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治理和风险社会

时间:2024-02-12 03:38:05 作者:把沃在手—联通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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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风险治理和风险社会

风险治理和风险社会

摘 要: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最为突出最为重要的社会现象;成为认识当代社会和全球发展的基本语境。而全球化的重大后果之一就是使我们不可避免地进入风险社会。在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存在着许多不稳定因素。在这样一个风险社会中当务之急是培育和建立风险治理的机制体制,形成风险治理的共识与合力,最终实现风险善治。

关键词:全球化;风险社会;风险治理

弗里德里克詹姆逊概括为“技术的、政治的、文化的、经济的、社会的”五种不同的形式。不管是被动的卷入还是主动的迎合,全球化的影响已经渗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没有哪一个国家或社会能够游离于全球化影响之外。进入21世纪,中国在极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发展,在经济转轨、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转型风险和全球风险双重叠加使得我国的风险境遇更加复杂,不仅风险数量多,而且性质复合――过程风险与结构风险共振。因此正确认识风险社会,建立风险治理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风险社会的背景

贝克说,人类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各种社会形态从一定意义上说都是一种风险社会,因为所有有主体意识的生命都能够意识到死亡的危险。风险在人类社会中一直存在,但只是在近代之后随着人类成为风险的主要生产者,风险的结构和特征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在现代社会中的表现与过去已经有本质的不同。传统风险的表现形式以自然灾害为主,因而就其自然的不变性所带来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如地震、洪水、海啸等;但现代风险社会的形成是人的因素作用的结果。现代科学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为人类创造了数不胜数的享受安全和成就生活的机会,同时也给我们带了“毁灭性的进步”,如全球变暖、臭氧层空洞、环境污染等工业化的副作用。风险社会的到来,不仅带来了社会面貌的嬗变,而且导致人类思维范式和行为模式的改变,甚至从制度和文化上改变了传统社会的运行逻辑。一句话,风险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标志性特征和理解世界的无所不包的背景。

二、全球化风险中我国面临的风险分析

贝克在11月于俄罗斯国家杜马上的演讲中说,全球风险社会的新含义依赖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运用我们的文明的决策,我们可以导致全球性后果,而这种全球性后果可以触发一系列问题和一连串的风险,这些问题和这些风险又与权威机构针对全球范围内的巨大灾难事例而构筑的那一成不变的语言及其作出的各种各样的承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在这样一个社会阶段或社会状态中,根源于人类实践的各种全球性风险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形成根本性的威胁,潜在的风险一旦转化成为现实的危害,极可能是整个人类生活的崩溃。具体到我国所面临的风险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的来源日益多元化,风险的种类不断增加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风险的来源日益多元化,风险的种类不断增加,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风险也越来越多了。

2.制度风险更加突出

中国正处于高速的社会转型期,但是在这个新旧体制交替的过程中,“制度缺失”和“制度缺陷”都会引起社会风险。

3.风险的普遍性与不平等性并存

首先,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且具有普遍性。某些风险是人人都无法逃脱的,它们因为空气、水、风和食物链而变得“无边界”,环境、安全、健康这些问题对于每个人都无二异。因此,每个人都被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传染病的流行等风险所困扰。其次,风险又具有不平等性。这种不平等性表现为越往社会上层,风险越分散;越往弱势群体,风险越集聚。贝克指出世界风险会影响所有的人,而不论其财富、阶级和性别如何。当被生产出来的风险不断地加重和广泛传播、又随着分配的轴心围绕安全而不是平等而运转的时候,风险地位便会使阶级地位过时(Beck,1992:38)。

4.风险意识和观念增强

现代科技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应用,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为人的风险感知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核泄露、疯牛病、“911”、非典、禽流感、地震――无论归咎于风险的增量还是公众认知的提升,风险的层出不穷,使人们切身感受到置身于一个真实的风险社会之中,增强了风险感知、风险意识和对风险社会认同。虽然人们的风险意识提高了,对许多风险的了解加深了,但在某些后果严重风险面前常常反应过度,引发公众不必要的恐慌,作出非理性的选择,从而带来负面影响。典型的事件就是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的金融危机的连锁反应,心理的恐慌放大了风险的破坏力。

