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一只师控杂文随笔

时间:2022-11-27 13:35:44 作者:会飞的鱼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会飞的鱼”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来自一只师控杂文随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来自一只师控杂文随笔,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来自一只师控杂文随笔

来自一只师控杂文随笔

很早,就想写写老师,这一类人。

我是个师控啊,在我心里,老师就是神圣的不能更神圣的人。

可我仍旧得如实说一句,老师这个行列里,败类还真不少。我就遇到了几个,但我却深深地知道,这种事绝不能以偏概全。

因为较之败类,我所遇到的好老师,要多的多……所以,我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出了随便一些事,罪名就都到了她们的头上?

我也一直很想写写她。我的老师。

小学和我家离得很近,小孩子嘛,不回家在外面玩到天黑是常有的事。我经常经过小学的门口,能看到很多下班离开的老师。

但我真的是看不见她,五点半老师下班,我六点半都看不见她。

我不知道她都什么时候走,总之比下班的铃声晚就对了,从来没准过……

我一度还很懵,她都从哪给自己找那么多工作来做。但毕业之后我知道了。

我们几张A4纸的卷子,是她用好几个小时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对,就我们随手弃之的那些……

我们好像还要求给学生的评语要手写,校规应该记了这一条。但是前三年的班主任没有,她抄了,还抄的特别好看,字很娟秀,但有几分力透纸背的意味。

是了,她那些工作,就都是诸如此类的小事,堆砌而成……

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老师,至今都不知道。

你要说她尽职尽责吧,在对自己这方面,我坚决反对,就她那颈托,光我就看见了不下五次;说不尽职尽责吧,你看着作业上那勾勾画画,好像良心上还不是很过得去……

你说她不温柔吧,也不是很真实,毕竟对我们还是相当好的;但要是说温柔吧,你可拉倒吧,你是没见过她往下扔我们作业本的样子……

但是她思维清奇这倒是有目共睹的。比如她不告诉我们她生日,因为怕我们给她过;还不让我们帮她去做卫生,因为觉得不好意思。

就说这都什么脑回路。

而且就这样的,你只看前一半,是不是觉得这老师好得不行;但你光看后一半呢,你得诅咒个千百万遍才解恨……

至于我属于哪个,这没有参考价值,因为作为一只师控,我可是爱惨了。

当然,和成年人比,我遇到的老师少了不止一星半点,但我猜,我会一直做个师控的吧……

因为,我真的看见过她们认真的聚在一起判卷子;我真的看到过那灯不灭;我真的看到过粉笔被血染红;我真的看到过她们怎么花几个小时去备一节课的.课件;我真的看到过她们怎么集老师,军师,班妈,“超人”的技能于一身。

并且,我真的没看见她们责打过我们;我真的没看见她们把卫生和作业任务交给过学生;我也真的没有看见过她们有空玩手机,就比如说她,朋友圈上一次更新在大半年前……

我并不想花大量的词藻去歌颂老师的伟大与无私,那是不言而喻的事。

所以,能不能不要一有什么事就断章取义,就把罪名都给她们。

她们是人,英文叫people,不是超级女侠啊!

现在人们真的很矛盾,一面拜祭孔子,一面又不断贬低着老师。

为什么?凭什么?

凭处在九年义务教育的时候,教导你是她们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你这么认为,那不客气的说一句哦,九年义务教育,是给人设的,不是给你。

篇2:敬师杂文随笔

敬师杂文随笔

部门要开展一个活动,于是派每个人去教室的黑板上写“小广告”

于是用两天的零碎时间,写了16个教室的黑板。

要说这份差事的唯一收获就是……写到最后我已经会背了T^T

手上沾满粉笔灰的感觉很不好受,连续举着的手臂也很是酸疼,还有不管怎么擤,上呼吸道都有异物感。

仔细洗掉手上的粉笔灰之后便没再管,晚上的时候突然发现食指侧面的皮肤粗糙得纹理可见,并且起了皮。

看着起皮的手指,不知为何回忆起了教过我的老师们,日复一日用着粉笔写字的老师们,他们那被粉笔侵蚀的手指会是怎样的。

记得小学一年级的班主任,曾拿投影仪给我们看过她的手。只是当时还不懂什么是茧子皱纹……脑海里的画面至今也模糊不清。

许多年以后回忆起她当时的做法,便感受到一位教师的辛苦与无奈。

年少时做事说话不走脑,叛逆的时候也做过许多和老师对着干的事情,结果也不全都是坏的,和那个赌过气的老师之后还会讨论作文,也会和那个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太太开着玩笑……

老师这个职业,总归会在你的心里种下一颗种子的'。

总有一些事,会触发与他们有关的记忆。

周四做药用氯化钠的制备的实验,想起那被我称做男神的化学老师,想起他说自己在家为有甲亢的妻子这样制无碘盐。听说他快要成为父亲,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大学物理课学简谐运动,想起高二学简谐运动时物理老师为了让我们更好理解,在家试着做了好多次实验。

多年后往事已成过往云烟,以对一个人好为理由对一个人“不好”的人,你会感谢他们吗?

