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卷东风破”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程度副词语义、句法、语用研究,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程度副词语义、句法、语用研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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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程度副词语义、句法、语用研究
程度副词语义、句法、语用研究
程度范围在人类语言中具有普遍性,但由于语言的民族性,其程度范畴的表现方式也有所不同.现代汉语中,由于语言材料的.丰富,程度描写表达得精确、细致,以及个体与个体认知之间差异的表现,程度表达问题常常成为初学汉语者的难点之一.比如,程度副词是汉语程度表达的重要手段,这一点多不同于母语中程度的表达.因此,对程度副词的句法、语义、语用进行研究,将有利于对外汉语教学.
作 者:陈金香 CHEN Jin-xiang 作者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刊 名:集宁师专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JINING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2009 31(3) 分类号:H109.4 关键词:程度副词 语义 语用 句法篇2:程度副词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句法语义分析
程度副词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句法语义分析
在对外汉语教学实践中,很多程度副词虽然基本语义和语法功能有很多共性,但在句法语义语用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有必要针对留学生习得汉语程度副词的情况,对程度副词在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句法语义进行简要分析.
作 者:脱傲 TUO Ao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京,100081 刊 名: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2008 10(2) 分类号:H042 关键词:程度副词 句法语义 篇误分析篇3:是的句法语义属性研究
是的句法语义属性研究
本文探讨“[是[…XP…]]”结构中“是”的句法及语义属性.文章提出界定焦点的两个语义标准:(1)激起另项集合;(2)表征方面具有[+对比]和[+穷尽]特征,并指出“[是[…XP…]]”结构符合(1)和(2)的界定标准.“是”可以看成焦点标记词,不管在分裂句还是非分裂句中,其区别仅在于焦点强弱程度的`不同.焦点化实质上是一种与语用结合紧密的算子移位,这样处理可以:(1)克服“岛阻隔”难题,(2)避免“相对最小化效果”,(3)符合“光杆短语结构原则”的要求.“是”在句法表征上的不同位置(C0或T0)主要是因为逻辑式中存在不同的焦点算子:明确焦点算子和焦点泛算子.所有焦点特征都要得到核查,用泛算子还是焦点算子,取决于所要核查特征的强弱:特征越强,越有可能用焦点算子来进行运算(在句法表征上“是”位于C0位置);特征越弱,越有可能使用泛算子来进行运算(在句法表征上“是”在T0位置).
作 者:陈晓湘 罗琼鹏 Chen Xiaoxiang Luo Qiongpeng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 刊 名:外语教学与研究 PKU CSSCI英文刊名: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年,卷(期):2005 37(3) 分类号:H043 关键词:“是” 焦点算子 特征核查理论篇4:致使义把字句的句法语义语用探讨
