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工程索赔的策略技巧论文

时间:2025-04-10 03:33:07 作者:joysdick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joysdick”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探讨工程索赔的策略技巧论文,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探讨工程索赔的策略技巧论文,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探讨工程索赔的策略技巧论文

要正确把握提出索赔的时机,索赔提出过早,往往容易遭到对方反驳或在其他方面可能施加的挑剔、报复等;过迟提出,则容易留给对方借口,索赔要求遭到拒绝。因此,索赔方必须在索赔时效范围内适时提出。

题的公正性、合理性等因素。因此索赔成功不仅需要令人信服的法律依据、充足的理由和正确的计算方法,索赔的策略、技巧和艺术也相当重要。笔者根据自己在处理建筑工程纠纷因工程索赔发生争议的诉讼与非诉的经验,就工程索赔技巧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与读者交流与探讨。

1、搭建经验丰富、认真敬业的索赔班子

索赔是一项复杂细致而艰巨的'工作,组织一个知识全面,有丰富索赔经验,稳定的索赔小组从事索赔工作是索赔成功的首要条件,索赔小组应由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律师、估算师、会计师、施工工程师等组成,由各职能部门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由专职人员搜集和整理,索赔人员要有良好的素质,要必得索赔的策略和战略,工作要勤奋、务实,不好大喜功,头脑要清晰,思维要敏捷,有逻辑,善于推理,懂得搞好各方面的公共关系。索赔小组成员要稳定,不仅要各司其职,而且各个成员要积极配合。

2、抓住索赔机会,扎实做好准备工作

要正确把握提出索赔的时机,索赔提出过早,往往容易遭到对方反驳或在其他方面可能施加的挑剔、报复等;过迟提出,则容易留给对方借口,索赔要求遭到拒绝。因此,索赔方必须在索赔时效范围内适时提出。如果老是担心或害怕影响双方合作关系,有意将索赔要求拖到工程结束时才正式提出,可能会事与愿违,事得其反。对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来说,一般投标开始就可能发现索赔机会、工程建成一半时,就会发现很多索赔的机会,施工建成一半后发现的索赔,往往来不及得到彻底的处理,在工程建成1/4——3/4这阶段应大量地、有效地处理索赔事件,承包人应抓紧时间,把索赔争取在这一时间段内基本解决。索赔忌“一揽子”方式来处理,这样往往是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

3、认真签约,为今后索赔打好伏笔

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会议纪要”或“补充协议”的形式落实到文字,作为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特别要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注意,如合同中不列出索赔条件,延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如这些内容都写进合同条款,承包人索赔机会就会大大减少。

4、严格按照程序索赔,确保索赔成功

正常的索赔程序包括:1)整理索赔证据:施工企业不应该放过任何索赔的机会和证据,同时对索赔事件进行详细了解和事态调查;对索赔事件原因进行分析,并判断业主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对事件损失进行计算。2)发出索赔通知,根据现行的建筑施工合同文本,施工企业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业主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一般包括:索赔报告的主要内容:索赔事件发生的详细过程,干扰事件的原因及责任范围;对照合同确定索赔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收集到的索赔证据,包括有关文件、记录、来往信函、签证、通知书及计算依据;计算损失,确定索赔价值。3)索赔的批准,业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施工企业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业主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获批准。

5、切实履行合同,与业主良好合作

作为承包商,必须牢固树立“干好活才好索赔”的观点,本着严谨态度,切实履行合同,并及早预防和化解矛盾,以对工程负责的态度积极与业主合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减少索赔障碍,预防业主反索赔事件发生。索赔工作人员也应注意发挥公关能力,除了进行书信往来和谈判桌上的交涉外,有时还应掌握公关技巧,提高沟通能力,采用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营造适合索赔争议解决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促使索赔问题早日圆满解决。

6、掌握谈判技巧,达到索赔目的

索赔谈判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合同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进行索赔谈判时,措辞应婉转,说理应透彻,以理服人,而不是得理不让人,尽量避免使用抗议提法。如果对于合同一方一次次合理的索赔要求,对方拒不合作或置之不理,并严重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索赔方可以采取较为严厉的措辞和切实可行的手段,以实现自己的索赔目标。索赔处理时作适当必要的让步。在索赔谈判和处理中,根据情况适当做出必要的让步,扔芝麻抱西瓜,有所失才有所得。可以放弃金额小的小项索赔,坚持大项索赔。这样使对方容易做出让步,达到索赔的最终目的。

篇2:工程索赔论文

工程索赔论文

摘 要:文章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索赔问题,从工程索赔与项目管理其它职能的关系,工程索赔的主要项目内容,索赔的过程,索赔的实现等几个反方面进行了分析,以利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尽量防止和避免工程索赔的发生,做好对承包商的索赔工作。

关键词:工程索赔;索赔与项目管理其它职能;索赔的内容与实现

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规律,承包商为了取得工程的承包权有时不得不以压低价格,或额外承诺其它优惠条件,获取中标,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索赔再增加合同造谷。而业主为了节约投资,尽其所思完善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防止承包商在实施过程中因索赔而增加工程造价。所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皆做好工程索赔管理工作,都十分重要。特别是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并部分走向国际地位市场,一方面建设企业为了更好的开拓外部建设市场,承包商在工程履约过程中如何降低风险,保护自己,并赢得应有利润,显得尤为重要,其中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就是做好工程索赔;另一方面建设单位为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防止和避免工程索赔的发生,并做好对承包商的索赔工作。下面主要站在承包商的角度对工程索赔进行论述探讨。

一、索赔的概念

索赔这个词现已越来越被人们所熟悉和接受,索赔指在经济台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就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全面实际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与其它行业相比,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这是由工程产品、工程产品生产过程、工程产品市场经营方式所决定的。主要是由于如下几方面原因产生的:

1、工程产品的特点是体形庞大(工程量大)、投资多、结构复杂、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品种繁多、技术和质量要求高。这一特点导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因素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因而发生工程索赔的可能性大。

2、工程产品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工程涉及到勘察设计、供应、施工、监理、质监、建设单位、政府执法监督等多个参建单位,且互相联系又互相影响。各方面技术和经济责任的界面常常很难明确分清。在实际工作中,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殃及其它合作者,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因此,索赔事件随之而生。

3、工程产品市场经营方式是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产品尚未形成,而合同是在对未来情况预测的基础上签订的,因此对在工程产品形成过程中复杂的环境和变化,合同不可能涵盖全部。况且,过程中业主可能对工程产品提出新的要求或业主管理上的疏忽等均会造成向对方索赔事件的发生。

二、工程索赔与项目管理其它职能的关系

索赔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它涉及面广,涉及到工程技术、经济管理、造价、法律等多学科知识,学问深邃,是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它与项目管理的其它职能有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一)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索赔与合同这两者是直接联系的,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针对不符合或违反合同的事件,并以合同条文作为最终判定的标准。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继续,是解决双方合同争执的独特方法。

2、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索赔以合同条文作为理由和根据,所以索赔的成败、索赔额的大小及解决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合同有利,则承包方在工程中处于有利地位,无论进行索赔或反索赔都能得心应手,有理有利。

3、在合同分析、合同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

(1)、在合同签订前和合同实施前,通过对合同的审查和分析可以预测和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其中,应对工程量变更、价格补偿、工期顺延等条件的可能性和程序等条款予以特别注意和研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员要进行合同监督和跟踪,首先保证承包商全面履行合同,不违约。并且监督和跟踪对方合同履行情况,一经发现不符合,或出现有争议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分析,进行索赔处理。

(3)、合同变更直接作为索赔条件,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合同双方对新的特殊问题的协议,会议纪要、修正案等引起合同变更。合同管理者不仅要落实这些变更,调整合同实施计划,修改原合同规定的责权利关系,而且要分析合同变更造成的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直接向业主索赔。

(二) 索赔与计划管理的关系。索赔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后发干扰事件造成施工实际过程与预定计划的差异引起的,而索赔值的大小常常由这个差异议定。原计划必然是干扰事件影响分析的尺度和索赔值计算的基础。

(三)索赔与成本管理的关系。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成本管理包括工程预算和估价,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它们都与索赔有紧密的联系,通过成本分析可以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在工程预算的基础上确定的成本计划是成本分析的基础。成本分析主要研究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差异产生的原因。而这些原因常常就是干扰事件,就是索赔机会。在此基础上进行干扰事件的影响分析和索赔值的计算就十分清楚和方便。

(四)、索赔与文档管理的关系。索赔需要有证据,它构成索赔报告的一部分。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索赔是不能成立的,而文档管理就能给索赔及时准确地、有条理地提供分析资料和证据,用以证明干扰事件的存在和影响损失。在日常工作中,承包商应保持完整的实际工程纪录。同时,建立工程项目文档管理系统,委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和其它经济活动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工程索赔的主要项目内容

1、合同范围内的索赔。承包商根据与业签订的合同,如果业主未履行合同有关条款,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经济或工期上的补偿索赔。

2、合同范围外的索赔。对那些不在通用合同条款内的项目,或者业主认为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这些项目从法律上可不偿付。是否对承包商的这种索赔进行偿付基本上取决于业主在职业道德上的考虑。业主可能会提供一些仅为避免责任的解决方案。

3、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多,涉及面广,施工现场业主往往会指令新增工作,改变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大致包括:

(1)附加工程。这种附加工程项目已列人合同工程量清单表,在实际施工中具体的数量比合同增大。

(2)额外工程。超过了合同界限,但承包商必须完成,属施工范围内的“新增工作”。要完成新增额外工作就要进行设备、人员的重新组织,重新制订新的施工方法,调整施工计划,从而增加费用,产生索赔。

(3)工程变更引起的其它工程停工索赔。因业主、监理等非承包商原因产生的已施工完工程变更、后序施工无图纸资料和设备材料等因素,引起工程停工或改变施工方案,造成损失而发生索赔。