回忆带着笑,大概是他们得到最好的回报。

师者,敬之。

篇3:师之道杂文随笔

师之道杂文随笔

今日,初尝为人师之滋味,甚是苦恼。所谓子不学,师之过。真是如此么?未为师之前,我竟认为这句话是对的,如今看来却是可笑至极。生活打脸,啪啪作响。激情燃烧,冷水浇盖。

语文老师上课向来是极其无聊的,我也没例外,本以为精心准备的课件会惹学生喜爱,如今看来是想太多了。国学本就是一门极其渊博的学问,在学习初期很是枯燥乏味,随着学习的深入你会逐渐爱上它。其实,爱国学,意味着爱祖国。如今,我们的教育都太过强调实用性,对于精神层面的教育太少,导致很多人成名成才之后,反倒忘了养育他的祖国,而另投他国,为他国效力,实在是令人心寒。

这个年龄段的学生,正是处于思想教育的紧要关头,今日所树立的价值观,将会影响明日的人生路。昨日,为学生开了主题班会:回忆成长,心存感恩。问及他们最想感谢的人是谁?很麻木地回答了“老师”,真的是如此么?我看倒未必。若是感谢老师,便不会上课不听讲,课堂纪律差,随意捣乱。讲真,凭心而论,他们最该感谢的人,应当是他们的`父母,父母养育他们不容易。尤其是处在如此叛逆阶段,争吵、打斗,再正常不过。一日为人父母,终生为其担忧,都说孩子是上天派来让父母赎罪的,话粗理不粗,当真如此。

其实,一个人只有先学会爱家,才会爱国,才会爱这个世界。我的语文课堂将会开启全新教学模式,以贯彻爱家忠国为主,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之精髓,能补大脑之匮乏。学与不学是学生个人的选择,教与不教是老师的责任,我会尽我所能,倾尽全力。

明日太阳初升,是希望在冉冉升起。

篇4:一只蝶杂文随笔

一只蝶杂文随笔

高高在上的帝王啊,我是来自远方的诗人,要与你谈谈生与死的问题,还是生与死的问题。

或者说,生与死,自由与美的问题。

你说,人应该死重若泰山。蝶也应该这样的,珍稀的美丽不当绝于世。你说你是爱美的,也是爱蝶的'。于是你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将我囚于那小小的瓶里,看着我一点点地挣扎、窒息、干枯、死去。

你说这无损我的美丽。

是啊,我的外表依旧光鲜,我的羽翅依旧有着月华的光泽,可我的内里已经腐坏、朽烂。

你爱的到底是这枯寂的美丽,还是我真正的美丽自由的灵魂?

人们欣赏的不是我外衣令人绚目的色彩,而是我翩飞时自由的活力与生命力。失去了生命,美丽还有什么价值呢?不自由 ,毋宁死。我宁愿不闻名地死在自然中,也不愿死在你手里。

我恨你。

如果说庄周梦蝶是蝴蝶把梦托给了庄生,那我希望我永远不要到你梦里去。

篇5:一只书箱杂文随笔

一只书箱杂文随笔

有个梦,纠缠了我几十年。现在,还常来纠缠。

梦的引线,千梦万梦梦梦不变:我的书,没地方存放。

梦的进程,虽异却同,令人揪心惨然:有时,我将书架靠在学校的食堂壁,人翻人拿,鼠咬鼠爬,整洁的书上满是菜汤饭渍,夹杂着黑黑的老鼠屎,散发出浓浓的老鼠尿味;有时,书架被放到教室的天楼上,借屋檐遮风挡雨,阳光暴晒晨雾润湿,飘风吹过雨丝袭扰,书页翻卷霉变,书脊发黄损烂,书本残缺破败;有时,书架出现在单位的走道里,单位的员工、办事的外人,随手拿走不再归还,零落星散不知其踪,挤挤挨挨的书架愈来愈空旷散乱……

梦的终点,美好而圆满:我有了一只书箱,说大就大,说小也小,竟然可以将我的书全部收纳其中。小心地整理好书,锁上箱子,将钥匙别到裤腰上,反手拍拍,感觉到它硬硬的在,我释然而笑。

有时,我得意得笑出声来,不但笑醒了自己,还笑醒了身边人。身边人翻个身,嘟囔一句:神经病。夜色温柔,屋宇甜蜜,我看见那只书箱愈来愈清晰地出现在墙隅,不大不小,正好塞满我的思绪。

这只书箱,是父亲给我做的。

父亲虽出身富家,但因江山革故,家道中落,初中毕业不能再继续学业,只好当了一名小学教师。父亲心灵手巧,颇多才艺。到县上进修时有篇作文,用小楷写在作文本格子里,笔触轻灵洒脱,有好几千字。上地理课,随手在黑板上画地图,中国的、外国的,与课本上相差无几。公社组建文艺队,他写三句半台词,拉二胡、手风琴给合唱队伴奏。学校的篮球队,他既当教练,又是雷打不动的边锋。父亲甚至还有一套木匠工具,家里的桌椅板凳,大小箱柜都是他闲暇时自己做的`。

入学读书时,我已积累了十几本画本。这是我的宝贝,心爱得不得了,放在书包里挎着怕同学拿,塞在枕头底下压着怕老鼠咬,藏进母亲的衣箱里怕拿出来看时弄乱了衣物。一会儿这,一会儿那,不管哪里,都不放心,总觉不得其所。一天,父亲见我呆头呆脑地抱着十几本画本,不知所措,拍拍我的头:算了,我给你做个书箱!