5.传统发展模式造成了高风险性

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不是效率型、内生型的经济增长(Plul Krugman),而属于外生型的经济增长,是以廉价劳动力为比较优势,以大力发展外贸,尤其是大进大出的.进出口为主要手段参加全球生产链的分工,形成一种世界工厂的模式。这种模式使得中国在过去的二十多年GDP的平均增长高于8%。但与此同时,这种增长伴随着日益增长的风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对外资依赖性越大,经济的稳定性就越差,受国际环境的影响也越大。二是我国作为世界加工厂处于国际产业链的最底端,这是以资源浪费、环境的破坏和劳动力的低报酬作为代价的,生态环境的破坏增加了风险源。三是我国以拉动GDP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政策,造成投资过多而消费过少的局面。长期以来中国消费率的低迷对宏观经济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由于消费需求是社会总有效需求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一个过低的消费需求对维持均衡的经济增长显然是不利的,使得中国经济风险更加严峻、危机四伏。

三、风险社会的有效治理

风险社会的到来,其超出了传统意义范畴和危机应对理念。如何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增进政府和公民社会的协同治理能力,成为当前各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现实课题。

1.提高全民防范风险意识与技能

风险越少为人们所认识,就会有越多的风险产生。因此风险治理的首要环节就是培养风险观念,用正确的风险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风险意识是生活在风险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理性思维,是正视风险心理状态和面对风险的积极态度,所以强化公民的风险意识势在必行。

2.促进应对风险主体的多元化建设

风险社会的来临使得社会中的各利益相关主体都面临考验,都需要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任何一个主体都不可能独自应对风险社会的挑战,它需要政府、专家、公民社会、公民自身等同谋协作、复合治理。即当前中国的社会风险不仅需要公共领域的治理,也需要私人领域的治理,还需要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合作。政府应建立与社会的合作关系,这有助于政府及早获取风险信息,从而赢得治理风险的有利时机。这就要求改变以往那种以政府或国家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建立起包括政府、企业、非盈利组织、专家、公众等社会多元主体在内的风险治理体制,形成各方管理各自风险、政府管理公共风险,保险业参与风险共担的风险治理新格局。

3.推进中国政治发展,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既然风险是现代化经济的进程中“无法预料”和“不可免除的特征”,风险是与财富一样在不同社会阶层中进行分配,那么其主要矛盾和问题的社会表现其实就是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也就是说,在很多方面,这些急需社会公平与正义解决的问题所反映的社会现象,伴随着阶级、阶层地位和财富拥有的不平等,为社会带来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分配风险。政府和决策者是否在全社会推行公平正义价值理念,则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4.加强风险的控制

风险往往不会在其已经发生了影响和人们已知造成了破坏之后继续显示其风险的价值,而是以此为界点,将继续孕育着在已经发生的破坏结果之后新型的、潜在的、且并非具复制性或重复可被克服的风险要素。风险意识的核心不在于现在,而在于未来。所以将风险控制在现有社会系统运作和发展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具有重要意义。社会要发展当然存在风险,但风险有大有小,小的风险是必须要承担的。要控制的是高风险。政府必须对自身的行为、对社会利益群体的行为甚至对某些个人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有所评估。当个人或企业行为对他人构成风险时,政府就会通过管制保护和减轻风险。

5.要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

中国应该把重点放在加快现代治理机制的构建,有效地应对全球性风险和制度转轨风险。在转轨过程中,如果国家的治理能力被削弱,必然造成整个转轨的失序,成为所有社会风险爆发的导火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不仅要改革国家内部的治理结构,提高国家对市场和公民社会的监管能力,还要调整国家与市场、公民社会的关系,使它们形成合作互补关系,社会的风险意识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

6.加强风险治理的国际合作

虽然政府应承担起风险社会治理的基本责任,但风险社会的不确定性和政府知识、能力的有限性使提高政府行为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只能部分地缓解风险社会的治理困境。风险并不是为某个国家或地区所独有,而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很多风险,比如生态风险,都是跨区域的,甚至是全球性的,只有实现区域间政府合作,乃至国际合作,才有可能真正解决问题。因此风险治理也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责任,而是全世界的共同责任。在充分考虑文化差异的前提下,广泛开展国际与区域合作,是实现风险共治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弗里德里克詹姆逊.论全球化的影响[C]//李惠斌.全球化与公民社会.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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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家泉,夏玉珍.转型期社会风险预警与干预机制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08,(4).

[5]张成福,谢一帆.风险社会及其有效治理的战略[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5).

