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行政处罚优秀论文

时间:2022-11-25 02:59:49 作者:好咩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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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国环境行政处罚优秀论文

我国环境行政处罚优秀论文

一、罚款在我国环境行政处罚中的界定

如今,环境行政处罚已成为一项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国家管理制度。何为环境行政处罚,我国学界尚未形成统一定论,但大多数学者都认为这一概念所彰显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尚未构成刑事责任。②既不同于一般的环境刑事责任,又有别于环境行政强制措施、环境行政执行罚以及责令纠正违法等概念,环境行政处罚是一种具有独特属性的行政责任形式。③首先,从行政行为的种类角度而言,环境行政处罚仅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它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作出的针对环境违法相对人的行政行为。其次,从行政行为主体要件层面来看,环境行政处罚是一种单方行政行为,仅由行政机关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生效,无需征得行政相对人的允诺同意。再次,依据行为设置的初衷目的分析,环境行政处罚是一种制裁性而非鼓励性的行政行为,它是对于实施环境侵权行为一方所设定的精神上、经济上或是人身自由的惩罚训诫,甚至是对私权利的暂停、剥夺。从这个层面而言,现行环境行政处罚更多彰显的是事后的制裁功能,并不能真正达到事前预防违法犯罪与保护环境要素免受侵害之目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各环境法律法规中所涉及的环境行政处罚种类之多可见一斑,主要包括:罚款;警告;限期治理;停止生产和使用;责令重新安装和使用;责令停业和关闭;责令拆除;责令停止破坏行为;责令停止建设;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责令停止开垦;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没收设施;吊销采矿许可证;吊销捕捞许可证;征收滞纳金;交纳滞纳金;行政拘留等。④如上诸多的环境行政处罚措施大致可分为三类:⑤声誉罚(主要是警告)、财产罚(主要是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以及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罚款是较为普遍应用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辞海》将“罚款”界定为“审判机关强制罪犯缴纳一定金额的一种刑罚;行政机关强制违反行政法规的人缴纳一定金额的一种行政处罚;违约金的一种,违反合同、延迟履行义务的一方,按照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款项。”行政意义上的罚款是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在职权范围内,对行政相对人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旨在要求行政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⑥环境污染行政罚款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强令违法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形式,属于环境行政处罚种类中的财产罚。⑦从处罚目的上看,它属于惩罚性的行政处罚。⑧由于执行简便、快捷高效等特点,罚款在环境行政处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几乎每部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中皆可窥见“罚款”的身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从第46条到第51条分别规定了行政罚款的执行机构、罚缴程序、方式、期限等具体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5条至39条列举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给予罚款处分的几种情形”。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在法律责任一章专门界定了罚款制度,针对不同的违法情形规定了从二百元到五十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68至82条规定了从二百元至一百万元不等的罚款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73条至第87条规定了施以不超过一百万元的罚款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从第70条开始列举了处以不同罚款数额的具体情形,规定罚款最高额为一百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从第48条至第60条也介绍了罚款这种处罚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针对盗伐森林、滥伐森林等行为规定了相应数额的罚款处罚。

二、环境行政处罚之罚款的合理性阐释

(一)违法经济处罚理论

依据经济学理论,任何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体或是单位都是“理性”的“经济人”,“经济人理性”假设揭示了经济人的两大属性:自利与理性。不同于古代先哲的“人性本善”论点,经济人素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要“使自己的经济行为适应于从经验中学到的东西,”⑨因而必须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约束。守法抑或违法,是经济人经过对比衡量后作出的选择,然而经济行为一旦违法就意味着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轻则浪费自然资源、破坏环境秩序,重则打破生态平衡、为祸后代。不同于单纯的经济行为,环境管理者无需进行经济成本与收益的衡量。一旦有行为破坏了自然环境的平衡,必然会受到法律否定性的评价,瑏瑠实施违法行为的经济人因此必须承担法律上的责任。环境行政罚款除具有惩罚违法行为人的功能外,它还可以保护资源、赔偿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失。瑏瑡早在18世纪,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便提出了行政处罚的重要性:“只要刑罚的恶果大于犯罪所带来的好处,刑罚就可以收到它的效果。这种大于好处的恶果中应该包含的,一是刑罚的坚定性,二是犯罪既得利益的丧失。”瑏瑢我国学者许传玺教授也指出:“在某种意义上,罚款也有通过国家或其行政机构赔偿多位受害人的.功能。”瑏瑣从此角度而言,罚款具有惩罚与训诫之效用。

(二)国家环境管理需要

依据公共信托理论,全体社会成员委托国家或政府对国民资源加以管理,这里所说的全体社会成员既包括当代人,也包括后代人。当代人受后代人的委托对环境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并获取收益,与此同时当代人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即必须负有对环境资源的看护保管义务,不得超出合理限度地滥用环境资源,不得损害后代人的利益。环境资源是属于全体社会成员所有的共同财产,因而对环境进行治理是全体社会成员赋予国家的职责。从国家建设层面而言,环境管理有赖于各项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种类繁多,包括经济、政治、教育、技术、法律等,健全完备环境法制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其与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相呼应,更是契合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时代要求。环境执法是环境法治建设过程中尤其应该强化的环节。“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瑏瑤面对环境违法侵权行为,国家在受托范围内,有权根据职责需要开展各项管理活动。适时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行政处罚是实现有条不紊国家管理的现实需要。环境行政罚款便是至关重要的管理手段之一。

(三)公平正义价值诉求

正如美国统一法学的代表人物博登海默所说,法律是由秩序和正义两种因素组合而成的复杂的网,法律的形式是秩序,法律的内容是正义。瑏瑥实现公平正义是激发广大民众对法律感情和司法信任感的一个有效方式。公平与正义是法律所追求的最终价值,具体到环境法领域同样如此。环境利益一旦遭受损害必然会影响整个人类社会的正常发展,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环境独善其身,也不能独占环境利益。面对环境违法行为,如何更好地处理各个主体间的关系、如何妥善地协调国家间的利益、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平衡,是执法者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环境保护应特别注重处理好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的问题,当代人必须为后代人的利益考量。经济人理性假设决定了开发利用环境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赚钱污染环境,政府出资治理环境”的现象屡见不鲜。针对对此种恶性循环,我们可运用伦理道德、宗教信仰等加以规制,但这种规制是软性的、缺乏约束功能的,此时便需要刚性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手段加以管理。环境行政罚款可视为对违法行为补交的金钱成本,旨在通过对违法行为人的制裁实现对被侵害环境利益的补救与修复,其惩罚与补偿功能无疑彰显了法律旨在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诉求。

篇2: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罚教结合】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四条【维护合法权益】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五条【查处分离】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

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

第七条【不予处罚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八条【回避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回避情形。

符合回避条件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第九条【法条适用规则】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款,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第十条【处罚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第十一条【责令改正与连续违法认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及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

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仍处于继续或者连续状态的,可以认定为新的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责令改正形式】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具体形式有:

(一)责令停止建设;

(二)责令停止试生产;

(三)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四)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

(五)责令重新安装使用;

(六)责令限期拆除;

(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八)责令限期治理;

(九)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设定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其他具体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行为种类和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规定,行政命令不属行政处罚。行政命令不适用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

第十三条【处罚不免除缴纳排污费义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不免除当事人依法缴纳排污费的义务。

第二章 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十四条【处罚主体】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

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委托处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其处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处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受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外部移送】发现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限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涉嫌违法依法应当由人民政府实施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业、关闭的案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涉嫌违法依法应当实施行政拘留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涉嫌犯罪的案件,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十七条【案件管辖】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

造成跨行政区域污染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污染行为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

第十八条【优先管辖】两个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由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

第十九条【管辖争议解决】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时,争议双方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二十条【指定管辖】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其管辖的案件重大、疑难或者实施处罚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处罚确有困难或者不能独立行使处罚权的,经通知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当事人,可以对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指定管辖。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将其管辖的案件交由有管辖权的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内部移送】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

受移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

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经审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立案:

(一)有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机关管辖;

(四)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撤销立案】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根据新情况发现不符合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的,应当撤销立案。

第二十四条【紧急案件先行调查取证】对需要立即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

第二十五条【立案审查后的案件移送】经立案审查,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属于其他有关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其他有关部门。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二十六条【专人负责调查取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登记立案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第二十七条【协助调查取证】需要委托其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调查函。

受委托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无法协助的,应当及时将无法协助的情况和原因函告委托机关。

第二十八条【调查取证出示证件】调查取证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中国环境监察证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证件。

第二十九条【调查人员职权】调查人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勘察、取样、录音、拍照、录像;

(二)询问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求其说明相关事项和提供有关材料;

(三)查阅、复制生产记录、排污记录和其他有关材料。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环境监测等技术人员随同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时,有权采取上述措施和进行监测、试验。

第三十条【调查人员责任】调查人员负有下列责任:

(一)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危害后果、违法情节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及时、公正的调查;

(二)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不得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违法手段获取证据;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四)对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的陈述如实记录。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配合调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配合调查、检查或者现场勘验,如实回答询问,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第三十二条【证据类别】环境行政处罚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监测报告和其他鉴定结论、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形式。

证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证据的'规定,并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现场检查笔录】对有关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可以采取拍照、录像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现场情况。

第三十四条【现场检查取样】需要取样的,应当制作取样记录或者将取样过程记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可以采取拍照、录像或者其他方式记录取样情况。

第三十五条【监测报告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监测的,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监测任务,并要求提交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监测机构的全称;

(二)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

(三)监测项目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

(四)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

第三十六条【在线监测数据可为证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利用在线监控或者其他技术监控手段收集违法行为证据。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性数据,可以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第三十七条【现场监测数据可为证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第三十八条【证据的登记保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调查人员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情况紧急的,调查人员可以先采取登记保存措施,再报请机关负责人批准。

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调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期间,不得损毁、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三十九条【登记保存措施与解除】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二)需要鉴定的,送交鉴定;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查封、暂扣的,决定查封、暂扣;

(四)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查封、暂扣或者没收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超过7个工作日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第四十条【依法实施查封暂扣】实施查封、暂扣等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查封暂扣实施要求】 查封、暂扣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调查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查封、暂扣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严禁动用、调换、损毁或者变卖。

第四十二条【查封暂扣解除】经查明与违法行为无关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暂扣措施的,应当解除查封、暂扣措施,将查封、暂扣的财物如数返还当事人,并由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在财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与现场调查取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应当到场。

下列情形不影响调查取证的进行:

(一)当事人拒不到场的;

(二)无法找到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的;

(四)暗查或者其他方式调查的;

(五)当事人未到场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调查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结调查:

(一)违法事实清楚、法律手续完备、证据充分的;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三)作为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的;

(四)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其权利义务,又无其他关系人可以追查的;

(五)发现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终结调查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案件移送审查】终结调查的,案件调查机构应当提出已查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初步处理意见,按照查处分离的原则送本机关处罚案件审查部门审查。

第三节 案件审查

第四十六条【案件审查的内容】案件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机关是否有管辖权;

(二)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三)证据是否确凿;

(四)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

(六)适用依据和初步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第四十七条【补充或重新调查取证】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或者调查程序违法的,应当退回补充调查取证或者重新调查取证。

第四节 告知和听证

第四十八条【处罚告知和听证】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事实、理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在作出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的罚款和没收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申辩的处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五十条【处罚听证的执行】行政处罚听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处理决定

第五十一条【处罚决定】本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第五十二条【重大案件集体审议】案情复杂或者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集体审议决定。

集体审议过程应当予以记录。

第五十三条【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分别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以列入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五十四条【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等;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和理由;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并且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印章。

第五十五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限】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

第五十六条【处罚决定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根据需要抄送与案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七条【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公证送达或者其他方式。

