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勾起了许多的回忆杂文随笔

时间:2022-12-07 05:55:15 作者:饼饼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饼饼”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好像勾起了许多的回忆杂文随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好像勾起了许多的回忆杂文随笔,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篇1:好像勾起了许多的回忆杂文随笔

好像勾起了许多的回忆杂文随笔

居然在广播里听到了杨灵翰唱的《最好的我们》,好像勾起了许多的回忆。那些飘着尘埃,看着阳光下的影子被拉长又变短,并着肩走着笑着的回忆突然清晰了起来。

有时候听一首歌都觉得太慢,却又不知何时眨眼一瞬,那首歌已在手机里带过好几个年头,再听起,就将往事的时光碎片一把捞起铺在眼前。

那些东西消失了吗?

没有,它们只是藏进了你梦里的.旧匣子。

一个小故事:小兔躲在大树后面,垂着耳朵,眼睛盯着手里的松果,一不小心眼泪就“啪嗒”的掉下来。

“你怎么啦?”小熊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小兔急忙抹掉了泪水,抬头瞪着小熊说:“我没事!”但湿漉漉的眼眶还是出卖了它。

小熊笑着和它一同靠在了大树上,看着它手里的松果,问:“是松鼠吗?”登时小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它吸了吸鼻子,说:“松鼠是我在森林里最好的朋友了,可是它现在不见了,我到处都找不到它,一想到没有人和我一起找胡萝卜、搬松子,我就非常难过,一点也开心不起来了。”

说完,它又垂下头,愣愣的望着那颗松果。

小熊突然拉住了它的手,望着前方说:“你知道吗?我们的人生就是一个环形跑道,身上背的东西多了,难免就会掉出来一些,但如果你一直继续往前走就会发现,那些失去的都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归。”

“你总会长大的,长大就意味着要面对离别,你要学会独自承受一些事,不是每个人都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说着,小熊顿了顿,握紧了小兔的手,转过头凑到它耳边说:

“但是我会陪着你的。”

“但是我会陪着你的。”这句话在小兔心里重复了一遍。

小兔垂着的耳朵跳了一下,反手握住了小熊的手。

篇2:回忆杂文随笔

回忆杂文随笔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意思说:“孔子站在河边叹道:消逝的时光像流水一样啊!日夜不停的流去。”

的确如此,近日我用晨读时间翻看以前写的生活日记,记录了我少年到中年的生活历程。

在少年的记忆中有三个人让我记忆犹新。第一个人是姥爷,我的初中是在姥爷家度过的。姥爷让我受益匪浅,每当有卖牲畜粮食的收入账,他总让我帮他算,其实他早已心中有数。每当放学或放假他总让我帮他做家务,我总是噘嘴嗙腮不情愿的完成。每当我在修理的道路迷茫时,他总鼓励我给我坚持的勇气。虽然他已经不在了,但他那魁梧的身影,慈祥的面容,就像黎明前的星星永远闪烁在脑海里;第二个人是父亲,记得在严寒冬季的星期天,父亲骑着永久牌自行车到学校来接我,天很冷但他仍然摘下妈妈刚织的绿围巾扎在我的头上,气喘吁吁得胡子都被冻白了,还哼着小曲摇摆着身体用力的蹬着自行车。在我的心里很甜很美很温暖!虽然现在他已皱纹满额头,但是在我的心里他永远年轻;第三个人是师傅,我初中毕业后是我的学徒时代。这时期就像是嘴黄未坚的雏鸟幼稚得很。记得师母蒸的馒头有黄点子,就被我将一锅馒头全部丢进了垃圾桶,结果被师母狠狠地批评一顿。还经常在睡前因为想家而泪湿枕巾。在刚学习修理三四轮、摩托车时,师傅让我卸发动机,我反问:“发动机在哪?”学铁匠时手握锤在砧上砸铁,老者问吾曰:“汝累乎?”吾反问曰:“累何也?”

现在回想起真可谓是懵懂、莽撞、不知疲倦的少年啊!

我的青年经历了爱情花开蒂落、事业不见起色、身体疾病繁多的风雨历程。是意气升发与锐意进取的;是挫折与磨难的;是无奈与迷茫的。

爱情犹如萌发的春草,不让它冒尖它也冒尖;爱情又如奔流的潮水,想阻遏也阻遏不住;爱情像溪水那样温柔,像高山那样庄严,像雪花那样纯洁。爱情在没结婚之前是羡慕的、期盼的、不舍的、思念的非常甜蜜。结婚之后生活重担压在肩上,很烦恼疲惫。因琐碎小事与妻子吵了起来,他毫不留情地把洗脚水泼在我身上,我捶了他两拳,妻子哭着回了娘家。真是福不双旨,祸不单行,没过几天我感觉视力模糊,眼睛疼且红肿,给妻子打电话他却不闻不问置之不理。当时气的我只有一个念头---离婚。

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回想起以前那段美好时光,经过时间的沉淀,权衡利弊,这个念头被淡化了。我再婚姻矛盾中最大的恩人是岳父岳母,是他们再次把女儿送到我身边。最让我感动的是岳母恳切的对我说的一句话:“你比她大,让着她点”现在回想起来心里酸酸的,是岳母的包容给了我反省自己,改正自己的机会。

婚姻是容忍与迁就,离婚是头脑一热冒失的行为。经过婚姻的暴风雨后我感觉:妻子是我的福星,因为在她的照顾下才能让我克服顽疾;妻子是我的一面镜子,因为只有她能毫无保留的提出反对意见;妻子是我的`战友,因为有她与我并肩作战才有今天的成就。

我的修理部从至今整整度过了15个年头,可以用星星之火来形容。虽然他不是十分红火但也没有完全熄灭。事业的低谷是在至,在面积不算很大的区域,就有七家修理部,竞争力是无与伦比的,更可怕的是德高望重的老机械前辈就在对面开修理部。看见别人的门市红红火火自己的门市冷冷清清,既羡慕又嫉妒。我失望的躺在床上,抬头看见墙上的格言:“感到有困难就是能力不足,感到有麻烦就是方法不对。”静静地反省自己,难道我真的技不如人吗?难道他的价位比我的价位低吗?难道我不会做生意吗?……当时只有一个信念烙印在心底--“永不言弃,坚持到底”。于是我克服自己自尊自傲、自恃己能、固执己见的毛病,切实认真地改变自己,放下身段向前辈学习请教,就这样我的门市也渐渐红火起来了。

在这十五年里,我不知疲倦、不分昼夜地工作,自己的体能被透支,众多疾病随之而来。20右眼虹膜炎,查出强直性脊柱炎,左眼虹膜炎。慢性病像魔鬼一样如影随形缠绕着我挥之不去。在病痛的折磨下才让我明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生命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人的肉体终归寄灭,但不朽的事迹、高尚的精神永存”.

人生最悔恨的是:等自食其果后才忏悔才明白。我们为何不站在明天看今天。就像我们80岁的时候回想自己呢?要时刻回头看,时常反省自己、认识自己、控制自己、战胜自己、超越自己。

幸福是在挫折磨难面前努力克服之后成功的喜悦,是血琳琳自我斗争的过程,只有改变自己幸福才会喜欢你。严律己宽待人,尊重别人规划自己是人生路上的必修课。自我修养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与自身打一场不见硝烟的攻坚战。

在挫折中是书让我坚强让我知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万物向阳而背阴,抱阴而负阳,自然界有白天黑夜、春夏秋冬,一切自有天意,要用达观的心态去顺应事物的发展,顺其自然心得安。

在迷茫中是书给我方向,告诉我用谦和忍让静处事入世。书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意思是说:最有修养的人像水,水善于滋养万物而不与之争不论功劳,能处在大家所讨厌的地方,而乐在其中,所以更接近真理接近道。“道”是规律是人际关为人处事入世的规律,知道规律我们才懂得怎样做自己,用什么样的观点理念面对世间万物;“道”指明了方向……

能自由自在快乐地活着是人生的意义,学习永远在路上!

