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实现“一站式”转移办理

时间:2022-12-27 03:43:04 作者:先生好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先生好”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济南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实现“一站式”转移办理,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济南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实现“一站式”转移办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济南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实现“一站式”转移办理

济南职工养老医疗 保险可“一站式”转移

1月5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自今年1月起,我市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转移业务实现“一站式”办理。市区及长清区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到外地工作时,根据社会保险参保需求,可在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步办理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办结后,市社保局将向登记有效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发送办结信息。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均为社会保险转移项目。实现“一站式”转移流程后,参保人在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时,只需向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联系办理有关转移业务,无需参保人来回奔波。同时,社保部门建议在多地有过社保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在未确定退休地的情况下,应妥善保管缴费地开具的《参保凭证》,无需急于办理保险转移手续。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后,再统一办理社保归集、转移手续。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保的参保人,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后(含以灵活就业身份),可将原参保地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至新参保地。按照国家和省转移接续办法的规定,未在户籍地参保的“40、50”职工(女职工超过40周岁,男职工超过50周岁),只能在缴费地建立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不能办理转入手续。此外,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已经享受退休地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延伸阅读如何办理社保关系转入转出

参保人员到济南就业的,按照规定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将原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交给济南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参保人离济前,凭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后,将《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篇2:济南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可“一站式”转移

济南职工养老医疗 保险可“一站式”转移

1月5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自今年1月起,我市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转移业务实现“一站式”办理。市区及长清区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到外地工作时,根据社会保险参保需求,可在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步办理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办结后,市社保局将向登记有效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发送办结信息。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均为社会保险转移项目。实现“一站式”转移流程后,参保人在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时,只需向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联系办理有关转移业务,无需参保人来回奔波。同时,社保部门建议在多地有过社保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在未确定退休地的情况下,应妥善保管缴费地开具的《参保凭证》,无需急于办理保险转移手续。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后,再统一办理社保归集、转移手续。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保的参保人,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后(含以灵活就业身份),可将原参保地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至新参保地。按照国家和省转移接续办法的规定,未在户籍地参保的“40、50”职工(女职工超过40周岁,男职工超过50周岁),只能在缴费地建立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不能办理转入手续。此外,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已经享受退休地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延伸阅读如何办理社保关系转入转出

参保人员到济南就业的,按照规定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将原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交给济南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参保人离济前,凭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后,将《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济南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可“一站式”转移]

篇3:济南医疗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一、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从外地转往济南)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随新就业单位(或个人)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以下流程经办:

(一)在济南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到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登录“济南医保网”表格下载栏下载),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我们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从济南转往外地)

(一)、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人员在外地有接收单位的一律到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移,不在济南办理业务。

(二)、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流动前由本人或原就业单位到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办理,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做结清处理。

特别提示:

1、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人员应先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再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以前办过养老转移的,可以单独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2、表格下载网址:“济南社保局”中的“下载中心”栏下载。

3、济南经办机构名称: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行政区划代码:370199

你的公司不给缴纳保险,或者你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为了以后的生活有保障该怎么缴纳社保呢?您只需要一个电话,一切由我们来做。济南社保代理是专业给企业和个人代缴保险的机构。您只需要一个电话,一切由我们来做。

山东省人才在线人力资源管理资讯有限公司

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盛唐巷1号泺源派出所5楼506(趵突泉北门西临五龙潭南门正门对面剪子巷)

[济南医疗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篇4:职工医疗保险转移

[摘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怎么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呢?本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市劳动保障热线12333:异地参保人员在其他统筹地区停止参保后在本市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或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停保后在其他统筹地区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可按规定转移。参保人员退休后,其医保关系不能转移。

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的流程如下:

持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领取《职工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以下简称《转移表》),带上《转移表》至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个人账户资金到账后,持加盖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公章的《转移表》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如果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出手续,带上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转出和本地医保缴费年限证明手续。

[职工医疗保险转移]

篇5:职工医疗保险 转移

异地参保人员在其他统筹地区停止参保后在本市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或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停保后在其他统筹地区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可按规定转移。参保人员退休后,其医保关系不能转移。

一、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的流程如下:

持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领取《职工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以下简称《转移表》),带上《转移表》至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

个人账户资金到账后,持加盖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公章的《转移表》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如果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出手续,带上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转出和本地医保缴费年限证明手续。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

1、城镇职工在同一医疗保险统筹地区(或统筹范围)内的参保单位之间流动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转移,但随同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予以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变,相关手续由新单位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城镇职工跨统筹地区(或统筹范围)流动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资金随同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转入地区(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保障待遇亦按转入地区(范围)有关政策执行。

3、城镇职工由已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进入尚未启动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后,享受进入单位的医疗保障待遇;原有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可继续使用。

[职工医疗保险 转移]

篇6:怎么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在实践中,很多职工都会遇到换工作的情形。那么,在前一份工作期间已经缴纳相关的医疗保险怎么转移?本文就相关情形为您解答怎么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的知识。同时为您整理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的地方。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流程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医保转移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转入,二是转出。对于医疗保险的转移工作来说,这两个方面我们都要了解。毕竟两者之间的办理流程也有所不同。

办理流程

一、转入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①携带资料

a.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有个人账户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

①携带资料

a.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二、转出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携带资料

a.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d.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1.深圳医保转移手续办理指南

2.2017医疗保险转移办理

3.医疗保险怎么转移

4.养老医疗保险怎么转移

5.广州医疗保险转移流程办理指南

6.医疗保险申请办理和转移接续

7.如何办理医保停保手续

8.医疗保险如何转移?

9.养老医疗保险转移

10.哈尔滨市大病医疗保险办理手续及缴费比例

篇7:职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时,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职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篇8:职工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应首先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然后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经办时间

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参保申报日期为每月1-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业务期内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

(二)经办流程

1.参保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动缴费核定

网上核定:参保单位确认当月无人员变动的,于上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至当月13日,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动缴费核定

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缴费核定:

(1)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到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网上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在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在当月1-13日登录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缴费核定单。

青岛市企业根基养老、医疗保险转移规程

职工医疗保险交费

职工医疗保险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生效时间

职工医疗保险可否接续

职工医疗保险卡补办

郑州市职工养老统筹

“十二五”时代应加速成长养老和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如何办理?

广州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济南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实现“一站式”转移办理(精选8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济南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实现“一站式”转移办理,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