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会计学教育问题研究

时间:2023-03-16 04:01:27 作者:谦谦公子倩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谦谦公子倩”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我国司法会计学教育问题研究,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我国司法会计学教育问题研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我国司法会计学教育问题研究

我国司法会计学教育问题研究

司法会计学是法学中研究司法会计活动的规律、机制、方法和对策的一门边缘学科。司法会计学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是法学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文主要就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情况、现状及如何发展这一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问题作些探讨,以期对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活动能有所促进。

一、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及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回顾

“司法会计” (Judicial accounting)一词是外来词,来源于大陆法系,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传入我国。在英美法系中,司法会计一般称之为法庭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有译为“法务会计”)。

我国的司法会计理论最先是从前苏联引进的。1954年引进的前苏联法学理论中,有一法学分支学科《会计核算与司法会计鉴定原理》。后由政法学院主管部门(高等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部)于1956年将其列为法律专业的选修课。从此,我国开始了司法会计学的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活动。但是,由于当时我国的经济形式较为单一,法律事务很少涉及财务会计问题,因而除少量会计人员的贪污案件外,司法会计在我国法律诉讼中很少应用。受司法实践发展的制约,至70年代末,我国几乎没有人对该学科进行专门研究。

1981年7月,司法部在制定法学专业的教学方案时,将《司法会计》列为选修课。基于开设课程的需要,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的何联升、许兆铭同志开始涉足司法会计学研究,并于80年代中期在法学专业开设了《司法会计鉴定学》或《司法会计》课程。之后,又有一批政法院系的法学教学人员、财经院校的会计教学人员和检察机关的干部介入司法会计理论研究。90年至92年期间,司法会计专业出版物的发表达到一个鼎盛时期。除一些政法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编教材外,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组织编写了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司法会计学概要》、司法学校教材《司法会计基础教程》。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的研究首先是基于司法会计学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需要而开展的。这不免对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例如:我国进行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路线,大都是直接借用前苏联的理论体系和总结诉讼中的一些做法。这种研究路线导致司法会计理论的研究出现两大失误:一是受前苏联理论的影响,认为司法会计即指司法会计鉴定,将司法会计鉴定归纳为查帐、查物和写鉴定书,这一观念严重制约了司法会计鉴定理论的`发展。二是,受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所限,一则是将司法会计活动仅限于某些个别案件,例如:84年出版的《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将司法会计鉴定解释为“即运用会计学专业知识,对国家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中怀疑有贪污行为的财务人员经管的财务帐目进行的一种鉴定。主要解决对财物收支出纳是否平衡,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在财物流转中是否舞弊以及如何舞弊等”;二则,将财务会计错误行为的法律定性问题列入司法会计鉴定的范围。有些司法会计学或司法鉴定学教科书中,甚至直接将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挪用、偷税、抗税等列为司法会计鉴定的范围。这些理论研究的成果,被长期运用于司法会计学教学和职业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对我国的立法、司法实践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例如:由于理论上将司法会计检查与鉴定混为一谈,我国诉讼法中至今没有关于查账的具体规定。再如:因受这类观点的影响,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超出财务会计问题的范围出具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本应出具有罪证据但实际出具了无罪证据(但法官仍作为有罪证据采信)等混乱局面。

笔者从1984年开始研究司法会计的学科体系。通过研究认为,司法会计学科体系的

[1] [2]

篇2:我国司法会计学教育问题研究/于朝法律论文网

于朝(yuxllg@sina.com)

司法会计学是法学中研究司法会计活动的规律、机制、方法和对策的一门边缘学科。司法会计学教育是法学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文主要就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情况、现状及如何发展这一教育问题作些探讨,以期对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活动能有所促进。

一、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及教育的回顾

“司法会计” (Judicial accounting)一词是外来词,来源于大陆法系,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传入我国。在英美法系中,司法会计一般称之为法庭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有译为“法务会计”)。

我国的司法会计理论最先是从前苏联引进的。1954年引进的前苏联法学理论中,有一法学分支学科《会计核算与司法会计鉴定原理》。后由政法学院主管部门(高等教育部)于1956年将其列为法律专业的选修课。从此,我国开始了司法会计学的教育活动。但是,由于当时我国的经济形式较为单一,法律事务很少涉及财务会计问题,因而除少量会计人员的贪污案件外,司法会计在我国法律诉讼中很少应用。受司法实践发展的制约,至70年代末,我国几乎没有人对该学科进行专门研究。

