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治理设计范文

时间:2022-11-27 14:16:44 作者:张佳乐此不疲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张佳乐此不疲”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煤矿瓦斯治理设计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煤矿瓦斯治理设计范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篇1:煤矿重大瓦斯事故隐患治理工程探讨

煤矿重大瓦斯事故隐患治理工程探讨

摘要: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在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的基础上,分别从煤炭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管等方面研究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突出的问题.指出瓦斯异常涌出是目前最难根治的事故隐患;基建或技改矿井和转制矿井最容易发生瓦斯事故;即将关闭的'矿井和衰老的矿井普遍存在瓦斯事故隐患;长期所谓的“明星矿井”工作不踏实,瓦斯事故隐患严重;屡次发生重大事故但不吸取教训的矿井,往往长期存在瓦斯事故隐患.笔者认为,我国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重点工作主要是:深入开展瓦斯异常涌出规律和相关治理措施的研究;取缔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活动;认真抓好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强化生产技术管理,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作 者:漆旺生    顾秀根    张超    张景钢    QI Wang-sheng    GU Xiu-gen    ZHANG Chao    ZHANG Jing-gang  作者单位:华北科技学院安全工程学院,北京,101601 期 刊: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ISTICPKU  Journal:CHINA SAFETY SCIENCE JOURNAL 年,卷(期):2007, 17(3) 分类号:X936 关键词:矿井瓦斯    事故隐患    综合治理    超能力生产    非法生产   

篇2: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整治工作汇报材料

娄底监察分局负责娄底、邵阳两市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根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省政府煤矿整顿关闭的要求,第一阶段辖区内关闭整合矿井130对,第二阶段关闭整合矿井79对,第一、二阶段共关闭整合矿井209对,占全省关闭整合矿井总数的三分之一。到目前为止,关闭的111对矿井都已按六条标准关闭到位,无一处反弹和死灰复燃;整合的98对矿井都已达成了整合协议,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都已编制了整合方案和开采设计,且大部分正处在整合施工阶段。瓦斯治理情况:辖区内目前共有546处煤矿,其中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246处,高瓦斯矿井146处,高、突矿井占矿井总数的72,另有水害威胁严重矿井49处。所有突出矿井都配备了井下移动抽放泵,洪山殿实业公司蛇形山煤矿和涟源市安平镇力达煤矿建立了地面永久性抽放系统;所有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都安装了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已有70的低瓦斯矿井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有3个重点产煤县市和涟邵矿业集团实现了区域性联网。通过瓦斯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9.4。在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集中整治两个攻坚战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宣传两个重要文件。分局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印制800份,免费发放给623家煤矿、91乡镇、13个县、2个产煤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从政策上积极引导。

二是宣传二个攻坚战。把三年基本解决小煤矿问题、两年内大幅度降低瓦斯重、特大事故两项任务,通过转发文件、网上公告、召开会议,矿区宣讲等途径和方法,及时传达到所有产煤县市和煤矿企业,并印制《告煤矿企业书》下发到辖区所有煤矿,做到家喻户晓。

二、摸清家底,分类排队

一是对辖区内煤矿进行全面摸底。摸清了五类矿井的名单:一类是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擅自违法组织生产,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二类是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水害威胁严重矿井;三类是严重威胁国有和相邻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超深越界开采或超深越界开采屡禁不止,拒不退界矿井;四类是矿区范围内煤炭资源枯竭的矿井;五类是停产整顿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擅自违法组织生产的矿井。

二是对五类矿井进行科学排队。按照矿井的灾害程度,分类进行排队,从中确定关闭的重点对象。六月份,对辖区范围内现有的546处煤矿向娄底、邵阳市提出了一揽子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排队摸底初步名单。

三是对五类矿井依法处理。上半年,分局按照国办82号文件的要求,凡是属第一类、第二类矿井的,由分局直接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已提请关闭42对;属第三类、第四类矿井的,建议国土资源部门核实情况后,提请关闭;属第五类矿井的,按446号令的规定,发现一个提请关闭一个,已提请关闭4对。

三、依法监察,促进关闭

一是突出监察重点。分局始终坚持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水害威胁矿井实施重点监察的原则,通过监察,及时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通报给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为了打好两个攻坚战,年初,我们将辖区内第一、二批整合矿井98对列入了重点计划监察内容,为防止假整合真生产、边整合边生产,分局采取了暂扣整合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凡是安全专篇没有经过审查擅自组织施工的、边整合边生产的,一律给予经济处罚,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在确定第三批关闭矿井名单时予以重点考虑。

二是以监察促进整顿关闭。对20两批关闭整合矿井,分局开展了专项执法,共查出严重影响安全生产问题100余条;对资源整合的41对矿井下达了执法文书,对存在违法生产的24对矿井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分局以文件形式向娄底、邵阳两市提出了《关于规范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函》和《关于加强资源整合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安全监管的监察意见》,通过执法,确保了关闭矿井关闭到位,杜绝了死灰复燃;打击了资源整合矿井违法组织施工、非法组织生产的行为,防止了整合矿井两套生产系统,两个法人主体的“假整合”现象。

四、密切配合,严格执法

一是密切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对2006年第一批关闭矿井,分局根据监察中发现的情况,组织3个组对娄底市58处关闭矿井、42处整合矿井进行了明查暗访,并将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关闭矿井关闭质量不高、部分非法组织生产的问题,整合矿井未签订整合协议、被整合矿井开足马力疯狂生产的问题,一一列出矿井名单及时向娄底市人民政府进行反馈,得到了娄底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政府两位分管领导,在涟源市召开专题会议,

布置解决我局反映的问题,确保了第一批关闭矿井基本关闭到位,被整合矿井实行了“二停一锁一拆”,部分整合矿井达成了整合协议,制订了整合方案。

二是密切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树立典型,组织推广。第二阶段整顿关闭期间,地方各级政府遇到了重重困难,整顿关闭进展异常缓慢,我局通过督查,发现辖区内新化县主动,该关的已关死,该整的已整活。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及时向娄底市人民政府领导汇报了新化县的成功做法,建议娄底市政府在新化县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学习典型,推广经验。新化县在整顿关闭机制上采取“县里领导、乡镇为主、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机制,在确定关闭名单上实行“严格政策、全县平衡、民主评议、上下结合”的政策,在关闭资金补偿上实行“统一筹资、分类管理、以矿关矿、适当补偿”的办法,在关闭整合的方法上实行“领导负责、责任包干、限期完成、严格奖罚”的办法。通过现场会议,各县学习新化经验,有力地推进了第二阶段整顿关闭。

三是密切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好20关闭矿井名单。省政府13号明电下达后,分局先后参加了娄底市、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整顿关闭会议,积极配合制订煤矿整顿关闭方案,具体督促落实整顿关闭要求,对2007年一揽子解决小煤矿问题向两市政府提交了我们认为必须关闭的矿井名单,我们充分发挥分局在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为各级政府整顿关闭、扩能技改提供指导和服务,并从今年元月开始,就对按规定要求必须关闭的矿井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上把住了关口,给予不予延期许可的决定;对3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得进入“三同时”审查程序;从5月开始,将所有初步确定的关闭矿井列为重点监察对象,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目前为止,两市整顿关闭的前期准备比较扎实、稳妥。

五、抓住重点,积极推进

一是强力推行“先抽后采”。首先开展了对涟邵矿业集团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情况的监察,重点监察煤矿瓦斯治理和专家技术会诊措施落实情况,监察突出矿井建立地面永久性抽放系统。其次把瓦斯抽放作为瓦斯集中整治的重点,要求所有突出矿井都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否则,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涟源市个体小煤矿力达煤矿率先在地面建立了永久性抽放系统,实施“先抽后采”,取得了较好效果,我们目前已在涟源市马兴、冷水江市堑子口、隆回县斜岭等部分重点产煤地区推广以地面抽放为主要内容的瓦斯综合治理,准备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所有煤与瓦斯突出严重矿井全面推广。

二是强制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去年底以前已全部安装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但系统大部分存在运行不正常,通过与各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系,目前有8个县市建立了瓦斯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机构,专门为煤矿的监控系统轮流服务,这对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同时加快了煤矿瓦斯数字化监控联网建设,目前,10个重点国有企业和3个产煤县市完成了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县级平台建设。今年年初,我局以文件形式要求所有低瓦斯矿井也必须安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到目前为止,已有70的低瓦斯矿井已安装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以风定产”。要求所有乡镇煤矿在井口公示经监管部门核定的采掘头面、通风量、核定下井人数等有关信息,分局现场监察时,发现与井下实际不相符的.或超能力的,依法予以处罚。凡是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风量不足的矿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凡生产能力3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地面主扇功率不得小于30KW,每小班下井人员控制在30人以内。

四是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对所有突出矿井提出了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达到“四个一”的标准要求:所有采掘面有一个专门的、有针对性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有一套突出预测预报仪,且每个防突人员都要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会正确使用仪器;有一套防突钻机工具;有一配套的安全防护措施,下井作业人员都要会使用自救器,避灾硐室装备要齐全,严格执行全井撤人,地面放炮制度。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娄底分局在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集中整治中做了一些,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相差甚远,我们的还有许多欠缺和不足。目前正值第三批整顿关闭矿井的关键时候和瓦斯治理的攻坚时期,我们决心,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坚决完成第三批关闭任务,做到该关的关死,该整的整活;坚决打好瓦斯集中整治攻坚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促进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整治汇报材料》来源于网,欢迎阅读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整治汇报材料。NVU