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应当使用送达回证并存档。

第四章 简易程序

第五十八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适用本章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五十九条【简易程序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环境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遵守下列简易程序:

(一)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中国环境监察证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证件;

(二)现场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并依法取证;

(三)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告知陈述、申辩权利;

(四)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六)告知当事人如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过程应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所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执行

第六十条【处罚决定的履行】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六十一条【强制执行的适用】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二条【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并在下列期限内提起: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未申请行政复议且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后起算的180日内;

(二)复议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在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后起算的180日内;

(三)第一审行政判决后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后起算的180日内;

(四)第一审行政裁定后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后起算的180日内;

(五)第二审行政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80日内。

第六十三条【被处罚企业资产重组后的执行】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受到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罚后,发生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资产重组等情形,由承受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人。

第六十四条【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缴纳期限届满前,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

批准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制作同意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和收缴罚款的机构。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最后一期缴纳时间不得晚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最后期限。

第六十五条【没收物品的处理】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销毁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环境执法人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处理物品应当制作清单。

第六十六条【罚没款上缴国库】罚没款及没收物品的变价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六章 结案和归档

第六十七条【结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由当事人履行完毕的;

(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完毕的;

(三)不予行政处罚等无须执行的;

(四)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结案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立卷归档】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

(一)一案一卷,案卷可以分正卷、副卷;

(二)各类文书齐全,手续完备;

(三)书写文书用签字笔、钢笔或者打印;

(四)案卷装订应当规范有序,符合文档要求。

第六十九条【归档顺序】正卷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二)立案审批材料;

(三)调查取证及证据材料;

(四)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五)听证笔录;

(六)财物处理材料;

(七)执行材料;

(八)结案材料;

(九)其他有关材料。

副卷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

(二)涉及当事人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材料;

(三)听证报告;

(四)审查意见;

(五)集体审议记录;

(六)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十条【案卷管理】案卷归档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修改、增加、抽取案卷材料。案卷保管及查阅,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案件统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制度,并按照环境保护部有关环境统计的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本行政区的行政处罚情况。

第七章 监督

第七十二条【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七十三条【监督检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处罚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督办的处罚案件,应当在结案后20日内向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五条【纠正、撤销或变更】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接受当事人的申诉和检举,或者通过备案审查等途径,发现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或者显失公正的,应当督促其纠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过行政复议,发现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违法或者显失公正的,依法撤销或者变更。

第七十六条【评议和表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案件评查或者其他方式评议行政处罚工作。对在行政处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依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违法所得的认定】当事人违法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较大数额罚款的界定】 本办法第四十八条所称“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对公民是指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0000元以上。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对“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的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九条【期间规定】本办法有关期间的规定,除注明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外,其他期间按自然日计算。

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行政处罚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视为在有效期内。

第八十条【相关法规适用】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行政处罚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八十一条【核安全处罚适用例外】核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按照国家有关核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二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8月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篇3: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

一、20xx年环境行政处罚总体情况

xx市以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并一把尺子量到底,坚决纠正环保执法偏软的现状,严格落实环保违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减轻处罚行为,切实做到环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20XX年,全市共立案调查296件,下达处罚决定书246件,组织听证7件,申请强制执行3件,处罚金额共计1485.58万元。实施按日计罚3件,查封扣押4件,限产停产16件,移送拘留10件,移送涉嫌犯罪2件。

在加强环境行政处罚的同时,我市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依法将行政处罚信息在我市市县环境保护部门站上进行公开,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办法

随着《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的深入实施,我市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宣传学习,并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行为规范到位。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应诉工作规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20项行政执法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调整了环保局案审委员会,明确职能职责,局长履行案审委员会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为案审委员会成员,案审委员会办公室由局内设机构法制工作机构承担。所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实行立案、告知、听证等程序,处罚金额一律由局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表态,有效避免自由裁权很难把握的问题;对重要违法案件的查处,主动邀请公证部门全程参与,力求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适当,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教常态化。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现场会、聘请专家专题讲座等方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环保法律培训;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加强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全民环境忧患意识和守法意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持续深入学习研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环保行政主管机关的职能职责和工作措施,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过错责任制。我市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在执法岗位工作的,必须参加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取得xx市政府法制办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在日常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我市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查处分离制》、《环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执法责任制度,对环保执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从严处理,有效杜绝了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的情况发生。

(二)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为打击各类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和调查处理,我市重点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考核奖惩”四大联动执法机制,通过加强“培训、投入、考核、宣传”四大保障措施,确保环保、公安部门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中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建立责权一致、规范有序、高效联动的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我局监察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支队建立了联动机制,在涉及到具体的案件中,环保部门可以提前请公安介入,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收集到第一手详实的证据,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20XX年,全市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12起。

(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报送和公开落实到位

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XX〕79号)要求,明确由环境监察机构负责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旦下达,工作人员及时通过“12369”系统予以填报,并按半月和月向省环境监察执法局报送全市环境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全市在环保局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20XX年对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246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经验与不足

(一)好的做法。xx市环保局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时,严格落实“查处分离”制度。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负责调查、证据收集、现场勘验与法律文书送达,并形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局法制机构负责证据和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文书。环境监察执法机构与法制机构互相监督,既能大大提升办案质量,又能预防外部因素对案件的干扰,确保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全部到位。

(二)不足之处。

一是环境执法队伍数量不足和素质欠佳。环境行政执法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内容的庞杂、范围的广泛,都必然要求执法人员的高素质。然而,目前我市的环境行政执法队伍比较薄弱,主要表现队伍的数量明显不足,缺乏精兵。面对分布广、数量多的污染企业,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各部门之间联动不够。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如果部门间的配合到位,环境执法的质量、效果将大大提升。

四、几点建议

(一)强化职能职责。抓住环境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契机,进一步明确环境执法机构的职责及人员编制数量最低要求,解决长期以来环境监察执法职能不清、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二)强化环境督察。充分运用中省环保督察成果,进一步明确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考核,督促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形成环境执法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交叉执法。通过交叉执法,一是更加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间的业务交流,共同提升执法水平。

(四)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积极性,掌握现场检查处置、案件办理等多种业务技能,提高综合业务素质。

篇4: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行政处罚工作贯彻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指示精神,大力开展执法大练兵和“清水蓝天”行动,在市局指导帮助下,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共计立案查处10家企业,查办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起,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1起,查封19起,下达处罚决定书13家(其中包含20xx年立案的3家),罚没款收入117.735万元,并全部予以公开。及时报送典型案例素材,期间登《福州日报》1则。在行政处罚办理中,严格按照《福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落实零裁量,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详见附件1、2、3)。

二、主要做法

(一)学法先行,建设队伍。在20xx年办理环境行政处罚中,我局注重加强执法队伍执法基础建设,强调建设一支懂法的执法队伍做为前提和基础。期间,我局始终坚持把队伍学法顶在前头,充分利用执法间隙、案件研讨等时间节点组织自学行政处罚法、强制法和环保法规,利用辖区高校优势,采取外请与内聘的方式解决学习授课力量。在法理学习上,我局邀请师大法学院教授参与授课,召开研讨;在法律适用上,聘请法律顾问定期授课,面对面交流,背靠背互动;在执法取证上,邀请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就办案有效取证、精准取证、证据锁定和核实进行授课,互动,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积极作用,把授课点建在办案现场,现场教导,同步互动;在案件办理上邀请检察机关对环境执法办理进行授课辅导,通过案例解析法律诉讼中的难点和疑点,提升办案关联性;在现场执法上,采取以老带新,邀请省总队、市局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授课和现场传帮带,提升了执法队伍现场执法的能力水平。通过学习和实践,在年度环境执法大练兵中,执法人员独立办案能力有了提升,在重大复杂案件办理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精准取证,严格裁量。在年度行政处罚工作中,我局坚持突出抓好重点和难点进行突破,按照抓突破,促巩固,防回潮,理清思路,解决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制定《20xx年仓山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仓政综〔20xx〕100号),按照摸清底数、形成清单、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的思路开展取缔工作,期间取缔关停散乱污企业52家,进一步解决散乱污企业扎堆问题;在案件办理中,坚持查处分离,执法人员按职责取证,监测站对排放情况监测,形成有效数据由局法制人员和执法人员进行研讨,形成初步处理意见,报请法律顾问审核后,由局案件审查委员会研究处罚决定,形成了完善的案件审核机制,确保裁量全的合理合法,有效推进了裁量落实。

(三)标准执法,规范处罚。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我局制定《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20xx年“双随机”抽查办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并实施动态调整。由具有执法资格的在岗环境执法人员构成,并根据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变更,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规定对的重点、特殊和一般排污企业按照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和频次。20xx年共确定污染源家数164家(一般排污单位136家,重点排污单位28家),并实现执法抽查和信息公开全覆盖。(见附件4)。在行政处罚实践中,我局坚持把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做为关节点顶在前头,坚持用一次成功的执法取决于程序合法和事实精准、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关键取决于执法人员是否秉公执法来统一思想。年度行政处罚工作中,我局结合实际坚持把制度管人管事。在制度管人管事上坚持把风险点防控做为基础,抓好执法人员的经常性管理教育,从思想上筑牢防线;坚持用环境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手册抓做为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约束和监督,从行为上自律约束,开展廉洁自律自述,通过自我约束、互相监督;畅通外部监督渠道,邀请监督员、企业主体参与外部监督群众监督的方法对执法人员进行全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内部能自律有监督,群众外部监督渠道通畅。

三、典型事例

(一)重拳出击,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在行政处罚工作中,我局结合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清水蓝天”、执法大练兵等专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增加案件查办数量,尤其是大案要案查办数量。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提高了环境监察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在对某半导体制造公司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未经批准在废水处理设施RO过滤器旁一PVC阀门上连接有一根PVC管,部分生产废水经PVC管排向雨水沟。执法人员立即展开全面调查,并进行多处取样。监测报告显示,三公分宽PVC管联通至雨水沟处管口处水样的污染物浓度数值为:COD:3.62×103mg/L;氨氮:88.4mg/L,进一步证实了该公司通过暗管排放水污染物。该公司擅自私设暗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该公司实施了罚款、查封、移送拘留等措施。(1、罚款壹拾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和《福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我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壹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查封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其镀锡车间2个生产电源开关实施原地查封。3、行政拘留。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和《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我局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目前已执行到位)。此次案件,我局在省、市、区环境生态部门三级联动的情况下,并得到了公安部门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对该公司的私设暗管行为采取了罚款、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实现了环保监管的高压执法态势,突出了企业主体责任。

(二)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及时移送环境违法案件。

我局高度注重与公安部门衔接,主动践行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环保、公安形成有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对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震慑作用。

20xx年11月20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联合对某五金配件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未配套处理设施,清洗五金配件产生的废水以地表漫流形式流经收集池后通过PVC管道流经厂区外小池塘。根据仓山区环境监测站和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取样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清洗车间与卫生间废水收集池(公司排水口)PH:2.03,锌50.2mg/L,其中锌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排放标准9.04倍。经查,该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我局对该公司生产电源及设备(石英砂打磨机1台、熔铝炉1台)予以查封。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该公司属于通过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又因锌污染物超标排放9.04倍,尚未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我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于20xx年1月9日受理了该案。此次行动,环保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并得到了公安部门积极的配合和支持,确保行政强制措施落实到位,对违法排污企业具有极大的震慑力,也体现了环保与司法部门衔接有效、机制顺畅。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行政处罚工作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形势、抓主抓重、严格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环境行政处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从素质管理、形象管理入手,完成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切实推进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生态环境局

20xx年1月13日

篇5:我国企业会计信息优秀论文

我国企业会计信息优秀论文

1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概述

1.1企业对职工应负担的责任

人力资源不仅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也是企业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一个优秀的企业要想在竞争的环境中取得一席之位,首先要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其次要确保员工的收入待遇、集体福利、工作条件的不断改善等。