4、技术规范、法规变动。承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修订变动或新增,引起工程施工造价增加,发生政策性索赔。

5、业主提供的条件不利而引趣的索赔。业主与承包商约定,项目建设的施工图纸审查、消防审查、用地手续及建设报建和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申报等前期工作、工程现场的“四通一平”、施工图纸、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项工作由业主负责提供,在实际过程中,由于业主提供的条件不利,使承包商施工效率降低而导致索赔。

6、地质气候。工程施工实际地质条件比招标文件提供的差,需要进行强夯、换土、打桩等处理而增加造价;以及实际施工环境气候恶劣,高温、寒冷,风、雨、砂尘频大等需要采取特殊施工,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而增加造价,发生工程索赔。

7、社会政治变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政府发布的物价、定额、取费,税费变化上涨增加工程造价;社会**、政治危机、政权异变影响工程正常持续进行、停工、延期等导致承包商利益损失,发生工程索赔。

总的来说,承包商从事索赔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1)广义上对合同条款的调整;

(2)最初合同文件的某部分不完善,如缺乏清晰度、遗漏或词义含混等;

(3)承包商和工程师间缺乏交流;

(4)承包商为了找回一定的资金以增加其利润或减少损失,而其损失是由于投标报价时报价过低或者在报价过程中存在自身缺陷;

(5)工程师在给承包商下达指令时存在明显的错误;

(6)业主对合同管理的干预等。

四、索赔的过程

l、迅速反应。当干扰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迅速作出反应,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诊断,了解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责任常常是多方面的,故必须进行责任分解,划分各方的责任范围,按责任大小,分担损失。

2、寻找理由事实。按合同的有关条款要求,分析这些干扰事件是否在合同规定的索赔范围内,对一些特殊的事件必须作合同扩展分析。

3、调查损失。对承包商索赔的分类来说,常见的主要表现在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损失调查的重点就是收集、分析、对比实际和计划的施工进度,工程成本和费用方面的资料,在此基础上计算索赔值。

4、起草报告。由承包商委派的专人在其他管理人员配合和协助下起草索赔文件,表述索赔要求和支持这个要求的详细依据;索赔依据资料要合理、时效、系统、准确完整,索赔事件与发生的过程记录资料、有关设计图纸资料之间能相互支持一致,防止出现相互矛盾,影响索赔工作。

5、与对方洽谈。由承包商委派的专人与对方代表面对面协商,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五、索赔的实现

索赔不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而且是承包商经营理念的一部分,如何看待和对待索赔,实际上是个经营战略问题,是承包商对利益和关系、利益和信誉的权衡。不能积极有效地进行索赔,承包商会蒙受经济损失;而索赔过多过滥,承包商的信誉会受到损害,影响承包商的长远利益。所以,承包商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更好地处理索赔。

1、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是为了违约索赔。对履行合同违约方的处罚,是对发生成本的补偿,不是索赔利润,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2、全面完成合同责任:承包商应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全面完成合同责任,主动配合业主完成各项工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具体表现在: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工期、承诺要求完成工程。承包商只有在合同实施中无违约行为,让业主或业主代表对其管理表示满意,并积极地配合业主搞好工程管理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在以后的索赔中处于有利地位。在工程管理中,业主有时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和问题,作为承包商应及时提醒指出他们的失误和问题,以免造成双方的损失。

3、对事先不能预见的干扰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其影响、减少损失。要在友好、和谐、互相信任和依赖的气氛中合作,双方心情舒畅,而且业主对承包商充满信任,在这种气氛下,当干扰事件发生后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也容易为业主认可。

4、着眼于重大索赔:在项目管理中,对已经出现的干扰事件或对方违约行为的索赔,一般着眼于重大的有影响的、索赔额较大的事件,对小事不要斤斤计较,索赔次数太多、太频繁,容易引起对方反感,但承包商对这些“小事”又不能不问,应作相应的处理,并告诉业主这是出于良好合作的诚意,而放弃这些索赔,当然在必要的时候又可”旧事重提”,以作为索赔谈判中让步的筹码。

承包商开展索赔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对于索赔是否成功至关重要,根据不同的合同要求以及不同业主的处事方式,需要运用不同的方法提交索赔报告与各方面的证据,才能达到承包商所希望达到的目的。索赔能力的强弱,反映了承包商的综合管理水平和经营理念,它要求实施者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都有卓有成效的管理。因此,工程索赔对承包商的自身管理同样也是一种考验。

以上主要是站在承包上的角度对工程索赔进行论述的,对于项目建设者,可以从相反角度进行管理,实施索赔管理工作,或进行预反索赔,有效控制投资,顺利实现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陈宪,于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2]杜小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篇3:浅谈工程索赔论文

【摘要】目前的建筑工程建设中,工程索赔已经成为一个正常的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必要环节。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承包商减少损失取得经济效益的经营策略,合同双方正确理解和对待索赔,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保证。本文简要阐述了什么是索赔的起因和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出现的施工索赔现状,以及如何才能科学有效的进行施工索赔管理,以供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索赔管理措施

一、施工索赔的起因

建筑工程本身特点是工程量大、投资多、工期长,参与者多,且所处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特别是国际承包工程,情况更为复杂,因此,索赔经常发生,并且数额很大。根据索赔发生的不同原因具体可分如下几种情况:

(一)业主违约

业主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如未及时交付场地,提供图纸,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约定地点,未及时交付业主负责的材料和设备,下达了错误指令或错误图纸,以及超出合同规定,干预承包商施工过程等等。

(二)合同文件缺陷

由于建筑合同条款多,相关文件多,合同中难免有考虑不周的条款、缺陷和不足之处,如措辞不当、说明不清、有二义性、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不准等都会导致双方对责任、义务和权力的整治,引发索赔。

(三)施工内外部环境变化

工程项目本身和工程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技术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的变化都会导致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样,这些因素都会导致施工工期和费用变化,承包商可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四)其他原因

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延误等违约情况;合同范围内未明确说明,但对施工造成费用和工期增加;施工过程设计有误对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变更等等。

二、索赔的原则

施工索赔必须有合理原因才能得到支持,必须有特定的原则。索赔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身利益,追回损失;施工企业为保证索赔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格贯彻正确的原则立场,又要谨慎、及时地按照索赔程序进行索赔,这是能够成功索赔的前提。承包商不能滥用索赔权力来赚取利润,这就要求承包商不能违反商业道德,禁止采用虚假证据、高估冒算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索赔。具体的索赔原则如下:

(一)合法性原则

按照合同规定,干扰事件的确是由于非承包商自身引起,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

(二)实效性原则

发生干扰事情并造成损失后,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程序在一定时限内提出索赔,且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三)合理性原则

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

(四)协商原则

发生索赔事件后,合同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沟通和互动,防止对立情绪产生,因为合作一旦破裂带来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损失,还可能影响其他人的权益,除非一方违反合同基本原则恶意欺诈。

三、索赔的程序

索赔过程要严格按照合同程序进行,否则常常导致索赔无效。按照惯例,索赔程序大体包括以下过程:

(一)提出索赔意向

通过对事件的分析与比较,及时发现并准确把握索赔机会,提出索赔意向,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明确表示对事件的索赔意愿和要求。

(二)索赔准备工作

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诊断,进行详细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真实情况;针对事件损害的原因和范围进行分析,判断索赔事件是否具备法律依据;进行索赔事件影响分析,研究事件影响损失程度和结果,确定索赔价值;应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有完整的索赔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价值的计算等详细资料和记录。

(三)起草并提交索赔报告

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后,承包商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提交正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报告、账单、各种书面证据等。在这个过程承包商有大量的管理工作,包括对干扰事件起因、过程、状况的调查;对其原因进行分析评价,分清责任;以实际损失为依据,收集相关证据,以合理的计算方法计算损失;在干扰事情结束前做好同期的相关记录;最后起草有理有据、准确可靠的索赔报告,并提交。

四、施工索赔的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是一种涉及面广,融技术、经济、法律、管理与公共关系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发生应索赔事件后,如何做到不损失利益,取得索赔成功,又不伤害双方的合作关系和承包商信誉,合作满意,不仅与索赔数额有关,而且与承包商的索赔策略、处理技巧有关。索赔策略与索赔技巧也是承包商经营策略的一部分。

篇4:浅谈工程索赔论文

摘要:从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内容出发,了解工程索赔的程序,然后从索赔分类中对工期索赔进行详细分析,最后介绍了工程索赔的计算方法:实际费用法和网络分析法。

关键词:FIDIC合同工程索赔计算方法

1、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关于国际承包的工程数量越来越多。工程项目常常包含以下特点:资金数目大、项目内容多、施工周期长。恰恰由于这些特点,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经常会出现索赔与反索赔的现象。目前解决双方矛盾的主要依据就是《施工合同条件》(FIDIC),为了维护各自的权益,深入了解工程索赔显得尤为重要。

2、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内容

2.1概念

工程索赔主要是指承包商对不是自身的原因形成的损失有权提出索赔的行为。根据《施工合同条件》(FIDIC)中有关规定,承包商索赔就是承包商依据合同条款和有关合同文件的规定,向业主要求工期延长和追加付款的一种权利主张。这里所指的索赔通常包含以下几点特征:

a、合法性。索赔都是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进行的,在索赔金额及形式上都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

b、补偿性。索赔主要是为了弥补损失方的损失,而不是惩罚性措施。

c、无过错性。索赔产生的原因并非主观的,提出索赔的损失方是去过错的。

d、客观性。只有当损失真正发生后,才能要求索赔。

2.2FIDIC合同中工程索赔的内容

在FIDIC合同中与工程索赔相关的内容共有22条,可以概括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类。具体内容在之后的索赔类型分析中会有所提及。