布置解决我局反映的问题,确保了第一批关闭矿井基本关闭到位,被整合矿井实行了“二停一锁一拆”,部分整合矿井达成了整合协议,制订了整合方案。

二是密切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树立典型,组织推广。第二阶段整顿关闭期间,地方各级政府遇到了重重困难,整顿关闭进展异常缓慢,我局通过督查,发现辖区内新化县主动,该关的已关死,该整的已整活。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及时向娄底市人民政府领导汇报了新化县的成功做法,建议娄底市政府在新化县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学习典型,推广经验。新化县在整顿关闭机制上采取“县里领导、乡镇为主、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机制,在确定关闭名单上实行“严格政策、全县平衡、民主评议、上下结合”的政策,在关闭资金补偿上实行“统一筹资、分类管理、以矿关矿、适当补偿”的办法,在关闭整合的方法上实行“领导负责、责任包干、限期完成、严格奖罚”的办法。通过现场会议,各县学习新化经验,有力地推进了第二阶段整顿关闭。

三是密切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好2007年关闭矿井名单。省政府13号明电下达后,分局先后参加了娄底市、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整顿关闭会议,积极配合制订煤矿整顿关闭方案,具体督促落实整顿关闭要求,对2007年一揽子解决小煤矿问题向两市政府提交了我们认为必须关闭的矿井名单,我们充分发挥分局在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为各级政府整顿关闭、扩能技改提供指导和服务,并从今年元月开始,就对按规定要求必须关闭的矿井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上把住了关口,给予不予延期许可的决定;对3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得进入“三同时”审查程序;从5月开始,将所有初步确定的关闭矿井列为重点监察对象,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目前为止,两市整顿关闭的前期准备比较扎实、稳妥。

五、抓住重点,积极推进

一是强力推行“先抽后采”。首先开展了对涟邵矿业集团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情况的监察,重点监察煤矿瓦斯治理和专家技术会诊措施落实情况,监察突出矿井建立地面永久性抽放系统。其次把瓦斯抽放作为瓦斯集中整治的重点,要求所有突出矿井都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否则,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涟源市个体小煤矿力达煤矿率先在地面建立了永久性抽放系统,实施“先抽后采”,取得了较好效果,我们目前已在涟源市马兴、冷水江市堑子口、隆回县斜岭等部分重点产煤地区推广以地面抽放为主要内容的瓦斯综合治理,准备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所有煤与瓦斯突出严重矿井全面推广。

二是强制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去年底以前已全部安装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但系统大部分存在运行不正常,通过与各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系,目前有8个县市建立了瓦斯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机构,专门为煤矿的监控系统轮流服务,这对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同时加快了煤矿瓦斯数字化监控联网建设,目前,10个重点国有企业和3个产煤县市完成了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县级平台建设。今年年初,我局以文件形式要求所有低瓦斯矿井也必须安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到目前为止,已有70的低瓦斯矿井已安装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以风定产”。要求所有乡镇煤矿在井口公示经监管部门核定的采掘头面、通风量、核定下井人数等有关信息,分局现场监察时,发现与井下实际不相符的或超能力的,依法予以处罚。凡是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风量不足的矿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凡生产能力3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地面主扇功率不得小于30KW,每小班下井人员控制在30人以内。

四是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对所有突出矿井提出了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达到“四个一”的标准要求:所有采掘面有一个专门的、有针对性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有一套突出预测预报仪,且每个防突人员都要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会正确使用仪器;有一套防突钻机工具;有一配套的安全防护措施,下井作业人员都要会使用自救器,避灾硐室装备要齐全,严格执行全井撤人,地面放炮制度。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娄底分局在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集中整治中做了一些,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相差甚远,我们的还有许多欠缺和不足。目前正值第三批整顿关闭矿井的关键时候和瓦斯治理的攻坚时期,我们决心,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坚决完成第三批关闭任务,做到该关的关死,该整的整活;坚决打好瓦斯集中整治攻坚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促进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整治汇报材料》来源于网,欢迎阅读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整治汇报材料。NVU

篇3:创建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我县被国务院安办列为全国瓦斯治理示范县。为努力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县XX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县瓦斯治理与利用xxx后三年规划》和《**县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开展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采煤方法调整和支护改革等相关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截至目前,全县煤矿未发生瓦斯事故,煤矿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目前,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自查,基本达到省安委会制定的《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基本要求》。下面简要将我县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矿井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煤矿矿井13对,核定年生产能力78万吨,其中高瓦斯矿井3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对;在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中,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3对,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9对。

根据全省煤矿资源整合整体规划,全县13对矿井中,有2对被整合关闭矿井(**煤矿和**煤矿);有2对限期关闭矿井(**烟煤厂至XX年底关闭,**煤矿至XX年底关闭);3对独立保留矿井(**煤矿、**煤矿、**煤矿);6对资源整合主体矿井或独立扩能矿井(**煤矿、**煤矿、**县煤矿有限公司、**煤矿、**煤矿、**煤矿)。

全县煤矿均分布在**矿区的**井田和**井田内,本区域煤层(无烟煤)主要赋存于二叠系**组第二加三段,矿区范围内可采煤层为k2煤层,有1个矿(**烟煤厂)开采烟煤(k1煤层)。目前全县矿井均采用斜井开拓,且均属深部开采,开采标高在+160-±0之间。矿井开采方式为走向后退短壁式开采,工作面采用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急倾斜煤层矿井采场不支护,采空区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缓倾斜煤层矿井现基本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刮板运输机采煤,采用炮采机运。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年初,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由县安监局承担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职能。并完善了县安监局负责日常监管,县经商局负责行业监管,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属地监管的煤矿综合安全管理格局。并对具体责任进行了分工、细化。县编委会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办 发电〔XX〕33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县安全监测站,落实了驻矿安监员专项编制7名,现已达到2对矿井配备1名具有专业技术的驻矿人员。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煤矿驻矿人员认真履职的政策和措施。根据川安办〔XX〕3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和煤矿企业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在安监局班子成员中设立了1名总工程师。由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对煤矿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管理,真正做到内行管内行。**、五矿两个产煤乡镇,建立了煤矿安全监管站,每个乡镇落实了2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共3页,当前第1页123关于创建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的工作总结 class=“”>

同时,我县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通三防”管理以及瓦斯治理、人员培训、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建立了“以风定产”公示制度、采掘头面审批制度、煤矿“三量”考核制度、煤矿交换图定期审查制度、隐患整改公示制度。

(二)强化投入,政策激励。

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煤矿瓦斯治理和“示范县”建设经费投入。年初,县财政预算县安监局工作经费45.2万元,专项解决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工资、下井补助、绩效考核奖励;县财政投入20余万元完善了煤矿安全监控中心装备,落实了5名专业监控人员人员工资、运行费等15万元。同时,今年县政府专门落实 “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编制“一县一策”和“一矿一策”评审费用以及日常工作支出,并投入25万元为县安监局配备监管执法用车等装备。此外,县政府进一步建立完善矿井瓦斯治理奖励基金和配套资金等激励政策。对已实施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的矿井,县财政每矿补助配套资金5万元,对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达二级的矿井补助3万元。今后,县政府每年将在煤炭统征税费中按2.00元/t标准提取瓦斯治理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瓦斯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机构、人员和煤矿企业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系统的按每矿5万元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利用瓦斯发电的按每台(500kw)机组5万元进行奖励。

(三)扎实有效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1.升格瓦斯管理等级,开展了突出危险性鉴定。我县高瓦斯矿井全部开采具有突出危险性的k2煤层,为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县政府决定对全县高瓦斯矿井全部按突出矿井的要求进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突措施。自XX年底以来,已有11对矿井开展了煤层突出鉴定或自行申请煤与瓦斯突出“戴帽”工作(**煤矿因水淹未开展)。省经委以 川经煤炭函〔XX〕115号批复**煤矿、**煤矿等9对矿井为突出矿井,其余2 对矿井中,**县煤矿有限公司经鉴定不具有突出危险性,**煤矿正在实施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2、开展了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自燃发火鉴定等工作。我县煤矿企业已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煤层的瓦斯参数进行了测定,由市矿山救护大队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了鉴定,并对煤层的自燃发火倾向开展了鉴定,加强了煤矿瓦斯管理基础工作,以督促煤矿企业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3.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和“一矿一策”和瓦斯治理“一县一策”。我县**煤矿、**煤矿和**煤矿被列为全省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三矿均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全县12对矿井均聘请了**省安科院或煤矿瓦斯治理专家根据各矿实际编制了采掘部署调整和瓦斯治理的“一矿一策”方案。XX年初,县政府已聘请专家对各矿井方案进行了评审,逐矿确定了整改内容。还制定了《**县XX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 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xxx”后期规划,并将矿井年度瓦斯抽采计划、年度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统一考核。今年8月,我县又委托**省安科院编制了瓦斯治理“一县一策”,为全县的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明确了方向。