郭 燕 妮 毕业论文网BR>提 要 致使义把字句是处置义把字句功能扩展的结果, 但二者在句法结构、句式语义和语用价值上存在明显差异。文章在分析致使义把字句的结构特征的基础上, 再借鉴“ 原型施事” 和“ 原型受事” 的理论重点分析了它的整个句式语义, 发现致使义把字句中作为施事或当事的“ 把” 字宾语却具备了“ 原型受事” 的“ 非意志性” 、“ 变化性” 和“ 受动性” 特征, 从而发现句子的成立要受到相关条件的制约; 接着运用认知语言学理论分析了致使义把字句的语用价值, 发现致使义把字句是一种能够表达不如意效果从而追究责任这种语义的适宜句式。
关键词 使用意图 信息类型 相关信息 上下文 语义关系 可推断性
把字句是一种很重要的句式, 在汉语中运用非常广泛, 前辈与时贤们对此已经做过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关于把字句的意义, 最传统的说法是王力先生( 1 9 8 0提出的“ 处置” 说, 认为“ 把” 的宾语的语义角色属于“ 受事” , 动作行为对“ 受事” 有所处置, 即施加某种影响。但是随着语言的发展和研究的深人, 人们发现不少“ 把” 字宾语为非受事成分的把字句用处置概念不好解释。于是, 蒋绍愚( 1 97 、19) 、邵敬敏( 2 。 。 5等方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 致使” 说。这种说法认为: 由于“ 把” 字功能扩展, “ 把” 所引进的名词性成分是谓语动词的施事或当事, 去掉介词“ 把” 后, 所剩的部分是可以独立的一般施事/ 当事主语句, 这种把字句表达的就是致使义, 句中的“ 把” 可看作虚化的动词, 其理性意义相当于“ 使” , 致使义把字句是处置义把字句功能扩展的结果。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从历史的角度考虑问题, 是符合语言发展的事实的。我们要讨论的是, 这种把字句与受事类把字句比较起来在结构上具有哪些特征, 整个句式表达什么样的语义, 具备什么样的语用价值, 以及句子的成立要受到哪些条件的限制。下面, 我们就从句法、语义和语用三个角度对致使义把字句作一些尝试性的分析。
一 结构特 征
根据“ 把” 字宾语的语义类别及谓语结构的构成成分, 我们将致使义把字句分为三类:
1 . 1 “ 把” 字宾语是施事, 谓语是单音节不及物动词或动宾词组。例如:
怎么忽然把个晴雯姐姐也没了, 到底是什么病?(红楼梦》 7 回) 。
( 2 ) 我老年不幸, 把儿子、媳妇都亡了, 丢下这个孽障种子。(儒林外史》 2 回)
() 宝姑娘那里, 出去了一个香菱, 就冷清了多少, 把个云姑娘落了单。( 《 红楼梦》 7 回)
( 4 ) 把他低低的进了学罢。(儒林外史) 回)
钱学烈( 1 9 9 2和蒋绍愚( 1 9 9 7强调, 这类句子不能像受事类把字句那样转换成述宾格式,
只能变成施事主语句:
・ 晴雯姐姐没了。 儿子、媳妇都亡了。
・ 云姑娘落了单。 他低低的进了学。
1 . 2 “ 把” 字宾语是施事, 谓语是形容词或不及物动词, 后面带有表示程度的补语。例如:
( 5 ) 把花姑娘急疯了!(红楼梦)3回)
( 6我烦你做过什么, 把你懒的横针不拈, 竖线不动。(红楼梦》 6 回)
( 7到七日上, 把个白白胖胖的孩子跑掉了。( 《 儒林外史》 6回)
我们没有将“ 把个宝钗气怔了(红楼梦》 4回) ” 这类句子纳人, 因为这类句子谓语是及物动词, 属于受事类把字句, 它可以转换成相应的被动句“ 宝钗被气征了” , 而施事类把字句则不可以,即不能说“ 花姑娘被急疯了” 、“ 你被懒的横针不拈, 竖线不动” 、“ 白白胖胖的孩子被跑掉了” 等。1 . 3 “ 把” 字宾语为当事, 谓语是形容词或不及物动词, 谓语后面有时带补语。例如:( 8 ) 说到“ 欺负” 两个字上, 早又把眼睛圈儿红了, 转身就走。(红楼梦》 2 3回)() 想到此处, 倒把一片酸热之心一时冰冷了。(红楼梦》 1 1 3回)(0 ) 严贡生把脸红了一阵, 又彼此劝了几杯酒。(儒林外史》 6回)( 1 1 ) 一夜, 又梦见你把腿跌折了。“儒林外史》 1 回)
前四例的当事是人体器官, 钱学烈( 1 9 9 2区分了这类句子与“ 把头扭过来” 、“ 把手举起来” 这种
同样以人体器官作“ 把” 字宾语的受事类把字句, 认为受事类把字句能处在祈使句中, 其中人体
器官作为动作涉及支配的对象。如:
・ 请把头扭过来! 请把手举起来!
