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财税分离模式研究论文

时间:2023-02-16 03:47:13 作者:幸运聪明蛋子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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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增值税财税分离模式研究论文

增值税财税分离模式研究论文

一、目前增值税会计处理的问题

通过查阅文献和对比了各国对增值税处理的方法,发现实施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是以税法为导向的“财税合一”的模式。增值税的会计的核算遵从税法的安排。这样对于增值税的日常核算缺乏相关的会计规范,相对来说更加随意。从增值税的现状来看,可以发现一些问题:

(一)不符合会计信息可比性的要求

1.同一企业内的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当前我国的购进抵扣法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控制核心的,由于进货渠道不同,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购入同样的存货,分别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导致了企业对于存货的入账成本缺乏可比性。

2.同一企业内的销售成本缺乏可比性当前我国对于出口货物实行的“免抵退”的政策,但是实际出口时抵扣或退税的税率要比之前征税的税率抵,这就使得不予抵扣或不予退还的税额计入到销售成本。而我国对于内销货物的销售成本不含税。这个差异导致了出口和内销的销售成本不可比。

3.同一货物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缺乏可比性对于同样的货物,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不一样,使得小规模纳税人将价与税共同计入成本进行核算,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将价格(含价外费用)计入存货成本、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价税分离模式。这就导致不同类型的企业缺乏可比性。

(二)不符合配比原则

实行“购进扣税法”对于进项税和销项税的确认原则不同,而且当期购进的货物在当期不一定全部销售,这就导致了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配比。

(三)坏账损失中的增值税会计处理不恰当

企业购进的货物如果发生非正常损失等,购进货物时的进项税额应当转出。但是企业由于销售货物而发生坏账损失,这部分坏账损失中所包含的销项税额却不予退还。这样会造成企业的坏账和增值税的双重损失。

二、改进方法

社会上大都比较赞同的观点是:在增值税“费用论”的基础上,建立“财税适度分离”的会计模式。也就是说企业在计量、确认应交增值税(包含各个明细科目)以及申报纳税的各个环节上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执行;而在会计上对于收入、成本、资产、报告等方面的确认与计量不受税法的约束,只遵照会计准则来执行。前者属于税务会计的范畴,而后者属于财务会计的范围,二者相对独立。具体来说,在“财税分离”的模式下,借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除了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同时设置“增值税费用”和“递延进项税额”科目;将进项税纳入存货成本,将销项税纳入产品销售收入,从而使增值税得以进入利润表。使本期增值税费用与本期销售收入实现配比;期末对增值税的披露内容重新进行规定。对增值税费用化处理增强了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不仅使一般报表使用者得以全面了解企业的营利过程,而且能为政府制定和调整增值税政策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三、可行性分析

尽管诸多学者包括笔者在内都认为,增值税进行“财税分离”模式的改革,可以使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更具标准化,是会计信息更加明晰,增值税的征管高效化。但是基于我国当前的环境和发展现状,并不能迅速将“财税分离”的会计处理模式普及开来。具体原因如下:

1.增值税税制问题如果增值税想要进行“财税分离”,需要以财务会计为基础进行计算。另外,直接法中的一些方法对增值税的记录起到更加有效的作用。但是,到目前为止它的征管并不像所得税那样借助会计资料,而完全依靠“发票”制度,以“发票”为基础的方法计算简单,不仅对于纳税人还是征收机关,其都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所以在不改变以“发票”制度为基础的模式下,我国目前的环境下无法真正实现“财税分离”模式。

2.增值税理论研究的偏颇很多学者到目前为止仍然认为,增值税并不属于生产流转环节中纳税人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纳税人在财务报表中也不赞同将其归为费用支出,企业是充当的是“代理人”的角色,代政府征税,代消费者缴税。这种代理说被普遍企业所接受,进企业为了避免成为增值税税负的承担者,会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缴纳税款,进而形成一种纳税人之间的监督。“代理说”更多反映企业的纳税义务,而不能反映企业的增值税负以及由此而体现的纳税人意识。

3.我国法律及制度背景的影响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也就是成文法系,在大陆法系下,法律以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行政法规等。从我国现行的体制来看,财政部下设有税政司和会计司,也就是说是我国的税收工作与会计准则制定都是由财政部来完成的。再这样的条件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必然不可能完全脱离税法的影响,两者实现真正的独立也难以达到。

4.国际范围内缺乏借鉴当今国际范围内实施增值税的国家中,仅有英国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准则,尽管该准则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有了统一的规范,但在它的表述中可以看到,它也是将增值税视为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其会计处理也是体现企业是纳税人,也就是代理人,而不是负税人。它的处理同样遵从增值税价外计税的流转形式。相比之下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均没有对增值税会计进行研究。我国要进行改革,能够借鉴的比较稀少。

5.我国目前的增值税还未稳定相比于所得税由产生到现在经历了百余年,而且“财税分离”模式是在所得税的征管各方面完全稳定的条件下进行的。而“营改增”改革到目前为止没有改革完毕,再这样的不稳定的局势下实行增值税的财税分离势必造成征管混乱。另外,增值税所实行的多档税率使得增值税的征收会对市场运作和纳税人的资源配置决策产生一定的干扰,对“财税分离”模式改革起到了阻碍作用。

四、总结

“财税分离”模式是目前解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的最好的解决方法。但是由于当前“营改增”改革的进行使得增值税并未处于稳定的时期,而且在制度、法律、经验等方面都没有得到全面的统一。所以在当前的环境下,进行“财税分离”模式改革还是比较有难度的。

篇2:电子商务模式研究论文

电子商务模式研究论文

电子商务模式是网络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核心,而当前各界对电子商务模式的定义、内涵、框架并不统一,纷繁复杂。本文首先描述电子商务和点评其现状,对电子商务模式的概念进行了阐述, 分析和比较国内外关于电子商务模式的各种分类方法, 对在WEB2.0,IPV6,IPTV,WIKI,WLAN,3G等新技术时代下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和创新进行分析和研究,为企业进行电子商务模式的选择和创新提供思路和方法。

【正文】:

一、引言

互联网改变着世界,既改变了人们之间沟通的方式,学习的方式,也改变了商务的方式。1994年,世界第一笔网络交易完成;3月,中国第一笔网络交易完成,电子商务在中国走过了8年风雨历程,经历了起步、快速发展、网络泡沫破灭、回归理性发展等时期,如今电子商务正逐渐走向成熟。在电子商务初期,网络购物几乎就是电子商务的全部,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模式变得越来越多样化,网络购物变成为只是电子商务的一部分。

根据CNNIC的最新报告,截至6月,中国经常上网购物的人数已达3000万人,占总上网人数的1/4,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达50%。而其他的电子商务模式的经营规模也正在急速扩大,可以说,在经历了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的互联网的萧条和短暂调整后,电子商务的第二次浪潮正呼啸而来。

二、商务模式及电子商务模式的内涵

阿里巴巴公司CEO马云指出,“电子商务—电子是手段,商务是目的。‘把电子商务还给商人’是我们多年不变的坚持。”(注1)由此可知商务活动是电子商务的内容和核心,现代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只是电子商务的形式和手段。因此对商务模式及电子商务模式内涵的准确理解和把握非常重要,长期以来,当前各界对商务模式和电子商务模式的定义、内涵、框架并不统一,纷繁复杂,不同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各有不同的看法。结合各方面的研究,我认为“商务模式”是企业针对自己的市场定位,以盈利生存为目标,从企业全局的角度和高度出发,而建立和执行的一系列业务流程的整体战略。电子商务模式是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对传统商务模式的改造和创新,即再造流程。

过分关注商务模式并不明智,简单模仿或采用别人的商务模式对企业来说既不容易也有风险,企业应该仔细审核自己的业务特点,从自身内在的价值规律出发,寻找适合本企业的能用互联网技术简化、增效、改进、替代的业务流程,形成自己的商务模式。这方面典型的例子有DELL和HP的竞争,20世纪90年代中期,面对当时的竞争对手IBM、HP、COMPAQ,DELL通过价值链的分析,发现自身优势是向最终用户直销电脑的能力和控制生产成本的能力,制定了一个极佳的业务策略:按订单生产定制电脑,先通过电话直销,再主要转到通过互联网直销。凭这个看似简单的电子商务模式,DELL开始高速发展,给对手造成极大的压力,重压之下IBM、HP、COMPAQ、联想等都曾模仿DELL推过直销模式,但简单的模仿没有取得像DELL一样的成功,最终IBM的PC业务卖给了联想,COMPAQ被HP收购,DELL顺利的登上PC销量世界第一的宝座。收购了COMPAQ的HP一直屈居第二,,HP在分析自身特点后采取新的商务模式---规模化的多元开放商业模式:在PC、服务器、存储业务、打印、IT服务外包各方面做大做强。综合优势带动了PC的销售,HP在电子商务上没有采用直销模式,而是结合渠道销售和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客户提供服务的模式。2010月,HP的PC销量重回世界第一的宝座。DELL在这种形势下,改进了其直销模式,变为直销加传统结合模式,2006年,DELL在美国开了其全球第一家体验店,用户在店中体验产品,再上网订购。

由以上例子可知,无论传统商务模式还是电子商务模式都是在不断变化和调整的。 企业应把握网络经济环境下企业商务模式的真正内涵,构建商务模式框架,界定出模式的关键组成要素,在电

哈佛商学院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教授在1985年出版的《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价值链的思想,价值链是一种按承担战略业务单位所售产品或服务的设计、采购、技术开发、生产、促销、销售、运输、售后服务及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任务而对企业业务活动进行划分的方法。波特之后的一些研究者扩展了价值链的概念,提出行业价值链的概念,通过了解行业价值链中其他业务单位开展业务的方式,分析单个业务单位之外的价值链,管理者可以找到降低成本、改进产品和重组渠道的新机会,包括应用电子商务的机会。