1.2企业对生态环境应负担的责任

经济的发展,工业技术的提高,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对生态环境承担责任。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利用资源,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率,加强对污染的防治,减少对三废的排放等。

1.3企业对消费者应履行的责任

企业在营销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自身利益,而且要考虑消费群体的心理感受。这就需要企业确保卖出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消费者的要求,还要安全可靠。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企业应及时对被损害的消费者以补偿支出,从而消除产品的负面作用。

2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2.1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利益相关者的要求

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消费者,债权人,投资者,政府等等。这些利益相关者为了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就必须依据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了解和掌握企业对资源的配置和使用,从而才能决定是否把手中的资源交给企业,以做出正确的决策。所以,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利益相关者的要求。

2.2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的社会责任观念不强,安全生产意识比较差,导致生产事故经常发生。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企业的良好形象,减弱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要解决该问题,企业就必须将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向社会各界公布。这样不仅可以使政府对企业业绩做出评价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资源,而且可以使社会公众通过披露的信息增强对企业的信任度,从而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2.3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前提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生态恶化、环境污染、社会保障等问题严重影响并制约着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国家首次把降低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耕地最低量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和谐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体系,积极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因此企业有必要向政府和社会公众披露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以便于政府制定正确的经济政策,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3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理论还不健全,披露的内容,方式还很不规范,国家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制要求企业披露会计信息,不管是在理论还是在实务方面,都处于探索阶段。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意识淡薄

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企业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其最终目标,可却忽视了将企业放在整个社会环境中来考虑。正是由于该原因,导致企业无法自觉的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2)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

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准则规定企业要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虽然在相关法律中涉及这方面,但却未对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做出明确要求,这就使得企业不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或披露不全面。

4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一方面政府需加强引导,促使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政府在宣传社会责任重要性的同时,可以利用相关政策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让企业意识到社会责任对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社会责任发展比较慢,各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因此政府有必要制定一套系统规范的法律,让各个企业有法可依,以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来约束企业的经济行为。

篇6:度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

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

一、环境行政处罚总体情况

xx市以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并一把尺子量到底,坚决纠正环保执法偏软的现状,严格落实环保违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减轻处罚行为,切实做到环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20XX年,全市共立案调查296件,下达处罚决定书246件,组织听证7件,申请强制执行3件,处罚金额共计1485.58万元。实施按日计罚3件,查封扣押4件,限产停产16件,移送拘留10件,移送涉嫌犯罪2件。

在加强环境行政处罚的同时,我市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依法将行政处罚信息在我市市县环境保护部门站上进行公开,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办法

随着《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的深入实施,我市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宣传学习,并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行为规范到位。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应诉工作规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20项行政执法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调整了环保局案审委员会,明确职能职责,局长履行案审委员会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为案审委员会成员,案审委员会办公室由局内设机构法制工作机构承担。所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实行立案、告知、听证等程序,处罚金额一律由局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表态,有效避免自由裁权很难把握的问题;对重要违法案件的查处,主动邀请公证部门全程参与,力求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适当,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坚持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教常态化。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现场会、聘请专家专题讲座等方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环保法律培训;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加强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全民环境忧患意识和守法意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持续深入学习研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环保行政主管机关的职能职责和工作措施,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过错责任制。我市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在执法岗位工作的,必须参加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取得xx市政府法制办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在日常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我市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查处分离制》、《环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执法责任制度,对环保执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从严处理,有效杜绝了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的情况发生。

(二)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为打击各类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和调查处理,我市重点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考核奖惩”四大联动执法机制,通过加强“培训、投入、考核、宣传”四大保障措施,确保环保、公安部门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中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建立责权一致、规范有序、高效联动的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我局监察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支队建立了联动机制,在涉及到具体的案件中,环保部门可以提前请公安介入,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收集到第一手详实的证据,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20XX年,全市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12起。

(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报送和公开落实到位

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XX〕79号)要求,明确由环境监察机构负责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旦下达,工作人员及时通过“12369”系统予以填报,并按半月和月向省环境监察执法局报送全市环境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全市在环保局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20XX年对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246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经验与不足

(一)好的做法。xx市环保局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时,严格落实“查处分离”制度。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负责调查、证据收集、现场勘验与法律文书送达,并形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局法制机构负责证据和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文书。环境监察执法机构与法制机构互相监督,既能大大提升办案质量,又能预防外部因素对案件的干扰,确保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全部到位。

(二)不足之处。一是环境执法队伍数量不足和素质欠佳。环境行政执法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内容的庞杂、范围的广泛,都必然要求执法人员的高素质。然而,目前我市的环境行政执法队伍比较薄弱,主要表现队伍的`数量明显不足,缺乏精兵。面对分布广、数量多的污染企业,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各部门之间联动不够。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如果部门间的配合到位,环境执法的质量、效果将大大提升。

四、几点建议

(一)强化职能职责。抓住环境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契机,进一步明确环境执法机构的职责及人员编制数量最低要求,解决长期以来环境监察执法职能不清、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二)强化环境督察。充分运用中省环保督察成果,进一步明确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考核,督促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形成环境执法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交叉执法。通过交叉执法,一是更加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间的业务交流,共同提升执法水平。

(四)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积极性,掌握现场检查处置、案件办理等多种业务技能,提高综合业务素质。

篇7: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质量技术监督局:

20xx年03月02日,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

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

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

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

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

篇8:大学生创业环境优秀论文

大学生创业环境优秀论文

摘要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随着大学生人数增多,高校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的问题。而一些国家通过鼓励学生自主创业,使这一问题得到较好地解决。。国外创业教育包含了三层目标,各国政府纷纷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将大学生创业和创业教育作为优先发展领域给予支持、引导和规范。我国的创业教育起步较晚,政策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以推动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比较国内外大学生的创业环境,发现决定学生是否选择创业和创业是否成功的因素包括学校、家庭、社会环境和创业制度 。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创业;环境分析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at the same time, with the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college students, college graduates are faced with the difficult problem of employment. While some countries by encouraging students to start their own businesses, so that this problem can be solved.. Foreign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contains three layers of goals, governments have taken measures to entrepreneurship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as a priority development areas to support, guide and regulate.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n China started late, still need to further improve the policy,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n this paper, by comparing the domestic and the entrepreneurial environment of college students, found that determine whether students choose entrepreneurship and entrepreneurial success factors including school, family, social environment and enterprise system.

Key words:college students;employment;environmental analysis

一、前言

(一)研究背景

为了更好地鼓励大学生创业,政府部门对此加大关注力度,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提供更多的救助措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是随着我过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大学生的数量迅速猛增,就业形势越来越紧张,而且近年来大学生创业已成为风潮,20XX年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大学生的创业现状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看,近80%大学生怀揣创业梦想。

(二)研究意义

面对如此的外部环境,要认识到挑战之下往往隐藏着巨大的机遇,对于知识日益丰富的大学生来说,同样是一个创业的良机。在这种情况下,提倡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不仅如此,大学生创业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他代表的是一种以知识为核心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在传统的经济条件下,创业依靠的是货币和物质,由于它们的数量是有限的,因而创业活动也受到巨大的限制。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也就是让知识成为创业的一种资本。大学生创业是知识经济的产物,它加速了科技向生产的转化过程大学生本身就是科学成果的发明者或密切接触者,对它的作用具有十分深刻的认识,而创业行为则让他们更多地了解生产的过程,两者的结合,使得科技与生产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虽然大学生创业有如此重大的意义,但是目前它在中国的处境却是十分困难。所以正确指导大学生创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因此,文章主要探讨了大学生目前的就业形势和以后的发展趋势;分析了大学生目前的创业环境;利用SWOT分析法分析了大学生自身存在的优缺点和创业的路上遇到的机会和威胁并提供了大学生创业环境SWOT战略决策。寻找一些符合大学生创业的项目,为大学生提供创业的指导。

二、大学生创业环境形势分析

就业形势严峻的现象已经延续多年,大学的扩招,我们也常常看到这样的社会现实:北大学生当屠户卖肉,当油漆工人;人大的学生苏微微靠脱衣服自理;成千上万的大学生争着竞聘掏粪的环卫工和殡葬工,数以万计的大学生涌入打工流,和农民工抢饭碗;还有更多的大学生毕业就失业。去年经济危机刚刚来袭,政府虽然都有提高警惕,早做准备,不仅政府机关超常招人,而且村官、社区职务等也准备扩招,但是这几年大学扩招出的大学生一时半会还很难消化。毕业生的数量还是有增无减,就业形势只能越发严峻。其中原因还包括:一方面,就业几近饱和的一线城市还是很多毕业生的首选就业地点,他们宁愿漂在一线城市也不愿意去二三线城市发展;另一方面,高不成低不就也是大学生普遍存在的状况。

三、大学生创业环境背景分析

现在大学生创业所面临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都十分的复杂。所谓创业环境,实际上就是创业活动的舞台。任何创业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的,在我们的大学生迈向社会进人创业阶段的时候,呈现在面前的就是一个巨大的时空舞台。在这个舞台上,诸多事物和要素互动联系、碰撞,形成了一个面面俱到的现实环境系统,因此创业环境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在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社会背景下,采取有效措施,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对促进大学生创业并带动其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宏观环境分析

1.严峻的就业形势推动了创业环境的发展

随着中国教育的不断改革,高等院校不断的扩招和毕业生人数的不断增加,应届大学生已经成为我国人力资源的最大主力军。所以当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也越来越大,虽然表面上很多都已经找到自己的岗位,但是整体上来看,形势不容乐观。虽然今年经济形势有所好转,但在今年高校毕业生急剧膨胀的形势下,根据数据统计面对660万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依然非常严峻。  19XX年,教育部实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湖北高校数量从10所增至19所,居全国第三位。武汉现有普通高校70余所,其中“211工程”高校7所,居全国前列。20XX年,武汉地区在校大学生达104.11万人,首次超过北京、上海,居全国各城市之首。20XX年,这一数据又有所增长,稳定了在校大学生数量居全国城市第一的位置。  表一:中国主要都市在校大学生数量比较表(20XX年)

2.政策法规环境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许多鼓励政策,加大了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例如,国务院办公厅早在就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和税收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予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在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其中表现在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虽然在工商和税收方面得到一定的优惠,但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机制。政府机关要继续加大对大学生创业支持的力度,把政策落实到位。  资金是大学生创业的第一难题,大学毕业生有的刚工作不久,有的甚至连工作都还没有,而大多数家庭又没有足够的实力来支持家中的孩子来创业。其实不仅仅是大学生创业,这对于大多数想要创业的人来说都是很难跨过的一个难坎!甚至于很多想要创业的人在创业资金这第一道槛上就被挡住了。  国家对此出台了相关的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主要优惠政策内容有:

(1)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 要为自主创业的各大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在贷款过程中,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

(2)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后确定需要延长贷款期限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

(3)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方法如下: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需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的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1年内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如追加至50%以上,余款可以在3年内分期到位。如有创业大学生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信誉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加大发放信用贷款,并可以享受优惠的低利率。税收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第二个受到关注的地方在于税务方面的问题。我国的赋税属于比较高的国家,而且税收项目比较多,除了企业必须要缴纳的国税、地税和所得税 以外,根据企业所从事的不同行业还会有一些其他的税需要缴纳。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规定:  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 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有了众多免税的创业优惠政策扶持,相信广大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在创业初期就能省下大量资金用于企业运作。  企业运营管理方面的创业优惠政策相对于贷款优惠和税收优惠政策来说,并不受到大多数大学生创业者 的关注,甚至有的自主创业大学  毕业生根本不知道有这一优惠政策。这方面的优惠政策: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以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这一点有助于在创业初期获得相关行业所需求的人才资源。能够帮助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最低代价,更容易地获取所需专业人才。