. 而施事类把字句一律不能放在祈使句中, 因为句中谓语是不及物的, 只能表示某种状态和
变化, 不能对人体器官产生处置或支配的作用。下面的句子都不成立:
・ ’ 请把眼睛圈儿红了。 ’ 请把一片酸热之心一时冰冷了。
・ ’ 请严贡生把脸红一阵。 ‘ 请你把腿跌折了。
通过以上分析, 我们得知致使义把字句跟处置义把字句在结构上主要的区别有两点: 一是“ 把” 字宾语的语义类别不同, 致使义把字句的“ 把” 字宾语是施事或当事; 二是谓语结构的构成成分不同, 致使义把字句的谓语动词大都是不及物动词或形容词。这两点使得致使义把字句不能像处置义把字句那样转换成述宾句式、被动句式或祈使句式。再进一步分析, 又发现在把字句与其他句式变换的过程当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第二个特征, 即正是由于谓语动词的不及物性决定了谓语动词不能对事物产生支配作用, 从而使得致使义把字句不能发生相应的转换。那么, 第一个特征对于从本质上区别处置义把字句有什么作用?这些特征对于致使义把字句的整体句式语义会产生哪些影响?下面我们就通过对句式语义的分析来寻找致使义把字句的更深层的解释。
二 句式 语 义
崔希亮( 1 9 9 5将把字句语义分析为两类: 结果类和情态矢量类, 认为薛凤生( 1 9 8 7的“ 由于A的关系, B变成了V P所描述的状态” 的语义解释不能解释情态矢量类把字句。金立鑫( 1 9 9 7在崔希亮( 1 9 9 5的基础上将把字句的语义类型分成三类: 结果类、情态类、动量类, 但他认为这种语义解释还不是构成“ 把” 字句的充分条件。张伯江( 2 0 0: 3 9从整体出发, 运用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的理论对把字句进行分析, 将把字句“ A把B V C ” 的句式语义整体表述为: “ 由A作为起因的、针对选定对象B的、以V的方式进行的、使B实现了完全变化C的一种行为。 ”沈家煊( 2 0 0 6 : 5 8曾指出: “ 一个句式是一个完形( G et a t只有把握句式的`整体意义, 才能解释许多分小类未能解释的语法现象, 才能对许多对应的语法现象做出相应的概括。 ” 张伯江( 2 0 0 0从整体出发分析问题的思路很具有启发性, 能概括更多语义类型的把字句, 但对于致使义把字句仍然有不适应的地方。如果将致使义把字句的句法格式抽象为“ 把+N P +V P ” ,首先, “ 把” 字前经常不出现起因, 或者起因根本不可知; 其次, “ 把” 字后的名词N并不受把字结构中动词V的影响, 而是受“ 把” 字前某人或某事的影响, 前文也分析过, 这类把字句的V大
都是不及物动词或形容词, 处置性本来就不显著; 再次, “ 把” 字前某人或某事对名词N产生的影响不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单纯的状态。
把字句是一个表义非常复杂的句式, 我们不能指望对其做出一种涵盖一切的解释, 任何盲目的努力都只会使人陷人一种窘境。为了更有利于揭示把字句的特点, 我们将致使义把字句单独拿出来, 以“ 把” 字宾语的语义角色特征为突破口, 借鉴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的理论, 来分析整个句式的语义。
程工( 1 9 9 5 ) , 徐烈炯、沈阳( 1 9 9 8 ) 介绍了D o w t y 关于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的理论, D o w t y认为原型施事的特性包括意志性、感知性、使动性、移位性、自立性, 原型受事的特性包括变化性、渐成性、受动性、静态性、附属性。通常所用的题元角色是原型蕴涵不同组合的结果, 比如“ 施事” 至少要包括意志性或使动性, 具备越多特性施事性越强, 反之就越弱; “ 受事” 至少要包括变化性和任一其他特性。张伯江( 2 0 0 0 : 3 1在此基础上得出了一个假设: “ 凡是处于动词后面的成分, 不管它是不是最典型的受事, 都会或多或少地具有一些受事的性质; 凡是处于动词前面的成分, 不管他是不是最典型的施事, 都会或多或少地获得一些施事的性质。 ” 我们讨论的致使义把字句中“ 把” 字的宾语居于动词前面, 语义角色是施事和当事, 理论上应该具备原型施事的特征, 排斥原型受事的特征,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 把” 字的宾语失去了原型施事最典型的意志性和使动性特征, 表现出原型受事的变化性和受动性特征。下面我们就通过分析加以论证。
2 . 1 把字宾语的非意志性
