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群体性矛盾成因及其处置对策

时间:2023-03-13 03:48:38 作者:江湖骗子江湖骗子呢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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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浅析群体性矛盾成因及其处置对策

浅析群体性矛盾成因及其处置对策

群体性矛盾是相对于民间传统性邻里间的矛盾而言,一般个案人数相对较多,矛盾比较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面广,对地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影响,化解时有较大难度的矛盾。近年来,随着我县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新老体制的转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的一轮大开放、大开发的跨越式发展的崛起等,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范围越来越广,加上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免征农业税、种粮实行补贴政策的出台,围绕土地征用、土地流转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农村表现为土地征用、拆迁拆队、土地租赁流转,在城区表现为城市拆迁,下岗职工的经济补偿以及再就业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无论是土地征用、租赁、拆迁、拆队,下岗职工的安置等都涉及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当事人进行合理补偿的问题。下岗职工、拆迁劳动力、安置房屋和土地是城乡居民的生存之本,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矛盾,原有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也因政策的日益透明化凸现了出来,处置不慎重就会产生群体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局。     一、群体性矛盾的现状及其特点。     近年来,在我镇群体性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村在二轮土地承包后,国家和省为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实行了减免农业税和种粮实行货币补贴的优惠政策,农户在利益推动下,原来不愿种田,现在要求种田,原本个人相互流转的土地在没有办理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要求收回经营权,尤其在城郊结合部,因征用土地有货币补偿,要求收回承包权的矛盾普遍增多。征用土地青苗费补贴分配的矛盾也在加剧。对一些近城区租赁土地搞经济作物种植的也因粮油价格上涨,生活费用的增加,要求在原订协议的基础上,提高租赁费用等。有的农户在收不回经营权后,就向所在的村提出要经营权的问题。另外,队组与村之间、村与农户之间出现了土地借 用、集体土地划拔使用期限未达到的土地权属、界限等群体性纠纷。二是新的一轮土地开发涉及到土地征用和土地预征所带来的矛盾。一方面是土地预征。预征的费用是按照土地级差以货币支付的方式进行租用,这主要涉及到土地预征后未开发,对照当前政策仍由农户耕作,这就涉及到青苗费的补偿和土地荒废后的复垦费的支付,如果不能及时到位就会出现集体上访。另一方面,原打算开发,现实也已丈量登记,由于征用拆迁补偿价格只有少数人接受并已拆迁,现在对照政策已开发不起来,这部分人的安置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在处置上,稍有偏差,就会出现政策性上访。另外,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还涉及到农村土地中的虚报土地面积和隐瞒不报土地面积的问题,在征用土地时就会出现实际丈量面积与上报面积不相符的矛盾,引发群体上访。三是土地征用拆队,农户已由农村居民转为城市居民,劳动力安置后,由于农民在城市打工无技术特长,无法落实就业而带来的生活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纠纷,这一类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城郊结合部,部分群体矛盾已有明显的敲诈成份。四是企业改制后,原来大集体职工的养老费要求提高的政策性上访,以及乡办企业改制后,部分老职工要求退休工资。部分乡办企业改制时,因建企业的土地是从农村队组采取集体土地划拨新建的,现在因不动产改制,土地原属的村组主张权利而导致的波及面较大的群体性纠纷。五是农作物因天灾导致的减产要求政策性补贴的纠纷以及企业对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矛盾。所有这些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主要特点是:一是规模逐渐扩大,造成较大影响。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以及“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二是行为容易偏激,容易冲动,常常表现为谩骂工作人员,堵路、堵门、阻碍施工,造成社会人员围观,使事态扩大,给处置工作带来难度。三是有一定的人为操纵和组织倾向。从我镇近年来发生的几次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来看,绝大多数属于有组织的人为操纵。有些人为了个人私利,统一口径,明确分工,造谣生事,挑动胁迫群众盲目参与。四是农户的小农思想比较严重,很少从大局出发考虑利益的得失,往往出现政府依照法律政策给农户已补偿,但由于村组内部因分配不公,方法不当,部分群众村民自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依法自治程度不高,导致一部分人为多争得一些利益而引发上访。五是思想重视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有的同志过多地强调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在思想上出现了偏差,对做好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对象,被征地、拆迁、拆队对象,城市的下岗职工、特困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够,思考不深,工作不细,忽略了超前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办法简单,工作质量不高,驾驭全局的能力不强,对矛盾纠纷排查不力,对社会稳定动态信息把握不准,在事件初露端倪时缺乏政治敏感性,得过且过,或大而话之一推了之,导致矛盾激化。因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老信访户缠访情况突出,有的群众对政策一知半解,总认为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出问题层层加码,又听不得半点解释,三番五次到多个部门重复上访,牵涉领导精力,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导致群体性矛盾因素的成因分析。     1.法律滞后。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各级政府对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工作力度逐年加大,新城建设、旧城改造、交通道路、工业用地的规模急剧扩张,围绕的土地占用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多,由此而带来一系列法律问题,但我国目前还没有拆迁法,国务院在6月6日第40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于2011月1日正式实施,2001年12月,南京市依据国务院和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制定了《南京市城市房地产拆迁管理办法》,即市政府203号令,对拆迁程序、评估、补偿等方面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在这个文件实施之后,国务院和省条例又作了修订,而南京市未作相应修订,使203号令存在着与国务院和省条例不相衔接的地方。“三农”问题,国家和省相当的关注,但有些地方在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偏差较大,如土地承包法的制定和落实都滞后,对土地承包过程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司法解释也滞后,跟不上形势的需要。     2.政策法规与现实脱节。在征地拆迁上主要表现为:一是拆迁补偿标准与实际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脱节,一方面拆迁总量大幅增加,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价格不断上涨。另一方面政策法规未能依据市场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导致补偿标准和实际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标准差距不断扩大。二是补偿政策与现实问题脱节,对历史遗留的无证照房屋的补偿,因没有政策依据,拆迁主管部门不能视为有证房补偿,实际其补偿与有证房屋差距较大。三是货币补偿与弱势群体无钱购房的现实脱节。四是劳动力就业、学生入学政策与现实脱节。现行政策是征地拆迁农民转为居民,领取了劳动安置费,就视同安置就业,因而领不到待业证,无法进入劳动市场,由于这部分人文化、技能等方面的弱势,在外打工、找工作难。企业下岗职工因领取了经济补偿和失业就济金就视同安置就业,给一些中年人再就业增加了困难。在入学上由于住与择校的不一致,导致了入学难费用的增加。在企业不动产的改制上,由于乡办企业是集体土地划拨建办的,土地的权属不明,改制后由集体土地转为征用,土地征用费的归宿而引发的争议。五是劳动力安置与就业培训、市场用工的需求相脱节。劳动力的就业率的高低是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之一,而就业一方面出现招工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在劳力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上做的不足,与市场需求的熟练的技术劳动力有相当大的差距。     3.政府的职能转变滞后。政府直接组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流转,利用行政手段调节当事人的民事关系,已不适应依法治国,转变政府职能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对可以通过市场调节、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解决以及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事项都应当从行政管理职能中剥离出来。政府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流转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应该是制定评估规则,公布市场信息,调解纠纷等。如拆迁征用补偿价格的确定,本属于拆迁人或征用人与被拆迁人或被征用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政府一旦介入如遇到被征用和拆迁人不满意时,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政府身上,造成政府与群众的矛盾。     