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调整

时间:2023-03-06 03:44:00 作者:飞天小燕麦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飞天小燕麦”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调整,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调整,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篇1: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调整

下月起,广州市公积金开始新的缴存年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需相应调整。记者17日从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由于统计部门暂未公布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待统计部门公布本市20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以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发文相应调整缴存基数上限。缴存基数上限暂定为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29040元。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定于7月2日至8月31日期间开展,届时,全市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都应前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办事处、管理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维持不变的单位也应按要求重新申报单位职工的缴存数据。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都应在新的缴存年度足员、足额、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悉,年度缴存调整内容包括缴存基数、比例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的情况,调整内容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在缴存基数方面,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由于统计部门暂未公布本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暂定为本市20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5808元*5=29040元。待统计部门公布本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以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发文相应调整缴存基数上限。

据了解,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封顶缴存基数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封顶缴存基数作为缴存基数。在此缴存基数上,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缴存调整的单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要求限期整改,并结合单位的社保缴存信息和纳税信息等对单位进行稽查。

篇2: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起调整

根据信息得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表示,将从下月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60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是每年的常规动作,一般在每年7月份都会根据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化进行调整。依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702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因此,2014年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60元(2013年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6月30日。

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20%计算,7月份调整后我市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将不能超过2885元,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5770元,比2013年提高了490元。

同理,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计算,本次调整后我市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最低将不能低于126元。

篇3: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年度)

办理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度调整一次。单位住房公积金末次缴存月份为当年6月份,且正常缴存职工数大于零的单位需进行基数调整。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根据当年基数调整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进行基数调整。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篇4: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公积金缴存基数本月起调整 月缴3637元以内可免税

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本月起调整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月缴存基数按照月平均工资核定。

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市缴存单位和业务受托银行下发通知称,调整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起算时间为今年7月1日。通知指出,今年武汉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的基数,应按去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度工资总额÷12)核定。这意味着,按照新的计算方式,去年年度平均工资上涨的职工,今年公积金月缴存额度将相应上调。

通知还指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将继续执行现行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本人平均工资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平均工资12%。

记者还了解到,去年我市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分别将最低缴存基数提高至不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1300元和1020元。今年我市最低月缴存基数未发生变化,因此中心城区单位及个人月合计缴存公积金额度最低为208元,新城区最低为163元。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624元,而按照现有规定,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在月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由此计算,目前我市可免税的公积金缴存上限为60624/12×3×12%×2=3637.4元。

篇5:牡丹江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缴存单位应按照牡丹江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核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自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月平均工资。

20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其它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5年度牡丹江市(含五县市)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见附件。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和对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劳务型公司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劳务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单位还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非在编(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此外,单位可以为本单位农业户口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缴存情况核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每年度基数调整期间对各缴存单位的缴存情况进行核查。各缴存单位应准备好职工用工名册、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工资核定表等资料以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单位须配合完成确定应缴存人数、实际缴存人数及提出整改措施等核查工作后,方可办理年度基数调整业务。全市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按时、足额为所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或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法规规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篇6: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破3万

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破3万

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广州公积金(2015年7月至6月)缴存基数上限相应调高至30935元,比上一年度的29040元高出1895元,照此算出的个人月均最高缴存额也比上年多出758元,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免税线”上限调至18561元。

缴存基数最高30935元

根据规定,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6187元×5=30935元。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照此计算,个人月均最高缴存上限为30935×20%=6187元,比上年的5808元要多出382元,但低于上个年度调整数。职工每月最高可缴的`公积金额度调整为12374元(30935×20%×2)(包括个人缴纳及单位缴纳两部分),比上年的11616元多出758元。

此外,2015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5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则以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月缴4454元以下免税

缴存基数调整了,对职工的最大利好就是,公积金缴存的免税额度也相应提高了,

按照规定,缴存基数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都要缴交个税。这也就意味着,只要低于上述两个标准,那么缴存的公积金是完全免税的,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免税线”也升至6187×3=18561元,个人月缴公积金的最高免税额则为4454.64元(6187×3×12%×2)(包括个人及单位缴纳两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确定以后,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因此,在调整期内,职工要做好自己的缴存计划。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月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个人缴公积金

免税怎么算?

有的职工在缴存中,以为只要低于12%的缴存比例,就能实现全免税,实际上同时还要满足“缴存基数低于月均工资3倍”这个条件。比如职工张先生月收入2万元,缴存比例为8%,每月他个人单方面的公积金缴存额度为1600元,但由于他的缴存基数超出了最高免税线,那么有(20000-18561)×8%=115.12元需纳入工资总额征个税,1600元中只有1484.88元是免税的。

同理,职工王先生月入8000元、缴存比例达20%,个人单方公积金缴存额度也是1600元,那么就有8000×(20%-12%)=640元需纳入工资总额征个税,只有960元是免税的。

由上可以看出,选择高比例缴存还可能缴更多的税,只有月缴基数不超过18561元,再将缴存比例定在12%,才可实现免税利益的“最大化”。

篇7:广州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及缴存比例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费基数

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具体数据如下:

缴存基数:

自2014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广州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由于广州市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808元,因此广州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相应调整为29040元(5808元X5=29040元)。

关于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缴存基数下限: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1550元 。

缴存基数上限:2013年度市平均工资的5倍,即5808X5=29040元。

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提醒】

2014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4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如果职工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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