2.3索赔程序

每一项事情的办理都会有一定的程序,承包商在进行工程索赔时也必须按照FIDIC合同中规定的相关程序一步一步进行。具体索赔程序如图1所示。

根据FIDIC合同53.1条规定:承包商需要在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将索赔通知书提交一份给业主,并将索赔报告提交给工程师,简单的索赔理由应直接报送,复杂的索赔理由应28天报送一次,最后根据工程师决策是否付款。在工程索赔的过程中,承包商必须保管好相关索赔证据,以便查证。

3、基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索赔类型分析

索赔的分类依据有很多,包括索赔理由、索赔目的、索赔原因等。本文主要依据的是索赔目的对索赔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经济索赔(也称费用索赔)就是指承包商对于不应该由其承担的额外开支或者经济损失向业主提出补偿请求。工期索赔相对复杂一些,以下就对工期索赔做出较为详细的分析。

3.1工期索赔

简而言之,工期索赔就是承包商为了避免承担延期赔偿的风险而要求业主在合理范围内延长施工期限。

3.1.1工期索赔的目标

工期索赔的目标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为了避免承担延期损害赔偿费,这个赔偿费是指用于补偿由于工程项目竣工投入运行的时间晚于合同规定的期限而对合约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是按日计算的,资金数目是非常大的,最高可达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承包商提出工期索赔可以实际上节约一大笔资金;二是争取一定的资金赔偿,这里的资金赔偿是指由于业主的责任而导致工期需要延长造成的承包商的费用损失,可见工期赔偿和经济赔偿还是存在一定的联系的。

3.1.2工期索赔的重点

由于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风险,所以,承包商必须加大对工期索赔的关注度。工期索赔的重点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a、工期索赔成功的前提是承包商要把施工项目建设好,在决定投标报价时不能依赖于索赔。承包商与业主的关系并不是不相融合的,承包商应该通过建立优良的工程项目,让业主实实在在获益,才能为之后的索赔打下良好的基础,如若因此能够建立承包商与业主的长期友好关系,实现两者的共赢,那么将大大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

b、承包商应把握索赔时机,重视单项索赔而不是一揽子索赔。根据FIDIC合同规定,索赔需在事件发生后的28天提出,承包商要时刻注意,不能错过索赔期限。索赔的提出必须具体详尽,所以单项的索赔由于其内容充实理由充分,相对于一揽子索赔更容易成功,所以承包商要求精而不是求广,索赔应以单项索赔为主。

c、索赔材料完整有效。承包商应该尽可能详尽的罗列索赔原因,根据签订的合同整理好索赔需要的全部材料,让每一项索赔理由的都有理有据,以提高索赔成功的可能性。

d、注重系统化管理,防范业主根据合同内容提出索赔。系统化的管理一方面可以挖掘更多的索赔机会,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另一方面也发现防范合同中有利于业主的内容,及时对业主提出索赔做出防范。

3.1.3工期索赔的管理

在FIDIC合同中,工期索赔的参与者就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而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工期索赔中起着重要作用。工期索赔的管理需针对索赔事件的性质进行,索赔事件的性质又可以分为工程延误、工程变更和工程进展中断三类,以下就对这三类进行具体表述。

a、工程延误。工程造成延误一方面可能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承包商或业主造成的。承包商在项目中标后就应该及时向业主提交详尽的工程计划说明书,在工程实施进度的计划上,要做到切实可行且留有余地,以便后期申请工期索赔。承包商遇到以下情况可以请求延长工期:业主提出合同中为规定的额外的工作内容,恶劣的环境及自然灾害等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条件,其他非承包商责任所导致的工期延误。然而,当工程师判定承包商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其实际进度落后于工程进度计划书中规定的进度,那么他有权以业主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要求承包商加快工程实施,承包商无权要求业主延长项目工期,如果还无任何正当理由,承包商将无权要求补偿。所以,承包商要重视工期索赔管理,提高索赔成功率以减少损失。

b、工程变更。工程师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对工程的数量及质量提出变更,并通知承包商,与承包商协商工程工期的变动,是缩短亦或是延长都需作出明确说明。承包商在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时,应极力争取延长工期,这就要求其对工期索赔管理足够重视。

c、工程进展中断。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师没有将下一步的图纸及时的提供给承包商,导致工程进展中断。这种情况所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商可以要求工期索赔,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费用补偿。

4、工程索赔的计算方法

工程索赔的计算方法也是由索赔类型决定的,不同的索赔类型采用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本文工程索赔是按索赔目标进行分类的,所以本文介绍的工程索赔方法也是适用于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的索赔方法,包括实际费用法和网络分析法。接下来就这两种方法进行具体介绍。

4.1实际费用法

a、承包商要分析引起各项直接费索赔的干扰事件;

b、确定可以进行索赔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等;

c、根据工程数据记录来往信函和工程报告清单合同文件对各项费用的数据进行计算;

d、对可索赔的直接费进行汇总。实际费用法的计算公式为:承包商可以索赔的直接费=可索赔的人工费+可索赔的材料费+可索赔的机械费

实际费用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支付的实际赔偿数额为依据向业主提出相应的费用补偿,这些费用仅限工程实施过程中超出原计划的费用。

4.2网络分析法

网络分析法适用于工期索赔。其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步,承包商要建立一个合理的进度计划,该进度计划必须切实可行,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步,将由业主主观原因所导致的所有延误事件总和的估算时间值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进度计划中,建立业主责任影响事件进度计划;

第三步,将由承包人主观原因导致的所有延误事件总和的估算时间值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进度计划中,建立承包人责任影响事件进度计划;

第四步,将由工程师(独立第三方)主观原因导致的所有延误事件总和的估算时间值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进度计划中,建立工程师(独立第三方)责任影响事件进度计划;

第五步,将由业主、承包人与工程师(独立第三方)各自主观原因所导致的延误事件总和的估算时间同时插入到第一步建立的进度计划中,形成混合影响事件进度计划;

第六步,计算出可补偿延误和工期损失。

网络分析法运用工程软件将工期索赔进行量化计算,使得最后结论更简洁易懂。

参考文献:

[1]石宝锋.基于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的工程索赔探讨[J].价值工程,2012,09:73-74.

[2]李玉静,胡振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工期索赔[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23:48-49.

篇5:浅谈工程索赔论文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实际生活和工程项目中是承包商保护自己并获取正当利益的手段之一,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市场还不完全规范,法制还不够健全等多方面因素,多种多样的施工索赔造成了工程项目中一些不必要的成本损失和其他影响,所以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需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严格管理。

关键词:施工索赔及程序工期及费用索赔施工索赔管理

一、施工索赔及程序

(一)施工索赔概念

当事人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合同对方应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损失后,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过程。通常有合同缺陷、业主违约、工程师指令、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变更、其他承包商干扰原因,但实际生活中也有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施工索赔。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施工索赔的管理有利于承发包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是挽回成本损失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施工索赔程序

FIDIC1999版(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曾指出,正确的合同管理需要我们灵活运用合同实施管理,依靠合同条款进行管理,依靠经验和愿望管理,最终实现双赢。同时也指出了索赔的程序,如下:

(1)索赔通知

承包商必须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提交合同要求的其它通知和详细证明报告。否则,将丧失索赔权利。

(2)保持同期记录

承包商应随时记录并保持有关索赔事件的同期记录。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可监督并指示承包商保持进一步的记录及审查承包商所作的记录,井可指示承包商提供复印件。

(3)索赔报告

承包商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42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有连续影响,承包商应在提交第一份索赔报告之后按月陆续提交进一步的期中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4)工程师的反应

收到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及其证明报告后的42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也可要求承包商提交进一步的详细报告,但一定要在这段时间内就处理索赔的原则作出反应。

(5)索赔的支付

在工程师核实了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同期记录和其它有关资料之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决定承包商有权获得的延期和附加金额。经证实的索赔款额应在该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给予支付。如果承包商提供的报告不足以证实全部索赔,则已经证实的部分应被支付,不应将索赔款额全部拖到工程结束后再支付。如果承包商未遵守合同中有关索赔的各项规定,则在决定给予承包商延长竣工时间和额外付款时,要考虑其行为影响索赔调查的程度。

二、工期及费用索赔

(一)工期索赔

1.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运用网络计划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

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而且管理水平要求不高,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3)网络分析法

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和发生后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之差来计算工期索赔值,可以用于各种干扰事件和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主要还是用于管理水平要求高的工程项目,但计算过程较复杂。

(二)费用索赔

1.索赔费用的构成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业主终止合同等可计入利润索赔)、其他应予以补偿的费用(利息、分包费、保险费、各种担保费)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分项法

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给给以分析、核实,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工程的索赔都采用分项法计算。

(2)总费用法

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计算索赔余额,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通常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总费用核算是准确的、承包商的报价是合理的,合同中没有争执等。

(3)修正总费用法

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三、施工索赔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索赔的管理和工程项目的质量,在实际生活中,首先业主及工程师需要对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严格评审,审查合同文件;工程师的指示;往来函件;会议记要;施工现场记录;工程照片;工程财务记录;现场气候记录;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及其他施工索赔依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关联性及是否符合特定条件,同时还要严格审查工期顺延要求及费用索赔要求。其次,为了对将来索赔的预防和减少,工程师需要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签订合同时注重合同严密性,严格地履行合同,做好日常监理工作,索赔事件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

四、结束语

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索赔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所以当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是必要的。

篇6:浅谈工程索赔论文

摘要:在本文中主要是研究建设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从概念、产生的原因开始,然后进一步地探究现在的工程索赔时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关键词:索赔;反索赔;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一、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及产生的原因

1.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

(1)索赔的概念

建设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者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2)反索赔的概念及其作用

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承包商也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即合同的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被索赔方应采取适当的反驳、应当和防范措施,这称为反索赔。

2.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1)当事人违约

合同双方中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为此,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违约分为发包人违约和承包人违约两种。

(2)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一般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等。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应按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分别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工期,应得到相应的顺延。