4.行政行为不规范。主要在征地拆迁上表现尤为突出:一是强制征用拆迁没有法律依据。我国《立法法》规定,涉及民事基本权利只能由基本法律调整,而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合同法》规定,任何民事活动的订立,都应由合同订立的主体双方平等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同的一致意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和强迫他人制定合同。但目前的情况是,当被征用拆迁人与征用拆迁人不能达成协议时,交由政府裁决,裁决结果往往是强制执行,这种做法明显违反《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二是程序的公正性不能得到维护。在具体操作中,由于片面追求效率,忽视了在程序上的操作的严密性、绝对公正性,程序不够公开透明,甚至将市政建设的规划用作商业开发,使群众感到有猫腻。三是标准不能统一,在拆迁上表现为奖励标准不一,不同项目、不同户籍性等补偿标准参差不齐,有的差距大,造成群众互相攀比。在征地上,同样是交通道路建设用地,省、市、县三级交通用地征用标准不一,执行起来相当困难。四是征用拆迁管理人员依照政策法律做思想工作简单化、态度蛮横,使群众反感,导致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激化矛盾。在企业改制、二轮土地承包上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如改制任务下达的计划、指标的考核、二轮土地承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扎实、不细致等。     5.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城市建设、企业改制等,群众参与的少,在一些重大决策上没有知情权、参与权,因为规划决策是政府直接办理而具体操作是开发商和企业主管部门,导致群众自认为有猫腻,甚至出现政府未经住地居民的同意就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在拆迁征地时再告知居民,并由政府单方面确定拆迁征地标准,群众对自己的财产权没有自主权。这还包括土地的租用、预征和土地划拨的地价级差评估等。     6.少数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征地、拆迁、拆队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环境污染治理中遇到利益冲突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群体、越级上访,采取堵门、堵路、围攻等方法,阻挠机关正常办公,制造扩大影响,向政府施加压力。也有极少数人凭藉工作人员在操作中不当或失误,漫天要价,更有甚者,炒作历史遗留问题,尽量使矛盾复杂化,给处置增加难度。     三、做好群体性矛盾处置的对策建议。     群体性矛盾的处置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执法为民,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以科学的发展观推进群体性矛盾处置迈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㈠深化依法治理,依法处置征地拆迁群体性矛盾。     1.修改完善拆迁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拆迁监督评估体式。     群体性矛盾绝大部分是因土地征用拆迁而引起的,这是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的必然规律。而要妥善预防和处置这方面的群体性矛盾,必须从源头上抓起,首先应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立即修订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管理办法,为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提供更科学的依据,使拆迁、征用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法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其次,建立和完善拆迁征用监管体系,划清政策的制定者、监管者,以及征用拆迁人的职能,明确政府及拆迁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评估规划、公布市场信息、调解征用拆迁纠纷等,对可以通过市场调节、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解决以及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事项,政府不再参与,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征用拆迁管理方式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根本性转变,推进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再次,建立和完善征地拆迁补偿评估体系,按照市场价值规律,依据市场估价的原则,根据被征用拆迁的土地、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附着物等因素进行公开评定估算,将评估结果作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金额的依据。     2.调整工作方法,规范执法行为。     首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化、商品化、市场化已经成为城镇住房供应的主导方式,城市建设已由追求建设速度和效率转向以环境、生态建设与速度并重的发展阶段,房屋拆迁已由拆除公有房产、单位房产为主转向拆除私有房产为主,拆迁补偿由实物补偿为主转向货币补偿为主,拆迁的补偿标准由房屋安置价结合成新补偿向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为主。所有这些变化,都要求政府管理部门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调整工作方法,以便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拆迁工作的要求。其次,征地拆迁管理是一项非常严肃的行政执行为,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要在健全完善各项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管理,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等都完全合法。要公开征地拆迁许可证审批程序,拆迁管理收费标准以及投诉渠道、建立动态档案,加强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处理,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合法性。     ㈡坚持法制宣传为先导,妥善处置工作中的群体性矛盾。     群体性矛盾的产生,一般是在正在进行的工作中出现的,要妥善处置好这一类矛盾法制宣传必须走在前头。这一类矛盾的出现一般都是群众对法制政策的一知半解而引起,因此,使群众知法懂法是处置群体性矛盾的关键。所以,在开展与群众利益相关任何一项工作,都要把法律、政策规定向群众进行反复宣传解释,努力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做上门、做到家、做到位,使群众主动配合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困难要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对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决予以维护,对合情、合理但不一定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在说服教育的基础上给予妥善处理,尽量减少强制性。要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说服教育群众,争取大多数群众的支持,使得干群之间、党群之间少一点误会,多一些理解,少一点隔阂,多一点融洽,少一点矛盾,多一些团结,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要进一步强化对工作人员或执法主体的法律知识培训,进行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教育,着力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     ㈢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为避免群体性矛盾的产生提供法律服务。     首先,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的法律顾问的作用。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时,凡涉及到法律问题以及与法律有关的行政文件、文书,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建议并起草、审查有关文件、文书等法律服务。其次,要求各房地产开发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配备专职法律顾问,要求他们参与生产、生活、建设、经济往来过程中各种协议、合同的订立,协调各种法律关系,排除各种纠纷。再次,设立专项法律顾问,为各类补偿的谈判、协商、签约、履行的过程中的具体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第四,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㈣严格执行纠纷排查责任制,积极化解群体性矛盾。     及时发现并化解群体性矛盾是维护地区稳定的关键。首先是将群体性矛盾的化解处置引入预警机制,构建这种预警机制应与当前的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中心结合起来,建立信息网络,每月进行两次排查,重点应放在征地拆迁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上,力争以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处分不同情况,责成相应的部门限期处置,尽量避免群体性矛盾的出现。其次,对已经发生的以及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表,千方百计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萌芽状态,要切实履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工作责任制,强化对群体性盾调处矛的工作跟踪,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于影响面大的群体性矛盾,有关单位、部门“一把手”亲自负责,亲自到场,进行协调、处置和督查,对群体性纠纷处置不力的,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对于重大疑难问题纠纷,协调相关部门,引入听证、质证程序,给予咨询、解答、处置,对涉及到行政执法的,以行政诉讼法进行行政裁决,对涉及到民事关系调整的,由调委会进行调处,调处不成的,告之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诉讼。必要时,在诉前,由基层配合法院进行现场调解。在群体性矛盾化解后,对一些单位或部门,要建议从中汲取教训,本着类似案例不能出现二次的原则进行整改。再次,要努力提高调解员的素质。