬息万变,使任何一个市场主体的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存在着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为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被淘汰,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必须树立风险观念,合理投资。

(2)知识效益和人才价值观念。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和商誉、信息等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源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树立知识效益和人才价值的观念。

(3)现金流量观念。现金流量是衡量企业经营质量的重要标准,在许多情况下,现金流量指标比利润指标更加重要。一个企业即使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但由于现金流量不足造成财务状况恶化,照样会使企业破产。因此企业应该重视现金流量的控制。

(4)利润最大化观念。企业生产经营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财务管理必须树立利润最大化观念。企业为了实现利润目标,必须加强公司收入、成本、费用、资金等指标的控制,加强对公司利润的考核,确保公司利润目标的实现和公司利润最大化。

(5)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观念。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环境复杂多变,风险越来越大,必须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发挥财务的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等方面的作用。

3.转变企业财务管理职能

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财务管理,不仅仅局限于对资金的管理,它要求从传统的管理模式中走出来,运用一些现代财务管理的手段,切实转变企业职能。

(1)预测职能

预测是财务管理的起点也是终点。现代企业制度下的预测已经贯穿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企业前景预测、发展趋势预测、销售预测、利润预测、成本资金预测,已经成为现代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2)控制职能

财务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环节,也是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基本手段。以利润控制为龙头,通过成本和费用控制、资金控制来实现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3)财务决策

财务决策就是根据财务预测,进行方案可行性研究,从而选出最优方案。财务决策贯穿于企业财务活动的全过程。财务决策的科学性直接关系到整个企业的经营方向和目标的实现。可以说它是财务管理的核心。

(4)分析风险预警职能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任何一个市场主体——企业的利益都具有不确定性,客观上存在蒙受经济损失,出现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的可能。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具有分析预警功能。

篇14: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即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关系问题.具体讲,即中国文化传统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何种作用.对这一问题作深入研究,有益于确立和完善中国的现代企业制度.

作 者:张文华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马列思政部,山西,太原,030006 刊 名: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PKU CSSCI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XI FINANCE AND ECONOMICS UNIVERSITY 年,卷(期):2001 23(3) 分类号:G05 关键词:中国文化传统   现代企业制度   市场经济  

篇15:现代企业制度遭遇东方异化

西方现代企业制度在亚洲国家的异化,更多的在于亚洲国家企业的管理者的非理性观念多于理性观念,他们无法正视自己的责任、权力、义务、风险,所有权观念的边界极端不清晰。“主仆不分、反客为主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刘俊海教授说。

解决诸如三星、酒鬼酒、北青传媒这样一些东方企业最近遇到的麻烦,最好的办法是从不同的文化基因出发,来看制度的异化,以内生和外生两种法律规则来规范代理人和公司高管的行为。

北青 高管另立公司不披露

上市之初的北青传媒曾经风光无限。但在内地传统媒体广告市场大幅下滑的背景之下,北青传媒上半年净利润仅17万元人民币,大幅下跌了99.76%。盈利大幅下跌,也成为直接导致北青传媒部分高管出事的导火索。

从6月9日开始,北青传媒连续有6名高管被带走。当天上午,分管广告业务的副总裁郑谊军被批捕。9月1日,另一副总裁钮明也被反贪局人员以“协助调查”为由带走。

“中国企业的管理与西方企业在两个问题上有所不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俊海教授分析,一个是“好制度”,另一个是“好人”。

前者是各国根据人的脆弱、贪婪、不忠诚等等制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以规范高管,使之勤勉为公。

后者则是指好的遴选高管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与中国传统的官本位的机制有相当大的关联。人是体制内的人,以行政级别决定权力大小。”

郑谊军和钮明的经历恰恰证明了遴选机制的问题。

49岁的郑谊军于北青传媒在港上市筹备的关键时期出任北青传媒副总裁,不满40岁的钮明几乎同时出任北青传媒副总裁。

但钮明同时也担任注册于6月的私人公司京城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京城报业)的大股东和法人代表。其个人持股50.1%。

而在北青传媒上市后两天,钮明与郑谊军一起注册了一家较大规模的私人公司京城国际公司,并各自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监事职务。这家公司与北青传媒广告部门有密切业务往来。