没几天,我就有了一只书箱:六十多公分长,四十多公分高,三十多公分宽。父亲还给书箱订上锁扣,买只小锁,用毛线编的带子串着钥匙,交给我。从此,我的画本有了藏身之地。我把钥匙挂在脖子上,上山捡柴,下河洗澡,都不拿下来。

初中,读走学。母亲每天都给我点钱,叮嘱我到街上的食店吃午饭。一碗面,一角钱;一个儿糕,两分钱。我舍不得,攥紧钱,凑起来买画本。画本越来越多,初中毕业时,差不多有满满一箱。星期天,我常带着弟弟妹妹郑重地打开书箱,抱出画本,或坐或蹲,或趴或躺,一本本地翻,边翻边读,边读边讲,听得弟弟妹妹如痴如醉。

初中毕业,我外出读书,书箱留在家里。一晃,长大了。又一晃,成家了。再一晃,有儿子了。还是一晃,儿子喜欢看书了。看着小不点整天把他的书搬来搬去,东放西放,藏这藏那,想起父亲给我做的书箱。回家找,画本虽已星散,书箱却还完好无损。我将书箱传给儿子。儿子如我当初一样,将书整整齐齐摆放在书箱里,锁着,钥匙挂上脖子,一刻也不离身。周末闲暇,我拿着书,靠藤椅上,说:看书了。儿子丢下玩具,急颠颠地打开书箱,拿出一本,坐到我的脚边翻看。书箱静静地蹲在屋角,静静地看着我,静静地看着儿子。父亲的目光,透过书箱看过来,盯着我和儿子,温柔亲切,仿佛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我们沉浸在各自的书里,寻找到了各自的快乐与满足。

时光流进梦境,书箱成了“如意乾坤箱”,说大就大,装得下我十多只书柜的书;说小也小,还是父亲给我做的书箱模样。

梦境锁着时光,父亲正在码凳上锯、刨、凿、钉,一只书箱渐渐成形;我和儿子都六七岁模样,坐在温暖亲切的光晕里,把我们的书一本本整整齐齐地装入书箱,锁好,钥匙挂到脖子上。

篇6:一只苍蝇杂文随笔

一只苍蝇杂文随笔

夜深人静,独自在电脑前看一部意大利的电影,借此想休息一下脑子,放松一下工作了一天的神经。可是,看到高潮处,一只苍蝇在电脑前嗡嗡地飞来飞去,惹得我心烦,顺手找了蝇拍,再去寻时,却又不见,于是继续看片,但不多时,那苍蝇竟又在眼前自由的飞,好似在欢快地舞蹈,然而这的舞蹈却激起了我的无名火,手拿蝇拍,认真寻着它的踪迹,时刻准备着将其变为肉泥。

然而,那苍蝇却似很兴奋,又好象感觉到了暗存的危险,不停地在飞,即使落脚也是找一些极其安全的地方如茶杯上、烟灰缸里、台灯罩里等,使我无从下手。它的这种行为更激起了我心中的愤怒,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其粉身。正在想着,它却好象挑战一般,径直落在我的脸上,我只得晃脑,再寻时,却不见踪影。点根烟,猛吸一口,强迫情绪安静下来。果不其然,才吸了二口,那苍蝇就落在了电脑屏幕上,于是瞄准举拍,顿时就成了肉泥粘在了蝇拍上。

讨厌的苍蝇消灭了,电影却也结束了。再点烟,看着蝇拍上尸体时,不禁为自己刚才急躁情绪而可笑和自责起来。不就是一只苍蝇吗。自己刚才为何那么急于消灭它呢?自己为什么那么愤怒呢?也许是白天的'工作太累了吧?也许是这几天的工作太多了吧?也许是这几天家里的事情太多了吧?但就因为工作太累,事情太多,情绪就可以急躁,心跳就可以加速吗?这是不可以的!因为这即不符合自己处事的原则,也不符合养生之道。急躁情绪要不得啊!

当今社会,由于社会压力过大,使人的情绪越来越变的不可忍耐,越来越变的急躁,人的脾气变的越来越坏,一点小事可以演变成人命,一时的愤怒可以酿成犯罪,这样的报道与传说是何其多啊!急躁情绪万万是要不得的啊!切记!切记!

篇7:一只流浪狗杂文随笔

一只流浪狗杂文随笔

今儿还挺冷,风也挺大,春天咋暖还寒的时节,还是有冬的身影。

发现了一只狗,身上很脏,毛色暗淡无光,倒是脖子上有项圈,以为是谁遗忘了的。毕竟,有的主人,不懂养狗,身上也是脏兮兮皱巴巴的。可是不是。

如果有主人,那不管外貌怎样,底气十足是真的。有家和没家的感觉两样的。这条狗看上去垂头丧气,无精打采,因为饥一顿,饱一顿的,明显营养不良的瘦弱。更让人觉得气愤的是,它有项圈,说明它曾经有个家,现在被主人遗弃,这种给人希望,画个大饼,又让人希望破灭的行为,最可恶了。

说被遗弃,并不是空穴来风。一般走丢的狗,对于人类,还是很亲近的,这是汪星人的天性,可它呢?看到我试图接近它的时候,明显的往后退,身子弯曲,尾巴翘起来,浑身的戒备,就算我仍给它几块牛肉干,也是狼吞虎咽的吃掉,完了,依然不靠近我。

