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环境及应对措施

时间:2022-11-25 14:02:51 作者:模糊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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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入世后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环境及应对措施

入世后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环境及应对措施

一、证券业对外开放大门已经打开

12月11日,我国成为WTO正式成员。同日,证监会宣布了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的内容和步骤:包括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证券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可以从事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

加入WTO后,证券业作为我国服务贸易领域里的一个重要行业,将呈现动态对外开放格局,国外证券公司进入我国证券市场的大门已经打开,一批国际知名的证券公司将加大步伐进入我国证券业,与我国证券公司相互合作,同台竞技,共同发展。我国证券公司既面临巨大挑战,又存在许多机遇。

二、中外证券公司合作步伐加快

在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我国许多著名券商已经行动起来了。从20初国泰君安与安联----德累斯顿集团签订基金业务合作协议以来,已有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光大证券、南方证券、国通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等十余家证券公司与国外著名投资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

中外券商加强合作不仅仅是应对入世的应急措施,而是有其内在驱动力,中外券商精诚合作可以达到优势互补效应。国外券商最大的竞争优势在于资金、经验、人才、品牌、强大的创新能力、高质量和具有特色的专业化服务、国际资本市场上的领导地位以及全球客户和营销网络。国内券商的最大优势是熟悉中国国情和客户特点,亲历了来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洗礼,熟悉中国国情,在国内资本市场的网点布局以及市场人才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经营费用也相对较低。国外券商看中的主要是中国巨大而且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证券市场,希望通过合作尽快进入这个市场,并为未来发展开辟道路。国内券商则希望在三年过渡期里通过加强合作吸取他们在管理、技术、经营理念上的先进经验,弥补目前业务上的缺陷,增强抗冲击能力,按照国际惯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为三年后迎接更大规模的外资进入作好准备。

入世后外资企业上市享受国民待遇无疑会促进中外证券公司的合作。外企与境外券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象外国券商对中资企业的深入了解有着天然的局限性那样,外企对合营证券公司的信任度要大大高于国内券商。事实上,随着加入WTO,外企上市、外资并购、国内企业重组业务存在巨大潜在市场,中外合营券商在争夺外企投行项目以及企业并购重组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如果抓住机遇,周密合作,中外券商定能实现双赢局面。

三、 国外证券公司大规模进入的时机和方式

当然,我们对目前中外券商合作热潮需客观冷静分析。国外券商大举进入中国这个具有巨大潜力的新兴证券市场的趋势是毫无疑问的,但时机以及方式的选择则依赖于他们的发展战略。他们可能选择尽早与国内券商合作,以在未来竞争中抢夺有利地位,作为全面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桥头堡,而把形式上的控股问题放到次要位置。也可能根据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时间表,等三年后可以控股时再大举进入,以充分发挥其资金、技术、品牌上的优势,实现其自主发展战略,避免在三年过渡期内技术、品牌优势被中方合作者过度利用,这也是目前中外券商之间的合作大都处于合作协议阶段,实质性合作尚需解决许多技术问题的重要原因。例如,根据我国入世承诺,目前成立的中外合营公司中,无论是合营证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三年内中方绝对控股。但中外合营证券公司设立条例征求意见稿则仅要求中方不低于1/3,并没有要求中方拥有控股,因此三年以后,外方肯定会提出增加股权比例进而要求增加管理控制权等要求,这些都要在合营公司章程中考虑到的。因为,证券业开放是一个动态过程,我国证券公司决不能有任何松懈,要充分利用这三年的缓冲期,不断学习,苦练内功,迎接未来外方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的挑战。

四、传统业务的激烈竞争仍将在国内券商之间展开

加入WTO后,国外券商将全面进军中国证券业,但在具体业务上是有明显差异的。

经过1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目前已有100多家券商,其业务都集中在传统的股票承销、经纪业务、以及一些自营业务上,其中经纪业务占业务收入的一半以上,企业在投资咨询、收购与兼并、投资理财等利润率更高的创新业务方面尚未有效开展。这种没有特色和核心竞争力,靠行情吃饭的经营模式在行情好时大家都能过小康生活,行情不好时许多券商就面临危机,在今年的弱市行情下券商捉襟见肘的应对措施就是明证。同时,国内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甚至一些IT公司也逐步获准涉足证券业,从事网上经纪业务等,这使证券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券商高额垄断利润时期已去不复返了。

加之,入世后我国佣金制度的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佣金下调或与国际通行的自由佣金制度接轨将使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大幅度减少,竞争将更加惨烈,新增业务将主要向综合实力强、服务好的大券商集中,一些实力较弱、过分依赖经纪业务收入的中小券商将面临生存危机。

鉴于国内券商在经纪业务方面竞争已经达到白热化程度,外资不可能从中获取更多收益,加之其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将不会在经纪业务以及小规模承销项目上以己之短攻我之长。合营证券公司的战略重点将是大规模承销项目,以及资产管理、财务顾问、资产重组、投资咨询等新兴业务。传统业务的竞争仍将主要在国内券商之间展开。

五、合营或外资证券公司业务将集中在创新业务上

加入WTO后,外资进入证券业已是大势所趋,国内券商将面对更大更强的对手,富有专业技巧的外国投资银行在入世后必定分食市场份额,特别是利用其强大的资本规模和高素质人才的强大优势,在创新业务领域大显身手。事实上,美林证券、摩根斯坦利等国外著名证券公司包括包括资产重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企业发展战略策划等在内的创新业务收入远远超过承销、经纪和自营等传统业务收入,而且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入世后,企业不断增加的资产重组、战略策划等需求为券商开辟了广阔的业务领域,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合法化必

将促使此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期,创新业务在中国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关键是服务水平和质量。特别是三年后,外资控股证券公司的出现必将加剧中外券商在证券创新业务领域内的竞争。国内券商一定要未雨绸缪,必须充分利用三年的缓冲期,在合作中不断学习先进经验和技术,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创新能力,争取在未来创新业务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六、国内证券公司整合加剧

加入WTO后,不仅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重组和并购成为热点,券商间的并购重组也必将加剧。我国目前有115家券商之多,处于数量多、规模小、业务雷同、缺乏核心竞争的格局,在今年的弱市行情下,许多中小券商业务和利润枯竭,面临生存危机。面临入世挑战,国内券商必须迅速发展,做大、做强、做出特色,不仅要与国外券商进行合作,而且国内券商之间的并购重组也是大势所趋。最终将形成象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那样,通过打造品牌并持续提升品牌价值,提供专业化并具有特色的服务,形成券商寡头竞争格局,即少数券商将集中行业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事实上,全球大证券公司由于拥有最好的产品、技术、人才和股务,其市场份额不断上升。据统计,全球前20家投行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已达98%,而前五家投行公司却占据着全球88%的市场份额。国际著名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有关专家对中国券商承销业务格局的预测是,5年后,担当海外发行业务的,最终会形成3-4家领先的国外公司和合资公司、2-3家得到政府有力支持的国内巨头;在国内发行业务中,大盘股发行业务将由2-3家老牌公司介入的大型合资公司、1-2家国内综合性券商承担。

当然,一些形成自身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中小券商也有生存空间,大客户由寡头证券公司承揽,大众客户依然会留在中小券商手里。同时中小券商也将与大券商形成战略合作关系,接受大券商的委托,做大量有针对性的市场调研工作等。

七、银行、证券加强合作势在必行

适应全球经济发展需要,当代投资银行以新型化、多样化、电子化为特征,银行与证券业务交叉是大趋势,几乎所有主要国家都实行金融混业经营模式。加入WTO后,在与国外融合银行、证券、保险于一身金融控股公司竞争中,我国银行、证券分业的格局使我国券商明显处于不利地位。

虽然我国银行和证券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体制,但银证合作在其内在动力的驱动下,势头不减。例如,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证券公司与银行都签定了战略合作关系,政策上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国债回购市场,2月股票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的出台更是打破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资金壁垒。通过同业拆借、证券抵押融资、保证金集中清算、银证转账、客户信用资料等业务合作,与银行建立起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成为券商扩展业务的又一新的趋势。

年11月底,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取消了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的限制条件,界定券商增资扩股是企业自主行为。券商的增资扩股即然是一种企业行为,银行、保险、证券业的相互渗透趋势将加快,象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那样,融合证券、银行、保险等业务的金融控股公司将不断出现。金融业事实上的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

八、人才竞争关系到券商长期发展

券商作为知识技术密集型企业,人才是其无形资产和宝贵财富,是形成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券商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谁掌握了优秀人才,谁就赢得了竞争的主动权。加入WTO后,券商对人才的竞争逐步升级,外资证券经营机构必将凭借其优厚的待遇,良好的激励机制,美好的事业前景,吸引大量国内证券业的优秀人才加盟。事实上,员工本土化是全球化潮流,海外券商本土化已成趋势。据统计,目前的海外券商代表处首席代表中,本地人已占据半壁江山。他们了解中国国情和本土文化,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创业者和见证人,许多已成为国内券商的业务骨干,他们的流失不仅增强了对手竞争力,同时削弱了本身的竞争力,实实在在是双重损失。

国外券商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一边“牵手”国内券商,一边挖攫国内人才。三年内,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将不可避免从中方公司中挖走一些优秀员工,从证券业对外开放的动态发展过程来看,外资控股甚至外商独资证券公司必将出现,势必在人才竞争方面对我国证券公司产生更大压力。因此,我国券商应尽快做好人才的引进、培养与储备工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科学的用人机制,增强员工的归属感,用具有美好发展前景的事业吸引和保留人才。

九、券商增资扩股、筹备上市将成为热点

我国券商规模偏小,虽经近几年的增资扩股,与国外著名券商相比也不可同日而语。为迎接入世后国外大券商的挑战,增强自己的抗风险能力,必须开辟新的筹资渠道,扩大资本规模,增强竞争力。其中增资扩股和券商上市是两种较好的选择。

自湘财证券拉开我国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序幕以来,我国券商增资扩股持续升温, 2001年全年共有近40家券商增资扩股,特别是11月底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取消了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的限制条件,为券商增资扩股消除了障碍,通知发布后短短一个月就有近10家券商获准增资扩股,券商增资扩股方兴未艾,预计在未来几年里券商增资扩股家数和扩股金额都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国外许多证券公司既是中介服务机构,本身也是上市公司。上市融资比之增资扩股具有更明显的优越性,既可以把募集对象扩展到社会大众,以更快的速度形成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并可充分享受溢价发行带来的资产增殖,同时能够为券商长期发展树立强烈的品牌效应。我国一些券商目前正在或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拟创造条件尽早发行上市。

十、内部管理体制需要转变

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是保持券商持续健康发展,降低市场系统风险的基础。目前我国券商90%的股份是国有的,与国外同行相比,国内证券公司治理结构虚弱,风险和收益都存在被转移的可能性,这种普遍现象造成了市场系统性风险的放大。近期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界定,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属于企业行为,凡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均可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我国证券公司要以此为重要

契机,吸引包括民营股东在内的多种投资主体的进入,改善股权结构,完成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适应现代化管理和知识密集型企业的要求,券商在内部组织机构上要尽量实现“扁平化”管理,将公司内部业务相关部门进行整合,取消不必要的中间管理层次,提高信息在组织上下的流动速度和效率,从而提高了组织对外界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推行团队化的工作方式,根据业务特点分别快速组织有针对性团队,提高完成具体任务的效率。

在业务管理模式上实现大投资银行运作模式,加强关联性业务部门的合作,实现承销、研发、投资等部门协调运作和一体化管理,以及券商营业部的客户服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后续一条龙服务,改变不少券商与上市公司承销业务一锤子买卖关系的现状,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为未来创新业务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借鉴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子公司、分公司的结构模式,健全内控机制。近期广发证券公司首先设立广发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就是一个良好开端。

(北京证券 张耕耘)

篇2:论我国证券公司入世后的发展

论我国证券公司入世后的发展

一、入世后日益激烈的竞争格局

在入世谈判中我们已经承诺:第一:证券类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股交易;第二:境外的证券类机构除可以设立驻华代表外,还可以成为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第三:允许设立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开始时对方控股不得超过33%,三年后最高不超过49%;第四,允许设立外方占少数股权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股权最高不超过49%,可以从事除A股二级市场以外的其他业务。中国证券业的完全开放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从做出的承诺来看,坚持了循序渐进原则。尽管如此,国内证券公司受到的竞争冲击仍然很大。

截至20底,我国共有专业证券公司101家。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种类单一,结构雷同,没有形成自身的经营特色,各证券公司之间的业务竞争异常激烈,并停留在无序、较低层次的竞争阶段。 随着中国入世,国外券商已经看准了中国资本市场。国际级的投资银行和包罗万象的金融百货公司抢摊中国后,或独资或合资,将带来科学的管理理念!先进的技术手段、全方位的业务创新和高效的优质服务。以目前国内证券公司的竞争实力,尚不足以与外国的券商相抗衡的。WTO是融入全球经济的通行证,入世后市场化国际化的步伐加快,今后的国内企业要靠自伸实力打天下,而不能依靠政府的量或谋求政府的保护来打天下。可以想象,入世后我国证券公司将面临激烈的竞争局面。

二、中外证券公司的对比分析

入世后,我国证券公司终将与国外一流的证券公司同台竞技。只有认真寻找差距,知己知彼,才能在外资进入时从容应对。在此,笔者试将我国证券公司与国外成熟的证券公司作对比分析。

1.规模比较。公司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公司的规模。中外证券公司差距最悬殊的应该是规模,我国证券公司发展所面临的“瓶颈”也以规模偏小为首。规模小必然导致抗风险能力不足,开拓新业务能力弱,无力开拓国际市场,更谈不上与国外庞然大物似的投资银行竞争。

截至年末,我国101家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在10亿元以上的只有22家。即使是我国资本实力最雄厚的银河证券公司,折算的资本规模也只有5.5亿美元。而同期美国前10位的投资银行,资本金规模从30多亿美元到接近200亿美元。过少的资本使国内证券公司赖以进行资本扩张的基础薄弱。就资产规模而言,中外证券公司的差距更加悬殊。到2000年末,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总额约695亿美元,而同期摩根斯坦总资产为4268亿美元,美林集团总资产为4072亿美元,高盛集团总资产为2898亿美元。虽然由于中美证券公司在核算口径不同使得数据不完全具有可比性,但中外证券公司,资产规模的差距也由此可见一斑。过小的资本和资产规模使我国证券公司难以实现经营上的规模效应,抗风险能力低下,同时也限制了其开拓国际市场、抵御国际竞争的能力。