1981年7月,司法部在制定法学专业的教学方案时,将《司法会计》列为选修课。基于开设课程的需要,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的何联升、许兆铭同志开始涉足司法会计学研究,并于80年代中期在法学专业开设了《司法会计鉴定学》或《司法会计》课程。之后,又有一批政法院系的法学教学人员、财经院校的会计教学人员和检察机关的干部介入司法会计理论研究。90年至92年期间,司法会计专业出版物的发表达到一个鼎盛时期。除一些政法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编教材外,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组织编写了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司法会计学概要》、司法学校教材《司法会计基础教程》。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的研究首先是基于司法会计学教育的需要而开展的。这不免对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例如:我国进行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路线,大都是直接借用前苏联的理论体系和总结诉讼中的一些做法。这种研究路线导致司法会计理论的研究出现两大失误:一是受前苏联理论的影响,认为司法会计即指司法会计鉴定,将司法会计鉴定归纳为查帐、查物和写鉴定书,这一观念严重制约了司法会计鉴定理论的发展。二是,受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所限,一则是将司法会计活动仅限于某些个别案件,例如:84年出版的《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将司法会计鉴定解释为“即运用会计学专业知识,对国家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中怀疑有贪污行为的财务人员经管的财务帐目进行的一种鉴定。主要解决对财物收支出纳是否平衡,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在财物流转中是否舞弊以及如何舞弊等”;二则,将财务会计错误行为的法律定性问题列入司法会计鉴定的范围。有些司法会计学或司法鉴定学教科书中,甚至直接将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挪用、偷税、抗税等列为司法会计鉴定的范围。这些理论研究的成果,被长期运用于司法会计学教学和职业教育,对我国的立法、司法实践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例如:由于理论上将司法会计检查与鉴定混为一谈,我国诉讼法中至今没有关于查账的具体规定。再如:因受这类观点的影响,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超出财务会计问题的范围出具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本应出具有罪证据但实际出具了无罪证据(但法官仍作为有罪证据采信)等混乱局面。

笔者从1984年开始研究司法会计的学科体系。通过研究认为,司法会计学科体系的建立应当符合科学性、合法性和适用性的要求。因此,在司法会计理论研究中,以诉讼立法精神和刑事侦查学原理为指导,借鉴法医学等学科的体例,采用了先进行基本原理研究后建立实务操作理论系统的研究路线。通过十多年的业余研究,完成了“司法会计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提出了将司法会计从理论上和实务中均分为司法会计检查和司法会计鉴定两大分支的“二元”立科思想。在理论体系方面,提出并建立了以司法会计学概论、司法会计检查学和司法会计鉴定学为基本结构的“二元”理论模式;在研究成果方面,从学科原理、操作程序、操作方法和实务理论等方面解决了将司法会计检查与司法会计鉴定进行分科的所需的一些理论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主张逐步推行司法会计检查和司法会计鉴定由案件承办部门和技术部门分别主持,以及司法会计鉴定结论只回答财务会计问题的做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于1995年起将“二元”司法会计理论运用于司法会计专业的职业教育。

从司法会计活动看,在笔者接触到的文献中,尚未发现建国前有关司法会计活动的具体记载。但我国唐朝将管理百官俸料、赃赎的比部司置于刑部管辖,宋朝有过延续。这一做法与刑部处理官吏职务犯罪案件需要比部司协助查帐是否有关尚不得所知。五十年代开始,随着公有制经济的建立,财务会计技术的应用得到普及,诉讼机关在查处贪污、投机倒把、偷税等案件中开始出现会计检查和会计鉴定等司法会计活动。受政法院校开展司法会计学教学活动的启发,1985年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提议,基层检察机关开始配备专职司法会计技术人员,逐步建立了司法会计专业技术门类。全国检察机关已配备司法会计技术人员逾千人,每年检案万余件,在协助侦查部门查账、提供司法会计检验鉴定结论,保障了诉讼的依法进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已开始进入总结提高阶段。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加强了司法会计学的职业教育工作,全国举办了18期司法会计专业人员上岗培训和两期侦查人员培训。80年代后期以来,法院在审理一些民事、行政案件时,也开始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司法会计鉴定。近年来,审判机关、公安机关也开始酝酿配备司法会计技术人员,开展司法会计技术工作,并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司法会计学职业培训。

