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故事:深度解读-韩愈

时间:2023-02-23 04:01:34 作者:三瓣爪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三瓣爪”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名人故事:深度解读-韩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名人故事:深度解读-韩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名人故事:深度解读-韩愈

韩愈为唐宋八大家之首,其

但由文而读其人却是因一件事引起的。去年,到潮州出差,潮州有韩公祠,祠依山临水而建,气势雄伟。祠后有山曰韩山,洞前有水名韩江。当地人说此皆因韩愈而名。我大惑不解,韩愈一介书生,怎么会在这天涯海角霸得一块山水,享千秋之礼呢?

原来有这样一段故事。唐代有个宪宗皇帝十分迷信佛教,在他的倡导下国内佛事大盛,公元8,又搞了一次大规模的迎佛骨活动,就是将据称是佛祖的一块骨迎到长安,修路盖庙,人山人海,官商民等舍物捐款,劳民伤财,一场闹剧。韩愈对这件事有看法,他当过监察御史,有随时向上面提出

韩愈是个文章家,写奏折自然比一般为官者也要讲究些。于理、于情都特别动人,文字铿锵有力。他说那所谓佛骨不过是一块脏兮兮的枯骨,皇帝您“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岂不盛哉!岂不快哉!”并说:这佛如果真的有灵,有什么祸殃,就让他来找我吧(“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这真有一股不怕鬼,不信邪的凛然大气和献身精神。但是,这正应了我们现时说的,立场不同,感情不同这句话。韩愈越是肝脑涂地陈利害表忠心,宪宗就越觉得他是在抗龙颜,揭龙鳞,大逆不道。于是,大喝一声把他赶出京城,贬到八千里外的海边潮州去当地方小官。

韩愈这一贬,是他人生的一大挫折。因为这不同于一般的逆境,一般的不顺,比之李白的怀才不遇,柳永的屡试不第要严重得多。他们不过是登山无路,韩愈是已登山顶,又一下子被推到无底深渊,其心情之坏可想而知。他被押送出京不久,家眷也被赶出长安,年仅12岁的小女儿也惨死在驿道旁。韩愈自己也觉得实在活得没有什么意思了。他在过蓝关时写了那首着名的诗。我向来觉得韩愈文好,诗却一般,只有这首,胸中块垒,笔底波涛,确是不一样: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

欲为圣朝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这是给前来看他的侄孙写的,其心境之冷可见一斑。但是,当他到了潮州后,发现当地的

篇2:解读韩愈

解读韩愈

韩愈为唐宋八大家之首,其写得好是真的。所以,我读韩愈其人是从读韩愈其文开始的。就连他写的奏折,也比一般为官者讲究些。于理、于情都特别动人,文字铿锵有力。他的那篇《谏迎佛骨表》,有一股不怕鬼、不信邪的凛然大气和献身精神。但是,韩愈越是肝脑涂地陈利害表忠心,宪宗就越觉得他是在抗龙颜,揭龙鳞,大逆不道。于是,大喝一声把他赶出京城,贬到八千里外的海边潮州去当地方小官。

韩愈这一贬,是他人生的一大挫折。因为这不同于一般的逆境,一般的不顺,比之李白的怀才不遇,柳永的屡试不第要严重得多。他们不过是登山无路,韩愈是已登山顶,又一下子被推到无底深渊,其心情之坏可想而知。他在过蓝关时写了那首著名的诗: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 欲为圣朝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这是给前来看他的侄孙写的,其心境之冷可见一斑。但是,当他到了潮州后,发现当地的情况比他的心境还要坏。就气候水土而言这里还算富庶,但由于地处偏僻,文化落后,弊政陋习极多极重。农耕方式原始,乡村学校不兴。有钱人养奴成风。见此情景韩愈大吃一惊,同为大唐圣土,同为大唐子民,何忍遗此一隅,视而不救呢?他觉得自己的知识、能力还能为地方百姓做点事,觉得比之百姓之苦,自己的这点冤、这点苦反倒算不了什么。于是他到任之后,就如新官上任一般,连续干了四件事。一是驱除鳄鱼,大除其害。二是兴修水利,推广北方先进耕作技术。三是赎放奴婢。他下令奴婢可以工钱抵债,钱债相抵就给人自由,不抵者可用钱赎,以后不得蓄奴。四是兴办教育,请先生,建学校,甚至还“以正音为潮人诲”。当其获罪海隅,尚能心系百姓,真是难能可贵了