2.制度比较。虽然国外证券公司的快速发展与诸多因素密切相关,但其中成熟有效的制度安排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高效的组织结构、严谨的财务管理体系、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严密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为国外政权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以美国的投资银行为例和我国证券公司制度比较(见表一)。美国投资银行股权结构多元化、分散化,股权具有高度的流动性,股东们能通过买入、卖出股票的方式表达对公司经营绩效的评价,通过低成本的外部监督参与公司治理。从董事会构成来看,董事会中外董事占很大比重,使董事会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而且董事会下设各种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进行管理决策和监督,有助于强化对经理层的制衡与约束。美国投资银行常常根据发展战略、各自规模、义务要求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组织结构形式,而且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环境的发展变化对其加以调整,以最大限度提高组织效率。为了有效的激励经营者,美国投资银行采取了多层次、多样化的激励方式,既有高工资、高奖金、好福利等短期激励,又普遍采用股票期权等多种金融工具来强化中长期激励,有效的将员工与公司利益紧密联系,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绩效。

表1 中美证券公司制度比较

美国投资银行 我国证券公司

股权特征

分布 多散化、多元化 高度集中或过于分散

流动性 强 差

公司治理

董事会 独立性强,外部董事比 独立性差,外部董事比

重大 例低

监督约束 依靠董事会及下设的委 设有监事会,但往往形

员会、健全的信息披露 同虚设,存在内部人控

制度及市场上收购兼并 制现象

等外部机制

组织结构 扁平化、效率高 层次众多、效率低下

激励机制 激励手段多层次、多样 激励方式单一、多为

化,注重长短期激励结合 激励

反观我国证券公司,在短短十多年间的超常规快速发展的另一面暴露出不少建设方面的弊端,主要表现为:

(1)股权结构安排不合理。要么股权集中度偏高,要么股权结构过于分散,均不利于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股东数量教少且股东性质单一,股东大部分是国有法人机构,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使证券公司难以形成规范、健康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公司目前均为公开上市,其股权流动性差,股东便无法使用“用脚投票”这种间接监督约束方式,而只能直接参与公司治理,无疑加大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

(2)法人治理结构缺乏规范。我国各证券公司虽在组织框架上具备了完备的监督会、董事会和管理层设置,但组织设置及相互关系界定上各自有很大差异性和随意性,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机制。在公司组织机构方面,也存在着集权有余、灵活不足、管理层次众多、运作效率低下的缺陷。经营决策权主要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掌握,缺乏健全的决策机制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另外,我国证券公司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类似美国的灵活、有效的激励制度,多采用工资、奖金等短期激励方式,无法使经营人员的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有机的结合起来,不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3.业务比较。国外证券公司业务的主要特点是业务范围广、适应性强、创新能力突出。其主要业务包括证券承销、证券交易、兼并收购、基金管理、项目融资、金融工程、金融咨询等,涉及金融所有领域,地域范围涵盖全国甚至全世界。业务多元化的结果使得收入来源呈现分散化,提升了抗风险能力。其教强的研究开发力量和突出的业务创新能力也促使金融创新层出不穷,既满足了客户投资、理财的多样化需求,也大副增加了利润来源。

业务多元化的同时,经营的专业化也是国外证券公司的另一个突出特点。国外大券商一方面大力进行国内外兼并活动,以便扩大经营范围,增强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也出售部分非核心资产,重点业务领域仍然十分突出。如美林公司、高盛公司,其业务就个有侧重,有自己的经营优势和业务特长。尤其是对于规模较小证券公司而言,在与大型“金融百货商店”竞争之中,突出自身优势的专业化发展、走特色经营的道路就更加置关重要。

近年来美国折扣经纪公司的快速发展就得益与潜心于一个专业领域,专心销售高度专业性成捆产品。

再来分析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情况(见表二)。虽然我国证券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很广,但目前开展的业务一般有以下五个部分构成: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包括政权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其他业务,包括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从业务结构可以看出,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结构基本上是围绕证券的本源业务来构建,业务品种数量上和国外证券公司相比有较大差距。目前,国内综合类券商收入也主要来自经纪业务、政权承销业务、自营业务这三大传统业务,其中经纪收入占35%,自营收入占29%,利息收入占6%,其他收入占30%,而其他收入中又主要是一级市场的承销发行收入、资产管理业务的收入(田素华,)。这种收入结构,加重了证券公司对而级市场的依赖性,一旦市场行情低迷,或佣金制度市场化,券商的整体经营状况就面临较大影响。2001年股市的低迷已经使不少证券公司陷入了困境。由于我国证券公司研究实力、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的不足,无法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各公司业务雷同,即不利于证券公司自身业务拓展和公司长远发展,在应对国外券商挑战时更陷入被动。

表2 中外证券公司的比较

国外证券公司 我国证券公司

业务结构 证券承销、经纪业务、自营 证券承销!经纪务、自

主营业务 营业务、资产管理、并购 营业务、资产管理、并

重组顾问、衍生产品,私 重组顾问

募发行、基金管理

其他业务 风险投资、客户咨询、 房地产投资、客户咨询、

项目融资、租赁业务、 基金管理

证券保管和抵押

业务收入 收入来源多元化 收入相对集中

各公司无明显收入结构 各公司收入结构雷同

特征

创新能力 研发力量突出,适应性 研发能力落后,业务创

强,不断进行业务创新 新不足

三、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思路

1、增资扩股、并购重组、中外合资、上市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的主流方向。中国证监会2001年11月23日发出了《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了原定的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的先决条件,将主动权交给了证券公司。同时简化了审核程序,券商的增资扩股行为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市场化。由此必将新一轮的增资扩股的浪潮。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高度发展和入世后竞争压力的增大,静态的增资已不能满足今后证券公司的发展的需要。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明确表态已标志金融企业发行上市理论上已不存在障碍。因此,如果条件具备,证券公司应积极谋求上市,利用资本市场扩充实力。这也是尽快缩短中外证券公司规模实力差距,提升国际竞争力的一条有效途径。1月出台的《证券管理办法》中,金融政策又有新的重大突破。一是证券公司中设立分公司、政权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二是准许综合类证券公司设立专门从事某一证券业务的子公司;三是境内证券公司可以申请设立或参股、收购境外证券公司;四是准许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这一切意味着再我国设立大型证券控股集团将有法可依,证券公司相互间重组整合也将拉开帷幕。有了良好政策基础,迎合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我国证券公司有望打造自己的“超级航母”,形成多级法人制下多种金融业务混合经营的金融集团,实现规模经营。随着证券业的开放,美林、摩根斯坦利、所罗门兄弟、美邦和大福证券等国际金融机构已开始和我国国内相关伙伴展开合作;而国内券商,如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湘财证券、银河证券以及广发证券等也在积极与外资券商接触,许多已达成了实质合作协议。在国际合作过程中,国内证券公司既可以学习国外券商科学的管理理念,借助其经验和实力改善公司经营治理、创新业务和培养人才,又可以利用其国际性品排优势迅速提升自身在业内的形象,塑造自身品排优势。应该说,中外券商合资这条道路有利于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也是我国证券公司扩充规模的有效途径。

2.管理创新是我国证券公司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基础。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管理的竞争。管理创新,完善我国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我国证券公司求发展的基础所在。管理创新的基本出发点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风险,这涉及证券公司经营活动的多个方面。

(1)明确公司发展战略。我国证券公司应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逐步建立“制度第一”的管理思想。用科学的制度建立高效、规范的企业。应明确公司定位,找准方向,确定战略发展思路引导全局,并据此指定明确的管理目标,将经营指标和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

(2)改革组织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要理清证券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可以建立证券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置各种专业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充分发挥职能。组织机构的设置要注重效率和各部门间协调工作,应向扁平行的组织结构转换,减少中间层次,并适当下放经营决策权,实现简单、高效的管理,对外界需求和市场变化及时反馈、迅速回应。

(3)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应根据员工的职务高低、服务年限、工作特点等采取不同奖励计划。就激励手段而言,应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用,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结合。为了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应注重引导员工行为长期化,尤其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核心人员。可采用股份期权制度将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公司兴衰和个人成长紧密联系,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3.培养核心竞争力是我国政权公司的必然选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独具的,支撑企业可持续性竞争优势的核心能力。核心竞争力表现为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能力。产品来自技术,技术来自能力。就证券公司而言,核心竞争力表现为业务能力。针对我国证券公司,培育竞争力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合理定位、突出特色。虽然我国政权公司必须不断强化业务创新和开拓能力,但经营的多元化并不排斥专业化。大而全,小而精都可以是证券公司发展的成功模式,关键在于如何结合自身实力进行战略化的选择。目前而言,创立自己的特色更加至关重要。在战略调整过程中,要正确判断自身优势和不足,相应调整向不同领域的投入,突出自身经营特色,树立自己的业务品牌。

(2)业务创新,开拓市场。创新是培育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径。证券市场本身就是金融创新的前沿阵地。今后证券公司应逐步向金融工程师、资本运营家、企业合伙人、战略投资者等多种角色转换。我国政权公司应积极发展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风险投资、网上业务等新型业务。只有按照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国情,依据市场需求敢于创新,不断开拓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才能在竞争中取胜。

(3)大力发展研究力量。虽然目前各证券公司基本都有自己的研究部门,且重视度越来越高,但其研究部门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研究水平有限,研究成果与业务开展也存在脱节。未来几乎所有业务领域都必须有强大的研究力量的介入才能顺利开展。研究品牌在开展业务方面也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必须通过大力发展研究力量来实现。研究部门将成为战略性部门,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的研究报告要秉承独立公正的宗旨,形成业内权威;对公司各项业务提供科研支持的开发研究要注重成果转换,真正成为业务部门的有力支撑。

(4)适时开拓国际业务。对国内证券公司而言,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与国际券商的竞争主战场在中国市场上。但随着入世后对外开放水平的全面提高,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范围扩大,国际化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国内证券公司通过在国内与国外券商展开竞争,将为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积累必须经验,做好铺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抓住机遇,大力开拓国际业务,如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辅导和保荐、国际项目融资、外币资本管理、国际市场上的研究分析和咨询等,积极进入国际市场,熟悉国际市场规则,培养熟悉海外市场的人才,为以后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作好准备。

篇3:加入WTO后我国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加入WTO后我国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摘要]  我国已成功加入WTO,证券市场也将逐步开放,只有10余年成长历史的中国证券公司,不久将与经历过百余年资本市场锤炼且实力雄厚的国外证券公司同场竞技。为了增强我国证券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业务创新和管理规范两手同等重要。

我国已成功加入WTO,证券市场也将逐步开放,只有10余年成长历史的中国证券公司,不久将与经历过百余年资本市场锤炼且实力雄厚的国外证券公司同场竞技。为了增强我国证券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业务创新和管理规范两手同等重要。就规范管理而言,无论证券监管部门还是证券公司本身都面临着一个严肃的课题��如何提高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如何提高证券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文从证券公司的'业务构成着手,分析了新形势下国内证券公司的风险类型,并在对中外证券公司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风险应对措施。

一、从业务构成看我国证券公司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指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有经纪、承销、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根据业务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达到40―50%以上,因此经纪业务风险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风险,主要表现有: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年检结果显示,96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只有32%被列为年检好会员,与相比在总体规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时,仍有近十家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净资产低于平均水平,在资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1)向客户融资。由于向客户透支资金的方法已经被严厉禁止,变相透支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等),有的还与银行共同协作,使融资行为不易被发现。(2)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3)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4)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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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加入WTO后我国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加入WTO后我国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加入WTO后我国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发布时间: -1-25  作者:秩名

[摘要]  我国已成功加入WTO,证券市场也将逐步开放,只有10余年成长历史的中国证券公司,不久将与经历过百余年资本市场锤炼且实力雄厚的国外证券公司同场竞技。为了增强我国证券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业务创新和管理规范两手同等重要。

我国已成功加入WTO,证券市场也将逐步开放,只有10余年成长历史的中国证券公司,不久将与经历过百余年资本市场锤炼且实力雄厚的国外证券公司同场竞技。为了增强我国证券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业务创新和管理规范两手同等重要。就规范管理而言,无论证券监管部门还是证券公司本身都面临着一个严肃的课题��如何提高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如何提高证券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文从证券公司的业务构成着手,分析了新形势下国内证券公司的风险类型,并在对中外证券公司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风险应对措施。

一、从业务构成看我国证券公司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指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有经纪、承销、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根据业务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达到40—50%以上,因此经纪业务风险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风险,主要表现有: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度会员年检结果显示,96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只有32%被列为年检好会员,与99年相比在总体规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时,仍有近十家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净资产低于平均水平,在资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1)向客户融资。由于向客户透支资金的方法已经被严厉禁止,变相透支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等),有的还与银行共同协作,使融资行为不易被发现。(2)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3)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4)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行三方监管(一客户提供资金给另一客户买股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证另一客户资金安全),这是《证券法》不允许的行为,监管协议不受法律保障,监管行为不受法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十分被动。(5)业务创新。为追求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有率增加,证券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并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创新遇到来自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推广等多方面的挑战,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3.系统网络风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广泛应用,随着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不断深入,网络是否安全可靠、网络是否便捷高效变得越来越重要。但证券公司对此的风险控制及抗风险能力仍不容乐观。

(二)证券承销业务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因为项目周期长,受市场不可预测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证券公司的连带责任增加,公司各项风险增大。

如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研究不够,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而使证券公司遭受利润和信誉损失的风险。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造成股票价格定位不合理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券商包销的股票卖不出去;或者在增发配股时成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证券公司资金被大量占用引发财务风险。随着B股市场将率先成为全流通市场,B股承销业务将有较大发展,如果履行包销责任,还可能出现外汇风险。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分包装,在信息披露上出现过错,误导投资人,造成违规违法的风险。

(三)自营业务风险

作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之一,证券自营收入约占中国证券公司总收入的30%,但其风险却比较巨大。首先是市场风险,自营收益与二级市场走势关系密切。目前我国证券二级市场整体来讲投机气氛较浓,市场波动相对频繁,很多证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业务决策系统、调研系统、操作系统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面对相对较少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证券市场波动的系统风险,因此,二级市场的价格异常波动会给公司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其次是新业务风险,很多新的交易品种即将推出,但由于业务新、经验少,容易出现问题。同时它在能够规避风险的同时,也有放大风险的效应。“李森事件”把百年历史的“巴林银行”毁于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违规操作风险,追求自营业务收益增加,恶意炒作使股价震荡加剧从中获利。这种行为是《证券法》所严厉禁止的。一旦受到查处,公司的各项业务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其他业务风险

在上述三大业务之外,资产管理业务是很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但其带来的风险在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指出,证券公司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投资收益,但是不少证券公司在进行资产管理业务时,还是违规进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诺,在操作不当时,易使应由客户承担的市场风险,转化为由证券公司承担实际的亏损。同时该业务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机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种单一、凭经验确定,客户可选择的机会少,证券公司遇行情波动较大时,风险应对的能力欠佳。假设某证券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实际资产管理的资金100亿元。允诺资金的保底利润率是10%。按此计算,其年成本在10亿元左右,在大盘下跌20%,损失应超过15%达8.5亿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营资金按10亿元计算,大盘下跌损失2亿元,则两者合计损失超过20.5亿元,对该证券公司来说已达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一定要注意风险。不能盲目扩展。其他如国外证券公司获利丰厚的资产重组、并购业务在