(2)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时可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是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国家针对全国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另外,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因为更有针对性,所以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

3.市场经济环境

20XX年,一场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让原本平稳的市场经济环境遭遇寒冬。各个行业迅速下滑,失业率大幅上升,各种经济恐惧数值蔓延在我们的周围。在这样的大形势下,武汉市提出了“全民创业”,让武汉的整体创业氛围更浓厚了。但是,在这个大动作中,武汉市在相应的制度安排上也应该加强与完善。这具体包括:

(1)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相关支持,包括市场准入、注册审批、行政管理、信息咨询和公共服务等,以保证创业活动顺利进行。

(2)建立面向大学生创业者的金融支持系统,例如小额贷款等。

(3)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社会保障。要使大学生创业精神高涨,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为大学生创业者解除后顾之忧。

(4)健全创业退出机制。进入机制重要,退出机制同样重要。

4.创业教育环境

武汉市高校在政府倡导“全民创业”的背景下,纷纷着手进行大学生的创业教育,但创业教育的发展成熟度和系统性水平不一。通过抽样走访武汉市五大高校的毕业指导中心,对武汉市的高校创业教育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各学校的创业指导工作,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但目前来看,大部分高校的创业指导中心正在创建与完善中,还有一部分高校的创业指导尚处在筹划阶段。这些状况反映出创业教育在许多高校还处于萌芽状态,基本属于“业余教育”,没有引起学校相关部门的重视,折射出国内创业教育的缺失。  创业意识需要从小培养,而学校在这方面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开设形式多样的创业教育也就迫在眉睫。然而,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我国高等教育除了开展创业教育外,还应尽快转变观念,从过去的被动性就业教育转变到开拓性创业教育,大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创业意识与能力,从而有效地改变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动局面。

5.社会舆论环境

从19XX年7月李玲玲领到了中国大学生创业风险金成为中国大学生创业第一人,到如今政府呼吁“全民创业”,武汉一直就和“大学生创业”联系在了一起。政府和学校也在积极引导大学生正确创业,着力营造鼓励创新、允许失败的宽松环境,既鼓励、赞赏成功,更关注、体谅失败,不以成败论英雄,对大学生创业者做出的努力和创业精神都予以积极的肯定和尊重。舆论环境整体而言比较理想。大众媒体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大众媒体是大学生取得信息的重要媒介,大众媒体应该从事实出发,不要过分夸大创业中的成功事例,应尽量客观、全面地向大学生提供创业的知识和信息,使大学生创业尽快走向理性化,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这样一来,才能形成大学生创业者与舆论环境之间的双向良性互动。创业环境得到了优化,社会鼓励大学生创业与大学生渴望创业成功之间也就找到了更加合理的契合点。

(二)微观环境分析  在大学生创业的微观环境主要就是自己的创业流程的一个详细的分析,具体如下:

1.制定计划书  比如,要在市区开一个卖牛仔裤的店,开店之前要制定一份计划书。制定营销计划时要将各个环节相互联系构成一个完整的内部环境,各个环节的分工是否科学,协作是否和谐,目标是否一致,都会影响营销决策和营销方案的实施。

2.确定顾客群

顾客群的不同直接影响价格的定位,所以人流量是在创业前最看重的一点。服装的主要的客户人群非常广泛,不论男女,60岁以下的人群和青年都适合,目标是让每一个进来的顾客都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牛仔裤。

3.确定店址

大多数学生选店址会选一些比较熟悉的环境。如将店址选在大学附近,或者是交通比较便利的地区。

4.掌握选货以及进货

选货要掌握当地市场行情:出现哪些新品种,销售趋势如何,存量多少,价格涨势如何,购买力状况如何?进货时,首先到市场上转一转、看一看、比一比、问一问、算一算、想一想,以后再着手落实进货。少进试销,然后再适量进货。因为是新店开张所以款式一定要多,给顾客的选择余地大。

5.沟通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为企业及其竞争者提供生产经营所需资源的企业或个人,包括提供原材料、设备、能源、劳务和其他用品等。因为大学生的资金比较匮乏,没有很大的进货量所以供应商的选择应当适合自己的店面大小。

6.产品价格定位

大学生的产品一开始没有经验也没有固定顾客,要吸引顾客就只有将产品的定价降低,比别人获得更多的竞争力。  四、大学毕业生创业环境的SWOT分析  针对这种种现象,针对这类拥有强烈的创业动机的大学生,本人试图运用SWOT分析法,对大学生创业的外部环境和内在资源进行全面剖析,找出更多的策略,为大学生创业找出完善的方案。

(一)SWOT概述

SWOT分析最早是由美国旧金山大学管理学教授于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的,是目前被企业和研究者最为广泛使用的战略分析工具之一。S指企业内部的优势(Strengths),W指企业内部的劣势(Weaknesses),O指企业外部环境的机会 (Opportunities),T指企业外部环境的威胁(Threats)。所谓SWOT分析法,就是综合考虑企业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各种因素,进行系统评价,从而选择最佳经营战略的方法。  SWOT体系介绍SWOT分析是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各种内部优势因素、内部劣势因素、外部机会因素与外部威胁因素通过调查罗列出来,并依照矩阵形式进行排列,然后运用系统分析的思想,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起来加以分析,从中得出一系列相应的结论。进行SWOT分析的主要步骤如下所示。

(二)大学生创业环境的优势(strengths)

1. 所谓优势,是指相对竞争对手的资源或能力上的长处。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优势。 大学生普遍优点如下:

文化水平高、学习能力强  作为一名大学毕业生经过十几年的文化教育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对事物领悟快,对事物的分析比一般人透彻,而且有快速的学习能力。接受能力强,会主动去接受新的事物,是潮流的先行者。

2.具备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拥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一定的专业技能,有着较高层次的技术优势,为高科技创业提供技术的保证,这也是大学生与一般人不同的地方。“用智力换体力”是大学生创业的特色也必然之路,这样才能吸引风险投资家的支持。

3.年轻自信、有精力

大学生对未来充满希望,初生牛犊不怕虎,有着。大家都认为“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这个是创业者必备的条件之一。大学省思维活跃,敢作敢当。运用IT技术强,善于利用网络和广大媒体。

4.没有负担

没有家庭负担,敢于放开怀抱去干,创业很有可能获得家人的支持。 5.有政策支持  有国家的政策方面的鼓励和支持,根据上海市团委提供的数据,当前中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为2%,这一数字与美国的大学生创业成功率20%有整整十倍的差距。

(三)大学生创业环境的劣势(weaknesses)

1.缺乏社会经验和职业经历

尤其是缺乏强大的人际关系和商业网络常常盲目乐观,没有充足的心理准备。对于创业中的挫折和失败,许多创业者感到十分痛苦茫然,甚至沮丧消沉。大家以前创业,看到的都是成功的例子,心态自然都是理想主义的。其实,成功的背后还有更多的失败。看到成功,也看到失败,这才是真正的市场,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年轻的创业者们变得更加理智。

2.缺乏真正有商业前景的创业项目

许多想法经不起市场的考验,急于求成、缺乏市场意识及商业管理经验的缺乏,是影响大学生成功创业的重要因素。学生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书本知识,但终究缺乏必要的实践能力和经营管理经验。此外,由于大学生对市场营销等缺乏足够的认识,很难一下子胜任企业经理人的角色。

3.眼高手低

对市场的测试没有把握大学生对创业的理解还停留在仅有一个美妙想法与概念上。在大学生提交的相当一部分创业计划书中,许多人还试图用一个自认为很新奇的创意来吸引投资。这样的事以前在国外确实有过,但在今天这已经是几乎不可能的了。现在的投资人看重的是你的创业计划真正的技术含量有多高,在多大程度上是不可复制的,以及市场赢利的潜力有多大。而对于这些,你必须有一整套细致周密的可行性论证与实施计划,决不是仅凭三言两语的一个主意就能让人家掏钱的。 大学生的市场观念较为淡薄,不少大学生很乐于向投资商大谈自己的技术如何领先与独特,却很少涉及这些技术或产品究竟会有多大的市场空间。就算谈到市场的话题,他们也多半只会计划花钱做做广告而已,而对于诸如目标市场定位与营销手段组合这些重要方面,则全然没有概念。其实,真正能引起投资人兴趣的并不一定是那些先进得不得了的东西,相反,那些技术含量一般但却能切中市场需求的产品或服务,常常会得到投资人的青睐。

4.缺乏对社会和个人责任感

大学生缺乏对社会和个人责任感,心理承受能力也差,在困难面前容易妥协在商业交往过程在不容易给人信任。

(四)大学生创业环境的机会(opportunities)

所谓机会就是指由于外部因素的变化的出现对大学毕业生带来的创业有利时机,其中大学毕业生创业的机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利用网络网络

首先可以利用网络这个广大平台,相信这个对大学生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因为在网上开店可以减少成本而且风险相对小,又可以发挥作为大学生的利用网络的优势。

2.利用国家政策的支持

利用国家政策的支持,其中有申请国家贷款,申请创业场地还有免税收。参加创业培训,这个也是由政府支助。这个无疑也是大学毕业生的优势之所在。

3.投资环境的完善

全球经济开始复苏,中国投资环境也越来越完善。

4.下乡创业

下乡创业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利用脑力来支配体力,带动农村经济。

(五)大学生创业环境的威胁(Threats)

1.面对新的环境挑战  对于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涉世不深,在社会上所遇到的人所要做的事情都截然与学校不同。所以必须去面对新的环境挑战。

2.面对日益激烈竞争的市场  面对日益激烈竞争的市场,很多需求都趋向饱和,市场供大于求,加上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国家调控存在触及不到的地方,市场秩序混乱,甚至市场存在很多潜规则,这个需要不停的去摸索。

3.资金缺乏  对于资金方面,还有就是资金的来源是否有保证,糟糕的财务状况和还款压力也都是潜在的威胁。  结论  大学生创业就是解决就业难问题有效途径。

(五)大学生创业环境的威胁(Threats)

1.面对新的环境挑战

对于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涉世不深,在社会上所遇到的人所要做的事情都截然与学校不同。所以必须去面对新的环境挑战。

2.面对日益激烈竞争的市场

面对日益激烈竞争的市场,很多需求都趋向饱和,市场供大于求,加上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国家调控存在触及不到的地方,市场秩序混乱,甚至市场存在很多潜规则,这个需要不停的去摸索。  3.资金缺乏  对于资金方面,还有就是资金的来源是否有保证,糟糕的财务状况和还款压力也都是潜在的威胁。  结论  大学生创业就是解决就业难问题有效途径。我国目前大学就业形势严峻,表面上看,是由于高校经过多年扩招和经济危机的影响,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面临就业难的问题。但一个重要的深层原因是大学生创业意思淡薄、创业能力不强,毕业生创业比例太少。创业不足导致新兴产业少,新生企业少,进而难以创造新的工作岗位。事实表明,没有创业就是难有就业。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就业市场,大学生就业压力将不断加大,单纯依赖政府解决就业问题已经成为不可能,而通过加强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业精神、创业能力,鼓励大学生到生产一线积极创业。然而从个方面改善大学生创业的环境。大学各院校和国家有关部门应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个优良的环境和创业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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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吴启运,张红.创业环境对大学生创业倾向影响的实证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 20XX(11)

篇9:我国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报告

关于我国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报告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根据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五类,包括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拟不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拟予销案的调查终结报告、拟送其他机关处理的调查终结报告和其他终止调查的调查终结报告。相关程序规定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有不同的内容要求。

办案机构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应撰写调查终结报告。

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构成。其中,正文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或工作单位、住所等情况。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等情况。