一个人为文不说空话,为官不说假话,为政务求实绩,这在封建时代难能可贵。应该说韩愈是言行一致的。他在政治上高举儒家旗帜,是个封建传统思想道德的维护者。传统这个东西有两面性,当它面对革命新潮时,表现出一副可憎的顽固面孔。而当它面对逆流邪说时,又表现出撼山易撼传统难的`威严。韩愈也是这样,他一方面反对王叔文的改革,一方面又对当时最尖锐的两个社会问题,即藩镇割据和佛道泛滥,深恶痛绝,坚决抨击。他亲自参加平定叛乱。到晚年时还以衰朽之身一人一马到叛军营中去劝敌投诚,其英雄气概不亚于关云长单刀赴会。他出身小户,考进士三次落第,第四次才中进士,在考官时又三次碰壁,乌纱帽得来不易,按说他该惜官如命,但是他犯上直言,被贬又继续尽其所能为民办事。这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以国为任,以民为本,不违心,不费时,不浪费生命。他又倡导古文运动,领导了一场革命,他要求“文以载道”“陈言务去”,开一代先河,砍掉了骈文这个重形式求华丽的节外之枝,而直承秦汉。他既立业又立言,全面实践了儒家道德。

人生的逆境大约可分四种:一曰生活之苦,饥寒交迫;二曰心境之苦,怀才不遇;三曰事业受阻,功败垂成;四曰存亡之危,身处绝境。处逆境之心也分四种:一是心灰意冷,逆来顺受;二是怨天尤人,牢骚满腹;三是见心明志,直言疾呼;四是泰然处之,尽力有为。韩愈是处在第二、第三种逆境,而选择了后两种心态,既见心明志,著文倡道,又脚踏实地,尽力去为。只这一点他比屈原、李白就要多一层高明,没有只停留在蜀道叹难、江畔沉吟上。他不辞海隅之小,不求其功之显,只是奉献于民,求成于心。

一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当他与百姓利益,与社会进步连在一起时就价值无穷,就被社会所承认。于是,我心中也渐渐泛起这样的四句诗: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

八月为民兴四利,一片江山尽姓韩。

篇3:韩愈《师说》解读

韩愈《师说》解读

韩愈,人称韩文公,乃唐宋八大家之首,他的《师说》大家应该是很熟悉的。

要理解解读高二语文上册韩愈的《师说》的思想内容,除了需要依据全篇的内容,还必须联系作品的社会背景、作者生平经历等情境。这样解读《师说》,其结尾就不仅仅是附记性质的文字,文章的思想内容就不单是论述了从师学习的必要性和原则,批判了当时社会上“耻学于师”的陋习。韩愈为什么要作《师说》,从表面看结尾从写作缘起作了解答,是为了赞许李蟠“能行古道”。具体分析应该是两个方面:一是“好古文,六艺经传皆通习之”,一是“不拘于时,学于余”。为什么李蟠能做到以上两条,就值得韩愈为他写篇文章赠送?正因为李蟠以他自己的求学经历实践了韩愈古文运动的思想,成了触动韩愈针对现实发表议论的一个契机。

