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实施细则今年出台

时间:2023-08-26 03:40:32 作者:要喝纯牛奶啦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要喝纯牛奶啦”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水”实施细则今年出台,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后的“水”实施细则今年出台,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水”实施细则今年出台

“水十条”实施细则今年出台

水体污染治理方面将出“重拳”。日前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正在编制“水十条”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预计今年出台。值得注意的是,问责制将进一步细化落实,环保部将和各省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地方若治理不力将面临强力问责。

“和大气污染治理相类似,各个地方根据‘水十条’中设定的总体治理目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和环保部签订责任状,就是把治理水污染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将所有能够落实的任务全部落实。这是一条红线。如果治理出现不作为的情况,相关部门及其主管领导将面临问责。”上述人士说。

据其透露,让“水十条”落地,通过在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进行强力监管,铁腕治污将进入“新常态”。环保部将陆续出台配套措施、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

上述人士表示,相比已经得到足够重视的空气污染问题,从长期危害性和治理难度等方面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问题更值得关注。下一步,环保部将全面落实“水十条”,源头治理将成为重点,特别是共同治理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等制度,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保护、治理和修复。

一位地方环保部官员透露,目前各省(区、市)都在抓紧出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十条”明确的目标任务有6条,要确保完成。其中,南京市已开展以国务院“水十条”为核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编制,近期有望出台,其中会有100项具体的'工作分类推进计划,包括根治工业废水污染,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开展工业废水达标行动计划等。

据悉,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水污染难题,环保部还将出台《城市地表水水质排名办法》,每年公布水质最好和最差10个城市名单,继续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不仅如此,20环保部还将会同住建部建立黑臭水体管理信息平台,每半年公布全国黑臭水体信息,督促地级及以上城市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编织《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推进入海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

重拳治理的背后是我国水资源污染日益严峻的现状。来自监察部的数据显示,近来我国水污染事件高发,水污染事故近几年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全国城镇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不安全涉及的人口约1.4亿人。

水利部近期公布的数据也显示,目前我国水库水源地水质有11%不达标,湖泊水源地水质约70%不达标,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约60%不达标。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地表水总体轻度污染,全国4778个地下水监测点中,约六成水质较差和极差。31个大型淡水湖泊中,17个为中度污染或轻度污染。

“究其原因,一方面,很多地方政府只顾及经济发展,却忽略了水源地的保护和安全;另一方面,国内的环境监管不够严格,违法成本严重偏低,很多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意在环保方面下功夫,不少企业都在超标排放。”马军说。

我国居民饮水安全情况同样不容乐观。环保部数据显示,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坦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种工业废料、农业化学物质大量排放,造成水资源严重污染。在水源地水质下降、自来水厂处理工艺和管网设施老化等约束下,自来水厂出厂水质符合检测标准,并不意味着居民能够喝上安全水。

篇2:黑龙江科技改革实施细则出台

黑龙江科技改革实施细则出台

11月25日,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改革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文件由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知识产权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定,从科技成果的使用与处置、科技成果的收益与分配和科研人员的管理与监督等三大方面提出20条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提出,鼓励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优先在省内转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不再经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可通过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价格。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纳入本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财政,不冲抵财政经费拨款。科技成果转化收益首先用于对科技成果完成人、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国有企事业单位取得的科技成果一年以上未启动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和参加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与成果所有单位的协议进行该项科技成果的`转化,并享有协议规定的70%-90%的转化收益。

《实施细则》还提出,规范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担任管理职务的科技人员参与技术入股。成立由分管省领导为召集人,相关部门参加的黑龙江省技术入股改革联席会议;担任处级以下(含处级)管理职务的科技人员参与技术入股事宜,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担任厅级以上(含厅级)管理职务的科技人员参与技术入股报联席会议审批。严禁未作贡献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权益。

篇3:水考核出台

2017水十条考核出台

环境保护部网站16日消息,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制订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将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的实施情况及水环境质量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考核采用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工作由环保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参与。环保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自至,逐年对上年度各地“水十条”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进行终期考核,仅考核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60分以下,或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任何一项未达到目标,终期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并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在考核中对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违纪问题需要追究问责的,按相关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篇4:今年成人高考政策出台

今年成人高考政策出台

记者今天从省招考院获悉,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出台,今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为8月24日至8月31日,考试在10月14日、15日进行。对于在今年普通高考中落榜的考生来说,选择成人高考也是一条继续深造的途径。