倒是旁边两只猫,早已迫不及待的跑上来,围着我转来转去。那两只猫,就在家附近,看见我投喂吃的给狗,也并不去争抢。动物之间,自然有他们的交流方式,猫儿们定是听说了狗儿的悲惨身世,不忍心去和它抢食。

这么对人类持有戒备心理的狗,绝对是心灵受过伤害的,而且不止一次。它分不清陌生人的善恶,不能辨对方行为的友好或者恶意,它肯定也曾经满怀欣喜的跟随过向它打招呼的人类,却被对方狠狠折磨过。

它的尾巴掉了一截,眼神黯淡,吃完牛肉干,放松下来的时候,感觉又特别的凄凉,哀怨和难过,止不住的从它灰暗的眼睛中流露出来。

可惜我的牛肉干投喂完了,等返回去再拿出一袋娃们吃的香肠时,它已经不见了,遍寻不见。

它应该已经懂我并没有恶意了,也会了解我试图去帮助它,可除了两只欣喜若狂飞奔而来的猫,它却还是走了。就是短短十几分钟的相处,你完全了解了它,而且很明显感觉到了它听得懂你的话,人类和动物的眼睛也是想通的,你完全明白它表达的`是什么,它也明白你的想法。

就算如此,它还是走了,留下我遍寻它的踪影而不得。其实它是只小狗,却有了年纪,所以对于人类,已经满满的失望和不信任吧。也许一开始都是甜言蜜语的情意浓浓,久了就开始各种嫌弃了,最后干脆一丢了之,任谁都会觉得伤心难过和不解,万物皆有灵,更何况本来就深谙人类心理的狗呢。

直到现在,它的眼神还浮现在我脑海,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它去了哪里?过的好不好?有没有遇到好心的人,因缘际会收留了它?

我希望这短暂的相处,可以让它受伤的心灵,稍微得到些安慰,也希望有天终于再见时,它有了一个家,虽然我知道,未来发生的事,无法预料也无法猜测,除了这样的担心,有时候对于这样的事,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罢了。

篇8:一只婚戒杂文随笔

一只婚戒杂文随笔

尤兰是个美丽、温柔、多情的少妇,嫁了个叫华立培的伯爵,生有一对子女。这本是个令人羡慕、幸福美满的家庭,可华立培却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漂亮的姑娘,便千方百计找妻子的茬,要把尤兰休了!尤兰很是痛苦,思想单纯情感专一的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深爱的丈夫竟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更可恶的是,伯爵勾结秘书和保姆将两个孩子藏了起来。这对尤兰的打击是沉重的,作为一个母亲怎么会不思念自己的儿女?她神情忧郁,暗自掉泪,却又不敢反抗。伯爵认为她软弱可欺,更是变本加厉地欺侮她,竟在每天外出时,将她关在屋里,门反锁了。怕她跳窗逃跑,还用绳子把她捆起来。

尤兰被捆在屋里出不去,万般无奈中很自然地想起一个人——马茨奇。这是她姑娘时的事,在一次社交活动中,一个流氓对她非礼,是一个英俊魁梧的先生救了她,用拳头把那流氓教训了一顿。她向她道谢。他给了她一张名片,说:“以后你若遇到危急的事,就把这名片寄到花市总会,我会来帮你的。”她看了名片后知道他叫马茨奇。

她使劲挣脱了绳子,抱着试试的心情,从抽屉里找出那张珍藏的名片,写好信封,把名片放进去封好,然后从窗口丢了下去,嘴里祷告着:“仁慈的上帝,你帮帮我吧!”尽管希望渺小,但她还是祈盼有人拣到信后把它寄出去。

正当她感到失望至极时,猛听得锁响,门开了,马茨其奇迹般地出现在她面前!好些年不见,他还是那样风度翩翩。听完她遭遇的不幸,他焦急地说:“时间不允许我在这里久留,你丈夫他们肯定要回来了,你让我怎么帮你?带你逃走好吗?”她摇摇头:“这真是我丈夫所希望的,她巴不得我失踪呢!这样我将失去孩子、家庭和财产。”

“他们打算怎样来危害你呢?”马茨奇问。“我听丈夫对秘书说;让他到首饰店跑一趟。”“去首饰店?什么意思?”“我不慎把丈夫赠给我的结婚戒指丢了。看来他要抓住我这件事大做文章。”他见她无名指上戴着戒指,不解地问:“你手上不是有戒指吗?”“我怕他发现到首饰店依样做了一个。可近来他突然对我手上的戒指特别注意,几次要我拿下来给他瞧瞧,由于戒指太紧嵌在肉里取不下来,他只能作罢。”

马茨奇听了断然说:“他这样做一定是知道你把结婚戒指丢了。那么现在这只戒指和丢掉的那只结婚戒有什么不同吗?”她红着脸说:“婚戒的背面刻着我们结婚的日子——10月23日,而这只戒指上刻着你的名字——马茨奇,为的是能永远记住你。”他听了很是感动:“谢谢你记着我,其实区区小事不值得你这样做。看来你丈夫到首饰店去问过了,知道了这件事,有了把柄他就可以赶你走。”

“所以我急啊,才冒昧地写信给你。”马茨奇安慰她说:“你不用怕,我会有办法的。”“你是怎么进来的?”她奇怪地问。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根弯曲的铁丝:“用它什么样的锁都能打开。好,我走了,再晚可能要碰上你丈夫他们。你放心,事情会圆满解决的。”说完他走了,照样把门反锁了。

果然马茨奇刚走一会儿,华立培伯爵和秘书就回来了!他嘿嘿冷笑两声说:“一会儿首饰店就要派工匠来了,用剪子剪开你的戒指,同时我又通知了我的母亲,要当着她的面,看看你的丑行!”尤兰这才明白丈夫的险恶用心,原来早就想抛弃她!因碍于自己的地位和名望,不敢做得过分明显。现在有了这个岔子,他就可以破坏她的名誉,顺理顺章地将她休掉!