(3)合同问题

合同问题包括合同缺陷和合同理解错误,合同缺陷主要有措辞不当,说明不清,合同中遗漏了对相关问题的约定等现象,合同理解错误主要是合同中采用的习惯用语和法律体系不同。对此,工程师应及时地给予解释,解决合同中的问题所在。

(4)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常常表现为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设计变更,取消合同中的一项工作等。

(5)监理人指令

监理人指令有时候也会产生索赔,如监理人指令承包人更换某些材料、加速施工、对已合格的材料进行二次检验等。

(6)第三方原因

第三方原因主要是指由于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原因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二、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问题及对策

1.我国建筑工程索赔存在的问题:

(1)承包商不敢进行且不会进行索赔

归根到底,还是由于很大一部分承包商对合同中的索赔条款不熟悉,对索赔的时间限制、程序、方式等的管理上还存在模糊认识,索赔起来也没有条理性。

(2)索赔经验及实例资料匮乏

现实生活在,索赔案例虽然得以处理,但很多承包商都未能够及时消化,加以思考。

2.我国建筑工程索赔的对策:

(1)健全工程索赔管理机构

因为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从事工程索赔的管理机构,所以需要建立以及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2)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培养专业的索赔人才

索赔意识缺乏会造成失误,导致企业的损失。同样的,索赔人员不专业,处理不到位,也会导致企业的损失。

(3)学习国际上先进的索赔经验

我国就是因为没有及时消化索赔案例,索赔经验不足,才会使得索赔处理起来有些棘手,对此要多学习和研究国际上的案例,总结经验。

3.我国建筑工程反索赔存在的问题:

(1)反索赔意识薄弱,没有足够的认识

和索赔一样,发承包双方对反索赔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于能够进行反索赔的项目可能都不知道,这与我国工程建设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有关。

(2)对反索赔内容存在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认

普遍认为反索赔是发包人想承包人进行索赔,且仅限于反驳合同索赔报告。

(3)没有建立或规范反索赔组织机构和制度,没有配备称职的反索赔人员,没有将反索赔管理纳入和贯穿到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4)反索赔经验及实例资料匮乏和索赔一样,反索赔存在着缺乏经验,经验积累不足的现象。

4.我国建筑工程反索赔的对策:

(1)正确认识反索赔,积极培养反索赔意识积极开展反索赔教学和培训,让更多的从业人员认识和了解反索赔,使其意识到反索赔的重要性。

(2)建立和健全专门的反索赔机构和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并与其它管理部门相协调相制约

(3)规范和遵守建设工程合同反索赔程序规范同内容,才能尽量减少对方的索赔机会,遵守合同内容,才能使自己的反索赔行使的更加彻底。

(4)搜集与分析典型的反索赔案例,吸取经验,强化理论研究我国的反索赔的成功和失败,从反索赔案例中就可以反映出来,所以,我们要在原有基础上,搜集更多的案例,并加以分析,吸取经验。

三、结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加之建筑承包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大大增加,建筑业成为索赔的多发行业,最近几年呈不断增长趋势。然而国内关于工程索赔的经验积累少,再加上管理复杂性高,所以必须强化合同管理,建立并健全索赔机制。

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知识的集中体现,涉及合同知识、工程技术、施工经验、经济法律等,是一门综合学问,在工程管理的工作中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希望广大学者对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能够给予重视、深入,健全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参考文献:

[1]谢宏彬.浅谈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管理[J].山西建筑,2009(28)。

[2]郑兵华.建筑工程索赔简介及意义[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1)。

[3]黄莺.工程项目索赔及索赔风险的应用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5。

篇7:浅谈工程索赔论文

摘要

索赔有非常好的经济效果,根据国外资料,在正常情况下,工程承包能得到利润约占合同价的3%—10%,而在许多国际工程索赔中,索赔额高达合同价的10%——20%;甚至有些工程项目索赔将超过合同价。在国际承包工程中,有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这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建设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首先主要由西方发达国家承包商所垄断的国际承包市场,已逐渐演变成群雄逐鹿的局面。我国参与国际承包商市场竞争中涉外公司实力不断壮大,除经济实力增强的情况外,更重要的是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1.工程索赔的认识

1.1工程索赔的含义

索赔是当事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在施工阶段发生索赔较多。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都有通过索赔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益,依据双方约定的合同责任,构成正确履行合同意义的制约关系。

2.索赔的特征

从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索赔是双向的,不进晨报商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赔。

由于实践中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的频率相对较低,而且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力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他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是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承包人的索赔范围非常广泛,一般只要因非承包人自身责任造成其工期延长或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有时发包人违反合同,如未及时交付施工图纸、合格施工现场、决策错误等造成工程修改、停工、返工、窝工,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也可能由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的原因,如恶劣气候环境影响,国家法规修改等造成承包人损失或损害时,也会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失,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支出;权利损失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失,如由于恶劣环境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因此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和权利损失,应是一方提出索赔一个基本前提条件。

有时上面两种情况同时存在,如发包人未及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既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有侵犯了承包人的工期权利,因此,承包人既要求经济赔偿,又要求工期延长;有时两者则可单独存在,如恶劣环境的影响,不可抗力事件等,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或惯例只能要求工期延长,不能要求经济赔偿。

(3)索赔是一种为经对方确定的单独行为。

它与我们经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

在施工过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就额外给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它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最终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而索赔则是单方面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双方确定,(如双方协商,谈判、调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

3.工程索赔的分类

(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承包人和发包人间的索赔。

这类索赔大多数都是有关工程量计算,变更、工期、质量和价格方面的'争议,也有中断或终止合同等其他违约行为的索赔。

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间的索赔。

和承发包人相似,但大多数是分包人向总包人索要付款或赔偿,及承包人向分包人罚款或扣留支付款等。以上两种涉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条件或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变化引起的索赔,一般发生频率高,索赔费用大,有时也称为施工索赔。

3)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供货人、运输人间的索赔。

其内容多系商贸方面的争议,如货品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技术短缺、交货拖延、运输损坏等。

4)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保险人间的索赔。

此类多数是被保险人受到灾害、事故或其他损害或者损失、保险单项其投保的保险人索赔。

以上两种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的物资采集、运输、保管、工程保险等方面活动引起的索赔事项,又称商务索赔。

(二)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1)合同内索赔。

合同内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找的依据,并可根据合同规定明确划分责任。一般情况下,合同内索赔处理和解决要顺利一些

2)合同外索赔。

合同为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和权利难以在合同文件中找的依据,但可以从合同条文引申含义和合同适用法律或政府颁发的有关法规中找到索赔的依据。

3)道义索赔。

道义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内或合同外都找不到可以索赔的依据,因而没有提出索赔的要求和理由,但承包人认为自己有补偿的道义基础,而对其遭受的损失提出具有优惠性质的补偿要求,即道义索赔。

打哦一索赔的主动权在发包人的手中,发包人在一下四种情况下,可能会同意接受这种索赔;第一,若另找其承包人,费用会更大;第二,为树立自己的形象;第三,处于对承包人的同情和信任,;第四,谋取与承包人更长久的合作。

(三)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

即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拖期的,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原来规定的竣工日期,避免违约误期罚款等。

2)费用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赔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弥补经济损失。

(四)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期索赔。

因发包人未按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施工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发包人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作出索赔。

3)工程终结索赔。

由于发包人违约或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应蒙受经济损失而作出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引发承包人的人、财,物额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同城不可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客观障碍,如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索赔。

4.索赔的意义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是执行合同的过程,所以常称施工索赔是合同索赔。

承包商从过程投标之日开始就要对合同进行分析,项目开工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要将每日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的结果相比较,一旦出现合同规定以外的情况,或合同实施受到干扰,承包商就要研究是否就此提出索赔。日常的单项索赔处理可由合同管理人员来完成。对于重大的一揽子索赔,要依靠合同管理人员从日常积累的工程文件中提出证据,供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因此,想要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2)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疾患管理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材料的安排和使用。

而索赔必须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计划与原计划的偏高程度。比如工期索赔就是通过实际过程中与原计划的路线分析比较才能成功。其费用索赔往往也是基于这种比较分析的基础之上。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离开了计划管理,索赔将成为一句空话。反过来讲要索赔必须加强项目的计划管理,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3)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报价中最重要的工作是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责任,合同所给定的条件及当时项目的自然,经济环境做出成本估算。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这些一条件和环境变化,使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增加,承包商为挽回实际过程成本的损失,只有通过索赔这一手段才能得到。索赔是以索赔实际为原则,这就是要求有可靠地工程成本计算依据。所以,要搞好索赔,承包商必须建立完整的计算体系,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索赔计算才有可靠的依据。

4)索赔要求提高文档管理的水平索赔要有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成立。

由于建筑工程比较复杂,工期又长,工程文件资料多,如果文档管理混乱,许多资料得不到及时管理和储存,就会给索赔证据的获得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加强文档管理,为索赔提供及时准确地,有利的证据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承包商应委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和各种经济活动的资料收集,并分门别类的进行文档管理,特别要学会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对文档的管理水平,这对进行有效的索赔有重要的意义。总之,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效率的杠杆进行羡慕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对项目水平的高低。索赔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5.结论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体系制的改革,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工程建设日益走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仅出现了工程单位跨地区、跨系统、跨行业竞争承揽工程,而且引入了国际承包商参与国内工程建设。通过实践和总结,逐步意识到合同管理是改革和发展的必由之路,特别是正确的认识国际工程的索赔,不进使我们作为业主能管理好工程,维护好国际利益,而且有助于我们作为承包商在国际工程市场上通过正常的合同管理手段保护盒争取自身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张洲,2009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辅导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宏震忠,作品的作用和条件上海: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李涛,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4;唐黎龙,窝火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分析

篇8:浅谈工程索赔论文

摘要:在水利工程合同履行中,常常遇到索赔事件。这是一种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尽管产生索赔的原因很多,但处理索赔均应遵循以合同为依据,重事实,重证据,主动控制的原则。