语境一:不顾流俗,奖励后学

“不拘于时”,所谓“时”,就是时俗,指当时耻于从师的社会风气。所谓“古道”,则是指古代尊师重道的风尚。唐代,魏晋以来的门阀制度仍有沿袭。贵族子弟都入弘文馆、崇文馆和国子学。当时上层士族的子弟,不管品德智能高低,凭着高贵的门第,生来就是统治者,他们不需要学习,也看不起老师,他们尊“家法”而鄙从师。到了韩愈所处的中唐时代,这种风气仍然存在,上层“士大夫之族”自己不从师学习,也反对像韩愈那样公然为人师之人,还对别人的从师学习“群聚而笑之”。时任国子监四门博士的韩愈对上层“士大夫之族”的恶劣风气深恶痛绝。他在《重答李翊书》中说:“言辞之不酬,礼貌之不答,虽孔子不得行于互乡,宜乎余之不为也。苟来者,吾斯进之而已矣,乌待其礼逾而情过乎?”为了“广圣人之道”,他以热情的、有礼貌的态度对待向他请教的青年,他认为这并不是什么“礼逾”和“情过”的问题。当时向他请教的青年后学愈来愈多,他对青年们非常热情,奖励和指示有加。这是魏晋以后所没有的现象,当然地引起人们的奇怪以至纷纷议论和责难。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说:“今之世不闻有师,有,辄哗笑之,以为狂人。独韩愈奋不顾流俗,狂笑侮,收召后学,作《师说》,因抗颜而为师。世果群怪聚骂,指目牵引,而增与为方辞。愈以是得狂名。”当然,这里的“师”,并非教孩子写字和断句的学塾老师。韩愈说:“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真道解其惑者也。”所谓“师”,是指学业上事业上已有所成就的掌握“道”的人。有了疑惑,向人请教,这本是很正常的事,但当时却有一部分人以从师为耻,把当老师的人视为“狂人”。当时社会上出现这等怪事,韩愈又要甘冒狂名,抗颜为师,奖励投书请益的青年后学李蟠等。《师说》结尾说这是为了一个“好古文”“能行古道”、跟他学习的青年而作的,实际上他是借此对那些诽谤者来一个公开的答复和严正的驳斥。

在这篇文章的开篇,就是“古之学者必有师”“人非生而知之者”,严正批驳了上层“士大夫之族”宣扬的血统论和先验论,明确指出从师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突破了一般人对教师职责认识的局限,把教师的职责从“授之书而习其句读”,扩大到“传道授业解惑”,打破传统师法森严的壁垒,把教师弟子的关系社会化了,提出崭新的、进步的“师道”思想:人人都可以为师,只要具有那样的能力;师和弟子的关系是平等的相对的,弟子可以为师,师也可以为弟子,不过是因为“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的缘故,即能者为师,“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接着,他论及当时社会上各种“耻学从师”的现象,慨叹古来的“师道”久已失传。现在一般人,既不能“无惑”,又“耻学于师”,所以越来越愚蠢。然后列举事例,论证这种“耻学于师”的风气实在是愚蠢而奇怪的。他说有一种人,即士大夫,对于儿子,则“择师而教之”,但对于自己,则耻师焉。这说明他们的不明智。又有一种现象,广大的各行各业的人,即“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以彼此相师为耻;而“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问其理由,无非是年龄、地位之类,这又证明了他们的智慧反而在他们所瞧不起的巫医等等之下,这不是很奇怪吗?“士大夫之族”所崇拜的“圣人”没有一定的师,孔子的师有郯子、苌弘等,这些人都“不及孔子”。而且孔子还说过“三人行,则必有我师”。作者反复申述了师的重要性。

《师说》严正地驳斥了那些愚蠢的诽谤者。再联系当时的特殊社会背景情境进行分析,我们从中就可看出韩愈反对流俗的巨大勇气和坚持真理的可贵精神,也就更能明白他为什么会招致那么多顽固的“士大夫之族”的反对,遭到当权者的排挤,以至“居长安,烦不暇熟,又挈之而东,如是者数矣”(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士大夫之族”耻师轻道荒唐可笑。李蟠能不受时俗的限制,不管对方的身份地位,这与作者在首段中提出的“师道”主张是一致的'。作者赞许的正是李蟠的这种“师道”精神,“学于余”也不说明自己值得李蟠去学,其实是“学于道”,因为作者已说明“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而已。

