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上报范文

时间:2022-11-30 06:23:52 作者:文质彬彬姜虎东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文质彬彬姜虎东”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9篇药物不良反应上报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药物不良反应上报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

篇1: 药物不良反应学习心得

药物不良反应学习心得

按照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的规定,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drugreactions,简称ADR)系指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时出现的有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该定义排除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用药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WHO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A、B、C三类。

对比中美不良反应监测,我们可以发现。美国有独立的受FDA监管的伦理委员会,专门监测新药临床上的不良反应。FDA则监测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而中国不但没有独立的伦理委员会来监测临床用药,且制度的不完善,也导致上市药的检测出现漏洞。美国对于制药企业的处罚很严重,动辄上亿美元。但中国对于制药企业瞒报漏报的处罚只是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这就导致了中国药企上报数约为10%,而美国达到60%以上。

国际上的经验是一个理想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报告的病例数应该为200―400例/百万人其中严重不良反应占30%以上。以前,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数很低,最近几年,数字连年翻倍。我国目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报告的病例数已达到400例/百万人其中严重不良反应的约占13%

专家认为,我国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逐年持续增多并不是由于我国过去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少现在发生得多最主要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对不良反应报告的重要性认识逐渐提高;二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各方面各地方不断加强信息一体化网络使过去报不上来的现在可以报上来了;三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法规不断完善从制度上对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的不良反应报告提供了保障目前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已经基本形成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报告单位四级组成

对于专家的话,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想法,中国的现状比较特殊。因此评价不良反应上报是否达到标准,不能简单的根据统计数来评判。而中国特殊的情况包括:大量中药的使用,中国新药开发的落后,个人上报的分散性。

而采取实际医院调查的形式,对医生以及护士实际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意识及作法的考察可以初步评价目前大部分不良反应由医疗机构上报的真实性、完整性。

我们选取南京作为调查范围。我们去了几所医院,采取调查问卷以及访谈的形式同医生、主任、护士、辅医做了调查。我们手持学校开的介绍信,他们大部分很配合,因此调查过程虽然艰辛,但也顺利。

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医生及护士认为,药物不良反应可以当做医疗事故上诉依据。我们在交谈过程中,医生解释,比如一种药,给孩子使用,剂量医生控制,万一超量了,还是医生倒霉。而法规上说明,药物不良反应,责任不在医生。但医院医生认为,实际操作中,超量与否难以用法规讲明白。可见,严谨的法规在实践操作中,需要考虑实际情况使用。

对于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期限,多数医生认为当天就是期限。虽然法规上说是15天,可见医生对于药品不良反应仍十分重视。而问及医生如果别人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制度的话会是什么原因,而回答基本都是这种情况一般不存在,除非已知的药品不良反应。

尽管药品不良反应定义上说明与医生用药及各种因素都无关,但医生们普遍觉得与自己的用药有关。似乎出现不良反应自己也有责任。而这个属于信息普及的不完善。

对于医院医生护士的'访谈,听得比较多的就是口头向药房通知药品不良反应。而他们的反应就是都会向医院通知,但医院是否上报他们就不知道了。

这只是初期的调查,我们经过一个更深入的调查,会有更好的发现和总结。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也形成了我们自己的想法。

1.真正独立伦理委员会,负责新药临床药物不良反应的检测。各地整合医疗资源,充分发挥伦理委员会对于新药审批的作用。

2.药监局监测已上市的药物不良反应现象。管理伦理委员会,对于出现的药品质量问题,有责任追究伦理委员会和药企。

3.药监局对于药品说明书的修订起监督作用。当发现对于已发现的药物不良反应没有出现在后来生产的药品说明书中时,有权罚款,并督令改正。

4.药监局统一印制医生手册,对于一些药物不良反应常识及上报制度,以及其他一些医疗常识,印在册子里,人手一份。

5.当条件成熟时,病人治病用电子病历卡。所有医疗数据都在数据中心汇总。所有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都能具体到个人。数据收集更精准、操作更简单。

6.对于药企故意瞒报药物不良反应的事件,唯有重罚,方可杜绝这一现象。

篇2:浅析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及药物相互作用论文

浅析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及药物相互作用论文

辛伐他汀是临床上较常用的降脂药之一 , 其降血脂效果较好 , 但存在很多不良反应 , 并且在与代谢酶抑制剂类药物合用时也会发生不良反应。作者对本院 2013 年 1~12 月开出含有辛伐他汀处方而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 ,试为临床使用辛伐他汀时预防药物不良反应有所提示。

1样本与方法

1. 1研究对象 将本院内科门诊 2013 年 1~12 月含有辛伐他汀的处方不良反应 200 例进行总结。其中男 108 例 , 年龄44~73 岁 ,平均年龄 (56.5±2.3) 岁;女 92 例 , 年龄 43~75 岁 ,平均年龄 (61.2±3.1) 岁。

1. 2研究方法 作者通过使用电子病例管理检索系统 , 检索出门诊中含有辛伐他汀处方的电子病例 , 筛选其中发生不良反应事件的病例 , 将与辛伐他汀合用而发生相互作用的处方进行记录 , 分析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并进行归类。

1. 3统计学方法 记录电子病例中发生辛伐他汀不良反应的情况 , 数据资料均建立 Excel 2013 数据库 , 并采取 SPSS19.0 的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 计量资料以均数 ± 标准差 (x-±s)形式表示 , 实施t检验 ;计数资料以率 (%) 形式表示 , 实施χ2检验 ,P<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辛伐他汀不良反应累及很多系统。此外 , 统计联合用药发生辛伐他汀不良反应的药物有 ,红霉素类药物 32 例 , 烟酸 23 例 , 阿托伐他汀 13 例 , 地高辛3 例。

3讨论

辛伐他汀常见不良反应中 , 最常见也是最集中的.是神经肌肉系统异常。其主要表现有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肉痛、关节痛、肌肉无力等。作者认为 , 虽然服用辛伐他汀后发生磷酸肌酸激酶升高的病例较多 , 但是其升高与服药后出现短暂升高有关 , 如发生磷酸肌酸激酶升高超过正常值 10 倍时可认为发生了显著性升高 , 可以考虑为神经肌肉系统发生异常。本次病例回顾分析中 , 有 42 例发生肝肾系统异常的辛伐他汀不良反应 , 因此对于服用辛伐他汀后出现蛋白质损失的病例可提示患者发生服药后肾脏损伤的不良反应。对于皮肤系统而言 , 本次回顾的 200 例不良反应病例中有 31例发生该系统损伤 , 其中主要是脱发、皮疹等不良反应。通过结果统计可以看出 , 辛伐他汀不良反应也可发生在血液系统、胃肠道系统、神经系统等 , 虽然其发生的比例不高 , 但是依然会对患者产生较大危险 , 临床用药中应尤为注意。

辛伐他汀与其他药物合用也会产生不良反应。通过本次回顾分析 , 总结出如下合用发生不良反应的情况 :①辛伐他汀与大环内酯类药物合用可能发生不良反应 , 主要表现有肌酸激酶升高、肝肾系统损伤等。②辛伐他汀与其他调脂类药物联合使用也有不良反应发生的病例。本次回顾中阿托伐他汀与辛伐他汀合用造成患者发生不良反应有 13 例。分析原因可能是辛伐他汀是酯化的前体药物 , 服用后进入体内反应成为辛伐他汀酸 , 此时如与其他药物进行合用会导致辛伐他汀有效成分改变。

综上所述 , 在使用辛伐他汀时 , 应注意根据用药人群进行剂量、配伍药物的选择 , 以减少发生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

篇3:抗生素药物的不良反应研究论文

抗生素药物的不良反应研究论文

抗生素药物的不良反应研究论文提到抗生素的药物不良反应可以预防和控制,应重视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临床监护,抗生素的药物不良反应需引起临床医生的高度重视。

抗生素药物的不良反应研究论文【1】

【摘要】 帮助临床医生了解抗生素的药物不良反应,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复习文献资料,从过敏反应毒性反应特异性反应二重干染联合用药引起或加重不良反应等几个方面,综述抗生素的药物不良反应及临床危害。

【关键词】抗生素;不良反应

药物的不良反应时临床用药中的常见现象。它不仅指药物的不良反应,还包括药物的毒性特异性反应、过敏反应继发性反应等[1]。抗菌药物是临床上最常用的一类用药,包括抗生素类、抗真菌类等。

其中以抗生素类在临床使用的品种和数量最多。抗生素挽救了无数生命,但其在临床应用也引发了一些不良反应[2]。抗生素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危害后果是严重的。在用药数秒钟至数小时乃至停药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良反应。

常见的有过敏性休克、固定型药疹荨麻疹等,严重的甚至会引起患者死亡[3]。

1 过敏反应

抗生素引起的过敏反应最为常见[5],主要原因是药品中可能存在的杂质以及氧化、分散、聚合、降解产物在体内的作用或患者自身的个体差异。发生过敏反应的患者多有变态反应性疾病,少数为特异高敏体质。

1.1 过敏性休克 此类反应应属I型变态反应,所有的给药途径均可引起。如:青霉素类、氨基糖苷类等可引起此类反应。

1.2 溶血性贫血 属于Ⅱ型变态反应,其表现为各种血细胞减少。如:头孢噻吩可引起血小板减少,青霉素类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1.3 血清病、药物热 属于Ⅲ型变态反应,症状为给药第7-14天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关节痛及发热等。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链霉素均可引起以上反应。

