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eyoudiah”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减持计划进展公告,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减持计划进展公告,希望您能喜欢!
- 目录
篇1: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xx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xx工投”)于xxxx年2月9日至xxxx年3月27日通过xx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816股,截止本公告日,xx工投已完成了此前公告的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xx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12,324,4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8,723,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5%。
一、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xx工投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324,46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6%。根据xxxx年11月24日《xx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减持xx电缆股票的告之函》,公司披露了xx工投减持股份相关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xxxx年11月26日在xx证券交易所网站、《xx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关于公司股东xx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xxxx-066)。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xx工投出具的《xx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xx电缆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函》,xx工投于xxxx年2月9日至xxxx年3月27日通过xx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816股,截止本公告日,xx工投已完成了此前公告的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
(一)股东实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注:xx工投在xxxx年2月9日至xxxx年3月27日期间分九次减持公司股票,共减持3,600,816股,成交金额为59,836,634元人民币(含税),成交均价16.62元/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xx工投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股东持股情况:
三、其他说明
1、xx工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股份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目前,xx工投暂无后续的具体减持计划。如有减持将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xx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xx电缆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函》
特此公告。
xxxx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xxxx年四月十二日
篇2: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xx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xx产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xx产控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xxxx年9月9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44%。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大半,xx产控尚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我公司股份,仍持有我公司87,744,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xx产控
(二)减持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xx产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所持股份为xx产控于设立后,xx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入xx产控的无限售条件国有股。
(三)减持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办函[xxxx]47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xxxx]456号)文件批准,xxxx年11月13日,xx产控将其持有的xx高科(原xx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xx高科)31,912,296股股份无偿划转给xx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详见xxxx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的xxxx-052号公告)。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xxxx年9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xx产控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44%减持价格不低于13.41元(详见公司xxxx-039号公告)。
截止xxxx年6月15日,减持时间已过大半。日前,公司收到xx产控《回函》,xx产控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尚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xx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年6月17日
篇3: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产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产控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x年9月9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xx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44%。
篇4: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大半,产控尚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我公司股份,仍持有我公司87,744,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产控
(二)减持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产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所持股份为产控于20xx年设立后,xx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入产控的无限售条件国有股。
(三)减持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办函[]47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456号)文件批准,x年11月13日,产控将其持有的高科(原xx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高科)31,912,296股股份无偿划转给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详见x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的-052号公告)。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x年9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产控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xx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44%减持价格不低于13.41元(详见公司-039号公告)。
截止x年6月15日,减持时间已过大半。日前,公司收到产控《回函》,产控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尚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6月17日
篇5:减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为xx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xxx于xxxx年2月27日向公司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于 xxxx 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xxx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46%,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xxxx〕9 号)、《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xxx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xxx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来源:xxxx年公司向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xx集团有限公司等10名对象发行股份,收购青海互助xx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xxxx年12月9日完成了新增股份上市工作。
截至xxxx年6月20日,xxx部分实施了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已减持公司股份3,3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86%,占本次拟减持股份总额(本次拟减持股数的上限)的10.23%,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份65,322,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xxx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xxxx]9号)及《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xxx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xxx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xxx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xx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xxx年6月22日
篇6: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x年4月18日召开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x年3月28日、x年4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x年6月16日,“西藏信托-莱沃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2,225,4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16,873,378.36元,成交均价为17.74元/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六月十七日
篇7: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x年4月12日召开的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已开立完毕,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10,02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六月二十一日
篇8: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x年4月12日召开的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已开立完毕,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10,02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x年六月二十一日
篇9: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公告
刘晓荣:
根据你本人申请,我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相关条款,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并下达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通过各种方式未能联系到你本人及家属,现通过公告向你送达《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请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行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如按期未到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xxx
xx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