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细则

时间:2022-11-25 01:03:07 作者:富婆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富婆”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4篇海南省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细则,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海南省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细则,希望大家喜欢!

篇1:海南省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细则

海南省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细则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震预测意见管理,规范地震预测意见提交、接收、处置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预报管理条例》、《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办法(修订)》和《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短期、临震地震预测意见的提交、接收、处置等管理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地震预测意见,是指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地震监测信息、可能与地震有关的资料或者异常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后,对海南岛及近海可能发生的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做出的短期和临震的书面结论。

第三条 根据预测震级和科学性,将地震预测意见划分为重大预测意见和一般预测意见。

重大预测意见是指预测在海南岛及近海发生震级上限≥5.0级,预测依据明确扎实、论证科学充分、结论可信的地震预测意见。

除重大预测意见以外的预测意见为一般预测意见。

第四条 地震预测意见实行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管理。

海南省地震局监测预报处(以下简称监测处)负责全省地震预测意见的管理。

海南省地震局预报中心(以下简称预报中心)负责全省地震预测意见的具体处置工作。

市县地震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预测意见的管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不得向国(境)外提出地震预测意见。

第二章 提交和接收

第六条报送地震预测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地震预测意见的书面报告。地震预测意见的书面报告应按照地震预测意见书面报告格式(附件1)填写。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地震预测意见,应向所在地或者所预测地的县级以上地震局书面报告,或者直接向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以下简称台网中心)书面报告。

第八条 提交临震预测意见,若情况紧急,可在发出书面报告的同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加密等方式报送,并电话确认。

第九条 市县地震局在接收到地震预测意见后,应及时将预测意见原件(含信封、附件等)备案并上报监测处统一登记管理。

第十条 监测处应及时按照《关于地震预测意见登记表和回执的简要说明》(附件3)填写《地震预测意见登记表》和《地震预测意见回执》(附件2),向提交地震预测意见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具回执。

第三章 意见处置

第十一条 监测处在接收到地震预测意见后应及时通知预报中心。预报中心在收到短期地震预测意见后24小时内(临震预测意见12小时内)将预测意见及其相关依据扫描、传送至全国地震分析预报工作平台。

监测处接收到重大预测意见后,24小时内(临震12小时内)向台网中心和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司(以下简称监测司)报告。

第十二条 监测处收到涉及我省的短期或临震一般预测意见,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其依据进行分析研究,给出评价意见。

第十三条 监测处接收到重大预测意见后,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商,省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及预测地市县地震局有关负责人要参加专题会商会,必要时可邀请预测意见提出者及相关学科专家参加,形成会议纪要或震情会商意见,研究部署相关震情监视跟踪工作。专题会商应有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 监测处应将短期重大预测意见处置结果24小时内、临震重大预测意见处置结果12小时内报监测司,并由预报中心将处置结果传送至全国地震分析预报工作平台。

第十五条 对经会商认定的重大预测意见,监测处将预测意见及处置结果、已采取的工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建议报监测司,并按监测司的安排部署开展相关震情监视跟踪工作。

经过评审的短期、临震预报意见,应及时报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时报中国地震局。

第十六条 凡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地震预测信息,不作为本省的地震预测意见进行处置。

第四章 日常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监测处应及时公布、更新海南省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接收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市县地震局应及时公布、更新其地震预测意见接收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监测处对接收的地震预测意见的原件(含信封、附件等)、登记表及处置结果进行保存、归档。

第十九条 因工作缺位或者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震预测的方法

地质方法

是以地震发生的地质构造条件为基础,宏观地估计地点和强度的一个途径。可用这种方法在大面积上划分未来地震的危险地带,确定不同强度的危险地区。这种工作叫做地震区域划分。由于地质的时间尺度太大,地震的时间预测不能依靠这一方法。

统计方法

是从地震发生的记录中去探索可能存在的统计规律,估计地震的危险性,求出发生某种强度的地震的概率。统计方法的可靠程度决定于资料的多寡。中国历史悠久,在有些地区,地震资料丰富,运用统计方法可以提供有意义的结果。

前兆方法

是根据前兆现象预测未来地震的时间、地点与强度的方法。地质方法的着眼点是地震发生的地质条件和在比较大的空间、时间尺度内地震活动的变化。统计方法所指出的只是地震发生的概率和地震活动的某种“平均”状态。若要明确地预测地震的发生地点、强度和时间,还是要靠地震的前兆。所以寻找地震前兆是地震预测的核心问题。为了取得可靠的地震前兆,必须开展长期、广泛的观测和研究。