1.4 过敏反应 这是一类属于Ⅳ型变态反应的过敏反应。如:经常接触链霉素或青霉素,常在3-12个月内发生。

1.5 未分型的过敏反应 有皮疹[6]血管神经性水肿、日光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证、内脏病变过敏性肝炎等。

2 毒性反应

抗生素药物的毒性反应是药物对人体各器官或组织的直接损害,造成机体生理或生化机能的病理变化,通常与给药剂量及持续时间相关。

2.1 对神经系统的毒性 如:青霉素G、氨苄西林等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严重者可出现癫痫样发作;链霉素、氯霉素、红霉素可造成眼部的调节适应功能障碍,发生视神经炎甚至视神经萎缩。

2.2 肾脏毒性 许多抗生素均可引起肾脏的损害,如:氨基糖苷类、多粘菌素类、万古霉素。

2.3 肝脏毒性[7] 两性霉素B和林可霉素可引起中毒性肝炎;大剂量四环素可引起浸润性重症肝炎;大环内酯类可引起胆汁淤滞性肝炎;四环素和两性霉素B可引起肝细胞黄疸。

2.4 对血液系统毒性 氯霉素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中毒粒细胞缺乏症;大剂量使用青霉素时偶可致凝血机制异常。

2.5 免疫系统的毒性 如: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四环素对机体免疫系统具有毒性作用。

2.6 胃肠道毒性 胃肠道的不良反应较常见。可引起胃肠道反应的药物如:口服四环素类、青霉素类等,其中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等药物即使注射给药,也可引起胃肠道反应。

3 特异性反应

特异性反应是少数患者使用药物后发生与药物作用完全不同的反应,其反应与患者的遗传性酶系统的缺乏有关。氯霉素和两性霉素B进入体内后,可经过红细胞膜进入红细胞,使红细胞转变为变性红细胞,对于该酶系统正常者,使用上述药物时无影响。

4 二重感染

在正常情况下,人体表面和腔道黏膜表面有许多细菌及真菌寄生,由于它们的存在,使机体微生态系统在相互制约下保持平衡状态。当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抗生素后,正常寄生敏感菌被杀死,不敏感菌和耐药菌增殖成为优势菌,外来菌也可乘机侵入,当这类菌为致病菌时,即可引起二重感染。

常见二重感染的临床症状有消化道感染、肠炎、肺炎、尿路感染和败血症。

5 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可引发或加重不良反应[8]

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多数情况下是需要联合用药的,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可能引发或加重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

5.1 与心血管药物合用 红霉素和四环素能抑制地高辛的代谢,合用时可引起后者血药浓度明显升高,发生地高辛中毒。

5.2 与抗凝药合用 头孢菌素类氯霉素可抑制香豆素抗凝药在肝脏的代谢,使后者半衰期延长,作用增强,凝血时间延长。

5.3 与茶碱类药物合用

大环内酯类药物也可以抑制肝细胞色素P450酶系统,使茶碱血药浓度增加。

5.4 与降糖药合用 氯霉素与甲苯黄丁脲及氯磺丙脲合用时,可抑制后者的代谢,使其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增加,作用增强,可导致急性低血糖。

综上所述,合理使用抗生素,重视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临床监护对于临床医生安全用药,保证患者生命健康,减少不良反应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克义,赵乃才. 临床药物不良反应大典[M]. 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96.

[2] 杨利平. 再谈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J]. 医学理论与实践,2004,17(2):229.

[3] 王正春,李秋,王珊. 药物不良反应803例分析[J].医药导报,2004,23(9):695-696.

[4] 张立新,王秀美. 抗生素应用中的问题与探讨[J]. 实用医技杂志,2004,11(8):1498-1499.

[5] 张紫洞,熊方武. 药物导致的变态反应、过敏反应. 抗感染药学,2004,1(2):49-52.

[6] 吴文臻,刘建慧. 药疹220例临床分析[J]. 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4,13(13):1739.

[7] 刘斌,彭红军. 药物性肝炎136例分析[J].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2004,13(5):251-253.

[8] 程悦. 联合用药致变态反应探析[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4,13(13):1793-1794.

抗生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2】

【摘要】目的帮助临床医师了解各类抗生素的药物不良反应,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方法查阅文献资料,按照常用抗生素的不同分类,分析各类抗生素易发生的不良反应及易发生不良反应的常用药物。

结论不同类型的抗生素不良反应各有特点,应全面了解不同类型的抗生素的易发和多发不良反应,以达到对不良反应的预防和监控。

【关键词】类别;抗生素;分类;不良反应

抗菌药物是临床上最常用的一类用药,包括抗生素类、抗真菌类、抗结核类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类。其中以抗生素类在临床使用的品种和数量最多。目前临床常用抗生素品种有100多种。抗生素挽救了无数生命,但其在临床应用也引发了一些不良反应。

抗生素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危害后果是严重的。常见的有过敏性休克、固定型药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过敏性反应、胃肠道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严重的甚至会引起患者死亡。因此,加强临床用药过程中的监督和合理使用抗生素对减少临床不良反应的发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 过敏反应

抗生素引起的过敏反应最为常见,主要原因是药品中可能存在的杂质以及氧化、分解、聚合、降解产物在体内的作用,或患者自身的个体差异。发生过敏反应的患者多有变态反应性疾病,少数为特异高敏体质。

1.1 过敏性休克 此类反应属Ⅰ型变态反应,所有的给药途径均可引起。如:青霉素类、氨基糖苷类、头孢菌素类等可引起此类反应,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之间还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在使用此类药物前一定要先做皮试。

1.2 溶血性贫血 属于Ⅱ型变态反应,其表现为各种血细胞减少。如:头孢噻吩和氯霉素可引起血小板减少,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1.3 血清病、药物热 属于Ⅲ型变态反应,症状为给药第7~14天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关节痛伴关节周围水肿及发热、胃肠道黏膜溃疡和肠局部坏死。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林可霉素和链霉素均可引起以上反应。头孢菌素类、氯霉素等抗菌药物还可引起药物热。

1.4 过敏反应 这是一类属于Ⅳ型变态反应的过敏反应。如:经常接触链霉素或青霉素,常在3~12个月内发生。

1.5 未分型的过敏反应 有皮疹(常见为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日光性皮炎、红皮病、固定性红斑、多形性渗出性红斑、重症大疱型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见于青霉素类、四环素类、链霉素、林可霉素等;内脏病变,包括急慢性间质性肺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肝炎、弥漫性过敏性肾炎,常见于青霉素类、链霉素等。复方新诺明还可引起严重的剥脱性皮炎。

2 毒性反应

抗生素药物的.毒性反应是药物对人体各器官或组织的直接损害,造成机体生理及生化机能的病理变化,通常与给药剂量及持续时间相关。

2.1 对神经系统的毒性 如:青霉素G、氨苄西林等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严重者可出现癫痫样发作。青霉素和四环素可引起精神障碍。

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多粘菌素类和四环素可引起耳和前庭神经的毒性。链霉素、多粘霉素类、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可造成眼部的调节适应功能障碍,发生视神经炎甚至视神经萎缩。

2.2 肾脏毒性 许多抗生素均可引起肾脏的损害,如:氨基糖苷类、多粘菌素类、万古霉素。氨基糖苷类的最主要不良反应是耳肾毒性。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第3代头孢菌素的半衰期均有不同程度延长,应引起临床医生用药时的高度重视。

2.3 肝脏毒性 如:两性霉素B和林可霉素可引起中毒性肝炎,大剂量四环素可引起浸润性重症肝炎,大环内酯类和苯唑青霉素引起胆汁淤滞性肝炎,头孢菌素中的头孢噻吩和头孢噻啶及青霉素中的苯唑西林、羧苄西林、氨苄西林等偶可引起转氨酶升高,链霉素、四环素和两性霉素B可引起肝细胞型黄疸。

2.4 对血液系统毒性 如:氯霉素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中毒性粒细胞缺乏症,大剂量使用青霉素时偶可致凝血机制异常,第3代头孢菌素类如头孢哌酮、羟羧氧酰胺菌素等由于影响肠道菌群正常合成维生素K可引起出血反应。

2.5 免疫系统的毒性 如: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氯霉素、克林霉素和四环素。对机体免疫系统和机制具有毒性作用。

2.6 胃肠道毒性 胃肠道的不良反应较常见。可引起胃肠道反应的药物如:口服四环素类、青霉素类等,其中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等药物即使注射给药,也可引起胃肠道反应。

2.7 心脏毒性 大剂量青霉素、氯霉素和链霉素可引起心脏毒性作用,两性霉素B对心肌有损害作用,林可霉素偶见致心律失常。3 特异性反应

特异性反应是少数患者使用药物后发生与药物作用完全不同的反应。其反应与患者的遗传性酶系统的缺乏有关。

氯霉素和两性霉素B进入体内后,可经红细胞膜进入红细胞,使血红蛋白转变为变性血红蛋白,对于该酶系统正常者,使用上述药物时无影响;但对于具有遗传性变性血红蛋白血症者,机体对上述药物的敏感性增强,即使使用小剂量药物,也可导致变性血红蛋白症。