4.加快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应建瓦斯固定抽采系统的9对独立保留矿井、资源整合主体矿井和独立扩能矿井中,现已有6对矿井建成投入使用(**、**、**、**、**煤矿),并通过验收。另2对正在实施技改的矿井(**县煤矿公司和**煤矿)由于井下暂无抽采工作面,现已完善了抽采方案设计,地面设施和管路正在建设中,另外**煤矿因水淹暂未实施瓦斯抽采系统建设。共3页,当前第2页123关于创建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的工作总结 class=“”>

限期关闭的3对高瓦斯(突出)矿井中,**煤矿和**煤矿均完善了瓦斯移动抽放系统,并投入正常使用。**煤矿因无巷道掘进,矿井对现已布置好的采煤工作面采用小钻孔排放瓦斯,经检验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后进行回采作业。

5.大力推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我县3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中,有2个缓倾斜矿井,1个急倾斜矿井。我县从示范矿井开始进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以推动全县煤矿的“双改工程”。目前,2个缓倾斜矿井(**煤矿和**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全部采用了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用刮板运输机运输;急倾斜煤层的矿井(**煤矿)在全市率先引进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进行采煤,该矿目前正在布置正规采煤工作面。

6.落实了科学治灾的措施,强化矿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县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设了kj90或kj101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并于XX年9月底前完成了系统升级。矿井监控系统与县平台和省平台实现了联网运行,适时监控。目前,全县已有6对矿井完成了煤矿信息系统建设,下一步将把瓦斯抽采参数及企业信息系统一并纳入县级监控中心,对矿井瓦斯抽采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控。

7、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县安监局编制了全县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所有煤矿企业与市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每矿选派了5名矿工参加市救护大队举办的应急救援培训,配备了正压呼吸器等救护器材,由县卫生局协调,将**卫生院的救护车作为矿山应急救护车辆备用。

8、完善了培训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由于我县煤矿企业相对较少,未建立煤矿四级培训机构,但县经商局和县安监局分加别组织对全县煤矿矿工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全员培训,并督促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送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企业强化了瓦斯治理人才培养,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配备了瓦斯治理工程技术人员,每矿还分别选派了10名矿工参加省、市举办的防突专业培训。

9、落实了煤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规范了煤矿技术档案。我县按市政府要求,在国庆节后复产将煤矿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纳入“七不复产”的范畴,要求各煤矿企业把“系统”使用作为应对煤矿灾害升级、防范煤矿事故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已有6对矿井安装了信息管理系统,其余矿井正在实施。我县还规范了煤矿技术档案工作,为每个矿井建立了详细的档案资料,矿井三图每月交换一次。

篇4: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实施意见

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

为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 的原则,建设安全、高效、稳定的矿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推广的“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1 条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相配套的供电系统等。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 元提取,并严格考核,确保资金提取和合理使用。 第2 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高突矿井逐步配备地测副总工程师,通风工区及安全生产部室应配齐通防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最低要达到中专水平,其专业必须对口。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高“一通三防”人员素质,凡新增加的“一通三防”人员文化程度最低要达到技校或高中毕业水平,数量满足瓦斯治理需要。 第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要采取积极的人才措施,确保通风专业人员稳定。“一通三防”专业人员调动时,组织部门应及时予以配齐。 第4条瓦检员、防突员、安监员享受采掘一线待遇,实行末位淘汰考核制度,并建立后备人才库(后备人数占在籍数的15%)。 第5条各矿应对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现任班长、区(队)长进行“一通三防”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担任班长、区(队)长;特殊工种须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6 条各矿井每年必须制定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保瓦斯治理的针对性,实现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要结合下一季度生产安排情况对通防系统进行审查和分析,并将审查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7条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技术分析会,要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矿须将会议纪要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8条严格执行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安排处理。 第9条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分析处理制。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0.8%且小于1.5%的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5%的由矿长负责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于次日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0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开采、采煤工作面设计中,对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专门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瓦斯与地质的关系,提前制定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合理生产布局,避免孤岛煤柱开采和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地区瓦斯治理工程应与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先行投入使用。 第11条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必须设置而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老采区必须限期整改。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先完善其专用回风系统,确保其回风能够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道,严禁其切断任一采掘工作面的唯一安全出口。 第12条严格控制高、突区域及与其系统相关联的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各采区每班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团公司有关规定,当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时,矿必须对作业人员数量重新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必须编制瓦斯地质图,全面反映采、掘工程范围内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瓦斯参数、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地点及强度等有关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填图。 第14条所有石门揭煤及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生产矿长或安监处长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严禁揭煤和投产。 第15条高突矿井遇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采掘应力迭加区域及瓦斯异常带前,必须制定“五位一体” 现场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止工作;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 第16条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根据煤层和构造变化情况也可适当加密),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 第17条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在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期间,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该地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矿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第18条掘进工作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和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m3/in、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工作面,要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措施,并确保掘进迎头钻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个。 第19条施工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应选用钻进能力大、钻孔直径不小于89毫米的钻机。第20 条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在以下场所增设甲烷传感器: 1、突出煤层长距离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每600 米内增设一个甲烷传感器。 2、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工作面过老巷、老空区、钻场等处增设甲烷传感器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21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由各矿分管机电负责人牵头,有计划地实现矿井供电设备无油化,并推行实时监测监控。 第22条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时,必须进行局部通风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与其相匹配的大直径双压边风筒。 第23条各矿井必须制订并实行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线路、设备强制性停电检修制度,局部通风机按地面主要通风机进行管理,每天要对所有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行,持续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 第24条建立健全通防管理激励政策。年度内矿杜绝瓦斯、煤尘、自然发火事故,对通防质量标准化达标且安全评估合格的矿井通防专管人员、通风工区技术员以上干部及矿安全生产部室通防专管人员实行奖励,费用从矿安全奖励资金中提取。

篇5:瓦斯治理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扎实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有效实施,树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意识、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以完善通风系统为前提,以瓦斯抽放和防突为重点,以监控为保障,区域治理与局部治理并重,以风定产、掘进先行、技术突破、装备升级、创新管理、落实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我矿今年过去三个季度的瓦斯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一、全矿井瓦斯治理检查领导组:组长:王兴俊

副组长:任春德王建华玉川王才明李存来成员:赵艾辰张春怀温刘亮刘志文刘志昌

二、具体规定:

1、矿长是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时落实,每月定期召开瓦斯治理专听研究会议。对本矿井下通风系统“一通三防”设备设施及局部通风现场管理全面负责。

2、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职人员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开;

停风后,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三、工作总结:

结合本矿90万吨升级改造,按照综合机械化采煤升级改造初步设计要求,将对井上下“一通三防”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建立和完善通风,瓦斯抽放,监测监控三大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按照井巷开拓方案,将“一通三防”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瓦斯监控系统的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于20xx年10月安装完善。

2、专用回风井刷大,工程量235米,7月底全部完工。

3、购置主扇设备及安装,11月18日投入运行。

4、瓦斯抽放泵站的购置及安装,11月5日安装完工

5、井下闭墙7道5月份完工

6、井下联络风门8道710月份完工

7、更换隔离式自救器4月底前全部更换

8、更换和改造灭尘水管1500米712月完工

9、新增隔爆水棚4处11月份完工

10、巷道粉刷1500米8月低完工

11、回风竖井地面通风设施土建9月底完工

12、新增瓦检仪10台、瓦斯报警仪20台4月份增加

13、维护进风巷50米喷浆5月份完工

篇6:瓦斯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朔煤经通字90号文件精神,贯彻同煤经通字251号文件《关于开展“瓦斯治理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防止瓦斯事故发生,集团公司将四月定为“瓦斯治理月”,重点强化瓦斯防治装备,落实瓦斯防治措施,提高瓦斯防治效果,突出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切断瓦斯事故源头,从而实现瓦斯零超限之目标。

xx煤电公司通风区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纠自查工作,根据以上要求于4月25日前对全矿井进行了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并于5月前陆续治理完善。具体如下:

1、现场检查,井下所有用风地点全部实行分区通风,风量充足,配风合理。局部通风机全部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且使用正常。通风设施符合标准,质量可靠。

2、本月砌筑调节风窗6道;

砌筑永久密闭2道、风门4道;

砌筑风桥4座;

打设栅栏8道;

拆除风门2道、调节风窗2道;

修抹调节2道、密闭20道;

维修风门6道。

3、计划购置烟雾传感器10台、风筒传感器5套、甲烷传感器20台、CO传感器10台、光干涉甲烷检定器30台、风表15台、便携式甲烷、氧气检测报警仪20台、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30台。

4、对井下员工进行了第二期的压缩氧自救器培训,更好的保障了员工井下作业的安全系数。

5、进一步完善了矿井放炮管理,放炮器的管理、维修,分别由瓦斯队、监测大队和机电科负责,进一步完善了“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为杜绝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6、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双基”建设标准,对井下“一通三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进行加固,对老化设备进行出井检修或更换,强化基础设施及设备的管理。

7、井下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可靠,数据准确,并按要求联网,保证双回路供电;

监控中心站实行24小时双岗职守,流程通畅,应急响应迅速,制度完善齐全;

井下各地点传感器设置齐全,数据准确、每月分3旬进行调校,一氧化碳传感器保证30%备用,其它传感器保证20%备用,备用充足;