如果企业要实施电子商务,价值链是从总体上分析企业战略的有效途径,它可以帮助企业深入分析业务单位内部流程和产品生命周期各部分的业务流程。使用价值链会让企业意识到,电子商务是一种业务解决方案,而不是一种为实施而实施的技术。

如今对电子商务模式的研究,多少都和价值链理论相关,即揭示企业如何在网络环境条件下获取利润的本质。

三、电子商务模式的分类体系

下面对目前各个专家及研究团体提出的电子商务模式分类体系作一个总结。

1、基于价值链整合的分类体系

欧洲学者Paul Timmers于19在基于波特的价值链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价值链的分解和重组,并按照创新程度的高低和功能整合能力的水平,将电子商务模式分为电子商店、电子采购、电子商城、电子拍卖、信息中介、信用服务、价值链服务供应商、虚拟社区、协作平台、第三方市场、价值链整合商等11 类。见图1所示。(注2)

低 高

创 新 程 度

篇3:我国的财税改革研究论文

摘要:近年来,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县级的基本财力保障基本建立,构成了一个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基本预算为基础的政府预算体系框架。

本文简要回顾了我国“十一五”财政改革成果,以及当前依然存在的问题,然后从国家税收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和深化预算管理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望对我国当前的财税改革有所帮助。

关键词:财税改革 结构性 税制改革

财税改革是我国经济改革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政府各个部门以及使用政府资金的机构的命运,是我国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金融体制改革、城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农村改革等众多改革都离不开财税改革的支持,它既能促进经济改革,又能推动政治改革,解决我国政府中存在的众多问题,总之,它是我国各项改革事业中的重中之重。

一、十一五财税改革成果及遗留的问题

(一)“十一五”时期的财税改革成果

1、统一内外税制

自从1994年,我国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税制,统一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之后,我国的内外税制的统一问题一直悬而未决,直至十多年后 “十一五”的全面启动,原有的涉外税收优惠逐步减少或取消,才逐步基本完成。

内外税制的统一是我国市场经济改革逐步深入的结果,有利于简化我国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市场竞争,适应全球化的趋势。

2、统一城乡税制

2006年1月1日,我国农业税取消,实现了除房地产以外的城乡税制的基本统一,并且给予农民大量的税收优惠,例如免收农产品销售增值税、农业所得免征、农业技术服务免征营业税、免征个人所得税、农用土地不征税、拖拉机和渔船等免征车船税等。

通过统一税制,有利于我国税制的简化,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3、其它主要税种改革取得的丰硕成果

由于我国各税种持续不断地改革,我国的税收结构逐步优化。

首先,吸纳了增值税的转型,通过销项税额抵扣,降低了企业税负,有利于鼓励投资、技术进步,减少重复征税。

其次,统一了企业所得税,实现了税基、税率、纳税人、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的统一。

第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为3500元,并且10月9日起,储蓄存款利息免征税。

第四,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做出了较大调整,有利于调节消费、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节能减排,增加财政收入。

(二)我国财税改革仍然存在的问题

1、支出与职能存在问题

我国政府的支出与职能存在着不适应的问题,地区间的财政不均衡状态比较严重,各级政府的职能划分过于僵硬,无法应付复杂多变的财政事务,经常出现政府财力与职能不相匹配的情况,这也是分税制和土地财政等问题之所在。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其支付规模和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省以下的财政仍然没有进入分税状态。

2、税制存在局限性

当前的税收体系仍然存在着缺陷,税制不健全,没能将能够调节社会分配功能的重要税种加入到财税体制改革中来;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设置不利于技术创新和社会的长期发展稳定;对资源税和环境税不够重视,国有资本的经营收入没有纳入到国家财政的收入范围之中;分税制在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上不合理,作为中央税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划分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不利于生产要素的划分分配,不利于中央的宏观调控;省以下仍然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规范体制,导致分税制改革不彻底。

二、我国财税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健全税制改革

中国目前采用以间接税为主税的税收制度,可整个税收制度存在着逆向调节的现象。

为了降低我国间接税比重,稳妥提高直接税比重,实现结构性减税和结构性增税的优化平衡,迫切需要建立起一个既能满足政府财力需求,又能适应当前经济变化,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要求的税收体制体系。

根据不同税种,设置完善的方案,提升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可以采取如下措施:首先,要完善增值税制度,推进营业税改革增值税试点,并在形成共识之后,逐步推进试点,最终覆盖国内市场。

其次,要完善消费税,合理引导生产与消费,将消费税从奢侈品扩展到中高端消费,以树立正确的`消费导向。

第三,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以起到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作用,帮助我国降低基尼系数,培养中产阶级。

第四,全面改革税费制度,扩充资源税的覆盖面,并做好相应的配套改革,同时要开征环境保护税,以建设两型社会,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均衡财力分配

均衡省以下的财力分配是做好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它也是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和土地财政的一个核心问题。

为了构建平衡合理的分级分权财政体系,要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支出责任,在提高中央政府收入的基础上,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减轻地方政府的支出压力;要完善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合理定位、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省直管县模式,划分财权和支出责任,增强市级的经济发展活力和财政实力,统筹市县利益,统一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财政权利,比如税收的减免权、立法权以及债务融资权,为地方财政提供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深化预算管理

财税改革要提高预算的完整度和透明度,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健全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

同时通过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部门预算制度逐步覆盖到县一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稳妥推进财政决算的公开,进一步增强预算的透明度。

三、结束语

今后一段时期,财税改革将是我国改革的重点,相信随着我国财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将会逐步为我国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为我国各项改革事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朱明.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财税体制问题的几点思考[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2011(03)

[2]周寒.浅谈我国现行财税体制存在的问题及策略[J].全国商情窑经济理论研究,2009(17)

篇4:我国的财税改革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财政收支体系;财税制度;税收体系;网络贸易税收

论文摘要:我国应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对科研开发及人力资本的投入,实行税收政策倾斜,对新经济给予税收支持,以适应和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

1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实施税费改革,增加财政收入。

在我国现行财政收入体制中,规范性政府收入与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同时并存。

据统计,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与规范性政府收入的比例约为3∶2.按照这一比例推算,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约为17000亿元,这一巨大的数字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冲击税基,减少财政收入,削弱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收费收入缺乏约束,导致腐坏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因此,我国政府应及时清理整顿各部门、各级政府名目繁多的基金和预算外收费项目,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坚决取缔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纳入税收管理,归入现行税种或重新设计税种。

增加政府对科研开发的投入。

目前,我国R&D费用严重不足,迫切需要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力度。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需从两方面着手:增加预算内投入。

在财政预算上,打破基数法,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增加预算内投入;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把节约的资金用于科技开发,在不影响国家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使预算内科技投入增长速度超过GNP增长速度;合理利用预算外资金。

把财政部门管理的小型技改贷款、文教卫行政周转金、工交商贸企业周转金、支农周转金等各项周转金,向科技开发倾斜,保证技术改造资金需要。

建立政府补贴基金。

篇5:制造业增值税纳税实务研究论文

制造业增值税纳税实务研究论文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各项法律法规也逐渐趋向于完善,各行各业也因此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对于纳税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同时依法纳税也是我国每个公民包括各行各业应尽的义务,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税种。在制造业中,其涉税最多的业务就是增值税业务。因此为了增强制造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其价值最大化,本文将以我国制造业为研究对象,针对制造业增值税,对其纳税实务进行分析和研究。

二、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

1.概念。在我国境内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从事加工、进口货物以及修理、装配劳务方面的活动或者是从事货物销售的活动,而所谓的增值税就是针对这些单位或者个人所取得的进口货物金额以及应税劳务或者是货物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从而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税种,实际上它属于一种流转税。因为增值税征税的目标主要是商品的附加值以及其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中的新增价值,所以该项税种被命名为“增值税”。纳税人依据企业会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程度来讲,具有两个分类,即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本文将以一般纳税人作为本次研究的研究主体,因为与小规模纳税人相比,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事务具有复杂性。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只要在购销业务过程中商品出现了附加值或者出现了其他新增价值,那么就要进行纳税。在实际计算当中,商品的附加值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新增价值是很难被估量和精确计算的,所以我国采用税款抵扣的方法来对其进行计算,这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计算方法。下式为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公式: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前期留抵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特点。

2.1普遍适用性。对于生产领域、进口商品领域、批发和零售领域以及加工和修理装配等领域来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在这些领域中具有普遍适用性。

2.2价外计税的特点。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计算办法与其他税种不一样,它实行的是价外计税法,也就是依据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作为计算方法。

2.3具有专用发票。增值税在我国全国范围内都有统一的载体和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商品或服务进行交易过程中属于一种重要载体,其是购买方作为抵扣税款的一种凭证,同时也是销售方确认收入的证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销售方开出,是对自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所以,销售方应在交易过程中开出合法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确保能够及时记录、登记纳税。而购买方则应该根据销售方开出的有效凭证及时进行税款的抵扣,这样就完善了增值税抵扣的环节,从而确保税款得以及时入库。

2.4税率比较简化。如上文所述,增值税的纳税人具有两种,一种为小规模纳税人,一种为一般纳税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又分为两种,一种为商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适用的增值税的税率为4%;除此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其适用的增值税率为6%。这两种纳税人,都不再进行抵扣进项税额。而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其适用的增值税率分为13%和17%两个档次。