4 二重感染

在正常情况下,人体表面和腔道黏膜表面有许多细菌及真菌寄生。由于它们的存在,使机体微生态系统在相互制约下保持平衡状态。当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抗菌药物后,正常寄生敏感菌被杀死,不敏感菌和耐药菌增殖成为优势菌,外来菌也可乘机侵入,当这类菌为致病菌时,即可引起二重感染。

常见二重感染的临床症状有消化道感染、肠炎、肺炎、尿路感染和败血症。

5 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可引发或加重不良反应

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多数情况下是需要联合用药的,如一些慢性病(糖尿病、肿瘤等)合并感染,手术预防用药,严重感染时,伴器官反应症状,需要对症治疗等。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可能引发或加重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

5.1 与心血管药物合用 红霉素和四环素能抑制地高辛的代谢,合用时可引起后者血药浓度明显升高,发生地高辛中毒。

5.2 与抗凝药合用 头孢菌素类、氯霉素可抑制香豆素抗凝药在肝脏的代谢,使后者半衰期延长,作用增强,凝血时间延长。红霉素可使华法林作用增强,凝血时间延长。四环素类可影响肠道菌群合成维生素K,从而增强抗凝药的作用。

5.3 与茶碱类药物合用 大环内酯类药物也可以抑制肝细胞色素P450酶系统,使茶碱血药浓度增加。红霉素与茶碱合用时,茶碱血药浓度可增加约40%,而茶碱可影响红霉素的吸收,使红霉素的峰浓度降低。

5.4 与降糖药合用 氯霉素与甲苯磺丁脲及氯磺丙脲合用时,可抑制后者的代谢,使其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增加,作用增强,可导致急性低血糖。

5.5 与利尿剂合用 氨基糖苷类药物庆大霉素与呋喃苯胺酸类合用时,有引起耳毒性增加的报道。头孢噻啶与呋噻米合用时可增加肾毒性,原因可能是合用时前者的清除率降低。环孢菌素与甘露醇合用时,可引起严重的肾坏死性改变,停用甘露醇后,移植肾的功能可得到恢复。

5.6 与其他药物合用 红霉素、四环素与制酸剂合用时,可使抗生素的吸收降低。大环内酯类红霉素与卡马西平合用时,可引起卡马西平中毒症状。

综上所述,合理使用抗生素,重视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临床监护对于临床医生安全用药,保证患者生命健康,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陈莲珍,王育琴,姜大为.头孢菌素类药物临床应用进展及不良反应 .首都医药,2003,10(8):29―32.

[2] 戴自英,刘裕昆,汪复.实用抗菌药物学•2版[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

篇4:医院规避药物不良反应风险案例分析

临床上,药物不良反应十分常见。而一旦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患者一般都会认为是医疗事故,向医院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的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笔者认为,医院应合理规避药物不良反应风险。

以下案例可供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参考。

案例:某患者因反复腹痛3个月到某基层医院就诊。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大便常规检查后,诊断为肠道蛔虫症,给予某药厂生产的左旋咪唑片150毫克口服(睡前)。患者服药后第二天早晨出现头晕目眩、步如腾云、胡言乱语等精神症状,家人以为他睡眠不足,劝他再睡一会儿。睡至中午,患者上述症状仍未见好转,并出现神志模糊的精神症状,家人急送其到医院求诊。医生诊断为急性脱髓鞘性炎(口服左旋咪唑所致),收入院治疗1个月好转出院。出院半个月后,患者上述症状再发,并出现视力、记忆力、计算能力、思维能力明显下降等症状。家人即向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后认为,患者此病确由口服左旋咪唑所致,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患者被评定为伤残四级。患者家人即将某基层医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患者看病花费的人民币73235. 67元。 法院认为患者此病确由口服左旋咪唑所致,故判医院败诉。医院认为患者使用左旋咪唑有适应症,医院没有违反诊疗常规。于是医院以左旋咪唑为某药厂生产为由,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要求免除主要责任。上一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患者按药物使用说明书和医嘱服药无过错;医方遵守诊疗常规也无过错;药厂按照国家有关药品生产标准生产也无过错。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判药厂承担患者为口服左旋咪唑所致的`急性脱髓鞘性炎医药费的70%共计人民币51264.96元,医院承担30%共计人民币21970.70元,而患者则无须为此病负担任何医药费用。

剖析:在此案中,医方根据临床诊断给予左旋咪唑口服,符合诊疗常规并无违反操作规程,故无过错。药厂按照国家规定药品生产标准生产销售合格药品,也无过错。但由于目前我国还未建立药物损害补偿制度,患者除了为药物不良反应付出身体伤残的巨大代价外,还付出了巨额医药费,这极不合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所规定的公平原则。患者遭受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经济损失应由药厂和医院共同负担。

由于药厂在药物不良反应中处于主导地位,故赔偿额应占“大头”;医院在药物不良反应中处于次要地位,故赔偿额占“小头”;而患者因已付出身体和精神上的惨重代价,故应不再负担医药费。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承担。”而这位患者为乡镇企业下岗职工,每月仅领取下岗补助350元。发生此类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后,患者花了巨额医药费,使家庭经济雪上加霜。而某药厂属大型国有企业,效益尚佳;某基层医院也是效益较佳单位,二者抵御风险能力均较患者强。故上级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判某药厂和基层医院分别承担70%和30%的医药费。而某基层医院也依法降低了药物不良反应风险,把药物不良反应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减至最小。

篇5:中药注射剂药物不良反应原因分析及防治

2.1药证不符所致。每一种中药注射剂都有其功能主治,决不可滥用。中药注射剂在临床用药上也离不开中医诊治的基本原则-辨证论治。只有对疾病做出正确的中医辨证后,才能合理地使用该药,使其药效得到完全发挥,毒副作用降到最低。据统计,目前大部分大中型综合性医院的中药注射剂由西医师所开。这些对中医药理论知识缺乏的临床医生在应用中药注射剂时,在适应症选择上必然缺少了辨证论治,不同程度地使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

2.2配伍不合理所致。中药注射剂在临床上单独使用较少,多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由于中药注射剂的成分复杂,与输液及其他药物配伍不当会产生溶液的pH改变,澄明度变化,絮状物或沉淀出现,颜色改变等一系列变化[3]。即使不同溶液,接瓶时残留在输液管内的溶液也能与中药注射液产生以上反应而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2.3药品方面的原因:①药物杂质:药物生产中可能混入微量高分子杂质、赋形剂等。②药物污染:由于生产或保管不当,使药物污染,常可引起严重反应。③药物剂量:用药量过大,可发生中毒反应,甚至死亡。④剂型的影响:由于制造工艺和用药方法的不同,往往影响药物的吸收与血药浓度,亦即生物利用度有所不同,如不注意掌握,会引起不良反应。⑤药物质量:同一药物可因厂家不同,制剂技术差别、杂质的除去率不同,而影响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2.4机体方面原因:①种族差别:临床报道白色与有色人种之间对药的感受也有相当的差别。②性别:在药物性皮炎中,男性发病者多于女性,其比率约为3:2。③年龄:老年人、少年、儿童对药物反应与成年人不同,小儿对中枢抑制药,影响水盐代谢及酸碱平衡的药物均较敏感。一般地说幼儿较成人易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有:药物代谢速度较成人慢,肾排泄较差,药物作用的感受性较高,且易进入脑内等。④个体差异:不同个体对同一剂量的相同药物有不同反应,这是正常的“生物学差异”现象。⑤病理状态:病理状态能影响机体各种功能,因而也能影响药物作用。例如肝肾功能减退时,可以显著延或加强许多药物的作用,甚至引起中毒。⑥营养状态:饮食的不平衡亦可影响药物的作用。

3 讨论

3.1为减少中药注射剂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首先要严格遵守辨证论治的基本原则,仔细询问病情,诊断明确,掌握中药注射剂适应症。建议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应全面衡量利弊。如能用血塞通胶囊、血塞通片的,不用血塞通注射液;如需用银杏叶制剂,则能用杏灵颗粒、银杏叶胶囊(片、口服液)、不用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清开灵具阴寒药性,故表证患者,无论表寒、表热或表里同病,均不能使用清开灵注射液。又如双黄连药性寒凉,受凉后引起的发热咳嗽或虚寒腹泻用双黄连静脉滴注也属错用。因此必须严格掌握适应证。确认可用注射给药,也应注意配伍禁忌、药物浓度、滴注速度及必要时分瓶滴入等问题。

3.2使用前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中药中注射剂ADR以过敏反应居多,一般认为:药物过敏多见于有过敏体质者,在全部ADR中约占1/4;有其他过敏史者,药物过敏的'发生率比无其他过敏史者高4~10倍;药物过敏者有半数兼有多种药物过敏史;绝大多数药物过敏发生于第二次或多次用药之后。因此使用中药中注射剂一定要注意过敏史,认真做过敏试验,可以大大减少ADR的发生[4]。

3.3正确掌握剂量、疗程。剂量过大、疗程过长同中药注射剂ADR密切相关。因此,必须正确掌握剂量和疗程。避免用于不适宜人群,特别是年老体弱、儿童或心肺功能不全的患者。

3.4单独配置,溶媒恰当,避免合并用药。不同药物不能用同一副注射器配置药物。溶媒不能用高渗糖,可以用一些低渗液或者氯化钠等。在两种药物之间输一些液体,比如100ml的氯化钠等来隔开两种液体,也叫洗脱。防止两种液体在血液中混合发生化学反应,可以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合并用药是引起中药注射剂ADR的重要因素之一,非病情确需,切莫误认为多用药有好处而盲目合并用药,以减少ADR的发生[5]。

3.5使用前仔细检查中药注射剂的外观性状、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质量信息。检查外观性状是否与说明书相符,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有否问题。

3.6加强用药监护和应急抢救准备。有的过敏反应出现很快,必须立即抢救;有的ADR出现在半个多月以后,也不能掉以轻心;但多数ADR出现在0.5~5小时,是监护的重点。凡用中药注射剂,包括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都必须细心观察、监护和做好救冶准备,以便及时抢救、护理,不得存有侥幸心理。一般不宜在家自我治疗。以免因不具备抢救条件,出现ADR,措手不及。

综上所述,中药注射剂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机理和原因是比较复杂的。临床医师、护师、药剂人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及时建立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的监测机制,树立早发现,早防治,早救治的原则,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正确认识,加强中药注射剂使用的安全性。

参 考 文 献

[1]刘小文,张建芬,王玮琴.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分析[J].浙江中医学院学报,2005,5(29-3):81-82.