语境二:复兴儒学,阐发“道”义

历时八年的安史之乱,使盛唐时代强大繁荣、昂扬阔大的气象一去不返,代之而起的,是藩镇割据、佛老蕃滋、宦官专权、民贫政乱以及吏治日坏、士风浮薄等一系列问题,整个社会已处于一种表面稳定实则动荡不安的危险状态。面对严峻的局面,一部分士人怀着强烈的忧患意识,慨然奋起,思欲变革,以期王朝中兴。与强烈的中兴愿望相伴而来的,是复兴儒学的思潮。韩愈、柳宗元将复兴儒学思潮推向高峰。韩愈最突出的主张是重新建立儒家的道统,越过西汉以后的经学而复归孔、孟。韩愈由于幼年的家庭教养和天宝以来复古主义思潮的影响,从青年时代起,就以孔孟之道的继承者和捍卫者自居,声言“使其道由愈而粗传,虽灭死而万万无恨”(《与孟尚书书》)。当然,韩愈弘扬儒家道统的基本着眼点在于“适于时,救其弊”(《进士策问》其二),解救现实危难。在韩愈看来,当时最大的现实危难是藩镇割据和作为儒家思想的对立面的佛老蕃滋。围绕这一核心,韩愈撰写了以“原道”为代表的大量政治论文,明君臣之义,严华夷之防,对藩镇尤其是佛老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抨击。

韩愈推崇儒学,力排佛老。而当时耻于从师的社会风气的出现,是受了佛教的影响。佛教自汉代传入,至唐代盛极一时。据皮日休《文薮·十原系述·原化》记载,当时人们对西域来的佛教徒“举族生敬,尽财施济”“慕其风蹈其者,若百川荡不可止”,可见佛教流行的盛况。佛教主张与儒家教条是针锋相对、水火不容的。因而信仰佛教愈深,背离儒教愈远。佛教既广为人们信仰,那“有言圣人之化者,则比户以为嗤”的社会现象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师道的被毁,也就成为事之必然了。佛教得宠而向儒教挑战,儒教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于是儒教之中坚出而排佛,韩愈就是代表之一。联系这些言语情景进行分析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师说》第三段所举历史名人对象,是当时备受尊崇的圣人孔子,作为论证就有极大的说服力,也足见作者另意所在。所举事情“圣人无常师”“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既说明了从师学习的必要性,也说明了从师学习的原则,而且为第二段“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提供了佐证。

韩愈认为教师的职责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道”,主要是儒家思想、孔孟之道,是封建的伦理道德制度。“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原道》)“业”就是承载这一思想的儒家的经典著作。“惑”就是学习这些著作时碰到的疑难问题。“传道”“师道”的目的是维护和巩固当时的封建秩序。《汉书·儒林传》说:“古之儒者,博学乎六艺之文。六艺者,王教之典籍,先圣所以明正道,正人伦,致至治之成法也。”李蟠“六艺经传皆通习之”“能行古道”,其实就是在传承儒道,弘扬儒家思想,当然就更值得称道了。何况,李蟠的“通习”,也与“今之众人”的“耻学”和“童子”的“小学而大遗”形成了明显的对比。“耻学”是糊涂的,“小学”是不明智的,应该反复学习研读的是“六艺经传”,是儒家的经典,是“道”的载体。无疑,从语境角度解读《师说》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是把“传道”“师道”“能行古道”等等“道”义作为理解的重点。准确把握“道”的实际内涵是“儒家思想”,要从“传道”的角度去认识韩愈反对流俗见解的巨大勇气和斗争精神。可以说作《师说》是韩愈为了维护儒家的道统,抵制由佛教影响造成的耻于从师的社会风气所作的一次努力。

语境三:文以明道,提倡古文运动

唐代的古文运动崇儒复古,提倡散体,为唐代散文革除六朝骈文旧习作出了很大贡献。作为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和实践者,韩愈以他反对流俗的巨大勇气和优秀的古文创作,为该运动的后继者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师说》正是这样一篇具有进步意义和解放精神的文章。

