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与远行广州杂文随笔

时间:2016-04-01 12:40:24 作者:木头一个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木头一个”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9篇陪伴与远行广州杂文随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陪伴与远行广州杂文随笔,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

篇1:陪伴与远行广州杂文随笔

陪伴与远行广州杂文随笔

不知道为什么,在同龄人中热衷于看世界的人越来越多,愿意陪伴父母出游的却少之又少。孩提时代与父母一同游玩的快乐,在长大后不知怎么的却被描述成无形的束缚。我很庆幸,自己即使成年了,有了自己独立的朋友圈子,也还是总愿意和家人来一场说走就走的远行。

我妈自从和我爸分开后,越发热爱各种各样的户外活动或是长途旅行。这一次和好友一同带上各自的妈妈来到广州,也是抱着极大的热情。本着要好好当两位活力十足的“老年人”心目中的“最佳导游”的思想,在此次出行之前我早就做好了完备的攻略,细致到从哪里到哪里可以直达和换乘的公交车线路和地铁线路,以及沿途口碑优良、不可错过的特色美食,都被我写进了行程计划中。

大约上午十点半的时候,两位母亲大人总算告别了自娱自乐式的飞机旅拍,投入了新城市的怀抱。我们在冬季来到广州,真可谓是明智之举。这里正赶上说热不热,说冷不冷的时候,不用担心行李过重,也不用担心出门会不会猝不及防来一场暴雨。这样看来,好天气也给两位妈妈的心情值加分不少,要不,也不会刚下了飞机就在机场的透明回廊里追光逐影,撒欢似的开启互拍模式。我便站在不远处看着她们脸上随意自然的笑容,傻傻地、莫名地抱着手笑了。希望有陪伴的她们是比有陪伴的我们,更享受、更欣悦的。

1.住

本次出游我特意订好了家庭式的民居住宿,不大不小,有厨房有卫浴,是淡粉色调调的温馨小屋。并且不仅价格实惠,地理位置也十分优越,在越秀区解放中路附近,距离最近的公交车站和地铁站不到十分钟的距离,如果有机会再次来到此处游玩,这里必定也是我心目中理想住所的不二之选。

2.食

说起好吃的,那我必须强烈推荐下鱼蛋粉了。许是我们放下行李后的第一餐,鱼蛋粉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们不过随意地寻到路边一家看似不怎么起眼的小店,随便地点了鱼蛋粉中排在菜谱第一位的五彩鱼蛋粉,可当热腾腾一碗夹杂着五彩缤纷“肉丸子”的粉端上桌时,四个女人却不约而同地瞪大双眼,犹如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绝对不要认为这些披着美丽外衣的鱼丸不过是超市中加了色素的速冻食品,一口下去,你真的能咀嚼到鱼肉和各类辅料的清香嫩滑,骨头熬制的鲜汤里还加了酥脆的鱼皮,配上带着小葱清香的桂林米粉一同入口,唇齿间满是酥脆和细腻的缠绵,即使没有红油、辣酱、花椒增味,也自带一种超脱万般俗物的鲜材实料之美味……若不是碍于维护我的淑女形象(可能也没有吧),我必定再来一碗,并且还要大份的。

再者,商场里售卖的广味香肠也可以说是味道上佳了。住在家庭式的民宿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自己烹饪新鲜食材。我们在到达广州的第一天晚上就买了广味香肠、苦菜、山药和面条,在暖暖的小窝简简单单地饱餐了一顿。对于曾经不爱吃广味香肠的我来说,这次旅行更是将我对广味香肠发自内心的厌弃统统打败,原来——正宗的广味香肠是如此美味!甜咸混杂着肉质的软硬得当,无需添加任何调料就可让你的味蕾在咬下去的瞬间绽放。旅途中吃的腻了?山药和苦菜的配搭也足以解忧。

除了鱼蛋粉这类小吃,广式早茶也万万不可错过。我们直到要离开的头一天,才在点都德茶楼好好享受了一顿大餐。第二天上午,大家更是举双手赞成在收拾行李的忙碌时光中,再吃一次点都德——点了点都德的外卖,可想而知,点都德的早茶也是极合我们胃口的了。在点都德吃的第一顿我们大约点了十个菜,每一道茶点在上桌时都能给我们带来惊喜——不仅外观精美,口味也各有其独领风骚之处,当然,对于一个偏爱甜品、爱好海鲜的我来说,芝士三文鱼挞和虾饺皇绝对是不可错过的美食,而俘获众人之口的红油脆米肠也值得一尝。且不说茶楼的环境怎样,服务员态度如何,单凭着菜品的样样精美可口,也要寻到一家点都德,带着吃货激动的心美美地饱餐一顿。

3.旅

第一天我们于午后乘坐公交车去了沙面。这里曾经沦为英、法租界,因此保留着许多欧式建筑。这些建筑大都漆着纯色调调的油漆,白色、淡绿色、淡黄色、或是淡红色交织而成的,是带着小清新、文艺风的欧陆风情“博览园”。走在林荫道上,开放式的露台、落地圆窗和哥特尖塔式的楼顶总不自觉地让你以为是误入哪位贵人的庄园。爱拍照的人如果来到这里,必会欲罢不能,从街头拍到巷尾。这样慵懒的阳光里,漫步于街道、穿过别具一格带着小喷泉的广场,喝着一杯珍珠奶茶,带着爱的人,直至太阳困顿地揉着双眼慢慢睡去,再敢最后一趟末班车带月而归,实属人生一大乐事。

第二天上午早早我们便移步越秀公园,这里作为老年人的娱乐休闲之地,绿化尚佳,适宜晨练和小聚小叙。下午在北京路附近逛了逛街,便匆匆赶了地铁,去往广州塔。实在是本着来到这里就必须得上去望一望的心理,我们买了不算便宜的观景套票,登上了广州塔,等待着黄昏的降临,因为这样,我们便能看到广州城由白天过渡到夜晚灯火辉煌,街头巷尾逐渐变的五颜六色之景了。这一等待的过程必定不会是艰难的,有了盼望,便愿意为此等待美好。结束了广州塔上的观景之旅,若时间还充裕,建议来一次惬意的珠江夜游。搭乘轮渡,站在观景台上,吹着迎面而来的风,能感受到周遭的绚丽缤纷随着轮渡的移动变换着姿态和色调,那些五彩的光景配合水中的.倒影忘我地舞动着,而此时广州塔就披着霓裳羽衣华丽登场,向众人展示着它的小蛮腰。抛却轮渡上的某些商业化活动,搭乘轮渡夜游珠江也会是一个还不错的选择。

如果你是一个文青,或者是一个想要看看文青是如何生活的旅客,位于广州塔附近的TIT创意总部不会令你失望。这里有创意十足的服装设计、售卖店,也有惬意的生活馆,有悠闲自在的咖啡吧,也有带着小小温室的图书馆……这里似乎是别人搞创意工作的集合地,但却也是让你眼目一新的创新文化小镇。漫步于此,东逛逛、西逛逛,说不定能发现什么你觉得趣味十足的东西和地方呢。

第三天,本想着能带着妈妈们去位于大学城附近的岭南印象园感受一下这方水土孕育的独具风采的文化,可谁知道妈妈们进入园区后,对那些复古建筑,旧文化、旧历史全然不感兴趣,倒是我们,觉得挑着扁担卖豆花很有意思,坐在黄包车后面或是拉着黄包车也趣味横生,或是旧时的露天电影院,旧式的理发店,父母那个年代有的人民公社、皮影戏堂都新鲜有趣。而我们的妈妈,对于这些她们那个年代常见的东西早已见怪不怪,反而对星空博物馆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又买了票跑到里面去玩的不亦乐乎。总体而言,岭南印象园兴许是个让老一辈怀旧的地方,对我们来说,却是另外一片新天地。