关键词:索赔、经济补偿、处置、原则在近20多年的国际工程承包施工中,工程索赔的数量和索赔款都在逐年增多,根据资料统计,近年来国际工程市场投资额每年以大约10%的速度递增,索赔争端数量也以每年10%左右的幅度递增。在水利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水利工程本身的特殊性及复杂性,常常会遇到一些在合同条款内容中无法预料的事件,从而会导致原合同价款发生变化。这些能够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的事件,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被称之为:“索赔事件”。承包商的工程结算价款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合同价款”加上“索赔价款”,因此“索赔”必然会引起承、发包双方高度重视。

本文以笔者在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监理工作中所出现的索赔为例,分析工程索赔的规律性,经期对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做一些有益的工作。

1.索赔的性质和作用

所谓“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是工程承包过程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物价指数的变化以及工程变更、拨款延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在水利工程合同履行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索赔”,“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合作而不是对立。

“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工程市场,提高工程建设效益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1)它有利于承、发包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全面履行合同。

(2)迫使承、发包双方提高管理水平,减少合同管理中的漏洞。

(3)可以促使双方实事求是地协商工程造价,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

2.工程建设中常见索赔及其原因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文的模糊,施工准备条件的不足,施工进度滞后等原因会引起索赔,但从索赔的目的来看,有两大类型,一是要求费用补偿,即要求业主补偿费用损失,进而调整合同价款。二是工期索赔,即要求业主延长竣工时间,使原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从而避免了违约罚金的发生。

2.1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设计变更在每一个工程中几乎都要碰到,需要慎重对待和处理。由于业主变更工程内容、调整有关结构的标高、基线、尺寸、增加工程部分内容及为增加一些附加工作,对已完成的某些工程部位根据使用要求返工调整等等都会影响到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据此,承包商会向业主提出索赔。

小浪底水利枢纽大坝工程从开工以来,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对工程进行监理。所有变更项目不论大小,均要技术上充分论证,还要协助设计研究,虽然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对确定最终方案和消除变更引发的索赔问题或减少补偿费用是有好处的。例如,实施过程中小浪底大坝河床段槽孔混凝土防渗墙基岩轮廓线相对于招标图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承包商提出了要增加7个半月的工期或8000万人民币的索赔要求,对此如果处理不好,将使大坝标一直超前的进度转向被动,为此,工程师进行了仔细的资料复核工作,并依据补充钻孔资料与承包商共同讨论、方案比较,针对具体的施工措施确定变更费率,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监控和管理。实施结果质量满足要求,工期未延长反而提前了58d,实际的费用总支付比合同所列费用减少人民币约600多万元。小浪底工程技术委员会和世界银行特咨团专家对此预以肯定、好评,此项工艺及成果为我国槽孔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开创了新的一页,也是国际上同类项目技术的新发展。

2.2因合同条文模糊不清引起的索赔在合同签订中,措词必须严谨,各处含义一致,否则也会引起索赔。据资料介绍:日本大成公司承揽的鲁布革水电站隧道开挖(长9km),因合同拟定文字疏忽,石方量计算合同条款有的地方表明“totheline”(到开挖设计轮郭线),而有的地方又有“from the line”(从开挖设计轮廓线)按前者为“自然方”计量,按后者则解释为按开挖后的“松方”计算,一字之差,两种计量法总工程量相差2.5~5万m3,作为承包方的日本抓住了合同文字漏洞,使索赔成功。在我国,尤其是涉外工程中,这种失误的例子并不少见。

2.3工期延长的索赔此处所涉及到的是由于业主的原因,例如:业主未按时提交施工现场,有记录可查的特殊反常恶劣天气,业主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施工图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业主干扰影响工程进度等。承包方据以上这些原因找出合理的证据,可提出索赔。

2.4因暂停施工和工效降低引起的索赔工程开工后,时常会出现一些由于施工用途改变,业主机构更迭等原因,要求承包方暂时停止施工,或因业主不合理的指令造成工效大幅度降低,从而会使承包方人员窝工,设备停滞,导致额外费用支出增加,承包方可提出索赔。

2.5施工条件变化的索赔这类索赔包括地基变化索赔;不可抗力索赔;人为障碍索赔。施工现场条件的异常变化,对工期和造价影响很大,必然会引起索赔。

当然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引起的索赔的种类还有许多。但以上列举的5类是最主要的,最常见的,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3.索赔处理的原则

索赔事件的发生是在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的,因此必须重视,要正确合理地进行处置,在处理索赔事件时,主要应遵循以下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处理及时,计算合理。遇到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合同为依据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处理索赔要及时,不要积攒。一是由于工程进行中出现的索赔得不到解决,可能会影响到承包资金周转,甚至会影响工程进度;二是集中到工程后期综合索赔,往往会牵涉利息、利润补偿,工程结算等一些问题,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大大增加了索赔难度。因此及时处理索赔,对工程建设双方都有益处,既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又考虑到了承包商的实际情况。而在计算索赔时必须注意其合理性,例如:现场窝工费只应考虑补偿人工降效费。设备停滞,只应考虑租赁费或设备折旧费。

(2)为了使索赔有可靠的事实和充分的依据,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要使索赔成功,需事实可靠,证据充分。因此在工程建设中除了做好施工日志外,重大问题的会议上应当做文字记录,并争取与会者签字,同时承包商还应建立业务档案制度,注意积累记录每天发生的文字来往、图纸、照片等,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3)以主动控制为主,会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发生在工程建设中。预先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避免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这样不但可以减轻承包商的压力,同时也减少了承包商设法通过索赔途径获取利润。

篇9:工程索赔探讨的论文

工程索赔探讨的论文

1工程索赔的意义

1.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拉的联系,合同工是索赔的依索赔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从项目开工后,合同人员就必须将每日的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若出现索赔事件,就应当研究是否提出索赔。索赔的依据在于日常合同管理的证据,再想索赔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1.2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工程建设索赔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双方利益,索赔和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做为建设单位为使工程顺利进行,如期完成,早日投产取得收益,就必须加强自身管理,做好资金、技术等各项有关工作,保证工程中各项问题及时解决;做为施工单位要实现合同目标,取得索赔,争取自已应得利益,就必须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变更等进行更严格、更细致的管理,进而推动建筑行业管理的加强与提高。

1.3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是一种风险费用的转移或再分配,如果施工单位利用索赔的方法使自己尽可能的损失得到补偿,就会降低工程报价中的风险费用,从而使建设单位得到相对较低的报价,当工程施工中发生这种费用时可以按实际支出给予补偿,也使工程造价更趋于合理。作为施工单位,要取得索赔,保证自己应得的利益,就必须做到自己不违约,全力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合同目标。同样,作为建设单位,要通过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合同目标。同样,作为建设单位,要通过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使建设项目按期完工,早日投产取得经济收益。

2施工索赔

2.1可能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

施工单位索赔管理是预测索赔机会,要合同实施中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同时处理索赔事件,解决索赔争执,可能出现索赔机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2.1.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伙障碍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要求。

(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怕索赔。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遇到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而这些条件与障碍又产有经验的承包方也不能预见到的,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

(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如在挖方工程中由于发现地下构筑物和文物等,图纸上并未说明,确属是有经验的施工单位难以合理预见的人为障碍,如通过处理导致工程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即可提出索赔。

2.1.2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建设单位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施工单位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一般这两面三刀方南的索赔报告要求分别编写,因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并不一定同时成立。

2.1.3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由于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施工中断的工效降低,特别是是根据建设单位不合理的指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施工单位可提出以下索赔:

(1)人工费用的增加;

(2)设备费用的增加;

(3)材料费用的增加。

2.1.4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由于建设单位不正当地终止或不属施工单位原因而使工程终止,施工单位有权提出以下施工索赔:

(1)盈利损失,其数额是该项目合同条款与完成遗留工程所需花费的差额。

(2)补偿损失。包括施工单位在被终止工程上的人工材料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监督费、债券、保险费、各项管理费用的支出(减去已经结算的工程款)

2.1.5关于支付方面的索赔。

(1)关于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根据全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可根据各省市定额站颁发的材料预算价格调整系数及材料价差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待材料价格指数逐步完善后,可采用动态结算中的公式进行自动调整。

(2)关于货币贬值导致的索赔。在一些外资或中外合资项目,合同中一般有货币贬值补偿的条款,索赔数额一般官方正式公布的汇率计算。

(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如果建设单位不按合同中规定的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期限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可按合同条款向建设单位索赔利息。

2.2工期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用权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建设单位一般采用两种解决办法:一是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施,但将合同期顺延;二是指施工单位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由施工单位造成,而建设单位已认可施工单位工期索赔,则施工单位还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其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革命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3建设单位反索赔

反索赔是指建设单位(业主)向放工单位(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索赔的主要途径:一是减少或防止可能产生的索赔;二是反索赔,对抗(平衡)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内容包括:

(1)工期延误反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施工单位责任时,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即由施工单位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建设单位在确定违约金的费率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建设单位盈利损失;由于工期延长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由于本工程拖期竣工不能使用,租用其他建筑时的租凭费。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每个合同文件中均有具体规定,一般按每延误一天赔偿一定的款额计算,累计赔偿额一般不正超过全同总额原10%。

(2)施工缺陷索赔。指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全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保修期未满以前未完成应该负责补修的工程时,建设单位有权向施工单位追究责任。如果施工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补工作,建设单位有权雇佣他人来完成工作,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赔。指工程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人付款的合理证明时,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证明书,将施工单位未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所有款项(扣除保留金)付给这个分包人,并从应付给施工单位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4)建设单位合理终止合同或施工单位不正当放弃工程的索赔。如果建设单位合理地终止施工单位的承包,或者施工单位不合理地放弃工程,则建设单位有权朋施工单位手中收回由新的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