[2]桂启富,叶薇.中药静注药物临床输注不良反应分析[J].中国药事,2001,6:414-415.

[3]李孝东,袁建华.中药注射剂配伍应用中的注意问题[J].时珍国医国药,2002,2(5):318-319.

[4]孙燕燕.中药注射剂致过敏性休克综合报道[J].河北医药,2005,3(27-3):231-233.

[5]窦秋莲 戴晓波.中西药联合应用药物不良反应初探[J].中医药学报,2002,4:11-12.

篇6:中药注射剂药物不良反应原因分析及防治

按照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的规定,药物不良反应(简称ADR)系指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时,因药物本身的作用或药物间相互作用而产生或出现的有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该定义排除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用药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临床上几乎所有的药物都可引起不良反应,只是反应的程度和发生率不同。随着药品种类日益增多,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在逐年增加。

中药注射剂是指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从中药或天然药物的单方或复方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制成的无菌溶液、混悬液或临用前配成液体的灭菌粉末供注入体内的制剂。中药注射剂通过血管给药方式大大提高了中药对人体药物的有效供给和生物利用率,提高了功效。目前在心血管系统,抗肿瘤,抗细菌抗病毒感染等方面有明显长处[1]。中药注射剂应用于临床具有显而易见的效果,但也存在药物不良反应,而且死亡案例也常见报道。因此应高度重视并加强中药注射剂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中药注射剂使用的安全性。我们在临床实际用药过程中,对此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现总结如下。

篇7:麻醉药物药物不良反应国内文献计量学研究

麻醉、手术对机体干扰很大,围术期出现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可谓是雪上加霜。由于麻醉过程中时常联合使用多种药物,正确、及时发现和判断何种药物发生ADR尤其重要。麻醉科医生对ADR知识的掌握,有助于ADR监测相关工作的开展,能够有效地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麻醉手术患者的生命安全,减少围术期并发症。我们运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对国内有关麻醉药物ADR文献的分布特点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期对麻醉工作者有所启迪和帮助。

1 资料和方法

1.1 资料来源 文献统计数据来自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disc)(1978―2004),该数据库收录了1978年以来1600多种中国生物医学期刊,以及论文汇编、会议论文的文献题录,总计3532206条。

1.2 研究方法 以检索词“(麻醉药or镇静催眠药)and(副作用or过敏or不良反应or中毒or毒性)”检索了CBMdisc上的全部文献。从检出的文献中删除提及上述检索词而非麻醉药物ADR的文献(包括局部麻醉药和静脉、吸入麻醉药),并根据文献研究内容进行分类,最后作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麻醉药物ADR文献量的年代变化趋势 CBM-disc(1978―)共收录了相关文献601篇。为进一步观察文献数量随年代变化的详细情况,以年代为X轴,文献量为Y轴,作出曲线图(图1)。

图1 文献量与年代的关系(略)

2.2 麻醉药物ADR文献类型和内容 麻醉药物不良反应的文献类型包括病例报告、临床研究、动物实验、综述、译文等类型(图2)。其中,以丙泊酚、局麻药ADR的文献量最为丰富(图3)。

图2 文献类型(略)

2.3 麻醉药物ADR文献期刊分布 刊载麻醉药物ADR的文献期刊共264种,具体分布情况详见表1。 2.4 麻醉药物ADR文献地区来源 麻醉药物ADR文献来源于全国33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广东63篇(10.48%),上海46篇(7.65%),江苏45篇(7.49%),山东43篇(7.15%),北京40篇(6.66%),四川29篇(4.83%),辽宁28篇(4.66%),湖北25篇(4.16%),其余25个省市自治区共282篇(47.00%)。

图3 ADR涉及的药物(略)

表1 麻醉药物ADR文献期刊分布(略)

2.5 麻醉药物ADR文献涉及的科室 著者群统计除麻醉科外涉及22个其他科室,其中护理22篇(3.66%),眼科10篇(1.66%),妇产科7篇(1.16%),耳鼻咽喉科6篇(1.00%),口腔科3篇(0.49%),消化内科3篇(0.49%),其他6个科室各2篇(0.33%),其他10个科室各1篇(0.17%)。

3 讨论

我国ADR监测起步较晚,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计划始建于1968年,我国于成为正式成员国[1]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国内麻醉药物ADR文献发表的情况大致可分为2个阶段:1978―1993年处于初始阶段,文献量很少,处于了解掌握信息、少量研究阶段,故曲线呈水平状态;从1994年开始,文献量突增,并迅速上升。这表明,麻醉药物ADR已得到重视,其研究已形成一种趋势,并且发展较快。曲线回归分析结果提示,近年来麻醉药物ADR研究文献量的增长趋势符合指数曲线。可以预测,我国麻醉药物ADR研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将会保持发展的势头,相应的文献量也将持续增加。

分析显示,麻醉药物ADR的文献类型分布较广,不仅局限于病例报告,而且涉及临床研究、动物实验、综述、译文等,文献量以丙泊酚、局麻药最为丰富。局麻药ADR的文献量多,与其临床应用历史悠久并且包含多种药物有关。丙泊酚在国内临床广泛应用始于20世纪90年代,优点是起效快、作用时间短、代谢快、对肝肾功能无明显影响[2] ,其不良反应包括局部注射痛、肌阵挛、呼吸暂停、低血压、血栓性静脉炎等。短时间内出现这么多丙泊酚的ADR文献,主要与近年来在临床广泛应用丙泊酚静脉麻醉,以及无痛人工流产、无痛胃肠镜等手术麻醉的开展有关。门诊手术丙泊酚作为主要麻醉药物,合并用药较少,出现ADR较易判断,所以文献量也较多。该结果提示,其他麻醉药物的ADR文献量少并不代表其发生ADR的概率比丙泊酚低。普通麻醉特别是全身麻醉时,常同时使用多种麻醉药物,如何迅速判断出是何种药物所致的ADR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阅读期刊是麻醉科工作人员获取ADR相关知识的主要方法之一。一般认为,《药物不良反应杂志》、《中国药房》、《药物流行病学杂志》、《国外药讯》、《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新药与临床》、《中国医院药学杂志》等期刊为刊载ADR文献的核心期刊[3] 。但本研究显示,上述“核心期刊”刊载麻醉药物ADR文献量较少,而作为麻醉专业的主要期刊《中华麻醉学杂志》、《国外医学・麻醉学与复苏分册》、《临床麻醉学杂志》等期刊,其载文量较多,位列前3位。由此我们认为,了解麻醉药物ADR应首选麻醉专业期刊。刊载麻醉药物ADR的'264种期刊中,占1.14%的3种期刊刊载了占文献总量的21.8%的文献,平均每种期刊载文43.67篇,这就体现了信息的高度集中性;另外261种期刊平均每种期刊载文1.8篇,这表明麻醉药物ADR文献的分布又是十分分散的。

麻醉药物ADR文献来源于全国33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文献量居前8位的是广东、上海、江苏、山东、北京、四川、辽宁和湖北,共发表319篇,占文献总量的53%。说明全国各地对麻醉药物ADR的重视程度及研究有着很大的差异,如何加强麻醉药物ADR的监测与宣传,减少地区差异,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参考文献 :

[1]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编辑部.ADR咨询[J].药物不良反应杂志,2001,3:211.