致使义把字句中“ 把” 字的宾语多为施事, 施事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意志性, 即施事可以通过施事者的主观愿望控制动作作为, 但考察发现致使义把字句中的施事不能通过主观愿望来控制动作作为, 表现出非意志性, 也就是说, 施事者发出不发出动作并不是施事者的主观愿望所能决定的。例如:
( 1 2偏又把凤‘ r 头病T。(红楼梦》 7 回)
( 1 3 ) 打紧又被这瞎眼的亡人在路上打个前失, 把我跌了下来, 跌的腰跨生疼。(儒林外史》 2回)
例中的谓语动词“ 病” 、“ 跌” 代表的动作行为并不是施事“ 凤丫头” 、“ 我” 主观愿望能够控制的,施事表现出非意志性, 而这一特性对把字句的VP结构产生影响, 要求与非意志施事相匹配的VP结构中的V一定不能是自主动词( 也包括形容词) , 而要求是非自主动词。因为自主动词能表示有意识的或有心的动作行为, 这种动作行为能由动作发出者做主, 主观决定,自由支配, 这与施事的非意志性相悖; 而非自主动词表示无意识的、无心的动作行为, 这种行为不受动作行为发出者的自由支配, 动词前一般不能加“ 想” 、“ 愿意” 、“ 敢” 等表意愿的情态助动词, 这与施事的非意志性相吻合。所以, 致使义
篇5:限定副词“只”、“就”、“才”的句法、语义分析
车慧
摘要:“只”、“就”、“才”是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三个限定副词,有时可以通用,但并非对等。首先从三个副词的基本语义着手,分析其语义特征,找出三者差别;接着结合语义指向,归纳三者的句法分布,进行比较分析。
关键词:限定副词;范围;只;就;才
范围副词是对外汉语副词教学中的重点,其中表示限定的范围副词又是教学中的一个难点,外国学生掌握起来比较困难,原因在于在很多工具书在释义方面都认为它们意义相同,用法相近,差别不大。如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关于范围副词“就”的释义为:“限定范围;只”;而对另一个范围副词“才”的解释为:“表示数量少,程度低;只”。“语法教学时如果类属、规则、意义等关系太抽象概括,学习者的类比和衍推就容易出现问题”。①在范围副词的习得中,由于缺乏语言实践操作具体的标准和尺度,外国学生很容易发生误代偏误。例如:(1)学习汉语就能一点一点地学,不能着急。(正:学习汉语只能一点一点地学)(2)才你一个人去,可以吗?(正:只你一个人或就你一个人)(3)我们不要做就说不干的人。(正:只说不干)本文拟在现有文献基础上,从具体语料入手,对限定范围副词“只”、“就”、“才”进行句法、语义考察,分析它们的使用条件及规律,增强对三者的解释力,以期更好地指导教学。
一、语义特征考察
1、“只”、“就”、“才”的语义特征本义是引申义产生的依据。限定副词“只”、“就”、“才”都是由古汉语实词虚化而来的,要想区别三者的语义特征,就有必要追根溯源,找出它们的本义,梳理本义和引申义之间的关系,揭示词义的系统性,从而更科学、全面地概括其语义特征。综合各种工具书和语法著作的释义,我们对三者的词义解释如下:只:本义表示鸟一只,随后引申为单一,接着又进一步虚化为限定范围、确定范围,表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具体分为:限制与动作有关的事物;限制动作本身以及动作的可能性;同时还限定数量和程度,表示数量少,程度轻。就:原义表示接近到达某处。在隐喻、泛化、吸收机制的作用下虚化出确定范围,限定范围、数量的意义,即排除除此之外的.事物及情况。另外还具备强调确定范围的语气。才:本义颜色浅,经过一番虚化引申出程度浅、数量少的限定义。
2、“只”、“就”、“才”的语义差异第一,确定范围的异同。“才”基本的语义是主观认为数量少,起限定数量范围的作用,它只适用于数量语境,没有确定范围的作用,不能出现在表示范围限定的语境中,因此“才”不具备确定性。“只”、“就”不仅在数量语境中起到限定的作用,在其他表示范围的语境中,也有确定、限定范围的作用,因此二者具备确定性的语义特征。如:“老王只/就爱下象棋。”第二,语义排他性的不同。张谊生(2002)根据概括范围的方式将限定性范围副词进一步分成表例外和表特例两小类:表例外的限定范围副词所限定的对象同整体是完全不同的,即除此之外,剩下的同类都不是这样;