三、制造业增值税纳税实务分析

纳税申报表算是处理增值税业务的最终“产成品”,而这个最终“产成品”又包括两个“半成品”的内容,也就是说纳税申报表包括两项内容,即销售额、销项税额明细和进项税额抵扣明细。所以要想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内容,就要先完成这两项内容。

1.销项税额明细分析。整体上来讲,销售明细涵盖了两种增值税征收方法来对销售额明细进行分析的内容。一种是按照简易的增值税征收方法来对制造业的销售额明细进行征收;另一种则是按照适用税率的增值税征收方法来对制造业中的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进行征收。制造业在处理日常的涉税业务时,一笔交易进项税额需要根据销售额的确定来确定。案例一:A制造业企业销售价格为40万元的产品,其增值税发票税额开出了6.8万元,另外还有0.18万元的运输费用,那么增值税发票的应纳税销售额的计算如下:应纳税销售额=40+0.18÷(1+17%)案列二:B制造业企业销售价格为40万元的产品,增值税发票开出的税额为6.8万元,另外还有0.18万元的代垫运输费用,且由第三方来承担该项费用,则增值税发票的应纳税销售额就为40万元。对于以上两种案列来讲,价外费用的归属问题是它们的主要区别。案例一是销售方负责的运输费用,因此应当将该项费用计入税中;案例二代垫的费用并不是由销售方负责的.,而是第三方负责的,因此该项费用不用计入税中。在进行增值税计算之前相关会计人员应当分清具体业务的性质,另外也要掌握销售额在税法中的具体规定。

2.进项税额分析。处理进项税额业务主要分三个部分:首先,查看并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合法和有效;其次,检查凭票抵扣的金额以及计算的抵扣金额是否合法;最后,查看有没有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案例四:M制造业企业新购进一批生成材料,所取得的发票注明4.5万元的价款,0.765万元的税额,而运输货物所用费用为0.002万元,按统一发票用现金支付。对于这笔业务来说,该制造业的会计人员可以将0.765万元直接作为抵扣进项额,但是实际上,抵扣金额=0.765+0.002×7%,这就能看出该会计人员掌握了基本的税法有关进项税额的规定,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所取得的专用运输发票除了能够凭票抵扣进项,还能够按照7%的票额进项抵扣进项。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制造业向农民购买的初级农产品,可以按照收购金额的13%,凭借统一的收购发票来进行抵扣进行税额的计算。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法在近几年的改革十分频繁,在税法中有关制造业中固定资产收入业务的抵扣情况也做了明确规定,相关规定指出,只要是应用于制造业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都可以对进项进行抵扣。这些固定资产的来源可以是自建的或购买的,也可以是接受投资或捐赠的。案例五:S制造业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购买了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万元,相应税款为0.8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进行税额的计算,为0.85万元。如果企业购买的材料是用于在建工程的,而不是用于生产经营的,那么购进材料则不能进行抵扣,而应该在领取材料之时,对已经抵扣的做进行转出。案例六:Y制造业企业为了进行工程在建领用了价值3.51万元的材料(含税)。那么在会计处理中表现为:借:在建工程3.51万贷:原材料3万应交税费增值税为0.5(进项税额转出)案例七:在进行财产清查时,W制造业企业发现具有5.8万元的材料亏损,经企业调查得出该亏损是因保管员C的失职而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购入材料算是发生了非正常的损失,那么在购进的时候发生的进项税额就不能进行抵扣,而已经抵扣的则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其金额为:5.8÷(1+17%)×17%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其经济体制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入,而对于税收方面的改革也逐渐加深,其中作为经济制度的一个缩影,增值税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增值税业务的处理在企业中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以制造业为研究对象,对其增值税纳税实务进行分析和探究,希望能够对相关企业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篇6: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研究论文

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研究论文

一、增值税会计处理改进建议

(一)调整增值税会计确认与计量

1.将增值税进项税额纳入采购成本为使存货成本符合实际成本原则,纳税人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应计入存货成本中,即存货成本为购进资产的买价、相关费用等与相应的进项税额之和。同时增设“递延进项税额”科目,在科目借方登记本期商品销售成本、视同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以及当期计算的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当企业取得合法扣税凭证,且达到法定扣税范围是,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递延进项税额”。

2.增设过渡科目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及销项税额为解决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不相配比的情况,应增设过渡科目。以权责发生制的为基础,企业购进货物时未支付货款对应的进项税部分及销售货物时未收到货款对应的销项税部分,先将税费计入增设的过渡科目,待实际支付或收到款项时再将相应的税费转入相应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从而让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符合配比原则。

(二)完善增值税信息披露的全面性

1.构建“价税统一”的会计核算完善体系针对增值税会计信息存在的可比性问题,可以建立统一的“价税统一”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建议在“财税适度分流”的模式下,借鉴英国增值税会计核算模式,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建立统一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提高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有效性。

2.增设“增值税费用”一级科目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使得企业的增值税负不能准确测算,从而造成增值税相关信息披露不够详细。如果实行“财税适度分流”模式,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的基础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能各自满足其目标,通过借鉴所得税会计的改革,通过,让增值税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更为明晰,方便财务报告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的理解。

(三)应收账款中已缴纳增值税的抵扣和退还

现行核算规定,发生坏账时,应收账款中包含的由销货方代缴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允许退还。但因为销货方只是代缴由销货产生的销项税额,并不应该承担这部分税负,如由销货方负担,无疑对销货企业不公,造成更为严重的债务负担。所以我国可以借鉴外国处理方法,允许销货方在发生坏账损失时,对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予以退还,从而减少企业损失,避免税负不公现象。

二、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仍不够完善,现行的”财税合一”模式下,在会计确认、计量、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着眼于“财税适度分离”的会计模式,完善“价税合一”的会计核算体系,将增值税“费用化”,规范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从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篇7:我国财税体制创新研究的论文

我国财税体制创新研究的论文

1 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实施税费改革,增加财政收入。在我国现行财政收入体制中,规范性政府收入与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同时并存。据统计,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与规范性政府收入的比例约为3∶2.按照这一比例推算,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约为17000亿元,这一巨大的数字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冲击税基,减少财政收入,削弱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收费收入缺乏约束,导致****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我国政府应及时清理整顿各部门、各级政府名目繁多的基金和预算外收费项目,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坚决取缔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纳入税收管理,归入现行税种或重新设计税种。

增加政府对科研开发的投入。目前,我国R&D费用严重不足,迫切需要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力度。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需从两方面着手:增加预算内投入。在财政预算上,打破基数法,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增加预算内投入;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把节约的资金用于科技开发,在不影响国家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使预算内科技投入增长速度超过GNP增长速度;合理利用预算外资金。把财政部门管理的小型技改贷款、文教卫行政周转金、工交商贸企业周转金、支农周转金等各项周转金,向科技开发倾斜,保证技术改造资金需要。

建立政府补贴基金。美、英、法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均建立了政府补贴基金,其用途主要有两个:对风险投资企业提供无偿补助,分担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对风险投资企业亏损提供亏损补贴。在这里,政府补贴不是指物价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而是对风险投资基金进行补贴,以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应从财政支出中单独划出一项政府补贴基金,专门用于风险投资补助,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国家采购政策。利用国内市场,扶持国内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是美、英、法等国惯用的做法。其原因在于政府公共采购规模是巨大的,其需求量足以刺激新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的技术开发。为了保护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政府采购的名单和办法。目前,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把国家采购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制度化、经常化的政策。同时,还需要规定对违反国家采购政策责任人的处罚条例。

2 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制度创新

国外企业界认为,R&D经费占销售收入1%以下的企业难以生存,达到5%以上才有竞争力。鉴于我国企业投入R&D经费比例较小,并呈下降趋势,我国政府应积极制定有关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加大R&D投入的力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财政支持。在计划经济时期,部分企业由于政策性经营所承担的债务,国家财政应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逐步解决。同时,政府应开辟多种融资、投资渠道,建立技术创新基金,加大对进行技术创新的财政补贴。建立一套以企业投入为基础、技术创新基金为补充、银行贷款为保证的技术创新融资机制,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

税收扶持。可以借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将税收作为政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基本手段,通过制定形式多样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税负,提高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将企业引进和应用高新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投资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所得税抵免;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允许企业对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加快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对企业为提升技术水平而产生的R&D费用,按照10%的比例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准予所得税税前抵扣;对企业外购无形资产按一定的比例予以减税,并可按受益年限折旧,加快无形资产周转速度,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技术服务报酬,可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提高企业、科研单位科技开发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允许企业税前按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风险基金,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3 促进人力资本投资的财税制度创新

增加财政投入,大力开发人力资源。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之一。我国政府必须将“科教兴国”战略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及时调整财政政策,加大人力资本财政投资力度,大力开发人力资源。

制定财税政策,促进民间资本投资于人力资本。鼓励单位或个人对教育捐赠,在所得税前作较大比例的扣除;对家庭支付的子女教育费用准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鼓励增加教育支出;对企业为提升员工技能水平的投入,允许企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开征教育税,确保对教育的稳定支出。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提供的是公共物品,个人和企业都是收益者,政府应该以税收形式征集,然后以财政支出形式投入。应适时将目前的教育费附加改为征收教育税,确保国家:请记住我站域名财政对教育的稳定投入。

制定激励高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高科技人才的'工薪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当提高扣除额;对高科技人才在转让其成果或提供科技咨询、培训服务时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个人所得税;对高科技人才获得国家、部门或企业的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