二、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现状

学历教育方面,目前我国在法学本科专业中进行司法会计学选修课教育主要集中于少数政法院校和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系至今几乎没有开课(或以会计学课替代)。我国目前已有几所学校开设了司法会计专业或司法会计方向的本科教育体系,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有几位司法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亦有博士研究生涉猎该专业研究。为了开拓教育领域及适应司法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有的财经院校曾试办过司法会计学专业证书班,有些财经院校的会计专业则开设了司法会计鉴定课。

职业教育方面,我国检察机关比较重视对司法会计学的职业教育,除司法会计专业人员上岗需要进行为期半年的培训外,对侦查、起诉等业务人员也进行一些司法会计学教育活动;公安机关已从开始对经济犯罪侦查人员进行司法会计业务培训;法院系统虽尚未将司法会计学单列为职业教育的内容,但在

司法鉴定业务培训中已涉及了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作为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司法部目前正考虑编写司法会计学职业教育教材,以并酝酿在律师及司法会计学鉴定人中进行司法会计学职业教育。

应当说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已近40年,但到目前为止的教育内容、教育的普及性与司法实践的需要差距较大。影响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主、客观因素主要有:

(一)从主观方面讲,对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是制约司法会计学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

目前,由于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不足,导致司法实践及司法会计学研究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取证难或不会应用司法会计技术查处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业务事实。由于大多数刑事警官、检察官、法官和律师都缺乏必要的司法会计学知识,多数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尚不掌握通过司法会计检查来收集书证的基本工作技能,也不清楚通过司法会计鉴定应当和可以解决那些财务会计问题,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出现这样一些情形:(1)遇有需要收集财会资料证据问题时,不会收集或不能正确收集,导致许多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刑事案件无法侦破;(2)涉及利用财会资料证据证明问题时,不能正确利用这类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有的不能正确判断证据的含义进而将有罪证据作为无罪证据使用或反之,有的则不能正确判断证据的真实性进而以假当真,这是造成一些案件错诉错判的原因之一;(3)对需要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的情形不送检或提出不适当的鉴定要求;(4)不会收集司法会计鉴定所需的检材至使一些鉴定无法进行,等等。如何使大多数刑事警官、检察官、法官和律师掌握必要的司法会计学知识,这是法学教育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是,司法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我国目前几乎没有专门从事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人员,只有为数不多同志在兼职进行司法会计理论的研究。从诉讼业务的需要讲,全国至少需配备两万人左右司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而全国现有在岗的司法会计技术人员仅千余人。人才缺乏所造成的后果是:首先,已造成司法会计学的理论研究和教学的被动;其次,在司法实践中,一些诉讼机关的证据收集活动受到司法会计技术方面的限制;第三,即使已配备司法会计技术人员的一些诉讼机关,也出现了因技术力量不足而不便进行司法会计检案或草率检案的情形。

三是,现有司法会计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亟待提高。我国目前从事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和教学的人员,以经济法学专业人士为主,大多缺乏研究司法会计学的必要理论基础;诉讼机关已配备的司法会计技术人员,则主要是从会计、审计等工作岗位选调来的,其专业技术水平大多还处在应付诉讼的阶段。由于司法会计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给专业理论研究及实践中带来一些问题:一则,我国研究司法会计学的历史虽不长,但已经走了许多弯路,一些研究成果的运用已给司法实践造成了不少危害,究其原因,司法会计学研究者的知识结构不合理当属主要因素之一;二则,许多司法会计技术人员尚缺乏开展司法会计业务所需的法学、司法会计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因而导致司法会计实践中经常出现违法检案和技术性错检的情形。

(二)从客观方面看,理论研究成果中的偏颇、司法实践中对证据要求不高、教育机制方面的欠缺以及缺乏必要的客观环境等,也对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开展形成了障碍。