篇3:杂文随笔回忆

杂文随笔回忆

风穿梭在亘古不变的四季,呼啸而过带走的不只那些年,恍然间还有我们的青梦。

-----题记

你说,如果哪天我走失在了人海,站在最显眼的路牌等你,你一定会来。那是我听到过的最美丽的陪伴。你说,如果没人陪我,你的心会穿越三千公里风尘仆仆而来,这是我听到过最长情的相守。你说,风雨琳琅里都是你。

又见满夜星空,独自观赏时蓦然回首。那时你总说,月圆时,皎洁的月光洒满你我就不孤单了。你说,亲爱的,我一直都在,就如同这皎月安静的陪着青山美人一样。在飞扬跋扈而又卑微敏感的'青春里,不需要太多华丽辞藻,也不需要多么豪迈醉人,只需这简洁如月的承诺就已足够。那时我以为,我的世界装满了一个完整的你。

时光之门缓缓结茧,我还不及仔细停留,我们便成了这里面的匆匆过客,我和你上演了一场名为光阴的闹剧。

我们隔着一千六百公里的距离,看不见你高兴或是失落的魂魄。一阵风中我们做着不同 的梦,梦中你模糊的面颊和我在黑暗中淹没的轮廓不断重现。我越想紧紧挽留,你却越走越远。

曾经的我们遥想过莫测的未来。你说,待你功成名就,便娶我过门;待你写满情话,便不负佳人。一封封来自远方的信穿梭在你我指尖,传阅彼此的心境。可爱的信啊,它路过一片片我喜欢的麦田,穿越一席席我眷恋的油菜花田,踏过千山万水最终到了我手上。你看,我拿到时的喜悦,以为,那就是我们的全世界。数不尽的夜晚我独自揣摩你的气息,你的爱。

青春的年华里眷恋深了又深,情不知所起,又不知所终。

我们经历了看不见的风花雪月,一起走过了四季轮回,我却在来年的夏天再也找不到你。

你曾经让我用承诺去铭记,了无音讯后我便要用全身的力量去忘记。末了,一年的异地感情无疾而终,没了回信。而我,再也找不到关于你的任何消息。你的那些满满承诺被撕碎在岁月里,掩埋在我的记忆里。

闭上眼就能感受到风疾驰而过的声音,那是眼泪吗?不,只是沙子不小心进了眼。异地的风风雨雨让我们心力交瘁,我们活在不同的世界。我执意要融入你的世界,后来我才明白,你只是从我的世界佯装经过。

你退了场,悄无声息离开。

还未来得及露相的情愫戛然而止,我们没了明天,没了未来。

从此,不念过去,不畏将来,只是,不再有你。你说的甜言蜜语,我的左耳还未曾听清,你就已经消失不见。

那些年,你真的爱过我,要不然又怎会留下最真挚美丽的谎言等我一一拆穿。只是,岁月不容我们多想,你蹒跚向前,里面的梦啊被时间腐朽,却仍是最美的模样。

那年太小,我们太单纯,在荒谬而又逆反的年纪里以为爱了就一定要拥有。经年之后,我才明白这是时间赐予我的礼物。

多年以后,我们在尘封的地点偶然相遇。你是否会轻声对我说:你......还好吗?

时光之城已爱成殇,以你为牢。

将你化茧成蛹,装着你和我的故事一起沉睡。

从此,这云淡风轻的青梦里,多了来时的你。

篇4:一张照片勾起了我的回忆的作文

轻轻翻开旧相册,一张彩色照片映入眼帘。照片上的我站在领奖台上,露出幸福的笑容,它勾起了我美好的回忆。

小学二年级时,全校开展演讲活动。每个班级推举一名同学参加演讲,同学们都推举了我。可我当时连演讲都不知道是什么,更别说写演讲词了。我去和老师商量,能不能换个同学。可老师却用那温柔而又坚定的眼神望着我,满脸微笑地说:“你是班上口才能力最好的人,这次演讲非你莫属,写演讲词有什么疑问尽管来找我。”师命难违,我只好照办。

太阳出来了,散发出微弱的.光亮,跟阴天没什么区别。

下课后,我像霜打了的茄子坐在课桌上,一言不发。同学们凑过来,你一言,我一语“我相信你一定能行的,加油!”“对啊,对啊,到时候可要为我们班争光添彩哦!”有了同学们的鼓励,我顿时有了信心,暗暗在心里对自己说:加油!此时太阳似乎越发明亮,灿烂的阳光照耀在身上,暖融融的。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经过老师的指点,我的演讲已经炉火纯青了。

演讲的那一天,艳阳高照,春风送暖,可这丝毫没有缓解我紧张的情绪。台下人群黑压压一片。我的手心直冒冷汗,双腿开始发软,仿佛别人轻轻碰我一下就会跌倒在地。下一个就该我上场了。回想我昨天练习时有些词还记不住,我更加紧张了。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主持人宣布:“下面有请五号选手胡杨柳,她演讲的题目是……”台下静极了,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声音,我的心就像怀揣一只调皮的小兔子,怦怦地跳个不停。看到那些熟悉的身影,看见他们鼓励而期盼的目光,我顿时有了勇气……“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台下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当老师宣布我获得一等奖时,我十分激动,慌忙跑上领奖台,老师拍下了这美好而又意义的照片。一颗颗“金豆豆”从脸庞慢慢流下来,这是激动之泪,成功之泪,更是幸福之泪。演讲完毕后,我一路蹦跳着回家,小草似乎在向我招手,花儿似乎在向我微笑。

是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让我有了这次成功,每每翻开相册,我就会想起这甜蜜的经历,想起可亲的老师,可爱的同学们,嘴角便露出一抹灿烂的微笑。

篇5:好像还是第一次接机杂文随笔

好像还是第一次接机杂文随笔

这几年也还算是每年要固定飞几趟长途的,但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人,要不就是回家的时候家人在那里等你,所以今天大概是第一次我去接家人吧。

坐了一个多小时地铁到希思罗机场。平安夜,地铁很多路段都停运了,还好去机场的那一趟还没有。

看到一位父亲带了两个很小的小孩,一男一女,男生稍高些,应该是哥哥。女孩的手机抱了和她身材完全不符的一大束花,另一个手机拿了很大一块牌子,上面是自己又写又画的“welcome home”;男孩双手各拿了一根木棍,棍子上贴了五彩的卡片,每张卡片上写了个字母,大概拼起来是一句话吧。我在等待的过程中看到他们很多次,全程大概也有一个多小时,他们就在人群中来回走动,直到最后看到他们,身边多了一个女子,应该是母亲。她很认真地在看那个写了welcome home的牌子,然后接过孩子手里的东西,一家人就离去了。

接家人过圣诞的感觉真温馨啊。明明家人要在平安夜才从其他国家回来团聚,可他们中每个人都还是那么开心。父亲也完全没有小孩太小就不要跟去接机的想法,他们拿了那么多diy的`东西,也没什么关系,不会说他们,也不会帮他们拿。

周围的人都是大大的拥抱,热吻,欢笑。等了很久很久,既焦灼又不想面对。久别重逢总是让我害怕。

出来了很多亚洲人。在那儿定定站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原来是韩国来的航班,中老年女子也都化着韩国人标志性的妆,年轻人推出来的行李箱上面总放了几个袋子,写着Lotte Dutyfree。

太渴又很饿,去一家巨大的costa买了一杯圣诞的黑森林热巧克力。圣诞系列的饮料我喝过的几杯都异常好喝,有那种童年才吃过的糖的味道。坐在那,隔着过道,对面是推着行里走出来的人群。右手边一个接机的男子和一个略有年纪但打扮精致的女子不知为什么起了口角,那个女的全程一句脏话都没有说,用非常清晰坚硬的口气在做反问。最后有怨气又不失礼貌地说了句Merry Christmas就走了,留下继续等人的接机男子耸了耸肩。

好像有很多中国人出来了,几个人在我座位前停下拥抱寒暄。一口一个您怎样怎样,满嘴京腔,哦,那是从北京来的飞机。上海的大概还没有。

看到有人穿着跟我妈超像的衣服留着超像的发型走出来,直接从咖啡店椅子上蹦起来,然后跑进了才发现不是。感觉自己尴尬到死亡,还好大概没人发现。

换了个地方坐,又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了。恍惚。

不出所料地被说了无数次脸上的痘和闭口怎么可以多到这种境界(就是整个人都看起来两样的那种…)没办法,希望回国能养好吧。跟家人在一起的时间总是有太多需要小心翼翼,总是有很多要被讲。比如现在,九点还没睡觉已经被骂了好几次了……总觉得自由无价可在英国最自由的时光就这样结束了。

伦敦真的很棒,被他们骂也要拉着他们逛一圈。

不多说,毕竟被讲多了还是糟心的,委屈巴巴地爬上床。21.27.

篇6:想起了,念叨着杂文随笔

想起了,念叨着杂文随笔

年味越来越淡。待客访友,剩下的只是满身的疲惫。

忙碌一年的人们本想在这喜气满满的节日放松、娱乐、欢度佳节;如今,却只想拥有平常的一天。

那一天里,没有大鱼大肉的丰盛,却有馒头白粥的平淡;没有走亲访友的仪式感,却不乏走街串巷的惬意;没有烟花爆竹的热闹,却有炉火的温情暖人心。

那一天,汉子奔波劳累着,妇人依旧絮叨不停;老叟乐呵地晒着太阳,黄童追逐玩闹。

如果真是这样平常的一天,那该多好啊!