由儒学复兴和政治改革所触发,以复古为新变的文体文风改革的核心是“文以明道”。这一主张与现实政治紧相关联,也成为宣传封建伦理道德观念的理论依据。“明道”是为文的目的,“为文”只是明道的手段。韩愈一再说自己“修其辞以明其道”(《争臣论》),“愈之为古文,岂独取其句读不类于今者邪?思古人而不得见,学古道则欲兼通。”

拓展阅读:韩愈名字的来历

韩文公名愈字退之,说起这名和字,倒有一段佳话。

韩愈父母早亡,从小就由哥嫂抚养。转眼到了入学的龄,嫂嫂郑氏一心想给弟弟起个又美又雅的学名,这天,郑氏翻开书年,左挑一个字嫌不好,右拣一个字嫌太俗,挑来拣去,过了半个时辰,还没有给弟弟选定一个合意的学名。韩愈站在一旁观看,见嫂嫂为他起名作难,便问:“嫂嫂,你要给我起个什么名呢?”郑氏道:你大哥名会,二弟名介,会、介都是人字作头,象征他们都要做人去群之首,会乃聚集,介乃耿直,其含义都很不错,三弟的学名,也须找个人字作头,含义更要讲究的才好,韩愈听后,立即说到:“嫂嫂,你不必在翻字书了,这人字作头的‘愈’字最佳了,我就叫韩愈好了。”郑氏一听,忙将字书合上,问弟弟道:“愈字有何佳意?”韩愈道“愈,超越也。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做一番大事,前超古人,后无来者,决不当平庸之辈。”嫂嫂听后,拍手叫绝:“好!好!你真会起名,好一个‘愈’字吆!”

韩愈怎么会给自己起出一个这样又美又雅的名呢?原来他自幼聪慧,饱读经书,从三岁起就开始识文,每日可记数千言,不到七岁,就读完了诸子之著。那超凡的天赋和文化素养,使他早早就抱定了远大志向,这个“愈”字,正是他少年胸怀表露。

他长到十九岁时,已经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勃勃少年。这年恰逢皇科开选,郑氏为他打点行装,送他进京去应试。

到京城后,他自持才高,以为入场便可得中,从未把同伴搁在眼里。结果别人考中乐,他却名落孙山。后来,他在京中一连住了几年,连续考了四次,最后才算中了第十三名。之后,又一连经过三次殿试,也没得到一官半职。

由于银钱早已花尽,他由京都移居洛阳去找友人求助。在洛阳,友人穿针引线,他与才貌双全的卢氏小姐订了婚。卢小姐的父亲是河南府法曹参军,甚有尊望,韩愈就住在他家,准备择定吉日与卢小姐完婚。

卢小姐天性活泼,为人坦率,一方面敬慕韩郎的才华,一方面又对韩郎那自傲之情有所担忧,她曾多次思忖,要使郎君日后有所做为,现在就应当规劝他一下,可是如何规劝他呢?

这天晚饭后,花前月下,二人闲聊诗文。畅谈中,韩愈提起这几年在求官途中的失意之事,卢小姐和颜悦色地说道:“相公不必再为此事叹忧,科场失意乃长有之事。家父对我总是夸你学识渊博,为人诚挚。我想你将来一定会有作为的,只是这科场屡挫,必有自己的不足之处,眼下当找出这个缘由才是。”韩愈听后,频频点头,心中暗道:卢小姐果有见她,接着说道:“小姐讲的甚是有理,俗话说自已瞧不见自已脸上的黑,请小姐赐教。”卢小姐一听,“嗤”地笑出声来,说道:“你真是个聪明人啊!”随即展纸挥笔,写道:

人求言实,火求心虚,

欲成大器,必先退之。

韩愈捧赠言,一阵沉思:此乃小姐肮腑之语啊!自古道骄兵必败,自已身上缺少的正是谦虚之情,这个“愈”字便是证据。于是,他立即选用卢小姐赠言中的最后两个字:退之,给自已起了人个新名字。

篇4:韩愈的童年名人故事

韩愈的童年名人故事

韩愈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都去世了。他就由在京城做官的'哥哥韩会抚养。韩会对弟弟很好,教他认真读书,好好做人。韩愈十岁的时候,韩会受到别人的牵连,被贬官到韶州(在现在广东省),到韶州不久,韩会就因心情苦闷,又加上水土不服,生病死了。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嫂嫂郑氏带着韩愈和儿子,护送着韩会的灵柩,回到了故乡河阳。安葬了韩会以后,郑氏关心地对韩愈和儿子说:“人生短暂,你们要抓紧时间读书做学问。虽不求显赫一时,也要不枉度一生。”

韩愈这时候已经很懂事了,他知道这是嫂嫂替哥哥说出的话。从此以后,每天早上公鸡一叫,他就起床做操,然后回到书房里读书。韩家历代有人做官,藏书很多。韩愈就从《论语》、《孟子》读起。遇到问题,他就向嫂嫂请教。可当韩愈读到《书经》、《易经》的时候,嫂嫂就不能教他了,韩愈就去找当地有学问的人请教。就这样,韩愈还读了《老子》、《庄子》、《荀子》等先秦散文著作。

有一年春天,嫂嫂把韩愈叫到身边,对他说:“兄弟,你长大了,去洛阳求学吧。那里有学问的人多,可以开阔你的眼界。”第二天,韩愈带着书僮,走上了去洛阳的路。

篇5:韩愈苦读成宗师名人故事

韩愈苦读成宗师名人故事

公元768年,太行山脚下,黄河北岸的河阳(今河南孟县)韩庄,诞生了一个婴儿,他就是唐朝文学史上的一代文坛宗师,政治上多有建树的大思想家韩愈。

他之所以能成为一代文坛宗师,是和他从小刻苦读书分不开的。

韩愈,字退之。出身于书香门第。他的父亲韩仲卿,是个很有学问的人;他的大哥韩会,不仅善于言谈,而且写得一手好文章,官为起居舍人。就连他的大嫂郑氏,也是精通史书,能诗善文。韩愈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可谓幸运至极。不幸的是,当他刚刚三岁的时候,父母就相继去世了,他只好跟着嫂子过日子。

韩愈从小聪明过人,嫂嫂郑氏温和贤良。嫂嫂见韩愈聪明伶俐,便教他识字。开始,每天教他学十个字,他都能记得住;过了几天,嫂嫂每天教他上百个字,他也能记得住。嫂嫂感到吃惊,为了测验一下他的记忆力到底有多强,一天教他上千字,他仍然记得清楚。嫂嫂高兴地对他的哥哥韩会说:“小退之记忆力这么好,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也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啊!”

韩会道:“看来能兴旺韩家门庭的,就是这个兄弟了。你一定要对他严格要求,尽快把他培养成才!”

为了激励韩愈刻苦学习的志向,嫂嫂经常给他讲历史上苦读成才的故事。

这一天,嫂嫂在教他读司马迁的《报任安书》时,向他讲了屈原如何被放逐写《离骚》,孙膑如何被庞涓挖去膝盖骨后修《兵法》的故事,对韩愈的启发很大,他激动地流着泪对嫂嫂说:“请嫂嫂放心,我一定长志气,像他们那样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从此,他在嫂嫂郑氏的指点下,学诗读史,手不释卷,昼攻夜读,废寝忘食。嫂嫂对他的关心照顾也是无微不至,每当他晚上读书的时候,都一直陪着他,比亲生母亲还要尽心。韩愈理解嫂嫂的良苦用心,对嫂嫂很是敬重,感情很深。他对嫂嫂的感情,后来在《祭郑夫人》一文中说得很清楚:“有死而生,实为嫂恩。”意思是说,我韩愈在幼年失去父母的情况下,能够活下来,实在是嫂嫂的恩德。这的确是肺腑之言。

