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政策详细解读

时间:2022-11-28 16:17:26 作者:灵魂歌姬刘昊然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灵魂歌姬刘昊然”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上海社保政策详细解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上海社保政策详细解读,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上海社保政策详细解读

9、郊区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从小城镇社保转为“城保”

按照新规定,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也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据悉,这部分人群原来缴纳的是小城镇社保,据了解,目前缴纳小城镇保险的从业人员有58.95万人。由于这部分人群,很早就渴望纳入“城保”范围,所以本次变动对这些人群而言是项福音。

10、关键词1:适用人群

需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在郊区和本市户籍

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在郊区和本市户籍两项条件,需同时具备。 6月仍在缴费的小城镇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207月起应当停止在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转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11、关键词2:过渡期

与外来人员过渡方式不同采用缴费比例3年过渡

在2011年7月至3月期间,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在转为城保时,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可以逐步过渡;与非城镇外来从业人员的过渡方式有所不同,其个人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采用3年过渡。

12、关键词3:缴费基数

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确定

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缴费基数确定具体办法为: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个人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根据过渡期规定,2011年7月至3月,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38元。

13、关键词4: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的比例总计6%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采用3年过渡(详见表2),20个人缴费比例共6%。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若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经协商一致,也可直接按现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保缴费。

14、关键词5:待遇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同“城保”

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其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曾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转移衔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曾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的个人失业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和《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分别分段核定,按规定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失业人员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5、缴纳“城保”人员:5大保险待遇有变

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本市对如何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进行了研究,其中有一些政策问题,在《社会保险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又直接涉及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所以,上海在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及时对5大保险进行系列调整。

16、[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死亡后的账户余额和有关待遇支付进行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 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此外,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死亡后,按规定发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所需费用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17、[医疗保险] 对不予支付和先行支付部分进行调整

篇2:上海社保政策解读

外来从业人员:从综合保险向“城保”转变

按照本市原有规定,外来从业人员主要参加本市综合保险。据悉,目前上海参加综合保险的人数有约400万人。根据新的规定,今后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照本市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点击查看:上海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

关键词1:适用人群

非城镇户籍和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有所区别

凡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其中,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险种和缴费规则与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完全一致;非城镇户籍人员目前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

关键词2:过渡期

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5年过渡

考虑到此次政策调整涉及人群范围广,社会影响大,且企业和个人的实际负担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因此,为实现平稳过渡,本市对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设定了两个过渡:一个是险种过渡,现在先实行三险,时机成熟再实行其他的;第二个是缴费基数过渡,用5年的时间逐步跟城保的标准一致。

外来从业人员中非城镇户籍人员,可以采取过渡期办法缴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也可直接按现行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

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没有设定过渡期。

关键词3:缴费基数

适合过渡期的外来人员,2011年度缴费基数为1558元

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与目前缴纳城保的缴费基数相同。

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具体缴费的基数(详见表1)。举例来说,20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根据过渡期规定,参保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2011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558元。

据了解,原来用人单位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基数,为其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乘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关键词4:缴费比例

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个人缴费比例共9%

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共计缴费基数的37.5%。其中,个人需缴纳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1%,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总计9%。

关键词5:享受待遇

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待遇均有大幅提高

养老保险待遇:可按规定异地转移接续,也可在本市领取养老金

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养老保险待遇方面,个人缴纳的8%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异地转移接续,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本市的,按照本市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可按规定享有门诊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非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从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次月起,可按规定享有门诊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其中门诊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账户(门诊专用)。 2011年度至(过渡期内),个人按月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低于30元的,个人医疗账户计入标准按每月30元执行。个人医疗账户(门诊专用)可用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和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用完为止;住院和急诊观察室医疗待遇方面,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支付,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医疗待遇。有关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转移接续等,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外来从业人员参保后,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标准和申领支付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按本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可以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和支付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按《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选择按一次性领取的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领取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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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保个人信息更改操作方法

1、录入待调整人员的公民身份证上的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

2、点击相应的选项按钮,选择“个人姓名”或“个人社会保险登记码”两者之一录入,然后在对应的录入框中录入该人员公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或其社会保险个人登记码(PID);

3、点击校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校验通过后,您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您需核对上述身份信息并重新录入,或点击页面右下角的“返回”图标,退回到首页中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4、录入待调整人员的新联系地址,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

5、录入待调整人员的新联系地址邮编,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请注意:只能录入6位数的数字0~9

6、录入待调整人员的新联系电话,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请注意:按区号、主机号、分机号分别录入数字0~9,无需书写连接符

7、录入待调整人员的新户籍地址,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

8、录入待调整人员的新户籍地址邮编,若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请注意:只能录入6位数的数字0~9

9、选择待调整人员的新户籍地址所在的区县名称,若户籍地址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

10、选择待调整人员的新户籍地址所在的街道或乡镇名称,若户籍地址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

11、选择待调整人员的新户籍地址所在的居委或村委名称,若户籍地址无调整请跳过本录入框;

12、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您录入的信息;

13、待出现提示信息后,点击输入下一条信息按钮,可继续录入第二条信息;

14、取消按钮清除当前页面的所有录入信息;

15、点击页面右下角的“返回”图标,可退出页面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16、如需查询申报结果,可在“社会保险办事网”首页中点击“核定表打印”图标,或直接点击当前页面右下角的“查看结果”图标,进入相关页面查阅最近三个月内的各类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还可打印相应的核定表。

篇3:社保政策解读

接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朋友,但是还没有交够的朋友就很关心养老金待遇是否可以享受的问题。

对于很多养老保险社保不够的朋友,就会更多关注如何快点退休,社保如何买满,延迟退休方面政策和动向如何,社保补缴方面的新闻就会更留意查看。

虽然早期人们都不太注重社保,但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往往就会想尽一切申请退休。如果社保还差几年,那唯一较快的方法就是补交社保。因为通过补缴你所欠的社保年限,就可以马上申请退休。那怎样补缴养老保险费呢?退休后怎样补缴社保,外地人在广州补缴社保可以吗?