再有,作为一个女游客最关心的——吃逛的地方,那绝非上下九步行街莫属了,那里简直就是集合了各色小吃,各类商品为一体的吃逛小天地。让我感到新鲜的是这里的商场很有一种近似来到香港的感觉,因为这里的商铺如同香港的商铺一般,大多都为一小隔,一小间,密密麻麻、上下间距也十分狭窄。兴许也是受到租价的影响吧。但这并不影响你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到那些好吃的食物,好看的饰品,一般人尤其多的门店,都是值得你等待的地方。

临别之前,我们偶然间尝到了这里的鸡仔饼,近似甜咸口味的饼干,但却又明显比饼干香脆可口,于是——两队母女组合带上一大堆鸡仔饼,坐上高铁,恋恋不舍地离开这个别样的大都市,转战深圳。

篇2:陪伴杂文随笔

陪伴杂文随笔

在医院走廊上挂水,早就练就了对来来往往的人以及投开的各种或好奇或探寻的目光视而不见。七八点钟后,繁忙的治疗与探视结束后,一切开始归于安静,只此起彼落各病房传出些声音。

我并不对周围的任何人任何事感兴趣,可渐渐地这些声音灌入耳朵后,突然发现病区里都是些老头和老太,为些琐事在絮絮叨叨。你怪我刚才打电话没说清楚,我嫌你今天订的饭菜不对,要不就是你把今天的菜泼了浪费,你不听话才住进医院……絮叨多了,间或有拌嘴几声,但也都能刹得住车,留一方兀自在那愤愤不平。可只要有护士问询两声,陪伴的那方立刻如数家珍地报上对方的血压、血糖,今天、昨天、以往,几点吃的药,啥时打的针,上了几次厕所,甚至咳嗽了多久……

听着听着,竟湿了眼睛。我不知道他们年少时有过怎样炽热的爱情,不知道青壮年后是否因激情消退过得一地鸡毛,是否有人移情别恋,是否曾经劳燕分飞,有多少相伴的又是半路夫妻。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此时,他们在一起,能陪伴,能吵,能相互吐槽又相互关怀。

我一直没告诉你,爱上你,还因为当年看到你的.一条微博,说两人中先离开的一个人是幸福的。能躺在爱人的怀里离开,是最幸运最好的结局。这也是我想往的,甚至因为太爱,纠结过应该谁先离开。那时,真的以为你参悟了很多,比我想的深想得远多了。

篇3:怀念不如陪伴杂文随笔

怀念不如陪伴杂文随笔

那天闲着没事的我浏览QQ空间,无意中看到了一篇数年前写的短文。看到那篇文章,又勾起了我许多回忆。想起青春岁月里的一些感动,让我百感交集。于是也在那一刻更加怀念那位文中的大哥,不知道现在的他过得可好,是否还记得当年的黄毛丫头,如今的我。我想,如果那时候和他保持联系到如今,那我也没这么遗憾了,只可惜,那时候大家都没手机,他曾经给我留过他的家乡地址,我曾保留过,但还是被我不小心弄丢了。从此后我再也联系不到他了。在一种深深的怀念中,我曾为他写下了一篇非常朴实,但饱含深情的文章,算是记住他留给我的点滴感动。文章如下:

在家闲得无聊,于是不顾父母极力反对、劝阻,我还是再度汇入了打工的洪流,来到了我既熟悉又陌生的都市:惠州。

匆匆一别,已近半载没见到大哥了。到了惠州后的第二天早上,我们正准备去找他,远远地看见大哥走近了。他一下子就看到了我,高兴得大叫起来。我呢,只知道朝他傻笑。那一声大哥总叫不出口。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的男友,把我当妹妹看待,一直都对我很好。

大哥看见我们来了,心里非常兴奋。大家聊了一会儿后,他就要带我们去吃早餐,又见天气冷,他硬要拿衣服给我们穿。那时我们确实感觉有点冷意,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没想到大哥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大哥真是有心人,我们暗暗吃惊,一个男孩子如此温存体贴,真叫人感动!

因为还没到招工报名的`日期,我们只得暂时住在老乡那里。大哥上夜班,晚上十二点到早上八点,早上一下班就问我们吃饭没有,然后就带我们去吃。有时是真的吃过了,他却不相信,硬是要带我们再去吃。我们叫他去休息,他却说不累,硬是要陪着我们逛街,一直到中午等我们吃过饭后,他才去睡觉。

那几天,我们不但用了他不少的钱,而且还耽误了他不少的休息时间,可他却不当一回事,而我们都在心里难过。

一发工资,他连忙借钱给我们,带我们去买日用品。我们从家里出来时没带很多钱,路上一用就已经所剩无几,但我们的囊中从未现过羞涩。不需要我们开口,他就明白我们的心事。

我想不到一别数月再相逢,他还是那么好,而且我朋友又没跟我们一起来。我想不到一个外乡人会对另一个外乡人那么好,照顾得那么周全。我感动了,我真想当着他的面大声喊出“大哥!”

看完这篇文章,我又想到了那位高高瘦瘦,面容清秀的福建男孩,那位痴情而又纯真的男孩。他对我闺蜜深沉的爱曾让我们动容,而他对我的好,也让我没齿难忘。人生太多无奈,由于闺蜜亲人的百般阻挠,当年痴情的他最终没有和我的闺蜜走到一起。而我,由于年轻不懂珍惜,也把他的联系地址搞丢了,以致后来多少回想到他,我就感到有一种失落挥之不去。

人的通病就是失去后才深感遗憾,才在怀念中追悔莫及。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我却把他弄丢了,时隔二十多年后,我依旧没法忘记这个对我如此好的远方人,只是如今对他徒有怀念,因为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我想,如果我们从当年到如今一直保持联系,那该是多么美好的友情啊!

这么多年来,我再也没有遇到过对我如此好的远方人。随着年岁增长,经历了人世冷冷暖暖,更让我感觉当年的友情是那么珍贵。这也让我越发觉得和他失去联系,成了人生憾事。

有人说,相见不如怀念,我要说,怀念不如陪伴。如果当年我没有把他的地址弄丢,或许我们之间就会一直保留联络。从最初的写书信到以后靠网络联系,我们之间就会一直保持交流。他或许也会是我的微信好友,我也会像对其他挚友一样,时不时对他嘘寒问暖,和他说说心里话。时不时在看过他的动态后点赞或留言。我也会分享他的快乐,分担他的忧伤,在手机里陪着他度过生命中每一个平淡的日子。

只可惜,人生没有如果。此生注定我再也见不到他了,只能在怀念中深深感谢这样一位好人曾经在我的青春岁月出现过,给过我一世难忘的温暖。

今天的我很怕自己再犯以前的错,生怕弄丢了一些对我好的人,所以对于那些给过我感动的人,我只想把他们请进我的生命里,保持联系,好好陪伴。偶尔嘘寒问暖,偶尔安慰关怀,偶尔加油鼓劲,是我唯一能做到的,也是我乐意去做的,我只愿我的用心陪伴,能让真情长存。因为我明白怀念别人仅仅只是我自己一个人在心里暗暗地想,别人并不会有感应,所以怀念是最苍白的,只有陪伴,才能体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真。怀念只是在心里想一下,不必付出什么,而陪伴,需要时间和精力,需要真诚和耐心,所以愿意去陪伴对自己好的人,才胜过千言万语,才能免却日后遗憾。

篇4:如果你来广州的杂文随笔

如果你来广州的杂文随笔

如果你来广州玩,你可以这样做攻略。

当你来到广州,如果你的行程很短,首先建议你买去地铁服务台买张一日游或是三日游的地铁卡,它规定从你开始刷卡进地铁站那一刻起,24或72小时内可以在地铁上刷很多次,比较优惠。

另一个是比较节约时间,有的站人流量大,进站时间,排队买票就会比较麻烦,特别是在广州塔站,节假日的时候,进站基本上都要等十几分钟。(该卡只能刷地铁,不能刷公交)