尤兰惊慌不已:“即使要了我的命,我也不会被他们剪掉婚戒的!这是我们结婚的`纪念。”“说得倒好听——婚戒!纪念!”华立培凶狠地说,“起实你手上戴的早不是那只婚戒了!那只婚戒我在地毯底下找到了。哼,手上戴的不知是哪个情人送你的礼物!”尤兰听了更着慌了。这时伯爵的母亲和首饰店的工匠相继来了。她婆婆是个严厉的老人,她不允许儿子胡作为为,也绝不允许媳妇伤风败俗,她要秉公处理婚戒的事!

伯爵不管妻子愿不愿意,抓住她的手送到工匠面前。只见工匠拿起工具一夹,“咔”地一声,戒子便断落在工匠手中,他随即把剪断的戒指交给伯爵。伯爵得意洋洋地把戒指送到母亲面前:“你看——上面以前刻的是10月23日的日期,我们结婚的日子。可现在刻的是——”没等把话讲完他自己已经瞠目结舌了,那断戒的背面正刻着“10月23日”!旁边的人都看见了。“这、这……”伯爵说话结巴,不知所措。

他母亲勃然大怒:“你这是搞的什么鬼花样?”呼地站起身,甩袖离去。伯爵又惊愕又羞愧,一跺脚灰溜溜地走了,竟不回家!保姆只得把两个孩子交还给尤兰。尤兰抱着一双儿女,流下了又悲又喜的眼泪。她从心底里感激马茨奇!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马茨奇离开伯爵家立刻去了首饰店,以100个法郎贿赂老板,並买下一只戒指,要工匠在戒子背面刻上“10月23日”一行字,随后剪断。接着他化装后充当工匠去了伯爵家,在剪下尤兰手上戒指时,用掉包计把早就准备好的断戒交给了伯爵,保全了尤兰的名誉,挫败了伯爵抛妻的阴谋。

一个礼拜天的晚上,尤兰去了社交场合,在那里见到了马茨奇,向他当面致谢:“马茨奇先生,我不知怎么感谢你才好。您的聪明和机智,更令我敬佩。”“他彬彬有理道:”夫人过奖了,见义勇为是每个男人应尽的义务,不足挂齿。”正在这时有人来叫他:“罗宾!”“嗳。”他答应着转过身子。

尤兰吃惊地问来人:“他是马茨奇,你怎么叫他罗宾?”那人笑着告诉她:“他还有一个名字叫亚森罗宾。”“啊——”她大为震惊;“原来他就是侠盗亚森罗宾!”“对!”马茨奇笑着拉着那人走了。望着他离去的身影,尤兰感慨不已:“好一个有情有义的侠盗!”

篇9:一只竹蜻蜓杂文随笔

一只竹蜻蜓杂文随笔

一阵风过,除了扬起一地的尘土外,还惊得枝叶“呼啦”作响,仿佛一千个鼓掌的人儿;刹那间又惊起一丛麻雀、三两只布谷鸟,“嗷嗷”叫着飞得无影无踪。

小李生在新疆,长在新疆,对这样的情景早已习以为常,三十年春夏秋冬转瞬即逝,小李也变成了老李,除了许多对“人生易老”的感慨之外,老李还有一位相濡以沫的妻子以及一个上个月刚满八岁的儿子这两样最重要的家当。其余的,不提也罢。

老李有个外号,响亮得很——铁公鸡,不用说大家也知道,这个称号来自那“一毛不拔”的典故。传言老李上班从不坐车,只骑着一辆从二手市场淘来的“呼啦车”;传言老李经常在黄昏不久去菜市场,买回来一捆捆半价的菜蔬;传言有一次老李的儿子嚷着要一把尺子,老李二话没说出门拿了一块薄木板就回来了;又传言老李是家中的财政部长……

今天老李回来的有些晚,手里还拿着一枝竹蜻蜓,儿子已经向他要了一星期了,实在是拗不过那个活祖宗,老李也只有忍痛割爱了。一回到家,一阵风呼的就刮了过来,把老李吓了一跳,待他看清楚是自己的儿子后,手中的竹蜻蜓连同刚才还在眼前的儿子就不知去向了。老李不禁暗叹一声:这小兔崽子真是跟我当年一样贪玩,不,是更贪玩。

这一天,老李的儿子很晚才回来,带着一脸满足的笑容倒头便睡。第二日,老李下班在家津津有味的看着足球比赛,正惋惜中国队上半场的那个头球,儿子却随着关门声冲了进来,一言不发的回到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把门关上,再不吭声了;老李就纳闷了:昨个他不是还好好的吗?仔细一想,不对呀!刚刚儿子明明十拿着竹蜻蜓出去的,怎么现在却空手而归?老李突然间意识到一个问题:似乎儿子的竹蜻蜓被别人拿走了,要不儿子也不会那样一副委屈的'表情。那么,是谁呢?