一是加强学习,定期组织调解人员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进行典型案例剖析,从中把握经验教训,学会用正确的方法调处矛盾纠纷。三是开展交流讨论,积极探索解决各类新情况新问题的办法。四是积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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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xx街道是全区区域最广,人口最多,人员结构较复杂的地区。今年以来,街道治安总体是平稳的,人民安居乐业,但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至10月份,我街道共发生23件群体矛盾。集中表现在: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导致拆迁、安置等矛盾日益增多;企业经营体制转换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触动了农民的利益;劳动、工资、人事制度改革,改变了原有利益格局。在街道工委、办事处正确领导下,我们明确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把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防范工作网络,正确处理了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基本没有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把矛盾钝化在民间、消灭在萌芽、处理在基层,保障了街道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今年实现利税过亿元,比去年增长53 %。 一、群体性纠纷的特点 1、聚众性。xx离城区较远,接受城市幅射的能量较弱。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特别是河西地区的开发,xx已成为发展资源优势项目的重点,雨花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街道、行政村的招商引资,一批经济项目落户xx。由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执行也较灵活,老百姓不理解,对补偿提出过高期望值,加之劳力安置问题比较突出,往往形成“人多势众”到村、街道上访。 2、多元性。群体性纠纷涉及面比较宽,常引发多种利益的矛盾纠合在一起。一般来说都有人操纵,有的是泄私愤,有的是图报复,不明真相的群众受少数人鼓动跟着起哄,“鸡子扒出来鸭子有份”堵门、堵路、堵厂,有的甚至是在群众中集资形成上访“专业户”,还有的是集资请“代言人”,形成多元化。 3、突发性。“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些纠纷起初是涉及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在处理过程中极易触动一个地段利益,在信息网络不够健全的地区信息不灵,群众纠纷起来后,思想准备不足,感到突然性。例如,西来队拆违一事,后上升整个生产队,为达到其他目的而突然集体上访。 4、反复性。群体性纠纷错综复杂,要经过调查,要经过研究才能慎重处理。往往群众等不急,要求当即表态,当即解决问题,以“到市里上访”为由进行要挟,重复上访。例如古雄村林业队部分群众对干部作风不满,先以土地被砖瓦厂占用为由(当初有书面协议),多次到村、街道上访,做了工作稍平息后又到市里上访。 二、群体性纠纷的成因 1、干部思想作风对群体性矛盾有重要影响。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方法和计划经济时期不一样,群众对干部的依赖日渐淡化。新形势下怎样密切联系群众,实践“三个代表”的思想还没有定型的新思维、新模式,领导方法还停留在原有的行政指挥占主导地位,和群众的距离及群众的要求不相匹配。少部分人在压力下有大干快上,追求政绩的愿望,但又缺少执法意识和本领,群众起来以后感到办法不多,无能为力。 2、少数人蛊惑人心, 混淆视听。群体性纠纷一般以补偿、劳力安置为核心,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只要有人出头煽动,蛊惑群众就会起来。幕后操纵者也是形形色色,有的对干部有意见,在的报私仇;有的想出头,证明自己的能力,想当干部;还有的想牟利。而真正群众不懂法或知之甚少,被迫参加随大流。今年5月,落星五胜三队在少数人的策划下,以土地补偿费太低和安置为由,组织了近百人,封堵了五环管桩有限公司大门并冲入厂区,公安机关介入才平息事态。 3、工作不细, 透明度不够。随着城建项目增多,征地补偿政策规定项目也很多。往往由于我们工作不细,缺乏深入细致宣传,加之程序不规范,被群众误解,造成群众的逆反心理,往往好事没办好。有的同志出发点是好的,考虑到自己工作的一面,忽视群众的一面,往往事情欲速则不达,反过来再考虑群众利益,这种“夹生饭”在群众中造成了“不闹事不给钱,只要闹就给钱”的恶性循环。同时也诱惑了一部分参加进来。例如:205国道施工要动用群众的水泥地,开始工作人员认为动了以后我们用彩砖给铺上,不需要补偿,但群众不同意,起哄阻止施工7天,实在开展不下去了,反过来又给群众补偿。 4、缺乏可行性论证体系。项目上马之前论证不细,缺乏风险预测和对策,继而导致企业破产、倒闭,引发职工上访。兴宁制衣有限公司投产时间不足一年,企业严重亏损倒闭,欠工人工资20多万元,工人数次集体上访村委会及区主管部门。在法院介入处理后,矛盾才得以缓解。 三、群体性纠纷对策 稳定有长期稳定和短期稳定之分,有表面稳定和实质稳定之别,这要看我们是追求什么样的稳定,如果只追求短期稳定和表面的虚假稳定,那么我们不可能得到真正的稳定。以下是我们在实践中探索的一些解决对策,是否起到“预防矛盾”功效,还有待检验。 1、强调领导责任机制。群体性纠纷比较复杂,抓住了领导责任制就是抓住了“牛鼻子”,一是抓学习教育,把“三个代表”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改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密切鱼水关系。二是抓责任制的落实,街道工委已经明确党(总)支书记是稳定第一责任人,各村要健全稳定网络,明确责任人具体抓。实践证明拆迁补偿是群众最敏感的事情:一、多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意见,树立干部在群众中的信任感和亲和力。其目的要从心里和情感上与他们打成一片,达到消除隔阂,取得在发展问题上最广泛的`支持。南京桂花鸭集团落户xx,当地不少群众认为该企业的生产必将影响生活环境,硬是反对该企业的建设。后来组织群众代表30人到该企业参观,了解了企业的工艺流程,便不再有起初之意。二、过细工作,切忌少数人的独断。例如:近华村消防基地征地,由于加强了与群众沟通,做到“三坚持、三防止”,即“坚持党的政策,坚持法制教育,坚持群众路线;防止矛盾激化,防止违法乱纪,防止以权压人。”取得了群众的理解,消除了矛盾,为面上的工作提供有益经验。三是直接和经济利益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权。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当前,社会矛盾较多,且越来越复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显得尤为重要。普法的重点是街道、村两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直接和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干部,他们的言行从某种意义上讲代表着政府的形象),要带头学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实施一项重大举措,依法办事,精心研究,严密组织,才能减少操作不细而造成的被动。对已经发生的群体纠纷,通过各种渠道耐心做工作,慎用警力。教育群众摆正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摒弃“短视效应”。对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教育的同时,注意动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必要时适时打击决不手软。 3、明确主管机制。今年发生的23件群体性纠纷全靠一个部门来处理,一是处理不了,二是处理不好,必须在街道工委领导下,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做工作。稳定是大事,来不得半点拖延,可以像传染病一样很快蔓延开来。必须落实“谁家孩子谁家抱”的责任目标。司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力做工作。7月,xx水泥厂一职工因工死亡,死者家属与厂方补偿事宜发生矛盾。死者家属共40余人封堵水泥厂大门,造成生产瘫痪。街道工委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经济科是此次事件的主管部门,他们主动与综治办协调赶至水泥厂,一面疏散人员,一面找家属做工作,经过5轮谈判,达成协议。较好地解决了生产与稳定的关系。 4、慎重处理历史问题。今年以来发生了8起翻历史旧帐的群体纠纷,有的追溯到六十年代,有的追溯到八十年代。反映“过去这块地是我们生产队的,办了厂现在就要补偿。”街道工委十分重视这一敏感的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统一口径,街道、村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耐心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反复强调历史问题一概不究(具体说:分田到户之前一概不处理,这种歪风不刹住,一直追下去,工厂、学校、机关都要扒掉……)。工作组思路清晰,站在高度看问题,不但看到一个队、看到一个村、看到一个街道、更要看到一个雨花区……。坚持原则寸步不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例如古雄村解放一队60年代种过的土地,现在被征用建小学操场,石闸湖一队80年代被476厂征用,林业队80年代的土地被村办窑厂征用等等。多次封堵厂门,反复到村、街道和市里上访,但我们不因群众人多气盛、激动难缠而退却。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反复工作,平息了一起起群体性纠纷,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的就地解决原则。 5、加强监督,争取舆论主动。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地方政府处理办法,处理态度不同,产生的效果就会截然不同。为此,要加强政策的透明度,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对拆迁、安置工作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小流言蜚语的传播,杜绝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作乱,给群体纠纷的处理增添复杂性。落星水上加油站就是一例,报纸一登少数人气更盛,主动通过组织做工作披露真相,报纸停载,群众就平息了。但是反过来,我们也建议,企业用工要优先录用本地村民,以减少发展与稳定的矛盾。 6、决策要谨慎,论证要可行。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后,“人治”现象已为“法治”替代,通过处理蓝桥、雅兰香、泛普瑞案件后,给我们在今后项目投资上也得到一些启示:1、经营决策项目时,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行可行性论证,不盲目投资,不发生人为因素导致决策失误;2、街道对新引进项目,只限于租赁用益物权,并且严格审查投资方的资信;3、如何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实践性作为,来推动法律不断完善,使街道各项事业向依法运作转变。                                     xx街道司法所                                      8月