就这样,韩愈仅用了三年的时间,就读完了《诗经》、《尚书》、《史记》、《后汉书》等几十部经典著作,并且能写诗作文章了。

人们常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正当韩愈苦读勤学之际,在他十岁那年,家中却遭到了一场横祸:宰相元载被皇帝杀死,韩愈的'哥哥韩会因和元载平时有交往,也受到牵连,被降职到韶州(今广东韶关市一带)做刺史。

由长安到韶州,三千多里路。韩会带领全家一路长途跋涉,昼行夜宿,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到达韶州。谁料到韶州仅仅住了两年,韩会也病死任上,于是,韩愈又和嫂嫂一起,护着哥哥的灵柩返回故乡。

韩会的去世,对韩愈和嫂嫂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横祸的打击,艰难的经历,也使韩愈那幼小的心灵变得沉重而成熟了,他暗下决心:发愤读书,早日成才,分担嫂嫂的重担,不辜负嫂嫂的殷切希望。

从此,他每天五更起床,先到院中做一遍名叫“八段锦”的体操,然后回到书房,一天足不出户。他读《论语》,读《孟子》,读《诗经》,读《易经》,遇到困难,反复诵读,仔细琢磨,实在弄不懂的,去问嫂嫂,嫂嫂也不懂的,再问他人,直到学懂弄通为止。

功夫不负有心人。韩愈又经过几年的刻苦学习,到十四五岁的时候,就精通了诸子百家,诗文也有了很大名气。

有一天,嫂嫂郑氏看了韩愈写的诗,对他说:“你的诗文已经写得很好了,但还没有达到出神人化、炉火纯青的境界。咱们这里毕竟是个小地方,真正有学问的人不多,我看你还是去洛阳、长安看看吧,那里才是藏龙卧虎之地;如果去学习一段时间,我相信你的诗文会有大的进步。”

韩愈早就想外出求学,只是因为担心嫂嫂无人照顾,才不忍开口,今见嫂嫂如此一说,非常感动,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流着泪说:“多谢嫂嫂成全,兄弟远去,您一定要保重身体,等我学成归来,再报答嫂嫂。”

第二天,他便带上行装、书童,告别家人,踏上了去洛阳的路程。

到洛阳后,为了有利于学习,他没有住在亲戚家中,而是在一个僻静之处,租了两间茅屋住下,过着清贫的生活。他穿粗布衣,每日只吃两餐,读书学习却常常到三更才休息。寒冬腊月,他舍不得生炭火;砚台里的墨结成了冰,他就用嘴呵呵,等呵化后再写;手冻僵了,搓一搓,继续写作;读书读得口干舌燥,喝口热水,继续苦读揣摩。就是在这里,他仔细研究了先秦两汉古文和南北朝时的骈体文,将两者加以比较,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公元793年,京师考进士,韩愈前去应试,以能诗善文之全才,被宰相陆贽录取为第一名。这年,韩愈二十六岁。从此他走上仕途,先后任宣武节度判官和宁武节度判官;不久,迁监察御史,最后官至吏部侍郎。

韩愈的诗歌自成一派,是古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唐代著名的散文家,为一代文坛宗师,被列为“唐宋八大家”的第一名。

公元824年韩愈病逝,终年五十六岁,有诗赋杂文等四十卷流传于后世。

篇6:消防法的深度解读

2016最新消防法的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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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本条是鼓励、引导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经营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或者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6]34号),“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所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大力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一方面,可以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用商业手段解决火灾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可以使受灾企业和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经营者不断提高改善自身消防安全条件的积极性,从而切实保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的重要手段。

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保险业与消防按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两者在最终目的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客观上具有紧密结合、良性互动的内在需要和动因。把消防工作与保险业相结合,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既可以促进消防安全工作:也可以拓展保险业的领域,充分发挥保险业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功能,既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责任保险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任何社会都面临着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事件等各类风险,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认识到,除了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外,各种各样的责任事故也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失,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很大破坏。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在当前各类责任事故发生频繁、涉及面广泛的背景下,责任保险突出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