[6]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M].田禾,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7]王爱军,赵定涛.交易费用经济学的一个新视角:国家宏观交易费用论[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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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浅谈我国风险社会刑法观与风险治理

浅谈我国风险社会刑法观与风险治理

摘 要:我国目前的刑法学大部分人士都对欧美的风险社会观念有一定的误解。风险社会中的风险主要是指分析和反思目前制定当中的风险,也可以代表群众所普遍的主观构建的风险,并且我国已经进入到成熟的风险社会中。刑法观必须要考虑社会风险,并在风险社会的大框架之下进行讨论,并且需要讨论其如何才能够有效的预防,务必杜绝以风险预防名义的刑事立法。

关键词:风险社会 风险治理 刑法观

上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提出风险社会的观念,并认为风险社会观念和社会的发展有着必然的联系,并且各个国家都已经进入到风险社会中,需要使用相应的风险社会观念去审视社会。风险社会的观念自从传入我国以来,刑法相关人士都认为应当以该角度来分析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并经过统计和分析,提出风险刑法、安全性发、风险政治等观念。本文具体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中所存在的风险及我国风险社会环境下刑法观的合理应用范畴。

一、我国当前社会中存在的风险

(1)制度风险

1.法规执行机制缺陷:所指定的法规再好、再全,去过丢失了行之有效的执行机制,最终也是空谈。对于一些较为重要的风险行为上,相关部门制定了针对性的法规来预防风险,当时目前许多的法律法规严重缺少执行制度,使得法律法规不能够起到真正意义上的风险防范作用,从而使法规无法真正的实施,导致法规变成少数执法者利用职务谋取私人利益的方式,从而形成出现更加严重的风险。假设法律在执行体制有问题,则在无法起到风险预防作用的同时,还会成为某些风险的制造源头。

《动物检疫法》便是典型案例,该法律的施行目的是,有效的对动物产品或者动物进行必要的检疫,并且检疫需要通过相关动物检疫机构进行认证。事实上,有多数动物检疫机构并没有执行应执行的检疫职务,反倒利用国家的强制性检疫规定,通过检疫、检验等手段为单位或个人创收。许多相关工作人员也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导致许多的非法、不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进入到群众手中,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法规的制定必然需要执行人员来执行,其执行力度或执行机制的不足,必定会导致法规的形同虚设。

2.制度严重缺乏规范化:制度制定的原因是为了对风险起到有效的预防作用,但如果预防风险的法律法规缺乏规范化,则在实行该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并不能对风险起到的防范作用,还极有可能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缺乏规范的特点而制造出另外的风险。法律法规缺乏规范化有许多的情况。例如,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和现状。假设制度出现滞后现象,则会使得法律会出现严重的滞后并原理现实,并逐渐使法律出现漏洞,成为制度上的缺失。

潲水油的制度则是典型案例,从潲水油当中提炼出的食用油是一种不能使用的危害物质,但有关检测机构表示,从潲水油当中所提炼的食用油的危害物质含量低于国家标准,这便代表从潲水油提炼的食用油能够进入到市场并销售。所以,当前我国的食用油执行标准则变身成为风险的源头,导致食用油指标变得不再可靠。社会的快速发展,造成制度的滞后性越来越明显,国家的发展会出现严重的滞后风险。对此,立法者就必须要时刻保持对制度的反思,认识当前制度的缺陷,并发现缺陷和问题时需要及时进行修改和防范。

(2)被群众扩大化认识的主观风险

风险社会的风险不仅仅是来源于制度上的问题,群众的主观扩大化认识也是较为主要的风险源头。当前环境下,信息传播速度非常快,其各种负面言论传播也较为严重,群众受到影响的可能性也较高,这也一定程度的影响了群众的风险意识。当前我国社会的分工较为明确,群众的相互依存的观念逐渐深刻,这样的观念逐渐深刻也导致了承担风险后果的人数也在逐渐增多。尤其是当前信息化和网络化社会的背景下,群众很容易感知到风险并猜测其后果,在缺乏全面且有效的'信息化交流情况下,如果不能掌握风险的结果,并且在有人煽动的情况之下,就会有许多的人群因为信息的不准确使得出现恐惧、慌张的情绪,加重风险的危害。