篇10: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论文

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论文

1.工程概况:济德路七合同段地处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绕城路通向济青路,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l处,分离立交桥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通1道,涵洞19道;工程于1月18日开工,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l处,小桥l座,分离立交桥6处,箱通2道,圆管涵2道;工程于1月28日开工,199月30竣工,七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共有路基填方l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l393.8千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22980万元。两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砂桩、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2.工程索赔原则:

2.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2.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3.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1.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5月l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3.2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3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4最终索赔报告:

3.4.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

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

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4.索赔的管理:

4.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4.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4.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5.索赔存在的误区: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5.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5.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5.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5.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6结语:随着公路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约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

篇11:工程索赔毕业论文

工程索赔毕业论文

摘要

索赔有非常好的经济效果,根据国外资料,在正常情况下,工程承包能得到利润约占合 同价的 3%—10%,而在许多国际工程索赔中,索赔额高达合同价的 10%——20%;甚至有 些工程项目索赔将超过合同价。在国际承包工程中,有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 这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建设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首先主要由西方发达国家承包商所垄断的国 际承包市场,已逐渐演变成群雄逐鹿的局面。我国参与国际承包商市场竞争中涉外公司实力 不断壮大,除经济实力增强的情况外,更重要的是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1.工程索赔的认识

1.1 工程索赔的含义

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当事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 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 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在施工阶段发生索赔较多。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都有通过索赔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益,依据双方约定的合同 责任,构成正确履行合同意义的制约关系。

2.索赔的特征

从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索赔是双向的,不进晨报商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赔。

由于实践中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的频率相对较低,而且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 和有力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他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 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 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是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承包人的索赔范围非常 广泛,一般只要因非承包人自身责任造成其工期延长或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发包人进行索 赔。有时发包人违反合同,如未及时交付施工图纸、合格施工现场、决策错误等造成工程修 改、停工、返工、窝工,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也可能由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的原因,如恶劣气候环境影响,国家法规修改等造成承包人损 失或损害时,也会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失,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 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支出;权利损失是指 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失,如由于恶劣环境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 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因此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和权利损失,应是一方提 出索赔一个基本前提条件。

有时上面两种情况同时存在,如发包人未及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 场,既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有侵犯了承包人的工期权利,因此,承包人既要求经济赔 偿,又要求工期延长;有时两者则可单独存在,如恶劣环境的影响,不可抗力事件等,承包 人根据合同规定或惯例只能要求工期延长,不能要求经济赔偿。

(3)索赔是一种为经对方确定的单独行为。

它与我们经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

在施工过 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就额外给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 它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最终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而索赔则是单方面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 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双方确定,(如双方协商,谈判、调 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

3.工程索赔的分类

(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承包人和发包人间的索赔。

这类索赔大多数都是有关工程量计算,变更、工期、质 量和价格方面的争议,也有中断或终止合同等其他违约行为的索赔。

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间的索赔。

和承发包人相似,但大多数是分包人向总包人索要付 款或赔偿,及承包人向分包人罚款或扣留支付款等。以上两种涉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条件或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变化引起的索赔, 一般发生频率高,索赔费用大,有时也称为施工索赔。

3)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供货人、运输人间的索赔。

其内容多系商贸方面的争议,如货品 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技术短缺、交货拖延、运输损坏等。

4)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保险人间的索赔。

此类多数是被保险人受到灾害、事故或其他损 害或者损失、保险单项其投保的保险人索赔。

以上两种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的物资采集、运输、保管、工程保险等方面活动引起 的索赔事项,又称商务索赔。

(二)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1)合同内索赔。

合同内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找的依据,并可根据 合同规定明确划分责任。一般情况下,合同内索赔处理和解决要顺利一些

2)合同外索赔。

合同为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和权利难以在合同文件中找的依据, 但可以从合同条文引申含义和合同适用法律或政府颁发的有关法规中找到索赔的依据。

3)道义索赔。

道义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内或合同外都找不到可以索赔的依据,因而 没有提出索赔的要求和理由,但承包人认为自己有补偿的道义基础,而对其遭受的损失提出 具有优惠性质的补偿要求,即道义索赔。

打哦一索赔的主动权在发包人的手中,发包人在一 下四种情况下,可能会同意接受这种索赔;第一,若另找其承包人,费用会更大;第二,为 树立自己的形象;第三,处于对承包人的同情和信任,;第四,谋取与承包人更长久的合作。

三.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

即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拖期的,,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 迟原来规定的竣工日期,避免违约误期罚款等。

2)费用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赔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弥补经济损失。

四.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期索赔。

因发包人未按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施工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 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发包人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作出索赔。

3)工程终结索赔。

由于发包人违约或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应蒙 受经济损失而作出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引发承包 人的人、财,物额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同城不可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客观障碍,如地下水、地 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索赔。

4.索赔的意义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是执行合同 的过程,所以常称施工索赔是合同索赔。

承包商从过程投标之日开始就要对合同进行分析,项目开工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要将每日实 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的结果相比较,一旦出现合同规定以外的情况,或合同实施受到 干扰,承包商就要研究是否就此提出索赔。日常的单项索赔处理可由合同管理人员来完成。对于重大的一揽子索赔,要依靠合同管理人员从日常积累的工程文件中提出证据,供合同管 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因此,想要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2)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疾患管理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材料的安排和使 用。

而索赔必须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计划与原计划的偏高程度。比如工期索赔就是 通过实际过程中与原计划的路线分析比较才能成功。其费用索赔往往也是基于这种比较分 析的基础之上。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离开了计划管理,索赔将成为一句空话。反过来讲 要索赔必须加强项目的计划管理,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3)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 在合同报价中最重要的工作是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责 任,合同所给定的条件及当时项目的自然,经济环境做出成本估算。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 于这些一条件和环境变化,使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增加,承包商为挽回实际过程成本的损失, 只有通过索赔这一手段才能得到。索赔是以索赔实际为原则,这就是要求有可靠地工程成本计算依据。所以,要搞好索赔, 承包商必须建立完整的计算体系,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 索赔计算才有可靠的依据。

4)索赔要求提高文档管理的水平索赔要有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成立。

由于建筑工程比较复杂,工期又长,工程文件资料多,如果文档管理混乱,许多资料得不到 及时管理和储存,就会给索赔证据的获得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加强文档管理,为索赔提 供及时准确地,有利的证据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承包商应委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和各种经济 活动的资料收集,并分门别类的进行文档管理,特别要学会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提高对文档的管理水平,这对进行有效的索赔有重要的意义。总之,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效率的杠杆进行羡慕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 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对项目水平的高低。索赔随着建筑市 场的建立和发展,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1.2 施工索赔的重要性

施工索赔的必然性

1.1 施工企业利润低

1)目前建筑经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而且市场机制不够完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目的,投 标报价低于工程预算,甚至低于成本价,这样使企业获得的利润越来越小。

2)由于施工企业本身的特点,项目工期较长,项目部所施工工程的工期,质量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企业的信誉,项目部的盈亏决定着企业的`盈亏。

3)施工企业中标后,需要预先支付一定比例投标保函押金,占用时间较长,一般等工程竣 工验收一年后收回。

4)施工企业一部份工程款应收账款的形式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并且完成的产值越大,应 收账款金额越大。再加上部分业主资金不到位,致使无法按期支付工程款使施工企业的应收 账款是有增无减。

1.2 建立工程合同的复杂性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而且复杂,合同内的条款是由业主自己或委托工程师、咨询单位编 写后列入招标文件,而且会经常提出一些苛刻条件,承包人处于被动地位,虽然承包人可以 要求修改某些对他风险较大的条款内容,但为了搞好关系,不能要求修改的条款数目过多, 否则就构成对招标文件有实质的背离被业主拒绝。

1.3 施工复杂性和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 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由于其自身工期长,环境和技术复杂等特点,必然存在签约阶段 不可能合理预见的实践发生,如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的变化,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不可抗 力事件和不可预见的发生等,综合施工的复杂性和人有限的预见能力,仍然或多或少的发生 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烦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不 能顺利进行,使权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很造成损 失,它包括工期延长延误的索赔和因施工中断工效降低提出的索赔。

2.建设工期索赔

2.可能发生施工索赔的重要内容

2.1 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的索赔

1)不利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在施工期间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描述的更 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导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降效损失和增加安全防 护,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

2)工程中人为障碍的索赔,如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董、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址研究价值的物品,图纸上并未说明,确属是有经验的施工单位,难以预 见的人为障碍,这些需要通过处理保护导致工程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即可提出索赔。

3)不利的现场条件引起的索赔,合同的图纸和技术规范中所面试的条件与实际情况有 实质性的不同或合同中未作出描述,如现场的水文、地址条件在涉及时不可能详细全面,只 能根据某些地质专孔和土样试验资料来分析判断,施工单位也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2.2 因施工中断或工效降低提出的索赔 由于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施工中断的工效降低,特别是根据建设单位不合理的指 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诶器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施 工单位可以提出以下索赔;

(1)人工费用的增加;(2)设备费用的增加;(3)材料费用的增加;

2.3 因工程终止或放弃工程的索赔

由于建设单位不正当的终止或不属施工单位原因而使工程终止,施工单位有权提出以下 施工索赔。

(1)盈利损失,其数额是该项目合同条款与完成遗留工程所需花费的差额;

(2)补偿损 失,包括施工单位在被终止的工程扔材料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监督费、债券、保险费、各 项管理费用的支出(减去已经结束的工程款)。

关于国家政策引起索赔 国家调整建设银行贷款的利率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中停止使用某种设备、材 料的通知;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中某些设备,施工技术的规定;国家对某种设备,建筑 材料限制进口、提高关税的规定;这些政策法规都有可能引起索赔。

2.4 关于支付方面引起的索赔

(1)关于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投标时的材料单价与实际施工时期差异大,超出约定值,目 前可根据各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来进行调整。