那样,就不会有人们忙碌、疲惫后的争吵,也就不会有想念一个人的愁绪、苦闷。

想念,是想起了,念叨着?

姑姑依旧没有回家,没有回家好多年,父亲日思夜想的妹妹。没有美满幸福的婚姻,没有相濡以沫的爱人,孩子亦不在身旁。年近半百,独自漂泊。只是普普通通的女人,却没有婚姻、家庭和孩子。如今,连亲人也拒之门外。

她一定是渴望爱情的,越是失去了就越期待真挚的情意。有一个温暖的家,或贫穷或富有,只要那里有人在等待你的归来,愿与你洗手做羹汤,家的存在就有意义。

孩子是母亲最厚重的资本,母爱的力量超越一切。即使孩子不在身旁,也抵挡不了一位母亲对孩子无尽的思念。那思念从言语里渐渐倾吐,从眼神里缓缓流出。

我分明见过,看到同自己孩子一般大的孩子,姑姑眼睛里闪过的.光,先是惊喜,而后怜爱,再到渴望,直至悲哀。 还有惹孩子乐的神情,那么专注,用心。哄着人家的孩子,想着自己的孩子。

一人在外的生活,一定很苦很累。而这本该阖家团圆的节日,她还是选择一个人。

父亲想念她,却不肯拨通躺在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倔强得不劝其回家。姑姑一定也想家,毕竟娘家是女儿永远的避风港。受了委屈,苦了累了,最想念的就是娘家和亲人。可她还是固执得不愿意回家。

一个不说不劝,一个不愿不想。

僵持着,过了一个又一个春节。

年味虽已淡了不少,却未曾冲淡思念的味道,也未曾减少想起的频率,念叨的次数。一年又一年……

篇7:一双鞋勾起了我的回忆初中作文

一双鞋勾起了我的回忆初中作文

或许一双鞋在你们在普通不过,可在我眼中鞋却包含无穷的爱。

我无意间看到了搁在鞋柜里的那双鞋,虽然已经穿不了了,而且破旧不堪。但它却唤起我美妙的回忆。

一天我放学回家,换上鞋便迈进家的大门,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得看起了电视。不一会儿,爸爸回家了,他走到我面前亲切地问我:“吃饭了没,没吃我就给你做。”我摇了摇头,爸爸便走开了。走到门口时,顺便想把我的鞋放在鞋架上。

只见爸爸在那儿呆了一会儿,细细地打量着我的鞋,左看看,右瞧瞧。不知在看些什么,我怀着好奇的心走过去看了看,什么也没发现,就继续看我的电视。

星期六,刚准备出去溜达,拿起那双鞋,突然发现我的鞋坏了!这下可好,我星期日怎么去学校,难道穿一双坏鞋吗?就在我在为这事发愁的时候,爸爸突然从我背后冒出来,把我吓了一大跳。只见他把手背着,手里好像拿着什么东西。他把手伸出来时我愣住了,竟然是一双鞋,我万万没有想到爸爸会这么细心。难怪昨天拿着我的鞋子,那么细心的`打量,原来是我鞋坏了。爸爸和蔼可亲的脸上露出笑容,笑着对我说:“你看看你,自己的鞋破了都不知道,要不是我昨天发现,你明天就惨了喽!”多细心的爸爸啊!

虽然在平时,爸爸在学习上对我非常严厉,但对于我的生活,他可是毫不马虎,总是关心着我。

一双鞋,这一双饱含了爱的鞋,我一直珍藏着,珍藏在记忆深处。

篇8:为什么不可以搭背勾肩杂文随笔

为什么不可以搭背勾肩杂文随笔

长大了以后,遇到的人,都是隔开三米外的,他们守着、徘徊着、不安着。我其实看到了他们的局促,可是转过身,他们又带着标准式微笑、吐着编排好的话语,向我表达亲切的感受。我很疑惑,如果我突然小跑过去,用力得抱住他们,在他们作出教科书般的.反应之前,会不会就能打通这堵无名的墙?

我记得,人和人的距离,从前只是一个自我介绍,只要互道了姓名,就可以勾肩搭背了。难道年岁是一把锁,挂在脖子上,叠着叠着,就抬不起头了。不再有人去四目相对,只剩一双臂膀,在空中挥舞,像打太极,你一拳,我一拳,总也拉拢不到一起。这是专属于成年人的一种防备,什么要学会自我保护的大道理我都懂。可惜,看见这怪象,我只想拿起导演的大喇叭,胡乱地喊停。Cut!Cut!Cut!感情呢?你的感情呢?你的感情去了哪里?

可能也没人会理会我的恶作剧,我只想对下一个我将会遇见的人说:放心,我和他们不一样。

篇9:80年代的回忆的杂文随笔

80年代的回忆的杂文随笔

80年代最牛的单位和最牛的工作是什么?这恐怕是90后、00后们无法弄清楚的一道难题。

其实过来人都知道,在那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被计划的年代,谁掌控了物资计划供应的大权,谁就有了令人艳羡的“牛”的资本。古语云“民以食为天”,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是人必得食“人间烟火”,谁也不可能例外。80年代(其实也包括70年代及其以前的60年代)最牛的单位当然就是粮食部门,最牛的工作当然也就是掌管粮油的供应工作了。

说粮食部门是最牛的单位掌管粮油供应的工作是最牛的工作,还有一项指标可佐证,那就是当时一些大权在握的官员的家属及其子女们大多喜欢扎堆于这样的部门和单位,“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我当时的工作单位有一位职工,他认识所在县的粮食局长并与其有一定交情,记得不少职工都曾求过他弄点粮油指标以满足家庭一时急用之需。后来单位领导知道了,觉得这个“资源”可以利用,索性向组织部门打报告提拔这位职工,将其任命为中层干部,让其名正言顺地当上管理后勤工作的主任。

不过,最牛单位的好景没能持久。到了80年代后期,个体粮贩油贩出现了,人们出门在外只要有个能证明身份的信件和有钱即可,“粮油票”再不是束缚人们走南闯北的桎梏了。大量“孔雀东南飞”,被一些人称之为“盲流”的农民工在城市里不仅扎下了“营寨”,而且竟然成了一座座城市里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元素。

当此之时,有谁还会记起已成明日黄花的粮食部门?这真是“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这现象也证实了当时较为流行的一句话“计划总赶不上变化快”。谁能料到当年如日中天的“牛”单位粮食部门竟紧随商业部门也走上了个体化的不归路,彻底成了“一头熊”?

其实,细心的人们早就发现了端倪:那些先前在粮食部门上班的官员家属及其子女不知什么时候已偷偷“换岗”了,他们有的戴上了大盖帽进入了工商管理或税务部门,有的摇身一变成了国有银行的职员……

此后工商、税务、银行成了新的最牛单位,一直牛到如今。

看来是“放开”什么什么就活,“计划”什么什么就死,这里头的道理管理者心里应该是很明白的。当局者还是应该从大局出发,从长远考虑,与时俱进,该放弃的早点放弃,该放开的早点放开,不要总是拿“特色”来说事。

在80年代上学读过书的人,对叶燃这个名字应该不会感到陌生。

叶燃并不是个大人物,是个初中快要毕业的女生。记得当时的报道说,她的家庭条件不错,全家四口人,父母是大学老师,哥哥也是大学生。在父母看来,子已成“龙”,希望女儿也要成“凤”,于是责其一心向学,不得旁骛,对其管教甚严。但叶燃学习虽努力成绩并不突出,在学校和在家里都抬不起头来,觉得读书和生活的环境冷冷冰冰,没有一点温情。

平常一家人是各忙各的.,只有周末相聚,而每逢这样的相聚恰是叶燃感觉更为难受的时候。

有一个周末,一家人相聚了,饭桌教育也就开始了:先是父亲的一通教导,接着是母亲的循循善诱,再接着是哥哥的现身说法。叶燃勉强听着,显出有些不耐烦。细心的哥哥看在眼里,瞟了一眼窗外,发现有一清洁工人正在扫地,他不失时机地又接起了话头:现在的社会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好好读书你将来就成不了人才,只能像这位清洁工人一样,一生干着低级的扫地的工作。叶燃再也忍受不了……

叶燃痛苦、悲观、难受,甚至还产生过要自杀的念头。她将自己难以排解的苦闷写信告诉有关部门,引起了教育主管机构的重视,并由此引发了一场波及全国的大讨论。当时《中国青年报》专为此场讨论开辟专栏,刊发参与讨论的不同观点文章。随着讨论的深入,参与讨论的不仅仅只是各级各类在校师生和从事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者,学生家长,还有各行各业里关心教育的人士以及部分政府官员。