我国虽然也开展,但业务量较小,所以其风险并不明显。

二、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

随着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证券监管理部门和证券公司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正在逐步提高,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得以稳健发展和证券公司业务得以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但是我们也看到,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相比,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距:

(一)科学风险管理理念的缺乏

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形成了一整套的科学风险管理理念,对风险管理有着很深刻的认识,不仅在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且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从认识、衡量、评价到控制的一整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而我国的证券市场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发展时间较短,缺乏对风险管理的科学认识,风险管理的经验是在惨痛教训中积累的,没有形成适合中国证券市场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二)组织架构上的差距

国外发达国家的各证券公司,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构建了合理的内部组织结构,并且在市场发展中不断完善。如美林公司的管理体系:一名公司副总裁具体分管公司全面的.风险管理事务,由其领导公司的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设计和修订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及程序,规划各部门的风险限额,评估和监控各种业务风险等。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风险与信用管理机构。而我国多数证券公司未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建立了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但未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架构亟待完善。

(三)管理手段上的差异

国外的证券公司对风险不仅能定性分析,而且能量化分析,即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运用统计技术等手段来定量分析风险。对风险的定量分析不仅是证券公司自身防范风险的内在要求,也是监管部门的硬性规定。在中国,很少有证券公司对市场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大多是仅凭经验判断风险,并以此进行定性分析。

(四)经营规模上的差距

与国外证券公司相比,我国证券公司存在规模小、数量多的现象。全球十大证券公司平均资本(折合人民币,下同)为2334亿元,其中美林公司和摩根斯坦利分列一二位,资本规模分别为5618亿元、3448亿元。底我国共有专业证券公司90余家,累计总股本为286.56亿元,平均每家股本只有3.184亿元。这样的规模难以适应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将面临较大风险的现状,更不要谈与国际证券公司竞争了。

三、风险防范与管理应对措施

(一)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从国外证券公司实践来看,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比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更重要。其认为业务的主要风险不是业务本身,而是业务管理方式,违反纪律或在监管方式上出现失误最有可能引发风险。因此我们应不断地在整个证券公司内部强化纪律和风险意识,一方面自上而下地推动风险的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在对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作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让每一位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风险,时刻警觉,形成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屏障。同时使风险管理策略具备灵活性,以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要。

(二)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

证券公司必须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确保公司对各种风险能够识别、监管和综合管理。为此,风险管理委员会需建立严密的风险管理流程,一般包括:(1)成立一个正式的风险管理组织,此组织能确定风险监管流程;(2)审计委员会(向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整体风险监管流程进行定期的审核;(3)确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由定量分析工具来支持;(4)公司最高管理决策层明确规定风险容忍程度,并且定期进行检讨以确保公司的风险承受与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战略、资本结构以及现在和预期的市场条件相一致;(5)在职责和分工明确的情况下,保持业务、行政管理和风险管理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协调。

(三)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证券公司应当运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形成组织严密并能适时对风险进行监控的综合风险管理和控制模型。如借鉴证监会国际组织“资本充足率”的框架和计量与管理风险的VaR(Value—at—Risk)模型,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投资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其风险管理技术是对市场风险的总括性评估,它考虑了金融资产对某种风险来源(例如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变量)的敞口和市场逆向变化的可能性。VaR风险管理技术(或模型)是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主要在欧美)兴起的一种金融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监管机构广泛采用。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的内控体系

证券公司的风险防范和管理的内控体系应该由三部分构成,即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

1.风险评估:首先是各业务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是对证券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每一项业务或每一个工作流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的可能性的预测。它包括风险所在、风险所引起损失的时机、可能发生的损失原因、可能发生损失的金额、损失预测的可信度、损失发生的频率以及损失应对措施等。其次是整体风险评估。公司的整体风险最终都可能通过资产体现出来,因此,对公司整体风险的评估,主要是对资产风险进行测评。资产风险评估的主要指标有:(1)安全性指标:对外担保比例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0%;自营股票余额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自营债券余额占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50%等。(2)流动性指标:流动资产余额占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长期投资余额占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30%。(3)盈利性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等。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分析,确定公司风险的发生概率,进而采取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2.风险控制:完善以一级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授权分责制度,加强决策的集中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实行与个人责任密切联系的集体决策制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和重点岗位定期轮换的制度,保持决策体系的新鲜和活力。

(1).经纪业务风险控制。公司要对营业网点合理安排,防止盲目扩张。建立和完善交易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制定各岗位操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营业部各项业务的交易流程。加强财务稽核和现场监督。

(2).承销业务风险控制。建立“统一领导、专业分工、集中管

理”的业务体制,在公司内部形成以专家评审委员会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承销业务的操作流程;负责项目立项、策划、创新业务的咨询和评审;负责拟上报项目材料的评审。规范运作、严格自律、提高执业水准。

(3).自营业务风险控制。建立科学的决策系统。自营业务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研究部门、财务资金部门、风险控制小组、投资决策部门等共同参与完成。在这个决策系统中,投资决策部门是最高决策机构;研究部门对市场分析和投资品种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财务资金部门负责资金调拨、核算;风险小组对自营业务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自营资金的管理;加强自营队伍建设;公司总部对整个系统的资金运作、自营操作进行统一管理,充分利用资源,提高效率,降低风险。

(4).信息网络系统风险控制。设立电脑中心,对全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系统设计控制,计算机综合业务系统的设立开发要符合国家、证券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设置保密系统或相应的控制机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核性。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数据备份制度。信息管理风险。在公司内部建立一个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一是用于信息资源共享,二是便于管理层集中各个基层部门的风险信息,便于信息传递与反馈。

3.风险管理: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系统由循序递进的四道防线构成。第一道防线为一线岗位监督管理防线。由各项业务工作人员自查自纠。第二道防线为专业监督管理防线。第三道防线是事后监督管理防线。第四道防线是稽核系统的监管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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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浅析我国石化集团物业管理发展与应对措施论文

摘要:我国石油企业物业管理方兴未艾,当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从石油物业管理的发展现状以及我国石化集团在物业管理上的不足入手,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应对对策。

关键词:石化集团;物业管理;措施

一引言

短短十余年的发展,全世界物流市场已明显表现出了潜力大、渐进性和高增长率的特征。“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就石化行业发展的环境而言,预计国民经济仍将保持稳步增长,石化产品供不应求的局面不会有明显改善。石化集团企业要在市场经济变革中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物流管理的体制还要进一步进行改革,如引进先进的物流管理理念和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网络资源。然而,行业景气周期对投资回报的影响、未来中东地区石化产品向我国的出口以及可持续发展对技术的制约,对我国石化行业的发展将构成巨大的竞争压力。面对机遇和挑战,我国石化集团全面完善和改进物业管理势在必行。

二我国石化集团物业管理现状

近年来面对世界石油石化工业日益激烈的竞争,全方位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已成为国外各大石油石化公司孜孜以求的目标。然而由于桶油成本中的勘探、开发、开采等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可压缩空间越来越小,国外石油石化企业开始意识到,加强物流管理,减少物流成本,是企业从内部挖掘利润的有效途径,也是企业加强外部竞争力的迫切需求。国外各大石油石化公司强化了企业的物流管理,提高了资产的运作水平,降低了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

物流管理在我国起步较晚,我国石化集团通常将物流活动置于附属地位,大多数企业将仓储、运输、装卸搬运、采购、包装、配送等物流活动分散在不同部门,没有纳入一个部门对物流活动进行系统规划和统一运作与管理。虽然不少石化企业对自身物流体制进行了改革,但并没有真正理顺体制,体制设计缺乏科学性、前瞻性,没有从供应链的角度出发,整合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和回收物流,条块分割、部门分割严重,物流一体化依然是难以达到的目标。如今国内大部分石油石化企业连企业的物流成本究竟包括那些部分、企业的物流成本究竟是多少都搞不清楚,更不用提全面有效的物流管理了。

篇6:浅析我国石化集团物业管理发展与应对措施论文

1大力推进石化集团物流网络化进程

我国石化集团需要在物资供应系统内部网上建立网上交易系统,利用电子商务环境的有利优势,发布有效物资信息。这样既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增强服务意识,又可以避免单据传递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石化集团应当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工作,使财会人员由核算型转为管理型,使财会人员从繁重细致的会计核算事务中解税出来,有更多的精力注意诸如现金流量预测、资产负债结构、资金周转分析研究等问题,提高参与管理、参与决策的能力。当前为实现供应链的最优化,越来越多的石化集团将物流职能外包给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建立自己的基于互联网的虚拟供应链。这样可以减少物资供应人员仓储和运输费用和很多中间环节,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减少库存资金占用,增加物资供应部门的经济效益。

2充分做好石化集团物流人才培训工作

在我国石化集团新型物流人才培养方面,石化集团可以从国内外引进熟悉成品油等方面物流业务的专业人才,还需要在集团职工教学培训内容里,增加物流教育课程,培养既熟悉成品油流通,又通晓物流管理的各级物流管理人员,培养集团公司的物流人才,为集团公司的物流管理合理化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当前引进第三方物流服务是石化集团企业经营方式的重大改变,它对企业物流绩效和物流成本等方面将产生积极影响,但同时它也需要企业内部进行大量的改革。企业高层领导必须参与物流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拟定富余人员安排方案和相关人员培训方案。在加强人才培养的同时,我国石化集团需要建立配套的物流人才绩效管理系统,保证物流人才在企业发挥最大的绩效。

3全面实施石化集团绿色会计绿色物流

全球范围内环境保护对石化产业的要求越来越高,迫使石油化工企业减少生产过程的污染物排放以实现清洁生产。目前,国外不少大石油石化公司已开始付诸绿色化行动,生产过程绿色化和产品绿色化已成为其行动的目标。在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的大背景下,各大石油集团在追求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也将更加重视环保投资,不断采用新技术,推行环境友好工艺,对现有污染严重的生产装置和工艺进行改造,以节能降耗,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环境质量,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今后,在石化集团企业的会计和审计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资源成本价值,平衡人工资本和自然资本,综合评估环境绩效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的影响,全面反映自然资本和企业社会效益。迫求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会计和绿色物流是我国石化集团的必然选择。

4加快石化集团物流统计系统设计

石化集团物流统计信息系统是采用先进的统计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依托企业计算机网络,建成能快速、全面地反映石化集团生产物流状况的生产统计网络。石化集团物流统计信息系统能够实现石化集团统计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我国石化集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情况,对系统的数据入口和信息的呈现形式进行完全定制,把企业自身的实际统计业务映射到系统中,使生产实际与信息系统有机地相结合。通过对日、旬、月、季、年各种基础生产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监督、控制企业的整个生产物流过程,防止物料的流失,规范和细化了生产过程中的物流管理。石化集团物流统计信息系统可以为石化企业将来的ERP数据仓库以及绩效考核体系提供数据源,为分公司、分厂、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四总结

在不久的未来,我国石油企业将面临国外企业的冲击,物流管理的竞争将占据重要的地位。由于行业自身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国石化集团物流管理的发展已经落后国外甚至国内其他行业物流的发展。我国石油集团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快物流系统优化步伐,实现物流体制的创新,完善物流信息系统,大幅度降低物流费用,提高与国外石油企业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赵桂娥.石化炼油企业物流管理改革的发展趋势.中国石化[J],,(6)

2.陈国辉、杨维军、曹坚.我国“十一五”石化行业发展环境分析及对策建议.国际石油经济[J],2006,(1)

3.马景辉.优化我国石油企业成品油物流探讨.商业现代化[J],,(10)

4.孙维福.石化企业物流统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商业现代化[J],2006,(3)

篇7:发展我国环境会计探析

发展我国环境会计探析

环境会计是基于环境恶化的压力,在修正和批判传统会计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当前,我国建立环境会计体系既有必然性也有必要性,但环境会计理论付诸实践涉及面广,需要政府和社会采取多种措施予以优化.

作 者:耿成轩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甘肃,兰州,730020 刊 名:兰州商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LANZHOU COMMERCIAL COLLEGE 年,卷(期): 17(4) 分类号:F234.1 关键词:环境   资源   污染   环境会计  

篇8:浅析我国的环境与发展

浅析我国的环境与发展

本文简要分析了中国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了经济发展中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的几点建议.

作 者:金雅文  作者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环境信息中心,吉林・长春,130033 刊 名:科教导刊 英文刊名:THE GUIDE OF SCIENCE & EDUCATION 年,卷(期): “”(23) 分类号:X-1 关键词:发展   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  

篇9:浅谈入世后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发展与金融体制改革

浅谈入世后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发展与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法律体系是指在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指导下,调整金融关系不同侧面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等金融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金融法律制度,共同实现金融法的任务,而形成的相互连结、和谐统一、层次分明的统一整体。金融法律体系内容相当庞杂,各国金融立法也因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和管理重点各异,内容也不尽相同,体系也各有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大致可以划分为六个部分:金融主体法(组织法)、金融调控法、间接融资法、直接融资法、期货期权与外汇法(特殊融资法)、金融中介业务法。

1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标志着我国入世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随着我国与美国、欧盟等国家与地区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的达成,我国离世界贸易组织的大门越来越近。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是通过成员方之间的谈判,大幅度减少国际贸易的关税壁垒和形形色色的非关税壁垒,推动商品、技术、资金和服务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为了实践这个宗旨,乌拉圭回合的各项协议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制定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包括无歧视原则,关税减让原则,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透明度原则,公平交易原则,多边解决争端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的特别优惠原则等。并且要求成员方政府必须将对国际贸易的干预、限制和妨碍减少到合理和最低的程度,目的是在世界贸易组织内部建立一个能够发挥市场机制的国际贸易秩序,建立公平,公开和以经济效益为基础的竞争秩序。毫无疑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对我国的一些法律产生很大影响。

世界贸易组织是以互利互惠的多边和诸边贸易协定与协议为基础,为建设消除贸易歧视、促进成员方贸易经济发展的多边贸易体制提供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世贸协定为21世纪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奠定了法律基础。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当今世界规范国际经贸最大的多边经济组织,制定和实施的一整套多边贸易规则涵盖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到当今世界经济贸易的各个方面,这些规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就必须遵循这些规则,必须承担一系列义务。封闭和狭隘的保护主义不可能发展中国的产业,加入世贸是“以开放促进改革”,加大对国内行政垄断和纵向一体化的冲击。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魏杰认为:wto(世贸组织)不仅仅是一个产业概念。wto是国际经济组织,参加wto的各方成员就必须要遵守国际规则,享有应有的权利,履行承诺的义务。我国加入世纪贸易组织谈判的首席代表龙永图表示:根据协议,中国将按照国际规则办事。遵循规则是每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应尽义务。这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过程中和入世后都很重要并且需高度注意的问题。wto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达到推动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

wto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服务贸易自由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众多的规则涉及大量复杂的规律问题,专业性也很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如果中国不能有效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必将阻碍自身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入世”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生机,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要想利用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机遇并迎接挑战,就必须了解掌握wto的宗旨、原则、规则、程序和实际运作。