篇3:领导班子内部无原则矛盾的成因及对策

领导班子内部无原则矛盾的成因及对策

领导班子内部无原则矛盾的成因及对策山西省委党校  温玉琴

齐心协力,和衷共济,始终是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然而任何一个领导班子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处理不好,就会产生内耗。其表现为,或者是班子内部彼此争权夺利、相互拆台;或者是遇事推诿,互相扯皮;或者是“家长制”严重,搞一言堂,导致正副职发生冲突等等,严重阻碍领导班子的协调运转及领导活动的正常实施。因而有必要探讨领导班子内部产生无原则矛盾的原因,进而寻找对策,有效解决领导活动中的这一“顽症”。

一、领导班子内部产生无原则矛盾的原因

(一)体制上的不健全、不完善是导致领导者之间无原则矛盾的根本原因。

领导体制是领导者依据领导活动中客观存在的.权限职责的合理划分而建立的各种组织机构及其有效运作的规章制度的总称。领导者个体和群体作用的发挥,往往受制于领导体制。领导班子内耗的问题,应该在领导体制中寻找根源。领导班子内部产生无原则矛盾的根本原因,同样存在于领导体制内。

一是权力关系没有理顺。具体体现在党政之间、正职和副职之间、决策与执行之间的权力关系不畅。长期以来形成的领导体制的双轨制运行,常常使决策程序应变迟缓、效率低下。其导致的不良后果,一方面是多层次多头负责,其实是无人负责,因而在工作中或在追究工作责任时相互推诿,这必然引起不团结;另一方面这种无端的纷争会导致力量抵消,影响领导班子的合力。或者书记扮演两个一把手的角色,或者行政首长扮演两个一把手角色,其结果必然是分庭抗礼,一遇问题,不论出自公心或是私心,都能搬出一套条文互相指责埋怨,甚至互相攻击,产生矛盾和摩擦。

正副职之间权限的不规范、随意性也往往导致两种弊端,一是副职过多,分工过细,正职难以把握好副职间的平衡,稍有不慎,冲突就不可避免。二是正职和副职在工作中的“越位”或者“不到位”,或是正职大权集中,小权也集中,或是副职越权越位,突出自己,影响班子内部团结。

二是规章制度不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领导正常活动的制度保证。一个好的领导制度,可以充分发挥领导者个体和群体的主观能动作用。由于规章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职责职权不清,以至出现不恰当地加大某部分职责、权限,闲置或修改另一部分,破坏了整体的和谐性,使正常的领导活动失去了保证,缺乏健全的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岗位责任制、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以及必要的人事调配制,不能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去的干部合理流动制,都会导致领导班子产生矛盾,以至于日趋激化。

(二)领导班子结构不合理是造成领导班子无原则矛盾的重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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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师生矛盾冲突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师生矛盾冲突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摘要:近年来,全国各地师生对抗冲突事件时有报道,各种师生矛盾冲突也时有耳闻。作为一名关心学校发展的在职教师,又从事教育学心理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对此现象不能不关注与思考。

关键词:师生对抗;矛盾冲突;分析

摆在我们年轻教育教学工作者乃至全体教职员工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有必要深思与钻研。本文拟就这几个问题结合本校一些情况做一探讨,与大家共勉!

一、师生矛盾冲突产生与激化的原因

1.学生方面

(1)纪律观念不强,尊师观念淡薄

学生的新观念与教师的旧思想不一致,这是产生师生矛盾的根源之一。随着时代的变迁,传统教育中的“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早已风光不再。长期以来,教师极少大富大贵,尊师重教难以落到实处。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知识贬值、金钱至上的观念冲击着很多人的大脑,学生也不例外。一些学生自身思想认识水平受限,加之受家长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认为教师无权无势,位卑清贫,不是自己膜拜的人物,自然很难产生尊师之情,甚至还会以轻蔑的态度来对待,于是和教师顶撞也就不足为奇,这难免给师生关系造成损害。

(2)个性心理偏差

特殊的国情国策导致我国学校独生子女比例越来越大,家庭对孩子过分爱护,使孩子缺乏生活磨炼,对人、对事易以自我为中心。同时,相对封闭的单元居住方式、日趋淡漠生疏的人际关系使孩子内心世界渐趋闭锁,不易接受他人。这样成长起来的学生性格易固执脆弱,稍有批评或冲突便容易激化。相当多的教师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些,仍然习惯以传统思路要求学生,仍然停留在以高高在上的语气命令学生,仍然沉迷于以责骂、训斥等方式管教学生。师生矛盾如何能不激化?