此外,此公司还在北京北青广告有限公司占有45%的股份。北青广告注册资本100万元,持股55%的大股东为北京青年报社,但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经理都是来自代表京城报业的钮明。

北青上市后,钮明在京城报业和北青广告的身份和职位未在上市公司有关文件中披露,钮、郑二人自行注册投资京城国际公司一事更是鲜为人知。“关联交易的出现,与制度和人的遴选有着非常大的联系。”刘俊海说,代理人的风险在于,他们常常反客为主,侵夺主人的权力。

而如果公司治理完善,内外部制度设计严密,则能够在相当程度上遏制代理人的违规行为。

“关联交易并非不能进行,但必须进行信息披露,股东和董事要回避,公平交易且符合规定程序。”

湘酒鬼 大股东无限制提现

成功集团掌门、著名资本玩家刘虹于年底以现金出资受让湘泉集团持有的ST湘酒鬼8800万股国有法人股,持股29.04%成为湘酒鬼的第一大股东。成功集团入主酒鬼酒后,,酒鬼酒曾一度实现扭亏为盈,并成功摘帽。然而好景不长,今年上半年,公司再度陷入大幅亏损境地,并爆出了大股东巨额提现的丑闻,涉案资金达4亿多元。

4亿多元资金的来源包括,成功集团预付款3亿元和另一个股权受让者上海鸿仪股权转让款1.2亿元。

知情人士透露,成功集团的3亿元受让资金,有1亿元从它控股的岳阳恒立(000622)挪用,另有2亿元是向工行湘西自治州分行借贷,而此项贷款竟然是由酒鬼酒担保。

清查发现,截至209月7日,湘酒鬼账上的4.2亿元资金均已被第一大股东成功集团及其关联方全部转出。

资本大鳄刘虹操纵悉数转走公司股权让款掏空公司资金的做法,使得公司的状况越来越难以为继。

熟悉情况的人士称,刘虹的成功集团一直控制着上市公司的资金,17名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本不知道该资金的运转情况,也无法控制该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款。

“与西方企业相比,中国企业需要的是领袖,而西方企业需要的则是集体决策。”英友咨询总经理邱峰分析刘虹能够一人操控酒鬼酒资金的原因时说,文化的差异最终导致了制度差异,大股东失去发展力量时必然失控。

“所以当企业快速扩展后遭遇发展限制之后,大股东如果不把钱转移出来,很可能最后全部亏空。”对于大股东来说,在制度缺失的情况下,转移资金易如反掌,因此,刘虹的做法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提现丑闻发生后,公司公告刘虹辞去所有职位,酒鬼酒的二股东湘泉集团董事长杨波任代理董事长,总经理一职暂时空缺。

如何将西方的现代企业制度融合到东方的管理中来?“要通过制度来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首先是自我规范,其次必须要有超越公司层面的、严格的外部监管。”邱峰说,当企业出现信息披露滞后或信息披露失误的情况时,监管查处严格,使得这些企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高昂成本时,对于企业来说不是坏事。

三星 站在变与不变的十字路口

1987年,李健熙执掌三星。他大刀阔斧改革,且成效显著。但李健熙最近有点烦。63岁的他早在就开始考虑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那就是如何把集团的控制权交给自己的儿子。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李健熙也无法摆脱这个“子承父业”的千古魔咒。

19,李健熙的儿子李在镕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机会,以每股7700韩元(6.4美元)的价格,买进三星控股公司Everland股票约125万股,交易价远低于当时该公司最低股价8.5万韩元,Everland公司因此损失970亿韩元(8000万美元)。事实上,三星的交易在韩国相当普遍,典型的韩国企业集团,子公司之间往往互为彼此的大股东,同时进行各种交易,以协助财阀家族逃税,或把财富从父亲手上转给儿子。

但李在榕的交易却被韩国的法律专业组织等民间组织在6月向韩国检察官检举。2012月1日,两名参与此事的高层被检方起诉,近日,韩国法院判定两名主管的罪名成立。

“这一事件的根源主要在于没有处理好家族利益与企业利益、社会利益的关系,把家族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为了家族的利益不惜牺牲企业的发展,甚至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经济学家、管理学博士王国进分析三星现象时说,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于东亚文化圈中。