群众在意识到风险之后,便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风险之前自主的使用自身认为妥当的预防侧率,最终导致风险认识被扩大化。例如,前些年四川的钼铜项目,因为群众的强烈反对而关闭,其根源是群众盲目认为钼铜项目会对附近的居民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但是其机构在群众有该反应之后,便申请政府对项目进行调查,其调查结果显示该项目不仅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而且还会给当地的经济带来巨大的收益,但是群众并没有相信政府,而是自以为是的认为该项目应当被取消。

二、我国风险社会下刑法观的应用界限

在风险社会环境下,违纪违法行为的犯罪化需要符合风险社会理论指向的群众主观所组建的制度风险,不能够不加区分的将任何风险都放置于风险社会的概念之下加入刑法,更加不得认为只要发现具有威胁性大社会危害风险时,就直接建议介入刑法,最终使得刑法因为预防风险而被迫遭受绑架。

(1)刑法处理违法违纪的行为只得存在于微观层面

1.刑法不应当将不规范犯规归纳到风险刑法处理范围:在当前的法律体制背景下,刑法最重要的作用是用来维持社会的健康、持续运行,并不是创造秩序。所以,执法便只能够对违反法律的行为加以严惩,并不能够直接的接入到法律的运作过程当中。刑法既是维持法律正常运行的根据和强有力的支撑,还是相对较为较为独立存在。刑法必须要时刻以维持法律正常运行作为前提,如果刑法所维持的法律本身出现问题,则刑法就不得再继续对其进行维持,否则,会导致刑法认为该法律的制度,但该法律却不能够满足当前的社会需求,从而使得刑法脱离法律法规的设计初衷。

刑法惩罚我是通过威慑,杜绝出现任何风险,虽然不能杜绝风险的所有源头,但是任何的风险想要起到负面作用都必须要有制度作为基础,对于本身有问题的制度而言,假设至需要对制度本身进行改变和改善就能够杜绝该风险的出现,便不需要将风险本身定义为违法。针对因为制度的问题所产生的风险,则需要将风险纳入到犯罪范畴内,并将其定义为强化群众、刑法威慑的道德化身。对此,刑法不应当运用于因为失去了规范性的制度而产生的风险当中。

2.刑法只能应用于破坏法规并且侵犯法益而出现的风险当中:所有的制度制定的初衷都是为了有效的预防风险,巡查制度的缺陷及对其造成破坏就等于制造了风险。制度化的风险并不能够针对具有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风险,任何风险,国家都所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约束和规范。所以,对风险制度的破坏,并不能够证明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如果制度中出现了破坏较大的危害性行为就定义为具有严重危害性,就必须接入刑法。则会使得刑法变成风险的管理制度,导致刑法失去了特殊的意义和地位,导致法律当中无最高法的定义。

虽然风险出现之后刑法不应当直接接入,但是并不代表着刑法绝对就不能够干涉风险制度的维护工作。刑法是我国法律当中的最后后盾法规,只有在危害行为已经严重损坏了风险制度之后,并且对法律造成严重危害时,同时利用其他任何手段都得不到有效的防止时,刑法才能够接入。对此,刑法介入到风险社会当中的必然条件仍然是危害行为已经严重破坏法规的权益时。除此之外,从法益陷害所规范的风险社会刑法接入的界限的运用意义还在于,可以有效的预防司法机构通过防范风险的名义滥用权利。从我国目前的司法整体执法情况分析,司法权的滥用和限制相对比,权力的滥用情况更为严重。以往,少数的司法机关打着风险预防的名义,利用法律的特殊形式或者特殊情况,扩大化的打击社会犯罪危害性的临界点。

(2)刑法不应当将群众扩大化认识的风险作为防护对象

目前,我国的社会风险判断中,其具备较强的主观性和不客观性,某些风险被某些意图不轨的人夸大。刑法作为执法、制裁力度最大、规范犯罪行为最严厉的法规法规,不应当将群众扩大化认识的风险作为防护对象,将主观扩大化认识的风险作为刑法保护对象的情况,实际上就是利用刑法保护群众的安全感受,帮助其建立安全的思想。

社会与风险的进步呈现的形式为一体两面,是社会想要进步时不然会出现的事物,国家法律并且无法将其全部禁止,不然,将会对社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国家就必须拟定适当的范围,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可以存在一定的风险,并且能够对这些风险随时进行控制,能够随时将这些风险进行分配和分散。根据目前社会来说,当前可以被允许的包括许多的领域,例如医生在医疗事故归责范围内所使用的治疗措施、具备一定风险的体育表演、有一定风险的舞台表演、工业行业的生产中、公共交通等。当前风险社会中,只要风险没有对社会造成威胁或对群众的生活造成危害,群众便可以适当的容忍这些风险的出现,对风险控制提出相对较为苛刻的要求并且要求通过刑法来保护群众的主观感受是不可行的。