2.教师方面

(1)业务水平和修养亟待提升

教师工作繁重琐碎,身心压力不小,社会地位与经济收入又不尽如人意,这已使教师工作积极性受挫,而社会对教师的要求却越来越高。教师既要忙于“充电”,提升学历,又不得不考取普通话、计算机、英语等证书,因此投入到备课等教学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便大打折扣。讲课不够精彩,教法欠缺灵活,甚至上课时随意挖苦嘲讽有过错的学生,导致学生厌恶冷漠。当学生的言行表现严重偏离常规要求时,教师常常产生激怒的情绪,严厉惩处,而很少引咎反省、开展自我批评,因此加剧了学生的不满情绪。面对问题,有的教师不敢管,有的没时间管,有的消极逃避干脆不管,任其自然。

(2)缺乏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作为一名青年教师,我们应该成长为学校教育教学的主力军,我们希望凭借自己的才学、能力得到广大学生的认可,但是,由于上岗时间短,经验不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时难免教育方法不当,教育手段简单,容易引发师生矛盾,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教育教学效果。有的教师虽从教多年,但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更新自己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也没有认真探索新的教育教学规律,认真研究学生的'心理特点,所以未能形成具有自己风格的教育艺术。突发事件发生时,仅凭经验简单粗暴地对待学生,自然会引起学生的反感,导致师生矛盾激化。

3.师生共有方面

师生共有的问题主要是指由于性格、压力和外部环境等相同的原因,造成师生矛盾的激化。如,性格暴躁的师生就比性格温和的师生更容易发生矛盾。比较而言,压力较大时,如考试前,师生矛盾易于激化。此外,师生双方沟通不够,不能互相理解、体谅也是师生矛盾激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师生矛盾冲突化解对策

在师生矛盾中,教师往往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高素质的教师一般都能与学生形成良好的关系。下面仅从教师的角度谈谈化解师生矛盾及避免师生矛盾激化的几点做法。

1.构建全新的师生关系

有句话说得好:爱而不会爱,比根本不爱更悲哀!爱学生,就先要学会理解与尊重他们,理解并尊重他们的兴趣、爱好、情感、需要与追求。虽然学生个性千差万别,但内心都有独特的情感世界。教师应尽可能多地捕捉机会,敞开心灵与学生交谈,观察了解学生,同时为学生揭开自己的“神秘面纱”,让学生了解真正的自己。在交谈中增进相互理解,必将有利于消除师生间的隔阂和矛盾,从而构建全新的师生关系:教师既是学生的良师,也是学生的益友;学生也不再是缺乏活力的“算盘珠”,而是富有个性与朝气的可塑者。

2.真正实施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指在学生与生俱来的天赋基础上,通过实施科学合理的教育,使每位受教育者的潜能得到开发,素质得以提升,都能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获得积极持久的、稳定全面的发展。这是教育界常用的字眼,但很多学校教师仅仅把它当作一个时常挂在嘴边的口号。有些教师常常不由自主以学习成绩作为衡量所谓好生差生的唯一依据,成绩好就一切都好,成绩差就一无是处。殊不知,这样的教师是不受学生长久喜爱的。要真正使素质教育走进学生,教师就应该做到一视同仁、热情真挚地善待每一个学生,使他们在心理上产生亲切感、信任感,同时承认学生间的诸多差异,善于因材施教,让学校真正成为每一个学生汲取知识、提高技能的场所,让全体学生共同发展,让后进生增强自信心和学习兴趣,消除厌学情绪,这样学生就会不仅敬爱教师,还进一步热爱教师所教的科目,所谓“亲其师而信其道”,从原来“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非智力因素调动起来了,成绩也提高了,师生感情日益融洽,又谈何发生对立呢?

师生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让我们时刻关注它、认真研究它。让所有的教师和学生都生活、学习在一个健康的人际环境中,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篇5:国有企业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国有企业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企业员工等因认为其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或者要求等不能得到满足,而采取集体上访,或以非法聚集、围堵、打砸等方式,向本公司表达意愿、提出要求,参与人数较多(一般10人以上),从而妨碍我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或者引发某种治安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正常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2 作业流程及要求 2.1 发生在本公司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 2.1.1 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按照《胜利石油管理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要求进行现场处置(事态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和公司党群办公室负责人,二个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向主要领导报告。原则公司党群办公室负责人为现场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公出在外时,涉及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已报警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公司领导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指挥,同时配合警方或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 2.1.2 事态趋缓,场面得到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应将有关人员带到会议室等合适场所,做好劝说解释工作,稳定上访人等的情绪,并将有关情况向主要领导报告,原则公司主要领导应到现场协调处理。 同时,办公室有关人员应按照《信访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登记、受理等工作。 处置过程中需要其他科室、单位配合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有关科室、单位应认真配合和支持,不得延误和推诿。对第一责任人的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执行的同时报上级领导裁定,并根据上级领导意见执行。或事后提出,以利在下次处置突发事件时吸取经验。 在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既要立足于缓解矛盾和冲突,正确疏导,又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能违背政策乱开口子。 (1)如与上访人等现场达成共识,则落实责任科室、单位按正常工作程序办理。 (2)如确实无法当场答复或与上访人等意见仍不一致的,应在做好解释说明,并听取上访人等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告知上访人等答复时间(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由谁负责答复(具体姓名、联系方式)等事项。 2.2? 到管理局等上级机关集体上访的现场处置 公司接报者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并简要介绍事件起因、经过。公司领导或由其指派其他负责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现场处置。具体处置原则可参照2.1的规定执行。 2.3 善后处理 2.3.1 当场与上访人等达成共识事件的善后处理 牵头科室、单位应在现场处理结束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在事件处理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2.3.2 当场确实无法答复或与上访人等意见仍不一致事件的善后处理 牵头科室、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牵头开展调查工作,了解具体情况,形成处理意见(应按权限报批),并按照现场与上访人等约定的方式进行沟通,明确告知处理意见,并力争使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如经多次沟通后双方意见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明确告知上访人等依法享有的法律权利。 牵头科室、单位在明确告知上访人处理意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2.3.3 警方(或有关部门)已介入事件的善后处理 公司党群办公室负责人(或公司主要领导指定人员)配合警方(或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立即牵头在公司内部开展调查,了解具体情况,最迟于次日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在警方(或有关部门)处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2.4 公司党群办公室应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和报送信息。 3 修订或牵头修订责任部门 公司党群办公室 4 相关文件及表单 《信访条例》 《全国税务机关信访工作规则》 《胜利石油管理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 《信访工作规程》

篇6: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劳动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省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办发〔20xx〕12号文件《印发<关于妥善处置群体上访、异常上访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劳动保障部门职责,制定本应急预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在县政府统一布署下,与相关部门协同处置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原则;

