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idrc”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武汉失业保险办事流程,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武汉失业保险办事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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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武汉失业保险办事流程
武汉办理失业保险相关流程
[办事流程]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单位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缴费单位劳动工资月报表;
4、缴费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篇2:武汉失业保险申领备案流程
根据武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之前,失业前所在单位必须为职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备案。这是为了更好维护职员合法权益,确保失业保险金资金安全。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武汉失业保险申领备案流程。
备案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符合失业保险申领条件。
备案资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武汉市用人单位申报失业人员备案花名册》
2、参加失业保险等有关材料;
3、身份证。
备案流程:
1、单位在职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辖区社保机构进行备案;
2、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且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用人单位;
4、最后用人单位将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及时告知失业人员,并将《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交给失业人员,由失业人员本人办理申领登记手续。
【举例】:单位一职员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不予续签。这种情况单位必须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备案吗?如何办理?需提供哪些资料?
【说明】:
1、根据武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保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符合条件申领失业金。贵单位职员因合同到期不予续签导致失业,符合申领失业金条件,因此单位必须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备案手续。
2、单位社保经办人携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等有关材料、身份证等资料前往辖区社保机构进行备案即可。但须注意一点必须在单位在职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办理手续。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详情咨询027-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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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武汉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流程
办理流程
1、失业保险缴费单位或缴费职工对失业保险缴费记录有异议的,由缴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管理处登记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或报告,填写《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申报表》、《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名册表》(武汉社保局网站可下载:点击附件或在服务大厅→表格下载→社会保险区域下载表格),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参保地社会保险管理处受理并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符合条件的,报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
3、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复审,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予以办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办理,特殊情况无法限时认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篇4:领取失业保险流程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什么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群满足一定条件,向国家申领的保险金,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条件呢?该如何申请,如何领取呢?请看下文,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一、失业保险金概念简述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大致过程如下:
第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第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第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第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第五、个人后续的准备。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失业保险其实可以终生领取,但必须符合相关的要求,只要申请人符合上诉条件,并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与失业保险金有关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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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办理失业保险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流程如下:
一、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登记手续。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申请进行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是否进行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等。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告知其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异议时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一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手续。
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材料如下所示:
1.《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并盖章);
2.《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
4.《失业职工登记证明书》;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通知书》;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表》;
7.《求职登记表》;
8.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
9.失业人员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延伸阅读:
失业后社保怎么交?
如果前期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在企业破产后,您应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此期间,如果重新就业,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后,由新单位为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如果您从事个体劳动或以灵活方式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后,可按到户籍所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个体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如果没有重新就业也无收入来源,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待遇,在您重新就业或从事个体灵活就业后,继续参保缴费。
失业后社保缴纳自由选择
失业人员可以自己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失业人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再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与失业前及失业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合并计算。未缴纳医疗保险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劳动就业办公室。
失业后社保缴费项目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中间断缴想把中间没缴的部分补齐,如果想补缴社会保险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您如果断缴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我们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医疗保险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断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将中断,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从未按时缴费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及时进行补缴后,可以连续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支持。
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当地的社保局,社保电话为:12333!
篇6: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1、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失业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予医疗保险费补助(补助期限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相同);
3、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给予生育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元);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给予丧葬补助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补助;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和求职的,给予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类区(除东川区以外的昆明市所辖各区和安宁市)分别为每月953元、1046元、1138元;
二类区(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其余县级市)分别为每月820元、926元、1019元;
三类区(其余县)分别为每月709元、801元、894元。
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累计足额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4个月;
(3)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7个月;
(4)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0个月;
(5)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3个月;
(6)满6年不满7年的,领取15个月;
(7)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 重新就业的;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
(3) 应征服兵役的:
(4) 移居境外的;
(5)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我省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人。
用人单位参加失业保险需提供哪些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上报统计部门的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及单位财务报表。无报表单位由主管部门(或注册批准机关)出具能够说明本单位及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有效凭证;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5、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职工的名单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职工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失业后,应当持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有效证明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出具的中止就业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60日内,到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4、若60日内,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延误期间的失业保险金。
我省外国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有关规定?
1、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2、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我省的有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3、参加失业保险的外国人,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享受与我省中国公民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4、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的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失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篇7:安徽申领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1、政策依据
《安徽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2、领取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5年的,每满一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的失业保险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满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月失业保险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合并计算为24个月。
3、申报程序
(1)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
(3)所在单位出具终止合同证明;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本人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份;
(6)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相关资料自终止合同15日之内报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7)失业人员应于失业之日起60日之内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8)失业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本本人一栏和户主一栏各复印一份,二寸照片4张,建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经办单位及联系电话
经办单位:界首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8 ― 4888391
地址:界首市中原路101号市人社局一楼西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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