首先,从已发表并投入法学学历教育的司法会计学研究成果看,过于偏重对会计学的介绍和审计理论的移植,缺乏对司法会计学的许多基本理论的揭示,是我国多数司法会计学书籍的共性。这些研究成果给人们以多方面的误导:一是,认为司法会计学教育必须会计学教育为前提,似乎法学教育中无法进行司法会计学教育,这是导致法学教育中忽视对司法会计学的教育的原因之一;二是,认为司法会计仅指司法会计鉴定,因而司法会计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司法会计专业人员,非专业人员不需要学习和掌握司法会计学知识,在法学教育中进行司法会计学教育“无用”;三是,认为司法会计与审计无技术上的差异,大量地引用审计学的内容,给人以司法会计学完全可以由审计学取而代之的印象。这些偏颇理论的误导,致使人们对在法学教育中是否需要进行司法会计学教育产生疑问,而这一疑问如果不加以解决,也就难以讨论司法会计学教育问题。

其次,从法律诉讼实践看,我国历史上一直采用以言词证据作为主要证据的诉讼模式,法官对口供、当事人陈述及证言比较重视,对其他证据都显得不太重视;在通过技术活动取得的证据中对法医活动所形成的证据比较认同,对司法会计活动所形成的财会资料证据、司法会计检查笔录和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等证据常常显得不太重视。在这一背景下,司法会计活动在诉讼中的重要性势必会受到影响。例如:目前许多案件在缺乏必要的书证情况下,案子却照常进行审理和判决;一些刑事案件都是在犯罪嫌疑人不供认犯罪的情况下才想到要进行司法会计鉴定,但常常因事过境迁无法获取检材,司法会计鉴定也无法进行。由于司法实践中对司法会计活动的重视程度不高,因而对法学教育中的司法会计学教育也必然产生不良影响。举个例子:目前法医活动在各类诉讼中的应用量不足司法会计活动应用量的`一半,但由于法医活动在诉讼中被重视的程度远远高于司法会计活动,所以,几乎所有法学院系的法学学历教育中都有法医学选修课,但绝大多数综合性大学的法律院系都没有开设司法会计学课程。

第三、教育机制方面的缺陷,主要是计划教育机制对司法会计学教育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司法会计学教育有跨学科教育的特点,而目前我国实行的主要是专科教育机制,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进行人才培养、跨学科进行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机制尚未普遍建立。司法会计学教育包括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两类,其中,普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从事立法、法学研究和司法实际工作的人员,而专业教育的对象的主要是从事司法会计学研究、教学和司法会计鉴定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教育机制,司法会计学的普及教育应当由法学教育部门承担,而司法会计学的专业教育需要会计学教育部门承担。但实际上,由于法学教育部门对司法会计学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师资、课程设置方面都不愿意做适当的投入;而大部分会计学教育部门因目前尚未受到学生就业困难的困扰,所以也不愿意进行司法会计学教育的投入。

第四、司法会计学教学人才的匮乏,也是制约司法会计学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需要复合型教学人才,教学人员既要熟悉法学又要熟悉会计学。这种复合型教学人才理应由大学负责培养,但按现行的教育体制也很难完成这类教育人才的培养。

另外,由于缺乏专业人才,我国于1992年便筹备成立的司法会计标准化委员会至今尚未果,致使司法会计专业活动缺乏必需的专用技术标准。

通过上述问题的展示,已足以说明在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上述问题的解决,固然涉及到立法、司法等各方面的改进,但从法学教育的角度看,如果能够加强司法会计学的教育工作则可以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打下基础。例如,通过

司法会计学历教育的改进和职业教育的加强,可以提高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立法及从事实际诉讼人员的素质。人的素质的提高,则可以带动整个法律诉讼、法学研究和司法会计活动质量的提高。

三、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意义

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对于适应我国司法实践发展的需求,提高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水平,促进我国立法及法学教育以及与国际接轨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是我国司法实践发展的要求