3、快速反映,冷静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4、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股室和业务经办机构协同处置原则。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县社会保险局、县就业管理局、县医保中心、局办公室、劳动监察仲裁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障股、培训就业工资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范文《**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系统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及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文件另发)。维稳办设在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担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应急预备队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主,成员需要时从局属各单位抽调应急,应急预备队按照群体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门要求具体负责实施。

(二)报告制度

群体性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在局机关的,由维稳办负责接待;发生在局属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接待。最先发现或接到群体的`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弄清事件起因、规模、涉及人员、所在单位等基本情况,及时报告维稳办。维稳办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通报企业主管部门。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的事件,在4小时内报告市劳动保障局;100以上的群体的事件,2小时内报告市劳动保障局。对正在处理的重大事件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报告,涉及敏感外事问题的群体的事件,要在2小时内向县外事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三)处理方法

1、了解情况,立即上报。涉及劳动保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无论是发生在局机关、局属单位或其它地方,维稳办人员和应急预备队要迅速赶到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后,及时向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报告,并按要求进行上报和通报。

2、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在处置群体的事件时,应急预备队要服从县政府统一调度,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共同研究处置方案。要照顾好现场老、弱、病、残人员,稳定职工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同时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团结大多数职工,孤立少数闹事者,以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力争把问题就地解决好。要严防出现越级上访和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现象发生。要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相关部门一起通过与职工代表对话,找出问题症结,制订可行处理方案。在制订处理方案时,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答复处理。根据处理方案,服从安排,严格按政策答复,在处理群体的事件过程中,不能发表带有倾向性和不利于解决问题的言论。

篇7:会计信息失真成因及对策

一、国企会计信息失真成因分析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品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也间接影响到社会的经济的稳定性。

会计信息失真,即是限制国企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

其出现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是经济条件因素。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流动十分频繁,许多信息均存在着一定的时限,信息、物价、市场更新极快,而会计核算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及滞后性,造成信息的生成与现实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且市场经济越不稳定,导致差异越大。

二是制度因素。

许多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还是沿用传统的制度。

现代社会形势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

该制度明显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且内审人员的责任意识十分单薄,没有制度约束,导致对于会计信息的质量监管不力,信息失真严重。

三是人员因素。

许多会计人员及领导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认识有限,法制意识薄弱,对财务制度及规范没有深刻的认识,为了个人的利益弄虚作假肆无忌惮,造成了信息失身现象愈演愈烈。

二、相应对策

1.强化会计管理

在现代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国家权利下放至国企。

国有企业利用该类权利进行严格的内部财会管理,不仅是所有管理工作的基础,也能够保障会计信息具有较高的真实性。

因此,各级政府部需要积极调配人员,辅助国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在会计人员的管理上,需要加强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落实执行,社会中介机构也需要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约束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优化注册会计师的政治觉悟、道德素养及技术能力等,将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作用完全发挥出来,并保障其专业性、公证性。

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需要将会计信息递交至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核后才能生效,该程序应该在各个企业中推广应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2.政企分离

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与国企的运行机制有紧密的联系。

国家对于国企的控制过于严密,许多制度存在缺陷使得会计的管理水平较差。

政企分离制度的优点,在于能够避免地方政府或者行政机关对于上市公司进行干预,将行政行为带入经济活动中,影响市场经济的成长运转,限制国有企业的发展。

因此,应通过政府机制改革彻底实现政企分离,政府及行政机关将干预企业经营转变为引导其健康发展,企业才能彻底摆脱政府的管制,灵活的应用经济规律进行财务管理,改变僵硬的运行机制,实现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避免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3.加强会计人员的教育

企业应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及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不仅需要有一般的会计理论,如会计发展、供需关系、应用理论等,使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实用性的会计技能,如会计电算化、辨别假账的技巧、报表的审核等,强化业务技能,

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还需要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认识水平和道德素养,深刻的认识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及自身的责任,更好地开展工作,为社会服务。

三、总结

国有企业的性质较为特殊,人员机构及组织形式也有显著的特点,在会计管理上也有着系统的方式。

但是,由于会计信息的生成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因素,其真实性本身就容易受到影响,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限制也最终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该问题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决策者无法得到真实、客观的信息,则无法做出最为合理的决定或者决策,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也会脱离实际。

因此,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需要予以重视。

笔者仅从一般的角度分析了原因及措施,在实践活动还需要管理人员全面掌握国有企业的各项情况探索出适应实际情况的会计管理方式,保障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篇8:会计信息失真成因及对策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1.1一些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比较低,专业的会计知识掌握也不够。

会计人员在对会计信息进行审核后要对外界公布,所以一定会受到一些客观经济活动的干扰和评判,在这个过程中,会计人员的专业和职业水平良莠不齐,导致了一些专业和职业素质比较差的会计人员因为其自身的实务,造成了会计信息与事业单位实际发展不符,产生会计失真的现象。

一些事业单位对会计的管理不严格也造成了会计失真的现象,使得会计管理的科目杂乱,工作分工也不明确,人员的频繁更换,导致了会计工作人员的稳定,使得一些信息的处理产生了断层,影响了会计工作的进行,降低了会计人员工作的效率,为会计信息的失真提供了一定的客观条件。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会计工作人员为了等到升职的机会,获得更多的钱财,想要获得管理层的重用,就违背自己的职业操守,不顾道德的约束,制造一些虚假的会计信息,这就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最后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1.2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受到利益的驱使,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我国现阶段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会计部门的考核主要是通过一些指标来判定的。

在事业单位的经营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情况下,一些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为了向上级部门和外界交代,就让会计部门做假账,来欺骗上级或者外界,为了获得利益,而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他们运用自己的权利对会计部门进行操控,使得会计工作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

1.3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失控。

一些事业单位在进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时,对资金的回收不及时,导致了会计信息的混乱,账面不清晰,一些信息的丢失造成了大量的坏账;

生产、销售的环节中没有对不准确的会计信息进行及时的改正;还有一些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够,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在会计工作中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这些都容易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影响事业单位的发展,破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

1.4内部审计的局限性难以防止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失真。

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是会计监督的重要环节,但是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受制于事业单位的领导,工作缺乏独立性,一般情况下,往往只审事业单位的下级部门或职工损害事业单位的利益的行为。

因此其监督作用很难得到发挥,更谈不上遏制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失真行为。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

由于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对会计信息失真也要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治理,主要的应对措施包括:

2.1督促各单位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内部审计是强化单位内部监督不可缺少的制约机制,一方面,能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另一方面,通过其对经济活动全面、经常、及时的监督,保证单位内部控制逐步完善。

要强化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加强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

在对会计工作的建设上不能只把目标局限于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应把这项工作提升到整个事业单位管理层面上来认识,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同时建立健全会计岗位体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分工合作体制。