“这实质上是西方法制文化被东方的家族利益异化,而不是管理方式本身被异化。”王国进分析说,李健熙的经营管理方式是很成功的,他不仅成功地借鉴了西方的企业管理模式,比较重视企业内部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而且还结合东方文化的特点采取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

同时,三星被美国司法部指控通过与多家内存芯片厂商一起非法组建价格同盟,哄抬价格,近日,三星被判支付3亿美元罚款,5名三星高管人员入狱。

在两项判决发布不久,苹果电脑中止了与三星共同投资38亿美元生产闪存芯片的计划。

王国进认为,这两次危机并不一定使三星就此一蹶不振,“关键是李健熙能否痛定思痛,走出狭隘的家族利益,绕开子承父业的死结,使三星的发展重新回到法律所允许的轨道上来。”

“企业的微观运行绝不能脱离法律所规定的轨道,任何为了个人和家族利益而试图钻法律空子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企业的灭顶之灾。”王国进强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篇16: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会计模式浅谈

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会计模式浅谈

请欣赏:《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会计模式浅谈》

任何一种事物都有客观的外部环境并有与之相适应的自身运行规律,同理,任何一种企业财务会计模式也对应着一种企业财务运行机制。我国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它是使企业成为面向国内外市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一种企业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于今后企业财务会计模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建立起多元化的企业财务会计目标模式:

会计目标是会计在特定环境下所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根本要求,是整个财务会计管理系统运行的定向机制,是出发点和归宿。会计目标的确定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即社会需求会计干什么和会计能够干什么,因而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财务会计目标主要有三:一是合理组织资金运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二是为企业、国家、债权人等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三是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和本单位各方的利益。

二建立起经营管理型的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模式

我国现行的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基本上仍停留于算帐、报帐的传统形式,因而尚不能满足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只有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开拓新领域,充分发挥现代财务会计的职能作用,建立起经营管理型的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模式,才是根本出路。

经营管理型的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模式,是由下列三个不同层次的财务会计子系统构成的:第一层次是以总会计师为主,建立起规划会计系统;第二层次是以企业内部各单位的人为主体,建立起行为会计系统;第三层次是以财会部门为中心,建立起财务会计系统。它们具有下列特点:对外界服务和对单位服务相结合;事前规划,事中控制和事后核算相结合;集中核算和分散核算相结合;对物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相结合;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相统一。

三、建立起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财务会计监督模式

在我国现行的会计监督体系中,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是基础,国家审计是主体,民间审计是补充,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同时并存。我认为,这种体系结构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应起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财务会计监督体系。

1、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现有国有企业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国家便成为其投资者或股东之一,而国家审计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行政机构,因而不独立于政府,故应由具有独立地位的第三者――注册会计师来审计它的一切业务,这样做,符合社会各界要求对财务信息的鉴证应无任何立场偏向的原则,也符合国际惯例。

2、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投资者的终极所有权和企业法人的财产权相分离,这是企业会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具有双重身份的客观基础,由于他们与本单位的利益休戚相关,加之直接受本单位管理当局的领导,因而其经济监督力必将受到较大的限制。只有使会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成为公众的代理人,才能发挥其经济监督的职能。

3.建立起间接管理型的企业财务会计客观管理模式

(1)、借鉴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由国务院授权民间职业团体直接领导和管理全国会计工作。使之脱离政府的直接管理,这样能从根本上理顺会计和政府的关系,保证会计的“公正性”。

(2)、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规范是由基本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构成,带有浓厚的直接控制色彩。我认为,应逐步制定一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会计准则,来取代行业会计制度。今后基本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具体会计准则的制订,应由会计职业团体负责,以有关法规和国际惯例为依据,吸收各方面的专家参加,最后由国务院颁布实施。

四、建立我国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财务运行机制(一)、企业财务运行机制的本质特征

企业财务运行机制是指企业在从事理财活动过程中遵守的一系列原则、程序、规章、方法等规范标准按照一定的方式结合所形成的有机体,它是企业经营机制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经营机制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的形成将使企业理财活动连续有序进行得到保证。科学的财务运行机制是以企业经营机制的健全有效为前提的。

(二)、企业财务的目标

在一定外部环境条件下,企业进行经营是追求利益和财产的增加,在漫长的理财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利润最大化”和“财富最大化”两种财务目标。