恩格斯说:“法发展的进程大部分只在于首先设法消除那些由于将经济关系直接翻译为法律原则而产生的矛盾,建立和谐的法体系,然后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影响和强制力又经常摧毁这个体系,并使他陷入新的矛盾”。即法律体系建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所依存的经济关系发生变化,就必然要求它自身要改变以适应变化了的经济关系。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为期不远。一旦加入世贸,我国将享有wto成员国的权利,同时应承担wto成员国的义务。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的某些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的规范有一定差距,尤其突出的表现在金融法领域,同时一国的金融制度关系到本国的金融安全等重大国家利益,所以必须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保证国家在世界金融交往中的经济安全,确保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协调发展。

一、中国加入wto的紧迫性

中国怎样变革自身的法律体系以适应wto规则?经济全球化趋势是一柄双刃剑。如何努力改变由少数西方发达国家控制和支配的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尽量消除和努力避免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负面影响,使世界各国都受惠于经济全球化,等等,都包含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战略问题。加入wto后,不仅我们的经济战线面临新的挑战,我们的政治、法律、思想文化同样面临着诸多严重挑战。法学界应当全面介入,参与这些重大问题的解决。

中国如何实行法制改革,中国法律如何与wto规则对接,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在这个焦点中,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当然首当其冲。因此,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如何适应世贸规则,适应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形势更是重中之重。

金融体系是一国经济构造中最敏感、最复杂的的部分,在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中,都有一个高度发达的金融体系,其中有执行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经济的中央银行,有功能齐全并作为金融体系主体的商业银行,有形形色色各尽其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有高度发达的国内和国际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面对入世,中国必须向发达国家学习,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是指通过规定从事金融活动的各当事人之间的.协作及各自的职权和职责,从而确立各当事人在金融领域中的地位,进而进行管理和监督所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系。

中国政府近两年在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方面作出了多方面的努力,已经为加入世贸组织作了必要准备。从1月1日起,正式取消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限制,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195月,中央成立金融工作委员会;11月,成立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业实行专门监督;19,中央银行加大对信托业整顿力度,撤并一些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的信托投资公司,促使其实现高效、规模化经营。

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事务,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促进亚洲和世界金融稳定。先后为东南亚危机国家提供40多亿美元援助,督促日美两国政府共同干预日元汇率,承诺人民币不贬值,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中国国内金融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使得中国金融服务业与《服务贸易总协定》和《金融服务协议》的要求越来越近。

wto规范国际金融市场开放的的文件是《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规定协议各成员国在维护国内现有金融服务管理现状的前提下承担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透明度、最惠国待遇以及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等方面的义务。加入wto,意味着中国从此融入国际金融主流,意味着中国从此参与现代化国际金融体系的大循环,中国金融体系将发生诸多重大变化,其目标就是建立并逐步完善国际金融与国际金融主流协调一致的现代金融体系。

二、我国金融领域对加入wto的应对

,在wto主持下,达成了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协议,从而使得各国历来保护性最强的服务贸易领域受到巨大冲击。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涉及全球95的金融服务贸易领域,有102个成员作出开放金融服务市场的承诺。《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也是金融自由化的转折点,参加协定的70个签字国包揽了全球95的金融服务业。中国金融机构面临巨大挑战。

朱F基总理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加快的趋势,“抓紧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使修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我国立法机关及法学界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如10月6日国务院总理朱F基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20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提出:“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国务院对截至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756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其中包括了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71件、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80件、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已明令废止的行政法规70件,这是对我国行政法规的一次较大规模的动作。而且我国正在全面准备加入世贸组织,并对有关对外贸易和投资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修改,以使法律框架符合新的要求。

年底颁布《证券法》,标志着中国初步形成一个以《中国人民银行法》等为代表的金融法律体系。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发育过程相比,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尚不全面、不完善、不成熟,金融法律法规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有些法律条文过于原则,抽象而缺乏可操作性,没有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金融执法部门遇到问题界定不清。比如中国对外国投资银行准入和监管的法律制度、租赁、票据、证券、期货等相关法律制度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总的来看,加入wto,中国金融立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由于国际金融是一个急剧变化的市场,连传统国家权力对之都无能为力,因而中国如何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金融市场,不断加强金融立法,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法律体系更是一项重大课题,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

三、我国金融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金融体制是指一国划分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业务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业务范围,协调彼此之间的活动及其相互关系而形成的制度系统,包括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制度体系四方面的的内容。

历经数百年的发展演变,西方工业化国家基本上都已形成了在法治基础上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为监管中心,以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为主体,与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以货币、证券和保险等市场为枢纽的金融体制。

1993年底,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相比之下,我国的金融体制仍存在不少弊端。主要表现为中国人民银行还没有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缺乏有效的间接调控手段,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还不够灵活;商业银行政企不分,缺乏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自我约束和风险的约束机制;同时各商业银行条块管理,由总行垂直领导,加剧了部门分割,形成“大一统”变“小二统”的国家垄断局面;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对我国的银行金融体制必须进一步改革。

1994年全面开始的我国银行金融体制的深入改革,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制度。1993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包括了关于建立现代金融制度的决定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规定了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展示了我国现代金融制度的基本框架。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同意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如何建立健全上述三个体系,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首要的任务是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持货币的稳定;对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监管,保证金融体系安全、有效地运行。因此,改革首先应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地位,摆脱各级政府的干预;其二,中国人民银行应建立和完善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基准利率、汇率、贷款限额等调控手段,实现从直接调控为主向间接调控为主的过渡。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要建立监管标准体系,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监管,维持金融秩序。

第二、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建立政策性银行,把商业银行真正办成商业运作主体,正确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的健康发展。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是各国金融业发展的惯例,也是解决我国商业银行身兼二任的的关键。1994年,我国已先后组建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三家政策性银行,专门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政策性业务分离后,除人行以外的其他银行需逐步改造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按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运作。贯彻执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原则。同时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合作银行体系,主要包括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其任务是为中小企业、农业和发展地区经济服务。要明确规定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数额、管理人员素质标准及业务范围,并严格审批,加强管理,正确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

第三、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

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首先要完善货币市场,严格界定和规范进入市场的主体及其行为,切断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直接联系,防止资金从货币市场直接流向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同时中央银行应逐步开展公开市场业务,使货币市场成为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的工具,成为监控基础货币和货币供应量的主要场所。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加强对国债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监督管理。最后,要加强外汇市场建设,形成统一的外汇市场。

第四、加强金融业的基础建设,建立现代化的金融管理体系。

金融机构要按照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加快会计、结算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实现结算工具票据化。加快人民银行卫星通信网络的建设,推广计算机的运用和开发,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要更新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加速培养现代化金融人才,加强金融队伍建设。

事实上,从1993年我国开始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就借鉴了西方国家金融体制的相关模式,并发生了巨大变化,体现在:一,扩大银行信贷领域,发挥了金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资金融通主渠道的作用。二,建立了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三,确立中央银行体制,逐步建立了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加强了金融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作用。四,改革单一的银行信用,发展多种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实现多功能的、多形式的资金融通。

具体说来,我国的银行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及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并存的金融体系。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的形成,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筹集融通资金、发展和活跃金融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中央银行体制逐步完善,人民银行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3、政策性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始运行。4、向商业银行的转轨迈开步伐,并且一批新兴的商业银行陆续建立起来,形成了商业银行体系。5、我国外汇体制改革进展顺利,1994年成功实现了汇率并轨和银行结算外汇制度。6、我国境外的中资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境内的合资、外资银行金融机构有了重要发展,并且其业务也已进入规范。值得注意的是,至1998年12月20日止,中央银行管理体制新框架基本形成、九家跨省区分行组建完成。这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体制改革取得实质进展,新组建的中国人民银行九家分行于年1月起正式运行,新机构按中央银行新体制运作。

中国法学应当为解决时代提出的重大课题服务。中国法学应当也完全可以为加入wto的诸多法律问题找出答案。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国法学更应为建立现代金融体系,为实现金融法治化,为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为金融的不断创新、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中国金融融入国际金融主流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书目:1、朱大旗《金融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3

2、卢炯星《宏观经济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0.9

3、马洪《经济法概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12

4、钱弘道《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如何适应wto规则》(重庆《现代法学》2000.6)

5、周忠海《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思考》(郑州《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

6、王晓晔《加入wto对经济法产生影响》(北京《中国纺织报》2000.6.3)

中国如何实行法制改革,中国法律如何与wto规则对接,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在这个焦点中,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当然首当其冲。因此,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如何适应世贸规则,适应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形势更是重中之重。

金融体系是一国经济构造中最敏感、最复杂的的部分,在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中,都有一个高度发达的金融体系,其中有执行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经济的中央银行,有功能齐全并作为金融体系主体的商业银行,有形形色色各尽其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有高度发达的国内和国际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面对入世,中国必须向发达国家学习,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是指通过规定从事金融活动的各当事人之间的协作及各自的职权和职责,从而确立各当事人在金融领域中的地位,进而进行管理和监督所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系。

中国政府近两年在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方面作出了多方面的努力,已经为加入世贸组织作了必要准备。从1998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限制,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1998年5月,中央成立金融工作委员会;11月,成立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业实行专门监督;1999年,中央银行加大对信托业整顿力度,撤并一些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的信托投资公司,促使其实现高效、规模化经营。

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事务,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促进亚洲和世界金融稳定。先后为东南亚危机国家提供40多亿美元援助,督促日美两国政府共同干预日元汇率,承诺人民币不贬值,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中国国内金融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使得中国金融服务业与《服务贸易总协定》和《金融服务协议》的要求越来越近。

wto规范国际金融市场开放的的文件是《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规定协议各成员国在维护国内现有金融服务管理现状的前提下承担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透明度、最惠国待遇以及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等方面的义务。加入wto,意味着中国从此融入国际金融主流,意味着中国从此参与现代化国际金融体系的大循环,中国金融体系将发生诸多重大变化,其目标就是建立并逐步完善国际金融与国际金融主流协调一致的现代金融体系。

二、我国金融领域对加入wto的应对

19,在wto主持下,达成了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协议,从而使得各国历来保护性最强的服务贸易领域受到巨大冲击。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涉及全球95的金融服务贸易领域,有102个成员作出开放金融服务市场的承诺。《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也是金融自由化的转折点,参加协定的70个签字国包揽了全球95的金融服务业。中国金融机构面临巨大挑战。

朱F基总理在2000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加快的趋势,“抓紧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使修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我国立法机关及法学界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如月6日国务院总理朱F基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提出:“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国务院对截至2000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756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其中包括了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71件、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80件、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已明令废止的行政法规70件,这是对我国行政法规的一次较大规模的动作。而且我国正在全面准备加入世贸组织,并对有关对外贸易和投资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修改,以使法律框架符合新的要求。

1998年底颁布《证券法》,标志着中国初步形成一个以《中国人民银行法》等为代表的金融法律体系。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发育过程相比,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尚不全面、不完善、不成熟,金融法律法规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有些法律条文过于原则,抽象而缺乏可操作性,没有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金融执法部门遇到问题界定不清。比如中国对外国投资银行准入和监管的法律制度、租赁、票据、证券、期货等相关法律制度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总的来看,加入wto,中国金融立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由于国际金融是一个急剧变化的市场,连传统国家权力对之都无能为力,因而中国如何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金融市场,不断加强金融立法,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法律体系更是一项重大课题,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

三、我国金融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金融体制是指一国划分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业务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业务范围,协调彼此之间的活动及其相互关系而形成的制度系统,包括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制度体系四方面的的内容。

历经数百年的发展演变,西方工业化国家基本上都已形成了在法治基础上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为监管中心,以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为主体,与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以货币、证券和保险等市场为枢纽的金融体制。

1993年底,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相比之下,我国的金融体制仍存在不少弊端。主要表现为中国人民银行还没有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缺乏有效的间接调控手段,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还不够灵活;商业银行政企不分,缺乏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自我约束和风险的约束机制;同时各商业银行条块管理,由总行垂直领导,加剧了部门分割,形成“大一统”变“小二统”的国家垄断局面;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对我国的银行金融体制必须进一步改革。

1994年全面开始的我国银行金融体制的深入改革,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制度。1993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包括了关于建立现代金融制度的决定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规定了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展示了我国现代金融制度的基本框架。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同意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如何建立健全上述三个体系,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首要的任务是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持货币的稳定;对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监管,保证金融体系安全、有效地运行。因此,改革首先应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地位,摆脱各级政府的干预;其二,中国人民银行应建立和完善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基准利率、汇率、贷款限额等调控手段,实现从直接调控为主向间接调控为主的过渡。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要建立监管标准体系,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监管,维持金融秩序。

第二、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建立政策性银行,把商业银行真正办成商业运作主体,正确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的健康发展。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是各国金融业发展的惯例,也是解决我国商业银行身兼二任的的关键。1994年,我国已先后组建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三家政策性银行,专门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政策性业务分离后,除人行以外的其他银行需逐步改造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按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运作。贯彻执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原则。同时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合作银行体系,主要包括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其任务是为中小企业、农业和发展地区经济服务。要明确规定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数额、管理人员素质标准及业务范围,并严格审批,加强管理,正确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

第三、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

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首先要完善货币市场,严格界定和规范进入市场的主体及其行为,切断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直接联系,防止资金从货币市场直接流向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同时中央银行应逐步开展公开市场业务,使货币市场成为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的工具,成为监控基础货币和货币供应量的主要场所。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加强对国债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监督管理。最后,要加强外汇市场建设,形成统一的外汇市场。

第四、加强金融业的基础建设,建立现代化的金融管理体系。

金融机构要按照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加快会计、结算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实现结算工具票据化。加快人民银行卫星通信网络的建设,推广计算机的运用和开发,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要更新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加速培养现代化金融人才,加强金融队伍建设。

事实上,从1993年我国开始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就借鉴了西方国家金融体制的相关模式,并发生了巨大变化,体现在:一,扩大银行信贷领域,发挥了金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资金融通主渠道的作用。二,建立了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三,确立中央银行体制,逐步建立了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加强了金融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作用。四,改革单一的银行信用,发展多种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实现多功能的、多形式的资金融通。