于是,老李难得的关了电视,去问儿子事由,儿子却始终一言不发,无奈之下,老李也只有去做伟大的福尔摩斯的工作了。他开始推理思考起来:是隔壁的老张吗?不对,他和妻子旅游去了,根本就不在家;是楼下的小陈吗?也不对,他一个单身汉没事拿别人小孩子的玩具干什么?难道是楼上的王大妈?嗯,她似乎有一个孙女来着,也不对,她的孙女才一个月大,而且昨天还哭了一下午,吵得我头都晕了,哪儿还有时间去管什么竹蜻蜓……老李想了半天,几乎整栋楼每个人都被他排查了一遍,想得头都快破了、依旧是一筹莫展,一看表,竟已是半夜一点钟,撑不住了,倒头就睡。

第二天老李依旧在思考那个问题,迎面二楼的老朱走了过来,冲他点头一笑,算是打了招呼;老李一愣:嗯?他的笑容怎么这样灿烂,嗯,一定有问题!刚转过身,小赵就与他擦肩而过,老李又呆了一下:咦?我记得小赵每次遇到我都要打个招呼,今天是怎么了,似乎在躲着我,哼,这人有问题。小唐的表情怎么那么怪异,说不定是他……不知怎地,在老李的眼中每个人都不正常,似乎每个人都有莫大的嫌疑。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老李的神经就没有松开过,他甚至还将邻居一只斑点狗怀疑了一番,当然,每棵树也都未逃过他的法眼。

这一天,老李揉着脑袋出门去了,刚走到单元门口,忽的一阵风刮来,老李兀的感到头上落了个东西,伸手一摸,竟是失踪了一周的竹蜻蜓,似乎是从楼房的高台上落下来的,老李这时才恍然大悟,儿子的“委屈”恐怕只是怕挨骂而已。于是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在老李眼中,每个人都再正常不过了。

篇10:一只鸟飞过杂文随笔

一只鸟飞过杂文随笔

多年前在省城漂泊,疲倦的翅膀舞动,浑如故乡天空一闪而过的熟悉的麻雀。在这样的心境下,诗歌《一只鸟从故乡飞过》应运而生。一直念念不忘1993年的那个秋日,在省教育学院图书馆惊见我的诗歌亮相太原日报“双塔”副刊的欣喜,温暖了之后相当漫长的时日。之所以不厌其烦的回忆,是因为那几行文字的发表及文字本身,实在有太多的内涵。有时甚至想,那是不是多年来我不肯轻弃文学梦想的一个支点呢?

阅读是艺术的再创作。一件作品抑或文字诞生,写作者已然完成了他的劳作,剩下的事情就要靠读者来完成了。文艺学上有共鸣之说,而共鸣的时间跨度,有时拖沓的惊人。美国女子艾米丽?迪金森,一生沉寂,孤苦地与文字相依至终。谁会料想,其身后现世的文字,会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阅读风暴,从而成就了她美国“十九世纪最优秀的抒情诗人”的美名。斯人已去,文脉悠悠。

读到散文《永远的麻雀》,让我首先想到的是早年曾经写过的那首诗歌。而此文带给我的冲击,远非迪金森文字那般令人唏嘘的回应久远。作者东风染碧树,于我而言并非陌生。我们笔墨邂逅于读者杂志官方论坛,文来字去,相互知晓。记得我的文字曾被她细读,而后知道她还经营着一个网上散文沙龙。应邀去过她的园子,到她组织的QQ群参与过有关散文的评议。说心里话,能在喧嚣的市场经济浪潮中,固守精神的一方孤岛,这样的举措足以令喜好文字的我肃然起敬。

虽然因我的惫懒和时间关系,近来和东风染碧树接触不多,但她的勤勉和努力,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作为一个钟爱文字的写作者,偶尔提笔为同道的耕耘摇旗呐喊,看似在对别人的文字评头论足,不过是对孤独写作中的我一种变相的自怜罢了。因此,我的感受,是不好作什么文学评论看的。既然有感于心,发而为文,只能委屈有耐心的读者了。

曾经著文论及散文的题材。什么样的题材适合入笔呢?季羡林老人说小事情易感人。他指出,散文的精髓在于“真情”二字。既然“真情”为要,那么题材的限制就不必过多拘泥。我非常赞同从自己最熟悉的人或事写起,在我的论说里也多次提及。小与大的关系是辨证的,以小见大,大中取小,相得益彰。东风染碧树从麻雀落笔,算是一个巧妙的切入。麻雀的知名度,有助于此文的阅读面,但也增加了文字新奇的难度。读罢此文,我感到没有失望。

首先,作者起笔不俗:“如果美专指别致的外形鲜艳的色彩,那麻雀怎么也不可以用漂亮来形容:最常见的略圆的头,除了眼睛附近左右两条白色外,其它地方都是灰褐色,尖尖的深褐色喙平淡无奇,又小又圆的眼睛如墨,闪着星星亮光,但与灰褐色的头并不能形成鲜明的对比;太过纤巧的身子,覆了浓浓淡淡的褐色羽毛,虽说那深与浅的布局异常精致,但因为色彩相近,毕竟整体看起来没有靓色;棕黑色的尾巴齐齐的,打开时也没有扇子的感觉;细小的脚,弱得让人担心禁不住全身的重量……小小的.麻雀,太过普通,与鸟类中的美女帅哥相比,简直没有可取之处。”欲扬先抑,运用得当。特别值得称道的是作者观察之细,惟妙惟肖地把我们熟知的麻雀写活了。