有张地铁卡,走遍广州都很轻松,潇洒。经济实惠,节约时间,还心情美美的。

如果你是一只吃货,一定要去品尝广州的早茶。很好吃,当然也很甜。比如点都德的红米肠,虾饺,冰皮榴莲,豉汁蒸凤爪,香芋蒸排骨,但看色相,都能让人流口水。

广州人喜欢早上去吃早茶,邀上三两个朋友,在早茶店里一边喝茶,一边聊天。那是一种极其舒适的享受。

如果你是一个对历史很感兴趣的人,首先建议你去一个非常厉害的学校——黄埔军校旧址。该校出来的学生推进中国近代史的进程,很多著名的将军出自这所军校。

历史书上的那张照片你可还记得?敬爱的周总理也曾任政治部主任。看着壁画上列位将军的生平事迹,总会热泪盈眶。民族大义,北伐军,那是一首悲壮的历史赞歌。

有人说来一个地方,一定要去当地的博物馆看看。那是一个地方的文化底蕴,想了解一个地方,先去看它的博物馆,你会发现很多历史故事,你会知道一个地方的民俗,一个地方文化繁荣和璀璨的.标志。

如果你来了广州,一定要去看广州塔夜景。小蛮腰是广州的地标,每当夜幕降临,灯光璀璨,集齐7色,可以召唤小蛮腰喔。

去珠江边走走,下游是猎德大桥,对面是海心沙公园。高耸的大楼,华灯璀璨,极美,那是广州的CBD。

如果你是购物狂,请移步上下九步行街或是北京路,那里服饰很多。也有很多年代久远的建筑,那是老广州的样子。

如果你对欧式建筑感兴趣,可以去石室圣心大教堂。蓝天下,沐浴阳光下的教堂特别好看。阳光射入窗户,窗上的彩画颜色更加鲜艳。

你也可以去沙面景区看民国时期外国入驻广州的领事馆,一排石柱,充满浪漫的欧洲建筑群,很多游客在这里流连驻足。

篇5:与老友杂文随笔

与老友杂文随笔

昨日老友邀约,说什么好久不见,我却知道这家伙无非是贪恋那杯中浊物,纵使万般不情愿,那一脸严肃的样子也让我无法拒绝。

说起来我俩确实许久未见了,上一次畅谈时还是一年前。这一次再见,他变化了很多,多了一丝沧桑,少了一点说不出的感觉。

推杯换盏之间谈及音乐,他微醉,望着窗外的远方突然说为什么总是忧伤的会比快乐的多?我不语,却不自觉地摸向怀中。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固,谁也不想打破得之不易的回忆,哪怕是在喧闹的人群中。

回忆的时间总是飞快,我还在神游天外,他却早已淡定如常。回神后看他正一脸鄙视的眼光看着我,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你不会还没忘记吧。他略带惊讶的问到,怎么会?我强装镇定地说,大笑掩饰着慌乱。

而后他没再问,我也没说,或许他也感觉出我能看透他藏于眼睛后的忧伤。那晚是我们认识以来最默契的一次,谈天说地却没人真正说进心里,只有融入到血液里的'酒精在身体里肆意。

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酒精可以增加我的勇气,却无法改变我的意愿。也曾认为这句话无限接近真理,直到后来才发现,在酒精催化下的意愿究竟是我缺乏的勇气还是我原来并没有那么的爱?或许都有吧,只是我不知道。我和他都曾在爱情里受伤,都用面具将自己伪装,哪怕是一个人的时候,也怕突然的阳光灼痛伤疤。

耳边突然响起林俊杰的《修炼爱情》,那一句句歌词像血液流进心里,任往事回忆,这一刻突然明白为什么世界上忧伤总比快乐多。快乐的是你占据我原本空荡荡的心,然后变得密不可分仿佛一体。忧伤却是你把我的心撕裂,带走属于你的痕迹,留下满目疮痍。

会害怕吗在她之后,我抬头问他。他没回答我,只是喝完了杯中酒反问我,你会吗?不会,我极其坚定地说。他看着我不再说话只是喝酒,直到两个人烂醉。

那天回去后他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只有两个字:会吗?我会啊,怎么可能不会呢,我害怕心脏被撕裂的感觉啊。你也会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篇6:恋与杂文随笔

恋与杂文随笔

最近在玩恋与制作人。这是个不那么纯粹的乙女游戏。

有几点让我蛮不喜欢的。

第一点是它圈钱的目的过于明显了。虽然游戏做出来是为了挣钱,但这款游戏给我的感觉太精打细算了,体力啊钻石啊金币啊什么的,消耗的量和不足的.量都精准地卡好你刚刚能忍又不大能忍的那个度,剧情凝滞的时候就仿佛在催着你去氪金,然后在人感觉到稍微有点沉闷的时候就恰好解锁新的游戏功能——这本来是很好的,却好像在拿刀挟持我上瘾,让我感觉很冰冷淡漠,反而丧失了游戏的兴趣。

第二点是我非常讨厌的城市漫游功能,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只是游戏任务,但喜欢的人支使着自己做这做那的感觉真是糟透了,崩人设崩得稀里哗啦。顺便一提,各种繁杂的游戏功能都在让我失去对这款游戏的耐心。

第三点是致命伤,女主和剧情。首先,女主的选项并不能给剧情走向带来足够大的影响——至少目前我的感觉是这样,无论怎么选选项最后都是一样的结果,让人感觉有点厌烦,第一人称是在搞笑吗?其次,我根本控制不了女主的性格,我甚至有点讨厌女主说话做事的方式,代入感很差,游戏体验非常不佳。以及,剧情进展太缓慢了,虽然据说第十章之后就会剧情线路多起来,但我已经不太想忍受前面十章了。

目前还没出坑完全是因为夏磊的声音=_=但是估计很快我就会去b站看游戏视频了,然后可能就弃了这款游戏吧。我玩的乙女游戏很少,我也承认恋与制作人是一款很会营销的游戏,但是我对它的耐心恐怕要走到尽头了=_=

篇7:爱与爱杂文随笔

爱与爱杂文随笔

和父母与年长的人相处难免有一些分歧,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我们有这年代的鸿沟。但是有了爱就不一样了!

拿自己的例子来说会贴切一些。最近就找工作的事情有了不少情绪,这情绪来自父母。在父母心中,对于作为一个女孩子来说,非有一份稳定工作,然后觅得一段良缘,自此相夫教子也算是人生圆满了。对此我很无语,每当父母提及,我便已敷衍的回答,“好的”,或是“嗯”,此外不会多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说。毕竟那是我最不愿过的生活啊!

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但是,我也爱我。我不知道该如何与父母达成一致,我以自认为最好的语气,最好的心态来与他们交谈,几次交锋后我便不再与他们关于这个问题纠结了,我自是悄悄选择自己的想法了。

他们是真的爱我,我们没有关于这个话题再谈论了,每次都是家长里短,然后匆匆结束(我在外地求学,都是电联)。父母也不再说稳定的工作之类的,我知道他们选择支持我了。相教之下,他们的爱让我无地自容,这爱如山,我的那爱如飞絮,一个真实宏伟,一个虚无缥缈。

爱与爱。应该是爱与被爱吧!

爱与爱欲大不同——读《发现心智模式》

#师北宸21天写作训练营Vol.1#老实讲,我没太接触过心灵成长这一类型的书。读过《遇见未知的自己》,现在对书的印象已经不深了。但是在樊登读书会听张德芬讲新书,一个印象较深的片段是,她讲小时候被邻居,但她把此事向很多人倾诉过之后,就放下了。因为不放下也无任何益处,向人倾...

满当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父母的爱是什么?爱是一种高级稳定的情感,是满足孩子爱的需要的`一种能量,爱能感受孩子的苦乐酸甜,能看到孩子的成长而鼓励,看到孩子遇到挫折时给予引导支持,是一种无条件的接纳、无私的爱,孩子能感受到这种爱的感觉,能感受到爱的力量,使孩子感觉踏实、有力量...

方圆fg

爱与爱之间的那些恨

汽车从他身旁驶过,他长长的衣袖在风中瑟瑟发着抖。面黄肌瘦的他拖着一个沉重的行李箱顺着起伏的人潮而行,所有的一切在他的眼里都是那么的呆滞。也许是身旁缺乏一个同伴,也许忧愁就是他性格的全部。他身上穿着廉价的黑色衣服,脚下是一双破旧的运动鞋。蓬乱的头发夹杂着一些灰尘,憔悴...