1、利润最大化

从传统的观点来看,衡量企业工作效益的公认指标就是利润,因此假定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财务目标。现代财务管理认为:“利润最大化”已不适用于现代财务管理,这是因为:利润最大化的概念含混不清;利润最大化没能区分不同时间的.报酬,没能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利润最大化没能考虑风险问题。

2、财富最大化

财富最大化是指通过企业的合理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在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报酬的情况下,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高,进而使股东财富达到最大。因而,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既有利于业主(股东),也必将有利于整个社会。(三)、企业财务运行机制的基本框架

1、构建企业财务运行机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国家对企业经营行为、财务活动的约束将主要是以各种法规形成实行间接管理,建立企业财务运行机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以确保国家有关法规的有效实施。

(2)以充分挖掘全员潜力调动全员积极性、创造性为宗旨,实行责权利相统一。企业理财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所有阶层和环节,因此,建立企业财务运行机制必须有利于吸收全员参与企业理财,充分挖掘他们的潜力,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充分体现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将国家赋予的企业理财自主权具体体现在其中。

2、企业财务运行机制基本框架

(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它是在一定的经营机制前提下,企业内部各主体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权限责任的结构和相互关系,它明确规定了企业内部为主体分别享有哪些理财权限和承担哪些理财责任,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处于核心地位,因此构建科学的企业财务运行机制应首先着手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内部管理体制:

A、明确企业厂长(经理)的权限和责任;B、明确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和责任;C、明确企业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和责任;D、明确企业内部各项财务关系。

3、财务管理制度

它是企业在从事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所遵守的各项规范标准,根据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筹资管理制度,即对财务人员在从事筹资工作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规范标准,包括筹资预测及分析制度,资本金管理制度,公积金管理制度,负债管理制度等。

(2)投资管理制度,即对投资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投资预测分析

制度,内部投资管理制度等。

(3)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即是对企业利润分配比例、幅度、内容等所做的规定。

4、企业内部监督制度

财务运行机制作为一个有机体,实行有效的自我监督是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转必不可少的条件,包括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

篇17: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法律顾问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有效参力师场竞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基本保障措―施。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企业―对外经济联系日趋广泛。在激烈的竞争中,实现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企业的目标,真正把企业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实行科学法策;推动依法冶企、强化内部管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经营风险,依法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当前企业领导层亟待解决的问题。

发达国家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她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诞生、推进并日臻成熟,对规范企业的组织与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随着法制境的日益完善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而发展的。早在1986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厂长工作条例》就明确规定;“厂长可以设置专职或聘请兼职的法律顾问。副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在厂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厂长负责”。在当前市场经济中,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发挥了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参谋、法律保障、法律培训、法律监督四项功能。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也实现了由打官司、讨债向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建立企业法律机制转变;由被动、事后提供法律服务向主动、超前的法律服务转变;由缺乏有机联系的法律调整向综合的协调职能转变。特别是,国家先后制定发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这为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今年年初,国家经贸委进一步确定了“九五”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目标,具体目标是:组织结构上,大型、特大型企业都应配备专职企业法律顾问并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中型企业应配备专职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内容上,应完成从事后处理向企业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的转变;队伍建设上,要建立一支10万人左右的素质较高、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专职企业法律顾问队伍。

篇18:现代企业制度下成本管理初探

现代企业制度下成本管理初探

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成本管理是企业谋求高经济效益的'最根本途径.企业在向现代企业制度转换过程中,成本管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本文将就此提出一种新型的成本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成本管理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文中以邯钢成本管理经验为例,阐述成本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作 者:张万夫 ZHANG Wan-Fu  作者单位:山西煤炭建设施工公司,山西,太原,030021 刊 名: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英文刊名: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COLLEGES OF SHANXI 年,卷(期):2001 13(1) 分类号:F406.72 关键词:成本管理与模式   观念   激励机制  

篇19:适应现代企业制度 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三、现代企业制度下,如何加强财务管理。

1.积极吸收西方财务管理的先进成果。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首创于西方,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也形成了以筹资决策、投资决策、财务预测、财务分析等为主要内容的财务管理方法体系。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财务管理实践的科学总结,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情,科学地、有选择地吸收西方财务管理方面的精华。对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财务管理方法体系具有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2.提高领导和领导班子素质,从领导上予以保证。