这场大讨论,参与的人多,文章更是铺天盖地,数不胜数。一晃多少年过去了,现在回忆起来,对当时参与讨论的人和文章大多连个模糊的印象也没留下,但有一个人和他写的一篇文章我一直是铭记在心的。他的名字叫舒展(可能是笔名),当时写的文章题目是《不这样不行》。

舒展写的这篇文章我到现在还能留下深刻的记忆,原因之一是这篇文章虽短小,但它是这场大讨论的总结,为收官之作,分量沉重,这是先前所没有见过的,给人留下的“烙印”太深;还有一个原因是这篇文章观点鲜明与和蔼可亲的说理方式结合得非常完美,没有假话空话大话,没有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说教,内容实实在在,让人心存佩服。

文章题目《不这样不行》已将作者的观点展露无遗,作者意图是在开导叶燃,其实道理也是讲给所有参与讨论和关心讨论的读者听的。题目中的“这样”指的是当时执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这是从国家利益出发,从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四个现代化的实际出发,不坚持执行这样的政策是不行的。文章开门见山指出,宣传和执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就是要鼓励人们学习知识,鼓励人们成才,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这将有利于整体提高中华民族科学文化水平。这样作,当然也会让一些没知识或知识不多还算不上人才的人心里觉得不平衡,或自以为受到了冷落。其实,这是这些人认识上出现了偏差。我们应该教育这些人端正认识,从大局出发思考问题,不能为照顾这种认识有偏差者的情绪而随意改变或放弃已在执行的政策。

这场大讨论使得官方与民间的认识趋于空前的一致,“虎妈”“虎爸”批量出现,高考“独木桥”上更显拥挤。与此同时,“状元”这称号的内涵也迅速扩张变异,它不再仅仅指个人考试夺冠者,也可冠名于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的县市区等地名之上,一时间各地“状元县”、“状元市”、“状元区”此起彼伏,纷纷涌现。

出现“独木桥”更显拥挤这样的情况,问题不在这场大讨论,相反,这正好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大讨论已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良性结果。舒展的文章为这场讨论出色地划上了句号,他圆满完成了他的任务。为高考“扩路”“修桥”的事不属于大讨论的组织者和舒展,应当另有其担责者。

80年代是个不寻常的年代,深圳特区的设立,沿海城市的对外开放,海南建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往一些束缚人们生产生活活动的体制和机构被颠覆被取代,一些思维禁区也陆续被冲破被打开,那种热烈而又沸腾的生活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一个令人难忘、值得纪念并值得回味的年代!

在80年代这一特定时段里,有一个人的名字我是记忆犹新的,这个人就是杨善洲!

杨善洲为什么能在我的脑子里留下深刻的印象?有两个原因,一是杨善洲本人所做的一件事;二是报纸上报道的一句老百姓质疑的话。这一件事和一句话当时震撼了我,而且历久弥新,令我永志不忘。

一件事

在80年代,我是《中国青年报》的忠实读者,注重阅读该报登载的一些重量级的通讯报道,对其“辣椒版”以及栏目“求实篇”里的文章更是情有独钟,看的是一篇不落。我知道云南有一位地委书记叫杨善洲并知道他的一些事迹,这些信息都是从《中国青年报》获取的。现在我虽然已记不得那篇报道杨善洲事迹文章的题目是什么,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文章介绍的有关杨善洲震撼人心的一件事清晰记忆:作为地委书记的杨善洲,他的夫人仍是个农村户口!

记得当时的政策规定,不论从事什么行业工作的职工,只要是评上了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其家属及子女如果是农村户口的就可以转为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就可以在家属就业、子女升学、单位分房、物资供应诸多方面享受优惠待遇。但杨善洲这位地委书记不赶这个潮流,他的这一举动令当时很多人不解,觉得不可思议。

被人们亲切称为草帽书记的杨善洲现已离开了我们。他奋斗了一辈子,奉献了一辈子,清贫了一辈子。据媒体报道,从1951年工作到去世前,这位正厅级退休干部攒下的钱还不足1万元。一直到,才在老家新盖了一栋砖瓦房。直到离世,他的全部家当竟只是一张简易床、一张学生用的书桌、两个小坐凳、一个火盆、一把熏满火烟的烧水壶,一顶草帽,一把砍刀,一支烟斗……身后留下一个依然需要刨土取食的家,还有风烛残年的老伴。

中国人对人的评价,自古以来就有“盖棺定论”一说。作为一位高官,一生为官的杨善洲“两袖清风”清贫至此,的确令人肃然起敬!杨善洲称得上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我想,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看了杨善洲的事迹,你才会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崇高,什么叫伟大!

一句话

在一般人看来,杨善洲不谋私利,只知奋斗和奉献,耻于随大流去“餔其糟”而“歠其醨”,竟连自己夫人的农村户口也不转,似乎不知与时俱进,显得很有些另类。他太清廉,清廉得使人产生疑惑,以至当时就有人觉得不可信,发出质疑“共产党里还有这样的干部”?采写文章的记者将此语直接写进了报道中。

平时看的听的说的,只知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今突见如此不恭敬的质疑的话,只觉脑筋一下子转不过弯来。这质疑者怎么能这样说话?即使是冲动或是愤激,话也不能说得如此不得体呀!还有文章的作者,怎么能这样将有损于党的形象的语言直接写入文中?真是“大逆不道”,不可思议!

这一句话带给我的震撼更巨大、更强烈、更持久,让我深刻而真切地体会到:社会是真正开放了,精神文明正在悄然地伴随着物质文明走近普通百姓!

篇10:如果你变成回忆杂文随笔

淤泥里游泳

文件夹里有一个名为0226的文档,打开之后只有一行字:你在淤泥里游泳,我在飞机上写诗。是二月二十六日当天准备写的一篇随笔,结果只留下这么一句,就没有再续。现在已经是四月的尾巴。

手机备忘录里有很多诸如此类的没头没尾的断句,都是脑子空闲时的灵感迸发,有的是应景,有的是单纯的情绪发泄。总觉得那些句子在某些时候放在某一篇随笔里会一语抵过千言,直中要害。

元宵节的时候我写:这世界有人在过节,有人在渡劫。后来有人说这一句很酷。写下这句的时候我刚从公司加班出来,一如往常地向地铁站走去,远处暗夜不时有烟火在空中爆开,声响不大,光亮耀眼。两个女生快步从眼前走过,急着去看烟花。悲悯苍生可取,顾影自怜可弃。

某天晚上十点多搭人迹寥寥的地铁时我写:确实有点喜欢坐地铁,当然是人不多的时候。一个大铁箱子隔着玻璃呼啸而来,一群人下,一群人上,然后呼啸而去。到达一站,下来一些,上去一些。对面的座位空了出来,等待被陌生人占满。

有人离开去往别处的时候我写:去做那个把背影留给别人的人,驻足原地是件极需勇气的事。

很喜欢之前的文章里写过的一句话:流年来信对我说,人生况味须自品。妙哉。

摘下一片叶

前天晚上跟两年多未见的老同学小沈再次见面。他来北京出差,烫了头发,已为人父。整体感觉是说话比以前浪了。可能经历结婚生子创业等重大事件确实会对人有很大影响,让人思考很多。一个人的改变,我们总说是依靠时间,其实更多的是在时间里发生的事。

然而言辞之间却满是对自己女儿的疼爱和作为父亲的担当。我们吃完饭已经十点多,然后我带他去了一间酒吧,他不能喝酒,点了杯无酒精的饮品,我要了杯『蓝月亮』,快十二点的时候才道别。

他讲了一件前同事的事,触动蛮大。姑且把主角叫Z。

Z是小沈公司之前的员工,因为公司效益不好,Z在职期间面试了阿里,并顺利拿到Offer。入职体检的时候,Z被查出心肌扩张。是真正的晴天霹雳,下雨天打雷偏偏劈中你,躲也躲不开一样。Z不相信体检结果,又在南京四处求医,医生们给出的结论是Z这个是先天性的疾病,但不是心肌扩张——具体叫什么我没有细问。小沈说Z的心脏比普通人要大出三分之二,连接心脏的主动脉直径达到8cm,比普通人多出5cm。医生说Z随时会因为主动脉破裂而死,丝毫不是危言耸听,必须立即手术。小沈陪着Z在南京到处找医生问诊,亲眼看到Z在得到医生答复时的复杂的眼神,无助与绝望混杂,万难接受,作为旁观者都觉得万分煎熬。