竹鸿初

爱与爱

我是一个懒惰的妈妈,从女儿学走路开始就指辉她去做这做那,而小家伙每次高兴得屁颠屁颠去执行,这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今天刚换好睡衣准备做饭时,电话那头叫我去拿快递,走出厨房看见正在玩耍的女儿,立马有了主意,便蹲下来对女儿说:“宝贝,可以下去帮妈妈拿一下快递吗?...

小马随形

我们如何看待“喊麦”

开元十三年,李白出蜀,“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这个千金浪子正值少年,游得很潇洒,一路走,一路饮。一路的歌楼酒肆,一路的莺歌燕舞。 唐代士大夫没有不喝花酒的,然而歌女唱的词,在他们眼里总归是不入流的。那时候宋之问等道貌岸然的“君子”已经确立了律诗的基本体例,唐诗乃至整个后世...

篇8: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大凡男人,十有八九都参赌。

男人,究其根源,与其争强好胜的个性有关,越是不服输的人,赌瘾越大。

赌场里的男人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逢场作戏型,娱乐消遣型和刻苦钻研型。逢场作戏型的赌客,赌瘾最小,这类人大多秉性平和,与世无争,有自卑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既不重视过程也不重视结果,为了息事宁人,即便自己受点委屈,也不愿意得罪强势的人,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陪衬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不会仇视他,输时还会得到赢家的同情。娱乐消遣型的.赌客,赌瘾适中,这类人颇有心机,喜欢结识朋友,有优越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只重视过程不重视结果,为了彰显尊贵,通常不拘小节,给人豁然大度的印象,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绅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肃然起敬,输时别的赢家也不会得意忘形。刻苦钻研型的赌客,赌瘾最大,这类人斗争意识强烈,个性乖张,有自信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不看重过程只看重结果,为了获得胜利,绞尽脑汁盘算,险招怪招毒招频出,置对手于死地而后快,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斗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咬牙切齿,输时别的赢家拍手称快。

现实生活里的男人与赌场里的赌客何其相似。

男人在其早期教育中,成功被告知是奋斗的目标,要想成功必须培养坚韧不拔的斗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要想成功必须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和若隐若现的机缘,要想成功必须具备侠肝义胆,要想成功必须抛开儿女情长,更有甚者,为了成功,只要自己还活着,所做之事不违法,尽可放弃道德的约束,抛开情谊的捆绑,三十六种计谋,七十二般变化,机关算尽,极致有加。成功者坚信,强者总要踏着弱者的脊梁,才能抵达金字塔顶端,整个社会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赌场。

为了在这个尔虞我诈的赌场里混下去,男人们痛苦地分析着自己,谨慎地判断着局势,客观地做出选择,要么逢场作戏,要么附庸风雅,要么血拼到底。逢场作戏者,自认弱者,甘为人梯,吃一辈子的粗茶淡饭,做一辈子的无名小卒,虽无丰功伟绩,却也过得自在踏实。附庸风雅者,不愿服输,只因能力有限,不得已委身富甲,低眉豪强,出入高级场所,混迹宾馆楼堂,虽无真材实料,却也过得潇洒惬意。对于血拼到底的人,我无法给与描述,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没人能预测这些人最终的结局,他们是嗜赌成性的人,成功了,必定是人上人,失败了呢?社会底层,阶下囚或绿林好汉?我不得而知。

在赌场,我愿意做个逢场作戏的赌客,在赌场般的社会,我愿吃一辈子粗茶淡饭。

唉,人各有志,不能强求。

篇9:做一个真实的人,相信相守与陪伴杂文随笔

天是阴沉的。

下着毛毛细雨的时候,她站在阳台上望了窗外许久,冰箱里的存粮已经没有多少了,该出去买一些 。她趿拉着拖鞋走到玄关口,盯着那把素色的雨伞良久,像是要把它盯穿一样。最终,她还是打开玄关的门,空手出去了。

细密的雨水淋在她的头上,脸上,身体上。浅灰色的针织衫因为被雨水浸湿,变成了深灰色,她只是仰头闭眼。

像是一个虔诚的信徒在接受圣水的洗礼一般,她在雨中轻快地像只自由的鸟,周围的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这个在雨中漫步却不打伞的女人,她也只当是空气。到达目的地,顾自地进入店中采购她所需要的一切。

她有很严重的社交障碍。

常常害怕看到汹涌的人群,害怕聒噪的声音,害怕和别人交流。如果不工作,她会自己一个人蜷居在公寓里,抱着膝盖,缩成一团地看电影,喝啤酒,吃零食。过着没有任何规律的生活,直到脸上出了油,长了逗,皮肤变得很差的时候,她才会去照照镜子,徒手挤掉那些化脓的痘痘,等着它流血,结痂,慢慢好转。

偶尔公司同事会邀请她参加生日会,或者派对,她害怕着,却又不忍拒绝。她只有坐在KTV的角落,不说一句话,只是微微地笑着,若是有人问她一句,她便答一句,之后便是无话。

“你的手都烫红了,没感觉到痛吗?”新转来她们部门的男人看着正发着呆的她,杯子里的热水漫出来一半在她手上,她仍像是木头,感受不到任何疼痛的,没有动作。

“快用冷水冲一下。”严言执着她手也没经过她同意的,伸到水龙头下给她冲水,“要是疼的话,回去用牙膏敷一下。”

她没说话,只是抬头去看严言,那人低眉顺眼的样子倒是不讨人厌,能看见他浓密的睫毛,在和她说话的过程中一眨一眨的,仿佛很有生机的样子。

猛地,她抽回了手,匆忙地弯腰对他说了声谢谢,便落荒而逃。

严言转过头去看她的背影,刚才触摸到的那双手,是冰凉的。

她回了家时,手上烫出的红色早就消了。身上因为长久坐在电脑面前而累出的脊椎病,此时此刻像是潮水一般席卷过来,冲得她有些缓不过劲。她烦躁地扔了包,整个人陷在沙发里,像是抽空灵魂一般地放空。

良久,她撑着身体起身,趿拉着拖鞋到厨房给自己做了三菜一汤,西红柿炒蛋,西兰花炒虾仁,一盘水煮牛肉和一碗清汤。

只有一个人的客厅里,她能听见自己吃饭的声音,厨房里没有关紧的水龙头时不时会滴一两滴水落入水池,她知道那样很浪费,但她也没有去找物业去修,她向来怕麻烦,也向来不知道如何与陌生人交谈,更何况,那样的声音能让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人在生活。

她害怕孤独,又不得不孤独。

夜里要睡觉的时候,严言突然给她发了消息,问她手上有没有起水泡,她在黑暗中侧着身子感受到手机的灯光亮起又熄灭,终于,她拿起手机给他回复了一条信息。

没有,谢谢。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即便她内心欢喜着自己孤独的世界里终于有那么一个人关心自己,她还是发着呆,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这个话题。

没过一会儿,严言发来消息说了一句晚安,她借着屏幕刺眼的光,看到他的回复之后,便没有下文了。

周末的时候,家里饮水机没有了水,她打电话让送水的人帮忙送桶水过来,但那个人似乎有事,把矿泉水桶放在公寓楼下就离开了。

她一个人搬着水桶一步一步地朝着电梯口移,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搬到自己家门口,累得气喘吁吁地匐在门口不想说话。

楼上有人下来,看见她坐在门口一阵惊讶。

“你住在这里?”

她嗓子有些干燥地不想回答,只是在抬头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时稍稍惊讶了一番。

“我帮你吧!”严言走近了她,细心地说着。

她摇摇头,起身甩了甩自己酸疼的手臂,“没事,我自己来。”

严言望着她没说话,也没再询问她的意见,一手拎起水桶扛在肩上就放在了饮水机上。

她站在他旁边,看着饮水机里的水冒出泡泡,躲避着他的目光对他道了谢。

“明天去上班的时候,我们一起吧!”严言说。

“嗯……好!”她不擅长拒绝别人,只有答应。

严言好像就这么和她熟络起来,他总是在清晨等着她收拾干净后下来,一起去公司上班,回来的时候也是一起,他绅士地将她送到家门口,看着她进门,关上了门,他才会自己慢慢悠悠地荡回家。

“我可以去你家吃晚饭吗?”