2.违法事实。

违法事实包括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手段,以及违法情节、违法所得、违法后果等一系列实际情况。记载违法事实,应客观真实、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3.相关证据及其证明内容。

相关证据是指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收集到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既然是相关证据,就一定与案件事实密不可分,无论其是否有利于当事人。

证明内容是办案人员对证据与当事人违法行为关联性的分析论证。对于重大案件及证据较多甚至相互矛盾的复杂案件,在调查终结报告中说明证明内容非常必要,有利于办案机构对证据的全面性、关联性及证明力进行梳理,去伪存真,正确认定违法事实;有利于核审机构进行审查,以及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案件性质。

案件性质是指违法行为所属的.具体类型,如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这项内容涉及办案机构对所调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认识,以及法律适用问题。

5.自由裁量的理由。

说明自由裁量的理由,即办案机构在调查终结报告中说明其对所列违法行为原则上如何处罚,是从轻、从重还是减轻处罚,这样处罚的理由是什么。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办案机构应该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主观过错情况,根据立法的目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决定是否处罚以及如何处罚。

6.处罚依据。

处罚依据即办案机构拟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文。需要注意的是,在调查终结报告中应具体写明所依据法律的名称和具体条文,不能笼统地写成依据某法或者依据有关规定。在调查终结报告中写明处罚依据,是案件法律适用正确的基础。

7.处罚建议。

处罚建议即办案机构最后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具体处罚意见,包括明确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数额。

除制作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外,办案机构还应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核审机构核审。

篇10:我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优秀论文

1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介绍

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要想真正发挥其作用就要依靠它的构成要素,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构成要素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内容,即城市管理方法、城市信息采集工具、组织设计、城市管理流程以及监督评价等。具体来说,城市管理方法说的是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采用了新方法。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中采用的新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单元网格管理法,这种管理方法大大提升了城市管理效率;二是城市部件管理法,这种方法也体现出了它的高效性;信息采集工具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可以保证及时发现问题和传递信息。城市管理和专业网站就是非常有代表性的信息采集工具;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实现了监管分离,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中有个轴心。一个是监督轴心,它主要是负责信息收集、发现问题及传递信息;另一个是调度轴心,它主要负责接收监督轴心传递的问题信息,然后通过指挥调度解决问题;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中的管理流程跟以往的管理流程有所不同,可以说是实现了管理流程再造。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中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六个环节,即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以及综合评价;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拥有一个完善监督评价体系,它采用的是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监督评价体系。而参与评价的对象主要有专业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委员会以及其它相关部门。

2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构成

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发挥作用是依靠一个完善的城市管理系统,在这个完善的系统中包含了很多子系统,如无线数据采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城市部件在线更新子系统、大屏幕监督指挥子系统、城市管理综合评价系统以及其它子系统。在城市管理中,每个子系统都发挥各自的功能。像无线数据采集子系统主要是用于实现监督员在自己的管理单元网格内巡查过程中向监督中心上报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协同工作子系统主要是通过浏览器完成城市管理各项目业务的具体办理和信息查询;城市部件在线更新子系统主要是提供管理工具和提供专门的权限控制模式来满足系统的更新和维护;大屏幕监督指挥子系统可以提供城市管理相关地图信息、案卷信息和相关详细信息,最终实现掌握城市管理全局情况;城市管理综合评价系统主要是服务于绩效量化考核和综合评价,最终生成客观的、全面的评价结果。

3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3.1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发展现状

我国城市管理模式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在发展的过程不断地涌现新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传统城市管理模式存在弊端、城市管理工作难度逐渐增大,这些问题促使数字化城市管理快速地发展。另外,城市管理模式的改革和更新具有一定的条件,包括城市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型行政理念不断兴起等。我国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最先在北京开始运行,并且我国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发展现状是开展了一批试点项目,并且在试点区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召开了一系列的专家会议,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能够取得成功也得益于专家们的大量心血,为了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能够快速地发展,我国先后召开了多次专题办公会、研讨会、汇报会;我国形成了一套技术规范,此规范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目前,我国涌现出了一批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研究成果,而且我国出台了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若干政策文件。

3.2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

从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开始实施至今,已经有超过20多个城市进行了数字化城市管理试运行,在其中很多城市中已经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公众的反应也是非常好的。因此,数字化城市管理必将快速地横向发展,不断地延伸到更多的城市。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横向发展的同时也会在自身内容上向纵深领域发展。总之,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未来发展是朝着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同时进行的。

4结束语

总而言之,由于传统城市管理模式的弊端以及城市管理工作量和难度不断地加大,再加上信息化社会的发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已经成为必然的结果。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提高了城市管理效率,而且降低了城市管理成本。不过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得以发挥其功能是因为依靠那些子系统。因此,为了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就要不断地完善每一个子系统。

篇11:我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优秀论文

1数字化管理的基本认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也取得了良性的发展,不仅在城市的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而且在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管理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城市的管理水平的高低与城市的`发展以及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联系,为了适应我国城市化建设迅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我们必须在城市的管理方面加强力度,探索和尝试更为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为不断加强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进度和发展水平做好铺垫。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管理则成为我们较好的选择。结合我国的发展历程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数字化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过程当中的必然选择,利用计算机技术我们可以将平时一些琐碎繁杂的管理事项合理化,避免了传统的繁琐的操作过程,简言之,城市的数字化管理使城市的管理过程更为科学、简洁、有效。另外,还必须认识到的一点是城市的数字化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加速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2我国在实施数字化管理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社会公众对城市的数字化建设意识薄弱、参与度较低

目前在我国全面推进城市的数字化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社会公众对于城市的数字化化管理的建设意识淡薄,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以至于在日常的管理活动中,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不够。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在于沟通,良好的沟通是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然而,在我国的城市化管理过程中对于沟通这个环节做的还不够到位,急需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具体而言,我们很多城市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站做的非常好,但是在居民的沟通过程中,基本起不到任何作用。一方面,是由于城市居民不注重通过网络这一环节实现与政府和相关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另一方面,相关的操作机构和人员对于居民的反馈不及时,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反馈,从而无形中淡化了居民的积极性。

2.2发展尚不成熟、管理手段和方法落后、管理效果不佳

城市的数字化管理是我国在建设城市化过程中一个重大的尝试,但是由于技术、规模、设备和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在实现城市的数字化管理方面表现为极度的不成熟,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守旧,很难起到预期的管理效果。要有效的实现我国城市的数字化管理模式对于硬件设备和相关的专业型的人员配备有着极高的要求,这也是在我国城市的数字化管理过程当中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3实现我国城市管理全面的数字化管理的有效途径分析

我们将基于上文提出的问题和现状有针对性的提出实现我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径。居民的参与度对于我国实现城市的数字化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针对社会公众对于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认识不足的问题,我们必须要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具体讲,我们可以通过讲座、培训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对其基本含义、重要意义进行深刻的剖析和讲解以获取居民思想上的认同,从而在行动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另外,我们一定要注重与居民之间的互动和对居民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的及时反馈,充分带动和激发出居民的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参与到这一模式中来。当然,对人才的配备和硬件的配置上,我们更要加大投入,为城市的数字化管理扫清障碍。

4结束语

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推动我国城市的经济社会的稳步增长,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对于我国现阶段城市管理水平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和认识,同时,我们阐述了实现城市的数字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并针对有效实现我国城市的数字化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实施策略,我们必须在实际的管理活动过程当中,紧密结合计算机信息技术,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改善和提高我国城市建设的数字化管理水平。

篇12: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情况的报告

,我局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环境现场执法为突破口,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年共实施行政处罚 36 件,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现将全年来的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分工明确,实行了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与审查审核相分离的原则,确保查处案件公平、公开、公正。具体由环境监察机构完成辖区内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将调查有关证据材料和调查报告等提交局政策法规科,对案件进行审查后,报局行政案件审议委员会审议,由局机关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二、年案件办理情况

2013年全市共立案35件,办理处罚案件3件,罚款7.48万元, 办理2013年处罚案件33件,罚款30.05519万元。市本级共办理3件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共计 5.815万元。均在网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三、贯彻执行环境行政处罚规章制度情况

(一)强化教育和制度建设,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在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注重学习,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建立了学习教育考核制度,要求全市监察执法人员认真坚持学习《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和《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等规章制度,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执法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建立了环境监察执法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极大提高了执法效率,杜绝了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

根据环保法律、法规,规范了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事项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在“遂宁环保”网站“行政执法公告”栏内原文公布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严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

(二)强化案件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

为切实提升案件质量,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对照案卷评查中《实体评查评分标准》、《卷面评查评分标准》积极认真地开展案件自查工作,并于2013年10月份对市区县开展了案件评查,从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选送了两个案卷到市法制办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均评为合格案卷)。总体看,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比往年有所提高,做到了程序合法、取证规范、立案依据充分、告知事项清楚且文书制作规范。1件慈禧太后环保部参评,1件被省总队评为优秀案卷。

(三)切实加强案件报送,提高执法水平

篇13:环境科学与工程优秀论文

摘要:“环境科学与工程导论”课程是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的入门课,为进步其教育质量,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认识和创新才能的专业人才,不断探索其教育变革的思路和办法,结合课程的目标和特征,探讨了如何进行“环境科学与工程导论”课程的教育变革。经过几年的教育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环境科学与工程导论;教育变革;教育实践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展开,给各个国家带来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诸如“温室效应”、“臭氧层空泛”、“生态破坏”等成为世人所注重的热门话题。正是在人们高度注重环境问题的情况下,环境类专业得到了空前展开。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作为20世纪后半叶才展开起来的新兴专业,一起也是交叉学科,得到了各个高级院校的注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开设有环境工程专业的高级院校近300所,开设有环境科学专业的高级院校200所左右,其规划仍有扩大的趋势。如此多的高级院校开设环境类专业既表现了国家对环境问题的高度注重,也阐明晰环境类学科中值得注重和研讨的问题很多,这对环境类专业的展开既是机遇又是应战。但因为教育设施、课程设置、实践教育基地缺少等原因,很难培育出实践操作才能、技术使用才能都很强的专业人才。因此,注重课程教育的变革与探索,展开素质教育,对培育优秀环境类专业人才有着重要的效果。本文拟就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的入门课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导论”的教育与实践进行了评论,以期为进步环境类专业的教育质量,增强学生的作业竞争力和适应才能做一些有利的探索。

一、“环境科学与工程导论”的课程目标及特征

1.课程性质和目标

“环境科学与工程导论”课是面向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开设的榜首门专业必修课程,课程开设在学生进入大学的榜首学期。这时学生还未接触到其他的相关专业课程,对专业常识了解很少,知道还比较模糊。经过对重生的问卷调查显现,大多数学生以为本专业的展开前景很好或较好,将来很有出路或者出路较好,挑选本专业就读的原因是依据个人的爱好和爱好。大多数学生期望结业后可以持续进修(考研)以及从事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作业。但调查中也发现部分学生对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并不是很了解,乃至对专业的知道很模糊,他们就读本专业的原因是因为考试分数和家长的影响等。一起,经过对近年来本专业的学生作业去向进行剖析,发现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环境专业结业学生首要在以下几个职业作业:国家各级环保部门和科研单位,作业人数在10%左右;环保(含咨询服务)公司、工矿企业、设计单位等,作业人数在70%左右;考取研讨生等持续进修者,占10%左右;自谋职业或者从事与本专业联系较小者占10%左右。阐明大多数学生首要作业于环境保护及相关职业,而且近年来环保职业人才需求节节攀升,但其所需求的专业人才与校园供给的结业生之间还存在着必定距离,校园不能全面满意其需求。