群众的安全感受会以为个人的思想观念的不同而出现差异,并且这样的感受较为抽象,无法进行统计和分析。安全感受作为刑法保护对象将会使得社会危害性的判断缺少一个统一且准确的标准,使得司法和立法会出现严重的随意性。假设法规将群众的安全感受作为保护目标,并且随着群众的意愿处罚群众认为存在威胁的食物,则刑法的适用将不会再取决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取决于群众的个人感受。群众的个人感受会因为感性的影响,对某些认为的危害性行为有严厉的惩罚要求,惩罚越严重越能够满足群众的安全感受,但这便会导致刑法变得更加的残酷。一旦刑法变得更加残酷,则群众又会反过头来指责刑法,导致破坏刑法的尊严。最为典型的案例便是的孙伟铭案例,其因为群众的要求,一审盘踞孙伟铭死刑,但是判决一出,群众又认为刑法惩罚力度太过严重,又要求国家减轻处理力度,导致二审时又减轻对孙伟铭的量刑。所以,刑法不应当随着群众的风险感受而改变判决力度。

三、总结

目前我国的社会风险刑法观,在社会风险理论上的认识存在许多的观点的不同,并且在风险社会理论上也存在许多的误解。在风险的防范上,相关人员需要加强注意各项细节,并且这些细节会因为当前我国所处的社会环境而出现较为繁琐、复杂的局面。在风险社会的背景之下,我国刑事立法需要保持自身所拟定的风险社会观,对敌人刑法和风险刑法的采用需要根据实际的风险行为进行拟定,不得盲目行事。

参考文献:

[1]李林、何晓红.我国风险社会刑法观与风险治理.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7(1).

[2]李树雨.风险社会下的刑法价值观念及其立法实践.中国刑事法杂志.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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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苏霍培.风险刑法基本理论研究.城市发展理论.2015(2).

[5]张菲英.风险社会中传统刑法立法的困境与出路.法学论坛.2013(20).

[6]黄桂萍.风险社会的刑事政策与刑法.法学评论.2011(3).

篇3:风险社会中的大城市治理与社会政策的发展

风险社会中的大城市治理与社会政策的发展

风险社会中的大城市治理与社会政策的发展

熊跃根,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

在世博会之后讨论城市的风险问题与社会政策发展的问题,对探索“十二五”和更长一段时期内中国的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道路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一方面世界日益了解中国,而中国正在加快融人世界: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中国的发展经验也具有固有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意义.、在经历快速的经济发展后,目前中国的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面临诸多问题和风险,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及其社会安全问题、农民丁的社会保护与就业问题、不断涌现的城市社会风险等都在考验城市的治理策略。在我们为城市的新面貌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在为失去的宁静平和与曾经梦回萦绕的社区生活而感到忧虑不堪。按照U.Beck的话,城市作为风险社会的一部分,不仅在形塑公民的日常生活,也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变化,基本上反映了过去20―30年里市场经济发展的成果,同时也折射出在政府主导的发展战略中千篇 一律的城市规划思路和大同小异的城市发展问题。

经济发展主导下的中国城市发展与滞后的社会规划

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城市毫无疑问占据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主导地位,“重视城市轻视农村、重视工业轻视农业”曾经左右了国家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战略布局。城市的发展通过单位制、区域工业布局和户籍限制政策等建立了一种封闭与半封闭式的城市经济圈,农村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资源供给链,城市的社会保障与社会规划基本就以就业为基础、以单位为格局建立起来。由于外来人口与城市居民的社会流动性较小,城市管理者基本上无须考虑并设计整体与系统的社会规划,民政部门基本上能应对在一个封闭的城市生活体系中出现的帮扶贫弱等社会需要。但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以计划经济体系和单位制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制日益面临困难和挑战,社会服务的不足、社区设施的落后、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越来越难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不同人口的社会需要。