4 完善环境税收体系,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对环境的破坏也逐渐加大,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面临着严重的威胁,知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应及时采取对策,建立一系列保护环境的生态税收体系,以税收的刚性来维持知识经济的持续性发展:(1)改排污收费为征税。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由于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根本达不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必须改排污费为环境保护税,将排放、遗弃污染物或制造其他社会公害的企业和个人列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在税率设计上,根据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及污染物对环境的破坏度来确定差别税率。如果排放量不易确定,则按照企业的产量或者某种关键生产要素的消耗量来确定。在设计税率时要体现效率与公平,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对排污水平低于国家排放标准的企业可实施环保退税。在税收征管上,由中央和地方共享,提高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同时保证中央政府对全国环保治理的需要。(2)扩大现有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税范围过窄,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现实极不相称。可将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林业保护管理费、林地补偿费等并入资源税,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3)在税收优惠上向环保型的企业倾斜,特别是要对生产环境保护产品的环保工业及提供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5 制定网络贸易税收政策

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电子商务在全球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有企业或迟或早终究会主动融入或被动卷入其中,我国政府应该根据形势的发展,站在战略的高度,引导企业将目光投向电子商务。我们不妨借鉴美国的做法--对网上交易实行零税率,通过一系列的网络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向电子商务方向发展,并适时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政策,保护和促进我国企业的发展,以免将来处于被动调整的尴尬境地。

篇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难点研究论文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难点研究论文

【论文摘要】分税制改革中之所以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并立的制度,是为了保证地方政府获得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今天,在地方政府仍然没有形成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又将面临诸多困难,本文将梳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所面临的地方可用财力减少、如何体现税收差异优惠、政府间财政体制重构等问题。

【论文关键词】增值税改征营业税;财政分权;财政收入

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于 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允许所有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进项税额。目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在酝酿之中,上海改革试点方案已于11月17日落地。方案明确,自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并且规定在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在此之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经过了很长时间的讨论。这一决定终于使增值税改革在政策实践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分税制改革中之所以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并立的制度,原因在于为了保证地方政府获得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今天,地方政府仍然没有形成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又将如何进行呢?虽然本次试点方案明确规定: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但这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将增值税推行至全行业,任然面临着很多难题。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所造成的地方可用财力减少的问题

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地方可用财力减少的问题。营业税改增值税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目前的分税制体制下,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营业税又是地方政府收入,即便税收收入不变,地方政府收入也会减少75%。基于现实,中央决定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暂时搁置了在收入分配上的争议,而优先考虑了增值税制度变革目标,但这并不是长远之计,当试点推向全国,或是要进行增值税立法时,这一分享比例就不得不尘埃落定了,这是增值税扩围将要面临的最大问题。而此时地方将缺乏能提供稳定收入的主体税种,虽然从理论上,房产税能担当地方主体税种的角色,但我国房产税尚处于试点阶段,短期内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广,而呼声很高的资源税也不足以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地方税种的龙头。或者按照现行试点的方案,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那么理论上也存在地方财力小幅缺口弥补问题,是开征新的地方税源,还是加大中央的财政转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所要差别规范的各类优惠政策

现行营业税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九个税目。那么,如果这些项目全面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是统一按现行的标准税率17%征税,还是另设一档税率?如果另设一档税率,税率水平多高合适?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是中性税,它不会因生产、经营的内容不同而税负不同,要求的税率档次相对要少。而营业税是行业差别税率,体现着政府对特定行业的扶持和引导。若要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至营业税领域,则必然面临这两种理念的冲突。对此,如何注入产业优惠因子,在扩大征税范围的同时按不同税率征收,以体现对不同行业的优惠策略。若进一步分析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特点,则发现企业所得税的产业导向政策主要集中于优惠领域,而优惠的重点在“创新”和“环保”,比如对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购买研发设备,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给予优惠;税率优惠重点则在于小型微利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优惠政策具有普适性,但缺乏针对特定行业的优惠、引导政策。

三、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所涉及到的政府间财政体制重构及解决县乡财政的问题

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发展状况。现行的分税制是中央先行决定与省以下分税,然后是省决定与市以下分税。到后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基层政府失去了最重要的财源。目前其实就是要通过“省管县”的财政体系的调整,来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的财力投入。财力是当务之急,用财政体制,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上的投入,约束县一级财力的滥用。因此,当我们在研究如何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同时,更应该关注涉及营业税转征增值税的整个财政体制的问题。

从收入的角度来说,五级政府架构违背了“分税种形成不同层级政府收入”的分税制基本规定性,使分税制在收入划分方面得不到最低限度的可行性,与分税分级财政的逐渐到位之间不相容,而三级政府可以实现省以下财政收入的规范划分,解决分税分级体制和现在省以下理不清的财政体制难题;从支出的角度来说,市政府基于政绩的需要,往往集中县财力建设地级市,从而富了一个地级市,穷了诸多县和乡镇,形成“市压县”、“市刮县”的局面。而县在市的行政压力下,又将财政收支的压力,通过层层分解,压到了基层的广大农村,进而使得越往基层地方政府的财政越是困难。因此,现有的财政体制没能较好地对各级政府的事权进行划分,进而导致了县乡两级政府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高度不对称,必须削弱市级政府的.财权甚至取消才能有效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在增值税“扩围”后,为了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损失,一个思路是相应提高增值税的地方分享比例。然而,这显然会进一步加剧现行增值税收入分享体制的弊病。鉴于此,希望能够借着增值税“扩围”这一契机,重新构建我国政府间财政体制。这一体制不应仅仅着眼于提高地方的分享比例,而应该能更为科学、更为合理地在中央和省、省和市、县之间划分收入。但是,建立这样一个新的体制对既有利益分配格局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一体制中如何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从而获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是增值税“扩围”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篇9:对交通运输业实施增值税问题研究论文

对交通运输业实施增值税问题研究论文

一、前言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市场经济中各种要素的开发与配置都离不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与壮大。增值税是我国税收的第一大税种,是调节经济运行的利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增值税改革的呼声一直不断,201月1 日我国将生产型增值

税改为消费性增值税,对促进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的增值税属于商品增值税,在商品的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征收,不涉及服务行业。对服务行业税收主要是营业税。这种征税方式会导致重复征税现象的出现,一些交通运输企业业务外包收益会进行重复征税,而且尽管交通运输行业与生产环节关系紧密,特别是远洋运输中燃油、船舶费用等有较大额的进项,但因为不在增值税范围内,所以不能进行进项抵扣,这就加重了企业的负担。特别是在当前企业生产成本普遍上涨,运输行业营业收入可观,但是由于高额成本,利润并不高,营业税的征税将进一步压缩企业的发展空间。207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交通运输业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等8个省(直辖市)。下面本文结合试点经验对运输业增值税改革进行了探讨。

二、交通运输业实施增值税的影响

1、提高交通运输业的竞争力

交通运输业与生产制造业紧密相关,企业生产过程是个完整的链条,运输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同样运输也是产品增值的重要一部分。交通运输业实行增值税尤其天然的行业优势,交通运输业中外购的货物、外购的劳务与新增固定资产的物耗比重较大并且能够得到清楚计量。交通运输业外购货物主要有燃料、通讯导航器材、备用品配件、修理材料、轮胎以及其它易耗品等等;交通运输业的外购劳务主要有修理费、港口费、外购装卸费。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之后,其外购的货物、劳务以及新增的`固定资产就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这一举措必将大幅度地降低企业的税收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促进运输企业规范财务核算

一些交通运输企业不设置账簿,或者虽设置了账簿但账目混乱,原始凭证残缺不全,进而无法核算计税依据的情况较为普遍,还有一些增值税纳税人与运输企业勾结,虚开交通运输发票,使国家蒙受损失。现有营业税条块管理模式显然己不适合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增值税改革后,交通运输企业必将认真地建账、设账,对财务管理高度重视,形成较为完善的会计核算。同时实行增值税,还可以使增值税购销双方通过交叉审计相互制约,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减少运输企业的不正当竞争。

3、促进交通运输业技术改造、减少能耗

一直以来,交通运输业是能源消耗极为严重的行业,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难点所在。交通运输业作为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在企业资产中固定资产占的比例较高,而。消费型增值税使企业能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抵扣新增固定资产已纳税款,使企业提高固定资产的支出,促进设备的更新换代,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同时我国交通运输行业设备陈旧导致的运输设备耗油量大、污染物排放大的现状也较普遍,改征增值税后,新增固定资产已纳增值税就可以抵扣,从而提高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动力。同时可以减少能耗、控制环境污染,提高我国交通运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应对措施

1、做好财务处理

交通运输企业过去实行的营业税,营业税计算比较方便,做账也比较简单。计算时按照运输企业的收入乘以税率就可以直接算出营业税额。做账时也很方便,在会计处理上只需要简单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便可进行会计核算。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增值税的征收是以抵扣之后进行征税,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会计人员而言,要清楚哪些项目属于法定可以抵扣的,哪些不属于可以抵扣的,要做到心中有数。而且增值税征收是以相关上下游企业的增值税发票为依据进行抵扣,为此交通运输行业还要做好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工作,一旦出现差错,将对企业的盈利产生一定影响。另外,在会计处理上要涉及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各个会计分录。

2、准确核实和盘点企业资产

交通运输企业资产数量多、价值大,尤其是远洋运输行业,更是资产品种众多、规格繁杂。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运输企业资产流行性大、盘点困难。例如船舶、飞机、汽车等等,除了船舶、飞机等本身的价值外,其由于携带设备以及燃油等,其价值更是十分巨 大。交通运输业实行增值税后,税收征收按照增值税发票抵扣后进行征收,交通运输企业必须提前对企业资产进行清楚的核实和盘点,做好账账、账实、账表相符,才能满足增值税征收的需要。