篇2: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硕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硕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原中国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是我国公益类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地震过程的观测、模拟和预测理论及方法研究,探索地震孕育、发生和发展规律,促进地震科学发展,为地震监测预报和防震减灾服务。

地震预测研究所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研究员23人,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57人。现有研究生导师43人,在读硕士研究生61人。

二十多年来,研究所的广大科技人员取得了大量的科学技术成果: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2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8项,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24项;出版了大量有价值的专著和论文(从进入科技体制改革以来,发表SCI收录论文104篇,EI收录论文36篇);在地震预测的理论与实践和测震仪器的研制等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研究所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科研机构及专家、学者保持着广泛深入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在国际地震科学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是国务院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招收地球物理学、构造地质学专业的高级科研人才。

依托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形成了新构造与地震构造、数字地震学、地震及灾害预测、地壳形变、GPS及空间技术以及地震观测技术等优势学科及相应的研究领域和一流的专家群体。

地球物理学、构造地质学是以多学科交叉渗透为特点的学科。这两个专业均有广泛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并分别以现代地壳运动、活动构造、地震活动的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地震的孕育、发展、发生的过程为研究对象,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提供的各种先进理论和方法,全方位探索地震孕育、发生过程和预测实践中提出的科学问题,通过多学科的渗透、融合,我所正在建设和发展有特色的地震预测学科。

我所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构建和谐社会,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1.培养目标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考试: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者(大专毕业生需工作两年以上)。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报名日期请参照当年本省、市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3.报名日期

报名手续请参照当年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报名手续

计划招生:地球物理学13人、构造地质学9人。我所2013招收若干名推荐免试生,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积极报名。

5.招生名额

脱产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6.学习年限

非定向培养研究生为公费生;在职定向委培研究生学费待定,由所在单位或学生本人承担。

7.学费

8.在学期间待遇非定向培养研究生每月享受1500元左右的奖学金,享有与本所职工相同的出差待遇和节假日部分补贴等。在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定向或委托培养学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培单位;非定向培养学生自主就业。

9.毕业生就业

考研频道。

篇3: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接收推免硕士生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接收推免硕士生

我所接收有推免资格的各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免试生5-10人.

我所从1982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已培养270余名硕士研究生。我所热切希望相关高校为我所推荐若干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所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一、推免生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综合排名进入学校规定的推免比例范围。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二、推荐推免生程序

1、我所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通过信函,网络向相关学校公布20接收推免硕士生信息。

2、依据我所公布的接收推免硕士生的信息,符合申请条件,愿意来我所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可直接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我所按照规定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4、通过初选的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本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我所将审定的名单在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省级招办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

1、我所在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预计人数。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向我所研究生部提交《推免生登记表》,在学期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有关材料。

3、我所对推免生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收到推荐材料的5个工作日之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4、我所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的由研究生部通知推免生本人及所在单位。

四、推免生复试内容

推免生参加我所统一组织的'复试。主要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以翻译、阅读和听力的形式,进行专业和非专业的英语语言交流。

2、专业知识面试。以抽签的形式,回答若干道专业基础试题。

3、综合能力测评。每位推免生向复试小组作5分钟的自我报告,主要报告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以及在校期间参加课程实验和科研实习情况。

4、健康检查和政审。

五、接收推免生的其它事项

1、推免生凭学校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及学校填写的推免生在校各科考试成绩单和其它相应的证明材料来所参加复试。通过复试,且各类材料完备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予以确认。

2、推免生所有推免材料均寄送我所研招办,我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免生的各项复试具体事宜。

3、凡是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88015665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

篇4:北京遥测地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

北京遥测地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最新版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遥测地震台网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产出,根据“测震台网运行管理办法”与“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北京遥测地震台网。

运行维护

第三条 宽频带和短周期高灵敏度地震仪通道的采样率要求为100SPS,抽取滤波器应选择最小相位的有限冲激响应(FIR)滤波器。

第四条 及时汇总台站的故障及维修情况,和北京遥测地震台网的运行维护日志一起,通过JOPENS系统的控制台报送到国家台网中心。具体故障包括:

台站供电、信道和设备故障等导致台站实时数据中断

更换台站地震计、数据采集器等专业设备和更换供电方式、通信链路等

台网中心供电、网络和关键设备故障等导致台网中心处理功能中断

台网中心软件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或更改关键配置参数

更改台站基本参数和仪器响应参数等

对于当天不能处理完毕的故障,可先报送故障现象情况,待故障恢复后,再通过修改日志的方式添加故障处理情况。

第五条 应定时对台站进行脉冲标定和正弦波标定。宽频带观测系统应每月进行1次脉冲标定,短周期观测系统每周进行1次脉冲标定。各台站每年进行1次正弦波标定。

脉冲标定幅度信噪比应≥40db;两个响应信号的间隔时间:短周期地震仪60秒,宽频带地震仪300秒。

使用十五标定处理软件按时截取、处理标定数据,结果存入本地数据库。若发现脉冲标定的幅度、自振周期和阻尼等主要参数变化超过10%,应对台站仪器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换。

每月的5日前以FTP方式向国家测震台网中心报送上个月的标定处理结果。

第六条 台站仪器参数。更换台站地震计和数据采集器等专业设备后,应及时更新台站的仪器参数数据库,并在更新参数后12小时内只将更新后的参数报送到国家台网中心。

每年12月底前集中报送一次本台网所属全部台站的台站仪器参数。

第七条 应每天查看邻省台站的仪器参数更新情况,并及时修改所共享使用台站的仪器参数库。

地震编目

第八条 承担华北地区所有天然地震事件和L≥2.0非天然地震事件的编报。

编报辖区地震时,应采用邻省台站的震相数据进行地震参数测定。

参考地名使用震中所在省县的命名方式;对有习惯命名方式的地区也可沿用历史上惯用的地名;在不便使用行政地名命名时,可以采用地理地名命名。

对于编报区域范围内的不能定位地震事件,地震目录中的经纬度、精度、位号、深度、定位台数等应为空,发震时刻和震级取单台测定结果或 2个台的平均值,参考地名为最近台台站名和S-P值,台站名前应加上省名。

地震编目的快报和正式报数据通过“统一编目系统”提交到国家测震台网中心的数据库服务器。

快报目录:每日12时前报送前一日0时至24时的天然地震事件目录和观测报告;震相数据可以只包含部分台站数据。如果无地震,需要在12时前进行无数登记。

正式目录:每周日上午12时以前报送上周一零时到上周日24时的正式地震目录和观测报告,正式观测报告中应包含所有能识别的震相。如果无地震,需要在周日上午12时前进行无数登记。

辖区内发生M5.0-M5.9级地震,快报目录和正式目录可以只包含该序列ML3.0以上地震;M6.0-M6.9级地震,快报目录和正式目录可以只包含该序列L4.0以上地震;M7.0级以上地震,快报目录和正式目录可以只包含该序列L5.0以上地震。

正式目录可以覆盖快报目录,但对同一个地震事件不允许有2条目录同时存在。

以月为单元打印纸介质的地震观测报告,签字盖章后寄送一份到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存档,在次月10日前寄出。

数据归档

第九条 定时归档本台网所属台站的连续波形数据和标定波形数据,连续波形按台站每24小时归档为台站卷SEED文件。归档方式可以选择刻录DVD盘、CD盘或其它。

第十条 截取地震编目编报范围内所有地震的事件波形数据,事件波形数据必须包含完整的地震事件及初至前1分钟的背景噪声数据。事件波形数据按事件归档为多台的事件台网卷SEED文件。

观测月报和年报

第十一条 每月15日前编写完成上月的“省级测震台网观测月报”,并报送到国家测震台网中心。

第十二条 每年4月15日前编写完成上年的“省级测震台网观测年报”,并报送到国家测震台网中心。

地震前兆识别

自然界的许多奇异变化,并不都是地震前兆,所以发现异常后,要注意与非震干扰因素加以区别。

一般来说,产生非震的动物异常的因素有天气变化(如鱼类上浮,蛙类迁徙)、生理变化(如动物生病、发情)、环境变化(如水体污染)、敌害侵扰等等。产生非震的地下水异常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包括气候(降水、蒸发、气温、气压等)、水文、地质、土壤、生物等几个方面;人为因素:包括灌溉、开采、注水、排水等等。产生非震的植物异常的因素,是植物生长发育中遭病虫害或气象异变,地表形变等。

地震前的宏观异常的特点:

第一,这些前兆都受地质构造控制,呈条带状或与本地构造线一致的方向分布,未来震中区相对密集。

第二,这些异常在时间上有同步性、数量上有集中性,体现出种类多、范围广、数量大、反应强烈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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