2.2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素质,事业单位经营者和会计人员是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直接提供者和使用者,事业单位经营着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环节。

因此,首先要严格执行上岗证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其次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重点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培训,是财会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由传统型向现代性,

有单一型向全面型转变,使会计人员素质适应建立现代事业单位制度和与轨迹接轨的需要。

第三,要求每一位事业单位经营者与会计人员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理念和道德理念,一方面要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增强道德自律意识,增强责任心和责任感,保持职业良知,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提供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

2.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使事业单位不必编造虚假会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对经营者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使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尽可能趋于一致。

改变目前仅以经济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单一的考核办法,全面引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即对事业单位进行财务评价,也依据非财务的指标对事业单位内部的.经营过程,事业单位外部的顾客满意程度和事业单位未来的战略发展前景进行评价。

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评价模式,采用但并不依赖财务评价方式,只要事业单位经营者能得到较高报酬,经营者就不必要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三、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造成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原因的介绍,分析会计失真对于我国经济秩序的不利影响。

会计失真影响了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我国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重视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处理,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篇9: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

一、不良贷款的成因

查找不良贷款的原因,一方面是经济下行对企业的影响不容忽视,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上仍未实现精耕细作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重要原因,如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条件不落实和贷后管理不到位。我们可以归纳以下几点:

1重贷轻管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治

在金融机构的发展史上,一直存在重业务发展,轻风险管控,重贷款投放,轻贷款管理的现象。这很大程度上受考核导向和方式的影响,在考核导向上,虽然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强调了收益与风险匹配的要求,但实际情况是规模考核前置且力度大,质量考核受制于资产分类不及时和审计事后调整等因素往往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经营上的“短视”行为,导致“重规模 轻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考核方式上,大都采用“买单”的方式,直接同贷款投放,以贷引存,贷款收益挂钩,形成各机构重投放重收益,过分追求规模扩张而忽视了资产质量的管控要求。同时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任期制,也易导致片面追求任期内业绩的倾向,在发展与风险的博弈中,风险管控让位业务发展的现象时有发生。

2风险管理的理念仍未深入人心

金融机构极易被“黄金客户”所迷惑,如对垄断性行业和企业、政府项目等贷款不做深入分析,通过各种手段降低准入标准,调整其风险限额,扩大授信;贷后放松管理,对贷款的使用,企业的经营等情况监控不力。为了形成投放,忽源,过分相信和依赖第二还款来源,认为只要有担保的贷款就是好贷款,忽视了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担保能力不足,“担而不保”执行难的问题,抵质押品估值偏高,变现难的问题。在贷款管理过程中,认为“不欠息就是好贷款”,对企业重大事项关注不足,对企业的现金流不做深入分析,不能对贷款风险作出及时、准确判断,进而丧失最佳盘活处置时机。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化现象严重,在贷款到期后,一味依赖转贷,认为“借新还旧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对于市场竞争乏力、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视而不见或存在侥幸心理,其结果是将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

3信贷流程控制不足

流程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重中之重,流程控制上的问题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如对新暴露不良的管控,考核部门、经营部门、处置部门看起来各司其职,实质有可能人人负责,人人负不了责。如:经营部门对不良形成负有管理责任,但却不用操心处置化解,保全部门负责处置化解,却不用为不良的形成买单,处置多了就是业绩,考核部门不是经营部门,关心数字更甚于项目本身。

4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性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资产质量和考核的影响也应引起足够关注。众所周知,不良贷款的认定是依据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结果来确定的。风险分类的结果影响减值准备计提,如果风险分类不准确,不良得不到及时暴露,减值准备的计提就不准确,对各经营主体的考核也会出现成绩体现在前,惩罚滞后的现象。

5责任认定和追究的到位性不足

授信业务责任认定工作是一项严肃性和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是对授信业务全过程的检验和考核。目前我们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人员少与工作量大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认定项目的业务种类繁多与历史沿革跨度大的考验比较突出;三是对各个阶段政策要求和制度依据掌握不够,在做责任认定的时候,往往受制于责任认定人员个人素质,责任认定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从责任追究的情况看,项目从形成不良、责任认定到责任追究过程比较长,追究的滞后和追究时的避重就轻,直接影响其严肃性,难以起到应有的惩戒和教育作用。综合责任认定和追究的情况,我们不难发现,责任认定环节对贷后管理不到位的关注远胜于对贷前调查不深入的调查,过分强调贷后操作环节细节上的不尽职,对贷前客户选择和营销策略制定等环节的缺陷避而不谈,同时责任追究对一线员工的处理面和处罚强度远胜于对有决策权的经营者的处理,处罚不公、处罚不力的问题对不良贷款的产生也有较大影响。

二、不良贷款清收难的对策

要改善资产质量、遏制不良贷款集中暴露的趋势,必须找准问题,自我加压,迎难而上。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解决好认识和机制问题,重点突破

首先要解决好收益和风险关系问题。在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同时,要提高“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严把信贷准入关,加强信用评级和授信方案审批。其次要解决风险管控的压力和业务发展的动力问题。明确信贷业务各环节的主要风险点和尽责要求,严肃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既要防止一味追求业务发展,忽视风险管控,也要杜绝畏手畏脚,制定尽职免责办法,对不同类型客户分别明确尽职指引,打消贷款管理人员的工作顾虑。对于工作不尽责、应作为未作为、违规操作的人员,特别是因工作不到位直接导致资产质量下迁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第三要解决贷款管理的机制建设问题。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相关部门在贷款管理的职责定位和主要风险点,建立科学、高效、责任清晰的信贷营销、准入、审批和发放的管理机制,建立贷后企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贷款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合理的贷款管理激励制度,出台信贷岗位尽职工作指引,将考评结果与机构和人员的奖惩挂钩。要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防止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层层衰减。建立风险预警例会制度,使信贷风险事件能得到及时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户多策,加大不良贷款的盘活和处置的激励力度。

2继续夯实管理基础,完善资产质量管控体系

一方面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重点投放行业的研究。通过研究,找准目标定位,大力拓展市场,准确识别并有效控制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促进信贷结构的优化。制定贴近市场的信贷政策,细分市场,细分客户,实现由“大向优”的转变,由重视大中型客户向重视优质大中客户与优质中小企业客户并重转移。由于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其信贷风险与行业景气状况密切相关。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行业背景的研究和对市场发展前景的分析预判,强化风险缓释措施。第三是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牢固树立风险与收益有效平衡的理念,健全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提高风险分类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及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充分利用风险管理工具,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抵御信贷风险的发生,促进信贷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第四是要提高贷后管理能力。贷后管理是信用风险管控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按照贷后管理的频度和深度要求,密切关注企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关注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关注企业现金流变化。