系统管理机构完善,系统管理完备、高效,维护人员持证上岗。

在今后的生产工作中,xx煤电公司通风区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瓦斯治理指导思想,以“十完善”为工作要求,科学运行金字塔管理模式,实现公司瓦斯零超限,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篇7:瓦斯治理心得体会

瓦斯治理心得体会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属于高瓦斯矿井,瓦斯治理是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瓦斯治理和抽采工作放到极其重要的位置,要加大瓦斯治理人、财、物的投入,并要时刻保持理智清醒的头脑,时刻把瓦斯超限和瓦斯灾害防治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主要举措有4项:

1、用先进技术装备煤矿企业。对新建矿井,坚持高起点、高投入、高技术建设,全面开展井下区域性瓦斯治理,推广使用保护层开采、地面钻井抽采、煤层顶板抽采、顺层钻孔抽采、采煤工作面瓦斯综合抽采、掘进工作面预抽采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瓦斯抽采利用、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

2、围绕瓦斯治理难点开展技术攻关。一是实施自主创新;二是推进产学研结合,依托科研院校,集团研究开发高瓦斯矿井瓦斯治理技术;三是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提高。每年引进瓦斯治理关键技术工艺2~3项,并进行了消化、创新、提高。

3、创新瓦斯管理制度。在“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的指导下,煤矿企业结合实际,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十六字工作体系,用发展的思路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一是建立领导体系和协调机制,煤矿企业成立了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防治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总工程师瓦斯治理技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了瓦斯管理例会和专题办公会议、高瓦斯矿井瓦斯治理督导、一通三防隐患排查、瓦斯检查汇报及监控信息传递和督办、干部现场跟班等10余项制度。

二是各矿井建立了专司“一通三防”的.管理机构,设立了通风科、通风区,专门负责矿井的瓦斯检查、瓦斯抽采、安全监测、爆破、局部通风、综合防尘等工作。各煤矿安监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通风工作,形成全过程闭合管理。实行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机制。

三是坚持对高瓦斯矿井实行施工专业化。对所有穿层钻孔和岩巷揭煤及突出煤层掘进均由专业 化队伍负责施工,把“一通三防”工作与采掘工程质量、矿井文明生产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4、加大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一是坚持新进一线员工来自煤炭等专业院校,变招工为招生。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三是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先后多次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员工上千余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及建议:

瓦斯治理利用既是一项保障矿工生命的安全工程,也是重要的资源工程,更是根治瓦斯灾害的治本之策。我矿瓦斯治理利用工作还处于研讨阶段,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工作中许多问题还亟待解决。主要是:煤矿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瓦斯治理利用的需要;瓦斯开采排放量大,利用比例极低,节能减排任务重;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等灾害威胁程度加剧,一些技术难题日益凸显,安全压力大;受客观条件的制约,瓦斯综合治理的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就整体而言,瓦斯隐患是我矿安全生产第一位的威胁。

篇8:创建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的工作总结

关于创建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的工作总结 -总结

省安办:

今年,我县被国务院安办列为全国瓦斯治理示范县,为努力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江安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江安县瓦斯治理与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和《江安县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开展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采煤方法调整和支护改革等相关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截至目前,全县煤矿未发生瓦斯事故,煤矿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目前,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自查,基本达到省安委会制定的《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基本要求》。下面简要将我县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矿井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煤矿矿井13对,核定年生产能力78万吨,其中高瓦斯矿井3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对;在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中,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3对,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9对。

根据全省煤矿资源整合整体规划,全县13对矿井中,有2对被整合关闭矿井(光明煤矿和盐井煤矿);有2对限期关闭矿井(分水岭烟煤厂至20底关闭,龙凤煤矿至2010年底关闭);3对独立保留矿井(振兴煤矿、和平煤矿、石桥煤矿);6对资源整合主体矿井或独立扩能矿井(联吉煤矿、工农煤矿、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良朋煤矿、幸福煤矿、江远煤矿)。

全县煤矿均分布在珙长矿区的富安井田和红桥井田内,本区域煤层(无烟煤)主要赋存于二叠系龙潭组第二加三段,矿区范围内可采煤层为k2煤层,有1个矿(分水岭烟煤厂)开采烟煤(k1煤层)。目前全县矿井均采用斜井开拓,且均属深部开采,开采标高在+160-±0之间。矿井开采方式为走向后退短壁式开采,工作面采用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急倾斜煤层矿井采场不支护,采空区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缓倾斜煤层矿井现基本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刮板运输机采煤,采用炮采机运。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年初,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由县安监局承担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职能。并完善了县安监局负责日常监管,县经商局负责行业监管,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属地监管的煤矿综合安全管理格局。并对具体责任进行了分工、细化。县编委会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XX年〕33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县安全监测站,落实了驻矿安监员专项编制7名,现已达到2对矿井配备1名具有专业技术的驻矿人员。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煤矿驻矿人员认真履职的政策和措施。根据川安办〔2010〕3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和煤矿企业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在安监局班子成员中设立了1名总工程师。由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对煤矿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管理,真正做到内行管内行。红桥、五矿两个产煤乡镇,建立了煤矿安全监管站,每个乡镇落实了2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我县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通三防”管理以及瓦斯治理、人员培训、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建立了“以风定产”公示制度、采掘头面审批制度、煤矿“三量”考核制度、煤矿交换图定期审查制度、隐患整改公示制度。

(二)强化投入,政策激励。

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煤矿瓦斯治理和“示范县”建设经费投入。年初,县财政预算县安监局工作经费45.2万元,专项解决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工资、下井补助、绩效考核奖励;县财政投入20余万元完善了煤矿安全监控中心装备,落实了5名专业监控人员人员工资、运行费等15万元。同时,今年县政府专门落实 “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编制“一县一策”和“一矿一策”评审费用以及日常工作支出,并投入25万元为县安监局配备监管执法用车等装备。此外,县政府进一步建立完善矿井瓦斯治理奖励基金和配套资金等激励政策。对已实施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的矿井,县财政每矿补助配套资金5万元,对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达二级的矿井补助3万元。今后,县政府每年将在煤炭统征税费中按2.00元/t标准提取瓦斯治理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瓦斯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机构、人员和煤矿企业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系统的按每矿5万元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利用瓦斯发电的按每台(500kw)机组5万元进行奖励。

(三)扎实有效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1.升格瓦斯管理等级,开展了突出危险性鉴定。我县高瓦斯矿井全部开采具有突出危险性的k2煤层,为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县政府决定对全县高瓦斯矿井全部按突出矿井的要求进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突措施。自2010年底以来,已有11对矿井开展了煤层突出鉴定或自行申请煤与瓦斯突出“戴帽”工作(江远煤矿因水淹未开展)。省经委以 川经煤炭函〔2010〕115号批复良朋煤矿、振兴煤矿等9对矿井为突出矿井,其余2 对矿井中,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经鉴定不具有突出危险性,联吉煤矿正在实施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2、开展了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自燃发火鉴定等工作。我县煤矿企业已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煤层的瓦斯参数进行了测定,由市矿山救护大队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了鉴定,并对煤层的自燃发火倾向开展了鉴定,加强了煤矿瓦斯管理基础工作,以督促煤矿企业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3.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和“一矿一策”和瓦斯治理“一县一策”。我县石桥煤矿、和平煤矿和振兴煤矿被列为全省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三矿均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全县12对矿井均聘请了四川省安科院或煤矿瓦斯治理专家根据各矿实际编制了采掘部署调整和瓦斯治理的“一矿一策”方案。2010年初,县政府已聘请专家对各矿井方案进行了评审,逐矿确定了整改内容。还制定了《江安县2010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江安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十一五”后期规划,并将矿井年度瓦斯抽采计划、年度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统一考核。今年8月,我县又委托四川省安科院编制了瓦斯治理“一县一策”,为全县的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明确了方向。

4.加快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应建瓦斯固定抽采系统的9对独立保留矿井、资源整合主体矿井和独立扩能矿井中,现已有6对矿井建成投入使用(良朋、石桥、和平、幸福、工农煤矿),并通过验收。另2对正在实施技改的矿井(江安县煤矿公司和联吉煤矿)由于井下暂无抽采工作面,现已完善了抽采方案设计,地面设施和管路正在建设中,另外江远煤矿因水淹暂未实施瓦斯抽采系统建设。

限期关闭的3对高瓦斯(突出)矿井中,龙凤煤矿和光明煤矿均完善了瓦斯移动抽放系统,并投入正常使用。盐井煤矿因无巷道掘进,矿井对现已布置好的采煤工作面采用小钻孔排放瓦斯,经检验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后进行回采作业。

5.大力推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我县3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中,有2个缓倾斜矿井,1个急倾斜矿井,

总结

我县从示范矿井开始进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以推动全县煤矿的“双改工程”。目前,2个缓倾斜矿井(和平煤矿和石桥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全部采用了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用刮板运输机运输;急倾斜煤层的矿井(振兴煤矿)在全市率先引进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进行采煤,该矿目前正在布置正规采煤工作面。

6.落实了科学治灾的措施,强化矿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县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设了kj90或kj101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并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了系统升级。矿井监控系统与县平台和省平台实现了联网运行,适时监控。目前,全县已有6对矿井完成了煤矿信息系统建设,下一步将把瓦斯抽采参数及企业信息系统一并纳入县级监控中心,对矿井瓦斯抽采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控。