具体说来,我国的银行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及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并存的金融体系。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的形成,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筹集融通资金、发展和活跃金融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中央银行体制逐步完善,人民银行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3、政策性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始运行。4、向商业银行的转轨迈开步伐,并且一批新兴的商业银行陆续建立起来,形成了商业银行体系。5、我国外汇体制改革进展顺利,1994年成功实现了汇率并轨和银行结算外汇制度。6、我国境外的中资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境内的合资、外资银行金融机构有了重要发展,并且其业务也已进入规范。值得注意的是,至1998年12月20日止,中央银行管理体制新框架基本形成、九家跨省区分行组建完成。这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体制改革取得实质进展,新组建的中国人民银行九家分行于1999年1月起正式运行,新机构按中央银行新体制运作。

中国法学应当为解决时代提出的重大课题服务。中国法学应当也完全可以为加入wto的诸多法律问题找出答案。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国法学更应为建立现代金融体系,为实现金融法治化,为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为金融的不断创新、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中国金融融入国际金融主流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书目:1、朱大旗《金融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3

2、卢炯星《宏观经济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0.9

3、马洪《经济法概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12

4、钱弘道《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如何适应wto规则》(重庆《现代法学》2000.6)

5、周忠海《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思考》(郑州《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

6、王晓晔《加入wto对经济法产生影响》(北京《中国纺织报》2000.6.3)

篇10: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发展问题及应对本科论文

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发展问题及应对本科论文

一、电子商务为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带来新的优势

(一)显着降低国际贸易成本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的单证数量繁多,处理费用高昂。如全球跨国贸易中以纸面单据为主的各种杂项开支达3500亿美元,占当年世贸总值的7%。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国 际贸易,既可节省大约90%左右的文件处理费用,又可缩短交单结汇的时间,加快资金周转,还可节省利息开支,成本优势十分明显。另外,由于减少了大量的中间环节,买卖双方可以通过网络直接进行商务活动,交易费用显着下降。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业务中,因为大量的中间商的参与,国外进口商的买价往往是国内生产企业交货价的5-10倍。现在有不少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直接把中国生产企业和国外进口商的供求信息整合在网上,让他们在网上直接交易,由于减少了中间环节,双方都得到了实惠。

(二)交易效率显着提高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可采用标准化、电子化的格式合同、提单、保险凭证、发票和汇票、信用证等,使各种相关单证在网上即可实现瞬间传递,大大节省了单证的传输时间,而且还能有效地减少因纸面单证中数据重复录入导致的各种错误,对提高交易效率的作用十分明显。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每一程序包括签约、洽谈、报关、租船订仓保险以及支付结算等都必须由人工参与,交易效率低,错误发生率高,受时间的局限性大。而通过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工参与,并且不受时间限制,提高了业务处理的灵活性,为客户带来更多的便利。

(三)全天候业务运作,提高客户满意度由于世界各地存在时差,进行国际商务的谈判就相当不便,对企业来讲,在传统条件下,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客户服务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而利用电子商务可以做到7×24的全天候服务,任何客户都可在全球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从网上得到相关企业的各种商务信息。如果得不到理想的答案,还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询问,只要企业及时回复,即可使访问者得到满意的答复。电子商务全天候、不间断运作可使全球范围内的客户随时得到所需的信息,为出口企业带来更多的订单,并且可大大提高交易的成功率。

(四)减少贸易壁垒,扩大贸易机会因特网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网络,彻底消除了地域的界限,对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有形和无形壁垒有着积极的意义。在网上做生意,没有了宗教信仰的限制,也没有了种族的歧视,甚至公司的规模和经济实力的差别都显得不再重要。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极力主张电子商务达成的国际贸易免征关税,这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国际贸易业务量的迅速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力地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更快地向前推进。 我国“入世”后,国外的电信公司、网络公司、跨国银行、运输公司等将会大量涌入国内市场,这会极大促进全球网上商品在我国市场展开竞争。我国企业在面临挑战的同时必须充分利用电子商务这个有效工具,主动出击国际市场,寻找更多的贸易机会,谋求更大的生存空间。

(五)减轻对实物基础设施的依赖传统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业务都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设施,如办公用房、仓储设施、产品展示厅、销售店铺等。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对实物基础设施的依赖程度要高得多。若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业务,则在这方面的投入显然要小很多,如美国亚马逊网上书店与传统的实物书店相比,几乎找不到豪华的办公楼、宽敞的营业大厅,甚至除了少量的畅销书有部分库存外,其他绝大多数的图书品种都是在接到顾客的订单后再向各出版社订购的,几乎不占库存,但是亚马逊网上书店提供近300万种多种语言版本的图书,并且销往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用户达 1000 多万,1999 年的营业额达15亿美元。因此,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可以显着减少在实物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对于信息产品而言,如报刊杂志的电子版、视听娱乐和电脑软件及信息咨询提供等,若产品本身可以在线成交和在线交付的话,则销售柜台、仓储设施等完全是多余的。整个销售环节,从研制开发、订货、付款到产品的交付都可以在网上实现。由于减轻或消除了对实物基础设施的依赖,企业可以将节省的开支大部分地让渡给消费者。

(六)提高我国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入世”后,我国传统的外贸企业将会遇到十分严峻的挑战。如何提高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但是外贸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能否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大事。电子商务作为今后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其重要性将会日渐显现出来,外贸企业必须从提高自身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角度来认识电子商务,尽快付诸实施。外贸企业可以通过建立相关站点主动发布供求信息,及时与客户进行双向沟通与交流,借助网络宣传自己的企业形象,扩大企业知名度,逐渐利用电子商务这一先进的工具为增强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服务。 虽然电子商务具有上述六大优势,但是电子商务对于我国的国际贸易来说毕竟是新鲜事物,在实践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着问题。

二、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费观念问题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国际贸易中,购买者通过网络上的商店挑选所需商品,通常是货到后才能见到其真面目,并且售后服务难以保障,这些情况使消费者 对网上购物缺乏信任感“同时,电子支付方式中网络安全难以保证,使消费者缺乏安全感。

(二)法律法规问题

第一,关于证据的问题,伴随着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和运用,如何鉴别网络电子商 务单据资料的真伪,如何在法律事务中运用和采信电子单据证据将成为新型贸易法规的重要 问题。 第二,关于书面形式的问题,由于电子贸易很多单据都通过网络进行传递,双方的书面文件 较少,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尚未明确规定具体的书面文件形式,可能导致交易缺乏安全性。 第三,关于签字与认证的要求,2000年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草拟了《统一电子签名规则》 ,即国际上对签字认证的通行做法“电子签名制度”,规定这种电子签名是由代码和符号加密 组成的密钥,具有唯一性和可识别性,但各国的规定仍然有所差异,国际上缺乏统一的法律法 规对此进行规范。 第四,关于电脑网络订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是国际贸易 仲裁的重要证据,而交易双方的电子文件可能在网络传递过程中在生效时间、生效地点等方 面不一致,因此制定全球系统统一的法律规范,有待于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 第五,国际税收的征管问题,由于电子商务的一些特性,各个国家税务机构对电子商务网上 交易征税困难重重:在对进出口商品征收关税时,实物贸易一般遵循《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关税估价协议》或者按原产地规则收税,而服务贸易则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收税,对于电子商品,是该按货物贸易收税,还是按服务贸易收税?这需要制订新的法规进行界定。

(三)物流配合问题

电子商务下的国际贸易是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高度统一。信息流、资金流在电子工具和网络技术支持下,可通过轻轻点击瞬间完成,而物流资料空间位移,即具体的运输、储存、装卸、保管等各种活动是不能直接通过网络传输的方式来完成的。物流硬件技术应包括包装、装卸、运输、储存、流通加工、配送等物流活动所涉及的各种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仓库建设、场站设施以及服务于物流的电子计算机、通讯网络设备等。电子商务下新型国际贸易的运输体系要求有通畅的道路、先进的输送设备、以集装技术为主导的运输容器、连贯的`“门到门”运输连接手段!高速运行并能自动完成取送货物的港道推垛机、条码技术、集装技术等等。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发展我国贸易的对策

为了使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国际贸易中得到充分的运用,促进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针对上述的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条对策。

(一)安全性问题解决对策

第一,在电子技术层面,我们应采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电子技术方法来保证电子交易业务的 安全性。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有:应用数字证书解决网上交易对象身份认定问题;应用非对称密钥密码技术解决交易信息传输过程中的保密问题;应用数字摘要、数字信封、数字签名等方法解决交易信息传达后的完整、正确、未被修改的验证问题;应用数字时间解决电子交易文件发出的时间认证问题。除上述基本技术手段外,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安全认证协议,如安全电子交易协议等,这些协议在推动和保证电子交易安全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国际贸易业务人员层面,在这一层面上,我们应要求网上国际贸易参与者对电子商务 和网上国际贸易的特性有深刻的认识,对网上国际贸易风险有高度警觉,对电子商务操作的技术规范、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统一商务法规有全面了解,对保证电子交易安全的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能娴熟运用,同时对自身网上交易行为要自律“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电子商务环境下外贸业务的交易风险降到最低,才能保证电子商务和网上国际贸易得到健康发展。

第三,建立人性化的国际CRM(Customer Relationsh Management)系统。CRM的核心思想在于 :了解客户所想,满足客户所想,从而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外贸企业建立CRM,不但能有效避免传统贸易手段中对业务员的过度依赖,而且能更加快速、方便、高效地实现前端客户交互,满足客户服务,通过市场营销、综合客服、销售支持、客户管理、合作伙伴管理和产品管理等功能,为国内外客户与企业交互和资料收集提供多种接入渠道,为市场营销及客户服务提供全过程的自动化管理和协同合作,支持企业的经营战略,为企业战略、战术的决策分析提供有效支持,值得注意的是,外贸企业的客户关系复杂,涉及不同国家的不同语言、文化、习惯!法律、技术水平等差异,因此,外贸企业的CRM系统的人性化应尊重各国国情,尽量满足不同国家尤其是企业主要贸易伙伴和贸易地区的不同要求。

(二)法律法规问题解决对策

第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政策、税收等建设,加大投入,为外贸电子商务竞争力提升提 供支持。中国应借鉴国外经验,针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执行有效的电子商务行动纲领;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健全关税、支付、版权、专利、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尽快建立适应国际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体系,实行减税、免费等激励措施;加强外贸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专门指导机构,对不同类型外贸企业提供服务。

第二,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与合作,积极与国际市场接轨当前欧美各国,尤其是美国各大公司 都试图将各自产品的标准纳入因特网的国际标准中,以使自己的产品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领导地位。这意味着一旦基于因特网的电子商务成为国际通行的贸易手段,谁制定了标准,谁就有了发言权和优先权。中国外贸电子商务的发展,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形势,要通过制定相应国际标准,积极与国际市场接轨,提高国际合作地位,应积极开展与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对跨国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关税问题、税收管辖问题、纠纷仲裁问题、标准问题等,开展双边和多边的国际磋商,逐一落实解决,积极参与有关国际公约的制定,促进国际电子商务的开展,保护中国企业在国际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正当权益“继续开展多双边电子商务合作工作,通过电子商务手段促进多双边及区域经贸合作。

第三,融入全球网上支付体系,提高跨国资金流通效率,电子支付是体现电子商务 优势的重要 手段,外贸电子商务这种跨国的电子商务形式,必须要依靠以因特网为基础的网上支付来实现。中国应根据电子商务特点,融入全球网上支付体系,提高跨国资金流通效率。外贸行业应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共同开发适合跨国汇兑的电子支付工具,实现外贸电子商务跨国支付。此外,国内银行间!国内银行与国外银行间应加强合作,从技术上、政策上为企业跨国支付提供保障 ,以解决如各大银行支付系统不统一给用户使用带来的不便,以及跨国电子支付存在的货币兑换等问题。一方面,应完善网上银行服务,实现电子商务与网络银行的有机融合“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应加强与银行业的合作,充分利用网络银行的网上支付和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及其他服务,并把企业财务管理、ERP系统等与网络银行系统充分结合。对于银行机构,应适时改造业务流程,完善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加强与公共支付网关合作,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网上结算,另一方面,应制定统一规划,加强和完善网上支付系统,为满足电子商务跨国网上支付的需要,应抓紧建立功能强大的金融通信网络,包括中国国家金融网(CNF)、银行内部通信网络(Intranet)、金融国际互联网(F2Internet)、在网络建成的基础上,应加快银行业务处理系统、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和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研究各银行网上支付系统的兼容性与协调性,确立并执行跨行、跨国网上支付综合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刘继萍。中国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探讨[J]。中国经贸,,(02)。

[2]高功步,焦春风。中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国际化发展战略[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02)。

篇11:SA8000的经济影响及我国的应对措施

SA8000的经济影响及我国的应对措施

本文从其产生及相关背景入手,结合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出口、外商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跨国公司对华采购及劳动就业等方面的现况,说明了一旦全面实施SA8000可能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影响,并提出了我国的.应对措施.

