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制度

时间:2022-12-27 04:04:18 作者:性感爆米花生米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性感爆米花生米”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转诊制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转诊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H7N9禽流感转诊制度

H7N9禽流感转诊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H7N9禽流感救治及转诊工作,强化对救治及转诊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防控小组及转诊小组,为H7N9禽流感救治及转诊提供各种保障。

2、对发生在辖区内的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实行首诊负责制,要及时报告,及时隔离,及时救治,不得推诿,拒收病人,

3、做好H7N9禽流感疑似患者的隔离,消毒,防止院内感染。

4、保障医疗救治的所需药品,设施,设备的供应,满足救治工作需求。

5、当疫情发生时,如果不具备救治条件,要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同时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因病情危重不易转诊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迅速组织专家抢救治疗,必要时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技术支援。

6、转诊车辆应专车专用,专职人员,应带有医疗设备,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应设置专门的污染物放置区域(或设施)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等。

7、转诊后的车辆要对车辆进行消毒后在进行转运下一个病人。

篇2:转诊证明书

患者__(男、女)年龄__岁,住__乡镇__行政村,合作医疗证号,因患__病,需转往__医院诊治。

预计入院时间:__转诊单位(盖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注:1、本证明只限一次转诊使用,20__年参合有效。每办理一次住院或检查需转诊一次。

2、报销住院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所住医院的住院发票、医疗药品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县外就诊患者回访单(请去乡镇合管办索取),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慢性病门诊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清单或处方,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4、县转诊办地址:曹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4楼。联系电话:__。

篇3:转诊证明书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费别__(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目前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

篇4:转诊介绍信

单县中心医院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双

向转诊

转 诊 介 绍 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兹介绍我院患者 同志,因现转来你中心(站)继续康复治疗。到时请予接洽,并予诊治为感。

1、目前诊断:

2、治疗过程:

3、下一步治疗方案建议:

转诊科室: 经治医生:科

主任签字: 医务科(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日

篇5:转诊介绍信

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

NO:

存根联

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

NO:

保联

注:转诊须经社保机构核准登记,未经核准擅自转院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保机构不予支付。

篇6:转诊证明格式

(门诊、住院)

患者 (男、女)年龄 岁,住 乡镇 行政村,合作医疗证号,因患 病,需转往 医院诊治。

预计入院时间: 转诊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骑缝章)..………….…………………….

曹县参合人员转诊证明

(门诊、住院)

患者 (男、女)年龄 岁,住 乡镇 行政村,合作医疗证号,因患 病,需转往 医院诊治。

预计入院时间: 转诊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只限一次转诊使用,参合有效。每办理一次住院或检查需转诊一次。

2、报销住院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所住医院的住院发票、医疗药品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县外就诊患者回访单(请去乡镇合管办索取),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慢性病门诊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清单或处方,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4、县转诊办地址:曹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4楼。联系电话:3310096 3490120。

篇7:转诊证明格式

双向转诊证明 (存根) 编号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住院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费别 (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目前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双向转诊证明 (上转单) 编号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 年龄___门诊号_______住院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 费别(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注:市内转诊时限为20天)

篇8:转诊证明书格式

双向转诊证明 (存根) 编号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住院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费别 (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目前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9:转诊证明书格式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06]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五、因病情需要,区内转院的或区内住院转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转出医院随月结报表送区医保中心(此份不需转入医院盖章),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六、参保人凡未经区内就医的定点医院同意而自行转院或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或其亲属应在参保病人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登记表》。出院前及时出示该表给所住医院的主诊医生核对身份,并填写住院日期、诊断及签名,由该院住院部盖章。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携带该表及相关报销资料,但统筹基金各段支付比例仍按规定减少35%。非急危重抢救的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定点医院住院登记表》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七、本区、广州市两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没有条件进行检查、治疗、抢救的患者,需转往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以外的医院就诊住院的,由区医保中心根据病人病情需要指定两家三级医院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会诊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到区医保中心办理转院审批手续,获准后,方能转院。两家会诊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该《转院诊治申请表》一式二份,二份都由会诊医院填写,并由参保人或亲属到区医保中心办理转院审批手续,获准后,方能转院。参保人入院时,由参保人携带二份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确认,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八、所有转院转诊参保病人和自行转院、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病人应在出院后的一个月内向区医保中心提出办理医疗费报销申请。不按规定时间内备案的、逾期办理报销申请的或报销时无法按规定提供相应表格材料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九、可转往广州的指定医院(不含分院)名单:

综合性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专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精神病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肺结核病医院)、广州市肿瘤医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

十、参保人员自行到本区、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区外定点医院以外的医院诊疗住院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本人自负,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十一、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通知自二〇〇七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我单位参保人员 (社会保障号 ),于 年 月 日在 院 科诊治,因病情需要转往 进一步诊治,请予以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为感。

注:此证明如无单位公函无效。

(参保单位签章) (定点医疗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转诊证明书格式

曹县参合人员转诊证明:

(门诊、住院)

患者 (男、女)年龄 岁,住 乡镇 行政村,合作医疗证号,因患 病,需转往 医院诊治。

预计入院时间: 转诊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只限一次转诊使用,参合有效。每办理一次住院或检查需转诊一次。

2、报销住院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所住医院的住院发票、医疗药品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县外就诊患者回访单(请去乡镇合管办索取),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慢性病门诊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清单或处方,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4、县转诊办地址:曹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4楼。联系电话:3310096 3490120。

篇11:转诊证明

转诊证明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xx]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五、因病情需要,区内转院的或区内住院转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转出医院随月结报表送区医保中心(此份不需转入医院盖章),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六、参保人凡未经区内就医的定点医院同意而自行转院或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或其亲属应在参保病人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登记表》。出院前及时出示该表给所住医院的主诊医生核对身份,并填写住院日期、诊断及签名,由该院住院部盖章。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携带该表及相关报销资料,但统筹基金各段支付比例仍按规定减少35%。非急危重抢救的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定点医院住院登记表》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七、本区、广州市两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没有条件进行检查、治疗、抢救的患者,需转往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以外的医院就诊住院的,由区医保中心根据病人病情需要指定两家三级医院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会诊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到区医保中心办理转院审批手续,获准后,方能转院。两家会诊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该《转院诊治申请表》一式二份,二份都由会诊医院填写,并由参保人或亲属到区医保中心办理转院审批手续,获准后,方能转院。参保人入院时,由参保人携带二份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确认,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八、所有转院转诊参保病人和自行转院、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病人应在出院后的一个月内向区医保中心提出办理医疗费报销申请。不按规定时间内备案的、逾期办理报销申请的或报销时无法按规定提供相应表格材料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九、可转往广州的指定医院(不含分院)名单:

综合性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专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精神病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肺结核病医院)、广州市肿瘤医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

十、参保人员自行到本区、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区外定点医院以外的医院诊疗住院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本人自负,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十一、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通知自二〇〇七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我单位参保人员 (社会保障号 ),于 年 月 日在 院 科诊治,因病情需要转往 进一步诊治,请予以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为感。

注:此证明如无单位公函无效。

(参保单位签章) (定点医疗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的传染病。

二、门诊、病房医生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患者需进行X线检查,如疑似肺结核,立刻进行疫情上报,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并及时将病人转诊到旗结核病防治所接受诊断、治疗,不得随意开具抗肺结核药品处方。

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放射科医生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人,立刻向临床首诊医生和预防保健科人员进行反馈。首诊医生接到放射科医生反馈后,应立刻向保健科进行疫情上报,并填写《肺结核可疑者、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旗结核病防治所进行诊治。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四、保健科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核查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传染病登记本是否登记齐全,并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的疑似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将病人转诊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进行诊治,不得随意开具抗肺结核药品处方。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到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八、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将病人相关资料及转诊联系单一并转到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享受免费抗结核治疗。

九、保健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半月一次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十、保健科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十一、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95%以上,切实提高病人的报告率、转诊率及转诊直接到位率。

篇13:医院转诊介绍信

x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我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号),于x年xx月xx日在院科诊治,因病情需要转往进一步诊治,请予以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为感。

注:此证明如无单位公函无效。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14:医院转诊介绍信

xx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我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号),于xxxx年xx月xx日在院科诊治,因病情需要转往进一步诊治,请予以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为感。

注:此证明如无单位公函无效。

xxx

xxxx年xx月xx日

【医院转诊介绍信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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