领导和领导班子的素质和水平决定着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水平。要真正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必须从领导班子上给予保证。只有领导重视了,才会主动向会计人员交任务压担子,把会计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使会计人员充分发挥其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的积极作用。

3.以人为本提高全员素质,尤其是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为加强财务管理进行软件建设。

要加强财务管理是关键因素。健全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先进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高素质的财务管理方面的人才。财务管理需要每一个员工的参与,必须是使全体员工具有履行其财务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要加强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在财务管理活动中由被动的管理者变成自觉地参与者。再一方面,财务人员必须树立全新的理财观念,增强风险意识和管理意识,走出算帐、记帐、报帐的狭小圈子,投入到经营管理中进行过程管理。

4.以现金流量为中心,加强资金管理。

企业现金流量是企业财务状况的晴雨表。它贯穿了整个财务管理的全过程。

( 1)现金流量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现金净流量是评价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主要指标,现金净流量的大小已成为企业投资决策的最直接的依据。

( 2)现金流量对筹资决策的影响。现金流量是影响企业筹资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筹资不仅要考虑企业发展的需要,而且要考虑资金使用效果,要进行筹资方案决策,就必须分析现金流量,自有现金流量决定着企业的筹资方式。

( 3)现金流动稳定性决定着企业的风险。风险是未来收益的不稳定性,即实际现金流量与预计现金流量的偏差,现金流量越稳定,企业经营风险越小。

( 4)现金流转管理水平的高低至今影响着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收益水平,制约着企业的发展。总之,在财务管理中,运用现金流量分析,可以为决策者选择最优投资方案、筹资决策,从而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

5.以控制成本为中心,加强成本管理。

(1)掌握成本控制关键点,包括合理确定成本最低、利润最大的产品产销量,减少无效或低效劳动。同时开展价值工程活动,把产品的设计、技术进步、成本控制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事前参与和超前控制。

(2)拓展成本考核范围,健全成本考核体系。财务部门在考核产品制造成本的同时,还要考核产品质量成本和责任成本。在考核有形成本时,还要注意产品的无形成本,建立健全成本考核体系。

(3)借鉴先进的成本核算管理的经验,开展优化企业产品结构活动,以成本管理为中心,将资金投入效益好的产品。

6.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

财务管理说到底是制度管理,不是人对人的管理。要加强财务管理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来制约,来规范,来保证。要建立指标考核机制,建立全面预算制度,建立目标成本控制制度,建立非生产性开支标准,存货和应收帐款管理制度,建立预测制度、决策制度、定期财务分析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的财务管理体制。

7.建立财务预测、决策的运行机制,加强财务计划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财务决策,财务预测是为财务决策服务的,财务计划是财务决策的具体化。现代企业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管理的重心在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重心是财务决策。财务决策管理影响到企业的兴衰成败、生死存亡。因此建立以财务预测为基础的财务决策机制,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预测、决策能力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当务之急。

8.建立财务状况预警系统,进行风险管理。

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管理,完善调控手段,建立起对财务状况的前景预测、动态检测及预警机制,以便在财务状况发生警情之前,能做出科学的判断,保证财务预算的实施和管理计划的实现,从而通过财务评价指标来反映企业经济运行质量的好坏。在财务决策上,要经过慎重的分析比较,以避免企业陷入财务危机。风险意识要建立在竞争意识的基础上,在我国当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我国企业的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强大压力下,我们更应增强风险意识,加强财务管理,防止财务危机的出现。

综上所述,建立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机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科学”的衡量标准。加强和改善企业财务管理是实现管理创新,推动企业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基本规范的迫切需要。因此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必然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管理会计学(中南财经大学)朱海芳编注

[2]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教材)

[3]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杨树资编注)

[4]企业财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杨维祖主编

[5]《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财务管理的特点》(财税与会计 张钧编)

篇20:浅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财务管理

浅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财务管理

计划经济体制下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使企业财务管理形式单一,范围狭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企业财务管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范围也扩大了。要做好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财务管理工作,需正确确定企业经营的'财务目标,摆正财务人员的位置,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掌握正确的管理理念,理解财务活动及财务要素,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作 者:黄跃辉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华兴支行,湖南 长沙 410001 刊 名:财经理论与实践  PKU CSSCI英文刊名: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年,卷(期):2000 21(4) 分类号:F275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   财务人员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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