2.课程特征

“环境科学与工程导论”课程与公共选修课“环境科学概论”从课程性质上讲是不同的,一个是面向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学生的入门必修课程,一个是归于遍及和进步大学生环保认识与理念的公共选修课程。可是,对于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学生而言,因为刚入校他们的根底跟其他专业的学生根本处于同一个水平线上。这就对该课程的教育内容、教育办法、教材挑选等方面带来了诸多问题,也对教师的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教育内容来讲,首要的环境问题包含大气、水、土壤、生物和物理性等方面的由来及其展开趋势依然应当是教育的首要内容,但又要与公共选修课程有较大的区别。从教材来看,现在有关环境科学概论/导论、环境工程概论/导论方面的教材较多,但环境科学与工程导论的可选教材很少。开设本课程的意图是既要为学生往后的专业课程学习奠定必要的专业根底,又要拓展学生的常识面,使学生对往后四年大学学习有一个全面和大致的了解与知道,还要培育和吸引学生学习本专业的爱好与积极性。因此,在教育办法和办法的挑选方面给教师提出了很大的难题。一方面,讲的内容过于通俗和平淡,就简单使本课程成为公共选修课的方式;另一方面,假如讲的太多、内容太深化,又可能会导致把后续课程的内容提前教育了,对后边课程的学习产生影响。因此,对本课程进行深化的、全方位的教育探讨和变革十分必要。

二、“环境科学与工程导论”课程教育变革与实践

现在,高校所开设的“环境科学概(导)论”课程涉及的内容多为环境科学领域中的根底常识,是环境专业学生的专业入门课程,该课程教育质量的好坏对将来深化学习其他的专业课程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该课程涵盖了环境专业学生所要学习的大部分常识内容,可为他们将来深化学习专业课程奠定良好的根底。经过近几年的教育实践以及对往后本课程的设想,拟进行以下方面的教育变革:

1.教育部队的安排

以前以为导论课程不是专业课程且内容较浅,任何教师都可以教育。但经过几年的教育发现,该课程实际上是在教育上很难把握的课程,并不是每个教师都可以上好的。因此,现在在安排教育任务时,要求遴派在环境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来承担该课程,而且派辅助教师进行相应的课程网站建设以及课外活动等。

2.讲堂教育安排

讲堂教育是进步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详细展开了如下作业:

(1)展开事例教育。选用典型事例充分教育内容,是改善“环境科学与工程”课程教育的有用办法之一。为了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效果,在教育进程中,依据教育内容,将世界上发生的一些严重环境污染事情或者学生身边接触到的一些环境污染事情作为事例进行剖析,引导学生进行考虑,增强学生对这些事情的感性知道,为往后经过后续课程的学习上升到理性知道的高度做准备。这一阶段,学生还不具备较多的专业常识,首要是经过学习、构思和考虑可能有那些办法和途径去剖析与处理这些环境污染问题,并经过往后专业课程的学习和实践,逐渐设计和实施相应的处理方案。针对当时国内外呈现的环境问题安排学生观看与该事例相关的专题视频录像或教师提出事例评论主题后,要求学生按组在国内外期刊上独立查阅相关主题文献,进行讲堂汇报评论,然后进步学生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才能,为持续深化学习打下坚实的根底。如对“我国湖泊富营养化呈现的机制和防治对策”的评论,可使学生了解我国湖泊富营养化的特色、生物化学和生态演化进程与发生机制以及湖泊富营养化产生的生态学原因等。然后培育学生查阅文献、阅览文献和剖析文献的才能。

(2)热点问题探讨。在教育进程中,引进当今全球范围内呈现的热点环境问题。如自以来,各国开始广泛研讨的环境内分泌搅扰物(Endocrine Disrupting Chemicals,简称EDCs)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简称POPs),这些物质会影响生物的内分泌系统,并具有致癌、致畸和致突变效果。近几年在环境中逐渐发现并引起注重的医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Pharmaceutical and Personal Care Products,简称PPCPs),它们在环境中的种类逐渐添加,而且对人和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还未可知,值得进行深化的剖析和研讨。在课程中添加这些热点问题,可以加深学生的形象,引发学生结合日常生活进行考虑。新常识的补充不仅激起了学生的学习爱好,也拓展了他们的常识面,为他们将来学习专业课程或进一步进修奠定了根底,可以强化学生对于本专业将来作业去向的知道,并在往后有认识地学习相关常识来处理随着人类社会展开而呈现的新问题。

(3)展开问题教育法。问题教育法是教师在讲堂上或课后设置一种问题情境,启示学生自己去研讨、探索,寻觅问题处理的途径和答案的一种教育办法。经过问题教育法启示学生去发现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知道问题、剖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等,然后把握相关常识,进步学习爱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培育学生的创新认识和归纳才能。也改变了传统的灌输式教育办法过火注重常识的传授和回忆,忽视对常识的`理解、考虑和引申进程,更不注重对学生创造性思维办法的培育与练习的缺点。一般选用教师提出问题,也可以在课程进行到必定程度时启示学生结合自己对环境的观察、剖析和调研等提出相应的问题。而且随着学生往后常识学习的深化,他们可以带着这些问题自己去逐渐寻觅答案,不断丰富专业常识以及进步剖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才能,乃至到进行结业论文/设计时可以自己提出和挑选自己期望做的标题。在进行问题教育的进程中,教师及时正确的启示、引导、点拨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在评论问题的进程中,学生还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求教师的全方位参加和帮助。

3.课外教育活动

(1)网络渠道交流。讲堂上多媒体教育手段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动画影音和信息量大的特色为学生展现了有关历史和当时环境问题的立体图画。但讲堂时刻究竟有限,大量的材料需求经过课后网络的方式传递给学生。如动画模仿各种环境污染物在大气、水、土壤、生物中的存在、化学特性、迁移、转化、等方面的影音图画,可引导学生进行理性考虑,剖析这些环境问题的由来和损害,考虑并初步设计关于其管理措施和方案。在课程网络渠道上可进行师生交流和评论,添加师生互动,随时与学生进行网络评论,也可节省讲堂时刻,还可以进行有用的师生交互和生生交互的学习活动,包含专题评论、网上协作、网上练习等。

(2)安排课外活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我国自古就存在“天人合一”的思维,老子《道德经》上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天然”,表现了环境科学的主题,即追求人与天然的和谐统一。依据此,课程进行中让学生投身于大天然之中,展开与环境密切相关的调查和调查活动,可极大地激起学生的参加认识。

三、结束语

环境科学与工程是考究可持续展开的学科,其教育的观念在不断的改变之中,一些新的观念和理念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为了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更好地展开,为了该专业学生具有更好的作业前景,可以在环境保护相关作业岗位和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效果与价值,对环境类专业的入门课程进行了变革,进步了教育质量,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奠定了根底。

参考文献:

[1]邱秧琼,宋扬,顾征,等.工程导论:工科大学生的必修课[J].高级工程教育研讨,,(1):115-119.

[2]周叶中,胡甲刚.论创新型人才培育与高校教育变革[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55(3):369-372.

[3]蔡铭.在专业根底课中树立大学生对专业的决心——以“交通工程导论”为例[J].交通职业教育,,(2):55-57.

[4]陈盛明,郑旭煦,宋应华,等.在化工专业重生中开设工程导论课程的探索与实践[J].广州化工,,39(19):118-121.

[5]马俊杰,王伯铎,宋进喜,等.“环境科学概论”教育内容与教育办法研讨[J].高级理科教育,,4(56):57-59.

[6]徐志兵,孙慧群.环境科学专业课程体系和教育办法变革[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天然科学版),,14(1):96-98.

篇14:我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之完善

我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之完善

毕业了,必须要提交毕业论文,合格方可毕业。现在的毕业论文要求挺高的,需要有理论部分,实际应用部分。毕业生们最好需要有充分的时间做好准备,写出有质量的论文。下面YJBYS给大家提供法学论文范文一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重大进步,标志着我国税务行政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建设发展到了新的阶段。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的税务行政听证程序已经难以发挥保障行政处罚公正合理的功能。因此,必须从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正确看待听证制度的社会价值,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引入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概念,扩大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明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对象,进一步扩大听证申请人的具体范围,完善告知程序和审查制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诸多方面,完善我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关键词:听证制度;听证程序;税务行政处罚

听证程序,作为现代行政程序法中的核心制度,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于19颁布的《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正式引进。同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听证程序试行办法》),确立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制度。这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听证程序在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的具体运用标志着我国税务行政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建设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

目前我国的税务行政听证制度已经运行了十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来制定的一些内容已落后于行政法治发展的需要,加之缺乏较为详细的配套性规定,听证程序在保障行政处罚公正合理的功能方面越来越差,因此修订《听证程序试行办法》迫在眉睫。笔者通过对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现状以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了完善我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设想和措施。

一、听证程序的内涵及功能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指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在作出影响纳税人重大权益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在税务当事人的参与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法定程序。它具有三大功能:⒈保护功能。听证程序能赋予纳税人一种事前自卫的权利,通过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与案件调查人员当面质证和辩驳,以纠正非法行政行为的侵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⒉监督功能。通过听证,审查税务行政机关即将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以此保证税务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

⒊教育功能。通过听证有利于宣传税法,加强税收法制教育,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同时对改进行政管理,提高执法水平,改善征纳关系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我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⒈税务机关和当事人在思想认识上的偏见使得税务行政听证程序在实践运用中没有得到普遍的关注和推行。我国的税务行政听证制度是借鉴国外经验在行政法制化和民主化进程中的自觉选择,“听证”一词对于广大群众和税务干部还比较陌生,对当事人申请听证和税务机关组织实施听证都还存在思想偏见。一些税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差别很大,长期以来存在着“重权利轻义务”的思想,只认识到告知当事人有听证权就是义务,因此,当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时有的税务机关则故意规避听证程序的举行,因为他们担心公开举行的听证会,有可能暴露税务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甚至在税务行政处罚中尽量不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处罚,人为降低罚款数额或只要求税务违法当事人补缴税款而不缴罚款等情况。此外,长期以来,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合法权利保护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在行政处罚中对听证程序缺乏信心,在自古“民不告官”思想的影响下,不想听证、不敢听证、放弃听证;同时还担心一旦举行听证就会得罪税务机关。因此,税务机关每年处罚的案件相当多,而举行听证的案件却相当少,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制度形同虚设。

⒉税务行政听证程序适用范围狭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全面得以保障,有违税务行政听证程序的立法本意。目前,税务行政处罚的形式归纳起来有三种,即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停止出口退税权。根据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也就是说,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仅限于规定数额以上(或较大数额)的罚款,并不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停止出口退税权。而实际上以出口企业为例,对于绝大多数出口企业来说,如果停止某个阶段的出口退税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不可估量的,而且数额是巨大的。显然要比“规定数额以上罚款”的处罚严厉得多。还比如《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在税收实践中“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吊销许可证照”的范围。因为这个证书是税务机关依申请核发的,是允许纳税人享有某种活动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纳税人取得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就意味着享有领购、开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就可以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没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而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将会严重影响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甚至会使纳税人因不能开具发票而失去商品销路导致停业。可以说,这比罚款严重得多。

⒊对个体工商户、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员缺乏适用听证程序条件的界定,造成税务机关在行政执法中无法可依。《听证程序试行办法》规定:“为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办法。”其中并没有对个体工商户、外国人、无国籍人员适用听证程序条件进行界定。

篇15:我国电子商务环境研究

我国电子商务环境研究

作者:李德升

文摘:本文概述了电子商务的定义、特征及其目前的发展情况,然后着重对我国的电子商务环境进行了分析,最后,简要提出了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模式与策略。

1 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即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和流通活动,它不仅指基于因特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扩大宣传、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生产、 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电子商务主要含概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贸易管理的电子化,即采用网络技术实现数据和资料的处理、传递和储存;二是企业级电子商务,即企业间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和供货商、用户之间的商务活动;三是电子购物,即企业通过网络为个人提供的服务及商业行为。按照这种思想,电子商务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 to B),另一类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B to C)。后者亦即我们所说的网上购物或在线购物。