3、争取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增值税试点为了减少对于运输企业的影响,对以前一些减免营业税的企业实习继续减免增值税的做法,主要是一些涉及到国家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运输企业。因此一些满足条件的运输企业要利用好试点期间的政策利好,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益。另外,从试点来看,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初步设置为三档税率,这与别的行业是有差别的,其他行业都是17% 和 13% 两档税率。交通运输业在基础上增加了11%这档低税率。从试点效果看,不是非常理想,很多运输企业的税率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为此有地方将税率降为6%―7%,大幅度的降低了增税率税率。这是个利好消息,对于交通运输业而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税率测算工作,并积极呼吁,争取能够切实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总之,目前国际上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把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延伸到了整个服务行业。为了和国际接轨,国家选择交通运输业作为增值税改革的试点,体现了国家对交通运输业的支持,与国家推进经济结构转型的大方针一脉相承。当然增值税改革不是一蹴而就可以完成的,还需要不断的试点、研究和摸索。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2]张斌。营业税全面取消后的影响分析 财会研究, 2011(02)

[3]严仿棕。 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征探析[J] 商业会计, 2011(24)

[4]张国强。 论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合一的可行途径[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06)

篇10:我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研究论文

我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研究论文

摘要:建筑业由于其涉及行业多,情况错综复杂,是“营改增”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本文选择建筑业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实施“营改增”改革给建筑业带来的影响,当前建筑业增值税管理难点的原因进行分析,从企业应对及政策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影响;解决措施

1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重要作用及其历史缺陷,营改增的原因分析

营业税在过去来讲,是我国的一个主要税种,它的前身可追溯至周朝的商税,而且营业税的含义也比较直接,就是主要针对商业经营行为的课税。而我国在经过三次产业结构改革,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环境下,营业税几乎涵盖了第三产业的所有行业,可见营业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增值税的制定与实施起源于1954年的法国,而我国引进并实行增值税也存在着渐进性改革的过程,这是由于核算的相对复杂性与当时我国税收管理的落后所决定的。在开始阶段,中国的增值税主要针对规定的部分货物的生产和进口,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并由此确立了增值税在我国第一大税的地位。基于以上所述,我们再来分析看看营业税及增值税的优势和劣势。营业税是针对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从公平角度讲,营业税显然不够公平。只不过,如果国家征收机构管理经验有限,营业税征收程序会相对容易,但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它的征收便利性远不及重复纳税的缺陷影响大。或者说在某一阶段我们可以为了它的便利性,可以容忍缺陷的存在,而到了一定时期,经济发展的重心转移将使得营业税的缺陷进一步放大,那就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刻。而从课税对象来看,这个时候增值税与营业税也已经没有什么明显的界限了。而尽管增值税的征收相对复杂,但由于其天然的因增值概念而产生的不用重复征税的优势,及营业税日益缩小的缺陷容忍度的对比之下,营业税改增值税就成了必经之路。由上述营业税的历史缺陷和增值税的天然优势,我可以引出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以下几点原因。(1)从减轻企业负担出发,避免服务企业不能抵扣材料进项,制造企业不能抵扣劳务进项及服务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劳务不能抵扣。一是我国从事服务业的企业在购买原材料、扩大经营规模的过程中,都会产生进项。而进项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企业,由于营业税道道征税的特点,这部分不能被抵扣,根据税务转嫁的原理,这必然也导致最终用户购买服务时的价格增加,而在我国大力发展服务业的背景下,这将成为服务业发展的阻力,同时也与我国进行的产业结构改革之路背离;二是缴纳增值税的企业,由于日益密切的市场关系,也大有可能采购服务或劳务,这部分属于营业税的进项也必然不能进行进项抵扣,这也提高了企业的成本,同时限制了服务业的发展;三是从事营业税劳务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不能抵扣,这还是会影响一些服务业的发展。总之,在这一阶段,在我国大力发展服务业的过程中,继续采用营业税必然成为想要解决的瓶颈。(2)影响行业综合性及专业化的发展。今天,企业发展正在向横向、纵向发展,从纵向来说,传统的生产企业有自己的物流公司、售后服务公司、销售渠道、或者材料供应公司;从横向来说,企业希望能够降低自己开展业务的成本,将业务分包给更加专业化的企业。但是营业税不能抵扣会使很多企业考虑自身的.税务成本,这样既不利于企业纵向综合性发展,也不利于企业的横向专业化发展,这给企业带来双向的损失。由此可见,“营改增”促进企业改进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水平,这将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当企业管的越好,结构调整的越合理,越有益于企业利润的增长,则抵扣的税额也就越多。而企业的经济效益越好,企业在转型升级上就越有动力,这促使了企业及经济得到了相辅相成的增长。(3)减税的初衷。回到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的初衷,就是在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下,通过减少重复征税来减轻企业负担,调动企业积极性,而采取的财税政策。

2建筑行业的特点及其营业税特点

当税改全面实行的时候,建筑业在全行业中作为行业专业性强,纳税贡献占据一定地位,必然受到影响。建筑业有这么几个特点,是在营改增时要考虑的问题:第一,生产是流动的,也就是说施工机构随项目所在地而整个转移生产地点;第二,生产周期长,一般小的工程需要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而大的工程施工可达数年,建筑工程所需人员和工种众多,材料和设备种类繁杂,交叉作业相互影响大,一般会使用一个到几个供应商,彼此协调配合工作要求高,第三行业技术资质和安全要求高。因为建筑业的行业特殊性,因此在缴纳建安税(营业税的一种,专指就提供建筑劳务的企业营业额征收的营业税)时有以下特点:(1)异地纳税,在项目所在地的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提交外出经营许可证及建筑行业所需要的相关资料,纳税与建委备案往往捆绑在一起。(2)由于工程进度,生产周期,工程交叉作业的问题,对税务筹划的要求就比较高。

3营改增后建筑业计税方法

(1)建筑业计税公式按不同纳税人的划分,分为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税率分别为3%和11%。(2)老项目、甲供工程、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可以选择3%的简易征收方式纳税,但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他项目按11%的适用税率采用一般征收方式,但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跨区项目在项目所地预缴增值税(简易征收项目按3%的预征率预缴,一般征收项目按2%的预征率预缴),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其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税款可以从当期应纳增值税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4“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的影响

4.1税额

营改增后,建筑业与其他行业不同,其税负不降反升。如果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增值税为3%的简易征收方式,则意味着放弃了原先供应商的抵扣。如果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理论上因为进项抵扣是可以减少应缴纳的税金的,但值得关注的是,原先的建安税是可以对同为缴纳建安税的下包税金进行抵扣的,而改成增值税后,很多进项支出因为规模问题,都无法抵扣。也就是说,只要项目存在交建安税的下包,理论上税负就是增加的。而从实际角度说,减税在建筑行业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4.2征收程序

原来需要的手续一点儿没减,还引入了预缴,不仅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还需要在企业注册地进行缴纳相应比例的税金,企业管理起来更麻烦。

5形成当前建筑业增值税管理难点的原因分析

5.1可抵扣的进项发票难找

建筑业与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行业相比,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的难度最大。交通运输或邮电通讯企业都非常集中,就是这么几个国有大公司。但是建筑行业涉及太多的企业,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在建筑业领域,建筑施工企业需要购买的建筑材料,很多都由农民经营,规模小而且季节性特强,因此一般都要求现场现金交易,也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简易征收3%税率的,就更是无法进行进项发票抵扣。

5.2滞后的税收规定与纷繁复杂的建筑行业现状无法一一对应

当前建筑业增值税管理模式主要是从原来营业税平移过来,这忽视了增值税环环抵扣、以票控税等基本特点,使得建筑业增值税管理相关规定严重滞后于其事物本身的发展。比如金额的差异:因甲方扣劳保金、质保金等,造成开票金额>收款金额;时间的差异:开票时间在前,收工程款在后,有不少是严重滞后;总包单位支付分包工程款时,不能及时取得分包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只要企业开出增值税发票,在开票的次月10日前就必须按11%上缴增值税,这将给建筑企业的资金造成很大的压力,对企业的现金流影响很大。还有一点,缴纳增值税往往与工程项目管理相关,但当前的征管系统恰恰无法满足这一需求,导致了诸如备案、报验等管理难以在系统中实现一一对应管理。增值税固有的特点导致项目地预缴与机构地申报缴纳并存,增加了跨区项目的管理难度。

6仍有必要在建筑业进行营改增

从产业经济发展来看,营改增对建筑业还是有着积极作用的。为了能有效进行进项抵扣,将促使行业发展越来越规范,营造更为规范的市场。

6.1加强销售环节的管理,使得合同更为规范,市场更为有序

建筑业“营改增”后,投标价格计算应适应新税制的变化;要通过控制进项的规模,控制成本,以保证实现目标利润。在合同管理中,增加合同的保护条款,比如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约定,付款的约定,使合同更为规范。

6.2加强供应商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节省成本

(1)尽可能集中采购建筑材料,以控制进项规模,同时也节省采购成本,管理成本。(2)企业在采购或税务筹划时,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成本要求时,需要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影响,这促使企业更多地从业务运营的角度重新配置企业资源。

7加强和完善建筑业增值税管理的建议

7.1主要落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界定难等问题

针对建筑行业,推出针对性的税收征管方法和实施细则,要明确和统一跨区项目在外出经营管理中的政策适用。深入研究建筑业的复杂现状,带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筑业的明确规定。

7.2信息技术跟上,将项目管理纳入建筑业增值税管理

将征收系统升级,引入项目管理等内容,让建筑业的各个跨区项目在征管系统中得到更好体现。综上所述,当前我国营改增的税收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建筑行业,我们还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通过对当前建筑业增值税管理的难点剖析,分析其形成原因,进而提出了下阶段加强和完善建筑业增值税管理的思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R].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

[3]张杰.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建议[J].西部财会,2013(01).