人们的怜惜是因为麻雀熟悉的身影与我们相依相伴,不离不弃。作者对现代都市人与人的隔膜描写到位:“一个人走在熟悉的街道上,涌动的人流与车流总是滚起冷漠的烟尘,钢筯水泥时代打造了方便与快捷,也打造了坚硬与隔膜。带着机械印记的单调表情写在每一张交错而过的面容上,闭上眼也不会想错那种麻木,偶尔的一个微笑毫无疑问是来自熟悉的身影,一样的程式化,流水作业的时代,为什么人的表情也都成了复制品?”诚如作者所言,复制、合成、克隆诸多现代手段让我们的生活丰富而便捷,但心与心的距离,却从来没有过地如此疏远。眼中掠过的精灵,对隔膜和距离进行了拷问:“在这规矩如五线谱一样的城市,娇小的麻雀就如一个个跳动的音符,自然的笔触轻灵地挥动,它们那小小的身子起起落落,一篇篇灵动的自然乐章在这城市的天空逸出,惊起树稍的风,溅落花蕊的露。”

作者笔下的麻雀,被冠于“异常可爱”、“最质朴”的美誉。麻雀尤为可贵之处在于“季节的变换总会卷走一切繁华,当自然搭建起以萧瑟为主基调的舞台时,麻雀是这个沉寂世界里活泼的精灵。”此刻,“它们灵活地在树枝上跳跃,在阳光中飞翔,在路面上蹦跳,在窗台上轻啄……那小小的影子在视线所及的每一处,冬日里被寒冷冻住的心让这柔软的小东西一点点化了,可爱的小东西,用活泼驱赶着天地间的沉重,带给我们冬日阳光一样的暖意。”四季追随,春秋相伴,麻雀朴拙的忠诚,感动了作者,也打动了读到文字的我。

“总是看到麻雀,每一天。每一个单调的日子都会看到这鸟自由的身影,每一次灰暗的心情都会在这鸟儿轻柔的呢喃中有了亮色,它从不是漂亮的鸟,却是我心中永远不会远离的鸟——不需我去豢养,却时时轻舞在身边,这永远的麻雀!”文章收笔也很漂亮,呼应了篇首,也点了题旨。

读完全文,尤为我称赏的还是作者的文笔。她写麻雀的声音:“那是歌者咏出的灵巧的滑音吗?附着几分轻盈,流畅地划过每一个地方,洒下一串串轻柔的叽叽喳喳,那娇弱的麻雀声在众多歌声美妙的鸟鸣中绝对说不上最动听,但却可以说最质朴,就如一个呀呀学语的小孩子,不带一点修饰的声音稚嫩得如春天刚刚从土里探出头的草芽,让人忍不住秉住呼吸侧耳聆听,好像一个不小心就会惊吓了这柔嫩的鸟声。”她写麻雀的身形:“一只只小麻雀如一个个长了翅膀的褐色小绒球,虽然不漂亮,却异常可爱,在天空中来来去去,在碧绿的枝叶间穿行”,“小小的麻雀在地上如施了魔法的绒球,不,才不是呢,那是灵巧的手指在琴键上舞蹈,起起落落间,水一样的音符从指间流淌出来,谁说麻雀的蹦跳间没有音乐在弹响呢?只是我们的耳朵阻碍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无法去品味自然演奏出的美妙的轻音乐,所幸我们的眼睛补偿了这一切,从麻雀的弹跳出,读出一缕自然的旋律,而麻雀,这自然的手指,只是那么悠然地在一日日的生活中把一切完成。”冬日的麻雀:“此时寂寞的天空中总会有麻雀翛然来去,原本平淡的羽毛在这缺乏鲜亮色彩的世界竟漂亮了许多,或许是秋季的养料蓄积,小小的身子格外圆滚滚,栖息在落光了叶子的枝条上,就如缀上一个个小绒球。它们灵活地在树枝上跳跃,在阳光中飞翔,在路面上蹦跳,在窗台上轻啄……”

我甘受诟病地大段引用,实在是出于不忍割爱。可以说,没有细致的观察和深刻的感悟,这样的文字,断难写出。如果说到本文的可商榷之处,我还是想起了季老的教诲:“写抒情的东西,说得太透,反而会产生浅显之感。”冒昧而论,不知东风君以为然否?