本条的规定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保险业应当充分认识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对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作用,看到发展火灾公众保险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保险业自身的努力,更需要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和保险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把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一、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目前,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作用还没有被社会普遍认识,社会各界对责任保险不了解,业主、经营管理者还没有普遍树立运用保险管理风险和转嫁风险的意识,认为火灾风险发生频率低,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意愿不强,加之与传统的财产保险相比,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具有标的分散、保费低廉、风险集中的特点,在技术、管理上对保险公司的要求较高。因此,现阶段一些保险公司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建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是必要条件,这也是从国际国内责任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力争在体制、机制方面取得创新,尤其要突出“以认为本”,坚持“社会效益”原则,将保障火灾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赔偿作为首要目标,尽快就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赔偿原则、责任限额、保险条款和费率等作出决定,积极争取国家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对责任保险的政策支持,在确保公众利益的同时,引入竞争机制,让保险公司的赔付部分和内部成本基本持平或略有赢余,从而保障火灾公众责任险制度的落实和健康发展。

在《消防法》修改过程中,曾有一种意见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一种国家强制保险在法律中作出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考虑到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国家强制保险,其主要目的还是鼓励和引导公众聚集场所等一旦发生火灾可能给社会造成严重损害的单位积极投保。实践中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投保单位的火灾风险、可能承担的责任等也不尽相同;保险企业在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方面也缺乏经验。因此,有关强制投保的范围、保险费率、保险条款等具体问题还难以确定,短时间内也难以提出具体方案,立即实行国家强制保险的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投保,鼓励保险企业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业务,待条件成熟时总结实践经验,再在法律或行政法规中作出规定为妥。

根据本条的规定,国家鼓励、引导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的,主要是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设施。公众聚集场所由于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极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并产生巨额的急救、医疗费用,伤残、死亡补偿费用等赔偿责任。这些巨额的损害赔偿,超出对受害公众负有责任的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财力范围,就可能对伤者不能得到及时救治,死者家属不能得到及时、足额的赔偿,进而影响社会安定。从实践中的情况看,很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火灾发生后,相关场所、设施的经营者、管理者本身也受到重大财产损失,无力承担对受害公众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比较多见。为了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安抚死者亲属,需要由当地政府补偿。这样不仅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并不能保证受害者得到充分的赔偿。同时,从分清法律责任,惩戒责任者的角度考虑,也不尽公平合理。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实际上是通过社会化的防灾机制,将火灾风险由社会承担,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当方面的法律纠纷,使受害企业和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于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协调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和建设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的火灾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预防和划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负担,促进政府只能转变。

除了公众聚集场所外,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由于起所从事的行业本身具有较高的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也可能造成企业附近的居民或者其他群众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实践中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因此,鼓励和引导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也是很有必要的。

二、国家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保险业要加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产品创新力度,提高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经营的专业化水平。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市场的监督指导,引导保险公司建立以社会公共消防安全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创新体系,及时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火灾公众责任险产品,提供更加丰富和差异化的产品。同时,保险公司要依托专门的责任保险经营管理部门,积极发挥保险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在火灾风险评估、防灾防损以及理赔定损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防灾防损、核保和理赔定损人员的消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结合保险标的的消防安全特点制定确实有效的防灾防损方案,提高火灾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防灾防损和评估定损的科学性和公信力。承保前应当对保险标的的火灾风险进行严格评估,出具火灾风险及消防安全状况评估意见书,根据承保条件和风险评估状况厘定费率水平,并督促企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配齐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承保后应当定期对保险标的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出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并提出书面整改建议。对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增加保费或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明显降低保费标的的危险程度的,保险公司应当降低或退还相应保费。出险后,保险公司应当快速做好勘查、定损、理赔等灾后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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