表特例的限定范围副词所限定的对象同整体是相同的,即除此之外,其他同类也都是这样。“只”和“就”限定范围时,肯定某个单位的同时,否定该单位的补集,因此二者具有排他性;而“才”只是限定对象的量度,并没有确定范围的作用,即不使某个单位以及它的补集定量,因此不具有排他性质。如:“只/就你一个人去行吗?”第三,限定性的差异。通过对“只”、“就”、“才”的语义特征分析,我们看到,三者的限定性有所不同,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点:首先,从限定的范围来看,副词“只”、“才”不单可以限定事物数量,还可以限定程度,并且这些度量都具备贬抑性特征,即数量少,程度低;而“就”在限定程度方面有缺失。上述差异集中体现在和“年龄、年级”有关的语境里:年龄的大小,年级的高低变化是程度渐变性的体现,当要限定年龄小、年级低时,“只(有)”、“才”可以通用,而不能使用“就”。如:“他只/才五岁,上小学太早了。”其次,从限定的对象来看,“就”、“才”限定的是和动作有关的事物的数量,而“只”不光限定数量,还限定动作本身、动作的相关情况以及可能性。因此从语义指向角度看,“就”、“才”主要限定体词性词语,而“只”既可以限定体词性词语,又可以限定谓词性词语。如:“只/就/才10个人报名,太少了”、“有些人只说不干。”二、句法分布与语义功能语义对句法起决定作用,同时,一旦句法结构形成,也会对语义起反制约作用。下面以句法分布为纲,着重讨论“只”、“就”、“才”的语义制约的异同。
1、“只/就/才”+名词性成分
“只”、“就”都可以用在主语前起限定范围的作用,主语通常由名词、代词、数量短语充当,“只”、“就”的语义指向后面的主语,这时语义指向和句法结构关系一致。例如:“这件事,只/就他们两个人知道。”“只”、“就”、“才”都可以出现在含有数量词组的名词性谓语前,语义指向后面的数量短语。例如:“只/就/才十块?也太少了吧。”“只”、“就”可以放在名词性状语前,语义上对动作发生的时间范围进行限定。如:“他只/就晚上学习。”在单独的名词性词语前面,通常只用“就”,不能替换“只”。例如:“家里没别人,就老张。”2、“只/就/才”+动词性成分单个动词前只能用“只”,是对动作行为本身加以限定,通常后面跟“不/没”对举,表示排除其他,前后形成对立关系。如:“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就”、“才”都可以出现在动宾词组前面,但有各自出现的条件:首先,当动宾短语中含有数量词语时,若数量词语直接做宾语或修饰宾语做定语,三个副词的语义指向为数量短语,表示限定数量的范围,这时三者可以通用。如果数量词语和名词、代词构成同位语一块儿做动词的宾语时,这种格式不仅是对数量的限制,而且还有对范围的确定,因此上述语境中只能出现“只”、“就”,不能出现“才”。例如:“小王只/就/才干了半天的活。”、“我谁也不怕,只/就怕你一个人。”第二,当动宾短语不含数量词语时,副词“才”只是限定度量,因此它不能出现在非数量短语的语境中。而“只”和“就”在相同的语义环境中,二者的分布也不完全相同,这是由句子外部的语境限制和句子内部的语义指向相互制约造成的:如果动宾短语出现在一个单句里,“只”、“就”都可以间接指向谓语动词后边的宾语,二者可以互换;如果整个句子由两个单句组成,二者的分布则体现出句法的不对称特点:通常“只/就”与否定词“不/没有”在句中同现,前后照应,我们把两个单句的谓语动词分别记做“动1”、“动2”,若“动1”、“动2”是同一个词,或意义相同、相近,从整个语境来看,限定同时排除的是动作涉及的对象,因此在上述条件下,“只”、“就”可以通用并互换;当“动1”、“动2”意义不同或不相关时,从上下文来看,限定、排除的是动作本身,所以只能用副词“只”来限定。例如:“我只/就说这一句。”、“他只吃水果,从来不知道买水果。”“只”、“就”、“才”都可位于动补词组前面,但出现的语义环境有所差别:首先,若数量短语做补语表示量少,那么三个限定副词都可以间接限定动词后面的数量补语。除此之外,对动作行为的结果、地点等相关情况加以限定时,只能用副词“只”。如:“只/就/才晚去了几分钟。”、“我只呆在家里,哪也没去。”“只”还可以出现在状语前对整个状中结构进行限定,即使状中结构的中心语由表示量少的动补短语构成,但由于整个结构还是以描述动作的情态为主,因此只能用副词“只”来进行限定。如:“他没有回答,只憨厚地看了她一眼。”另外,能愿动词前一般用“只”限制,而不用“就”。“只”在结构上限定的是能愿动词及其后面的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在语义上限定了动作的可能性。
3、“只/就”+介词短语
当限定动作行为的对象即限定体词性短语时,“只”和“就”都可以用在介词短语前面;当限定动作的方式、工具、时点、目的等谓词性短语时,用“只”不能用“就”。如:“我只/就对你一个人讲了,没对别人讲。”、“我只用算盘来计算。”综上所述,限定副词“只”、“就”、“才”在语义、语法方面的差异是比较明显的:在语义方面,三者在确定范围、语义排他性、限定性方面都各有不同;受语义制约,它们的语法分布也不尽相同:修饰名词性成分时,“才”只能出现在含有数量词组的名词性谓语前,语义指向后面的数量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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