她望着手机上严言的消息良久,回了一句“好”

她一个人去了菜市场。

买了很多的菜,鱼肉,蔬菜,豆腐,平时她买的不买的,这次她都买了一点,身形瘦弱的人就这么拎着一大袋的东西回了家。套上围裙去做招待客人的饭菜。

等严言来的时候,她正好端出了最后的一碗汤。水晶萝卜炖排骨,清亮不油腻的汤,上面点缀着葱花,色香味俱全。

这次她炒了五个菜,用很好看的盘子装着,摆好盘,放在客厅的长方桌上,几乎让严言看得流口水。

“要喝什么饮料吗?”这是她第一次主动问他问题,嗓子因为长久没有开口而有些沙哑,听起来富有年代感,却也好听。

“橙汁吧!”严言笑弯了眉眼,掏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没想到你这么会做菜,真的厉害。”

“习惯了。”她淡淡地应答着,给他倒了一杯橙汁,橙汁装在变色的`水晶玻璃杯里,很有情调的样子。

原来,她每天都过着这样的生活。严言低头去吃她做的菜,咸淡适中,香气扑鼻。一个人生活着,孤独地存活着,大概很辛苦吧!

严言吃着饭在她面前说着各种各样的话题,有的她知道,有的则不然,她会应答,但不会说很多,一直到吃完饭,她面前的橙汁也没喝多少,而严言已经喝了三四杯。

“我来帮你洗碗吧!”严言把她拽到一边坐下,自己一个人收拾了碗筷,送到了厨房。

她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突然有些怅然。

好像很久都没有谁在她身边围绕着她转圈了,她从来都是一个人,从来都孤独着在公寓里生活,人生里突然闯进了另外的一个人,让她在欣慰的同时更多了些手足无措。

她是容易满足的人,一个人生活得久了,也学会不依赖别人,自己一个人坚强,而现在,她觉得,自己可能慢慢地变得松懈了。

严言出来的时候,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两人相对无言。一直到窗外响起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声音时,她听见了严言的叹息声。

“如果孤独的话,我们一起生活吧……”严言的声音有些低沉,传到她的耳朵里有些失真,“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关心别人了太久,大概自己也忘记了被疼爱的感觉了。”

“为什么?”她抬头去看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真挚,而充满了她看不懂的一些心疼。

严言靠近了她一些,把她搂在自己的怀里,心疼地长叹着。

“你就是太坚强了,脱掉那层衣服,你脆弱地让人心疼。”严言顿了顿,揉了揉她过长的头发,“至少,我看着心疼。”

她听着他说的话,突然泪如泉涌。

她经常一个人钻入死角,她应允着任何人的要求,她观望着周围人的爱情,她看着别人出双入对,而她,只不过自己一个人气喘吁吁地走在拥挤的楼梯上,一步接着一步,即使疲倦,也强撑着到终点。

她已经太久没有感受到被疼爱的感觉,那所谓的社交障碍,不过是她在生活面前,在众人面前披上去的厚厚的伪装,可是脱掉那层伪装之后,她,脆弱地让人心疼。

严言就这样抱着她在怀里哭,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抱着紧紧的。

他知道这个时候的她是真实的她,是脱掉伪装之后,最为脆弱、最为心伤的,他深深心疼着这个人,也想要宠爱着这个人。

她看安妮宝贝的书时,记得里面有句话,要做一个美好的女子,相信山盟海誓。她想,有严言这么一个保护她的港湾在,她便不会再拘泥于她孤独的世界,她会告诉自己:

篇10:做一个真实的人,相信相守与陪伴杂文随笔

这篇文章,是在看完《素年锦时》之后得到的灵感。

文章中的她,没有具体的名字,她可能就是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那个人坚强,敏感多疑,全身带刺。可是仔细想想,这样的人,让人心疼,她们过于坚强,过于自立,忘记了被关心被疼爱的感觉,也慢慢的忘记了很多。

或许我的文笔稚嫩,但我还是希望正在看文章的这个你,能够卸下那些坚强,能够被人疼爱,这大概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心愿。

篇11:珍惜与陪伴的随笔

关于珍惜与陪伴的随笔

空口白说也无凭,付诸行动方为真。——题记

古老的庭院,残破的墙壁;这程度就像经历过万千战火的洗礼一般,但却依然屹立不倒,坚持着。好像要向人们诉说它无数的光辉事迹一般。从院墙内看,在外边紧邻着壁体的地方有一棵树皮已经脱落了不少的大树,树的颜色和形态,就像一位知天命的老者,树枝伸向远方的高空在渴望些什么,在追求些什么。

院子和老树浑然一体,但两者却又是不同的事物,也因为有了这两者的存在才让院子的主人不再显得那么孤单,温和的下午,院里只听得到摇椅咿咿呀呀的.晃动声和风抚摸树叶的声音。也许是因为椅子本来的设计,也许是因为岁月的洗礼,使椅子发出的声音和风抚摸大树的声音协奏成为了一段美妙的乐章,成为了老人度过空寂下午的唯一陪伴。

正值秋季,树叶已经开始泛黄,被一阵微风吹掉了好几片树叶,但却没有一片落叶被吹到院子里来,仿佛在院外的树和院内的老人之间隔着一道永远也无法跨越的鸿沟一般。老人只能望着树叶摆脱树的保护的景象越无法看到落叶归根。目光所及的远方,是树和公路。那条路,那么长、那么远、那么未知。老人的眼神中似乎带着期望、带着祝福、带着些许的伤感。这画面仿佛永远定格,成为漫长时光中的永久记忆。

树是因为时间而苍老了自己。为了时间,它牺牲了自己为世界多了一片绿茵。但是自己换来的,却仍然是自己年复一年的衰老,年复一年的落叶,生长,不得每年经历树叶枯黄离开的悲痛,经历枯黄的伤感。这虽然是自然规律,无法违背。

可是,谁为了谁苍老,谁成就了谁的未来,老人和大树一样苍白的背影的背后,却又是为了什么。劳累一生,却换来了晚年的孤独与悲凉。树是死物,但人却是活物。自然规律不可违背,但是孝的职责确实可以尽的,不要让自己错过的时候才知道后悔。

养儿养女防备老,这是父母们最爱说的一句平常话,但是他们所期盼的也只是年轻时快乐的生活和年迈后一双事业有成的儿女陪伴度过晚年的幸福时光。

深刻的反思下自己所谓的孝心到底体现在哪里?自己所谓的孝却又发自哪里?时间不止在夺走你的年华,你的岁月。他夺走的也有父母的年华,父母的岁月。不要吝啬自己的时间,不要吝啬自己的体力,多陪陪父母,多尽下自己应该尽的义务。

时间终究会过去,父母终究会离去,不要让自己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剩下的就只有时间永恒的记忆,留给自己的,就只有后悔与愧疚。

珍惜当下,方为真。——后记

篇12: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学了这么多年计算机,觉得对于计算机专业仍然是处于入门的阶段。也许是因为读书太不用功。

首先,我想要明确的问题是专业和人生的关系。任何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都必须有所谓的专业技能。以专业技能为依托,才能去适应一种社会需要的工作。计算机专业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而社会上和计算机相关的工作却已经铺天盖地了。用计算机对于我们这个社会意味着什么呢?