篇8:控制药物不良反应的认识与思考

【摘要】任何药物的药理作用都包括治疗作用和副作用,即药物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定程度非期待的药理作用。

及早认识、持续监测、及时控制不良反应,确保人民安全用药,是医药工作者的基本责任。

篇9:控制药物不良反应的认识与思考

1 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药柜宜放在光线充足处,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发现疑误及时处理;药品颜色可疑或有沉淀、异味时则不可用;易被热破坏的生物制品、抗生素、生化制品等,根据其性质和对贮藏条件的要求放置于干燥阴凉(约20℃)处或冷藏于2~10℃处保存;易挥发、潮解或风化的的药物应用

瓶装密闭,用后盖紧瓶塞;易遇光变质的药物应置阴暗处,装入有色瓶内;针剂需放在遮光的纸盒内。

2 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病人介绍药物的优点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消除患者的紧张感和不必要的顾虑;②做好基础护理与心理护理;③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ADR发生。

3 注意用药方式:用药方式与ADR的发生有关,引发ADR的用药途径以静脉用药最常见,静脉输液引起ADR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药物因素、输液操作因素及患者体质等因素。

因此,无论中药还是西药,能口服给药就不注射给药,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给药。

必须静脉给药时,应避免疗程过长,

充分注意选择适宜的给药剂量、药液浓度、滴注速度等,并注意用药过程的监护,及时发现ADR,确保用药安全。

若确需静脉输液,一定要严格控制每一环节,做到全程控制与药学服务相结合,尽量降低ADR的发生率。

在用药过程中及用药后,加强巡视与观察,特别是前30分钟尤为重要。

4 注意老人与儿童特殊群体:ADR多发生在年龄偏大的患者中,随着年龄的增长, ADR发生率有上升的趋势, 大于55岁的中老年ADR发生率为41•18%。

老年人发生不良反应的比率较高,这与老年人各系统生理机能衰退及对药物的代谢、排泄功能降低有关,且老年人基础疾病较多,用药几率大,抵抗力减弱,因此,对老年人用药须小心、谨慎,必要时应进行治疗药物的血药浓度监测。

儿童ADR的发生率为16.47%,位居第2位,可能与我院儿科呼吸道及消化道疾病占大多数,抗感染药物及清热解毒的中药注射剂使用频率较高有关。

建议加强儿童患者用药监护,特别是抗感染药物及中药注射剂的使用安全应引起足够重视。

5 谨慎用药:根据药品本身的特点合理用药,预防ADR的发生。

对于常致过敏的药物或过敏体质的病人,用药前必须进行过敏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该药。

对注射剂来说,凡对皮肤有刺激性的药物,应避免皮下注射;对肌肉注射后容易引起硬结的药物,应选用细长针头,并交替更换注射部位;如需同时混合注射数种药物,应注意有无配伍禁忌;若同时注射多种药液,应先注射刺激性较弱的药液,后注射刺激性较强的药液。

对缓释片或胶囊,应嘱病人整个吞服;对首过效应明显的药物,在肝功能不良时应注意减量或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对含钾盐的药物不宜静脉推注,以免引起房室传导阻滞及心脏骤停;避免钙剂大剂量静脉注射,以免引起室性早搏、心室颤动以致停搏;长期用激素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不宜骤减或骤停药物,以免出现反跳现象。

6 掌握正确的给药时间:对于大多数药物来说,饭前服用吸收好,且发挥作用快;对于健胃药,必须饭前服,有些可饭时服,以促进胃液分泌,增加食欲;对胃刺激性大,胃肠道反应严重的药物,应饭后服;对于催眠药,宜在晚间临睡时服用,以利睡眠;对于驱虫药,宜空腹服用,以保证肠内高浓度与肠虫接触。

7 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随着中药注射剂在临床的广泛使用,近年来其有关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的报道也愈来愈多。

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较复杂,主要与中药材原料品种、产地、成分本身的复杂性、中药注射剂的组分、剂量的特殊性及制备工艺、分析技术的限制性有关。

中药注射剂内在质量的不稳定性是影响其安全性的主要因素。

此外还有些是由于临床应用不规范造成的。

如溶剂的选择与说明书不符、药物稀释浓度过高、药物超剂量使用、药物联合使用、具体操作等。

因此,对于有过敏史特别是久病虚弱的过敏体质患者应谨慎用药,用药后应严密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停药、及时处理;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推荐的适应证与剂量使用;规范给药途径、加强静脉给药的监测;加强抗微生物药的临床应用管理;慎重使用中药注射剂。

在输液配伍中不宜再加入其他药物,滴注速度不宜过快。

三 结语

总之,药品不良反应之间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样的,只有找到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才能正确地判定因果关系,进而找到控制不良反应的办法。

参考文献

[1] 谢金洲.药品不良反应与监测.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04: 399.

[2] 李超进,主编.药事管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2008: 190.

[3] 周菁丽.中药不良反应原因及对策.现代医药卫生, 2006, 22: 127.

[4] 何伟珍,我院输液室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100例分析,中国药业,2009(10)

[5] 贾公孚,谢惠民.药害临床防治大全.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

篇10:控制药物不良反应的认识与思考

一 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

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ADR)的定义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随着药品种类日益增多, ADR的发生率也逐年增加,就我国而言,每年约500万患者因ADR而住院,有19.2万人死于ADR。

其临床表现及特点可归纳为几个方面。

1 副作用:药物在治疗剂量时与治疗目的无关的药理学作用所引起的反应。

例如舒喘灵在治疗支气管痉挛时引起的双手震颇,阿托品在治疗胃肠痉挛时可引起口干、心悸、尿闭、视力模糊。

副作用是药物固有的药理作用,药物器官选择性愈低,其副作用可能愈多。

一般副作用在停药后很快减轻或消失,但有时也会造成较严重的后果。

2 毒性作用:药物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对机体产生的有害作用。

例如利福平所引起的肝损害,庆大霉素所引起的肾损害。

3 后遗效应:停药后仍残留在体内的低于最低有效治疗浓度的药物所引起的药理效应称后遗效应。

这种作用有的非常短暂,如服用巴比妥类催眠药后,次晨发生的宿醉现象;有的比较持久,如长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在停药后因垂体前叶的负反馈作用引起的肾上腺皮质萎缩,致使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较难很快恢复。

4 依赖性:反复使用某种药物后,若停药可出现一系列的症候群,致使病人强烈要求继续服用以避免因停药而引起的不适,这种现象称药物依赖性。

5 特异质反应:指少数人用药后发生的与药理作用完全不同的特殊反应。

目前认为特异质反应大多数是由于个体酶缺陷所致,这种酶缺陷在正常并无表现,而仅在应用有关药物时才显示症状。

例如有的人肝内缺乏乙酞化酶,使异烟麟在体内延迟灭活,易引起维生素B6缺乏症及多发性神经炎;又如维生素K环氧化物还原酶变异者对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耐受,这些都是遗传决定的异常。

6 变态反应:是机体被药物致敏后,药物再次进人机体时发生的抗原抗体结合反应。

该反应通常造成组织结构和生理功能紊乱。

药物变态反应可表现为全身反应,如血液样反应、血清病样反应、支气管哮喘及心血管、神经系统、肾脏、呼吸道等变态反应或胶原系统病变等,甚至变态反应性休克,也可表现为皮肤反应,如皮肤痰痒、粟粒样疹、尊麻疹、固定性药疹等,重者出现剥脱性皮炎、大疤表皮松懈萎缩型药疹等。

7 继发反应:是由于药物作用诱发的效应,而非药物本身的作用,如应用某些抗菌药物引起的.菌群失调和二重感染等均属继发反应。

它可以通过合理用药来避免产生。

篇11:生物制药毕业论文:药物不良反应与用药安全

【摘要】做好药物不良反应(ADR)的监测工作,必须做到配伍合理、用药有效,防止误用、滥用药物,必须熟悉药物作用原理、药物代谢、排泄的过程以及药物毒性作用、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才能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做到全心全意为患者的健康服务

【关键词】新城疫病毒;制备;质量控制

引言

当今社会,随着科学技术尤其是医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新药层出不穷, 药瓶数量和种类的不断增多。用药复杂性越来越高,用药引起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应避免不合理使用药物,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处方药一定不要不合理使用。正确选择药物在治疗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要求临床医师在诊断明确的基础上对症下药,要求对药物有全面的了解,特别对药物的不良反应及药物相互作用,长期使用以后或用量较大时,更容易在患者身上出现毒性反应的药物,要全面掌握、充分考虑药物作用的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合理使用药物不仅可以减少、降低药物的不良反应,还能避免药品乃至医药资源的浪费。本文旨在引导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

一、研究背景及目的

(一)研究背景

药品是双刃剑,药品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纵观国内外药物不良反应发生都是很普遍的。据报道,WHO评估:中国每年约有5000万人住院,其中至少有250万人是因ADR而住院,50万人是严重的ADR,每年约死亡19万人,从而增加医药费40亿。美国每年约有14万人死于药物的不良反应,为死因的第四位,其中死于不良反应约有20万人,这些数据都是很惊人的。

(二)研究目的

为减少不良反应发生,临床医生必须做到对症下药,配伍合理,避免误用、滥用药物。比如在使用抗生素时,尽量使用首选药物,做到足量、规律、按疗程用药,防止耐药性产生,在联合用药时,必须考虑药物有效性、安全性、适当性、经济性四要素,防止二重感染发生。

二、药物不良反应的类型

药品的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变态效应、继发效应,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药物的依赖性、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等。这里要重点讲一下的就是毒性作用是指治疗量下出现的毒性反应,可由病人的体差异、病理状态或者合用其他药物引起敏感性增加而出现毒性。而因用量过而产生的毒性作用,则不属于药物不良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又称特异质反应,例如:G6PD患者溶血,氨基糖苷类产生的耳聋等。

ADR可分为A、B、C三型。A型(量变型异常):由药理作用增强作用所致。特点可预测,常与剂量无关,发生率高,死亡率低,停药或减量后症状很快减轻或消失。B型(质变型异常):与正常药理完全无关的异常反应,难预测,常规毒理学筛选不能发现,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如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等。C型:一般在长期用药后出现,潜伏期较长,无明确时间关系,难预测。影响因素复杂。

