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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失业保险的缴纳是什么时候?
一、个人失业保险的缴纳是什么时候?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及《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确立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原则主要有:
第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前,实行的是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制度,所以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无法确定。因此,《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龄的计算方法,失业者的工龄就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失业者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第二,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后参加工作,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但是随后又失业的,根据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第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就不能与前次交费时问累计计算,而是要重新计算。
二、失业保险金按什么标准缴纳
失业保险费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是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满5年不足的,最长不超过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费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依照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上述工资总额,包括了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部分,但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农民合同制工人流动性较强,且离开原单位后可以回乡务农,有一定生活保障,应与城镇失业人员有所区别,采取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办法较为可行。对农民合同制工人采取不同办法,既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与目前尚不具备城乡一体、待遇统一的现实相适应,这是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政策。
篇2:南京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从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持经办机构出具的《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申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确定?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的,按照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篇3: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县失业保险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谐抓经济、稳定促发展目标,以促进就业、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完善措施,把失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竭力做好失业保险稽核监督、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基本情况概述
近年来,我们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完善各项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使我县失业保险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展现出了新风貌。
(一)参保情况。20xx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共计4451人,企业参保3793人,事业单位参保132人,其他526人;20xx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共计4362人,企业参保3704人,事业单位参保132人,其他526人,参保情况相对稳定。
(二)征收情况。20xx年,失业保险费共计征缴153.91万元;20xx年,失业保险费共计征缴251.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收63.71%。
(三)支出情况。20xx年发放失业保险基金1196人次,共54.18万元,其中失业保险50.03万元,医疗补助金3.01
万元,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1.14万元;20xx年发放失业保险基金867人次,共56.23万元,其中失业保险46.61万元,医疗补助金6.55万元,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1.69万元,其他1.38万元。
(四)“援企稳岗”情况。我局积极响应省市关于“援企稳岗”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援企稳岗”工作较好成效。20xx年以来,我县认真执行援企稳岗政策,共认定审批享受政策企业161户,涉及职工4451人,共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援助资金76.95万元。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领导重视
1、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县失业保险工作;全局职工积极配合,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申报、申领程序和失业保险征收管理、支付监管程序,实现了失业保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援企稳岗,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积极按照援企稳岗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及时、有针对性的对“援企稳岗”政策精神进行了普及宣传,落实待遇,确保企业职工岗位稳定,使有限的扶持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
(二)责任明确
1、狠抓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稽核工作,确保我县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检查整改工作。我
局经过仔细的自查,进行了认真整改,按照规定收缴失业保险基金,足额征收失业保险费,并全部进入基金专户。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制度完善,“惩防并举”。
2、依法规范管理,强化制度建设。根据《三明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要求和实际工作,查漏补缺,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管,做到征收、发放、稽核管理“三线并进”,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协作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了我局失业保险征收、发放和财务稽核制度,以确保失业保险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制度约束”。
(三)部门配合