作 者:王国莉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21 刊 名:铜陵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TONGLING COLLEGE 年,卷(期):2005 4(1) 分类号:F406 关键词:SA8000   经济影响   贸易  

篇12:宏观市场营销环境变化的应对措施

在整个大市场中不同企业之间都存在着优胜劣汰的关系,优秀的、可以及时更近市场变化的企业总能战胜那些落后的、对市场环境变化不问不顾的企业。 下面是论企业应对市场营销环境变化的策略。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企业的营销策略以及企业的内部管理对企业的生存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在新的营销环境下,对企业来说有些因素即使看起来是有利的,但也可能是不利的。如何在新的营销环境下抓住发展的机遇,提高企业的能力就成为我们接下来讨论的话题。

1.协调性的措施。企业在面对市场营销环境变化的时候,可以采取具有协调性的措施来应对。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采用这种协调性的措施,协调性的措施要求企业自己具备一定的能力,可以通过自身战略和影响方式的变化来应对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化,使得保持企业整体环境的稳定而不至于在营销环境变化时出现大的动荡。但如果这种协调性手段的使用不当,则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灾难,使得企业原有的战略和营销方式产生大动荡。所以我们企业在使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保证企业原来的市场的稳定,不会出现大的变动而影响产品的销售。第二,这种协调性手段不能脱离企业的整体战略。第三,虽然市场环境在变化,营销环境的改变不会对企业的长远目标产生大的影响而导致企业发展方向的改变。

2.抵制性的措施。在面对市场营销环境变化时,如果企业不能及时的采取协调性的应对措施来改变自身,那么就需要采取具有抵制性质的措施来面对环境的变化。这种抵制性的措施可以帮助企业规避市场营销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不利方面,通过采取合理且合法的措施,消除新的市场规则的影响,维护企业的利益。但我们在使用这种抵制性的措施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才能发挥这种应对措施的功能。第一,企业所采用的各项抵制手段需要是合理、合法的,不能出现违反法律的情况,否则会得不偿失。第二,所采用的抵制手段不能影响企业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使得消费者也对企业的产品做出抵制的行为。第三,企业所采取的抵制手段应当是在企业发展战略大环境下的,不能超越或者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与时俱进,及时的调整。

[宏观市场营销环境变化的应对措施]

篇13:我国保险业应对国际化的发展对策

我国保险业应对国际化的发展对策

我国保险业应对国际化的发展对策   摘 要:经济全球化是目前经济发展的主导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必然会带来保险的国际化,这种国际化必然会对我国保险业产生重大影响。本文通过对保险国际化理论与实证分析,提出了我国保险监管的政策建议:评估现行保险体制;实施开放性监管战略;实施优质发展战略;提高保险信息化水平;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加强资产负债监管。

一、保险国际化的方式及实证分析

(一)保险国际化的方式

从目前看,保险国际化方式主要有三种:

1.投资国外保险市场。即通过在国外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方式,向外国保险市场渗透,这种方式是目前保险国际化的主流。但是,由于世界各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不同,开放方式各异,因此,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难易程度也不相同。

2.投资国外资本市场。即将本公司的资金运用到国外资本市场,分散投资风险,寻求资本收益。这种方式一般受本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规定的限制。

3.开放本国保险市场。通过完善保险法规,逐步开放本国保险市场,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参与本国保险市场,国内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的国际化和本国风险管理的国际化。

(二)实际分析

从目前情况看,欧洲经济及保险一体化就是保险国际化的一个实例。为了推动欧洲共同体保险市场一体化进程,1994年7月1日,欧洲第三代保险决议生效。决议的主要内容是:(1)统一欧洲共同体保险业执照、确立本国控制的监管原则和取消对保险业的高度监管;(2)统一执照将允许共同体成员国保险公司在本国注册,在欧洲共同体的任何地方从事保险业务;(3)由保险公司注册国负责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偿付能力的执照由保险公司的注册国来颁发,但所有共同体成员国都必须认可这次改革最重要的内容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自由决定费率和条件,监管局的监管目标只限于保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通过这次改革,过去在许多欧洲大陆国家中实施的保险条款和费率需获得保险监管部门事先批准的要求已不再存在。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次管理制度的改革几乎是一场革命,为了达到预期目的,立法者必须处理好以下主要问题:

1.必须克服各国过去不同的保险监管方式所形成的障碍。长期以来,不少成员国一直规定保险合同的条文必须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认为这样具体的监管可以增加市场的透明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公司之间的不同之处,并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对于保险准备金,虽然所有的成员国都分析保险准备金是否充足,但各国对如何平衡指令性的调控和精算师的职责有很大的分歧,这一分歧在人寿保险中最为明显。还有些国家一直通过法律和监督人的方式,对保险准备金的具体细节加以规定。在这些国家里,批准保险费的同时一般也要批准技术性指标(预定利率,死亡率)。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这些技术性指标都被用来计算保险准备金。在投资方面,许多国家规定了投资范围,并且规定在一定类别内最大的投资限额。由于各个成员国对监管方式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各个成员国一般都不愿支持彻底提供服务的自由。

2.事后控制。有些国家的监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每个保险产品和费率的事先批准。有些国家规定,每个保单用语都必须事先和监督机关达成协议。新保单形式的提议需由一些主要保险公司成员组成保险管理理事会传阅。提议被批准后,任何希望销售这种产品的保险公司都 可以使用。但是,欧洲委员会指出,事先批准的程序不适合开放的竞争市场的要求,因为事先批准措施是为了减少竞争,并很可能给地方保险公司带来优势。因此,成员国必须废除事先批准的规定。

3.共同认可。为了开创一个充满活力和竞争性的市场,保险产品和保险费率的事先批准,甚至备案性通知的要求都被禁止。从现在开始,着重于统一执行的标准及对保险准备金、资产的充足性与最低偿付能力差额的监管。保险公司即将有选择在哪个国家设立总公司,在哪种监督制度下开展业务的自由。

二、国际保险监管总目标的调整与监管发展趋势

保险国际化的发展使全球保险市场逐步融为一体,本国保险市场日益成为全球保险市场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独立性相对减弱。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保险业的发展不仅要受本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也要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影响的程度将越来越大。

由于一国保险市场同时受国内和国际形势的影响,所以,可以预见,21世纪,各国保险业波动的可能性将进一步加大。为了熨平保险波动周期,促进本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都相应调整了宏观保险监管目标。总的来看,宏观保险监管目标主要有四个:一是保持社会对保险制度体系和机构体系的信任;二是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体系的了解和理解;三是在适当程度上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减少和打击保险犯罪。在实现上述宏观监管目标时,各国法律一般要求保险监管部门做到:(1)维护本国保险市场的'稳定;(2)依法监管,尊重保险机构的经营自主权;(3)平衡消费者和保险行业间的利益,以及加予保险机构的负担和限制;(4)加快本国保险业的改革与创新;(5)在保险国际化形势下,通过有效监管,增强本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6)坚持市场化原则,保护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竞争。

在宏观监管目标和法律要求的指导下,各国保险监管发展趋势表现为:

1.混业监管体制将全面取代分业监管体制。20世纪末,金融业发展的新动向就是混业经营。在保险方面,这种混业经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寿险业采用子公司的形式相互渗透,并存在一种产、寿险公司交叉经营的第三保险业务领域;二是银行、证券、保险和投资之间相互渗透。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相互之间的互动效应将越来越大。为了适应混业经营的趋势,解决混业经营所产生的问题和新的需要,不少国家都对本国的金融监管法律进行了修订,对保险监管体制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目的在于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市场波动对保险业造成的风险。

2.产品监管的市场化趋向明显。产品的市场化突出表现为保险合同自由和保险费率市场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保险监管部门普遍认为商定保险合同内容和保险产品价格(保险费率)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双方的事情,应由双方自行解决,政府不应过多干预。同时认为,政府应该通过让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来实现自由竞争和保险产品创新。从目前看,大部分国家已不再审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在实行产品市场化的同时,各国仍保留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否决权,即如果保险监管部门认为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标准,或有不公平行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予以纠正。在放松保险产品监管的同时,各国保险监管部门普遍加强了对保险投诉

的监管,注重研究网络经济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加大了对网上保险产品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

3.偿付能力监管日益成为监管工作核心。近年来,保险监管重点越来越偏重于偿付能力监管。而且,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进步,偿付能力监管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监管方式也日新月异。尽管各国的监管方式不同,但毫无疑问,全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正在由传统的静态监管向现代的动态监管转变,正在由业务和财务分离监管向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监管的方向转变。

4.保险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日臻成熟。向社会公开保险公司的信息越多,越能帮助投保人正确选择保险公司以转嫁风险,越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大部分国家的保险监管部门认为,向社会公开保险公司的信息,可以通过社会的力量强化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自律。基于此,各国保险监管部门普遍建立了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保险公司信息,以便于社会各单位和个人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5.依法监管走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监管也注定应依法监管。目前,各国都有保险监管法规,通过法规对保险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规定。这些法规同时也要求为保险监管部门错误的监管行为给被监管对象造成经济损失后,必须依法进行赔偿。在具体监管实践中,普遍增强了监管法规的透明度,大幅度地减少了“暗箱”操作行为。

三、我国保险监管政策建议

(一)现行保险体制评估

从体制方面看,我国保险业发展与世界保险业的发展有一些较为明显的区别:一是世界保险业正在走集团化、综合化发展道路,购并活动频繁;我国则在实施分业发展战略,这种分业不仅表现在银行、证券、保险间的绝对分业,同时也表现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间的绝对分业。二是世界上正在实施混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创新,而我国则在落实分业监管方案。近几年我国保险业的大踏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得益于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但随着我国经济开放度的加深,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经济必然会被纳入世界经济大循环之中。在未来开放条件下,现行的保险体制对21世纪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将会产生何种影响,应从现在开始研究,适时提出完善方案,这样才能有备无患。

(二)实施开放性监管战略

开放性监管战略条件下保险监管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在国内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国保险市场的稳定与发展;二是在国际上全面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三是采用市场手段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兼顾保险市场的效率与公平。为达到监管目的,建议:第一,中国保监会应与国际保险监管组织和他国保险监管部门建立国际保险监管支持体系,通过该体系监管国内保险市场上的外资保险公司和国际保险市场上的本国保险公司,以及接受本国分保业务的国外再保险公司。第二,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信息通道,以监管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互动性。第三,加速本国保险业市场化的建设,适当增设中资保险公司,培育全国性保险市场,适当发展现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培育地区性保险市场;建立市场退出机制,淘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优化市场主体结构。通过发挥准入与退出机制的作用,建立适度竞争的完善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第四,建立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的新的监管体制,加强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的过程控制,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

(三)实施优质发展战略

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的发展程度与市场潜力的主要指标。我国保险深度只有1.4%,保险密度只有约100元。而同期发达国家的保险深度已超过10%,保险密度已超过5000美元;发展中国家如印度等国,保险深度也已达到5%,保险密度也达到100美元的水平。在现有GDP水平下,如果用发展中国家保险深度平均水平衡量我国保险业,19我国保费总收入应该达到3997亿元,而实际上我国保费收入只有1247亿元。另外,虽然我国保险业已发展了50年,但新险种开发、老险种升级换代等工作做得还很不够,保险产品尚未形成优质品牌效应。如在世界上已流行多年的寿险投资连结产品和职业责任保险在我国则刚开始尝试。由此可以看出,无论从保险业务规模,还是从保险产品结构来看,我国保险市场潜力巨大。因此,目前应通过加强保险监管实施保险发展战略。首先,应抓住我国“入世”机遇,认真研究国际保险惯例和WTO有关保险业的规则,充分利用国外先进的保险技术,引进先进的保险产品和经营方式,实现“跳跃式”发展。其次,要深化改革,锐意创新,苦练内功,大力挖潜,合理开发和使用保险市场资源。第三,要以“保障经济、稳定社会、促进改革、造福人民”为总服务方向,大力调整保险产品结构,积极理顺费率体系,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四)提高保险信息化水平

我们所处的时代已是信息化时代,信息化和信息资源的利用不仅成为保险公司生存的基础,而且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竞争中克“敌”致胜的法宝。对我国这样一个保险业发展落后的国家来说,保险信息化程度将是决定我国保险业在未来开放性中国保险市场上生存的基本条件。因为在未来开放性的保险市场中,“本国”与“外国”不再是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的重要参照条件,只依靠投保人的爱国热情是不能维护保险公司生存的。在未来保险竞争中,可以依靠的只能是投保人对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选择。要创造品牌效应和提高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就必须加速保险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程度。当前,建议中国保监会牵头制定行业信息标准,提出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和目标,通过建设保险行业公共信息网和各单位专用信息网,并适当联结保险行业公共信息网和各单位专用信息网的方式,建成中国保险业信息网。

(五)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使越来越多的保险从业人员认识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要性。但从我国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历史来看,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还处于起步阶段。这主要表现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评估尚无成熟的方法。监管偿付能力不仅是维护保险行业稳定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只有及时准确地评价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才能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防范和化解保险市场风险。加强对偿付能力的监管,首先要建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评价制度,正确评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其次,建立保监会偿付能力行动标准和行动方法;第三,严格执法,将偿付能力达不到标准的保险公司清除出保险市场或进行资产重组。

(六)加强资产负债监管

保险公司的资产是其承担债务的物质载体。长期以来,我国对保险公司资产的管理出现两大偏差:一是理论认识。传统上我国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上,而且普遍认为资金运用是为了实现资产增值。实际上保险公司用于资金运用的资金是保险公司总资产的一部分,除此以外,保险公司还有许多种类不同的其他资产,只监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业务缩小了监管的

范围。如对“应收保费”的监管,长期以来就没有加以重视。忽视对应收保费的监管,不仅造成了保险公司资产的流失,而且也使该科目成为保险公司进行违规竞争的渠道。二是习惯于项目监管,忽视结构监管。基于此,目前应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进行改革,首先,从理论上改变传统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概念,树立资产监管的概念,建立资产多元化动态管理模式;其次,以保险公司总资产为监管背景,建立偿债资产概念,加强对保险公司资产实际偿债能力的评估和认定;第三,健全资产监管制度,从制度上要求保险公司实现资产多元化,同一投资领域内要实现风险分散化。

作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裴光 

篇14:我国保险业应对国际化的发展对策

我国保险业应对国际化的发展对策

摘 要:经济全球化是目前经济发展的主导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必然会带来保险的国际化,这种国际化必然会对我国保险业产生重大影响。本文通过对保险国际化理论与实证分析,提出了我国保险监管的政策建议:评估现行保险体制;实施开放性监管战略;实施优质发展战略;提高保险信息化水平;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加强资产负债监管。

一、保险国际化的方式及实证分析

(一)保险国际化的方式

从目前看,保险国际化方式主要有三种:

1.投资国外保险市场。即通过在国外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方式,向外国保险市场渗透,这种方式是目前保险国际化的主流。但是,由于世界各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不同,开放方式各异,因此,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难易程度也不相同。

2.投资国外资本市场。即将本公司的资金运用到国外资本市场,分散投资风险,寻求资本收益。这种方式一般受本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规定的限制。

3.开放本国保险市场。通过完善保险法规,逐步开放本国保险市场,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参与本国保险市场,国内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的国际化和本国风险管理的国际化。

(二)实际分析

从目前情况看,欧洲经济及保险一体化就是保险国际化的一个实例。为了推动欧洲共同体保险市场一体化进程,1994年7月1日,欧洲第三代保险决议生效。决议的主要内容是:(1)统一欧洲共同体保险业执照、确立本国控制的监管原则和取消对保险业的高度监管;(2)统一执照将允许共同体成员国保险公司在本国注册,在欧洲共同体的任何地方从事保险业务;(3)由保险公司注册国负责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偿付能力的执照由保险公司的注册国来颁发,但所有共同体成员国都必须认可这次改革最重要的内容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自由决定费率和条件,监管局的监管目标只限于保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通过这次改革,过去在许多欧洲大陆国家中实施的保险条款和费率需获得保险监管部门事先批准的要求已不再存在。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次管理制度的改革几乎是一场革命,为了达到预期目的,立法者必须处理好以下主要问题:

1.必须克服各国过去不同的保险监管方式所形成的障碍。长期以来,不少成员国一直规定保险合同的条文必须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认为这样具体的'监管可以增加市场的透明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公司之间的不同之处,并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对于保险准备金,虽然所有的成员国都分析保险准备金是否充足,但各国对如何平衡指令性的调控和精算师的职责有很大的分歧,这一分歧在人寿保险中最为明显。还有些国家一直通过法律和监督人的方式,对保险准备金的具体细节加以规定。在这些国家里,批准保险费的同时一般也要批准技术性指标(预定利率,死亡率)。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这些技术性指标都被用来计算保险准备金。在投资方面,许多国家规定了投资范围,并且规定在一定类别内最大的投资限额。由于各个成员国对监管方式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各个成员国一般都不愿支持彻底提供服务的自由。