三、药物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

㈠ 药物方面

1药物的质量 杂质(包括赋形剂,如胶囊的染料引起固定性药疹)的污染,可致过敏或中毒。

2药物的剂型 剂型与制造工艺不同,影响药物生物利用度,出现毒性。

㈡ 机体方面

1 种族 动物种属间差异,人类白色人种与有色人种间差异,与遗传因素有关(药物代谢酶)。

2 性别 部分药物反应存在性别差异。药物皮炎男∶女=3∶2。保泰松、氯霉素引起粒细胞缺乏男∶女=1∶3。

3 年龄 小儿及老年人对中枢抑制药,影响水盐代谢及酸碱平衡药物的敏感性药物分布、代谢和排泄的差异。

4 个体差异 药效学差异(催眠药兴奋,咖啡因抑制),药动学差异(药物代谢),过敏性。病情状态:可影响药效学及药动学过程。心血管疾病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肝脏损害会影响药物代谢的消除,肾功能损害会影响药物的排泄。

篇12:常见药物不良反应的特点分析论文

常见药物不良反应的特点分析论文

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1]。上世纪曾发生过的的震惊世界的“反应停”事件,使许多国家都意识到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在临床用药中的重要性。随着越来越多的有高效、高选择性和治疗剂量范围窄的药物不断上市,且联合用药机会大大增加,使药物发生不良反应的概率不断增加,这也使ADR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开展药物不良反应工作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药物监测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安全合理用药的重视,定期分析导致ADR发生的因素,尽量减少和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2]。作为一所三甲医院,来我院就诊的患者人数众多,因此,明确开展ADR监测,对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造成的药源性疾病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对我院1月1日-2012月31日上报的568例有效ADR报告表进行统计分析,探讨常见药物不良反应的一般规律及特点,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查阅我院于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ADR共568例。

1.2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法分别按患者年龄、药物剂型及给药途径、药物种类、ADR累及器官或系统以及临床表现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患者年龄与ADR发生的关系从年龄分布来看大于60岁老人(180例,占31.69%)和小于14岁儿童(103例,占18.13%)是发生不良反应的主要人群,两者共占发生ADR的一半(共283例);且是发生严重或新的药物不良反应的重点人群(严重或新的ADR共10例,占71.43%)。

2.2给药途径与ADR发生的关系通过对不同给药途径的分析发现,引起ADR发生最多的为静脉给药(占72.89%),口服和其它给药方式占较小的比例。其中静脉滴注给药有8例发生严重不良反应,2例新的`一般不良反应;口服给药有3例发生严重不良反应,1例新的一般不良反应。

2.3药物种类与ADR发生的关系通过对药物所属类别进行分类统计得出,568例ADR报告中涉及多类别药物,ADR发生率最高的药物为抗菌药物(排名前20位中占8个品种),其次为中药注射剂和抗肿瘤药物及生物制剂。抗菌药物中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不良反应发生例数最多,占据前三位,分别是阿洛西林(30例)、头孢呋辛(20例)、头孢他啶(19例)。见表3。

2.4ADR累及的器官或系统及临床表现对ADR累及的器官或系统进行统计,结果发现,568例ADR报告中,ADR主要累及在皮肤及其附件282例(49.65%)和胃肠道260例(45.77%),临床表现以变态反应和胃肠道反应为主(某些药物ADR累及的器官或系统可能不只一个,其临床表现予以分别统计)。

2.5合并用药情况在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例中,单独用药438例,占77.1%,合并用药130例,占22.9%。

2.6报告级别分析按评价标准,共确定严重不良反应报告11例,新的不良反应3例。

3讨论

3.1ADR监测的目的和意义ADR监测虽然不能阻止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但是其有助于及早发现因药品导致的不良反应,从而避免对患者造成意外伤害,同时还可以为药品的安全性提供依据。通过ADR监测,不仅可以发现ADR,还可以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假药问题、药品的处方或标准问题、药物的风险大于效应的问题等,从而为患者提出安全性建议。同时,这些方面都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3.2ADR的诱发因素

3.2.1年龄年龄因素是诱发ADR中的重要因素。婴、幼、儿期各器官系统发育尚未完全,肝微粒体酶系代谢比成人弱,肾功能发育不完全,对药物代谢的能力较差,药物容易透过血脑屏障[3];而老年人器官功能退化,肝肾功能减退,药物代谢慢,血浆蛋白含量较低,同时,老年人基础疾病较多,合并用药也导致ADR发生几率增加[4]。我们在本次研究中发现,568例ADR报告中,ADR发生的主人群是大于等于60岁人群(31.69%)及婴、幼、儿童群体(18.13%),但我院14岁以下儿童ADR发生报告明显偏低,这可能与我院儿科医生对不良反应报告重视程度不够有关。以上两类人群占据ADR总例数的一半(49.82%),因此,提醒医药护人员在给婴、幼、儿童及老年患者用药时,应充分考虑其生理特点,并根据药物动力学特点,严格选择药物种类并遵守合理用药原则,以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

3.2.2药品种类在发生ADR的多种药品中,抗菌药物所占比例最高且具有较大的危害性[6],其次为中药注射剂和抗肿瘤药物以及生物制品。由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广泛,其中不乏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且该类药物多在医院中使用,报告比较全面和及时,导致ADR的发生率较高。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溶媒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都是引发ADR的重要因素,因此临床应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以达到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目的。

3.2.3给药途径不同的给药途径引起ADR的比例存在显着差异。568例ADR报告中,引起ADR最多的为静脉给药(72.89%)。这是因为除了与患者自身特殊体质因素外,还可与静脉注射液的赋形剂、内毒素、微粒、pH值、渗透压等有关,同时静滴速度也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缺乏规范性[5]。由于静脉滴注没有“首过效应”,药物对患者疾病症状影响快速,一旦发生ADR,很难将药物从体内立即去除,对患者影响严重。因此,选择给药途径时应遵循“能口服不肌内注射,能肌内注射不输液”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和避免ADR的发生。

在临床肿瘤化疗中,绝大多数药物因缺乏选择性,在杀伤和损害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机体正常组织细胞亦产生毒副作用,给患者带来诸多不适和痛苦[7]。因此在使用化疗药物时,尽量做到四个“RIGHT”,即“合适的患者,合适的时机,合适的药品,合适的用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提高疗效,同时,尽可能地避免或者降低毒副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中医药产业的政策扶持,中成药尤其是中药注射剂得以迅速发展和广泛使用,与其同时,中成药尤其是中药注射剂引起的药物不良反应也频有发生,且发生严重ADR的事件也时有报道,因此,医药护人员在使用中成药时要根据疾病辨证施治,使用中药注射剂时,要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适当的剂量,适宜的溶媒且勿与其他药物同一容器使用。

3.2.4累及的器官或系统及临床表现ADR所累及的器官及系统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次分析的568例ADR报告中,ADR主要累及在皮肤及其附件(49.65%),临床表现为皮疹、红肿、瘙痒、色素沉着等,其次是消化系统(45.77%)和全身性损害。这是因为常见的皮肤及附件损害、胃肠道反应、发热等症状易被临床观察到,因此上报率较高[8],而泌尿系统损害、肝功能变化、血液系统损害比较隐匿,只有在造成严重损伤并表现出严重症状后才被报告。因此临床医生在给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时,应严格选择药物和调整剂量,并要求患者定期检查肝肾功能,防止ADR的发生。

3.2.5合并用药合并用药是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治疗一种或多种疾病。使用得当,可以提高疗效、减少患者治疗时间,但如果不科学或过多或盲目并用药品就可能增加毒性或者使药物治疗作用相互抵消。如氨基糖苷类与强利尿剂合用导致肾功能损害发生率增加;降低血小板聚集的药物如阿司匹林与华法林合用可增加出血的倾向等。因此,临床医生应加强合并用药安全意识,减少不合理的联合用药,降低ADR的发生率。

3.2.6严重的新的不良反应全院共上报568例不良反应报告,其中严重的11例、新的3例,占总报告数的2.46%,与其他医院上报比例相比稍低,这可能与我院引进使用国家一二类新药较少,医务人员对药物ADR关注不够和对新的或严重的ADR知识认识不足有关。

3.3处理原则一旦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发生,在治疗允许的前提下,首要措施是停用引起不良反应的可疑药物[9]。药品不良反应多具有自限性的特点,药源性肝、肾功能损伤等应采取对症治疗措施,以减轻不良反应造成的损害。总之,医师应注意药物临床合理使用,药学人员要对医护人员和患者普及宣传药物ADR知识,加强ADR的监测与防范,以减少和避免ADR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手册[EB/OL].2005-09/2008-04.

[2]秦松,于浩,孙晓阳.某市2005~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现状及分析[J].药物流行病学杂志,2009,18(5):331-334.

[3]杨丽君,邓剑雄,林国良,等.323例儿童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J].中国药物警戒,2008,5(2):108-113.

[4]周云山.重视老年人的用药安全[J].长寿,2004,(12):10-11.

[5]李志华.静脉输液滴速问题的调查与分析[J].实用全科医学,2008,6(3):223.

[6]黄金敏,周本宏.抗生素滥用现象及预防对策浅析[J].中国中医药咨讯,2010,2(16):74-75.