社会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是没有答案的,因为任何答案都是苍白的。

人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看起来,这是因人而异的问题。其实,还是应该有共性的。

人的存在,各种生物的存在,在茫茫的宇宙中太过孤独。时间和空间,无情地让人渺小到如宇宙中的无二尘埃。然而,人,有了思想,有了痛苦的根源!人就必须为自己的`存在赋予一种神圣的色彩。渺渺茫茫的几十年人生,人要解决温饱、性这些能够使自己觉得可以延续下去的重大问题。而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要涉及与其他的人或其他物种的关系,都会成为所谓的社会问题。其实,我觉得,人要解决的所有问题的总和无非是与环境的和谐。在和谐的状态下,人所需要付出的能量最少。而人处于这种低耗能的状况就是最安稳的状态。就好比物理学中的零势能状态的稳定。一种善行,其对和谐的追求是显露的;而一种恶行,其根本的目标也是追求一种和谐,往往是对于自己认为不和谐的因素的一种根除的行为。所以,善与恶,实在是一样的。对于和谐的认同标准和程度要求可能就是人的情感。

总之,觉得活着是美好的,就是和谐。觉得活着是痛苦的,就是在走向自己的和谐之路上遇到了重大的障碍。

人与不同对象之间的和谐追求,就发展成为各种专门的学问,成为学科,成为专业。不管是社会学科还是自然学科,在这个层面上的意义是相同的。

篇13:杨广与颜回杂文随笔

杨广与颜回杂文随笔

总以为隋炀帝是个荒淫的暴君,读佛教史才知道隋炀帝居然是佛教徒。隋炀帝(605 —616 )笃好佛教,他先为晋王时,曾迎请名僧智顗为授菩萨戒,并尊称智顗为智者。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作为佛教徒的隋炀帝如何成了暴君呢?

钱穆先生《国史大纲》记:炀帝广,营建东都,开通济渠,南游扬州。北巡榆林,至突厥啟民可汗帐。筑长城。开永济渠,通涿郡。三征高丽,天下遂乱。炀帝的夸大狂,一面十足反映出当时国力之充实,一面是炀帝自身已探深染受了南方文学风气之熏陶。这个记载透露出隋炀帝的“暴虐”,但此“暴虐”却为后人开辟出一番天地,客观上应是功。至于荒淫,则是野史及民间故事所流传。为什么会有如此的流传?为什么一个佛教徒皇帝在人世间留下如此荒诞的恶名?释迦摩尼身为王子而弃家国创教,绵延不断。同为王子的杨广皈依了佛法,把个家国破掉,却未能成佛,竟留下恶名!值得思索。

庄子在《人间世》里讲孔子教导弟子颜回的故事,颜回要去说服暴君卫王,孔子说了一段话:且德厚信矼,未达人气,名闻不争,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若殆为人菑夫?意思是说就算你忠厚信用,未必能与卫国君王权贵们声气相通,你虽然不争名夺利,却未必与卫王情投意合;你跑到那儿去宣讲仁义道德,显示一番,只能招人讨厌,被认为是妖言惑众,扰乱人心,你成了不祥的带来灾害之人,成了祸害。人家觉得你对他们有害,就必然会反过来加害于你。这不是自找苦吃,自我制造灾难吗?“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硬要将你的仁义规矩的一套讲述给暴烈的卫王,只能自取其败,自取其辱而已。这段话非常深刻,很值得人们反思。这里完全颠覆了传统的舍生取义的道义观,而是在追求一种生存的智慧。这种智慧具有普遍价值吗?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难以下一定论。这个故事是讲作为民间的'智力面对王者权力的困局。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反过来演绎一下,作为王者权力如果面对民间的众力,结局难道不是一样吗?比如秦皇嬴政,比如隋炀帝广,都是才智超众的英雄,所思所行能够龌蹉到令人不齿吗?但时人为何反而抗之呢?难道不是因为“未达人气,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吗?民间的智力若与王权不通心气,会被王权所辱所灭,王权的智力与民众的众力不通心气也将被围困而死的。炀帝的恶名,是其恶民所致吧!颜回若是惹恼卫王,卫王一定不会给颜回一个赞然后杀了他,炀帝惹恼了民众,民众自然赐他一个暴君的称号。

作为佛教徒的杨广能做些多么暴虐无道的事呢?无非是把他想象中的美好,他意念中的世界强加之于民众罢了。而闲散的民众把自己想象中的美好强求之于帝王,同样是暴恶。可见这些暴恶,都是自恃尊大而造。帝王在宫殿内构筑宏图,将一腔意愿当做真实世界;民众蜗居陋室,将受制于人当作奇耻大辱;两者的膨胀遇到一起,只有厮杀了!

大道甚夷,而人好径。生命的形式丰富无际,而人只执此一生,一生又执于一隅,一隅又执于一私,一私又执于一欲,而欲变化无定。“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以此生的有限把握众生的无限,只有失败,只有愤恨,只有碰撞,唯相辱诟了。这世间,只是一个以暴制暴的循环!所以无论颜回是“端而虚,勉而一”,还是“内直而外曲,成而上比”,都不能逃脱厄运,唯有“心斋”,“虚者,心斋也”。《金刚经》讲:“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其理一也!

想要说服卫王的颜回和执著改造世界的杨广都同陷在自我的一隅中,怎么能得到孔子和释迦摩尼的境界呢?

篇14:溪水与浪潮杂文随笔

溪水与浪潮杂文随笔

转眼在美国已经住了二十年,当初申请去美国的时候,是打算念完书回中国的,没想到留了这么久。

这二十年,中国日新月异,变化翻天覆地,自己隔岸观景,做了旁观者,如果可以再从头来一次,更愿意参与和投入,但生活没有那么多如果,有意无意选择的路,就这样走下来了,一路高山低谷、急流险滩、柳暗花明,感谢朋友家人的陪伴相助。

二十年前申请美国签证还没有预约制度,为了在上午能进使馆,半夜就要开始排队,排晚了当天不让进,只能第二天再去。记得签证那天早晨北京下了场大雨,衣服都湿透了,走进使馆时穿在身上的衣服已被夏天的风和体热自然烘干,那个年代排队的人大部分被拒签。风水轮流转,这几年在旧金山中国总领馆里,几乎每天申请中国签证的人排着长队,大厅里站满了,大门外的路上列着长队。

现在去美国的签证十年有效,同学朋友的孩子有很多在美国和其它国家上学,中国游客遍布世界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让很多外籍人士到中国创业、工作,国内同学朋友海归们的事业也蒸蒸日上,他们成为中国这二十年发展的建设主力和见证人。丰富物质需要的同时,众人对精神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追求,中国人民是真正站起来了

二十年前喜欢席慕容的诗和画,现在依然欣赏,时隔廿年“七里香”依旧沁人心脾。各地的'朋友同学虽然不能常见面,大家仍可以读同一首诗、唱同一首歌、同望明月共思乡、分享生活点滴快乐,一起过好下一个二十年,一起祝愿中国的明天会更好。

七里香 (席慕容)

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

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

在绿树白花的篱前

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

而沧桑的二十年后

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

微风拂过时

便化作满园的郁香

篇15:男人与女人杂文随笔

男人与女人杂文随笔

男人欣赏女人首先注意的是女性身材是否匀称,气质是否高雅;女人欣赏男人第一眼看到的却是男人的发丝是否整齐、皮鞋可曾擦过鞋油。男人注重整体,女人关心局部。

男人善于独来独往,酿了苦酒也要自斟自饮;女人做事喜欢结伴同行,上厕所也要成双成对。男人的心锁得很紧,钥匙挂在自己的腰带上;女人的心虽然也锁着,却永远有一把钥匙握在别人手上。女人只有心事没有秘密。

男人永远以美学家的目光观察女人,那是赏花者对奇花的欣赏,他们并不想把所有美丽的花卉采进自己的家中。女人不懂男人目光的性质,往往对此下一个武断的结论: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男人害怕女人的唠叨,他们说唠叨是木屑,做不成家具;女人害怕男人的沉默,她们说沉默是冬天的.刀子,把女人的温柔割成了碎片。

男人爱慕女人会坦白告知:我爱你;女人怀恋男人则要把语言放在温柔的月光中变形:你真坏,我恨你。并常常用小拳头伴奏。

男人用笔写诗,而女人本身就是一首诗,没有了女人便没有了男人抒写的主题。

男人、女人都为自己的移情别恋寻找依据。男人说:世上只能一把茶壶配几只茶碗,哪有一只茶碗配几把茶壶的!女人反唇相讥:哼!餐桌上只见过一只碗盆配四五把汤匙,没见过一把汤匙配好几只碗盆的!是男人错了还是女人错了?