7、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县安监局编制了全县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所有煤矿企业与市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每矿选派了5名矿工参加市救护大队举办的应急救援培训,配备了正压呼吸器等救护器材,由县卫生局协调,将红桥卫生院的救护车作为矿山应急救护车辆备用。

8、完善了培训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由于我县煤矿企业相对较少,未建立煤矿四级培训机构,但县经商局和县安监局分加别组织对全县煤矿矿工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全员培训,并督促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送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企业强化了瓦斯治理人才培养,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配备了瓦斯治理工程技术人员,每矿还分别选派了10名矿工参加省、市举办的防突专业培训。

9、落实了煤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规范了煤矿技术档案。我县按市政府要求,在国庆节后复产将煤矿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纳入“七不复产”的范畴,要求各煤矿企业把“系统”使用作为应对煤矿灾害升级、防范煤矿事故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已有6对矿井安装了信息管理系统,其余矿井正在实施。我县还规范了煤矿技术档案工作,为每个矿井建立了详细的档案资料,矿井三图每月交换一次。

三、对照检查存在的差距

我县开展瓦斯治理示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安监系统的正确指导下,在县级部门和乡镇的共同配合下,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工作未完成。

(一)瓦斯利用量未达到上级下达指标。

今年,市上下达我县的瓦斯利用量任务为50万方。由于全县矿井规模较小,瓦斯抽采量不大,基本不能连续正常抽采,建瓦斯利用系统的难度较大。目前,我县抽采的瓦斯均未利用,也无利用装置,在县安监局的促进下,幸福煤矿拟建瓦斯发电系统,但由于要重新进行瓦斯钻场布置施工,地面设施建设和发电设备安装,预计最快也要12月才能建成投用,建成后也不能完成利用量任务。

按我县的规划,江安县煤矿公司和联吉煤矿的资源量较大,应建瓦斯利用系统,但两矿均为技改矿井,要技改结束验收时,瓦斯抽采和利用系统才能投用。

(二)所有矿井未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

我县矿井大部分为6万吨/年的生产规模,且大部分为急倾斜矿井,原有系统均只有一进一回的通风系统,设置专用回风巷,需另掘一井筒作为人行副井,将原来的回风井作为专用回风井。目前,我县只有和平、石桥和联吉煤矿等3对矿井符合要求。良朋煤矿、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正按技改初步设计的方案进行施工,其中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井筒已施工100米,良朋煤矿井筒已施工20米,预计2010年6月底前能全面完成;振兴煤矿、幸福煤矿、工农煤矿正在进行方案比选,近期即将施工建设,拟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所有矿井采煤工作面未全部采用壁式等正规采煤法。

我县的缓倾斜煤层矿井,现基本能达到长壁式开采。但急倾斜煤层矿井,调整采煤方法需要一个过程,现已布置的系统只能按现有的采煤法采煤,我县的要求是在下一个开采水平必须采用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或俯伪斜分段走向密集支柱采煤法进行采煤。

(四)部分矿井未实行穿层网格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

我县所有矿井均只采一层煤,无保护层开采,现在已布置好的系统不可能再进行穿层预抽。目前,我县只有幸福煤矿和工农煤矿施工有底板瓦斯抽采巷道,可进行瓦斯穿层网格预抽。联吉煤矿正按技改设计的要求施工底板巷道,预计年底前可实行穿层预抽;振兴煤矿和良朋煤矿下山延伸巷道已掘进到位,车场和水仓布置好后即可施工底板巷道,按正常进度,在年底前可进行底板瓦斯抽放。

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和平、石桥和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现已进行了顺煤层下斜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目前无法布置底板瓦斯抽放巷道。

(五)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年内不能达标。

我县煤矿有限公司为安全高效建设矿井,该矿目前正启动技改施工,设计的施工方案按安全高效矿井来设计,年底前不能达标验收,要矿井技改结束时才能进行验收达标。

四、下阶段的工作措施

我县的瓦斯治理工作,经过全国示范县的创建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差距,有很多工作还需继续完善,我县将以瓦斯治理示范县为契机,由县安监局、经商局、红桥镇、五矿镇协同配合,督促煤矿企业继续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

(一)强力推进机械化,促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

一是实现人员入井机械化。目前,我县石桥煤矿和联吉煤矿的人车已建成投用。下阶段,振兴煤矿、良朋煤矿、江安县煤矿公司、工农煤矿、幸福煤矿等5对矿井必须在今年内启动机械运送人员装置的建设,工农煤矿和振兴煤矿在2010年12月底前建成投用,其余3对矿井力争在2010年6月底前建成投用。

二是逐步实现运输机械化。(1)所有矿井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实行装矸(煤)机械化。全岩巷掘进必须使用耙砂机装矿,煤巷掘进尽可能使用装载刮板运输机装煤,坚决淘汰人工装煤(矸)等落后的生产方式。(2)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刮板运输机运输,未使用刮板运输机运输的工作面,不进行头面核定,已核定的头面,应先停止生产,完善后重新进行核定。(3)逐步推广使用皮带运输。石桥煤矿和江安县煤矿公司采区运输巷要在2010年底前实现皮带运输或机车运输,淘汰人力推车。(4)逐步推广掘进机械化。为调整采掘部署,为治灾留下时间和空间,应加快巷道的掘进速度,石桥煤矿和江安县煤矿公司应考虑购置综掘机,力争从2010年起,新掘巷道实现机械化。

(二)强制实行瓦斯利用,实现以用促抽。

2010年,市上下达我县的瓦斯利用任务为50万方。目前,我县已建成的6套瓦斯抽采系统均未正常使用。为切实达到治灾的目的,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抽采系统正常使用。一是利于瓦斯抽采和调整采掘部署,矿井所有新掘主要运输巷必须布置在煤层的底(顶)板岩层内。二是在今年10月底前,各矿必须按瓦斯抽采设计的要求,做到应抽尽抽,确保抽采系统能正常连续运行,到期不能连续正常运行的矿井,立即停止煤炭生产作业,矿井只能进行与瓦斯相关的岩石巷道、穿层抽放钻孔施工作业。三是根据瓦斯抽采量的实际情况,建瓦斯利用(发电)系统,幸福煤矿在年底前先建成瓦斯利用(发电)系统并正常投运。四是2对正在建设的技改矿井(煤矿公司和联吉煤矿),必须尽快启动瓦斯抽采系统建设,地面设施和管路系统在2010年底前建成验收;由于两矿煤炭资源储量均在200万吨以上,服务年限较长,必须同时建设瓦斯利用系统,在技改工程验收前,瓦斯利用系统应一并建成验收。

(三)强制推行支护方式和采煤方法改革。

一是新掘的岩石巷道,推广使用锚喷支护,逐步淘汰工字钢支护和料石砌碹支护;新掘煤巷,推广使用锚网支护或工字钢支护,坚决淘汰木支护。二是缓倾斜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使用液压支柱支护。三是缓倾斜煤层必须布置正规长壁式采煤工作面进行采煤,工作面长度原则上不低于60米。四是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在下一开采水平必须采用柔性掩护支架方式或俯伪斜分段走向密集支柱采煤法进行采煤,严禁使用仓储式采煤法,彻底淘汰现有的采煤方法。

(四)督促矿井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以国庆节后煤矿“七不复产”为契机,督促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按规定完善 “三专两闭锁”,实现“双风机双电源”。未达到条件的,坚决不复产验收,不恢复生产。

特此报告

篇9: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九里山矿10月27日零点三十六分在16采区16031上风道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发时井下有18名工人作业,造成18人全部遇 难。这一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 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10.27瓦斯突出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河南煤化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 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这次事故教训,使我们看到了管理干部在理念认识、工作落实、规范操作等方面还很不到位,管理上还存在严重问题。作为分管掘进的副矿 长,不得不引起我去深思:要想提高效益,实现安全生产,首先必须要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的重要环节就是管理人员必须提高素质,管理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力到位。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针对这次“10.27”出现的事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我感到我们在管理上还有一定的漏洞,为了堵住漏洞,我从以下 几个方面做出分析:

一、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

“持 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 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二、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要“避危于无形”古人说:“明者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意思是:明智的人在事故发生前就有了预见,有 智慧的人在危险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就避开了,灾祸本来就大多藏在隐蔽不易发现的地方,而突发在人的忽略之处。这话对我们抓好安全生产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综观许多安全事故,都在发生前就显露出了隐患。10.27瓦斯事故的开始都有预兆的,这是多 年来血的教训换来的。只是人们有了重生产轻安全的不良行为才导致了瓦斯突出事故。如果相关责任人能见微知著,提前排查出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完全能够避 免事故发生。要“避危于无形”,首先要提高干部、员工的责任心。要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每一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目标量化到人,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生产 意识,促使他们主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篇10: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目 录

瓦斯治理机构及成员 ..................................................................................................................................... 2

1. 矿井概述 ................................................................................................................................................. 3

1.1 储量情况 ....................................................................................................................................... 3

1.2 通风情况 ..................................................................................................................................... 3

1.3 瓦斯及抽采情况 ........................................................................................................................... 4