在目前及未来的诉讼活动中,司法会计活动将成为大量案件诉讼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1)从刑事诉讼要求看,强调以证据定罪、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的保护,是修正后刑事诉讼法律的一大特色。这在客观上为司法会计活动的广泛开展提供了依据和动力。例如,获取有罪证据已被规定为预审的前提条件,在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案件的侦查中,那种先录口供后取财会资料证据的做法已被否定,取而代之的将是先进行司法会计检查收集线索和财会资料证据并对相关财务会计问题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查明有犯罪事实后方可进行预审。(2)随着经济刑法的不断补充,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案件类型已成倍增长。这一新的形势给以经济犯罪侦查技术对策为研究对象的司法会计检查学的研究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领域。例如,根据79年刑法,案件本身包含财务会计事实的案件仅有二十余种,而实施的新刑法,此类案件已有一百多种。由于不同类型犯罪在手段、涉及财会业务的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就需要理论上不断地提供新的司法会计检查方法和对策。(3)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必然会带来更多的和全新的财务会计事项。因此,未来涉及经济的各类诉讼案件中也会出现更多的财务会计问题需要通过司法会计鉴定解决。例如,证券、期货问题的鉴定是在90年代初才被提出的;而目前的企业产权重组中所出现的财务会计事项便是以往经济案件所不可能涉及的。司法会计活动的日益发展,必然需要更多的掌握司法会计学知识和技能的诉讼人才,而造就这类人才的主要途径就是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试想,在未来的诉讼中,不懂得或不了解司法会计学的诉讼人员,如何能全面地收集证据?如何能真正地公正执法?也可以这样说,司法会计学教育是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的需要。

(二)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是提高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水平的需要

我国对司法会计学进行系统性研究不到,虽然介入这一研究的同志不足20人,但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司法会计学理论体系框架。与国外现有同类理论研究成果相比,我国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在基础理论方面已有明显的优势,但实务性理论的研究相对滞后。而实务性理论的研究涉及各类不同的诉讼和各种经济方式、经济核算内容,决非少数理论研究者所能够承担。为了提高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水平,高等院校有责任担当起高层次司法会计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工作,这将为进行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提供大量的优秀人才;同时,随着司法会计学教育在法学教育中地位的提高,也可以促使一批通晓法学和会计学人才转向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领域。

(三)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有利于促进我国的立法水平

司法会计活动,是诉讼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我国目前的诉讼法律中,仅有关于司法鉴定的一般性规定,缺乏各类具体的司法鉴定规范,也没有关于司法会计检查的具体规范。后者使得我们现实中诉讼人员进行查帐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使司法会计检查处于无法可以的尴尬地步,更谈不上强制进行司法会计检查。这些立法缺陷,与立法者缺乏司法会计学教育不无关系。当前,我国正在酝酿制定证据法,而财会资料证据、司法会计检查笔录、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以及司法会计检验结论等通过司法会计活动所取得的证据,都应当是证据法所需要研究的立法问题。另外,司法会计活动属于技术活动,除了一般法律的规范外,还需要有与法律相联系的技术标准做依据,其中,专用技术标准的制定是离不开相关立法指导的。所以,司法会计学教育不仅只是培养司法会计实践所需的人才,即使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也需要通过司法会计学教育提高素质。

(四)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有力于完善我国的法学教育体系

司法会计学是司法实践中应用面极大的一门边缘性学科,它是法学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司法会计学的基础理论看,它所研究的司法会计活动类型、司法会计活动机制、财会错误原理等内容,都是涉及到诉讼活动的分类、诉讼原理及社会行为的法律性质等重要法学理论;从司法会计检查学内容看,它所提供的司法会计检查程序、嫌疑账项的发现及查证方法,是法学理论所要研究的重要诉讼原理;从司法会计鉴定学内容讲,司法会计鉴定范围、司法会计鉴定的提请与组织、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表达要求等内容,也是法学理论中应当揭示的一些原理。因此,司法会计学是法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司法会计学教育理应成为法学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说,司法会计学教育的开展,则必然对法学教育体系的完善起到促进作用。

(五)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有利于我国与国际接轨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及市场经济的法制化的发展,会计与法律的结合将越来越紧密,法律事务中也将会越来越多的涉及到财务会计问题。司法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也逐步升温。据《参考消息》报道,早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杂志就发表了对未来热门职业的跟踪调查结果:在美国20大热门行业挑选出的20种热门工作中,排在首位的是会计领域中的“法庭会计”。我国近年来会计学界也有人士发表文章探讨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问题,一些文章还认为,法务会计是适应21世纪的会计人才。这些都表明培养司法会计学专业人才,既符合国际上未来人才需求的趋势,也是发展国内、国际经济所必需的。