(2)关于货币贬值导致的索赔,在一些外资或中外合资项目,合同中一般有货币贬值补偿 的条款,索赔数额一般以官方正式公布的汇率计算。

(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如果建设单位不按合同中规定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期限支付工 程款,施工单位可按合同条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2.5 合理进行施工索赔

1.合同管理是索赔的依据 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合同条件是规定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权益以 及应承担义务的关键性文件。

它阐明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风险的划分,承包商从工程投标开 始之日就要对合同进行分析,能够从索赔的角度理解合同条款,将项目开工以后的情况和合 同文件上的相比较,当出现于合同规定以外的情况,施工企业可以提出索赔。

2.加强计划管理 对于任何施工企业而言,计划管理都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计划管理一般是指项目管 理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材料的使用和安排,如果想要成功的进行 索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比工期索赔时间想比较分析,才能成功进行索赔。

2.3 工程索赔的方法 1.索赔资料的准备 在索赔资料的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1)跟踪和调查干扰事件,掌握事件产生的详细 经过;(2)分析干扰事件产生的原因,划清各方责任,确定索赔依据;(3)损失和损害调查 分析与计算,确定工程索赔和费用索赔值;(4)搜集证据,获得充分而有效的各种证据;(5) 起草索赔文件。

2.索赔文件的提交 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述部分。

概要论述索赔事件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的事项付出的努 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

(2)论证部分。

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母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 能否成立的关键。

(3)论据部分。

要注意引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 文字说明,或附以确认件。

3.建设工程单位的反索赔

3.1 建设工程反索赔的含义 反索赔是指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索赔的主要途径:是减少 或防止可能发生的索赔:对抗(平衡)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 的内容包括: (1)工期延误反索赔 指工期延误属于施工单位时,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即由施工单位支付延期竣 工违约金。

建设单位在确定违约金的费率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建设单位盈利损失:由 于工期延长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由于本工程拖期竣工不能 使用,租用其他建筑时的租赁费。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每个合同中均有具体规定,一般按 每年延误一天赔偿一定的款额计算,累计赔偿额一般不超过总额的10%。

(2)施工缺陷索赔 指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 或在保修期未满以前完成应该负责补修的工程时,建设单位有权向施工单位追究责任。

如果 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修的工作,建设单位有权雇佣其他人来完成工作,发生的费 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赔 指在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已向分包人付款的合理证明时,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安照建立工程 师的证明书,将施工单位未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所有款项付给这个分包人,并应付给施工单位 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4)对超额利润的索赔 如工程量增加很多(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使承包商在不增加任何固定成本的情况 下预期收入增大,或由于法规的变化导致施工成本降低,业主可向承包商索赔,收回部分超 额利润。

3.2 反索赔的作用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都在进行合同管理,都在寻找索赔机会。

干扰事件发生后合同 双方都企图想推卸自己的合同责任,并向对方提出索赔。因此不能进行有效的反索赔,同样 会蒙受经济损失,索赔与反索赔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减少或预防损失的发生。

由于合同双方利益不一致,索赔与反索赔又是一对矛盾,如 果不能进行有效的、合理的反索赔,就意味着对方索赔获得成功,则必须满足对方索赔要求, 支付赔偿费用或满足对方延长工期、免于承担误期违约责任等要求。

(2)一次有效的反索赔不进会鼓舞工程管理的信心和勇气,有利于整个工程的施工和管理, 也会影响对方的索赔工作,使对方的索赔工作受到合理的打击。

相反地,如果不进行有效的 反索赔,则是对对方索赔工作的默认,会使对方索赔人员的“胆量”越来越大,被索赔者会 在心理上处于劣势,处于被动挨打地位,丧失工作中的主动权。

(3)反索赔工作于索赔一样,也要进行合同分析、事态调查责任分析、审查对方索赔报告 等工作,既要有发髻对方的合同依据,又要有事实证据,离开了企业平时良好的基础管理工 作,反索赔同意也是不能成功的。

4.索赔与反索赔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筑行业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并且行业竞争加剧。

而建筑工程 索赔也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逐渐兴起。

由于建筑市场与施工管理的不规范,使得建筑甲乙 双方都要承担不少的风险,因此,为保证风险的转移与降低,减少损失,索赔就成为双方合 法的工具。

在建筑施工中,索赔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性跳跃而被写入合同之中,它有关于工 程执行的成败。

4.1 我国建筑行业索赔现状

(1)我国法律尚不健全,有法不依现象十分严重,合同的法律环境不是很好,人们也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解决问题。

(2)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国语向买方倾斜,预祝在合同中经常会提出比较苛 刻的合同条件。

在工程中,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常常为了搞好关系而不能认真执行合同, 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即使承包商想严格执行合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也无法 达到目的。

(3)我国从索赔及索赔管理理论研究的学者和承包商还不多,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儿子了 不够丰富。

目前索赔理论原因落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别是索赔定量分析方面系统研究更 是落后。

4.2 我国建筑行业索赔对策 (1)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

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合同管理 以及索赔的宣传、培训、教育、从企业法人代表、业主部门到全体员工都应加强合同管理和 索赔意识。

(2)全面学习、研究国际上先进的索赔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

目前,国际通用建 筑承包合同条款下的合同管理实行的静态投标,动态的合同管理,即施工企业的投标是按照 标书规定的地质条件、汇率、法律、及业主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招标,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 竞争。

(3)实践中的索赔——证据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样本,其他各签约(如备忘录、修正案等),经认可的工程实施 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建立工程师和承包商定期或 不定期的会谈所作出的决议,是合同的补充,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会谈纪要只有经过 各方签署后才可作为索赔依据。

3.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现场的有关文件。

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安排是和现场有关文 件变更索赔的重要证据。

4.气候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签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停水、道路开通和封 锁的记录和证明。

结论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体系制的改革,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工程建设日益走向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仅出现了工程单位跨地区、跨系统、跨行业竞争承揽工程,而且引 入了国际承包商参与国内工程建设。通过实践和总结,逐步意识到合同管理是改革和发展的 必由之路,特别是正确的认识国际工程的索赔,不进使我们作为业主能管理好工程,维护好 国际利益,而且有助于我们作为承包商在国际工程市场上通过正常的合同管理手段保护盒争 取自身的经济利益。

致谢

首先感谢学校安排了这次毕业论文,通过论文撰写使我受益匪浅。最重要的,我要感谢我的 学校,还要感谢我的同学,正是由于他们的人心帮助,才是我提供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 力,增强了我各方面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张洲,2009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辅导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宏震忠,作品的作用和条件 上海: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李涛,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索赔与反索赔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4;唐黎龙,窝火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分析

篇12:论文工程档案管理策略

工程档案是一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反映各项活动指标的最重要的参考依据,它包括了项目工程的建设,处理,设备维护等各项活动所形成的研究结果和文件档案,一般多为原始文件,所以具备法律效应。每一个项目在完成和告一段落之后,都要认真负责的按照归纳范围和要求,将形成的文件和资料系统的管理和整理,最终由上级领导来归档。且移交文件或者资料过程中,接触人员必须要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必查。凡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最高管理者有权拒绝接收。

2工程档案的收集归纳

2.1分类组卷

分类组卷的原则:档案分类组卷工作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能够显示出工作人员的个人水平。有的档案管理人员实际上是没有参与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所以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管理档案的问题和不通畅,这些都是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不全面性锁导致。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步骤来对档案管理中的分类组卷有较好的认知。

第一,立项和选项。从最简单的项目提出,批准,同时可行性报告到对当地环境,地理情况,气候方面调查研究。范围广至电力,城市规划等都可以组成一卷或者是多卷。第二,编制文件,是指工程建设初期形成的文件和图纸,以及各部门根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的施工图。第三,整理和归纳,这个阶段是最难控制的,因为全面工作量巨大,设计的资料和信息非常多,主要包括了项目开工之前的资料和原始文件:补偿协议书,电力供应协议,相关合同以及许可证。每一个文件都要仔细的去核对,仔细的去审查。然后可以组成一卷或者是多卷。第四,竣工验收阶段。整个的项目完成结束之后,最重要的凭证材料和相关的建设真实材料都是验收的必要选择。尤其是竣工图和竣工阶段的各种资料需要报送相关单位。第五,调试和试播。是指在设备安装,调试,试播等过程中形成的数据资料。第六,财务器材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了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等数据报表。第七,主题部分,集中在日志,月报,监理通知单等各个资料。第八,涉外文件,一般是指相关的设备采购,合同,考察记录等。

除了以上几大主要,还包括其他,可参阅相关书籍。档案管理人员收集资料的时候,应该首先端正良好的作风态度,然后对各阶段锁形成的'资料,文件内容来确定收集整理对象。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信息化处理。

2.2组卷的质量要求

(1)组卷前要详细的检查基础文件,施工技术文件和图纸是否已经按照规定收集齐全,完整。做到不丢项,不漏项。

(2)文字材料的抄写件书写要工整,清楚,禁止使用铅笔或者是圆珠笔来涂改,修改和批复。复印件要做到字迹清楚,牢固,能够长期得到良好保存。

(3)建设的竣工图应该是新图,图面清洁,字迹工整。如果需要修稿,首先要保障图纸的清洁,反差明显,材料字迹清楚。

(4)凡是归档的照片和图像资料,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准确度高。

2.3案卷排列和编目

案卷文件材料的排列时间必须要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如果文字材料和图纸材料混在一起的时间,必须文字材料在前面,图纸在后面。编写页号以独立卷为单位,均已有书写内容为基准。每个保管单位必须要按照阿拉伯数字来进行统一编排。页号编写位置和单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编在右下角。卷内的目录编写和卷盒内的文件一一对应。案卷的排列顺序按照工程阶段依次排列。案卷的封面,卷内目录,卷内背靠表,不编写页号。

