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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深圳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7月1日起可互换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下文将统一称为《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暂行办法》将重点解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深圳将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届时深圳市650万非深户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将全面受益。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全文)
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非深户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可享受把职工养老保险转换成居民养老保险。接下来,将会针对这一新政策的实施,用问答的形式进行解读!
一问:究竟该如何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转移接续呢?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非深户参保人在深圳缴费满以上,就无须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可在深圳办理延长缴纳养老保险直至交满再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待遇。
二问:对于缴费未满10年的非深户参保人,他们该如何享受退休的待遇呢?
仔细解读《暂行办法》可知,对于不符合在深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可以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
三问:那究竟我们该如何使用这一转换权利,该往哪个制度转移?有没有一个界限呢?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参保人员无论如何流动,无论往哪个制度转移,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都将转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移金额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致,并入转入制度的个人账户,累计权益。
四问:该如何办理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的转换和衔接?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温馨提示: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市暂未接到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等接到通知,将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
[深圳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7月1日起可互换]
篇2:汉中市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从十月起可办互转
汉中市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从十月起可办互转
据悉,一些参保者既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汉中市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从十月起可办互转,避免重复参保缴费。
华商播报记者10月8日从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获悉,目前,汉中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平均每月在1991元,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根据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不同而发放,居民退休时每月一般也只有几十至几百元不等。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账户信息科科长葛建伟8日介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按月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因此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在两种制度参保缴费的现象难以完全避免。考虑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高,为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对重复参保缴费的时段,保留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额退还给本人。重复缴费清退以后,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按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后,归集养老保险关系并计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转入职保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年限。
篇3:深圳社保缴费基数7月1日起调解
按照深圳市统计局宣布的《关于深圳市均匀人为数据的声名》,本市在岗职工年均匀人为为62619元(折合成月均匀人为为5218元)。据此,自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报酬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的,均按5218元/月的尺度计较。
养老保险
调解后,养老保险缴费的“上线”进步了。凭证划定,人为总额高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300%的,高出部门不计入缴费基数。凭证20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5218元计较,养老保险缴费的“上线”为15654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线”是市当局发布的最低人为尺度,今朝没有变革,为1808元。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方面,根基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的“上线”和“下线”均进步了。凭证划定,本人月人为总额高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的300%缴费;月人为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的60%缴费。凭证20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5218元计较,根基医疗保险一档缴费的“上线”为15654元,“下线”为3131元。根基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别离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的0.7%、0.5%按月缴费,缴费基数所有调解为5218元。
赋闲保险
赋闲保险的缴费没有变革,凭证划定,赋闲保险费的缴费尺度为:用人单元以本市月最低人为尺度的2%凭证该当介入赋闲保险的职工人数按月缴纳;职工凭证本市月最低人为尺度的1%按月缴纳。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缴费也没有变革,用人单元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元职工人为总额乘以单元缴费费率之积。在工伤报酬偿付方面,职工因工衰亡,丧葬补贴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调解后为31308元。
[深圳社保缴费基数7月1日起调解]
篇4:青岛7月1日实行企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企业职工,从207月1日起,可补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金待遇。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出炉,对补缴范围条件、补缴基数和比例、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以及个人账户和缴费工资指数做了明确的规定,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补缴范围和条件
可补缴20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
据介绍,2011年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足额缴费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为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省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统一和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对补缴范围条件、补缴基数和比例、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以及个人账户和缴费工资指数做了明确的规定。
凡是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中,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基数和比例
按历年或上年度社平工资60%为基数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人员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今后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按上述办法补缴期间历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均统一认定为0.6,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
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补缴15年
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执行,70周岁以上人员统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2012月31日。
补缴程序和注意事项
办理补缴后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停发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提醒市民注意的是,以个人身份补缴、有过工作经历、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且能够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按本政策规定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已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予封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自办理补缴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当月起停发其原待遇。
篇5:青岛7月1日实施企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因各类缘故起因应保未保、间断缴费或欠费的企业职工,从7月1日起,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早年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金报酬。山东省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出炉,对补缴范畴前提、补缴基数和比例、补缴年限和年数限制以及个人账户和缴费人为指数做了明晰的划定,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补缴范畴和前提
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
据先容,2011年正式实验的《社会保险法》明晰划定职工该当介入根基养老保险,由用人单元和职工配合缴纳根基养老保险费,用人单元不治理社会保险挂号、未定时足额缴费的要包袱法令责任。为妥善处理赏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验前我省用人单元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间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题目,同一和类型全省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对补缴范畴前提、补缴基数和比例、补缴年限和年数限制以及个人账户和缴费人为指数做了明晰的划定。
往往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元存续劳动相关、未达到法定退休年数,因各类缘故起因应保未保、间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早年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
个中,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构造、企奇迹单元、社会集体等有过事变经验,但因各类缘故起因扫除劳动相关或分开原单元,未介入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或间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职员,可凭有用原始原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早年领取工商业务执照的个别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业务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早年的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
补缴基数和比例
按积年或上年度社平人为60%为基数
以单元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元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审定的积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根基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钱)。无法确定积年人为收入的,以地址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积年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60%为基数补缴。利钱以积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较。补缴用度由单元和个人别离承担,一次性缴清。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地址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积年根基养老保险费。补缴用度由个人承担,一次性缴清。
以单元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用度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将补缴用度按划定别离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用度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职员计入或补建根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此后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相关或计发根基养老金时,按上述步伐补缴时代积年的缴费人为指数均同一认定为0.6,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出格标志。
补缴年限和年数限制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补缴15年
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职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高出10年,补缴时刻不得早于地址市实验根基养老保险“统账团结”的时刻,个中个别工商户补缴时刻不得早于领取工商业务执照的时刻。
补缴后继承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现实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划定治理领取根基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迟缴费至满15年,再按划定治理领取根基养老金手续。延迟缴费的详细步伐按国度和我省有关划定执行。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职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划定治理领取根基养老金手续。在计较养老金报酬时,计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凭证《国务院关于完美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抉择》(国发〔2005〕38号)有关划定执行,70周岁以上职员同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以上年数计较均截至12月31日。
补缴措施和留意事项
治理补缴后住民养老保险报酬将停发
以单元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元提出版面申请,在单元参保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治理补缴手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地址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治理补缴手续。
提示市民留意的是,以个人身份补缴、有过事变经验、按本关照划定补缴及现实缴费年限满15年,且可以或许提供有用原始原料的,实施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度和省有关划定可以计较为持续工龄的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按本政谋划定补缴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的参保职员,已介入住民根基养老保险的,其住民根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予封存,达到法定退休年数时,凭证相干划定治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手续;已享受住民根基养老保险报酬或按期遗属糊口坚苦补贴费的,自治理补缴手续领取根基养老金报酬的当月起停发其原报酬。
[青岛7月1日实施企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篇6:7月起郑州调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14年7月起,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将执行新标准。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省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划定,每人每月最多缴纳892.44元,最少缴纳178.49元。
据介绍,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会对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郑州市2013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622元,因此,7月1日起,省会参保职工养老缴费基数随之调整。
按照规定,参保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为基准,若高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高缴费基数按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上限;若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低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下限。依据这一标准,今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155.5元,下限为2231.1元。由于目前职工本人需要承担缴费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总计为职工工资的8%,因此,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后,职工个人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最高892.44元,最低178.49元。
市人社部门表示,参保职工个人养老缴费基数下限,只是职工缴费基数标准的“底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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