2. 瓦斯储量计算 ........................................................................................................................................... 4

3. 瓦斯抽采方案 ................................................................................................................................. 5

4. “抽、采、掘”平衡规划 ................................................................................................................. 7

4.1 抽采达标工程 ............................................................................................................................. 7

4.2 抽采量 ......................................................................................................................................... 8

4.3 抽采设备设施 ............................................................................................................................. 9

4.4 资金计划 ..................................................................................................................................... 9

4.5 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 ....................................................................................................... 10

4.6 采面接续 ................................................................................................................................... 10

4.7 综合说明 ..................................................................................................................................... 11

5. 瓦斯治理计划保障 ............................................................................................................................... 11

5.1 工作目标 ..................................................................................................................................... 11

5.2 成立瓦斯治理保障领导小组 ..................................................................................................... 11

5.2 成立瓦斯治理保障领导小组 ..................................................................................................... 13

5.3 建立瓦斯治理保障制度 ............................................................................................................. 15

5.4瓦斯治理管理规定 ........................................................................................................................ 16

瓦斯治理机构及成员

井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井长

副组长:井工程师、安全井长、生产井长、机电井长

成 员:通风段、机电段、抽放段、物资供应站、采煤段、掘进段、调度室、皮带段、运输段、开拓段、准备队、技术组

瓦斯治理机构组要成员

抽放段段长、抽放段书记、抽放段副段长、抽放段技术员

打钻工人,监测工人、溜管工人

通风段段长、通风段书记、通风段副段长、通风段技术员

消火工、瓦检员

篇11: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梅河煤矿六井瓦斯防治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采平衡”的原则。瓦斯抽采紧密结合实际,加大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力度,强化现场管理,采取多种可能的抽采技术和工程措施充分抽采瓦斯,实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瓦斯抽采工作要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确保煤层预抽时间和瓦斯预抽效果,保持抽采达标煤量与生产准备及回采的煤量相平衡。

梅河煤矿六井瓦斯抽采做到抽采系统能力足够、设施完善,抽采工程超前、“抽、掘、采”平衡,抽采计量和参数测定准确,抽采管理制度完善,抽采后的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以下简称《抽采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防突规定》)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 矿井概述

1.1 储量情况

梅河煤矿六井矿界内、可采标高范围内(+300m~-300m)共获2、4、5、9煤层(332)+(333)+(334)资源470.3万t。其中:控制煤量(332)为149.8万t,推断的资源量(333)为52.6万t,预测的资源量(334)为267.9万t。

今年计划可采储量38.6万t,生产采区5402~8402煤柱区、6502~8502III条带,以生产水平+50m~+250m,现生产水平+50m~-100m。

1.2 通风情况

梅河煤矿六井现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反风方式采用压入式,反风率均

达到84%;中央主扇型号FBCDZ-8-N025,电机功率2×280KW,额定流量3120~11280m3/min,在册2台,矿井总入风量3550 m3/min,矿井总排风量3700 m3/min。

1.3 瓦斯及抽采情况

1.3.1 抽放系统情况

梅河煤矿六井建有地面永久瓦斯抽放泵站,地面永久抽放泵3台,1、2号抽放泵型号为2BEA-353-0,抽放能力80 m3/min,电机功率160KW,使用两台;3号泵型号为2BEC50,抽放能力160 m3/min,电机功率200KW,备用一台;Φ254mmPE管路3600m,满足现有采区瓦斯抽放需要。

1.3.2 采区抽放方式为

回采期间梅河煤矿六井采用高低位钻孔抽采空区。

1.3.3 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根据《梅河六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绝对瓦斯涌12.75 m3/t,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8.36m3/t,属高瓦斯矿井。

1.3.4 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结果

依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提供的《梅河煤矿六井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研究报告》,2#煤层含量为2.38~4.74m?/min、4#煤层含量为2.38~4.74 m?/min、5#煤层含量为3.07 m?/min。

2. 瓦斯储量计算

根据《煤科院报告》,我们对深部各块段的瓦斯储量进行了计算。计算方法是: 瓦斯储量=地质储量×块段瓦斯含量

5402-8402煤柱区=9.94万t×4.74m3/t=47.11万m3

6502-8502III条带=28.7万t×3.07 m3/t=88.1万m3

20矿井瓦斯储量=47.11万m3+88.1万m3 =135.21万m3

3. 瓦斯抽采方案

分回采期间、掘进期间、新水平延深期间分别说明: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采用放顶煤开采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根据深部煤层瓦斯储量分布情况,煤层原始赋存条件及构造特征,确定我井瓦斯抽采总体安排是:

3.1.1 回采期间

根据抽放方法的选择原则,结合梅河煤矿各井煤层的赋存、瓦斯来源等特点和工作面所需的抽放量,提出该井瓦斯抽放方法。

采空区瓦斯抽放:①采空区埋管,在回风巷敷设管路,掘送尾巷并在采空区内埋设管路进行抽放。(采空区丢煤多、瓦斯涌出量大)②高低位钻孔,在回风巷布置钻场,向采空区顶板裂隙带打钻孔,抽放采空区及邻近层瓦斯。(采空区、邻近层瓦斯涌出量较大)③老空区抽放,在已采工作面回风巷打密闭,插入抽放管路,抽放老空区瓦斯。(防止邻近老空区向回采工作面涌入大量瓦斯)

3.1.1.1 尾巷埋管抽放方法

由于采用上隅角插管抽放采空区瓦斯方法第一文库网时,抽放瓦斯浓度较低,在抽放瓦斯泵的能力一定时,所能抽放的纯瓦斯量较小,当采用上隅角插管抽放采空区瓦斯不能解决上隅角附近的瓦斯超限问题时,应考虑采用埋管抽放采空区瓦斯方法。

尾巷埋管抽放采空区瓦斯的具体方法是,在工作面回风巷或溜道内向开采边后部掘送尾巷,尾巷掘送到工作面架子上5~8m,然后在尾巷内预先敷设一条瓦斯抽放管路,工作面开采前首先将尾巷封闭,随着工作面的推进,管路抽放口逐步向采空区内靠近,从而对采空区进行瓦斯抽放。

为了防止预埋瓦斯抽放管吸气口被砸坏和减少采空区漏风,以提高抽放效果,在采空区回风巷必须进行充填,将抽放管路保护起来。

3.1.1.2 高低位钻孔抽放采空区及邻近层瓦斯方法

3.1.1.2.1 抽放方法:在采区回风道距离工作面10~20m范围内,向工作面架子风道向下3~5号顶板采空区打低位抽放钻孔,每组3个钻孔,其中三个抽放,三个预抽,三个备用,随工作面开采改变钻孔。或在回风巷布置的钻场内向采空区方向呈扇形打3个孔深为 30~60m的高位钻孔,钻孔终孔点位于煤层顶板裂隙带内,钻孔终孔点与

3. 瓦斯抽采方案

分回采期间、掘进期间、新水平延深期间分别说明: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采用放顶煤开采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根据深部煤层瓦斯储量分布情况,煤层原始赋存条件及构造特征,确定我井瓦斯抽采总体安排是:

3.1.1 回采期间

根据抽放方法的选择原则,结合梅河煤矿各井煤层的赋存、瓦斯来源等特点和工作面所需的抽放量,提出该井瓦斯抽放方法。

采空区瓦斯抽放:①采空区埋管,在回风巷敷设管路,掘送尾巷并在采空区内埋设管路进行抽放。(采空区丢煤多、瓦斯涌出量大)②高低位钻孔,在回风巷布置钻场,向采空区顶板裂隙带打钻孔,抽放采空区及邻近层瓦斯。(采空区、邻近层瓦斯涌出量较大)③老空区抽放,在已采工作面回风巷打密闭,插入抽放管路,抽放老空区瓦斯。(防止邻近老空区向回采工作面涌入大量瓦斯) 3.1.1.1 尾巷埋管抽放方法

由于采用上隅角插管抽放采空区瓦斯方法时,抽放瓦斯浓度较低,在抽放瓦斯泵的能力一定时,所能抽放的纯瓦斯量较小,当采用上隅角插管抽放采空区瓦斯不能解决上隅角附近的瓦斯超限问题时,应考虑采用埋管抽放采空区瓦斯方法。

尾巷埋管抽放采空区瓦斯的具体方法是,在工作面回风巷或溜道内向开采边后部掘送尾巷,尾巷掘送到工作面架子上5~8m,然后在尾巷内预先敷设一条瓦斯抽放管路,工作面开采前首先将尾巷封闭,随着工作面的推进,管路抽放口逐步向采空区内靠近,从而对采空区进行瓦斯抽放。

为了防止预埋瓦斯抽放管吸气口被砸坏和减少采空区漏风,以提高抽放效果,在采空区回风巷必须进行充填,将抽放管路保护起来。 3.1.1.2 高低位钻孔抽放采空区及邻近层瓦斯方法

3.1.1.2.1 抽放方法:在采区回风道距离工作面10~20m范围内,向工作面架子风道向下3~5号顶板采空区打低位抽放钻孔,每组3个钻孔,其中三个抽放,三个预抽,三个备用,随工作面开采改变钻孔。或在回风巷布置的钻场内向采空区方向呈扇形打3个孔深为 30~60m的高位钻孔,钻孔终孔点位于煤层顶板裂隙带内,钻孔终孔点与