在我省招生录取的成人高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在我省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

报名时间为8月24日上午8点至8月31日下午6点,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地点在各市招办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异地就业人员,要凭所在企业和单位的.劳资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报名。

考试将在10月14日、15日进行。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考院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规模划定。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录取时,省招考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篇5:长春网约车实施细则出台

长春网约车实施细则出台

昨天,《长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辆都进行了明确要求。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有许可证 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征求意见稿中,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长春市企业法人的,应当在长春市市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在长春市依法纳税;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运管局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在本市市区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长春市运管局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发放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经营区域为本市市区、经营期限为4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此外,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省公安厅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网约车车辆:燃油车辆价格不低于15万元

对于网约车辆,意见稿中要求,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的,长春市市区内登记注册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安装嵌入式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上述装置应符合相关标准;燃油车辆价格不低于15万元,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3年。纯电动车辆轴距260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260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车辆技术条件、车辆维护、检测、诊断、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车辆内饰材料、车容车貌应符合相关标准;车辆应投保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保险;驾驶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个人只能申请一台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且车辆所有人名下应无巡游车运营许可。此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自车辆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网约车驾驶员:要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依法按照培训教材内容进行自学或参加培训,个人、相关培训机构均可向长春市运管局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C1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长春市市区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长春市运管局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依法对符合条件并考试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注册的网约车驾驶员应与车辆所有人为同一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违规责任:无许可从事网约车将被处罚1-3万

凡是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长春市运管局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等违规行为,由长春市运管局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网约车驾驶员来说,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违规收费的;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长春市运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撤销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件。对网约车驾驶员的行政处罚信息计入驾驶员和网约车平台公司信用记录。

有违反规定的,由长春市运管局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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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版’网约车”续

22日,《长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细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都进行了详细规定。除了平台公司,须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外。申请网约车的驾驶员还要参加相关从业资格培训,同时,还要公安机关提供一系列“无前科劣迹”证明材料。不过,不少驾驶员表示,这个证明“不好开”。

“无前科劣迹”证明“不好开”

25日,长春市民王先生针对“长春版”网约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了相关研究,他看到该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三条写明了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市运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安机关提供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据我了解,这些材料不是个人随便想去开就开的。”王先生说。

上个月,长春市民刘先生,打算报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运管部门要求必须有“无前科劣迹”证明,而派出所却称他们已经不再对个人开具此类证明。这让刘先生犯了难。

记者咨询了一位从事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的业内人士,该业内人士称,以前考取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确实不需要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前科劣迹”证明,但是根据运管部门出台的最新规定,市民如果要考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则需要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交警部门开具的3年无重大交通事故及公安机关“无前科劣迹”证明,否则学员无法考取从业资格证。

相关证明已不再给个人开

那么“无前科劣迹”证明,是随便开具的吗?

长春公安部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不再给个人开具“无前科劣迹”的证明。

记者也找到了公安部曾发布的关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相关解释说明,解释称,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有公安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如果需要这个证明,可以由申请人跟相关索要证明单位要“证明介绍信”或“证明出具函”,这样,公安部门就可以直接对相关索要单位开具相关证明了。

25日,记者咨询了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关于网约车相关实施细则只是在征求意见,还没有正式出台,关于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若考取从业资格,需提交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明,也没有最终定论。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若记者想进一步了解,可以咨询维修驾训处。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维修驾训处,该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关于网约车内容还没有定论,并且业务范围也不再他们那了,针对此事无法进行回答。并希望记者联系位于浦东路上的长春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场。

“公安局交通局应统一协调”

当日10时40分许,记者来到了长春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场。在办公区,一位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解答。该工作人员首先递给记者一份“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该内容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该工作人员表示,关于网约车从业资格申请的相关内容,均在这里有相关解释。

记者注意到,该《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7月14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予以公布,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中写明,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针对这一条,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上级出的内容,各个部门都应该根据该内容进行执行,这些都需要相关证明,但是无法对每一个人都授函或出函。

“公安局和交通局应该统一协调这件事儿,如果让我们出,我们也没有办法出,我们也没有公章。”该工作人员说。

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律师法实施细则

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实施细则

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邮政法实施细则

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广告法实施细则

“水”实施细则今年出台(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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