[4]吴良宝.浅析“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以建筑安装企业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3(19).

[5]严雪梅.试论“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与应对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5(06).

[6]营业税转增值税对服务类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EB/OL]max.book118.c.

[7]张杰.“营改增”将对建筑业产生哪些影响[N].中国税务报,2013-01-14.

[8]赵华梁.“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商业经济,2014(17).

[9]蒋晓华,宛冠宇.加强税务管理积极应对“营改增”[J].注册税务师,2014(08).

[10]赵志岩.“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

[11]周敏.“营改增”试点展开,财税改革走向深入[J].科技智囊,2013(09).

篇11: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论文

摘要:从2016年5月1号开始,建筑施工企业开始实行“营改增”,由原来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为此,分析了“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面临的部分涉税问题,对建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纳税筹划

从今年5月1号开始,建筑、房地产、金融等行业纳入营改增的改革范畴,其中建筑业税率为11%。长期以来,建筑业的利润率徘徊在3.5%左右,属于微利行业,税改必然会对建筑企业的税负、盈利产生较大影响。面对改革带来的挑战和机会,建筑企业应充分意识到“营改增”带来的各方面影响,从企业的整体出发制定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

1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面临的部分涉税问题

1.1集团公司内部税负不均衡,内部服务不能抵扣进项

建筑集团公司一般有多个工程公司构成,各公司承接的工程类型不一定相同,税负也有差异,有的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量大,进项税额多,销项相对较少,进项税额大于销项而没有抵扣完,有的公司则是销项税额远远大于进行税额,需要交纳较多的税。另外,多数建筑集团公司实现了经营业务的多元化,在提供建筑施工服务的同时,还兼营运输、安装劳务,甚至还自行生产配件等。如果运输安装等劳务等仍然继续由内部的部门提供,而不是由独立的公司提供,那么其本质是内部服务,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那么公司就不能抵扣相应的增值税进项。

1.2供应商的选择将影响企业税负及利润

建筑企业流动性大,多数为跨区域经营。企业为了降低施工成本,比较倾向于与价格低的货物供应商合作,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材料,或是受当地供货条件限制,建筑企业就会选择当地农民等作为供应商,而这些供应商一般都是就地采石采砂,无法开具专用发票。同时由于供应商不规范,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可能出现由于货源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问题。建筑企业如果不能取得发票,则抵扣不了进项,使得税负加大、利润减少。材料成本占建筑企业总成本的50%以上.税额抵扣的利用程度是节税的关键所在,建筑企业应充分意识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要性,在选择供应商时不能仅仅考虑价格。

1.3对外报价更加复杂

建筑企业一般都是采用投标方式来承接建筑项目,需要编制投标书,主要内容就是确定投标价格,由建设单位在若干投标人中进行比较后,最终确定承建单位,然后双方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建设企业能否中标,除了与自身的建筑资质、实力等等有关外,更和报价是否合理直接相关。报价过高,在竞争会被淘汰,与工程项目失之交臂,而价格过低,企业的利润所剩无几,甚至亏损。与增值税不同,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工程费用定额包含了营业税税金,而税改后,增值税税金不再包括在工程费用定额中,因此,需进行调整和修正定额,产品造价的构成内容将发生改变,因此在对外投标时,报价工作更加复杂,需根据修正后的费用定额来计算价格。

1.4巨额劳务用工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行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员工的主体部分是由大量的农民工、临时工构成,成本费用中人工劳务成本比重大,占20%以上,并且呈不断上涨的趋势,而这部分巨额劳务支出却无法取得法定扣税凭证抵扣税金,必然会大大减少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建筑公司企业承担的税负进一步加重。因此,建筑行业企业必须想办法控制减少劳务成本、降低税负、增加利润。

1.5资金链紧张问题更加严重

税款的预缴与工程款的拖欠现象将加剧了资金链的紧张。改革前,建筑行业的营业税一般是由建设单位在验工计价时进行代扣代缴,直接从结算的价款中扣缴。实行代扣代缴营业税的方式,税改后不再实行代扣代缴方式,将采用税款预缴方式,待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税金的清算。现实中,普遍存在工程款的拖欠问题,即工程款收回跟不上工程施工进度,甲方验工计价后不一定马上支付工程款,会拖欠一段时间才付款,但企业的纳税义务却已经产生,企业既要垫付工程款还要垫付相应的税金,严重挤占了建筑企业的资金。同时由于未及时收到工程建设资金,建筑企业很有可能延迟付款给材料供应商,进一步导致不能及时取得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

篇12: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论文

2.1合理设置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

税改后,企业可以灵活设置企业组织形式。比如,在集团公司税负不均衡的情况下,如果把各建筑公司设立为独立法人子公司,则各子公司应独立申报并缴纳税金,必然有部分子公司的进项税额不能获得及时的抵扣,因此集团公司税负会较重。而把将下属工程公司设立为分公司形式,由企业统一缴纳增值税,则整个集团内部各公司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能相互抵扣。而运输等内部服务较多的建筑公司,为争取获得更多的进项抵扣,可考虑将运输及零配件生产等部门设置为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形式。

2.2谨慎选择供货渠道

企业在购买材料物资的时候,应在小规模纳税人供货商和一般纳税人供货商之间做出比较,需综合考虑价格、税负、质量等因素,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现金净流量、更多净利润的供货渠道。一般纳税人供货商的价格可能更高,但自身能开具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价格可能更低,但自身无法开具专用发票,只能由税务机关代开,抵扣率仅为3%,而过低的抵扣率或不能取得专用发票等必然会给施工企业带来损失,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供货商在价格上给予足够的优惠。价格折让要达到多少才能弥补不能取得专用发票而带来的损失呢?这就需要将价格折让幅度与价格折让临界点进行比较。在不考虑质量等其他因素的前提下,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折让幅度等于价格折让临界点时,两种方案的净收益是相等的。如果价格折让幅度低于临界点,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更划算,反之则选择一般纳税义务人供应商可以获得更多的净利润。

2.3审慎报价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如建筑企业在税改后报价仍然保持不变,那么扣除了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营业收入必然会比以往有大幅度减少。因此,建筑企业为不减少营业收入,可能会提高投标的价格。这时,建筑企业应保持审慎的态度,把握度的问题,适当提高投标价格,争取在竞标中取得成功,又能保持企业的收入和利润。可适当调整原有的报价模式,争取实现税负的转嫁比如,在对甲方进行投标报价时,可以借鉴谷歌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的做法,采用“不含税价+税金”的报价模式,即在原有报价基础上,另外再向客户收取增值税销项税额,当然,最终能否实现变相的涨价,还要看建筑企业在市场中的转嫁税负的能力。产业链上游的企业及,其转嫁能力较强些,居于下游的企业及规模小的企业议价能力更弱,较难转嫁自身的税负。

2.4提高机械化操作能力

由于劳务费用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和抵扣范围,劳务费不能给企业带来可抵扣的税金。建筑施工类企业可以逐步转变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式,不断提高机械操作能力,尽量减少劳务用工。通过引进先进的机械装备及技术,进行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工作流程和工作效率,减少人工费用,增加进项税额抵扣,进而促进企业控制税负,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建筑企业整体竞争力。另外,由于劳务公司可以开具专用发票,为解决巨额劳务用工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的问题,建筑企业可以成立考虑专门的劳务公司负责聘用管理农民工、临时工,或者将临时、农民工转移到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中去。

2.5加强现金流的管理

建筑企业普遍存在工程款的回收滞后的问题,往往要几个月才能收到款项,有的甚至要拖几年,资金本来就很紧张,而“营改增”加大了建筑业资金链的紧张,带来越来越多的支付压力,因此,促进资金链有效、合理运转至关重要,涉及企业的生存发展问题。企业应加强资金的管理,结合实际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策略和计划,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现金流,缓解和降低支付压力。在承接工程项目时应谨慎抉择,资金回收风险太大的项目就不能再承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工程款的催收力度。此外,为充分的抵扣税金,避免提前缴税、当期超额纳税,施工企业要积极协调工程结算进度,并巧妙利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合理核算工程结算收入。

参考文献

[1]陈宝铭.对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几个问题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3,(12).

[2]巩鑫.“营改增”对建筑业影响的SWOT分析[J].财会月刊,2014,(01).