[7]廖明阳,马华智.紫杉醇的临床毒副作用分析[J].解放军药学学报,1999,15(5):25-26.

[8]徐洪华.我院226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J].中国药房,2010,21(2):164-166.

[9]周延安,蔡鸿生.药物不良反应研究[A].周元瑶主编.药物流行病学[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6:203-224.

篇13:上报

上报

上报shàng bào[释义]

①(动)刊登在报纸上。他的照片~了。(作谓语)

②(动)向上级报告。

[构成]  动宾式:上|报

篇14:兽用药物的不良反应与配伍禁忌

兽用药物的不良反应与配伍禁忌

1 药物的.不良反应 1.1 副作用 副作用是指在常用治疗剂量时产生的与治疗无关的作用或危害不大的不适反应.有些药物选择性低、药理效应广泛,利用某一作用为治疗目的时,其他作用变成了副作用.由于治疗目的的不同,副作用又可成为治疗作用,如马痉挛疝可用阿托品缓解和消除疼痛,这时抑制腺体分泌便成了副作用.副作用往往很难避免,临床用药时应设法纠正.

作 者:徐化仑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饶河县畜牧局,155700 刊 名:养殖技术顾问 英文刊名:TECHNICAL ADVISOR FOR ANIMAL HUSBANDRY 年,卷(期):2009 “”(2) 分类号:S8 关键词: 

篇15:浅析奥美拉唑的不良反应及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论文

浅析奥美拉唑的不良反应及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论文

奥美拉唑属质子泵抑制剂,对胃酸的分泌有较高的抑制作用,为了达到降低 H+-K+-ATP 酶活性的目的,奥美拉唑可作用在胃黏膜壁细胞当中,从而进一步抑制胃酸的分泌。在当前,奥美拉唑已经被广泛地应用到临床治疗当中,如消化性溃疡、食管炎以及十二指肠溃疡。然而,随着奥美拉唑的'深入应用,其不良反应情况也成为临床重视的问题,因此,笔者对奥美拉唑在应用中的不良反应进行研究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 2013 年 5 月~ 2014 年 5 月本院收治的 98 例消化性溃疡患者进行分析,所有患者均经胃镜检查确诊,同时排除其他疾病。按照随机数字表格法分成两组,研究组中 49 例,男 28例,女 21 例;平均年龄(43.7±1.6)岁,其中胃溃疡 15 例,十二指肠球部溃疡 25 例,复合溃疡 9 例;对照组中 49 例,男 25 例,女 24 例;平均年龄(42.6±1.4)岁,其中胃溃疡 16 例,十二指肠球部溃疡 23 例,复合溃疡 10 例。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及病情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具可比性。

1.2 方法

研究组中患者口服奥美拉唑(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10950086),20 mg/d,每天 2 次;对照组中患者口服雷尼替丁(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36021340),20 mg/d,每天 2 次。连续用药 1 个月,在用药期不可加用其他类型抑酸止痛及抗溃疡药物。同时在用药期要注意不良反应并及时做好记录。两组患者均要求在用药治疗前后行常规血尿检查、肝肾功能以及胃镜检查等。

1.3 统计学方法

应用 SPSS20.0 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并行 χ2检验,以P < 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经 1 个月的用药治疗,研究组患者共出现 6 例不良反应情况,其中头昏头痛 1 例,心动过速 1 例,腹泻 3 例,白细胞减少 1例;对照组患者共出现 11 例不良反应情况,其中头昏头痛 4 例,腹泻 5 例,心动过速 1 例,白细胞减少 1 例。研究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 12.24%,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 22.45%,两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 16.298,P < 0.05)。两组经及时处理后,不良反应均缓解或者消失。

3 讨论

奥美拉唑主要不良反应为头昏头痛、白细胞减少、腹泻及心动过速等。奥美拉唑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在停药后,患者能够自行缓解,这可能与奥美拉唑导致胃液 pH 发生改变相关。因此对于长期口服奥美拉唑患者,应定期做胃镜等相关检查。因为长期口服奥美拉唑,会对胃酸的分泌产生长期抑制,进一步会促使胃内细菌的增殖,促使亚硝基化合物的生成。奥美拉唑不良反应还体现在循环系统上,主要表现为心动过速或者胸痛心悸等,对于长期使用患者更要行心电图检查,必须要停药并予以相应的处理。

随着奥美拉唑的广泛应用,合并疾病的增多,应注意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如与地高辛,由于奥美拉唑会在患者体内形成低酸环境,会使地高辛分解为药效维持较短且活性低的代谢物,从而影响地高辛的临床治疗效果。奥美拉唑停用 10 d 后,患者的胃酸分泌才能逐渐恢复正常。因此,在应用奥美拉唑期间或者停药 10 d 内不宜应用地高辛。其次,奥美拉唑因有抑制胃酸的作用,会抑制铁剂的吸收,故要避免同时使用。再者,临床应用奥美拉唑并且选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 pH 值的变化。由于奥美拉唑抑制胃酸分泌会升高胃内 pH 值,而抗菌药物四环素在碱性环境下,会转为难溶游离四环素,难以被吸收。此外,氨苄西林适宜于酸性环境,奥美拉唑的低酸环境会破坏氨苄西林的酯结构。因此,临床使用多种药物时,应考虑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再进行药物的选用。

篇16:上报公文格式

上报公文格式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呈请性、期复性公文。

一、标题:制发机关名称+事由+请示。

二、正文:

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

请示的事项:写明请示要求,如请求物资要写明品名、规格、数量,请求资金要写明金额。

三、结尾语:多用“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以上请求,请予审批”,“以上请示,请予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等语。

注意事项:一文一事;一个主送机关;逐级请示。

上报公文范文

关于××××的请示

院领导:

××××××××××××××××××××××××××××××××

××××××××××××××××。

此文是否提交院办公会讨论,请指示。

××医院××处

×年×月×日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公文要素

版头(7) 份号(左上角第一行 六位阿拉伯数字)、密级(秘密、机密、绝密)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机关代字、六角括号和成文年份)、签发人(上行文专用)

主体(9)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阿拉伯数字)、印章(多个发文机关彼此不相切不相交,最后一个压住成文日期)、附注、附件

版记(3) 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

(一)版头部分

1.份号:

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编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份号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2.密级和保密期限: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3.紧急程度

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4.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文件”二字编排在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党的机关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作为发文机关标志,不加“文件”二字。

5.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加“号”组成。

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

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

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二行,居中排布

6.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

签发人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一字;签发人后标冒号后用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每行两个姓名,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同一行

(二)主体部分

7.标题:

发文机关名+关于+事由+的+文种

位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

发文机关和事由可省略,唯一不能省略文种

8.主送机关:

编排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9.正文:

在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

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原由+事项+结尾

日期:阿拉伯数字,不能把写“”

结构层次序数:

第一层:汉字“一”,

第二层:汉字加括号“(一)”

第三层:阿拉伯数字“1.”,

第四层:阿拉伯数字加括号“ (1) ”

10.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说明处的标题应与附件本身的标题相一致。

11.发文机关署名:

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12.成文日期:阿拉伯数字标全

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成文日期编排在正文之下,空二行右空四字

13.印章: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可以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

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

最后一个印章居中下压成文日期

14.附注:

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请示”件应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15.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附件”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三)版记部分

16.抄送机关:

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

公文如有抄送,左空一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17.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设在公文末页最后一行。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时间右空一字。印发时间用阿拉伯数字标识。

18.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编排在版心下边缘之下,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左空一字。

二、公文新格式口诀

公文格式新国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

代替《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主题词儿不再标: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

密级紧急左上角:密级、紧急程度从右上角改为左上角

印章署名要齐全:增加发文机关署名格式要素

成文日期用数字: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公文页码不可少:增加页码格式要素

三、公文常设错误点

1.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写左边,通知、通报、公告、通告没有秘密程度

2.发文字号

“国发〔2010〕1号”中要注意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不能颠倒;年份要用“〔〕”不是“[ ]”、也不是“( )”年份要写四位数,不能写成“10”;序号“1号”不能写成“第1号”也不能写成“01”号

3.签发人

上行文如“请示”、“报告”有签发人,

下行文如“命令”、“通知”、“通告”等没有签发人;且有签发人的时候,签发人应与发文字号在一行居于两端。

4.标题=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

注意“关于”与“的”位置,“关于”不能在发文机关前面,如“关于国务院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就是错误地把“关于”提前,而“的”后面一定是文种,如出现“××××的情况报告”就是错误的例子,“情况报告”不是文种,应为“××××情况的报告”。

5.成文日期:

阿拉伯数字

6.版记:

7.文种:

文种与内容中相矛盾,如标题是“××××的通告”,正文中却出现了“特通知如下”的情况

拓展阅读:公文特点

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7月1日正式生效。

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4. 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

公文除了文字文书之外,又有了电信文书(电报、电话记录)、声像文书(录音、录像)、图形文书(以图表为主,伴以简要文字说明)。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使用,机关开始运用各种办公自动化工具,而且还利用计算机组成机关管理自动化系统。电子计算机集数据、文字、影像和音讯处理于一身,使办文进入一个快速、准确的崭新阶段,因而公文处理需要更高的技术。