四、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展望

(一)司法会计学教育的层次及目标

司法会计活动的内容包括财务及账务的检查、帐务验证、鉴别判定和证据审查等。因此,在法学及相关专业的教学部门进行司法会计教育的层次和目标是不同的。

首先,在办理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案件中都会不同程度的应用到司法会计技术,因而所有的刑事警官、检察官、法官和律师都需要掌握一定的司法会计技术,但对司法会计学掌握的层次要求会有所不同;其次,所有涉及经济法学(含经济刑法学)、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研究的人员也需要掌握一定的司法会计学原理知识;第三,专职从事司法会计活动的人员(主要是指司法会计学技术人员)则需要全面掌握司法会计学的原理及各种司法会计技术。

根据对不同职业和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的需求,笔者认为,司法会计学教育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

第一层次是普及级教育。普及级教育的对象是主管及办理一般诉讼业务的诉讼人员和法学专业的在校生。其目标是培养能够掌握司法会计学的一般原理、司法会计取证手段、组

织司法会计鉴定以及审查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能力的法律(法学)人才。

第二层次是业务级教育。业务级教育的对象是主管、办理涉及经济业务案件的诉讼人员和经济侦查专业的在校生。其目标是培养能够掌握司法会计学的一般原理、各种司法会计检查的手段、组织司法会计鉴定以及审查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能力的法律(法学)人才。

第三层次是专业级教育。专业级教育的对象是司法会计技术人员(含注册会计师)和司法会计专业的在校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其教育目标是培养能够全面掌握司法会计学专业知识的专门人才。

从司法会计学教育的内容看:第一层次教育,主要是有选择的开设《司法会计学概论》,首次教育约需20至70课时;第二层次教育,需增加司法会计检查学,首次教育约需140课时;第三层次教育,则还需要增加司法会计鉴定学和鉴定实务,首次教育约需260课时。

(二)司法会计专业的设置

20世纪80年代后期,笔者曾呼吁在综合性大学开设司法会计学专业,当时的主要目的是想借大学教育的开展来推动司法会计学的研究,但未能引起共鸣。90年代,一些财经类院校普遍设置了法学专业,笔者也多次与此类院校的会计学专家探讨开设司法会计专业或方向问题,结果也是常常碰壁。会计学界人士对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不太感兴趣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就业形势较好-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二是,师资难寻-会计学专业的老师们因看不到司法会计学的前景都不愿转行搞司法会计学教学;三是,不承认司法会计学的专业性-认为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可以到司法实践中再进行学习。

笔者一直坚持认为大学(特别是综合性大学)应当开设司法会计专业(或方向),该专业将于前形成竞争趋势。一则,司法会计学专门人才的市场较大,且作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应当是未来大学培养学生的主要方向;二则,与目前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相比较,司法会计专业的学生需要开设的专业课程还要多,既然注册会计师可以设置专业方向,司法会计更应当开设专业方向;三则,司法会计学虽然属于应用学科,但由于其所依托的学科-财务会计学比较抽象,其学科内容较法医学、物证学更为抽象,而学历教育中应当集中解决比较抽象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边干边学的应当以较为直观的学习内容为主。

目前,有些会计学界人士提出,可以通过法学和会计学的双学历或双学位教育来解决司法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笔者认为有可取之处。但应当指出的是,在双学历或双学位教育中应当处理好司法会计学的专业教学问题,司法会计学科是有其独立性的,并非是会计学与法学的简单相加。

(三)司法会计学教育的急需解决的几个现实问题

一是,应当提高重视程度。无论法学的学历教育部门还是职业教育部门,都应当把司法会计学教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采取一些切实措施,把司法会计学教育开展起来。

二是,师资的培养问题。应当通过研究生教育来培养一批司法会计学的教师人才。研究生教育中出现的教学困难问题,可以借鉴国外大学教授与相关部门科研人员联合带研究生的做法解决。

三是,相关教材、教学参考材料及案例集、习题集的编写事项。我国现有的一些司法会计学教材普遍存在系统性不强的问题。只有认真地加以解决,才能发展好司法会计学教育。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可以采取大学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研究开发的路子。