篇16:晨练与养生杂文随笔

晨练与养生杂文随笔

不知从什么时间起,晨练就把我们七、八个人栓在了一起。每天早晨,我们各自从家出发,沿四季绿城外围散步一圈,有四里多路吧!当跑到商业街东口时,那里有一排水泥座墩,围着大树还安了一圈木凳,每每走到这里时,我们就坐下来休息,时间不到一个小时吧!聚的人多了,就成了聊天场所。聊着聊着,原教育局老干部邵安胜也参加进来了,他就利用“聊天”机会讲开了“养生”。

养生,是当下的时尚。会讲的人寥寥无几,爱听的人却不在少数。渐渐,人越来越多,少则七、八个,多则二十余,曾有一段时间,我们还转移到星河广场夜市的地方,因为那里有现成的桌椅板凳,往往是没等人来全,老邵就开讲了,久而久之,我们就把这个场所叫做“养生晨会”。

但这个“晨会”,不同于其他“讲座”:不是一人讲众人听,特别是我们几个老同志,有问有答,甚至争论得面红耳赤。

一次,一个同志拿了一盒好烟散给大家抽。老邵就借此机会,讲开了吸烟的危害,他说:“烟中不仅有煤焦油和尼古丁,而且会吸入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毒素,这对血管、血液和心肺功能都有影响,特别是心脑血管病患者应该戒烟,不然,会加重病情。我有几个同学和同事就是因为长期大量抽烟而引发的肺癌……”他还举了一个教师的例子。那个教师因为抽烟过多而得了肺癌丢了性命。这个教师我们大多数人都认识,于是,就为他唉声叹气,感到惋惜。同时,也加深了对“抽烟”的认识。第二天,还是接着这个课题,老邵深有体会地告诫大家:“抽烟是损人不利己,伤害的往往是最亲的人,比如父母亲,妻子,儿女,因为他们经常和你生活在一起,要吸你的二手烟或三手烟。”听了他的话,我们好多人都戒烟了或少抽了。就是当时认为“问题没有那么严重吧”的.人,现在也不抽烟了。

又一次,一个退休干部突然发现自己胖了。正发愁时,一个朋友告诉他:要加强锻炼,一天要坚持走一万步。他听后,就天天走一万步。没过几天,就坚持不下来了。老邵说:“没错,一天应该走一万步。但这要讲辩证法,要因人而异。你原来早晨就不步行,是骑着车子跑的,现在突然要走一万步,而且是七十多岁的人了,那能跑得下来呢?要讲究循序渐进的原则,我建议你和我们一样,一天先围绕四季绿城走一圈。”他说:“你是养生专家,我听你的!”他这样做了,也坚持下来了,现在比我们跑得还快呢!

“养生要从科学饮食开始”,老邵在晨会上讲,“早饭要好,午饭要饱,晚饭要少。特别是晚饭,要多稀,多菜,少馍,最好是不吃肉。有人说,午饭要像皇帝,晚饭要像乞丐,我认同这个观点。”“但作料是越多越好,一顿饭最好能吃十几样到二十样东西。我家的米汤每次都下七、八种豆子。”我们听后,都这样做了,而且还和老邵一起为“养生”总结出“五大基本原则”:一要心态平和,二要饮食科学,三要锻炼适度,四要睡眠充足,五要有个良好的生活习惯,使我们受益匪浅。

我是一个肾癌患者,老邵就鼓励我:“癌不可怕,可怕的是被癌吓倒!多数癌患者不是病死的,而是吓死的,因此,依我看,一个好心态要比吃药、手术、化疗更重要!”我就按照他的提议,在战略上渺视癌,在战术上重视癌,坚持按时复查,按时吃药,时刻保持一个良好心态,做一个抗癌勇士。

我还是一个口腔溃疡患者,一年里几乎有一半时间得忍受病痛,我便在“养生晨会”上求教。老邵建议我改用“云南白药牙膏”刷牙。刷牙时,要左右刷,竖着刷,上下刷。刷的时候,再往嘴里吸几口。在他的指导下,我一次刷三分钟,还自己创造了“含一会”和“刷舌头”的方法,久而久之,我便告别了“口腔溃疡”症。个别时候也犯病,但很轻,很快,不影响吃饭。我就把这个信息反馈到晨会上,让有口腔溃疡者也这样效仿。

利用晨练机会,有意组织“养生晨会”,是邵安胜的创举,也是我们社区业主的福气。

篇17:梦境与现实杂文随笔

梦境与现实杂文随笔

小青在路边悠闲的走着,享受着太阳给予的暖意。就在她准备从背包里拿出矿泉水时,忽然发现郁郁葱葱的树林里有一只白色的动物若隐若现,小青的好奇心开始作祟了,她慢慢的朝着树林逼近,就在她聚精会神想一探究竟时一声刺耳的鸟叫声响起,一群乌鸦向天空飞去。回过神来那神秘的雪白动物早已经消失了,只剩下萧瑟的树丛与枯叶。

天空中下起了细雨,小青静静的站在茂密的.大树下等待着。不知过了多久,小青靠着大树已经熟睡过去了,不知是梦还是现实中她看到一条雪白狐狸走近她的身旁,跳进她的怀里,用雪白的皮毛蹭了蹭她的身体体。

醒来时天空已经放晴,小青慵懒的伸着懒腰,午后的阳光洒在草地上,把一切都照的耀耀生辉。小青忽然感觉到身体上有某种不知其名的动物残留下的微微暖意,“到底是什么?”她茫然的问到。

一天很快就结束了,萤火虫在夜空中飞舞着。小青依靠月亮微光独自一人在黑暗中行走着,就在此时一条巨大蟒蛇朝她噬去,小青顿时吓的腿软了,蟒蛇一点一点靠近用它冰冷的身体不断围绕在她身上,她尖生大叫着“啊——”。

“啊——”小青突然睁大双瞳,冒着冷汗从床上惊醒过来。

篇18:季节与颜色杂文随笔

季节与颜色杂文随笔

如果说一年四季是组曲的话,夏季便是一首交响曲。

现在的我正站在第二乐章的第三小节,然而上个乐章的旋律却一直在心中回响。

畏寒怕热的我,最爱的就是春秋,那种微凉的风拂过面颊时带来的无尽舒适与淡淡的感伤让我欲罢不能。

然而我在的这座城市,不如说很多城市也一样,春秋是真的只存在于梦里。

我观察春天和秋天很久了。很多年前,我还是个刚拿起散文和诗词的小孩,心中总是怀着微妙而稚嫩的感伤,当年自己一直自诩为诗人一样忧郁的感伤。也是凭借着这样的感情,我开始观察身边的一切,其中就包括了四季。

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发现,我看见的四季似乎跟书上写的不一样,而且是逐渐的,越来越快的不一样。

就谈今年的春。三月的第二个星期开始(我特地记下了时间),我早起注意到天气预报说这一周会升温迅速。第二天温度攀升到二十七八度,而且万里无云。血气方刚的男生们很多穿上了短袖,而我那天脱下了厚厚的裤子,穿上了薄衬衫与长裙,坐在北湖边,鼻子上居然沁出薄薄的汗。

两天后,人工降雪,气温回到零下,人们纷纷又穿起羽绒服。可是地表已经热起来了,那脆弱的雪花还没来得及降到地面上,就成为了,可以叫做,第一场春雨的存在。

这就是那天我在笔记本里写的,人的生命是如此脆弱,就像三月来到人间的大雪。纷纷扬扬,正如世界上众多的人们,然而雪花落地即化,很多还没落地就失去了原来的形状。正如很多人,没来得及过完一生,就已经忘了自己本来是什么样子了。那雪花,或者说是雨水,是多么脆弱啊,落在热起来的地面上立即就没了形状,只留下地上一个一个小水洼。这场雪是不凑巧的,不凑巧在已经定好了形状的地面上,而不是没有边界的大海。到了最后,连生命最后的形状都只能被决定好,若是这雪降临在海上,落进大海,随意成为什么形状,无拘无束,没有限制。就好像很多人的生命到了最后,一样也是无法自己决定的.。