篇11:来自唐朝的鲁迅杂文随笔

来自唐朝的鲁迅杂文随笔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这首《自遣》想必很多人并不陌生,尤其是后两句,更是口耳相传。不过,对于这首诗的作者,可能显得十分陌生。《自遣》的作者罗隐原名罗横,是晚唐最后一位大才子。虽然这首诗写得十分洒脱,但据说他写下这首诗的时候心情并不是很好,当时他第十次落榜,心里实在有些难受。当一个人心情低沉的时候,一种是得抑郁症,另一种则会想起自己顺风顺水的时光,反观现在则更加郁郁不得志。

罗隐在童年的时候,其实已经小有名气。乡里都知道他能写文章、会作诗。即使到了晚唐时期,文化人的成功学还是只有唯一的标准,那就是考上公务员,正所谓学而优则仕,罗隐同样也想通过科举考试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

罗隐不仅从小被称作学霸,而且心态也特别好。他第一次参加科举考试就文思如泉涌,丝毫没有像同龄人一样紧张。不仅顺顺利利地答完了试卷,而且还利用零散时间把主考官给得罪了。据说罗横当时写的文章,各种针砭时弊,言辞犀利,已经严重伤害了主考官的自尊心,所以罗横就这样莫名其妙落榜了。从小一帆风顺的罗横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亏,手上的骨节咔咔作响,肱二头肌暗暗紧绷,谁都以为接下来发生的新闻,标题肯定是《学霸落榜怒发冲冠打考官》,但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结果新闻标题是《学霸落榜扎根街头侃大山》。因为罗横最后选择了文斗的方式进行报复,写文章对主考官进行讽刺。这下,罗横可就更出名了。一个学霸,又敢说敢言,明显有了鲁迅先生的影子。不过,这也让他得罪了不少纨绔子弟和达官显贵。

其中有一个叫做韦贻范的.大官,就被罗横给得罪了。根据韦贻范本人的说法,一次他和罗横一起坐船,俩人本来不熟,结果罗横却对船夫说:“那些人是哪来的官啊!我脚趾缝里夹着笔,可以顶他们好几个!”这种狂妄的姿态让韦贻范深深地记下了仇,找各种机会处处为难罗横,每当罗横有机会被划入编内的时候,韦贻范总是能巧妙地让他擦肩而过。这也就导致了罗横考了十次都没考上,一怒之下,改了姓名,叫“罗隐”。眼看入仕无望,便选择了归隐山林。

实际上,罗隐在职场受阻,除了他的狂傲被官场中人嫌弃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嫌他太丑。罗隐和帅气小鲜肉走的路线有点出入,他走的是早熟怪蜀黍风。从这一点来看,鲁迅先生则略胜一筹。虽然史书并没有具体描写他的长相,但是关于他的长相却有一个真实的故事。在《五代史.罗隐传》中记载:“畋女幼有文性,尝览隐诗卷,讽诵不已。畋疑其女有慕才之意。一日,隐至第。郑女垂帘而窥之,自是绝不咏其诗。”畋女是当朝宰相郑畋的千金,郑畋很欣赏罗隐的才华,他的千金更喜欢,甚至到了痴迷的地步。她尤其喜欢罗隐的诗,经常抱着他的诗集做花痴状,并暗自思忖:“能写出如此诗句的人,那该有多帅气呀。肯定是白净的长腿欧巴……”宰相郑畋不傻,早已意识到自己的闺女暗恋罗隐。既然闺女那么喜欢他,不如就直接招来当女婿吧!于是,宰相郑畋就邀约罗隐到府中一叙。

“哈哈哈,罗公子才气逼人,诗书双绝,老夫早就想把公子约到府上好好聊聊了。”

“大人过奖了。”

“此番前来,总是不能浪费的。咱也来两首诗助助兴如何?”

“好说好说。”

“那老夫就来了。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好诗,好诗,不过,这是大人原创吗?”

“老夫就是热个场。来,公子请!”

“春眠不觉晓,楚河特别好。夜来说历史,邻居都说吵。”

“果然是不同反响啊。”宰相郑畋露出了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这两人正聊得尽兴,郑畋的千金可就按耐不住了,自己的偶像已经坐在自己家里,怎么能不好奇一睹真容呢?她情窦初开,好奇心旺盛,掀开门帘偷偷看了一眼罗隐,瞬间就吐了。

宰相郑畋听到闺女房间如此大的动静,连忙赶来,一看这样一个场景,连连点头说:“我还说再把你这屋装修一下呢,你倒是把乳胶漆都喷好了。”一看闺女还一直再吐,郑畋心疼坏了,大喊道:“有刺客!”这时罗隐刚好出现了,关切地问道:“姑娘,你没事儿吧?”姑娘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到罗隐,反而吐得更加厉害了。从此,郑畋的千金再也没看过罗隐的诗集。

狂妄让他职场碰壁,长得丑让他在职场碰壁之上,又增加了情场失意。这让罗隐想起来那句至理名言:“这日子没发过了。”

篇12:来自春天的味道的杂文随笔

来自春天的味道的杂文随笔

今天下午带宝宝出去溜达,正准备往回走呢,一触目发现了路边一位老婆婆卖的.刚摘下来的豌豆苗,勾起了我的食欲,一种久违的味道涌上心头,二话不说就买了一些。

今年还是头一次见到,估计受气候影响,有些地方管它叫龙须菜,麦文豆苗等。豌豆苗季节性比较强,食用期在三四月份,过了季节天气热起来生长快老的也快,也就过了最佳食用期了。

回到家,把豆苗摘好洗净控干水分,放入一个比较大一些的容器里,倒入面粉搅拌均匀每片叶面都要裹匀面粉,不然蒸后会粘感到不利索。中火上锅蒸至十五至二十分钟 ,出锅后,拌上调料即可,最佳搭档小米粥。味道那是杠杠滴!美味健康!老少皆宜。

下面按照个人口味配制调料,主要有大蒜一头,蒜苗二至三根,油辣子二勺,干妈辣豆豉二勺,生抽适量,醋一勺,盐适量,糖少许,香油二勺,搅拌均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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