强化组织协调,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扎实抓好失业保险各项工作,加强基金征收、支付、内控管理,以及档案建设和“援企稳岗”工作,各中心在局领导班子带领下,积极配合、加强沟通,按照失业保险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细化责任,做到分片包干,主动联系,强化协调,共同完成征管各项工作。
三、今后工作方向
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失业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离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这
次督导检查为新的动力,新的起点,思想不松,措施不丢,力度不减,常抓不懈,再接再厉,打好失业保险工作的持久战。
(一)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我县失业保险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按照《三明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总体要求,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努力完善管理机制和工作程序,加快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信息化现代化金保工程进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探索力度,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失业保险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积极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中的功能和作用。
(三)内部稽核常抓不懈,继续加强制度建设。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当前形式的变化,加强失业保险内部稽核机制建设和失业保险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力度,做到强化责任、惩防并举,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确保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违规违法。
篇4: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失业保险工作在县局及市处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市处下发的《xx年年失业保险工作要点》精神,以市处下达的xx年年度工作任务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我县失业保险工作迈上新台阶。下面将我县今年失业保险扩面、稽核和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
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
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2、
企业用工极不规范,没有鉴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流动性大,很难形成固定的用工模式。企业管理也不规范,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增加了私营企业扩面的难度,即使参保对于今后的跟踪管理服务也是一个难题。
3、
事业单位参保不能足额缴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下步打算
1、
加大稽核力度,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稽核任务。
本年度,我所将强化稽核力度,对全县各参保单位进行拉网式稽核,特别是对大型参保企业及缴费不政党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稽核,彻底摸清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确保参保单位如实申报、如实缴纳失业保险费,对漏报瞒报失业保险费现象,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绝不手软,确保市处下达的稽核任务的完成。
2、
加大扩面力度,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
按照市政府去年下发的社会保险三年扩面计划的通知,我县今年的失业保险扩面任务比去年有所增加,同时,随着我县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参保费源不断流失,为巩固费源,弥补因企业改制而减少的参保户数、参保人数,只能加大扩面力度。因此扩面工作已是失业保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3、加大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全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度。
针对部分单位及职工对失业保险政策法规认识不足的现状,我所今年将通过各种途径如广播、电视、投稿、上街宣传、深入未参保企业实地讲解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让广大职工都能了解参保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升全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度,整体推进失业保险工作的开展。
篇5: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全县实际参保单位109家,参保人数25652人,其中企业16364人,事业单位9288人,参保率为100%。新增应参保人数1300人,实际新增参保人数1304人,完成任务100.3%。全年应缴基金310.8万元,实际征缴基金310万元,完成任务100%,上解调剂金15万元,完成任务100%。失业保险费发放全部由银行代发,银行发放率为100%。
1、基金收入情况。
全年完成基金收入310万元,比去年同期300万元,增加3个百分点。其中:
(1)基金收入310万元,比去年同期300万元增加10万元,占基金收入的3%。基金收入中:企业缴纳180.3万元,事业单位缴纳129.7万元。
(2)利息收入0.8万元。
2、基金支出情况。全年累计支出失业保险基金268.5万元,比去年同期331万元减少了62.5万元。其中:
(1)为847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救济金90万元、医疗补助金10万元,丧葬费补助1万元(共计101万元),大部分属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人员。
(2)为2765名下岗失业工人支付转岗培训补贴88万元(其中有万元属20XX年度支出)比去年同期101万元减少13万元,占基金支出的33%。
(3)为1200名下岗失业工人支付职业介绍补贴6.5万元,比去年同期6.1万元增加0.4万元,占基金支出的0.02%。
(4)拨付再就业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支出58万元,占基金支出的22%。
(5)上解调剂金15万元,占基金支出的6.98%。
二、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扎实做好失业保险管理工作
1、深入开展失业保险政策宣传,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失业保险条例》及失业保险政策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一是开展失业保险政策问卷调查,全县参保企业单位及失业人员,共发放800余份,已回收520份。二是开展送政策活动,印制了失业保险政策宣传材料,对用人单位及职工如何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和管理模式,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待遇等失业保险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解释,今年全县共发放宣传材料20XX余份。三是政策宣传与平时稽核工作相结合。不定期召开各类失业保险专题座谈会。邀请各界人士了解失业保险,一方面解释有关失业保险政策,另一方面征求意见,监督工作。同时,利用对参保单位稽核的机会,及时宣传失业保险对支持企业改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稳定社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2、充分做好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准备工作。