2.4工程档案检索目录的填写

工程档案检索目录要利用信息软件来工作,分别建立相关的单元,统一对信息进行输入和保存,减少了不必要的时间和工作量。最终使得工程档案达到了目录管理。案卷目录的填写方式。工程档案形成是需要不同阶段,档案的立卷要以阶段顺序来组卷,为了方便管理和检索,相关的内容要书写的详细明了。制作规范化模版。模版文件是要对于信息具有专业性的格式,通常是文书格式,经过工作人员的技术性操作,最终形成了文书。读取的时候是非常的方便,简单。工程照片档案的管理。它主要管理是采用先进的计算机存贮方式来对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来做好工作,优势是在于保质期长久,并且安全性很高。技术人员可以及时做好备份和刻录。声音档案的管理。声像档案管理需要在档案数据库里面建立起单元,对信息的输入要尽量详细。保存的时间段里面要经常性的去核对,检查,维护,才会让声像资料的质量长期的完好。让相关的工作开展的时候顺利,进程加快和效率提升。

3结束语

工程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技术很强的工作,主要是保障广播电视台资源的保存和后期维护使用。每个阶段所形成的文件和资源都是具有效益,所以做好管理和归纳的工作重视程度要不断加强。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在进行枯燥的工作过程中有细心,有耐心,有职业道德。根据文件的内容属性进行科学系统的分类和检索。为以后的验收和档案的再次利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特别是针对办公人员,有效的提高了办公效率和水准。档案管理工作如今越来越信息化,专业化,逐渐的摆脱了传统工作模式的诟病,形成了一套管理有序的程序和方法,是社会发展前进的标志和象征。

篇13: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管理论文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管理论文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摘要:索赔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发展健康的索赔工作有利于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履约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索赔

1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约定及惯例,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的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造成的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经济损失或利益损害,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给予赔偿或者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2索赔发生的原因

2.1 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工程项目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风险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样索赔就必然发生。

2.2 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2.3 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发包人、总包人、工程师、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他参建者,造成他人损失。

2.4 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容易出错性。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而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辞不当、条理有缺陷、图纸错误等情况,因而,索赔在所难免。

3索赔的程序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D2013D0201)中对索赔约定如下:

3.1承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3.3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3.4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2)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3.5 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竣工结算审核条款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最终结清条款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4索赔的证据

4.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成本的依据。

4.2投标报价文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分项项目列出了数量和价格,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合同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

4.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在签订施工合同以前合同双方对于施工合同的讨论纪要文件中,如果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个合同条款进行了修改或解释,这也是将来索赔计价的依据。

4.4来往信件。如工程变更指令、口头变更确认函、加速施工指令、施工单价变更通知等,这些信函都具有与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依据资料。

4.5会议记录。如标前会议纪要、施工协调会议纪要、施工进度变更会议纪要、施工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索赔会议纪要等。   4.6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设备或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进度记录或者工程照片、录像等。对于重要记录,如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还应有合同约定的驻现场监理人员签字。

4.7工程财务记录。如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工程月开支等。在索赔计价工作中,财务单证十分重要。

4.8施工气象记录。许多工程的工期拖延索赔与气象条件有关,施工现场应注意记录和收集气象资料,如每月降水量、风力、气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状况等。

4.9市场信息资料。对于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较长,对物价变动等资料应系统的收集整理,这对工程款的调价是必不可少的,对索赔也同等重要。如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出版的刊物、外汇兑换率行情、工人工资调整等。

4.10工程所在国家的政策法令文件。如货币汇兑限制指令、调整人工单价的决定、税收政策的调整等。

5索赔的管理

5.1开工前进行施工合同的交底。开工前合同谈判及签订相关人员需要对合同实施人员,主要是工程项目所有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合同工期、合同范围、质量要求、存在的风险、施工中注意的索赔点及谈判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要让所有管理人员都熟悉合同,及时发现合同变更,收集合同变更资料,为索赔准备第一手资料。

5.2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避免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而让对方进行索赔。同时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如对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及时开展索赔工作。

5.3做好索赔工作。索赔不是一个人的事,需要项目全体人员的配合。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工作,专人管理,这样在索赔时才可以做到有理有据。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水平都有重要的作用。

索赔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要努力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增强施工索赔意识,提高索赔技能。而发展健康的索赔工作有利于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履约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李启明编著出版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成虎编著出版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管理论文]

篇14: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论文

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论文

摘要:随着建设制度的不断完善,工程索赔已日益成为各施工企业重视的一项工作,它不仅可以增加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可以提高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可以说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对施工企业具有极其独特的意义,本文阐述了工程索赔的内涵及其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之对工程索赔的一般步骤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关键词:工程造价工程索赔重要性步骤

0引言

在一个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总会因为各种因素而影响到工程的定时定量完成,这些因素包括:工程的外界气候条件、地质水文影响以及业主未能按约完成相应义务,当业主因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使承包商受到损失时,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补偿的形式不限,可以是费用补偿或是工期延长,这种要求赔偿的行为就是工程索赔,它需要根据法律及合同规定,对由业主承担责任内所造成的损失提出合理的补偿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建设制度也日益趋于完善,工程索赔已经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承包商谋求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1工程索赔的内涵

1.1工程索赔的定义

工程索赔的定义如下: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的要求,这种行为就叫做工程索赔,索赔是双方向的,一般的,我们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行为称为施工索赔。工程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以合同做为索赔的根本依据,同时结合法律法规,是合同双方之间发生的正当管理业务,也是双方互相交流合作的一种方式。做好工程索赔工作有利于培养和完善建设市场及合同双方素质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1.2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工程索赔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①按照事件的影响及干扰程度来分,工程索赔可分为物价上涨索赔、工期拖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货币贬值索赔、不可预见的外界阻碍及条件索赔、支付工程款延迟索赔、工程中止索赔等。②按照合同的类型进行分类,工程索赔可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合营合同索赔等。③按照索赔的目的来分,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④按照索赔的依据来分,可以分为合同索赔、非合同索赔以及道义索赔。⑤按照索赔的性质来分,可以分为工程索赔及商务索赔。⑥按照索赔的处理方式来分,可以分为单元项索赔及总索赔。

1.3索赔的依据

工程索赔必须要有一定的依据,在进行索赔要求之前,必须要根据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的各个细节方面,尽可能的考虑到工程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以在制定合同以及施工方案时能够明确体现,认真研究已签合同,明确了解合同约定的职责、赔偿条件及方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工作,尽可能多的收集充分的索赔依据。

2工程索赔的重要性

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讲,工程索赔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前的建材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不断的压低报价以期中标,但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各风险的存在,使得施工企业往往面临工程亏损的局面,若企业掌握先进的索赔管理手段,那么不仅能够扭转企业亏损的局势,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另外,工程索赔工作的实施,还有利于工程施工过程存在风险的转移,当工程面临风险损失时,通过索赔,可将风险损失转移给业主单位或适合承担该风险的第三方。工程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正当、合法的营利行为,索赔管理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了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合同管理水平的外在表现,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本保证。

3工程索赔遵循的原则

在进行工程索赔工作时,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具体如下:

3.1严格以合同作为依据

必须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的依据,按其规定的有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必须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内容,因此在意向书中应将索赔项目及缘由写明,并应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3.2按时递交索赔意向书

索赔意向书在提出之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3.3及时收集索赔资料

在索赔意向书签字确认后,要及时的收集证据,并保证收集到的证据及资料要真实,对一些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做好文字记录,以做为处理索赔时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4工程索赔的步骤

4.1填写索赔意向书

填写并提交索赔意向书是工程索赔的第一步,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并提交索赔意向书,并将意向书抄送多份,分送相关单位,索赔意向书中所涉及到的索赔项目的种类及起止日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4.1.1因图纸延期而造成的索赔

根据有关法规,承包商在中标之后二十八天以内,有权免费得到业主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如果承包商未按时收到图纸,则可依照合同及相关法规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日期的起始日就以第二十九天为准,终止日以收到图纸的日期为准,一般对图纸延期的索赔为工期索赔。

4.1.2因工程变动而导致的索赔

工程项目在确定以后,往往会因为各方面的因素而进行变更,项目数量增加或尺寸变化等等,此时即可提出索赔要求,起始日以接到变更指令为准,终止日以变更完成日为准。

4.1.3工程外界环境引起的索赔

由于业主单位事先未做好安排,导致工程的一些外界环境影响到工程的进度,这些影响因素主要有征地拆迁、施工条件、土地使用权等等。这类索赔的起始日可按施工被影响的第一日为准,终止日以环境影响消失日为准。

4.2索赔同期记录

在索赔起止日之间,应对索赔事件的发展进行同期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索赔事件发生缘由及过程,工程现场的情况,工期延误情况,工程的损失,额外的工程花销及所使用的机械、人员等,每天都要保证这些内容的详细记录,并由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对于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工程损失,除书面记录外,还应保存工程现场的照片及录像资料。

4.3报告

索赔意向书递交之后,每隔一定时间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最新报告,内容应包含索赔事件当前的损失费用及其对工程造成的影响,并将相关索赔资料及证明抄送有关单位。

4.4最终索赔报告

在索赔事件被合理解决以后,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业主及相关单位提交一份最终形式的索赔报告,并包含以下资料:①索赔的依据,包括合同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②索赔申请表,包含索赔项目名称,索赔的证明材料,索赔的形式及索赔的起止日期。③批复的索赔意向书。④索赔事件说明,主要是对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⑤证明资料,所有索赔事件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计算资料以及图片等都应包含在内。

5结语

工程索赔作为工程造价管理当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不仅需要相关人员充分的理解施工图纸、施工技术以及合同协议,同时还要具备较高的索赔理念及能力,要善于依据合同,重视索赔证据,讲究索赔技巧,踏踏实实的做好工程索赔管理工作,尽管很多施工企业当前的索赔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的误区,但是,随着索赔工作重要性的不断突出,我国的工程索赔管理水平也将不断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宋国防.工程经济学[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3.

[2]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3]刘惠明.施工索赔的现状及对策[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

[4]陈松.建设工程索赔[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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