电子商务具有全球化、方便快捷、成本低、效率高、选择性强等优点,因此,发展十分迅速。据美国《商业周刊》估计,美国在线购物达到48亿美圆,,这一数字将上升到200亿美圆,比19增加23%。商业机构间的网络贸易将会从年的156亿美圆上升至20的1750美圆。据世界贸易组织(WTO)今年初对电子商务发展所作的报告预测,到,电子商务交易总值将达到3000亿美圆。

各个发达国家政府对电子商务的发展都比较重视。日本于年投入3.2亿美圆推行电子商务有关计划;新加坡成立了“新加坡一号”项目,目前有31家机构与政府签约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每年可得到2-3亿美圆的经费支持以研究和发展各种应用;4月,欧盟提出了《欧盟电子商务行动方案》;197月,美国提出了《全球电子商务框架》。在美国总统的倡议下,世界贸易组织132个成员国决定使INTERNET成为自由贸易区,期限至少为一年。我国电子商务刚刚起步,人们对电子商务的巨大潜力深信不疑;我国政府积极支持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先后批准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作为我国电子商务的试点城市,并开始计划制定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法规等等。但是应当看到,我国还存在一些“瓶颈”问题,严重地阻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本文拟对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作一分析,并简要探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与策略。

篇16:我国企业环境成本初探

我国企业环境成本初探

本文通过对环境成本发生的.原因和趋势的分析,论述了确认环境成本的必要性,并对环境成本的涵义、确认原则、信息披露及核算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

作 者:郑晓红 ZHENG Xiao-hong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学院,青海,西宁,810007 刊 名: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QINGHAI NATIONALITIES INSTITUTE (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31(2) 分类号:F27 关键词:企业   环境成本   可持续发展  

篇17:我国电子商务环境研究

文摘:本文概述了电子商务的定义、特征及其目前的发展情况,然后着重对我国的电子商务环境进行了分析,最后,简要提出了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模式与策略。

1 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即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和流通活动,它不仅指基于因特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扩大宣传、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生产、 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电子商务主要含概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贸易管理的电子化,即采用网络技术实现数据和资料的处理、传递和储存;二是企业级电子商务,即企业间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和供货商、用户之间的商务活动;三是电子购物,即企业通过网络为个人提供的服务及商业行为。按照这种思想,电子商务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 to B),另一类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B to C)。后者亦即我们所说的网上购物或在线购物。

电子商务具有全球化、方便快捷、成本低、效率高、选择性强等优点,因此,发展十分迅速。据美国《商业周刊》估计,美国在线购物达到48亿美圆,,这一数字将上升到200亿美圆,比19增加23%。商业机构间的网络贸易将会从年的156亿美圆上升至20的1750美圆。据世界贸易组织(WTO)今年初对电子商务发展所作的报告预测,到,电子商务交易总值将达到3000亿美圆。

各个发达国家政府对电子商务的发展都比较重视。日本于投入3.2亿美圆推行电子商务有关计划;新加坡成立了“新加坡一号”项目,目前有31家机构与政府签约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每年可得到2-3亿美圆的经费支持以研究和发展各种应用;4月,欧盟提出了《欧盟电子商务行动方案》;197月,美国提出了《全球电子商务框架》。在美国总统的倡议下,世界贸易组织132个成员国决定使INTERNET成为自由贸易区,期限至少为一年。我国电子商务刚刚起步,人们对电子商务的巨大潜力深信不疑;我国政府积极支持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先后批准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作为我国电子商务的试点城市,并开始计划制定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法规等等。但是应当看到,我国还存在一些“瓶颈”问题,严重地阻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本文拟对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作一分析,并简要探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与策略。

篇18:我国电子商务环境研究

2.1 政策与法律环境

总的说来,我国的信息化政策还不够完善,尤其体现在电子商务方面,有关的政策不够明朗,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关的标准还都没有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存在较大问题。因为参与电子商务的不仅仅是交易双方,更重要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海关、保险、财税、银行等众多部门和不同地区、不同国家,这就需要有统一的法律、政策框架,以及跨部门、跨地区的强有力的综合协调组织,才能促进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

例如,如何解决税收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又一大难题。在INTERNET环境下,交易实体是无形的,交易与匿名的支付系统联结,没有有型的合同,其过程和结果不会留下痕迹作为审计的线索,没有明确的纳税人或交易数字,很难保证其服从税法,避税和反避税的斗争在电子商务中变得更加激烈。1998年5月14日,几经修改的Internet免税法案在美国参议院商业委员会以41票对0票的优势通过,为美国本土企业铺平了电子商务的发展道路。同年5月20日,美国又促使132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部长们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了In?ternet零关税状态至少一年的协议,使通过Internet进行国际交易的企业能够顺利地越过本国国界,在其它国家抢占市场。

在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上海代表团提出了《关于急需加紧制定中国电子商务法的议案》并被列为1号提案。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的各项政策、法律与法规、各种标准正在加紧制定当中。估计关于税收、安全、认证等法规与标准将会在本年度出台。这也是我国为加入WTO进行的积极准备。

2.2企业信息化建设

企业作为电子商务的主体,其信息化程度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目前,我国企业大多处于转型阶段,现代企业制度尚未普遍建立,企业信息化的进展并不令人满意。目前我国已经上网的企业不到企业总数的1%。,在1,50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约只有10%实现了企业信息化或运用信息手段比较好。大约有70%左右的企业拥有一定的信息手段或着手向实现企业信息化的方向努力,大约20%的企业只有少量的计算机,而且只从事单机工作。在1000余万家中小企业中,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拥有现代化的信息手段。

目前,许多网站建立了电子商务平台,为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用户之间提供了各种交易的途径。企业只要具备了一定的信息化手段(如企业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等),就可以利用这些平台进行电子商务运作。这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它们可以用自己灵活、简便、低成本的优势与大企业展开竞争。企业领导需要在内心深处真正意识到企业信息化的必要性、可能性和良好的效益,要认真研究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信息化的方面最需要做什么,立即投入实际行动,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在运用中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它,不断收到实际效益,进而增强推进信息化的信心,政府要为企业信息化做好组织工作,制定好发展规划。

2.3 网民的结构比例

根据中国INTERNET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资料,中国的INTERNET用户有8, 900, 000个,占将近中国人口的1%。相对而言,这一比例是比较低的,而且网民中对电子商务感兴趣的比例更要低一些。但从绝对数量来讲,近1000万的网民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对电子商务感兴趣的人士大约占到网民总数的10%以上,而且大多集中在大中城市,比较稳定。目前,我国的上网人数仍在飞速增长,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也在进一步加深,可以说,我国的电子商务蕴藏着巨大的潜力。

2.4金融电子化建设

金融体系是商务活动的基础保证。电子商务的支付与结算需要电子化金融体系的密切配合。目前我国金融服务极其电子化水平比较落后,跨区域、跨银行的电子支付系统还未建立,网上支付、结算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例如,上海新华书店在互联网上发布了图书信息,收到大量国外的订单,但是由于国内的电子支付手段没有建立,生意无法成交,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加快建立银行间、银行与企业间资金清算和金融管理信息系统,使企业和个人能够随时随地方便地使用电子支付,实时完成电子交易已经是势在必行。各国的货币体系区别很大,而且存

在汇率问题,因此,有必要努力将各种不同的支付方式统一起来,真正实现“一卡走世界”。我国的人民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是这一任务的主要承担者;目前正在积极地进行试点与协调,估计在年内将出台一个较为具体的初步方案。对于支付各方(如买者、卖者、银行、中介机构等)的权利与义务也要有相应的法律予以确认。

2.5 安全保证系统

由于电子数据具有无形化的特征,电子商务的运作,涉及多方面的安全问题,如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秘密等。它要求电子商务比传统的有纸贸易更安全、更可靠。而目前网上安全技术及其认证机制均不完善,这也是普通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持观望态度的重要原因。虽然计算机专家在网上银行的安全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采用了多种措施,然而,网络黑客的攻击仍然使专家们心疼不已。安全问题仍旧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关键。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电子交易各方的利益,由于种种风险的存在,各方当事人对INTENET上从事电子交易总是不免心存疑虑。同时,网上交易所能带来的巨大机遇和丰厚利润也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那些喜欢冒险的网络入侵者,买方、卖方、银行都必须承担来自外部的风险。电子商务中的信息安全与一般情况下所说的信息安全有一定的区别。它除了具有一般信息的含义外,还具有金融业和商业信息的特征。所以,必须高度重视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不仅涉及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管理问题和法律问题。我国目前还不能生产自己的网络防火墙,许多银行现有的技术防范措施显然不能适应大规模电子交易的需要。电子商务的管理标准尚未系统确定,法律对于电子商务违法交易行为的认定还处于摸索阶段。

政府应当从三方面入手,构建电子商务安全运作的综合保障体系。其一,组织力量,筛选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安全技术。目前我国使用的网络安全产品基本上是“舶来品”,开发我国自己的网络安全产品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二,强化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规范买卖双方和中介方的交易行为。目前,应抓紧制定规范的电子商务标准。同时,应尽快发布有关管理标准。其三,尽快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明确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交易行为。这些问题有些是国际性问题,应由全世界共同面对并加以解决。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创建一个独立的国际实体,负责用一种可被全世界接受的统一的程序来管理与协调。

2.6 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实现的关键最终仍然是人。眼下各大企业缺乏的正是精通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商业人才。人才的匮乏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又一难题。中国社会事务所在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数千名公众的电话调查中了解到,能熟练使用电脑的只占很少一部分,其中很多人能够使用电脑但不懂上网等比较复杂操作。而对于家用电脑的`用途,作文字处理与娱乐的比较多,上互联网的极少。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使知识型人才缺乏,有待补充。关于这方面情况,目前我国尚未见到具体统计数字。据美国的统计,其国内缺少数十万名工程师、系统分析员和程序设计师。一些外国公司纷纷到中国招募软件工程师。日本、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国都在中国的各大城市开始了行动,特别是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武汉等人才集中的城市。

电子商务是信息现代化与商务的有机结合,需要大量的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而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能否培养出大批这样的复合人才,就成为该国、该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最关键因素。国家应该鼓励教育部门向学生普及网络知识,在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一些大专院校经济、贸易、计算机等专业院系开设电子商务等选修课程,甚至可以考虑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2.7 我国电子商务与WTO

首先,中国加入WTO将打开国外直接在INTERNET方面投资的大门。根据中美双边WTO协议,国外服务提供者将能够涉及到INTERNET服务的所有方面。在经过同意的情况下,外方可以在合资企业中保持30%的股份,一年以后可达49%二年后达50%。中国同意按照竞争管理原则承担WTO文件中规定的所有义务。其次WTO将会使中国的法律制度增加透明度。服务贸易总协议(GATS)要求政府出版所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并迅速或至少按年度地将新法律法规或方针告知服务贸易理事会。第三,中国将与WTO成员国进行更加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能与全球贸易伙伴互相影响,以便对电子商务形成一种统一的方法。

3 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模式与策略

按照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信息产业水平、企业管理水平以及政治、法律、文化环境,发展电子商务必须遵循适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的原则。

首先,可以在那些管理和经营的特点比较适合电子商务运作的领域中推行电子商务。例如银行、民航、证券、外贸、连锁店、软件、出版物、影视产品等。让这样的企业先行动起来,获得成功,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去带动其它的企业。其次,在那些经济比较发达、信息化程度相对较高、对电子商务有需求和有效益的地区,特别是一些有条件的沿海省市,以及内地的少数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建立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由政府出面建立电子商务示范工程,采取各种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和消费者上网进行电子交易,让他们切身体会到电子商务的价值,并发挥其示范效应,以便向其他地区推广普及。第三,采取在电子商务和传统商务的结合中逐步扩大电子商务比重的做法。电子商务解决不了的问题先由传统商务的老办法解决,这样电子商务的起步和发展将会容易一些。