我是这雪花里平淡无奇的一片,我希望降落在大海。

那天我穿着最厚的羽绒服坐在图书馆,冻得浑身发抖,最后只能去北湖走一走暖身,顺便进行一个人的独处时间。

后来的气温又攀升回去,而且再也没下来过。白昼温度如同夏日,而夜晚却还要盖冬被。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没多久,夜晚温度回升,暖气都停了。夏日到来了。

春在哪里呢?只有落在我外套帽子里的花瓣告诉我,你该出门看看,北湖一树一树的花开的正是最灿烂的时日,路边的草吸饱了水,正拼命地往上拔节。

春还在,在那里,在花蕊上趴着的蜜蜂两条细细的后腿上,团好的两个小蜜球里。

草木们,生物们,静悄悄的感知到了春。可我一点都没感觉到,甚至还在为春都没来临而疑惑、难过。

结果我不例外的又陷入了感伤。

那段时间,我想,这就是春天吗。这里的春天,难道只有昼夜温差大才是最突出,也最正常的特点吗。

为什么我没有感受到春呢,我还自认为观察细致,能用心体会身边的一切呢。

开化太晚的我,过了多少年才终于明白,四季本没有定义。前人的四季是他们观察到的四季,被当年的我看来,就当成了所谓“正确”的四季该有的样子。地球是在变化,气候在变化。古人的四季势必与我们现在的不一样,百年前的不一样,十年前的不一样,该说是不太一样吧,因为当年工业发展的并没有这么快,是在近几年,变化的越来越快。

四季是什么样子,并没有对与错。我观察到的,人们观察到的,气象学家观察到的(他们的可能更准确一些),取决于对象、视角、心情之类,不同对象不同的视角看见的四季是不一样的,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里也有一千种四季的样子。

我看见的四季是什么样子,它就是什么样子。

我被原本的先入为主和自己建立的条条框框束缚,因此忘记了上帝为什么赐给我一双会观察的眼睛。

我看这世界也如此。

这算唯心主义吗?

对待事物也是如此。很多事情,其实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仅仅取决于视角而已,所谓灰色就是这样的存在。

很多时候看待事物,站在两者之外的地方冷静的思考,冷静下来反而能发现两者各自真正的用意啊。

想起学ps的调色板的时候,点一个颜色,比如红色,下面立即出现了从白到红再到黑的渐变色卡。当时就觉得,任何颜色除了黑白都是如此吧。如果说黑白代表两种极度极端的观点的话,其他各种颜色便代表有方向但不过分极端的其他各种观点,包括灰色。颜色的深浅代表对观点的赞同与支持的程度。

在我看来,灰色是给包容的人的,因为灰色可以说成是逃避的颜色,但灰色亦是包容了白与黑并融合了二者的颜色。

说起来,相对来讲,从古至今,四季还是能有个大致的方向。大致上是一样的,而去看细节又是不一样的。在我看来,人也是如此。想起做过的一些测试,看过的很多分析人类的书,问卷之类,突然觉得,是不是也一样呢,大致上可以把人分成一些类型,但是每个人因为各自独有的细节,才能成为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

晚上受夜风气味的影响,带出了那种多少年都不能明白的,堵在胸口,好像要追求什么,要出逃逃去哪里的感情。说起来永远都是被风里的气味影响,尤其早晨与夜晚,自己一个人时,风里的气味,说不出来的很多种气味,有时甚至在其他时候,刚浇过水的泥土味。

不知不觉就又是+......我大概也只有发散思维是最大的专长了吧,中间跟后面发散思维带出一大段。

可是我舍不得删,因为我只有这种时候才是清醒的吧。

篇19:与友别杂文随笔

与友别杂文随笔

我在很久以前就认识她了。那是一个喜欢用从上往下的视线看人的家伙,虽然平日里沉默寡言,可只要一开口,她的每一句话都会如针一般扎进你的脑子里。

不知为何,我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就有一种本能的排斥,或许是因为她那种深入骨子里的高傲,又或是因为那张能说出似刀子一样的话的嘴巴。当然,也可能仅仅是同类相斥。

尽管我们两人见面的时候也并非剑拔弩张的样子,但其实彼此心里都很清楚,没有过节不代表心里没有个结。保持自己的仪态无非是希望在某一天看到对方的失态罢了,至于自己的私心有没有被人看穿也无所谓,我们所在意的只有自己心中的那份满足感,和指尖所想触碰到的地方。

两个飞扬跋扈的人就这样盼了许久,可是那一天终究没来到。有时候生活就像一把锉刀,不知不觉中有些人有些事就变了。

我再见她时,她貌似比过去更加消瘦了,静静地眺望着天空,从下往上看着远处南飞的大雁。疲倦的目光,下垂的嘴角,碎发贴靠在耳鬓边,缺乏血色的脸好似哀鸣的丧钟,一声声敲碎了我的虚妄。我犹豫了许久,还是向她搭了话。

大概是因为过去的愚昧以致我从未发现她的声音竟如银铃般悦耳,她虽下垂的眼角,但仍然带着浅笑和我交谈,我坐在她的身侧,与她平视。谈及过去两人都是一声苦笑,抬眼相视后便心有灵犀的扯开了话题。短暂的对话,却打开了我多年的心结。仔细想想,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亦或是未来,我和她的相遇其实也没那么糟。

她还是那个一针见血的她,而我却不知不觉忘记了那样说话的方法,不过好在这对我来说还算是好事。她的眼睛注视着我,这也许是种沉重的信任,她提出想去附近和我逛逛。

我们俩在沉默中走了很远,我们俩迎着夕阳向前走,将身后街道甩在了后面,在一片靠着海滩的地方,她停下了脚步,向阳光射来的海岸线走去。她轻摆着脑袋,晃晃悠悠的向远处走去。

我随着她一同向前,“其实你只要稍微变得合群一些,就很好了”然后脑海中的思绪便脱口而出。

她的身影被黄昏拖得很长,很长,苍白的面孔在阳光下貌似终于有了些血色。海风吹拂着两人的脸颊,吹走了靠在肩头的细绳,吹散了她的头发。我从她的发梢间看到了迟薯暮,她低头哼唱着,宛如没听见我方才的话一般。

“你该学着更合群一些,那样子会好过很多的'。”

我又一次重复了我的建议,我希望她能好好考虑我的提议,更希望她能现在就转过来,用如风铃的嗓音告诉我那一句——好。

可是她还是沉浸在晚风中,自顾自地看着远方,然后缓缓地抬起手臂海平面的另一端,展开手指。光芒一点点从指缝中穿过,一点点刺进了我的胸瞠。

“如果可以的话,我好想,好想,去一次看不见的彼岸。”她似乎有些哽咽。

“想去,就去吧。你要是太寂寞的话,我可以随时奉陪。”我完全是下意识说出这些话。她将身子稍稍转向我,侧过脸,嘴角轻微上扬,“不,这是件只有当我子然一身时才能做的事。”那双弯的似月牙的双眼中,泛着我所没见过的她。她转了回去,沉默了几秒后,又补充道:“等以后我有空了,我再来找你去做些有意义的事吧,到时候,你可别反悔。”

我还记得那日的光特别的耀眼,在一片夕阳红中,她的身影变得越发单薄,我想上前做些什么,但是却一步都挪动不了。脑海中刚才她说的那些话越发清晰,感觉身子越来越沉。她就这样如同坠海的伊卡洛斯一般,消失在了炽热的光芒中。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能见到她了,或许是那天的斜阳射进了胸膛,我突然有些怀念那她那充满高傲和蔑视但又无助的目光,有点想看看那颗如蜡一般易燃的心脏。我想,我大概是迷恋上了那张苍白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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