篇17:上报会议纪要

2__年2月26日,县委常务副书记、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___主持召开了今年第二季度县信访领导小组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通报了平利县第一季度来访情况、集体访情况、案件查办情况以及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第二季度信访动态进行了分析,排查了村务公开、退耕还林、企业改制、清退代课教师、交通治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政府会议纪要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会议认为,一季度我县信访工作由于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一些多年缠访问题、一些影响投资环境问题、一些久拖未决的经济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保证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但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总量明显增大,集体访批次人数成倍增长,信访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少数单位不重视信访工作,不讲原则、不讲大局、遇事推诿扯皮上交矛盾,与部分干部工作作风漂涪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直接关系。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端正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会不断产生新的矛盾,引发新的信访。但只要我们努力工作,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主动化解矛盾,信访是可以减少的。会议指出,二季度信访工作要以化解矛盾、减少集体访、解决长期缠访为核心,以二季度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各自做好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会议要求:

一要抓“热点”,维护群众利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实际上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难点。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我们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认真关注“热点”,认真排查本单位本辖区内的“热点”、“难点”,采取措施,制定预案。二是及时处理“热点”,不回避矛盾,不一拖了之,及时予以解决,坚决杜绝激化矛盾引发集体访或越级访。三是避免引发新的“热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方法,坚持依法行政,按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处理好干群关系,决不能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新的“热点”问题。

二要抓领导,落实责任。信访问题落实的实不实,信访工作水平高不高,单位领导是关键。一是信访机构要健全。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访干部,保证来访有人接,案件有人查。二是工作责任要落实,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尤其是重点涉访单位至少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信访工作,排查本辖区本部门职能权限内可能触及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的问题,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即定责任单位、定包案领导、定办案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定办案质量。一定要做到办结一案,解决一事,减少一访,稳定一方。

三要抓协调,讲大局。一是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尤其是涉及到政策法规等相关问题的答复上要统一,要灵通信息,及时向上级汇报本县信访工作情况,争取主动。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在涉及下岗职工、清退计划外用工、安置职工、工资待遇等热点问题上,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通气,耐心答复上访人,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减少群众上访。三是加强对乡镇部门信访室的业务指导,加强信息沟通,掌握信访动态,发现苗头及时超前化解。四是要发挥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化解矛盾,报告信息,齐抓共管,构筑大信访格局。

四要抓制度,严明纪律。严格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解决信访问题。一是要纠正怕负责任的思想,要敢于负责,正视信访问题,不推诿扯皮,确保一方稳定。二是要纠正不负责任的做法,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不回避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对重大会议、重大节庆期间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需要接人的,涉访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服从,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做好接人工作。

五抓督查,促工作。县信访局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能作用,按照县信访领导小组的要求,抓好各级各部门的信访指导和督查工作。县上对信访工作建立信访督查通报制度,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信访增加、信访问题久拖不决的乡镇和部门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重视信访工作,化解矛盾及时,稳定工作做的好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会议决定:

1、会议决定6月中旬对信访工作进行半年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2、林业局要加强对退耕还林信访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退耕还林监管处理工作机制,并迅速拿出工作方案报信访领导小组。政府会议纪要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参加会议人员:

二○__年二月二十六日

篇18:上报公文

**市**区工商联:

为进一步引导我街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号]和中共**区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委发(2006)100号]的精神,依照《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第17条、第30条、第36条的有关规定,特申请增挂“**市**区**街道工商业联合会”,与“**市**区**商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行体制。

以上请示当否,请予示复。

篇19:上报会议纪要

元月4日,县长主持召开了XX年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县人大、政协、人武部、总工会领导应邀参加。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了县政府办草拟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报告》,会后,由县政府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按照“准确、朴实、精炼、感人”八个字的要求,进一步予以修改完善,送周崇明、杨瑞良等政府有关领导审阅或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后提交县委会审定。

二、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汇报了县XX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建议计划和重点建设计划(草案)。会议决定:由县发展计划局牵头负责,县经贸、农业、统计、乡企等部门参与,结合省市要求、实际、周边县区情况以及XX年我县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再认真细致地研究测算,重新提出我县XX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建议计划,并由杨瑞良同志牵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再进行讨论研究后提交县委会审定。同时,要全面做好市上对我县XX年综合考核的各项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如实客观反映XX年的工作。

三、审定了县经贸局所提《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会议决定:

1、原则同意县经贸局和西北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中心编制、并经省市规划评审组评审通过的《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会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并上报市政府批准认定。

2、同意成立“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由杨瑞良同志任主任,何祥君、周崇明同志任副主任,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由衡智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所需人员在县经贸局内部调剂,县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县编办按程序向市上报批。

3、县财政预算安排200万元工业集中发展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集中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关于申请认定县域工业园区所需的有关要件和资料,由县经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及时予以办理。

5、县经贸、发展计划等部门要将我县工业园区建设作为重要工业项目,抓紧向上申报,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和资金扶持,确保在XX年取得明显进展和效果。

四、县供销社汇报了关于将供销社机关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关问题。会议决定:

1、执行上级政策,落实省市有关规定,同意将县供销社机关纳入参照推行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县人劳社保局负责,界定核准县供销社现有在编人员的身份;县审计局负责,对县供销社的非税收入、账务以及相关欠账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县财政对其拖欠县社保局的15、8万元职工养老金进行专项研究处理。

3、县政府办、人劳社保局负责,将体制调整后的县供销社纳入县政府相应序列管理。

五、县交通局汇报了关于调整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地及苗木补偿标准有关问题。会议认为,制定一个全县范围内乡镇公路建设占用地及苗木补偿的统一标准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在制定出台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要合法。具体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按程序把关,确定是否属县政府的事权范围,若不属县政府的事权范围,应提交县人大会审议;二是要符合实际。乡镇公路建设是地方公益事业,应区别于国家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当地实际和项目建设实际;三是要便于操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交通局所提关于调整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地及苗木补偿的标准,会后,由黄朝谦同志牵头,县交通局负责,按以上意见尽快操作到位。

六、县监察局汇报了原铁路中学校长江平安开除公职案复议情况。会议认为,XX年9月26日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同意县监察局所提关于对原铁路中学校长江平安开除公职的意见,县监察局于10月24日以略监审字(XX)8号文件下发了处分决定,随后,江平安申请复核,县纪委审理室按程序予以审理并提出新的意见。鉴于江平安的原铁中校长职务属西安铁路分局于XX年9月予以任命,XX年整体移交我县管理后,县政府没有重新予以任命;同时,国家《公务员法》颁布后,铁路中学属事业单位,不属公务员管理序列;加之江平安多年来为教育事业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年龄大、身患多种疾病,且家庭生活困难。会议决定:同意县监察局所提按照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处理办法对江平安重新作出处理的意见。

七、研究部署了当前有关工作:

(一)搞好年度工作衔接。一要认真搞好XX年工作总结,迎接好市上的综合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对照年初任务进行自查总结,切实做好迎接市上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与此同时,要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和衔接,确保我们所做的工作得到上级的认可;二要预测分析好XX年的主要任务指标。具体由杨瑞良同志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对XX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指标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再进一步研究审定,并按程序提交县委审定。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抓紧研究梳理本系统XX年重点抓哪些项目、干哪些事,做到心中有数,及早启动;三要衔接好XX年天津援建项目。按照“三年任务二年完成”要求,今年11月份要全面完成天津援建项目,目前,要抓紧衔接、尽早确定,重点是教育、卫生、民政和工业项目,确保在春节前全面开工。同时,要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按照项目建设有关程序和要求,尽快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具体由财政局、发展计划局负责督促和办理,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做好城乡群众春节文化生活和越冬安置工作。民政局负责,切实安排好城乡重建户和非重建户特困群众的春节生活,特别要督促乡镇和民政所,对居住偏远吊庄、交通不便的特困群众,工作一定要做到位,确保不出问题;对流浪乞讨人员等城区其他困难群众的春节生活也要安置到位;城关镇及街道办、民政所在春节前要对城区居住在活动板房内的受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同时,要安排好春节期间城乡文化生活,具体由穆丽萍牵头,文教体育局及文化文物中心负责,及早安排,抓好实施,确保在大灾之年让城乡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抓好当前的安全稳定工作。由杨瑞良、周崇明同志牵头,召开安委会,专题就春节前后、各级“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包括党政机关、金融单位等重要部位的安全进行过细安排部署,并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企业抓好落实;各行各业都要高度重视春节前后和各级“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一是要清理本单位、本系统的欠账,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安排解决。二是城建、交通等部门负责,切实解决好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该划拨的要想办法尽快划拨,已划拨的要督促施工企业尽快兑现。三是要妥善处置好群众信访上访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摸底、及时掌控,积极主动做好工作,特别对一些上访老户要主动上门做好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四)做好扩大内需的各项准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商贸流通服务行业要抓住春节是刺激消费的大好时机,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和促销手段,安排好城乡市场消费,搞活城乡贸易和假日经济。

(五)关于几个具体问题:1、农村34个集中重建点和城区菜籽坝安置点的通水、通电和通电视问题,分别由水利局、电力局、广电局负责,会后立即安排部署,尽快解决好34个集中重建点和菜籽坝安置点的通水、通电和通电视问题,确保春节期间受灾群众有干净的水、有电照明、有电视看;2、从今天起,县财政已经“封口”,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一律不许向县政府提出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3、切实搞好春节值班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和县政府所有领导春节期间不能出汉中市范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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