为认真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搞好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工作,印制下发了《石门县失业保险手册》20XX册,对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工作经办人员分期分批举行了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业务培训班。对新增失业人员和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及时进行登记,办理《失业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确保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到了失业保险金及医疗补助金。同时,加强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工作。到年底,职业培训结业的失业人员有2765人,再就业的失业人员有1800人。按时足额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拨付基本生活费(社会承担部分),已拨付58万元。
3、强化失业保险基础工作,建立失业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
从20XX年开始,我们就已经开始了全县失业保险信息网络的筹建工作,经过2年的前期准备,先后18万元的资金投入,到今年6月份,我们已将全县134个单位、17100名职工的信息全部整理、审核、录入完毕,基本建成了石门县失业保险数据库、已接收人员数据库和失业保险各类台账,实现了微机网络化管理。今年七月,我县的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现已通过系统为561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2万元,并已实行了失业保险指纹对比发放。
4、不断提升失业保险服务质量,严格失业保险金的申领程序。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主动服务、诚信服务、满意服务的原则,开展了使用文明用语、设立共产党员岗等优质服务窗口系列活动,打造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满意服务窗口,让失业保险工作贴近民心、发挥实效。对用人单位解聘人员的情况进行备案,审核本人填写的“失业人员登记表”,查验本人身份证明与档案是否吻合,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及双方签定的参保表、交费证、人员花名册和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求职基本情况表和失业人员申领表,在其失业保险证上作详细记载,然后可凭手册求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接受免费就业服务和培训。
5、改进工作方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失业保险工作。为更好地向参保单位和失业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在日常工作中施行了“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失业人员的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立即办理,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负责引导到位,找到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协助办理,不推萎,不扯皮。为了使申报、审核和缴费相协调,各个数据传输准确,有条不紊,积极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和失业保险相关政策。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了“我爱我岗”、“假如我是一名失业人员”以及建立失业保险新形象的大讨论,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带着深厚的感情为失业人员做好每一件事,使我们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让每个失业人员从辛勤的工作中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
三、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规范企业行为
在大力进行失业保险法规政策宣传的同时,我们与劳动监察大队配合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规范企业行为。今年,我们先后对4家未参保和参保未缴费的单位下达了催缴通知书,并在劳动监察大队的配合下对豪迈公司、血防院、防疫站、烟草公司4家单位进行了稽查,并且按照各单位上年度的工资总额的3%缴足了失业保险费,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促失业保险工作人员争先创优
失业保险股不仅是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场所,更是失业人员温暖的“家”。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要求所有失业保险工作人员对待下岗失业职工,必须做到“有一张笑脸、搬一把椅子、倒一杯开水、给一个负责任的答复”;为了给失业人员亲人一样的关心,我们进行了“假如我是一名失业人员”的换位思考,开展了与特困失业人员“一帮一”活动。五十多岁的老李和老伴都失业了,还供一个孩子上高中,生活十分困难,失业保险股帮助他找到一份门卫的工作,缓解了老李生活困难的状况。三十多岁的小姜年纪轻轻就失业了,心情格外沮丧,刚一来失业保险股报到时,充满了对社会的抱怨,经过我们的耐心劝慰和开导,心情逐渐平复下来,勇敢面对现实,接受了我们的再就业培训,掌握了微机初步知识,不久到超市做了一名收银员,重新找回了自我,再次扬起了生活的风帆。
为失业人员服务,不但要对失业人员有深厚的感情,更要对失业保险业务精益求精。为了将失业保险业务工作做到更好,我们制定了失业保险政策业务学习每周两小时的必修课时间,经过一年来的坚持实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我们失业保险股的工作在单位领导的重视,其他股室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克服了工作中的许多困难。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树立全心全意为失业人员服务的思想,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扎扎实实、脚踏实地,多办实事,少说空话,充分发挥和调动每个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团结协作,拧成一股绳,使得失业保险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今后的工作,我们将更加努力,为促进石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篇6:个人如何申请失业保险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 7日。如果本人主动要求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后,被自动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的领取期间按月份减少。例如,6月3日申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论哪一天操作)暂停后,领取期间即修改为6月3日至7月2日。从7月3日起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2、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水平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也就是说:失业保险更关注年龄大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
3、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找法小编提醒您:失业保险人想要领取失业医疗补助必须要到指定医院就诊。如果需要转诊,应该事先经区县失业保险部门同意。急诊可以就近选择医院但是不能到非医保定点医院。医疗费补贴的范围费用标准等参照本市职工医保规定,也就是说医保列入支付范围的费用,失业保险允许补贴70%。
更多了解
失业保险概念与常识
1、何谓失业?