同时,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城市的发展是在强调经济增长的前提下实现其快速扩张的,城市工业对资源、土地等消耗与依赖日渐增强,随之而来的问题(诸如水资源紧张、环境污染、能源供应困难等)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制约。此外,中国的城市发展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注重了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但基本上没有按照理性的城市规划模式来实现城市的发展格局,其中政府官员对绩效的考虑与建设开发商对自我利益的顾及,使得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规划屡遭延滞。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下,包括城市发展的规划更多只是经济层面的,并不强调社会规划(对社会发展、社会服务以及社区服务等的总体规划与布局)。直到近些年,在政府开始意识到城市发展中的问题与经济一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后,才对社会规划重视起来。人们也才逐渐认识到一个好的城市并非完全由经济规模与效益来主导,城市发展更多地要以人以及人的需要为中心来考虑,建设有利于生存、生活与发展的环境才是创造城市活力的重要源头。中国传统的城市发展模式,由于过于强调空间布局而忽视社会规划和人的社会需要,给日后的城市发展埋下了很多隐患,一旦城市人口规模达到一定水平,诸如人口、资源与环境的.矛盾关系就会变得异常尖锐。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保持足够的警醒和适时的反思。

转型时期城市发展进程中的社会风险及其治理

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其中一个显著的方面是城市人口规模的增加,以及大中城市数目的快速上升。但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社会风险及其治理却面临严峻的挑战。就城市发展而言,中国快速的社会转型和城市扩张,导致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风险,其中对城市管理者来说,最主要的风险包括三个方面:流动人口导致的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环境问题导致的潜在社会风险。基于一个以管理和控制为主导思想的治理体制,中国地方政府长期以来要不断面对日益增加的流动人口、城市中困难群体被压抑的利益诉求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要,以及快速城市扩张进程中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给城市管理带来的压力。因此,政府对这些风险的有效控制与治理,不仅反映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当性,也反映了新时代公民对城市生活与城市发展模式的新期望。

当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个体化意识的增强,同时社会中公民的流动性与家庭的不稳定性增强。在中国快速的城市化过程中,大城市中日益增加的新生代农民工和就业不稳定的城市青年群体,他们在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正面临诸多的困难与挑战。他们的主体意识较强,利益诉求渠道更加多元化,他们积聚的社会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正视和化解,极可能率先凝结为社会风险。不仅如此,快速的城市化还使得城市和周边环境质量不断恶化,城市空气、水资源和交通系统的问题正在逐步蚕食城市发展的成果。

针对上述城市发展中的社会风险,我们应尽快通过一系列社会政策和社会服务的安排,重新定下城市发展的基调,重新塑造新型的城市社会契约关系,从而恢复和建立良好的国家一市民或国家一社会关系,实现基本的公平正义,确保公民基本的社会权利。最近,针对“十二五”规划和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蓝图,中国执政党和政府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包容性增长的战略,这将对未来城市发展的方向与格局产生积极的影响。

社会政策在城市发展中的意义和作用

在政府开始注重可持续发展与包容性增长的重要性后,城市管理者特别要清醒认识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的价值与重要性。社会政策对城市发展的意义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社会需要的评估对城市发展的意义,主要包括城市规划中对社会需要的评估,即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强调社会服务的包容性。第二,社会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意义,主要包括住房政策与公共住房的规划、区域不平等与社区发展规划和公民参与。第三,社会政策对城市发展的作用,主要包括建立城市发展的社会指标体系、农民工等脆弱人群的城市融入、城市居民对城市公共问题的意识和政策倡导、通过收入再分配和社会福利政策改变社会不平等。

快速和不均衡的城市发展是地方经济发展模式的真实写照,也是城市社会问题堆积的重要原因。同时,过分的消费主义文化色彩、功利主义和缺乏人性的都市规划,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日益陌生。最可悲的是,资本和财富逻辑几乎主导了整个城市人的精神世界。正如DavidHarvey所言,城市空间正在进一步被资本所割裂和分化,而城市商品化文化泛滥和爆炸式增长不断促成城市的系统性危机。中国的城市发展需要从发展理念、城市规划思路和社会政策等多个面向进行反思,需要批判性地总结过去10―间城市扩张的经验与教训。对很多人来说,“城市让生活变得更美好”仍然是一个遥远的梦想。疯狂上涨的房价和不断上升的生活指数,让许多年轻人失去了梦想,不少人选择“逃离北上广(北京、上海、广州)”,这是城市发展的悲哀。