工作面回风巷最远水平距离在50m,封孔后抽放采空区及邻近层瓦斯。 3.1.1.2.2钻孔布置:每个钻场内布置3个钻孔,呈扇形布置。

表3-1 高低位钻孔技术参数

3.1.1.3老空区瓦斯抽放

老空区是指已采完封闭的'采空区。老空区虽已通过密闭与矿井通风网络隔绝,但采空区中往往积存大量的高浓度瓦斯。在邻近的回采工作面开采过程中,这部分瓦斯将在通风负压的作用下进入正在回采的工作面,使其瓦斯涌出量增大,甚至可能引起上隅角瓦斯超限,因此本设计考虑对这部分瓦斯进行抽放。

老空区瓦斯抽放方法是在回风顺槽内打密闭,将抽放管路插入采空区直接抽放采空区瓦斯。

前面根据梅河煤矿各井的煤层赋存及开拓开采实际情况,主要针对采空区、邻近层和上隅角的瓦斯,共提出了4种瓦斯抽放方法。在瓦斯治理过程中,并不要求同时采用这四种方法,具体选择哪种方法,应根据抽放效果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建议首先选用采用超前打钻抽放或尾巷埋管抽放采空区瓦斯的方法进行抽放。若不能奏效,则需考虑采用采空区埋管抽放与高位钻孔抽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抽放。若邻近的老空区向正在回采的工作面涌出瓦斯较多,则需考虑采用老空区瓦斯抽放方法。只有在上述抽放瓦斯方法都不能解决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涌出问题时,才考虑采用交叉钻孔进行本煤层预抽。

3.1.2 掘进期间

采用边掘边抽、穿层钻孔结合本煤层钻孔预抽及边采边抽的方法,通过在风道、溜子道及边界道打抽放钻孔进行抽放。

3.1.2.1 顺层钻孔预抽方法

顺层钻孔预抽本分层回采区域煤层瓦斯,采取风道超前溜道20m,然后从风道向溜道打抽放钻。钻场布置:不再另外开掘钻场,直接在巷帮上布置钻孔。抽放方法在风道下帮布置钻场,在钻场内向本分层回采区域施工顺层钻孔,且钻孔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

匀布置。每5m一组,每组成扇形布置,钻孔形成后及时合管抽放。在巷帮上布置钻孔,每组布置2个钻孔,每组间距5m,孔深30 m~,50m,倾角5°~20°,终孔直径94mm,开孔直径133mm。

表3-1钻孔参数表:

3.1.3 新水平煤层

利用采区边界系统打大孔径抽放钻孔抽采煤层瓦斯,个别区域还采取密集钻孔巷道抽放方式抽采瓦斯。新水平发展、采区发展及回采期间必须编制专门的瓦斯治理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以抽采达标煤量制定下年度生产计划。I

4. “抽、采、掘”平衡规划

4.1 抽采达标工程

梅河煤矿六井瓦斯抽采达标区域共计2个,瓦斯储量135.21万m?,施工抽放钻孔420个,钻孔总长12600m;经抽采后瓦斯含量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规定。

4.2 抽采量

根据《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规定,采煤工作面回采期间绝对瓦斯涌出量5≤Q<10,工作面抽采率≥20%,计划抽采量必须控制在此范围之内。

梅河煤矿六井计划瓦斯抽采达标区域2个,地质储量38.64万t,瓦斯储量135.21万m?,掘送时间、掘进时间、回采时间衔接有序,瓦斯抽采达标区域抽采后均达到瓦斯抽采指标。

4.3 抽采设备设施

2015年对梅河六井进行加大管径抽采,其中10寸管路580m,共计5800m。

4.4 资金计划

2015年梅河煤矿六井计划投入资金50万元,以购买瓦斯抽采设备。

4.5 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

根据《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规定,采出煤量必须控制在达标煤量之内,方可进行生产,所以梅河煤矿六井计划抽采达标煤量38.64万t,可采煤量38.64万t,抽采达标煤量38.64万t。

4.6 采面接续

采区接续时间按照设计时间排序下来。

4.7 综合说明

梅河煤矿六井2015年计划开采2个采区,其中瓦斯抽采达标2个区域;梅河煤矿六井现有地质储量233万t,可采储量180万t,2015年瓦斯储量135.21万m?,瓦斯抽采达标煤量38.64万t;计划投入瓦斯抽放管路500m,投入钻机等设备50万元。

5. 瓦斯治理计划保障

5.1 工作目标

5.1.1 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绝煤层自然发火事故,杜绝“一通三防”责任死亡事故。

5.1.2 杜绝3%及以上瓦斯超限事故,3%以下瓦斯超限事故不超过10次。 5.1.3 确保“抽、掘、采”平衡;

5.1.4 建设梅河煤矿六井国家级瓦斯治理示范矿井。 5.1.5 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部达一级。

5.1.6 瓦斯抽采量135.21万m?,抽采达标煤量38.64万t,抽放钻孔420个,总进尺12600m。

5.2 成立瓦斯治理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 组 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开掘拓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副总、通风部部长

成 员: 通风部全体成员、各井安全井长、通风段、抽放段

5.2.1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瓦斯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文件等;编制本矿井瓦斯区域治理中长期规划;建立区域

瓦斯防治专项资金;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瓦斯治理激励机制;定期召开瓦斯治理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瓦斯防治中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组织评估各项瓦斯防治状况,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对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进行展情况进行考核。 5.2.2 各级领导的主要职责:

矿长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瓦斯治理工作,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和激励机制,组织召开瓦斯防治重大会议,协调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瓦斯治理工作正常进行。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审定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组织评估每项瓦斯治理状况,组织瓦斯防治科研攻关,研究解决重大瓦斯技术问题。

安全矿长对施工单位及各业务部门瓦斯治理责任制、防治瓦斯事故的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和瓦斯治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各分管领导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并组织分管部室做好本业务部门的瓦斯防治工作。

5.2.3 相关部室及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调度室:是全矿安全生产的协调中心。负责全矿井安全生产全面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其上传、下达、中间协调的管理枢纽作用,确保矿井建设安全、有序、顺畅进行。

通风部:主要负责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的执行和落实,负责瓦斯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抓好矿井建设的“一通三防”和区域瓦斯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施工单位做好矿井建设的抽放系统、通风系统、监控监测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依据《防突规定》的相关内容,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安全、规范施工;负责建立瓦斯治理项目管理制度和编制区域瓦斯治理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安监部:协助安全副矿长抓好矿井建设各项措施的贯彻及落实情况,跟踪落实施工单位各业务部室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制止各类违章行为、消灭各类安全隐患;对各业务部室瓦斯防治职责、现场重大瓦斯隐患、人员培训和装备、仪器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瓦斯治理的考核等工作。

技术部:主要负责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的执行和落实,负责瓦斯防治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矿井建设措施的执行落实,井巷支护形式的安全可靠、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及及时收集编录井巷

揭露的地质情况,并及时根据现场地质条件的变化提出施工技术方案的修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推广应用岩巷综掘机,提高机械化装备水平,参与瓦斯治理的考核等工作。 机电部:协助机电副矿长加强施工单位在矿井建设的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施工单位机电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要求其整改解决,杜绝失爆现象的发生,确保供电及运输安全。

计划部:主要根据瓦斯治理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产量确保项目单列、单独核算;加强瓦斯治理内部市场化管理,建立区域瓦斯治理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和业绩评价制度,并组织进行考核落实等工作。协助经营副矿长协调解决施工单位在矿井建设过程物资材料供应出现的困难,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投入。

5.2.4 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瓦斯综合治理专业例会,分析研究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落实瓦斯治理装备、人员配备和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进展、重大瓦斯隐患治理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2 成立瓦斯治理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井长

副 组 长:工程师、通风井长、抽放井长、生产井长、开掘井长、机电井长、成 员: 通风段长 通风技术员 通风副段长 抽放段长 抽放技术员 抽放段长 抽采技术员

5.2.1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瓦斯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文件等;编制本矿井瓦斯区域治理中长期规划;建立区域瓦斯防治专项资金;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瓦斯治理激励机制;定期召开瓦斯治理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瓦斯防治中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组织评估各项瓦斯防治状况,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对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进行展情况进行考核。 5.2.2 各级领导的主要职责:

井长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瓦斯治理工作,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和激励机制,组织召开瓦斯防治重大会议,协调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瓦斯治理工作正常进行。

工程师全面负责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审定瓦

斯综合治理规划,组织评估每项瓦斯治理状况,组织瓦斯防治科研攻关,研究解决重大瓦斯技术问题。

通风井长、抽放井长对施工单位及各业务部门瓦斯治理责任制、防治瓦斯事故的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和瓦斯治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各分管领导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并组织分管部室做好本业务部门的瓦斯防治工作。

5.2.3 相关部室及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调度室:是全井安全生产的协调中心。负责全井安全生产全面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其上传、下达、中间协调的管理枢纽作用,确保矿井建设安全、有序、顺畅进行。