失业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者未能找到或者丧失就业岗位。失业是与就业相对应而存在的概念,就业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再就业是失业后重新获得就业岗位,再就业不是初次就业。
根据造成失业的原因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将失业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自愿失业是指劳动者自行提出离开劳动岗位而导致的失业。非自愿失业是指非因本人意愿而导致的失业。按照造成失业的客观原因,又分为摩擦性失业、技术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周期性失业和季节性失业。
2、失业与待业有何区别?
长期以来,我国官方文件一直未使用“失业”这一概念,而使用“待业”这一概念。待业人员包括两部分:(1)待业青年,指年龄在16-2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未能升学而要求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要求就业的适龄城镇青年;(2)社会待业人员,指年龄超过25周岁,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具有劳动能力并要求就业的人员。这里所说的“待业人员”,如果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要求就业而无任何职业者。“待业”与“失业”是没有区别的。使用“待业”这一概念是从传统计划经济角度对失业的认识。
3、失业与下岗有何区别?
失业与下岗都表现为劳动者离开原工作岗位,不同的是,下岗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发生困难等客观原因,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但与所在单位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又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岗位的现象。失业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岗位的现象。
4、何谓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5、失业保险的主要原则
(1)强制性原则。失业保险由国家立法明确要求缴费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同时个人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篇7: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在局党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以“征缴扩面”为重点,在抓好失业保险金征缴、扩面工作的同时,严格做好失业人员的失业金发放、医疗补贴等系列工作,较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20XX年失业保险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失业保险基金征收139.38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99.10%;全年支出189.95万元;参保单位170家,参保人数9091人。围绕年初工作目标,我们狠抓失业保险扩面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工作,积极与劳保处、机关处密切配合,认真执行社会保险法制度,取得良好的效果,其中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呈良好循环态势。建立失业保险预警调控制度。每个月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失业人员的增加、就业情况进行趋势预测和测算,确保失业人员的保险金按月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不低于2个月。且全年共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174.49万元。到20XX年底,我们又完成对2户34名失业职工的接收工作。
二、难点和存在问题
1、失业总量增加,就业再就业压力大。一是新增失业人数多,大专院校毕业生外就业难、工资低,回乡就业人数增加。二是就业转失业人数增多。新增失业职工90人,高于去年同期。三是困难就业群体人数多。这些人员年龄大、文化低、技能差、再就业难度大。四是农民返乡就业人数多,这给当前和今后就业工作增加了压力。
2、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3、人力资源供求不平衡,结构性失业现象加剧。由于用工企业需要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要求不匹配,造成了一方面,有大量的失业人员要求就业,加之,企业用工极不规范,没有鉴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流动性大,很难形成固定的用工模式。企业管理也不规范,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增加了私营企业扩面的难度,即使参保对于今后的跟踪管理服务也是一个难题。
三、20XX年工作思路和目标
20XX年我局失业保险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失业保险工作的指导精神,积极落实工作任务,使失业保险在做好保障生活的同时,强势助力于稳定就业和预防失业。
1、继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
2、继续加强和完善领取失业金人员基本信息的微机化管理;
3、继续加强失业人员失业金发放的管理,同时做好医疗补助金及抚恤金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4、继续加强失业人员失业金的申领、登记工作;
5、继续加大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全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度。;
6、继续做好与局内外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7、继续做好失业保险的统计工作。
★ 社保失业保险介绍
★ 个人社保缴纳方式
个人失业保险的缴纳是什么时候?(共7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