阿里是去不成了。Z跟他妈又来北京,千辛万苦找到据说北京在该领域排名第二的名大夫,大夫给他开了些药说让他回去休养。回去之后Z又在网上四处问询,得到的答复都是必须立即手术,否则随时有生命危险,于是又跟他妈来到北京找了旅店住下。小沈说可能那个名大夫是因为医院床位不够才没说必须立即手术的事。结果在旅店的头一天,Z突然心跳急剧加速,坐到在地,好像死神已经向他伸出了双手。医生说过这种状况会随时出现,是主动脉内膜被血液撑破裂导致,如果主动脉完全被撑破,就彻底无药可救了。Z他妈叫了救护车,结果因为道路复杂,耽误很久才到。Z就一直在那里瘫着,像一个被点燃引线的炸弹,死神就在不远处拿着火机直勾勾地微笑。

经过八个小时的手术,Z被救了过来。一米八几的小伙子,躺在手术台上,从颈部下面开刀一直到腹部。手术期间心脏无法运作,只能依靠旁边的机器将身体连接起来,打开胸腔,冰冷的管道插进身体,维持身体血液循环。然后永久性安装机械装置在身体里来维持生命。醒来的时候,Z因为身体排异现象呼吸困难,身体也无法动弹,如同一个只有意识的木头人,着急地用手不停拍桌子发出声响。护士也不知所措,于是叫来医生紧急处理。手术顺利,只是以后Z的身体里永久地住着两个冰冷的机械装置,不能情绪激动,不能剧烈运动,不能劳累。Z以前很喜欢打篮球,以后只能作为观众。

Z他妈推着他在医院里第一次放风,Z用手抚摸着绿化带的树木,摘下一片叶子久久不能放手。Z跟小沈说真的像重生了一样,看着天空蔚蓝,云朵稀疏,树木繁盛,就真切地觉得活着真好,这就是世界,这就是生命。Z以后每天都得吃药,因为要减少身体的排异现象,同时要吃降低凝血,因为担心血液附着凝固在机械装置上面造成生命危险。所以如果有伤口的话,Z要比普通人更难自愈伤口。说到这,小沈还打趣说,你想想如果是一个女生的话,每个月该怎么办。

小沈说自己作为一个目睹整个过程的旁观者都觉得如此煎熬,要是真的降临在我们自己头上,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置,最放不下的就是对他百般依赖的小女儿。

除死无大事,我说。

浮萍们的故事

上个周末北京下了两天雨。C、H和我三个人找了两天的房子。两天走了四万步左右,把望京转了个遍。周一上班的时候仍处于断电状态。

给很多的中介打电话,被带着去不同的楼里看了十几间屋子。有的屋子一百多平,空着,户型装修朝向都不错,价格不菲;有的.空屋子八十平左右,切成三居,脑袋快要撞到屋顶,逼仄狭小,暗无天日;有的屋子租客正在搬离,像刚经历战争一样,东西杂乱,满处污渍,木地板破裂翘起露出大坑;有的屋子在一百平米左右的空间里塞了十来个人,有老有少男女混居,到处都是单人床,生活杂物肆意摆放,气味难闻,一秒难待,租客们各自躺在床上玩手机并无交流。C那时候正遇到身体不适情绪不稳,看到那些蜗居陋室的人们之后说,那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不在家好好待着来北京干嘛。嚷嚷着跟H说,要不咱们离开北京吧。

周六看到两套还算合适的房子。第一套月租九千五,只是三个卧室差别略大,客厅也小,就留作第一备选。第二套月租过万,面积朝向装修都属上乘,只是距离地铁站较远,也留作备选。周日下午又看了几套都不满意,傍晚的时候得知昨天九千五的那一套已经被别人租走,突然像是被人塞了一嘴的狗屎一样。一直到晚上八点多看完最后一套房子,都没找到比那一套更合适的。三个人找了个地方吃饭,期间中介大哥说第二套月租过万的那个房子也有其他租客中意,明天中午就签合同。考虑再三,决定去签。那时候天又下起雨来,三个人走着去中介门店,H说要纪念下这个日子,于是三个人停在路边合了个影,苦瓜的微笑。路过一家商场的时候又停了下来,C跟H抽起烟来,一根又一根。H现在的月租是两千多点,一下涨了一千多心里怎么也难以接受。另外就是三个卧室的定价问题,主卧肯定是最贵的,压力相对更大,我说那我住主卧吧,但是定价不能比最小卧高那么多。C跟H有不同意见,于是三个人僵持在那里,他俩不停地抽着烟。C苦笑说,咱们特么的为了五十块钱在这磨叽半天,说出去多搞笑。以前换地方没什么感慨,这次可能有雨天布景,突然有一种身世浮沉雨打萍的感觉。

十一点左右的时候我们到达门店,H说先等会,于是三个人在雨里又相对无声良久,最后终于踏进中介的门店。那时候只剩三个工作人员,办手续期间又走了两个,然后中介大哥跟我们拿着合同去新住处检查房间设施,签合同、转账付款。H跟C借了六千。

回到家已经一点多。我发了个状态:候鸟初歇,仍需向前。那时候就在想,环境的改变对于我们自身的影响到底能有多少,从深圳到北京,自己有多少改变与成长,总要从其中找到对自己有促进作用的因素才是好的吧。

篇11:如果你变成回忆杂文随笔

没来由地想起当年高考前夕,在院子的墙上写下的『我的未来不是梦』七个大字。

有时觉得预兆无用,前方并无领路人,没有专属的神明给我们庇佑,我们猜不出命运手里的牌是你要得起的对三还是要不起的王炸。就如同你心里喜欢一个人,你觉得草木凋零、日升月落都在给你预兆,风吹向左,可以并肩,风吹向右则注定无缘。实则没有任何关联。

你在无眠长夜里的等待,你在落木萧萧下的凝望,你抵临深渊,长歌当哭,画地为牢,饮鸩止渴都是书写自己的故事,其余无关。

这世界总有人给你的回忆增加分量,蒙上灰尘,让它变得沧桑厚重。

如果有一天你变成回忆,谁在浮光掠影里等你?

篇12:童年的回忆杂文随笔

童年的回忆杂文随笔

撕掉五月的日历,展现在眼前的是那红的扎眼的六月一日,儿童节。童年时期的我是一个野孩子,每天都自由自在地和伙伴们玩耍着,回家后脏着个小手,不知被说了多少次,但仍然不改。毕竟,一个孩子的心是强大的。盛夏骄阳,写完作业后就跑了出去。草长得飞快,没过了脚踝,但我和邻家的孩子可不顾这些,争先恐后地跑着,摘那些蒲公英。待到手里一大把时,深吸一口气,猛地吹出,手中剩下的是一把蒲公英的茎。空中飞舞着的是一个个白色的种子,带着童年时期的梦想,随风飘向远方,越飘越远...

六年级毕业的那个暑假,没有作业,告别了亲爱的小学,那时候拒绝了一切 ,再享受一下最后的童年。快乐的同时,内心夹杂着许多伤感与恐惧,我面对的是初中那一扇未知的大门,在即将告别童年迈入青春之时,内心中对青春充满好奇,但仍对童年充满眷恋的不舍。初中的'紧张生活,尽管我心中仍有那么一点的童心未泯,但童年,再也回不去了,留下的只有怀念。

我曾多次想过,是否也要在夏天踮着脚捉树上的蝉;在冬天坐在雪地上,用那双早已冻得通红的手塑造一个永远不化的雪人;在孩子中奔跑着,欢呼着...但这些事,换成自己做,一个十四岁的青春少女,一个同母亲站在一起还要高出她一头的“大孩子”。这些事情,不仅在别人眼里,就算在自己眼里,也很傻。同样的一件事,换一个年龄,就有不同的意义,不同的见解。童年就像一场梦,一场美好的梦。是长大后用来回味的。坐在钢琴前,弹奏着那首塞内维尔·图森的《童年的回忆》。手指在黑白键间穿梭着,来来回回,琴声流荡,像是把童年所有的回忆,全部回放了一遍。我的童年是一只蝴蝶,它飞舞着,飞舞在那片只属于它的田野上,带着梦想前进,越飞越美丽...

——谨以此文,纪念我已逝去的童年,人生的路还很长,无论怎样,都要像蒲公英种子那样前进,带着不灭的信念和理想,走下去,走下去......——Q 2013.6.1

篇13:这张照片勾起了我的回忆三年级优秀作文

这张照片勾起了我的回忆三年级优秀作文

这张照片勾起了我的回忆。

记得那时去年劳动节,和乐乐一起一起去黄山玩。

我们走了4小时的高速才到黄山,已经中午了,于是我们来到农家乐吃饭。在我们还没点菜之前“师傅”(乐乐爸爸)带我与乐乐去小河边玩,到了小河边,我和乐乐异口同声的说:“哇!”因为河边有好多好多的漂亮石头,这时爸爸搬来一块很大,而且很漂亮。

这时“师傅”叫我也下水玩,刚开始,我有点怕,可是。过了一会我在水里走起了鸭子步,还学着鸭子的`叫声“呱呱”,乐乐哈哈大笑,因为我叫的是青蛙声,

接着,我站了起来,刚好,水流的有点急,我有点掌握不了平衡,就在这时妈妈又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给我拍了一张照,我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摆出了茄子手,哈哈我够聪明了。

这张照片勾起我的回忆,你呢?