其实社保是可以补缴回几年前的,甚至可以补回十几年前的社保,申请通过后你马上拿到退休金。

广州社保补缴流程

申请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社保补缴说明

一、如果在补缴期间有任职单位,您可通过单位进行补缴。

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广州社保补缴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建议缴费单位经办人可联系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补缴手续。

二、以灵活就业方式的人员如已经参保但欠费的,可以按规定补缴,但是对于未在企业任职且未按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的补缴。

【案例】

问:达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还没缴够年限怎么办?什么情况才可办理一次性补缴?

答:达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还没缴够年限可选择继续延长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但省内异地户籍和省外异地户籍参保人所需符合的条件有所不相同。本省非广州户籍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且在广州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

而省外异地户籍的超龄继续缴费条件,则首先得确定待遇领取地是否在广州。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州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其中,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7月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继续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申请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

2015广州社保补缴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 取退回资料。

【拓展阅读】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2%、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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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社保基金解读

篇4:上海最低工资政策解读

连续三年,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三级跳,从690元升至960元,

上海最低工资政策解读

日前,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对近日出台的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的政策,做出了政策解读。劳动部门解释称,上海制订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净到手的收入,个体工商户也必须遵守这一标准;主动辞职和没有再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不能领取失业保险;上海市镇保、农保养老金水平也将定期调整。

篇5: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解读

办理退休时缴费年限有何要求?

养老保险和医保缴费要求不同

日前,延迟退休成为大家关心的话题。其中,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缴满社保,才能办理退休手续。个别市民担心的话题为:“最不划算的是,缴了却不够年限。”

退休时不满15年缴费年限怎么办?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7月1日起,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206 月30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后须连续缴费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之和)须男满25年、女满,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本人按规定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之后断缴养老保险咋办?

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

“我今年5月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现在还没有新单位就业,在这期间养老保险用自己继续缴吗?”

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失业市民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也可以不缴费,等有新的就业单位时,已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和在新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有工作单位的人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缴纳养老保险,中断以后也可按政策规定自愿补缴,重新就业时不补缴也能在新单位按规定缴费。当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也要相应扣减未参保缴费年限。

如何在新单位补缴?市民老黄的问题是,“我在今年11月换工作,原单位帮我缴到10月份,11月在新单位时单位已经缴过了,请问该如何处理?能否12月新单位缴的时候由新单位补缴?还是得自己去补缴?”

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扬州市直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时,单位需提供:补缴期间在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补缴期间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收入的财务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缴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 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86年12月―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86年12月―1992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93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年1月― 20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广州市为例,全市统一缴费基数不低于2139元、缴费比例为20%,即最低缴费为427.8元/月。

篇6:深圳社保补交政策解读

一、社保补缴须知

只可补交养老保险,医疗、工伤险等无法补缴。

补缴社保分为深户补缴和非深户补缴,两种所提供的资料不同:

1、非深户补缴年限

近2年养老保险。

办理流程

个人无法完成补缴,需要公司帮忙补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2、深户补缴年限

成为深户后在深期间的养老都可补缴。

办理流程

个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中国、农业、工商、建设、招商任何一家的存折或卡。(以上资料需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补缴业务。

二、个人怎么补缴社保?

可以到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

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个人补缴社保所需资料:

户口簿、身份证;

补交时间段,公司员工工资表;

补交时间段,财务记帐凭证;

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

填写《补缴养老保险申请表》,写清补交原因,时间段,公司盖章。

流程

携带上述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补交养老保险费,补交事项的审批工作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

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个人补缴社保要多少钱?

深圳社会保险补缴仅限养老保险,其它险种不能补缴,补缴对象规定为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需由单位补缴,补缴金额按补缴时间段底薪标准计算,应缴金额为底薪的18%,例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按1100*18%计算,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按1320*18%计算,2012年2月以后按1500*18%计算,同时需缴纳日2‰的滞纳金。

单位补缴

办理条件:单位为员工补缴两年以内的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退)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加盖公章)

2、劳动合同及含有工资表的会计记账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理地址:

单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市福田、罗湖、南山办公地址: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

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

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咨询电话:12333,投诉电话:83460096。

办理流程

1、填写或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退)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备齐材料,前往单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部门征收窗口办理

办事说明: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可以办理补缴,允许用人单位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缴后年限可合并计算,但是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这里要强调两点:

第一,必须是因为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导致参保人中断的才可以补缴。

第二,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补缴很麻烦,所以各位小伙伴中断社保时,一定要慎重哟!

社保政策宣传进万家

8月3日,进贤县架桥镇社保所工作人员正在向居民讲解社保卡的使用知识。据了解,截至2016年7月底,进贤县共为485536位参保居民发放了社保卡,发放率达98%。为了让广大参保对象了解社保卡,用好社保卡,该县各级社保服务人员积极开展社保卡和社保政策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千余份,详细讲解社保卡的使用,帮助参保对象充分享受社会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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