随着我国诉讼科学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未来的法律诉讼中,司法会计理论和技术的应用将会在诉讼中普及,司法会计活动也将会置于相关技术标准下统一实施,司法会计学教育的发展也会受到应有的重视。可以相信,司法会计学教育的发展具有广阔前景。

注:本文原发表于“现代法学教育论坛”会议,略有修改。

作者:于朝,济南市人民检察院(250002),高级检察官。兼任全国检察技术专业指导小组成员、司法会计专业指导小组组长。主攻方向:司法会计学、司法鉴定学、经济犯罪侦查学。

篇3:我国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研究论文

我国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研究论文

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是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研究领域的两大研究范式。但长期以来,科学主义的浪潮始终要求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要求完全抛弃定性研究的方法,只采用定量研究方法从而成为完全的自然科学。随后,就有不少学者所谓绝对“科学”的定量的方法去研究犯罪心理。结果可想而知,研究结果要么得出以往定性研究早已确定的研究结论,要么直接有悖常理,毫无价值。早有学者提出,心理学作为一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紧密结合的边缘学科,既不能绝对采取定性的研究方法,也不能完全地使用定量的方法,走出一条互相整合的路径,才真正有利于心理科学的健康发展。因此,犯罪与司法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科目下极为独特的一门分支学科,其在研究方法上对定量和定性研究的取舍,则是所有研究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学者无法避免的问题。

一、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

定量研究,亦称量化,其特点为:是赋予被研究的对象一定的量,通过数理统计与数据分析,使其能够精细地反映事物在量上的特征,有利于进行其与相关事物的比较性研究,从而达到研究对象的性质、水平及其功能精确化反映的目的。定量研究的存在对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众多的实证研究,研究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犯罪心理结构”概念、发现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征、不同性别、年龄段犯罪人心理特征、证人证言等诸多阶段性研究成果,取得了可视的成效,进一步推进了犯罪与司法心理学朝着可比较、可重复、可实证的科学心理学方向的发展。

然而,心理学特别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与自然科学有着较大的差异。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困难在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研究对象的双重性、影响因素的多元性、难以观察和测知的非精确性、研究过程的互动性等问题,而正因为这些区别,就导致定量的研究方法不能绝对的适用于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研究中去。自然科学的定量研究强调可重复性,即多次同样的实验步骤一定会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但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当中,恰如莱布尼茨这句名言“世界上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犯罪心理学的定量研究使用相同的方法,对不同的研究对象,在不同的环境下都会得出不一致的结论。说明了定量研究在犯罪心理学研究中的乏力。

在定量研究的方法无法有效解决人类、社会问题的困境下,近二十年来,在对以实证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定量研究提出质疑的同时,定性研究的方法在人类学、社会学和民俗学等领域中迅速发展起来,通过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系统研究,逐步发展出一套这样的现实的操作方法和检测手段。定性研究的研究工具是研究者本人,在自然条件下,通过多种资料收集的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研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进而形成理论体系,并且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的方式,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进行解释性的理解。这种的研究方法是与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相一致的。罗大华教授也曾就此论述过:“非量化的定性研究、非实验室研究或准实验研究、事后研究,以及谈话、自省、经验总结、案例分析和犯罪事实判断等方法也应占有一定的地位,而不能片面地对其排斥。”因此,无论是定量方法还是定性方法都是为了特定的研究目的而服务的,不能片面的以方法本身来判断其是否具有科学性、是否能够反映出事物的真实性,而应当检验其所得出的结论能否通过“证实”或“证伪”,能否对研究事物进行预测和进行演绎来判断。因此,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在恰当的时机运用恰当的方法,服务于我们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研究目的。具体来说,就是针对不同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定量研究方法与定性研究方法的取舍问题。