3加大对存量不良的处理力度

要加大对存量不良的处理力度,首要任务是必须遏制新暴露不良贷款的产生。不断巩固和发展优质客户群体,用可持续的发展从源头上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做好风险监测工作和退出类重要客户的策略研究,避免因“死退”和“退死”,将潜在风险变为现实风险的情况发生。其次要用足用好政策,多种手段消化不良。要加强对政策的研究、对项目的把控,把合适的政策用到合适的客户上,充分利用新政策、新工具、新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贷款进度,稳妥消化历史包袱。第三是建立资产质量控制激励约束机制。用政策杠杆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实行领导班子信贷资产质量控制考核和责任约束机制,实行责任收贷。实行奖惩制度,完善信贷资产质量控制问责制,严肃责任认定,从根本上提高信贷资产管理的积极性。

篇10:浅析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及其对策

目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中,单纯追求销量和市场份额,忽视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管理思想僵化落后,使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企业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企业的财务风险屡屡发生,

一、财务风险的涵义及表现

财务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风险指筹资决策带来的风险。筹资渠道的不同选择、筹资数额的多少必然会引起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变化,因此产生财务成果的不确定性。这里的筹资通常是指举债,因此狭义的财务风险可界定为企业因举债利用财务杠杆而导致的财务成果的不确定性。广义的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因素影响,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从而使企业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收益分配风险、现金流量风险、连带财务风险、外汇风险和资本营运风险等形式。我国加入WTO以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环境出现了变化,财务风险也随之出现一些新变化。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筹资、投资风险增大

加入WTO以后,金融业的竞争进一步加大,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监督也进一步规范。我国金融企业必须要加强自身的管理,企业只有具备良好的信誉、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才能获得资金,并且金融机构执行到期还债的弹性也会减少,而制度执行的刚性会增加,这样就增大了企业的筹资风险。此外,国内诸多产品的投资报酬率下降、投入资金回收期增长,投资的风险增加。

(二)外汇风险进一步加大

我国的出口企业在享受更多国家的最惠国待遇的同时,也承担了更加复杂的不利因素。在跨国经营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更多币种、更大量的外汇结算业务,这样就会增加外汇交易风险和折算风险;同时,更多的国外金融机构正在进入,我国企业有了更多的筹资方式和渠道,这无疑会加强企业与国际资本市场的联系,也会进一步增加外汇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三)资本营运和管理风险加大

国内企业,特别是在某些行业领域具有优势的企业,将和国外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争夺上短兵相接,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而实施外部扩张的最好方式就是采取兼并、收购、重组的方式。国内许多企业由于产品生产成本相对过高,因此在一定时期内会处于困境。企业既要筹划实施并购,也要忙于并购,这样就大大增加了资本营运风险。

二、我国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不同的财务风险产生的具体原因不尽相同,既有企业外部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总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负债资金比例过高

在我国,资金结构主要是指企业全部资金来源中权益资金与负债资金的比例关系。由于筹资决策失误等原因,我国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具体表现在负债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例过高。很多企业资产负债率达到30%以上。资金结构的不合理导致企业财务负担沉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由此产生财务风险。

(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性,导致投资失误

投资决策失误是产生财务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过程中,由于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缺乏周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加之决策所依据的经济信息不全面、不真实以及决策者能力低下的原因,导致投资决策失误频繁发生。决策失误使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投资无法按期收回,为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避免财务决策失误的前提是财务决策的科学化,

(三)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风险的客观性认识不足

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是有财务活动,就必定存在财务风险。在现实工作中,我国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风险意识,认为只要管好用好资金,就会避免财务风险,风险意识的淡薄是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混乱

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混乱是我国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又一重要原因,企业与内部各部门之间及企业与上级企业之间,在资金管理及使用、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权责不明、管理混乱的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流失严重,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无法得到保证。

(五)企业赊销比重大,应收账款缺乏控制

由于我国市场已成为买方市场,企业普遍存在产品滞销现象。一些企业为了增加销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大量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导致企业应收账款大量增加。同时,由于企业在赊销过程中,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了解不够,盲目赊销,造成应收账款失控,相当比例的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直到成为坏账。资产长期被债务人无偿占有,严重影响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安全性,由此产生财务风险。

三、企业规避财务风险的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财务风险观念

企业财务风险作用于企业,通常表现为企业资产流动性下降、经营资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过高、债务负担沉重及盈利能力下降等,这些问题都与企业财务会计的管理直接相关。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应居安思危,树立风险观念,强化风险意识。具体来说,应加强动态分析,认真分析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变化情况,使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理财活动中能保持灵活的适应能力。提高风险价值观念,设置高效的财务管理机构,配置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健全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理顺企业内部的财务关系。

(二)运用适当的技术方法

规避财务风险的技巧、方法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分散法,即通过企业之间联营、多种经营及对外投资多元化等方式分散财务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企业可以与其它企业共同投资,以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分散投资风险,避免因企业独家承担投资风险而产生的财务风险。(2)回避法,即企业在选择理财方案时,应结合评价各种方案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在保证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选择风险较小的方案,以达到回避财务风险的目的。(3)转移法,即企业通过某种手段将部分或全部财务风险转移给其他人承担的方法。转移风险的方式很多,企业应根据不同的风险采用不同的风险转移方式。(4)降低法,即企业面对客观存在的财务风险,努力采取措施降低财务风险的方法。因此,每个企业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重视财务风险的防范工作,以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三)建立科学的财务预测和风险监控机制

准确的财务预测,能使企业预先知道自己的财务需求,提前安排融资计划,估计可能筹措的资金量,在了解筹资满足投资程度的基础上,安排企业生产的经营和投资,从而使投资与筹资相联系,避免由于两者脱节而造成的资金周转困难。预测还包括了对未来各种可能前景的认识和思考,通过预测可以提高企业对未来不确定性事件的反映能力,从而减少了不利事件出现带来的损失。同时建立风险监控机制,使企业具备风险自动预警功能,对事态的发展形式、状态进行监控,信息反馈,及时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与预期不符的变化进行反映,研究相应的对策和控制手段,把不确定性事件带给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培养高素质财务管理人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国际化,企业财务将面临着各式各样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不仅能够应用理论方法进行财务风险分析,而且还能够对具体环境、方法的切合性及某些条件进行合理假设和估计,并在此基础上,准确识别财务风险,及时发现和估计潜在的风险。因此,培养高素质人才是规避企业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

篇11:当前不安定因素成因及预防处置方法

内容提要:各类的不安定因素是诱发社会矛盾激化的内在因素。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既有政治领域的矛盾,也有经济领域的矛盾,还有思想文化领域的矛盾,更有莫名其妙的偶发事件。要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减少或控制不安定因素的形成。当前,整个社会出现了许多不安定的因素,在我辖区范围内,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医患纠纷、信念错位等不安定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多有发生。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减少诱发矛盾事件的因素,建立完善长久的情报信息网络渠道,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入手,经常性地开展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并在群体性事件发生之时,正确区分事件性质,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优势,妥善进行事件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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