2.事后控制。有些国家的监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每个保险产品和费率的事先批准。有些国家规定,每个保单用语都必须事先和监督机关达成协议。新保单形式的提议需由一些主要保险公司成员组成保险管理理事会传阅。提议被批准后,任何希望销售这种产品的保险公司都 可以使用。但是,欧洲委员会指出,事先批准的程序不适合开放的竞争市场的要求,因为事先批准措施是为了减少竞争,并很可能给地方保险公司带来优势。因此,成员国必须废除事先批准的规定。

3.共同认可。为

[1] [2] [3] [4]

篇15:应对科技发展的我国基础教育论文

应对科技发展的我国基础教育论文

【摘要】现代科学技术对社会的进步的影响如此深远,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各国政府都把科学技术作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而各国学术界纷纷也开展了科技与教育关系的研究与探讨。我国的基础教育仍然面对着科技取向不强的现实,这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增强基础教育的科技取向,从而提高学生的科技素养,这既适应了科技发展的需要,又能进一步促进科技的发展。

【关键词】基础教育;科技取向;措施

在21世纪科技得到了更大的发展,人们对科技也就寄予了更大的希望。“科教兴国”战略就是我国在教育领域应对科技发展所提出的一大战略。其中必须十分重视基础教育面对科技发展所须作出的改变。我们知道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是自发的,没有教育就没有科技进步。而基础教育则担负着提高全民族素养,为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打好基础的任务,基础教育搞不好,就难以培养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人才和劳动者。

加强基础教育的科技取向,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才能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发挥科技的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然而,我国青少年普遍存在着科技素养不高的现实状况。

一、青年学生科技素养的现实

在基础教育中要加强科技取向是因为我国青少年具有科技意识簿弱,科学精神淡漠的现实,具体表现如下:

(一)对科技时事知之甚少。青少年对近些年来的国内外科技事件了解很少。

(二)科技教育薄弱。很多青少年没有读过一部科技普及作品,有大多数的青少年没有看过科技展览,没有参加课外科技小组活动。

(三)对科技常识一知半解。有些青少年甚至对一些科技常识存在误解。

(四)科技意识淡薄。很多青少年不重视自身的科技素养,没有增强自身科技能力的意识,急需教师加以引领。[1]所有这些令人堪忧的状况同我们的“科教兴国”的口号和所描绘的壮丽蓝图显得极不相称,也极大地暴露出了我国基础教育科技取向意识的缺乏,表明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必须加强科技取向。

二、具体应对措施

基础教育科技取向的加强关键在于学校。学校必须认识到重视基础教育的科技取向的重要性,在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观念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将加强基础教育科技取向这一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落到实处,提高青年学生的科学素养。其中科学素养包括科学兴趣、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四个核心要素。

(一)增强学生的科技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

根据唯物主义理论,物质决定意识,同时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因此青年学生只有先具备了一定的科技意识才能正确运用科学技术。同时,兴趣是学生学习的动力,是引导学生进入知识殿堂大门的向导,学生一旦对科学感兴趣,就会孜孜不倦地学习和钻研,就会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课内学,课外也进行研究。要增强学生的科技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首先就要使学生了解科技的强大功能。过去,正是由于我国对科学技术的功能没有很好地估量,使得很多学生在意识里就轻视科技,更不用说对科技感兴趣,这就严重阻碍了科技的发展。因而基础教育就要使学生充分认识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然,学校同时要重视对学生的实践教育,通过科学实验,完善实验设备和条件,让学生积极参与活动探究,通过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制定简单的实验计划,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操作,来感受科学知识和参与科学研究带给他们的快乐。这既可以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科技意识的启蒙,培养对科技的兴趣,又可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自然,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的过程中应态度亲切,耐心细致,正确对待学生的错误,切不可随意批评学生以挫伤学生的积极性及兴趣。而教师引导学生从小注意观察自然、社会也是很有必要的,学生通过自身的亲自观察看到科技带来的发展,从而可以更加坚定热爱科学技术的信念。

(二)注重向学生普及科学知识

当今正处于知识经济时代,即以现代科技为核心,建立在知识的生产、处理、传播和应用基础上的经济。[2]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主要取决于科技知识水平。而同时当今又是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科技知识迅速增殖,基础教育并不能使学生获得一生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学生当前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在将来必定会面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学生在一生中都要不断地去获取新知识、新技能以解决新问题。顺应这一时代特征,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就应该体现时代要求,要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让学生学会迁移即把已经学得的知识、技能能够迁移到新的、变化的'情境中,掌握新知识,作出合理的新行为,也就使学生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这就要求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要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的实际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2]

(三)重视使学生掌握科学的方法

之前提到过的科技迅猛发展使知识更新的周期变短,这就要求学生学会学习,掌握一定的科学方法。在基础教育中教师就要从权威教育向学生自我教育的方法发展。主观能动地探索物质世界的本质规律是科学精神和生命意义的体现。权威式的教育方法容易造成学生对知识全盘地接受而形成思维定势,影响将来对外部环境冷静而深入的认识。因此,在基础教育中就要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通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创设各种教学情境,以及使学生开展小组交流,进行沟通交流来自主解决问题[3]等形式来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同时,教师可以通过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培养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以扩大其知识面,增加其知识量。

(四)强调科学精神的培养

随着科技的发展,基础教育除了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科学意识、科学兴趣,掌握一定的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外,还要求学生树立一种科学精神,以全面培养青年学生的科学素养。其中,创新精神是科学精神的主要方面。因为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革命都是科学家创新思想的闪烁,创新是科技进步之本。所以,基础教育应着力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使得中国的科技事业将来得以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当前的中国基础教育注重的是应试教育,只有通过严格的考试才能升学,这使得学生为了通过考试而将精力都放在了对课堂所学知识的背诵记忆上,这极不利于学生去主动地发现问题,探究问题,不利于学生创新精神等科学精神的培养。因此,基础教育就应该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发展,这才能适应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的需要。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的实行,将会大大加强基础教育的科技取向,改变我国目前青少年的科技素养现实,使得“科教兴国”战略真正得以实施,使中国的科技事业后继有人,进而使中国的科技事业在21世纪得以全面振兴。

参考文献

[1]高桂林,谢晓芬.基础教育改革应加强科技取向[D].教育理论与实践,.

[2]徐琼霞.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的科技取向[D].基础教育研究,.

[3]李雪莲.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掌握科学学习方法

篇16:我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发展报告

我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发展报告

本文介绍了我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20的'发展概况,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要使产业内的竞争更加有序,结构布局更适合环境管理需要的行业发展思路.

作 者: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 Specialized Committee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pparatus of CAEPI  作者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北京,100037 刊 名:中国环保产业 英文刊名:CHIN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年,卷(期): “”(9) 分类号:X324 关键词:环境监测仪器   连续自动监测   企业规模  

篇17:探讨我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探讨我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摘要]主要探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内涵、范畴、特征及其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现状并阐述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意义。它对我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内涵特征,现状意义

一、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内涵

(一)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概念

决策是现代管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决策,就是决定政策、策略和办法;它是在若干可供选择的方案中作出选择。它是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标,借助一定的科学手段和方法,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行方案中,选择一个最优方案并组织实施的全部行为过程。本文探讨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主要是是行政决策。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针对所要解决的问题,依据政策和法律,对未来活动的方向、目标、原则以及程序、途径、措施所作出的选择决定。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就是在决策中,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决策,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把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结合起来,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全面考虑,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应和环境效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是指在决策过程中对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决策。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制度是环境、经济、社会这三方面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原则在决策上的制度化、程序化、具体化、科学化、法制化。

综合决策制度是对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的协调,是尽可能地保持和维护最佳的综合利益和效益,是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的结合,即是对代内人类利益和代际人类利益的兼顾。

(二)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内在要求

环境保护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环境保护意识贯穿于领导决策的全过程。在重大决策时一定要充分考虑环境与资源的承载能力,既要遵循经济规律,又要考虑生态规律,预防因产业结构或规划布局不合理造成新的环境问题。实施该项制度,要求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与长远、整体利益,照顾、调整各个方面的权益。在制定区域开发和资源开发、城市发展、行业发展等宏观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制定产业政策、进行生产力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政策和计划时,应当考虑环境和资源的承载能力。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内在要求是:

1.要求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协调,把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统一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力争最佳综合效益。

可持续发展已涉及到各级立法、政策制定和在决策中对环境保护和发展的综合考虑。在统一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统一联系的整体。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相互制约。要对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全面部署,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保证环境保护与其他工作的比例适当,协调发展。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重要目的就是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与最大化。强调综合决策和综合平衡,要求各级政府在进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过程中,必须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加以全面考虑,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决策。

2.各级领导干部和综合决策部门应该认真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遵循生态规律和自然规律、以及防治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应该将综合决策与环境计划、规划、区域综合开发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将人口、资源与环境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结合起来。

将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与改善结合起来,认真搞好规划工作、计划综合平衡工作,生产力布局等全局性工作。为了保障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应坚持综合考察、综合评估、综合开发、综合利用、综合整治的方针。在一个行政区或自然区,应该对该区域内的所有社会和自然资源进行综合考虑。

3.要把环境保护作为计划工作的一个指导思想,把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并加强计划管理。

坚持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国家指导下的宏观调控与管理,逐步增加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使环境保护与各项建设事业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在制定国土总体规划时,要统一、综合考虑其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管理等问题,应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治理做出合理安排,使社会经济的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要制定科学的合理开发资源、能源的规划、保护环境的规划、节约资源能源的规划和综合治理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的方案,制定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产品开发、区域建设、财政税收、能源分配、商品交换等各项政策。

4.要建立健全的环境政策体系、环境法规体系和环境资源管理制度体系。规划、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管理体制,强化环境资源的考察、调查、评价、信息、统计、监测、登记许可、现场检查等各种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和执法,从行政管理组织和法律制度上保障综合决策的实施。

5.建立完善综合决策的法律保障机制。颁布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把环境保护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环境法律体系,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环境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为了搞好综合决策,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建立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决策科学咨询制度、决策的部门会审制度、决策的公众参与制度、决策的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决策的教育培训制度等有关的综合决策制度。

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特征

“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问题的日趋复杂,使得社会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追求成为时代的要求。在这种潮流的冲击下,决策体制、方法和过程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出现了个人决策向群体决策发展、定性决策向定量决策发展、单目标决策向多目标决策发展、决策者管理者研究制定政策向政策研究机构研究论证政策发展等现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集中体现现代行政决策的发展趋势。

(1)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具有多学科、多领域、多政策、交叉性、渗透性、综合性的特征综合决策涉及到许多领域,有政治的、经济的、民族的、法律的、环境的等各个领域的问题。

涉及到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决策学、法学、环境学等许多学科领域。不是像传统的决策凭着领导人个人的知识、经验、才智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不能凭单一学科就能解决问题。而需要集众家所长,要融会多学科的知识,提供全方位的视角,作出科学的系统的论证才能做出科学的决策。

(2)它具有更大的信息吞吐量

决策不能靠经验所能胜任,做好综合决策,要大量获取新知

识、掌握新理论。对环境与发展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加以考虑,把握事物发展的来龙去脉,影响环境的各种制约关系。复杂环境问题具有多因子、全方位,既有眼前问题,又有未来问题,既有现时损害,又有潜伏性、长期性损害,既有局部损害、又有全局损害,必须根据大量的材料知识、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选择最优方案。

(3)具有多目标多功能综合决策的性质

传统的决策许多是一个目标、一种功能的决策,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具有多目标决策的特点,如三峡工程,有防洪、防旱、发电、航运、水产、旅游等多种目标、多因素和多功能,有利与弊、优与劣的权衡。有当代利益又有后代利益,有环境问题、也有经济、政治、文化问题,还有移民问题,许多因素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还得考虑国力负担、经济上是否合理、技术上是否可行、如何解决战时防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能否找到另一种替代解决方案等一系列重大政策问题。

例如,对三峡工程的决策就是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范例。1986年原水电部集中全国各方面专家412人,分14个专题进行论证。经过三年努力,14个专家组完成专题论证报告,1991年8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三峡工程可行性报告的审查意见,认为三峡工程建设是必要的,技术是可行的,经济是合理的,对环境生态保护也采取了相应措施。1992年1月国务院审议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同意兴建三峡工程。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最后确定采用三斗坪段方案,水库正常蓄水位175米,坝顶高185米和一级开发、一次建设、分期蓄水、连续移民的建设方案。

(4)着眼于更加广阔的背景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面临广阔的背景,有地理环境、国土资源、经济发展、地域风情、旅游文化等,涉及到人们的眼前利益、长远利益,要考虑当代利益、更要考虑子孙后代利益,既要考虑代内公平、又要考虑代际公平,要面向现在,更要面向遥远的未来。如南水北调工程、西气东输工程、淮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广阔的社会背景,关系到地区利益、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眼前利益、长远利益,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当代利益和后代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权衡利益,通盘考虑,综合平衡,统筹兼顾。更需要战略眼光,高瞻远瞩,高屋建瓴,面向未来。

(5)强调公众参与性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前提和基础,它涉及到各家各户和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环境保护事业的成功也有赖于公众的积极参与、监督。公众参与也是公民维护自己环境权益的重要保证和手段,它是环境民主原则的体现和落实。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环境的质量越来越高,要求环境清洁优美、舒适宜人,公众参与环境活动、环境决策、监督的热情会高涨,呼唤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

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世界进步的潮流,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

三、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适用范围

强调综合决策和综合平衡,要求各级政府在进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过程中,必须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加以全面考虑、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决策。

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各级政府在进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中,必须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加以全面考虑、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决策。在制定区域开发和资源开发、城市发展、行业发展等宏观规划,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制定产业政策、进行生产力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政策和计划时,应考虑环境和资源的承载能力。”

(一)立法上:制定、修改完善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该考虑环境因素、环境影响。

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框架,使环境与发展政策成为行动的重要手段。如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条例》,或《关于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办法》等。

(二)在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方针上实行综合决策,把环境保护和维护生态平衡纳入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和总体规划中,从宏观上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全面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在重大计划决策中,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

11月国务院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中,要求“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各种自然资源。抓紧解决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兴建南水北调工程。实施海洋开发,搞好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树立全民环保意识,搞好生态保护和建设。”

(三)在政策、规划和管理的各个层次上对环境与发展问题进行综合决策

制定政策、规划和管理的各个层次,对中央政府来讲,应根据本国的'国情和规划能力,制定全面、科学、可行的规划,将环境资源工作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战略问题和重要任务,加强国家计划的宏观调控,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发挥规划的统筹安排、协调平衡、引导和约束功能。