篇13:城镇化发展模式研究论文

城镇化发展模式研究论文

摘要:中国城镇化转型过程中,有必要对国外城镇化模式及成功经验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城镇化道路选择提供经验借鉴。文章以美国、欧盟为例提出了国外城镇化发展模式及其影响因素,并对中国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城镇化;发展模式

一、引言

工业革命以来,城镇化就成为人类社会的必经之路。进入21世纪后,中国庞大的农村人口涌人大城市,城镇化呈加速之势。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超过500/0。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极大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巨大挑战:大城市膨胀、人口拥挤、道路拥塞、污染严重、犯罪活动猖獗、房地产价格攀升、耕地大量消失等。这些问题困扰着城市发展,降低了城镇化质量。中国城镇化模式面临转型,城镇化由聚集走向分散在所难免,城乡协调及一体化也势在必行。

二、国外城镇化发展模式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因此,我们选择美国、欧盟进行比较,以提高我国的城镇化质量,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城镇化道路。二战后,美国城市化进入了成熟阶段,城市化由聚集走向分散,城市化重心转移到大城市外围,制造业、服务业及人口也向外围地区转移,最终形成多中心的分散型的大都市,并将小城镇及广大农村地区纳入城市化的影响之下。欧盟是人口多、资源短缺的国家,国家支持大城市中心繁荣。欧盟大城市核心地区虽已停止了增长,但其中心地位得以维持。欧盟国家十分注意中小城市及农村的协调发展,城乡差距不明显。

三、国外城镇化发展模式影响因素分析

1、自然资源禀赋

美国土地十分辽阔,人口只有3亿多,是世界上耕地面积最大的国家。美国人均耕地0.7公顷,是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2.9倍。美国气候温和,土地肥沃,矿产资源丰富,为美国城市扩张与发展提供了空间基础和物质基础。

欧盟属于自然资源匮乏的国家,土地面积狭窄,人口约5.02亿,矿产资源也十分匮乏,尤其经过工业化之后的长期开采,原有的资源消耗量很大,主要工业原料严重依赖进口,因此在城市化模式选择上政府十分谨慎。

2、经济因素

从19世纪T、IV化起,美国经济迅速崛起,发展为高度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其国内生产总值和对外贸易额均居世界首位。二战后,美国经济经历了长期的高涨,居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社会趋于富裕,居民对居住环境和居住空间提出更高的要求。在经济制度上美国实行的是高度发达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政府在确保公共物品供给的条件下给予,企业宽松的经营环境,对企业与居民自由选址产生重要影响。19ttt9dT业化时期,西欧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最先启动了城市化。18世纪后期,工业革命率先在英国展开,随后传播到整个欧洲大陆,有力推动了欧洲工业化进程及经济的发展。19世纪下半叶,欧洲工业化国家的城市化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1861年,英国城 市化水平达到61.3%,同时期的美国只有19.8%,进入20世纪后,受两次世界大战的影响,欧洲经济发展缓慢,失去了世界经济火车头的角色。欧盟国家的富裕程度不如美国,20世纪70年代,西欧工人的恩格尔系数高出美国7个百分点。欧盟国家采取了社会市场经济或福利市场经济制度,政府在鼓励和发展自由竞争的前提下,通过立法和经济政策等干预实现大众福利最大化,从而不可避免地对城市化发展进行约束,郊区在欧盟国家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3、政府政策

在20世纪代后美国大城市普遍实施大城市土地使用分区制政策,将大城市部分功能分散到城市边缘及其郊区。美国各级政府的土地政策也导致城市土地使用的分散格局,在分散过程中出现郊区的蔓延及“跳蛙式”的发展。

欧盟国家十分重视紧缩型城市的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应用于政府决策中。地方政府认真贯彻严格控制土地的政策,并实施一定的奖惩措施。政府的土地保护政策对新发展所需土地进行了严格限制,将土地使用限制在已定居地区内作为“内部填充”。即使在乡村地区,欧盟匡l家也要求住宅集中,不允许美国类似的独户住宅分散在广阔的田野上。欧盟国家十分注重城市的规划,有两方面的目的:一是注意传统文化与建筑的保护,以此保护重要的旅游资源;二是土地资源的保护与节约。

四、国外城镇化发展模式对中国的启示

1、注重城市化质量与速度协调发展

欧洲如果不是追求城市现代化的建设速度,欧洲在楼宇建筑的内部采光、取暖和能源消费问题上可以做得更好一些。现在,欧盟不断制定新的标准,目的就是尽可能多地节约能源,实现“绿色”建筑的目标,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2、注重顶层设计,强化规划指导

德国在20世纪60至70年代,先后颁布了《地区发展中心建设大纲》、《区域规划指导原则》等中长期规划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德国城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

3、注重法制建设,强化制度保障

为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城市病”,促进城市公共卫生、住房建设、治安管理和贫民救济,早在19世纪80年代,英国就制定了《公共卫生法》,此后又颁布了《贫民窟清理法》、《工人住房法》等一系列法律,为城镇化进程提供了法律保障。

4、注重循序渐进,强化产业支撑

城镇化一般以就业门槛低、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先导,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落户,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转移人员的技能和受教育程度普遍提升之后,及时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壮大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促进城镇化和工业化、信息化、现代化的深度融合。

5、注重基础建设,强化综合交通

美国在19世纪40年代就形成了世界上最发达的运河网,19世纪末期建设了贯通东西、深入西部腹地的铁路大动脉。美国境内数以万计的大小城镇通过四通八达的铁路网互联互通,各类生产要素流动更加便捷,有力地促进了城镇经济发展,也带动了沿线地区的城镇化。

六、结论

中国城镇化应借鉴其他大国宝贵的经验,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应根据我国国情避免在城镇化进程中付出沉重代价,从而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中国各区域大城市摊大饼似的蔓延与膨胀已带来严重的问题,各区域剽xx砬城镇化演进的规律,将城镇化由大城市中心向其郊区、次级城市及农村腹地的小城镇推进,确保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和平.经济发展中的大国城镇化模式比较研究EMl.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课题组,“十二五”中国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报告ERl.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篇14:民办高校环境设计模式研究论文

民办高校环境设计模式研究论文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获得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得到显著提高。创新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必须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驱动发展创意产业,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还能够促进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同时,创意不仅要体现在经济发展模式中,还要体现在教育领域。我们必须要基于创新意识进行教学方法与课堂组织教师的革新与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我国的教育制度与教育体系不断朝着合理、科学的方向发展。现阶段民办高校已经将工作室导师制的教学模式引入环境设计的教学过程中,不断提高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操作能力,为社会培养出高素质的环境设计人才。但是,现阶段民办高校环境设计工作室导师制的教学模式存在一定的问题,严重影响到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所以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现在存在的问题,从而发挥出工作室导师制教学模式的优势。

一、创意产业

(一)背景

现阶段,我国经济和科技获得了迅速发展,世界经济全球化逐步连为一个整体,所以我们必须要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1]。创新越来越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世界各国都在发展创意产业。发达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同行业的竞争愈演愈烈,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得绝对的竞争优势就必须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创意产业[2],这就是创意产业发展的国际环境。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使我国国力空前增强。企业纷纷涌向市场,企业的竞争也越来越强。

(二)内涵

创意产业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创意经济、创意工业,它主要指的是依靠创新精神发展经济的产业[3]。在我国产业结构中,创意产业主要属于第三产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创意产业起源于英国,逐渐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其他各国,为经济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三)特点

首先,创意产业以创新意识为发展的驱动力与核心[4]。这是创意产业的内在要求,也是创意产业最鲜明的特征。其次,创意产业具有广泛性,它不仅体现在经济生活领域,为经济发展提供内在的动力,也体现在教育领域,对于教育手段与方法的革新做出重要贡献。所以说广泛性是创意产业的另一个重要特征[5]。最后,创新产业不仅要借助最新的科技成果还要赋予产业一定的人文内涵。所以创意产业有地域性、民族性等特征,同时地域性、民族性也是创意产业的特色所在,提高企业的创新度。

(四)意义

首先,创新越来越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所以发展创意产业能够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形象与地位[6]。其次,创意产业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促使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所以我们必须要大力发展创意产业,从而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最后,创意产业的发展能够促使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生产方式、生产工具的转变与发展,从而促使企业的现代型转变。

二、民办高校环境设计现状

我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社会培养出了大量的人才。我们都知道民办学校没有国家财政的投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与办学水平。近些年,民办高校的教育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学科建设不断完善、师资力量逐步壮大、教育水平与教育质量也不断提高。环境设计专业已经被纳入民办高校的学科建设体系中,并获得了一定的成就。现阶段,工作室导师制的教学模式已经被应用于民办高校的环境设计教学过程中,促进了民办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提高。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所以我们必须完善民办高校工作室导师制的教学模式,促使该新型教学模式发挥出重要作用,提高教育水平与教育质量。

三、工作室制

(一)概念

工作室是对于传统课堂组织形式的创新与发展,工作室制的教学模式打破了封闭的课堂组织形式,使得教学课堂不再受到局限。工作室制课堂组织形式更为自由、更注重实践操作能力。总之,工作室制是教育观念不断更新、变革的必然产物,也是对于传统课堂组织形式的创新。

(二)特点

首先,工作室制是新的课堂组织形式。工作室制具有灵活性、自由等特点。学生不再局限于封闭的教学课堂,而是在更为自由、视野宽广的空间学习。其次,工作室制是创意产业背景下的必然产物,所以工作室制具有创新、新颖的特征。最后,工作室制比较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所以工作室制具有实用性的特征。同时,工作室制比较注重教学环境,所以良好的教学环境是工作室制的重要特征。

(三)意义

首先,工作室制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工作室制打破了封闭的课堂局限,有利于学生发散思维的培养,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操作能力的培养。其次,工作室制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开放、自由的教学环境能够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最后,工作室制的课堂组织形式能够减轻辅导员的压力。平日的辅导员不仅要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问题,还要负责学生的学习问题。而工作室制的课堂组织形式将学习问题交给了学生和导师,所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辅导员的压力。

四、导师制

(一)概念

导师制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主要指的是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导师和学生共同学习、科研的教学模式。导师制最先被应用于牛津大学的教学过程中,促进了教育制度与教学方法的改变,从而提高教育水平与教育质量。现阶段,导师制已经被广泛应用到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并逐渐成为研究生教学的主要教学制度。

(二)特点

首先,导师制是一种新的教学制度。它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导师与学生亦师亦友的合作伙伴关系。导师制在导师的带领下进行学习、科研活动,导师既是学生的老师,又是学生的合作伙伴。其次,导师制是以学生为主体的,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与科研。所以导师制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以学生为主体。最后,导师制一般会利用工作室来进行学习与科研。可以说,导师制的教育制度必然要利用工作室的教学模式。