中国是一个其文化、制度和社会基础具有独特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发展是在学习、适应及不断调整的策略下重新寻找强国道路的结果。过去30多年中国的发展模式是社会主义体制遗产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城市发展则是自由主义经济哲学大行其道的一种突出表现形式。未来,无所限制的城市发展是危险的,对“资本”和“贪婪”没有底线的纵容将不断引发人类社会的灾难。对政策决策者和城市规划者而言,他们要警惕自己正变成罪恶堡垒的制造者和反自然生活方式的倡导者,因为今天的城市既不是乌托邦,也不是资本可以任意妄为的屠宰场。城市应该成为满足公民生活需要、活跃公民参与、提升精神境界和追求理想的平等空间,而城市发展应该为这样的要求提供条件。“有一点毫无疑问,那就是,单调、缺乏活力的城市只能是孕育自我毁灭的种子。但是,充满活力、多样化和用途集中的城市孕育的则是自我再生的种子,即使有些问题和需求超出了城市的限度,它们也有足够的力量延续这种再生能力并最终解决那些问题和需求。”

(JaneJacobs,TheDeathandLifeofGreatAmericanCities,1961)

【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制度和模式研究”09JZD0026阶段性成果。】

篇4:风险社会理论视角下当代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风险社会理论视角下当代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一、风险社会及其特点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所指称的风险社会是20世纪后半期的后工业社会,他认为自那时以来人类社会已经成为一个风险社会或“世界风险社会”,即这种风险已经完全超出地域性限制而影响到整个人类.

作 者:杨华 程娟  作者单位:杨华(苏州大学)

程娟(安徽师范大学)

刊 名:江南论坛 英文刊名:JIANGNAN FORUM 年,卷(期):2007 “”(10) 分类号:X3 关键词: 

篇5:网络时代与风险社会

网络时代与风险社会

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分析,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必然性、资本关系的全球扩张、当代市场发展的趋势三个层面上,网络时代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历史境遇.从实际的`历史进程看,风险社会成为网络时代不可避免的历史后果.这为我们审视和反思网络时代提供了广阔的视野.对网络时代和风险社会的反思与批判在现代性反思与批判和全球资本主义反思与批判两个向度上展开.

作 者:庄友刚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哲学系,江苏,苏州,215021 刊 名: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AIYIN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2004 26(4) 分类号:B031 关键词:网络时代   风险社会   历史唯物主义   反思与批判  

篇6:正确认识和应对风险社会

正确认识和应对风险社会

风险社会,是指现代性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工业化社会道路上所产生的威胁开始占主导地位.当代中国社会因巨大的'社会变迁,正步入风险社会,甚至将可能进入高风险社会.风险社会是一种客观存在,是经济社会片面发展的结果.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应对社会风险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作 者:梁志明  作者单位:成都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 刊 名:天府新论  CSSCI英文刊名:TIAN FU NEW IDEA 年,卷(期):2006 “”(z1) 分类号:C913 关键词:风险社会   科学发展   和谐社会  

篇7:种植业质量风险治理方案

按照区农业局《关于印发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风险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部署,为加强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就其中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针对我镇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蔬菜质量安全风险点,集中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通过整治,有效提高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检合格率,降低质量安全风险,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整治的任务

蔬菜、茶叶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治理,针对蔬菜、茶叶生产基地开展生产经营销售农资大排查,严格检查高毒农药及25种限用农药的使用范围、毒性标识、使用方法、安全间隔期等标签内容,严禁“非标”农药上市,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高毒农药及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茶叶农药残留重点围绕茶叶中禁止使用的`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氟虫腈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对查出违规使用农药的依法严厉查处。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引导生产者科学用药,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大力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

整治期限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2月至6月。6月中旬,市农业局将开展专项抽检,检验专项整治成果,为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整治期满后,应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好的措施应转化为日常监管措施,持续实施。对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重新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大整治力度,直至消除风险。

工作要求

(一)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根据有关部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普及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农药的监管。加强农药质量抽检工作,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制售假劣农药的行为。加强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和高毒农药整治,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高毒农药及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五部(局)第1586号公告,严格检查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生产记录,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33种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加强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农业生产安全用药监管和指导,严禁使用禁用农药,强化农药残留监测工作,依法查处违禁使用农药的行为。

(三)健全检测体系。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以实施快速检测与监管巡查为主,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测工作,做到日常工作有记录,相关数据应及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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