《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我国现有的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管理机制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需要在制定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和采取重大行动中,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思想,实现人口、经济、社会、生态和环境协调发展。”

(四)编制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化规划、区域开发、开发区建设、流域规划等实行综合决策。例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功能布局。依据《环境保护法》第22条规定:“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城市规划法》规定,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把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等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许多城市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在老区改造和新区开发中,按照城市功能分区,调整工业布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改变工厂和居民混杂状况,从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控制城市环境污染,建成一大批布局合理、社会服务功能齐全的住宅小区。

(五)在制定工业、农业、林业、水利、牧业、交通、旅游、能源、城乡建设等部门或专项规划、计划、办法中贯彻综合决策。

(六)在制定产业政策、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经济、技术政策

中实行综合决策。在制定产业政策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要把各种产业、各种产品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作为重要的因素考虑,发展质量效益型、科技先导型和资源节约型产业。

(七)在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外资的重大项目时实行综合决策

(八)可能对环境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决策。如推广重大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核电等对环境有重大的重大事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重大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

6月通过,1月施行的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18条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主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在决策中,使用有效的经济手段,促进环境与发展相协调。合理定价资源,建立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制度,将环境和自然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征收环境税费、资源补偿费、排污收费,要将环境成本纳入各项经济分析决策过程,使有关统计指标和价格反映经济活动所造成的资源和环境价值,以便综合反映发展的可持续性。改变过去无偿使用环境并将环境成本转嫁给社会的做法。

要扩展和完善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便在国民经济中综合考虑环境与社会因素等。在决策要使经济政策要与环境政策相协调,应将环境社会效益纳入经济活动的成本-效益的评估之中。经济发展部门应充分考虑到社会环境成本。在评估经济成就、政绩时,应考虑付出的环境和资源的代价。要从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上解决“短期经济行为。”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导方针中“坚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高度重视人口、资源、生态和环境问题,抓紧解决好粮食、水、石油等战略资源问题,把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我国近年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远景目标时,考虑到环境因素确立了环境目标。例如,3月15日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一系列预期目标。纲要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十五”期间森林覆盖率从“九五”的16.6%提高到18.2%,城市绿化率提高到35%.城乡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减少10%.资源节约和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再造碧水蓝天,改善生态环境的美好理想。十五期间计划环保投入占GDP(国民生产总值)的1.3%比“九五”提高0.27%.

“十五”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到20,环境污染状况有所减轻,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城乡环境质量特别是大中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远景目标纲要》确立了我国环保目标:到年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基本改变环境恶化的状况,城乡环境比较明显的改变。

四、我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现状

(一)我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战略与政策

在1949-1982年的31年中,我国实行了五个五年计划,但都没有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从1982年开始,我国第一次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环境投入被纳入计划工作中,投入越来越高,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

在1992年环发大会之后一个月内,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环境问题十大对策》,明确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行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等十大对策。

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第二章“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对策”强调:“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调整现有政府部门的职能,加强部门间的广泛协商和合作,建立协调的管理运行机制和反馈机制,使各部之间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必要时建立新的组织协机构,以保证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策》(198月3日)强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经济和社会综合决策时,必须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制订和执行宏观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为了贯彻实施中国环境问题十大对策,和《中国21世纪议程》,1994年,国家环保局主持制定了《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它强调了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努力将环境政策与经济发展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协调起来。提出的第一个行动方案是“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是中国发展发展经济、保护环境的基本方。”此《环保议程》十分重视综合决策问题,并且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环保管理政策、环保经济政策、环保技术政策、环保产业政策以及环保国际合作政策等。这绝不单是环保部门的政策,必须要强化综合决策的机制,做到:(1)把和环境与发展相关的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放到国家和地区机构的关键部位中去。环境政策必须渗透到国家计划部门、经济部门、社会发展部门和科技教育等部门之中,要让国家机构的关键部位直接承担环境政策的责任与义务。(2)强化机构之间的横向联系,巩固体制改革的成果,进一步改变部门分割式的机构设置格局。认识到“我们面临的许多环境与发展问题都源于部门间职责的分割。”(《我们共同的未来》)

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年远景目标》把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列为国家两大发展战略,提出,“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单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向对各项资源开发活动,经济开发区建设和重大经济决策的环境影响拓展。”标志着从1996年开始,我国将抛弃传统的发展战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追求经济与环境“双赢”的目标。

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了“在经济和社会综合决策时,必须考虑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进行环境影响论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要根据上述目标,制订本辖区切实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要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坚决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将辖区环境质量作为考核政府主要领导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并形成制度。”

按该《决定》和1996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环保局发布的《关于贯彻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作出对严重污染的“十五小”予以取缔、关闭或责令停产、转产的“关、停、禁、转、改”的规定。为迅

速有效控制污染的加剧和蔓延,采取了超常规的急风暴雨式的大规模的行政强制行动。表明了我国政府保护改善环境的决心。

江泽民主席在3月15日中央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对区域和资源开发,要进行环境论证,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程序,使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化、规范化。”

19国家环保总局将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监督和共管、环保投入、公众参与等4项制度列入《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纲要》。,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强调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根本点和切入点,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强调西部开发要吸取东部沿海地区的经验教训,一开始就要高起点,发展高科技产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1910月,第二届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包括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等多方面的内容。2000年,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五”计划建议,把加强人口和资源管理、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列为必须着重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国务院2000年11月发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各地抓紧编制生态功能区划,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计划时,应该依据生态功能区划,充分考虑生态环境问题。”

20,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把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作为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

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强调,“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完善和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体系,探索开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和流域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使综合决策作到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开展重大环境政策、规划和法规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提高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效率。开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及环境保护投资效益的统计与分析,进行环境资源与经济综合核算试点,深入研究和试行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强化环保工作的统一立法、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地区、流域间重大环境问题,审议重大环境政策等重要事项。”

逐步开展重大环境政策、规划和法规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提高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效率。开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及环境保护投资效益的统计与分析,进行环境资源与经济综合核算试点,深入研究和试行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

2.我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一些实践

如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已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发展战略、重大工程建设中得到了体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融合程度不断提高。如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时,把环境保护贯穿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把减少污染作为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内容,把环保产业作为扩大内需的新兴产业。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1996年以来,全国关停了8.4万家污染严重、没有治理前景的企业,力度之大是空前的。

近几年来,一系列重大经济发展战略、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开发以及企业发展等都把环境保护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如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西部大开发中的环保问题,朱F基总理指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实施西部地区大开发的根本。为了保护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中央提出要妥善处理移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治污染,保护山林,保持水土;库区企业搬迁,要与经济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决不能按原样搬迁,形成新的污染源。对“南水北调”工程,提出了“先治污,后引水”;正在建设的青藏铁路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将成为我国第一条“生态铁路”。

为了保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加强决策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决策者的责任。如在建设项目上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在评选先进时,实行环保问题否决权;在选拔干部和考核政绩时,把环保作为一个重要标准。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惩处,对犯有破坏环境和资源保护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国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正向着具体化、制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我国综合决策的机制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在政策中的规定多是原则式、倡导式、宣言式的规定,没有明确具体、详细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无所适从,在我国行政决策中实行起来也有一些难度,在实际决策中真正贯彻综合决策的原则,实施综合决策的法律制度的单位、部门、事项很少。地区分割、部门分权、本单位利益本位的现象影响并阻碍着综合决策。

综合决策没有形成制度,综合决策的各种程序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缺乏可操作性。

综合决策没有形成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可操作规则。在许多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内容,至多也是一句原则性的规定,如把环境保护纳入到发展计划之中,也没有“实施细则”对作如何“纳入”作些可操作性的规定。

但也应该乐观地看到,我国党和政府正是日趋于重视“综合决策”,政策与法律的规定也越来越多,越来越详细、具体,正朝着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三)我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的立法正趋于建立和正趋于深化

我国综合决策的立法正趋于建立并在不断深化,我国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除都把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指导思想。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的法律都有资源与环境保护的规定,向着法律的“生态化”方向发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十分重视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开发绿色产业,建立生态工业园,都体现了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思想,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结合正成为各级决策部门的决策方略。

特别是20出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不仅对建设项目进行环评,而且要对规划进行环评,这就使得决策部门在决策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决策的后果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的措施,这就在“源头”上控制对环境资源的破坏以及污染的频繁发生,从而使综合决策有了坚实有效的法律保障。说明了我国有关综合决策正趋于建立和正趋于深化。

(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地方立法和实践比较活跃

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综合决策的立法和实践活跃。为了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一些地方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

广东省政府针对全省许多环境问题是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状况,于19

99年6月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必须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提高综合决策水平。要求:“从现在起,各级政府要通过编制本辖区的环境保护的规划,把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纳入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区域开发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以及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时,在组织重大资源开发项目之前,要进行环境承载能力的论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配置,要严格按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

2001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发文要求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粤府办[2001]46号文)的要求,“建立综合决策机制”,“要逐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并制定相应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以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制度、部门联合会审制度、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流域、区域环境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有关环保的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等七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年7月,江苏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时,要准确估量其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力避决策失误。通知中指出,必须将“制定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制定环境、资源、能源、产业、城乡建设等重要技术经济政策,开发区域国土整治,实施重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广应用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等经济社会发展活动”纳入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范畴。2001年,吉林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通知》;1998年,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和省环保局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政处分办法》;2000年,北京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出台《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追究行政责任的暂行规定》;2001年,上海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委员会出台《关于对违反环保法规人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若干规定》等。

以来,我国涌现了像大连、张家港、深圳等一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支队伍正在不断壮大。这些城市通过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合理配置资源,初步做到了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了经济与环境“双赢”的目标。

五、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法律制度的意义

决策的正确与否与一个国家、民族、政党、社会成员的前途、命运和生活休戚相关,影响每个社会成员的福祉和命运。

政府决策对环境保护产生重要影响,决策不当或失误是造成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政府决策不当甚至失误是环境污染严重发生的最为直接和最具作用力的因素。一个愚昧的决策可能污染一条河流,危害一座城市,毁掉一座古城堡,危害远比一般刑事犯罪严重。人大常委环资委主任委员曲格平认为,“我们在现代化建设中,出现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影响了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也危害了广大人民的生活和安全。追其根源,无不是在制定国民经济的重大政策和规划决策时不考虑环境影响所致。”

坚持环境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是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措施,而综合决策法律制度则为综合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实施,是决策者思维方式的转变,是决策制度、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的深刻变革。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上升为一项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这是决策方式的重大进步,它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意义重大。

(一)实施综合决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证。把环境保护作为决策的重要内容,从源头落实、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环保从源头抓起,最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各管理部门、各级领导要依法承担起改善环境质量责任,牢牢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是“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决策层次上的具体化和制度化。实行综合决策制度,将有效地推进我国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因此,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如何促使和保证政府决策中的环境保护因素得到强化,使政府决策成为“绿色决策”是必须着力和预先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难点。

(二)它是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蔓延和生态破坏的有效措施。

这吸取了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保护的历史教训。综合决策由环境污染事后补救、末端控制的被动反应模式向事前预防、源头控制的主动行为模式转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从宏观上对决策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分析,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政策源头。

(三)它是政府转变决策方式、实行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

综合决策要求改变由决策部门单一决策的思维方式,让经济、社会、环境各部门甚至社会团体、公众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地参与,由个人决策向群体决策转变,由某部门参与决策向各部门参与决策、转变。综合决策要从单纯依靠领导的明智、才能走向依靠制度的约束和法制的保障。该制度对国家政府机关及其首长的决策方式、决策程序提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明确要求。它使决策更加综合化、民主化、科学化。

(四)转变人们的发展观

从单一发展观即由国民生产总值(GNP)统帅一切的发展观到强调经济-社会-生态三维复合发展观。

传统的发展观念主要是以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为主要指标,以工业化为基本内容的经济增长。盲目追求经济发展的速度,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导致了生态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的严重问题。这种发展观念导致了决策的失败或失误。可持续发展的决策观,要求经济发展必须与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兼顾,不但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它标志着政府决策由社会、经济发展的单维价值取向决策向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多维价值取向决策的转变。

1978年-2000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9.5%,目前,我国经济总量已经相当大,在世界居第6位。在世界经济发展中“一枝独秀”,举世瞩目,但也不能忘记经济增长背后的沉重的环境和资源代价。如果将这个增长过程中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损耗的损失扣除,得到一个“绝色国内生产总值”(GGDP),真正有效的国内生产总值要比现在的数值减少3.7%左右。

1995年中国国民经济运行的全部环境成本(自然资源的耗减,生态破坏和污染损失)约为2199.38亿元,约占中国当年GDP的3.7%(国内生产净值NDP的4.2%)。换句话说,1995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7%(NDP的4.2%)是以牺牲自然(资源、环境)为代价取得的。

(六)综合决策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把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和科学地利用,投入到经济效益

佳、社会效益好、环境效益良的地方和项目上去。不上资源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经济效益差的项目。

江泽民同志指出:“综合决策对环境的影响极大。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是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此,要从宏观管理入手,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使之规范化、科学化,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

(七)综合决策有利于降低发展成本

我国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长期实行的是外延型、粗放型、数量型的经济模式,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付出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巨大代价。我国的经济发展成本高于世界平均值,远高于发达国家。传统决策中没有或很少考虑到环境因素、资源价值,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利用,无限制的从环境中掠夺资源和大量向环境排泄废弃物,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和环境的严重污染,大大增加了经济发展成本。综合决策考虑到环境因素、资源价值,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有利于降低发展成本。

武汉大学・蔡守秋 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系・莫神星

篇18:浅谈我国环境监测仪器的发展现状

浅谈我国环境监测仪器的发展现状

环境监测分析仪器为环境检测的核心设备,对于整个监测过程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对于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总结了实验室通用分析仪器,专用环境检测仪器和自动环境监测系统发展现状.

作 者:王小印  作者单位:平阳县环境监测站 刊 名: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英文刊名: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 年,卷(期): “”(12) 分类号:X8 关键词: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仪器   发展现状  

篇19:我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发展综述

我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发展综述

摘要:概述了20我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发展环境及经营状况,分析了行业总体技术的发展、新技术的应用以及国内外的市场竞争状况,提出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和建议,对行业的发展进行了展望.作 者: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    Speciality Committee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nstrument, CAEPI  作者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北京,100037 期 刊:中国环保产业   Journal:CHIN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年,卷(期):, “”(5) 分类号:X324 关键词:监测仪器    行业发展    在线监测   

篇20:我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发展综述

我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2008年发展综述

概述了2008年我国环境监测仪器生产企业发展的`情况,以及环境在线监测仪器的生产销售情况;分析了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作 者: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  作者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北京,100037 刊 名:中国环保产业 英文刊名:CHIN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年,卷(期):2009 “”(6) 分类号:X324 关键词:环境保护   监测仪器   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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