篇14:回忆当年编蓑衣杂文随笔

回忆当年编蓑衣杂文随笔

在30年前,蓑衣还是利川团堡劳动者们在田间劳动的必备之物。它用从棕树上剥下的棕皮制成,(也有用稻草做的,棕皮不容易腐烂)用精致的工艺编织成厚厚的像衣服一样,穿在身上与头上的斗笠配合使用,来做遮雨的雨具。这种雨具穿在身上,劳动时十分方便。但是在从上世纪1970年代开始,蓑衣有化纤产品出现,手工编织的蓑衣就渐渐消失了。我为了记载这个遗产,几次深入调查,把它的起源和工艺技术简单记载于此。

蓑衣的起源应该很早,据记载,公元前2300多年前,就已经出现蓑衣。《诗经·小雅》中写道:“尔牧来蓑思,何蓑何笠”。何,即“荷”,意思是带着。唐朝诗人张志和在《渔歌子》词中也写道:“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大诗人柳宗元在一首著名的五言绝句《江雪》诗中有:“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千古绝唱。到了宋代,诗人苏轼在《渔父》诗中亦有上佳的诗作:“自庇一身青蒻笠,相随到处绿蓑衣”。所有的古代诗文都对蓑衣抒发情怀。唐朝诗人的吕岩在《牧童》一诗中,还将蓑衣这一普通的日常用品和自己的生活情怀融为一体,诗人借助蓑衣这一物象,直扑自然山野,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诗人描写道:“草铺横野六七里,笛弄晚风三四声。归来饱饭黄昏后,不脱蓑衣卧月明”。月亮本是一个高雅的意象,然而此刻,蓑衣这种极为普通的遮雨工具,竟然有了比“月”齐飞的境遇,完全出乎常人的想象。从唐宋文人的诗词上可看出,蓑衣到了一千多年前,已经是寻常百姓家里必备的避雨工具了。如此自然环保的绿色蓑衣,还从中国传向朝鲜、日本、东南亚等各国,成为东方文明的一件标志性的日常用品。

蓑衣的编织的工序大致有:采集棕皮、撕开棕皮、湿水、搓绳、阴干、揉搓、穿绳、封领、结扣、晾晒等十余道工序。具体说来,就是从棕树上剥下棕皮,撕开成细条,在喷上适当的水,把棕皮搓成适合编蓑衣的绳子,然后进行编织成蓑衣,晾干后就可以用了。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团堡镇会编制蓑衣的人大约有20多个,其中数长岳团山坝村的有潘全海,店子坪村的王三吉,沙地沟村的周义宽等人最著名。这些老人告诉我们编制蓑衣,主要注意好这几个部位,我一一记载如下:第一步:缝制领口,领口部位要排列15,6张棕叶,锁缝制成的领口,有一只普通饭碗大就可以了,领口做好后要拍打,让蓑衣领子松软,穿起来舒服。第二步:是定位,蓑衣定位先穿针后引线,蓑面和蓑底要靠细线一针一线缝合连缀而成,这道工序当地人叫“刺棕蓑”。第三步:制蓑模,要挑选棕面较宽长的棕片来制模。整件蓑衣好像一只大蝴蝶,两翼略上翘,中间用蓑骨做成圆领口。披在身上,再大的雨,也不会让人淋湿。蓑衣分上裙和下裙两部分,上裙宽3尺、长2尺,下裙形状像“横轴”,宽3尺多、长1.8尺。“横轴”两边连着两块片裙,作为胸襟,从胸前垂下,把下腿肚围起来。第四步:“缝线”,制作蓑衣主要靠拼接,将用棕锁肩部、胸部,裙部拼接起来,要缝制蓑衣,一般要缝制80——90针,蓑衣有表面和里面,两面都要缝线。里面间距较大,粗疏线间距1寸左右,蓑表面缝线却是密密麻麻,没有间距。经过这样几道工序后,一件蓑衣就基本完工了。

我十岁的时候,看到过一个姓周的`师傅编蓑衣,他将一捆已经浸泡好、晾晒干的棕皮放在地上,用手将将宽约50公分,长约90公分的棕树皮,撕成宽约2公分,搓成长约2米条子,再挽成坚固的绳扣后,系在一棵大树上。绳扣的另一端系在系于腰间,每根都是正进反出,编成纽扣,整齐排列,在麻花绳上编出好看的式样,大约2个多小时,一件蓑衣就编好了。我从老人手里接过蓑衣穿在身上,重量不到五斤,但很厚实,御寒挡雨,真是一件上乘的物品。在今天流光溢彩的城市大街上,如果有谁穿着这么一件能遮雨挡风的蓑衣,绝对是一个很新潮的装扮。那回头率一定是超过那些所谓美女的。

篇15:回忆当年的打麦场杂文随笔

回忆当年的打麦场杂文随笔

麦熟将至,不禁回想起七八十年代过麦收时的情景!

在河北省中部平原地区农村有句传统俗语:芒种三天见麦茬。就是说,芒种节气过后几天,小麦就该收割了。用当时时髦的话来说,就是农村将进入“三夏”(夏收、夏种、夏管)大忙季节了。

现在普遍使用了联合收割机,麦收很简单,时间、过程也短了很多,收割机在麦田走一趟,小麦装袋子里,麦收就过了。但在30年前,麦收既是决定一年收成的节骨眼儿,也是一年中最忙碌、最劳累的时候,因为要用镰刀一把一把地割下来。所以有句话叫做:小伙怕麦熟,老牛怕秋头。即便如此,经营半年的庄稼就要收获,所以老百姓却累,并快乐着!

眼看着麦穗一天比一天变黄,“开镰”的季节马上就要到了。有的人会掐几个麦穗在手里搓搓,轻轻吹几口,把麦粒放在嘴里嚼一嚼,根据硬度判断成熟度,确定该不该收割。收割早了,不易脱粒并且容易被碾压变形;收割晚了,麦穗容易折断,麦粒也会脱落。这在当时粮食产量低、温饱尚不充足的年代,老百姓是说什么也不能容忍糟蹋的。因为当时能吃上一顿白面烙饼或馒头,算是改善伙食的大餐啦!

“六月的天,孩子的脸”。以前入夏雨水多,经常赶上麦收时下雨,所以要趁天气好“虎口夺粮”。当一家之主决定要割麦了,全家男女老少,就连吃“商品粮”的上班族,都要回家帮忙麦收。每人一把镰刀,一顶草帽,带上干粮和一壶井拔凉水,十天半月的“夏收夺麦”就算开始了。

收割时,每人几个麦拢,用两缕稍青有韧性的.麦秆,在手中巧妙地一转,打个结,就是一个连接的麦秸绳(叫打yao),把割下的麦子捆成一捆,一排排戳在身后的田垄上。

割麦子也是整个麦收中最苦的活儿。带刺的麦芒扎到胳膊上、腿上,红红的一片,被汗水一浸润,又疼又痒,很是难受。

全家收麦,没人看孩子怎么办?当时没有托儿所、幼儿园,只能带着孩子下地。大人割麦,小孩儿捉蚂蚱

篇16:一个回忆的角落杂文随笔

一个回忆的角落杂文随笔

今天,被张继科景甜霸屏了,猝不及防的就被撒了一波狗粮,爱情,不期而遇

狄更斯的双城记里有这么一句话,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而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懵懂灿烂的青春期里,拥有着纯碎的友情,爱情!那里几乎是每个人最美好回忆的存在,无知过,无悔过。每一天都像是过在心坎上,那里有某一个柔软的角落,也许住着某一个人,也许住着一个部落。

下课铃声的响起意味着安静的校园又要欢腾起来。教学楼的走廊上又站满了少男少女们。安可记得刚入校时要军训,校园里都是穿着迷彩服的稚嫩脸庞,那段时间,安可总是一个人来回,刚入校,还没有认识的人。下课后的安可喜欢从教学楼走廊的窗户上往下看,或者是花花草草,或者是来往的学哥学姐。

可能冥冥中自有天注定,有些人,只需要一眼,就好像前世就认识一样,原来是他。唐朝,隔壁班的男生,脸庞还算帅气,喜欢踢足球,这时候后来安可看到的。以后的日子里,安可总是时不时的会遇到他,或者在去往食堂的路上,或者在体育课的操场上。

可老天又好像在捉弄人,经常遇到,却又总也没机会认识。

安可并没有期待太多,那时候的少女总有些小秘密,对什么都抱有美好的幻想,爱情也是其中之一,注意到了唐朝,便有了心思,有了心思的安可,总会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想法,下一次见面会在哪里偶遇呢?他是不是也关注过我呢?我们会认识吗?