通风段:主要负责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的执行和落实,负责瓦斯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工程师抓好矿井建设的“一通三防”和区域瓦斯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施工单位做好矿井建设的抽放系统、通风系统、监控监测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依据《防突规定》的相关内容,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安全、规范施工;负责建立瓦斯治理项目管理制度和编制区域瓦斯治理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安监站:协助通风井长、抽放井长抓好矿井建设各项措施的贯彻及落实情况,跟踪落实施工单位各业务部室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制止各类违章行为、消灭各类安全隐患;对各业务部室瓦斯防治职责、现场重大瓦斯隐患、人员培训和装备、仪器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瓦斯治理的考核等工作。

技术组:主要负责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的执行和落实,负责瓦斯防治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协助工程师做好矿井建设措施的执行落实,井巷支护形式的安全可靠、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及及时收集编录井巷揭露的地质情况,并及时根据现场地质条件的变化提出施工技术方案的修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推广应用岩巷综掘机,提高机械化装备水平,参与瓦斯治理的考核等工作。 机电段:协助机电井长加强施工单位在矿井建设的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施工单位机电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要求其整改解决,杜绝失爆现象的发生,确保供电及运输安全。

计划组:主要根据瓦斯治理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产量确保项目单列、单独核算;加强瓦斯治理内部市场化管理,建立区域瓦斯治理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和业绩评价制度,并组织进行考核落实等工作。协助井长协调解决施工单位在矿井建设过程物资材料供应出

现的困难,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投入。

5.2.4 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瓦斯综合治理专业例会,分析研究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落实瓦斯治理装备、人员配备和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进展、重大瓦斯隐患治理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3 建立瓦斯治理保障制度

5.3.1 执行“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梅河煤矿六井每月专题剖析本井的“一通三防”工作,每月在井安全生产会上点评存在的问题。井每月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5.3.2 执行瓦斯治理弄虚作假行为追查处理制度。

凡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按照梅河煤矿1号文件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

5.3.3 执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凡发生瓦斯超限事故严格按照集团公司《1号文件》查处。

5.3.4 执行集团公司确定的矿井瓦斯治理模式。

我井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确定的矿井瓦斯治理模式进行采区设计,采场接替安排,及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设计,确保瓦斯治理工程按规定实施到位。

5.3.5 执行瓦斯治理重点工作月度筛选制度。

瓦斯治理工作要抓重点、重点抓,由井工程师负责,对月度瓦斯治理重点工作进行筛选,制定针对性措施,并报矿公司通风科、安全监察站案。

5.3.6 执行瓦斯治理“三项指标”考核问责制度。

梅河煤矿六井每月在安全生产会上通报瓦斯治理“三项指标”完成情况。井长是“五项指标”组织落实的终端责任人。梅河煤矿对未完成“三项指标”单位的相关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一)瓦斯抽采量年度未完成的;

(二)抽采钻孔量年度未完成的;

(三)瓦斯利用量年度未完成的。

5.3.7 打钻抽采奖罚制度。

对瓦斯特区提高钻孔施工和封孔质量,井每月对抽放段进行一次考核,完成钻孔施工计划奖励施工单位1万元,否则扣罚2万元。

5.3.8 执行瓦斯治理效果考核问责制度。

(一)打钻抽采效果动态检查、考核制度。煤巷钻孔预抽,单元百孔抽采纯量低于0.5m3/min的,每单元扣罚技术员、施工单位正职职各500元。

(二)瓦斯基础资料测定动态检查、半年考核制度。技术员是本单位瓦斯基础资料测定、收集的终端责任人,负责组织测定所有开采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系数和钻孔有效抽采半径等参数,建立矿井瓦斯基础资料数据库,编制矿井各煤层瓦斯图,月度动态更新。对未按规定测准、测全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的,每处扣罚各技术员1000元。

5.4瓦斯治理管理规定

5.4.1 严格矿井“一通三防”系统管理。

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基础建设,健全完善通风、抽采、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定期分析和解决“一通三防”系统存在的问题,推进系统动态达标。矿井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半进半回”;采区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杜绝专用回风巷不专用现象。

5.4.2 大力实施煤层增透,提高钻孔预抽效果。

落实底(顶)板抽采巷层位、支护、水力压裂、打钻抽采、瓦斯基础参数测定“五位一体”的抽采效果攻关模式。穿层预抽钻孔必须分类实施增透措施,条带预抽煤巷和石门揭煤工作面上向钻孔,具备条件的必须实施水力压裂增透;下向钻孔应实施深孔松动爆破增透;煤厚1.0m以上的高地应力及应力集中区上向钻孔应实施掏穴增透;f值小于0.3的松软煤层下向钻孔应实施水力冲孔增透,实现钻孔抽采最大化。

5.4.3 科学确定钻孔工程量,减少打钻浪费。

严格按钻孔施工计划核定的钻孔布置标准执行,不得人为增加钻孔量。大力开展保直钻进、破碎带钻进、钻孔封孔等技术攻关,实施钻机具革新,提高钻孔成孔率和钻机综合台效。严格落实瓦斯治理措施,充分发挥钻孔抽采效果。对区域措施一次效果不够、二次重复上钻的进行追查处理,每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0.4万元。

5.4.4 强化防灭火管理。

坚持“严管理、重预防、强技术、逢抽必监、逢漏必注、设施齐全、统筹防火与瓦斯治理”的原则,健全完善防火月度分析及隐患排查制度、采掘工作面防火工作技术评估制度。井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防火工作例会,井工程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专项检查。 从设计源头、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等方面强化防火管理。厚煤层分层开采、大采高综采工作面防火设计必须报矿审批。提高防火预测预报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强化采煤工作面、揭煤、高冒、小煤柱、中底分层掘进、封闭墙、抽采地点的防火管理,及时消除煤层自然发火隐患,杜绝煤层自然发火事故。

5.4.5 加强放炮管理。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人牌网三警戒”、“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必须向矿调度汇报瓦斯情况,经同意后方可放炮。岩巷掘进工作面底眼装药必须敷设彩带。

5.4.6 切实做好综合防尘工作。

坚持“源头治理、过程控制、个体防护、谁产尘谁治理”的原则,各井要落实综合防尘主体责任,规范岩巷综掘工作面除尘风机、风量调节装置的使用,大力推进煤巷综掘工作面泡沫除尘、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防尘措施,实现综合防尘动态达标。

篇12: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瓦斯抽放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效率,保证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各种参数及时、认真地测试,出现谎报者,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出现两次者,调离工作岗位。

2.井下测试人员要保护好测试仪器,导致仪器丢失或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光学仪器要定时升井维修(三天一次),每推延一班,对抽放队主管抽放的副队长罚款10元。

3.井下测试人员和管路维护人员,在钻孔正常抽放期间,要分别检查钻场管路连接处和工作区域抽放管路的气密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每处对当班责任人罚款10元,对抽放队主管抽放的副队长罚款5元/处。每次测试后要对测量孔进行封堵,发现漏气对测试工罚5元/次。

4.井下测试人员如果随意倾倒水银,一经发现或得到确切举报时,对抽放队长罚款30元,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5.因测压人员携带或操作“u”型管不当,导致水银丢失的,给予有关人员50元/次的罚款。

6.封孔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封孔,钻孔开口处用黄泥封填严实,以确保其气密性,否则每处对施工人员罚款5元。连接抽放软管时,要捆扎牢固,每出现一处漏气,对施工人员罚款5元。

7.回采或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场,施工队必须按时间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如果钻场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对施工队每个钻场罚款1000元,对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队长罚款50元;钻场施工完毕后,里面堆积有杂物或闭子打设不合格的,对施工队每个钻场罚款200元,存在问题限期内仍不处理的,每个钻场加罚100元,对队长加罚100元。

8.抽放钻场内除抽放队维护及检查人员外,其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更不准存放物料,钻场卫生由抽放队负责,卫生不合格的对抽放队一处罚20元,不经通防科同意存放物料的,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

9.需要安装抽放管路的,由通防科提出设计,机电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每推迟一天,对机电队罚款100元,对机电队队长罚款20元。

10.抽放管路及附件的回收工作由抽放队负责。

11.泵站及抽放管路交与抽放队后,由抽放队负责管路的维护工作。泵站或抽放管路出现故障,抽放队必须当班处理,不得无故推延至下班,否则对抽放队罚款100元,对队长罚款20元。对各种原因损坏抽放管路的单位除按原制度加倍处罚外,并照价赔偿。故意破坏管路的按破坏安全生产处理。

12.因巷道挤压抽放管路的,由生产区域的施工队负责处理,不及时处理而影响瓦斯抽放的,每班对修护队罚款50元,对修护队队长罚款20元。因挤压管路造成管路损坏的,按价赔偿,并对修护队罚款1000元,对队长罚50元。

1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给予损坏抽放管路的数量进行罚款(每节400元)外,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14.打钻参数、实测资料、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探放队罚款20元。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达标验收的工作总结报告

煤矿瓦斯安全防治工作会议上领导讲话

基于SPA模型的煤矿瓦斯危险源风险评价

瓦斯员个人工作总结

模范瓦斯检查员事材料

晋中市煤矿开采对水环境的影响评价及治理措施

乡村治理范文

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

煤矿年度工作总结

煤矿辞职报告

煤矿瓦斯治理设计范文(精选12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煤矿瓦斯治理设计范文,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