总之,宏观方面,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包括电子交易在内的法律法规体系;中观方面,要大力发展物流、金融和信息等方面的电子化;微观方面,要推动传统企业与信息业业务流程的电子化。

篇19:商业环境风险进行分析优秀论文

商业环境风险进行分析优秀论文

喀麦隆是非洲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之一。经济总量仅次于南非和尼日利亚之后居第三位。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喀麦隆的农业和畜牧业较发达,素有&“中部非洲粮仓&”之称。石油在喀麦隆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主要出口创汇产品。

近年来,喀麦隆政府积极推动宏观经济发展,其主要动力来自石油产量与基础设施领域公共投资的增长。喀麦隆实现了经济较快增长,同时物价水平维持稳定。宏观经济经济增长维持稳定。石油是喀麦隆经济增长的动力和出口收入主要来源。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喀麦隆出口大幅下降,石油收入减少。随着受益于国际油价的回升,喀麦隆经济开始复苏。20喀麦隆的经济实现了持续性增长,G D P增长率为4.8%,人均GDP达到1170美元。年,喀麦隆的通货膨胀率为2.8%,通货膨胀率保持在了自20起的合理水平,低于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CEMAC)所规定的通货膨胀率不超过3%的目标。政府有效控制了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一定程度上平抑了通货膨胀。此外,喀麦隆政府将创造就业机会作为工作重点。2013年7月,喀麦隆官方公布,全国创造的工作岗位达22.5万个,全国平均失业率为14%,非正式行业吸纳了全国80%的.就业人口。

但是,在雅温德和杜阿拉两大城市,失业率仍高达25%~35%。金融体系货币政策持续保持宽松。喀麦隆作为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CEMAC)成员国,其货币政策由中部非洲国家银行(BEAC)统一制定、管理。自20起,BEAC开始放宽货币政策,持续降低招标利率,以增加贷款,刺激经济增长。2013年7月,BEAC在喀麦隆的雅温德召开第二次常务会议,决定即日起将银行利率下调50个基点,银行招标利率由原来的4%降至3.5%,公共投资减少等因素影响,BEAC为保持经济增长而采取的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预计还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下去。财政状况财政持续赤字,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据喀麦隆财政部统计,喀麦隆在第一季度完成各类财政收入6730亿&“中非金融合作法郎&”(简称:中非法郎),财政支出共计6320亿中非法郎,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

然而,自年以来,由于政府加大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加之主要创汇产品石油产量的下降,从而导致收支由过去的连续盈余转变为近几年来的持续赤字。目前,喀麦隆财政支出结构存在不合理,特别是喀麦隆政府对燃油补贴的增加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而如果喀麦隆政府取消燃油补贴或下降,将造成燃油价格上涨、产量下降。因此,预计喀麦隆政府短期内不会取消燃油补贴。未来几年,喀麦隆的财政赤字状况仍将维持。财政预算法案变革有望改善财政开支。20喀麦隆政府颁布新的财政预算法案,表示将采取若干改革措施,有效落实财政预算。特别在财政开支方面,喀麦隆政府要求财政预算各部门和单位都应正确发挥各自作用,强调财政支出预算的执行,同时加强行政跟踪和监督。该法案特别注重了财政预算与具体项目相结合,进一步强调财政预算的使用范围,确保预算资金落到实处,有望使喀麦隆财政收支更为合理。

国际收支喀麦隆是&“中非经济货币共同体&”成员国。作为成员国共同的中央银行,中部非洲国家银行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发行统一货币中非法郎。中非法郎与欧元保持固定汇率,汇率为655.9中非法郎兑1欧元。中非法郎同其它货币的汇率参照巴黎外汇市场上的有关汇率套算决定,与欧元汇率走势密切相关。经常账户逆差呈扩大趋势。喀麦隆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状况。喀麦隆主要依赖初级产品出口创汇。虽然近年来石油产量伴随新油田的开采投入呈现上升态势,但国际油价的经常性波动却直接影响了喀麦隆的石油出口收入。喀麦隆政府为拉动经济增长,不断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公共投资,从而导致一定程度上的商品进口增加。2013年喀麦隆经常账户赤字10.231亿美元,占GDP比重为4.4%。国际储备水平保持平稳,呈现增长态势。

2010年以来,随着包括国际原油在内的初级产品价格走高,喀麦隆依赖初级产品出口的创汇收入明显增加。同时,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法国、德国和其它欧盟国家也不断加强、改善与喀麦隆的合作关系,帮助减免大幅外债,提供各类援助和贷款。2010~2013年,喀麦隆的国际储备相对增长,同时,保持了稳定。预计短期内喀麦隆的对外支付保障能力还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主权债务主权信用评级变化稳定,展望稳定。年标普和惠誉对喀麦隆主权信用评级均为B,评级展望稳定。喀麦隆的外债总额延续增势,短期偿债压力较低。近年来,喀麦隆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能源供应短缺等问题,不断举借外债用于改善投资环境,发展经济。

2013年喀麦隆外债总额突破40亿美元,约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4.6%。2014年喀麦隆的外债总额预计将达到46.6亿美元,占预期GDP的16%左右。未来几年内,喀麦隆基础建设需求仍将持续增加,外债总额还将伴随债务总额的增加而呈现上升势头。长期偿债压力不断增大。喀麦隆因&“重债穷国减债计划&”,一半以上外债获得免除。同时,喀麦隆还享有世界银行及其它国家各种形式的财政援助,预计喀麦隆未来几年内的短期偿付风险不会有太大变化。从长期偿债水平上分析,喀麦隆公共外债水平持续降低,公共外债占GDP之比逐年下滑,表明其长期偿债能力稳定。

篇20:探析生命环境政治论文的优秀论文

探析生命环境政治论文的优秀论文

摘 要:环境政治是指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一种政治性了解与应对。环境政治学作为政治学的一个新兴穿插学科,能够从两个视角来界定或描绘:一是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属下的一个新兴分支学科,二是比拟政治学属下的一个议题政治学科分支。环境政治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现象曾经有着40多年的历史,环境政治学作为一门政治学分支学科或环境人文社科学科也已有着20多年的历史。但无论就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实践效果,还是本身开展的趋向与可能性而言,环境政治及环境政治学都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肯定性。

关键词:生命环境政治论文

何为环境政治?

简单地说,环境政治是指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一种政治性了解与应对。详细而言,它至少包括历时生成和理想表现两个不同的维度。

就“历时生成”来说,从生态环境难题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理想性问题到最终开展成为社会主体的环境政治认识和行动,是一个逐步生成的动态开展过程。

一方面,生态退化或环境毁坏意义上的生态环境问题,早在现代社会之前的人类文化中曾经以不同的方式、不同水平地存在着。比方,农业过度开发所形成的植被毁坏和水土流失问题,在人类较早进入农业社会的几大河谷流域文化中都普遍存在,其中也包括我们的华夏文化。但是,无论是狩猎采集社会还是农耕社会条件下的生态环境毁坏,都还是部分性的,而且常常采取一种节拍迟缓得多的方式。相比之下,我们今天所集中关注与讨论的不是古代社会中所发作的生态环境问题,而是现代工业社会条件下产生与不时蔓延着的生态环境问题。

另一方面,即使在现代社会之中,生态环境问题也是早已显露和普遍存在,并不从一开端就直接表现或激化为一种环境政治。能够说,当代或世界范围意义上的环境政治是1970年代初,才根本成型的一种社会政治现象。[1]至此,客观存在着的生态环境问(难)题,不只成为人们当作一种社会政治议题来讨论的“绿色关切”,而且成为人们社会政治认识和社会政治行动中的相对独立性方面:与生态环境议题相关的政治认识和政治活动。

就理想表现来说,环境政治既表现为政治活动从议题发现(创制)、社会政治发动、政府回应与决策、政策落实与反应等的不同阶段,也表现为不同政治主体的政治活动及其结果。

一方面,任何环境政治活动都会包括或触及到从议题发现(创制)、社会政治发动、政府回应与决策、政策落实与反应等的不同阶段。

比方,城市中的大气雾霾现象首先是一个客观性的生态环境问题,因此也就是一个应该由相关范畴的科学家和技术工程专家做出合理阐释的问题。不论是由于这一问题自身的日趋严重,对这一问题相关科技学问与阐释的普遍传播,还是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这一问题的推诿或失当回应,等等,都有可能使该问题最先成为少数群体和个人的关注对象。这是大气雾霾问题政治化的第一步,也就是议题发现或创制的过程。

接下来,最先认识盲目的少数群体和个人将进行关于该议题的社会政治发动。那些最具权威性的科技专家、最具公众影响力的社会名流,将优先成为被倚重或喜爱的发动对象。由于,他(她)们的关注和参与不只会有着事半功倍的社会政治发动效果,而且会大大提升该议题发动的政治正确性与合法性。当一个具有普遍公信力的公共卫生专家来议论雾霾对人体安康的长期潜在性危害,当一个国际知名电影导演来议论雾霾如何影响着本人的创作激情时,其社会发动效果是不可思议的。无论这种发动能否会疾速演进成为群众性的集体抗争,但能够肯定的是,它的声音终将会被听到。这是大气雾霾问题政治化的第二步,也就是社会政治发动阶段。

然后,我们能够预期,政府将会依据本人对该议题的政治判别――问题自身的严重水平和不同决策计划的政治结果――做出决策。普通地说,政府肯定会对曾经被社会政治发动所渲染以至夸张的该议题,做出某种方式或某种水平的正面回应,包括采取一定的公共政策措施。但是,这些回应和措施也常常不会完整满足社会公众,特别是最激进的少数群体和个人的政治请求或预期。理由很简单,政府的任何决策都必需是综合思索多方面利益请求的权衡过程。何况,包括大气雾霾在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应对,简直肯定会对传统经济消费与消费部门的利益带来影响。这是大气雾霾政治的第三步,也就是政府回应与决策阶段。

最后,普通地说,并不能令各方称心的'政府决策却能够暂时消解或弱化少数群体和个人关于该议题的群众性社会政治发动。相应地,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与阶段性评价就成为该议题将来走向的关键。认真的贯彻落实并获得积极的阶段性成果,有可能会招致树立政府与民众、环境团体(分子)之间的一种良性互动关系,结果将是该议题阐释与应对上的“政府挤入”或“环境非政府组织挤出”;或者相反,该议题将会走向新一轮的群众性社会政治发动。这是大气雾霾政治的第四步,也就是政策落实与反应阶段。

另一方面,环境政治也会表现为不同政治主体的政治活动及其结果。其中,政府、政党、社会公众(包括非政府组织)、群众传媒和国际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是主要的环境政治角色和行为体。

在民族国度层面上,现代民主国度虽然遭到了大多数激进环境哲学与政治学的理论批判,但仍然是生态环境问题应对与管治的公认主角[2],而且,至少从欧美国度生态环境问题应对的历史经历看,它确实获得了某种水平上的胜利。无论如何,相关于自在主义的市场,一个不时绿化的民主国度仍然承载着人们更多的希望。因而能够说,广义的民主政治体制是环境政治得以孕育、生长与展开的根本制度环境和语境。[3]当然,民主政治体制并不意味着狭义上了解的西方政治形式,更不同等于美国政治形式。

我国地热资源环境立法的探讨

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若干思考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

不服行政处罚起诉状

行政处罚减免申请书

初中数学优秀论文

入世后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环境及应对措施

我国环境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我国物流业及法律环境体系的论文

浅议我国环境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环境行政处罚优秀论文(共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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