安可是个内向而又敏感的女孩子,朋友少,关于唐朝的事情也没有知道更多了,更不知道那是不是就是爱情。可是安可觉得,生活中因为他多了很多甜蜜和期待,尽管学业繁重,安可还是想认识他,安可不想以后后悔。

作为女孩子,跟男孩子表白需要莫大的勇气,何况安可其实很内向。总要去试试,就算失败了,也没有遗憾了。

那样青春的年纪里,爱情在少男少女的眼里都是完美的。安可也不例外。放学后的安可在走廊上徘徊了好久,因为唐朝总是很晚才离开学校,他是走读生,而安可是寄宿生。

安可的忐忑在那个青春期里显得尤为突出,安可觉得自己简直是疯了,从来没有做过这样出格的事情。

唐朝出了教室之后就往楼梯处走去,安可不知道唐朝有没有看到自己,安可只看到楼梯处有个穿校服的女生在等人,她等的那个人好像是唐朝呢!

他们相互微微一笑就走下了楼梯,安可远远的跟着,只当是顺路。

安可觉得有什么东西从心中抽离,悬在半空的心一点一点的`往下沉。

原来,唐朝已经有心上人了。

原来,这么久,不过都是自己自作多情。

原来,这就是暗恋吧!

或许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安可吧?难忘的青春里,总会有那么一件事,一个人久久不能忘怀,或留下遗憾,或充满甜蜜,但他们都让回忆的时钟敲进心坎里,或者是颗朱砂痣,或者是道不能愈合的疤。

那个年代的我们,青春里都是郭敬明的文字,明媚的忧伤贯穿了整个夏季。

阳光透过树枝照进窗户,斑驳陆离,安可抬手遮住耀眼的阳光,仿佛看见窗外站着那个阳光的少年。安可自嘲的笑笑,距离那件事过去了很久,安可更多的心思放在了学业上,马上就要高考了,可能以后都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坐在这里读书了。安可略有几分伤感。

晚自习更多的时间是用来复习,老师亦不在多管。安可用拇指,食指和中指转了一下笔,圆珠笔掉在桌子上,啪的一声,思绪又拉回了课本上。

铃声响起,晚自习结束了。安可像往常一样慢腾腾的收拾着书包。

“安可,有人找!”

不知是哪位同学喊了一声,安可差异的抬起头,走出教室。门外走廊上只站着一个少年,是唐朝。

“请问,是你找我?”安可不确定的问。

“是,我想问问你有没有时间一起走走?”唐朝略显窘迫的说。

“哦!”安可的心突然雀跃起来,好像阴了好久的天突然被太阳照进来。

夜晚的校园还很热闹,他们一前一后的走着,月亮有些朦胧,可是安可还是觉得好美。

他们围着校园走了一圈又一圈,校园里的人少了很多。

“你准备考哪所学校?”唐朝突然问。

安可抬头看看他,“我还没想好,不过不想出省呢!”

“哦!”

气氛又安静了下来。安可觉得就算这样一直走下去也愿意。

“我该回去了!”安可小声说。

“好,我送你到宿舍楼下!”

安可激动的一夜没睡,我们这样算什么呢?安可不知道,也不想管了。第二天安可继续去上课,注意到隔壁班围着一群人,原来有人转学了。

安可一向不爱看热闹。继续走回自己的座位。

“安可,隔壁班的唐朝转学了,听说他家很有钱呢!”

安可拿课本的手楞在那里,没有回话。

转学了吗?怎么会这么突然,安可有点不相信。安可觉得这一天好漫长,放学后的安可以为唐朝还会来找,可是空空的走廊里哪里还有人。

安可不得不承认,他们是有缘无分的,他们的情分就只有昨天的那一个放学后。

好些时候,爱情就是这样突然而来,又突然离开。快的让人措手不及。在那个懵懂的青春里,没有什么能明白说出来,可又好像什么都懂。

以后很长的时间里,安可都会想起这样的一个夜晚,既然现实已经如此,没有什么可懊恼的了,有的只是一丝遗憾,还有一处很柔软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房间里住着一个少年。

青春无悔,总有那么一瞬,会放下。

篇17:杂文随笔再美终究是回忆

杂文随笔再美终究是回忆

花瓣飘飞,人终离去,落许满地伤痕;彷徨泪忧伤,月光徒撒一地凄凉!戴上虚伪的面装,有谁能读懂我内心的逞强?现实面前,我们充满了绝望,太多的无奈太多的过往。爱的太深终究会是伤!

谁许谁一世情缘,谁为谁背负忧伤。感情大戏我们始终演的不长,是我们演技不够,还是因为没有了导演?

风吹过,夹杂许些迷茫,模糊的身影依旧念念不忘。放不下心中的杂念,是因为我们有太多的不甘,可又能怎样?烟随风飘散,苦守的誓言遗失在流年!很多事情我们无法改变,错过便是遗憾。

独自一人在街道上游荡,看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那些欢笑着的脸孔,都是不属于我的。我只是一个过客,什么也带不走,什么也留不下。再怎样的热闹,再怎样的繁华,却越发衬托出我的形单影只。在人群中,我默默抬起头,却找不出一张熟悉的面孔…

夜深了,一个人蜷缩在床上无法人眠。脑子里想这莫名其妙的问题。黑夜犹如一张巨大的蜘蛛网把我包裹在内,厚厚的棉被里,我却感觉好冷好无助!从枕头下掏出手机却发现不知道该打给谁。于是无奈的又塞回枕头下,抱头缩进被子里,轻轻的抱住自己的膝盖,像一个孩子把自己抱紧一点。那么,就不会冷了吧…

总是在想,为什么是自己,为什么承受一切痛苦的都必须是自己。我只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孩子,开心过完自己的童年,读书,找工作,恋爱…可是,这么普通的一切,对于我却如此的难…我感觉背后似乎有一双眼睛,带着讽刺的笑意看着我,然后摇摇头,走开了…

面对着天花板发呆,耳机里绵延出悠闲而伤感的'音乐声。此时已是凌晨,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像一个穴居动物一般,躲在自己的窝里不想出来。什么时候开始害怕外面的阳光,讨厌出门。

我靠在窗边透过蒙蒙细雨,静静的看着这个陌生的城市。我不知道要在这里停留多久,我不知道会遇见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我会留下怎样的回忆…冲淡一杯茶,烟雾缭绕中,我静静的眯上眼享受着这一刻的寂静。习惯一个人在学校的走道上手插口袋漫步倘徉,没有目标,没有终点。我只是这样一步一步的走下去,走到自己筋疲力尽为止。学会在这种只属于一个人的时间里,独自思考着解开一些问题。无论结果是对是错,都已不重要了…

看着那热闹的操场,嘴角轻轻上扬着一丝微笑。夕阳下,我的影子拉的好长好长…在梦里看到她的离开,哭泣着从梦中惊醒!看着空荡的房间,静静的走到洗脸台前,看着镜子里自己苍白而憔悴的脸,瞬间泪流满面…一直沉醉在回忆里不愿醒来,想起以前的很多人,便会心一笑;想起以前的一些窘事,便会微微脸红;想起以往的一些无奈,便会轻声长叹。想起了她,便会死死的咬住下唇,我害怕,我会哭出声来…学会不再哭泣,学会不再透露自己的感情。他们说我冷血,我却一笑付之。我知道没有必要试图让人了解我。知我者为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很多事情我们可以感动却不能流泪。因为一旦放纵自己的情感,怕会让自己泣不成声…

现实如此残酷,我们太过无奈!再美终究是回忆;再好终也成过去…

篇18:我在回忆里等你杂文随笔

我在回忆里等你杂文随笔

手边的阳光愈演愈烈,岁岁年年不停轮回的时光里,好似连回忆都陈旧的新鲜。

被好友重新翻出的旧日记和旧照片,青涩的笔触和不加滤镜的随拍构图,一个一个的故事更像是不曾远走的昨天。

然而我们却必须承认时间它是会老去的啊,如同张爱玲笔下的那句“青春就是这样脆弱到无法挽留的东西”。十几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曾害怕父母某一天会老去,你只管努力学习和尽情疯闹。二十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曾担心你这辈子爱上的第一个人是不是也是最后一个,你只管满屏幕的秀恩爱撒狗粮,不计较未来的活着。二十二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曾顾虑在大学毕业的那一刻,你是不是会从此一无所有,就算拥有再光鲜的成绩,就算拥有关系再好的挚友,你只管开开心心的去拍好每一张合影,兴奋地参与临别前最齐人的社团聚会。