(三)必要性

首先,导师制减轻了任课老师的教学压力。传统的课堂教学采取一对多的教学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老师的教学压力。而导师制可以分散老师的教学压力,从而促进有效教学的实现。其次,导师制能够促进老师与学生关系的改善。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成为学生学习的动力,所以导师制能够提高教学水平与教育质量。

五、现阶段民办高校环境设计工作室导师制的问题

工作室导师制教学模式已经被应用于民办高校环境设计教育中,并产生重要影响。但是现阶段民办高校环境设计工作室导师制存在一些问题,接下来笔者将从导师和学生方面分析民办高校高校环境设计工作室导师制存在的问题。

(一)导师方面

现阶段,民办高校在采用工作室导师制的教学模式过程中存在导师不明确教学目标、无法发挥有效作用等诸多问题,这使得工作室导师制教学模式无法发挥出重要优势,严重阻碍了教育质量与教育水平的提高,所以我们在采取工作室导师制时必须要重视导师问题,促使导师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发挥出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学生方面

民办高校采用工作室导师制的教学模式确实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和老师的参与度,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但是,我们发现在教学过程中存在学生经常不去工作室、不参与项目活动等问题。工作室导师制教学模式需要教师和学生的共同配合,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会影响工作室导师教育模式发挥出重要优势。所以我们在民办高校环境设计工作室导师制教学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学生的问题。

六、解决措施

首先,我们应该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传统的教学理念以教师为主体,以课堂为主要学习形式,而工作室导师制教学模式则需要学生与教师的通力合作,将工作室作为学习活动的主要场所。所以我们必须要转变教育理念,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工作室导师制教学模式发挥出重要作用。其次,工作室导师制教育模式需要导师的全程指导与配合,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导师要有一定的责任心。对于自己负责的学生的学习、生活都要格外注意,这样才能发挥出工作室导师制教学模式的重要优势,从而提高民办高校的教育质量与教育水平。最后,我们必须要提供环境良好、设备齐全的工作室,同时在工作室参与问题讨论与科研时要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老师和学生的通力配合,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七、结语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民办高校逐渐遭到人们的重视并且为教育事业做出重要贡献。所以我们必须要重视民办高校对于教育事业的重要作用。创新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该将创新意识引入民办高校教育中,不断提高民办高校的教育水平与教育质量。工作室导师制的教学模式正是创意产业发展的必然产物,对于民办教育质量与教育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所以我们应该将工作室导师制教学模式应用于教学过程中,逐步发挥出教学模式的重要优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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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巩妍斐.民办高校环境设计专业“工作室制”实践模式研究[J].艺术科技,2016,(10):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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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江崖.文化创意产业背景下高校漆艺工作室教育模式探讨[J].新美术,2015,(01):93-96.

篇15:混合式教学模式研究论文

1现代远程教育概述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跨入二十一世纪,已成为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现代远程教育是以信息技术为教学手段,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在远程教育的应用而兴起。“现代远程教育是基于现代信息和教育技术的远程教育,更确切的说,现代远程教育是在卫星电视网络、电信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这世界上的三大通信网络环境下开展的远程教育,它具有数字化、多媒体和交互式等显著的技术和教学特征”。定义表明了现代远程教育是以三大通信网络为技术特征发展的教学方式。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已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一种新型教育形态,是人们构建学习体系的重要手段。现代远程教育理念实现了对现代教育方式的突破,对现代教育手段的革新,对现代教育目标的重新审视。现代远程教育是一个系统体系,探索出一套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开展教学的教学模式,以适应人才教育对现代教学模式的新要求。

篇16:混合式教学模式研究论文

2.1定义

“混合式教学”的定义是由斯密斯J与艾勒特马西埃将传统学习理念与E-learning纯技术学习理念相结合提出的。混合式教学的理论基础包括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结构主义理论、人本主义学习理论等。其中混合式教学受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影响很大。布鲁纳的教育理论认为,学生是主动地接受知识,是接受信息的加工者。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主张调动学习者自主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学习者能够主动对所学知识进行探索和发现。这也与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特点极为符合。混合式教学是对网络教学和传统课堂教学两种教学方式的混合,以其克服传统教学方式的不足。混合式教学模式引起教育领域的广泛关注,国内首次正式倡导混合式教学概念的是北京师范大学何克抗教授,他的观点是:“混合式教学模式把传统教学方式的优势和网络化教学的优势结合起来,既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2.2混合式教学模式的网络资源建设

混合式教学模式是利用网络在线教学的优势来增强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网络资源建设是面授教学必不可少的补充和延伸。1)构建网络平台。在网络技术、虚拟化高度发展的今天,教学网络平台的搭建应与教学内容深度融合,创造学习的网络环境。首先建立起教学资源库,将教学内容碎片化,以知识单元为单位,例如微视频的视频库,构建起网络平台的素材资源库。其次,设计教学网络平台的结构框架。将整个教学过程设计成:教学目标、教学过程、课后跟踪服务等几个环节。每个环节设计为一个模板,每个模板要实现网上教学互动与学员互动。最后,完善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源服务网络的技术支持,使学员可在家中、上班路上、休闲场所等场所都可以随时登录资源服务平台开展自主学习。2)建立学习内容技术支持。网络学习的一大弊端是师生之间缺乏交互与沟通,学生面对枯燥的课本内容,会产生焦躁、乏味、孤独的心理。针对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必须对学生的学习形式进行创新。“美国心理学家马腾斯(Martens)指出可以在印刷教材和电子教材中采用内置的支持设计来解决这些问题。”例如,可采取纸质教材内置二维码的形式。将每个章节的内容设计成一个二维码,对应网络资源平台上相应的视频、题库等。另外,还可以附加与课程内容相关的扩展、补充的.学习资源。3)提供个性化服务。为了学生可以在学习的平台中迅速定位,可以通过跟踪学习者平时网上学习行为,掌握他们的学习情况、思想状况等,结合个人的年龄、兴趣、职业等个性化特点,对其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制定个性化的“学习包”,并且设计“点餐式”的学习推荐服务,使学生可以有针对性、多方面、多角度地进行学习。

2.3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教学过程设计

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教学过程的第一步是教学准备,包括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的课前教学设计,分别为网路资源建设、课堂教学设计、实践活动设计,为之后的教学提供了有效的支持。第二步包括网络教学、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网络教学是将课程内容、教学资源或教学活动呈现在资源平台上。课堂教学侧重于对课程重难点知识的讲解和师生之间的沟通互动。实践活动是让学生可以运用创新理论解决实际的创新问题。第三步是考核评价,是形成性评价成绩与总结性评价成绩之和。

3创新教育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应用

3.1创新教育的教学准备环节

网络资源建设为混合式教学提供了有效的支持,将教师的教学行为由课堂扩展到了课堂外,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优化了学习效果,即可以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同时又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课堂教学以教学活动设计为主,是教学准备环节的重要部分。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不再以教师为中心,而是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促进学生对创新内容的熟练掌握,完成课堂中的创新任务。创新教育的实践活动设计通过让学生根据学习到的创新知识完成创新成果,达到突破常规思维,善于创新,提高创新能力的目的。

3.2网络教学

学生以在教学资源平台上自主学习为主。创新教育课程的网络教学形式包括课程视频库、PPT课件、测试题库、网上教学辅导、在线评价等。课程视频是将教学内容以小节为单位,每一节内容录制一个视频资源,紧扣教材的教学内容,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点播视频学习。教师将教学活动设计为教学目标、步骤、任务三个模块内容,学生可以参照模块内容进行自主学习。平台还将设置讨论和答疑区,学生之间结成学习小组在线学习和交流,师生在平台上进行即时的互动和指导。教师布置作业和任务,学生要及时完成作业并提交到平台上,教师应对学生上传提交的作业进行评价与反馈。此外,可将与创新有关的视频、时事动态、学术研究做成专栏,并设计成APP,学生可随时随地了解创新。

3.3课堂教学

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课堂教学环节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创新教育的课程中,通过学生自由组成小组进行讨论、做创新游戏、展示创新成果等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到培养创新思维的活动中。与传统的课堂教学给学生灌输课本知识不同,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根据教学重难点、学生在线测评反馈等安排课堂教学内容,而不是教师一味地对课本知识的全部讲解,对学生在创新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除此之外,还要对学生的学习方法进行点拨。

3.4实践活动

创新课程是以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造力、增强创新实践能力为目的,所以,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实践活动的环节,要以创新理论的实践为主。在网络教学和课堂教学中都要设计创新实践的内容,培养学生创新的思维定式,能够熟练掌握创新的方法。此外,还要关注创新与企业、社会实际需求相结合,运用创新理论解决社会的实际问题,真正达到提高创新能力的目的。

3.5总结性考核评价

根据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设计,创新教育课程的考核评价分为形成性考核和总结性考核。“形成性评价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对学生的表现,态度观察,利用提问或测验获得反馈,考察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以修正、修改后来的教学活动而形成的评价,也称为学习中评定。”创新教育课程的形成性评价包括网络教学中的测试题库、平时上交的单元练习、网上讨论的表现等,课堂教学中的创新成果展示、小组讨论表现、创新游戏等。这些数据都会在网络平台上记录,是成为形成性评价的依据。形成性评价是对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可以帮助教师和学生随时了解之前教学和学习的情况,为之后的教与学提供参考。总结性评价是在课堂教学的最后一节课,把之前布置的创新作业在课堂上展示,发给每位学生一份互评表进行互评,作为终结性评价的依据。学生的最终考核成绩是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的成绩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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