然而一转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又或者说是曾经我们以为要经历过很漫长很漫长的时间才能抵达的年龄,一下子来到了。白发爬上了父母的鬓角,以前热爱出门的他们如今更大的爱好是休息在家里好好睡上一天,而他们,也并不是从前那个能够保护你的大力士了。多年不曾联系的曾经形影不离挽在左右胳膊的好友,如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部落格的照片里,你依旧能够找寻到当年青涩未褪的影子。早已经忘记回忆里二十岁时那个人的样子了,你也遇到了真正懂得和值得的人,你把全部心情收拾妥当不再肆意炫耀,才发现年轻时候的所谓感觉不过一场孩子气的游戏。

“一年一年又一年,飞逝尽在一转眼,唯一永远不改变,是不停的改变” ,电台的音乐里,缓缓流淌出的是王力宏的歌《依然爱你》。我们都太爱怀旧,怀念的`并非过往的回忆,却只是曾经那个傻到会被时间怜悯的自己。

被好友推荐的乐嘉的性格分析的书,翻看了开头部分,甚觉有趣。粗略的看完解析,如若一定要用颜色定义一个人的性格,大概我们都不能非常准确的定义自己究竟属于“红蓝黄绿”中的哪一种。这大概才是一个观点的内涵之处吧,你总需要把字里行间慢慢琢磨通透,才能够理解其真正的含义。

那么一路走来的人生,不也是一路琢磨一路收获着的吗。回忆又是什么呢?大概怀揣的是不改的初心勇往直前吧。

篇19:那片夜空下的回忆的杂文随笔

那片夜空下的回忆的杂文随笔

耳边传来阵阵蝉鸣声,不远处的池塘里还有青蛙在叫,旁边的草丛时不时地会有几只萤火虫飞出。

6岁的夕夕和外婆坐在门口,外婆拿着蒲扇轻轻地扇着风讲着遥远的过去和那些美丽的传说。

外婆说:“夕夕,你看天上,有一颗很亮很亮的星星,那是外公,他在看着我们呢。”“外公?”六岁的小夕夕不解地望着外婆。

她从来没见过外公,只听外婆和爸爸妈妈讲过,外公在她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而且再也不会回来了。

“是啊,外公。”外婆说道:“夕夕,你知道吗?那些离开我们去了远方并且再也回不来的人啊,其实一直都在我们身边,要是想他们了,到了夜晚,抬头看看天上,那些最亮的星星就是他们。”

夕夕懵懵懂懂地点头,问道:“那外公认识夕夕吗?夕夕从来没有见过外公,他会认识我吗?”

“外公当然认识夕夕啊。”外婆摸着夕夕的头,说:“夕夕这么乖,外公他啊,很喜欢很喜欢夕夕的。”

夕夕听着开心地笑了,挥着小手向天上的外公打招呼:“外公,夕夕也很喜欢很喜欢你哦,还有外婆!”

外婆又说道:“所以,夕夕,要是以后外婆也离开了,你要是想外婆了,就对着天上的星星说话,外婆就会听到了。”

夕夕一听到外婆要离开自己,整张小脸都皱起来了,嘟着小嘴不满地问道:“外婆要离开夕夕吗?”

“等夕夕长大了,外婆就得去找外公了。”夕夕更加生气了,“那夕夕不要长大,这样外婆就不会离开夕夕了,夕夕不要外婆走。”亮晶晶的眼睛染上了泪花,眼看着就要决堤了。

外婆连忙哄着:“好好好,外婆不离开,外婆永远都陪着夕夕,夕夕最乖了,外婆可不舍得丢下夕夕。”夕夕这才满意,转眼又笑着跑去捉萤火虫。

外婆在一旁看着,眼睛从未离开过她的身影,时不时地叮嘱着小心。记忆里的外婆很慈祥很慈祥。

一缓二十年过去。夕夕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忙碌了一天回到住处,卸下一身疲惫来到窗前。

这座城市的夏天很炎热,没有凉凉的夏风,看着天上寥寥无几的`星星,耳边没有了蝉鸣声,没有蛙叫,没有了随处可见的萤火虫,更没有外婆的蒲扇在旁边轻轻地扇着风。

“外婆,你还好吗。和外公在一起,你应该很幸福吧。夕夕好想你。你放心,夕夕过得很好,有乖乖地吃饭睡觉。外婆,你要是想夕夕了,就到夕夕的梦里,让夕夕见见外婆吧。”望着窗外,那些有外婆的夏天,仿佛就在昨天。

回到卧室关了灯,躺下。梦里,她回到了那年的夏天,那个夜晚,外婆就坐在她的身边,手里拿着蒲扇轻轻地为她扇着风给她讲那些美丽的传说。

耳边传来阵阵蝉鸣声,不远处池塘里的青蛙依旧在不知疲倦地叫着,天上的星星很多很亮,她开心地追着萤火虫跑,外婆就在旁边叮嘱着:“慢点跑!别摔着!”

外婆,我好想你。

篇20:回忆里的春天最美杂文随笔

回忆里的春天最美杂文随笔

城市里除了一幢幢高楼外,剩下的似乎就只有车跟人了。

城市里的春天,公园或街头花坛里只要开出一朵花来,就令行人兴奋得立马掏出手机各种角度对焦起来。

半个月前,运河公园和三峡大学的樱花、桃花开得正艳。粉嫩的桃花朵朵绽放高挂枝头,仿佛一场雨来枝条就要被压断;樱花的花瓣较之桃花是小了些,其气质却丝毫没有输给桃花。她清丽端庄,洁白高雅,在春风中轻柔地扭动着婀娜的身子。

只是光秃秃的树枝上坠满了花朵,不见一片叶子,是怎么都觉得突兀的事儿。让人在欣赏花的同时总觉得欠缺了点什么。

城市里的春天纵然再美,我依旧固执地认为它没有记忆中家乡的春天美。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之女,心念农村的一砖一瓦,一花一木。若非不得已,我是愿意待在农村的。

或许,灵魂和肉体必定要有一个在外漂泊着。

记忆中的春天,田埂上、草坪上开满了金黄的野花,花朵不大,一株一株嵌在草丛里,随风轻轻摇曳。

夕阳的余辉洒下来,像是给大地镀上了一层金,徜徉在花海里,分不清是画卷还是生活。

记忆里的春天,清晨的鸟鸣特别清脆。它们或站在电线上,或立在枝头,或落在房顶上,不时翘首以盼,呼朋引伴,又或者只是纯粹的开嗓。

记忆里的春天,菜园里的青菜翠绿欲滴,白菜苔开出花儿来,蜜蜂悠闲地在花间采蜜。

记忆里的春天,树木吐出新芽,春雨过后,由芽变成叶片,只需要一夜的时间。

记忆里的春天,炊烟穿过瓦楞袅袅升起,盘旋在空中,久久才散去。饭菜的香味从农舍里溜出来,萦绕鼻尖。

记忆里的春天,乡亲们穿着汗衫和解放球鞋躬身耕作在地里,油彩地里戴着草帽的村民似乎是不曾挪动过。

记忆里的春天,我坐在门槛上吃着早饭或午饭,将碗里的饭团敲起来丢给识香而来的小鸡们,它们蜂拥而上,毫不相让。

而如今,记忆仍在,景和情早已被现实覆盖。有些事或许只适合存在记忆里。

某天出差,坐在小巴士上,巴士迅疾地行驶在高速路上,耳朵里塞着耳机的我时醒时昏沉。就在清醒的那一瞬,我看到车窗外不远处的油菜花开成了一片海,周围的农舍俨然浸泡在了那片海里。

就连那坍塌已久的`废墟都被油菜花映衬得耀眼起来。

我不禁在记忆里搜寻家乡的春天。

大城市容不下肉身,小城市放不下灵魂。更何况是农村老家呢。

如果可以,我是愿意一直待在农村的。只是做一件事情,需要鼓足莫大的勇气。我一向不畏惧闲言碎语和怀疑的目光,但面对生活的压力时我感到无奈。

想来有一天,我走在乡村新修的水泥路上,和村里的每一个老人寒暄,听他们讲自己的故事,再远一点,走到别的村里去,或是更远一点,去到镇上,再更远一点,去到别的县或市。

我以为,那就是我所乐意的生活。用一部手机,记录下我所有的生活。

我是周小北baby,感谢您的阅读。愿我的文字对得起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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