二、犯罪与司法心理学基本问题与方法

(一)犯罪心理学基本问题与方法

罗大华教授认为,犯罪心理学属于心理学中倚重于研究人的心理在社会性和社会影响方面的心理科学,主要借助社会科学的以社会为背景的实践检验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这种判断明确的指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当以定性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定量研究作为辅助研究方法,两者相结合的方法论思路。事实上,犯罪心理学的诸多研究对象,比如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影响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犯罪实施过程中的心理变化等,在研究时都存在着无法避免的滞后性。原因在于,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具有较强的隐蔽性,难以对其进行同步化的研究,难以对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当时的心理活动及过程予以量化,难以发现其内在本质规律,只能进行事后研究。而且,很多犯罪行为的发生,社会因素占据着很大的比例,而社会因素则是根本无法量化的因素,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即使是趋向于现实情境的准实验研究都无法模拟犯罪发生时的情境。

面对这种研究困难,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早已发展着诸多适宜的定性研究方法。例如,科学合理地运用社会科学调查研究的方法,深入到监狱、看守所、少年犯管教所等地,对犯罪人的犯罪心理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考察犯罪人走向犯罪的各种主客观因素。通过已有的研究材料和相关人格结构理论提出“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综合动因论”等科学假设,并通过大量心理测试资料和司法实践予以佐证,使之上升到理论层面。这些卓越的研究成果,充分证明了定性研究方法在犯罪心理学的支柱地位,有效的论证了定性的研究方法在犯罪心理学研究中的适宜性。

但是,并不能因为定性研究所取得这些成果,就一味的否定定量研究的价值。在某些研究内容上,定量研究的地位无可取代。比如在犯罪人矫治的研究,哪种方法较好?哪种方法对特定的犯罪人效果最好?在这个问题上,就可以采用传统的定量研究的方法,预设场景和条件,设置实验组和对照组,进行矫治方法的比较,通过统计数据的分析,得出相应结论。值得注意的是,犯罪行为是一种极端的社会行为,并不是人人存在的,因此,这就局限了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样本并不像其他心理学研究样本那样充足。而定量研究则要求通过一定数量的样本测量,获得一般规律。犯罪人样本的缺乏,就使得即使采用定量研究的方法,犯罪心理学的定量方法也无法做到定量研究严格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获得事实的全貌,就不得不通过个案的研究作为补充。

类似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研究也应当采取定量与定性研究整合的模式。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主测人通过口头提问一系列探查心理活动的问题,形成对被测人强烈的心理刺激,从而引起被测人的相关心理生物指标的反映,进而根据其心理生物反映的综合水平,评判其与案件关系的一项技术。这种技术的应用主要在于测量被测人大脑中是否存在犯罪心理痕迹,它的检测方式十分类似于心理测验的量表法的研究方法。实际上,主测人员的提问就相当于量表,被测人生理反应的变化就相当于被测人对题目的回答。只不多在犯罪心理测试中,跳过的被测人的社会赞许特征,被测人很难对其反应进行修饰,除非使用反测试技术,而这一点也很容易被主测观察到,反测试技术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一些问题。因此犯罪心理测试技术除了通过在实案测试中检测其效度,积累经验外,还可以通过进行一些模拟测试取得其实验室效度的研究。

(二)司法心理学的基本问题与方法

司法心理学的研究内容包括侦察中的心理学、审讯中的心理学、审判与刑罚中的心理学以及证言与辨认中的心理学等。首先,在侦察活动不同阶段的心理学问题包括:现场勘查中的心理学问题、调查访问中的心理学问题、案情分析时应注意的心理学问题、制定和运用侦查对策的心理学问题、搜查和缉捕中的心理学问题。这些问题的研究看似只存在于真实的案件调查中,但是还是可以通过举行模拟案件的现场勘察、案情分析、模拟犯罪人缉捕的研究方式考察在不同的侦察活动中,存在哪些因素影响、制约着我们案件的顺利开展。比如在模拟现场勘察中,可以对比专家与新手在勘察现场时,其搜索现场环境顺序、注意区域、观察方式等不同。通过比较,可针对性的对新手进行此方面的培养,提高实际工作中的效率。在模拟案件分析中,可以使用以往的真实案例,也可以虚构案例,以考察不同人数的分析小组、不同职位的人员在分析案情时,是否会受到从众、迎合上级、确证偏见、思维易聚合、表面化等因素的干扰。

其次,在有关审讯问题的研究中,模拟案件的形式开展困难,只有依靠在实案中总结经验,采用个人访谈、问卷调查等定性研究方法。但是,可以考虑借鉴国外有关心理学讯问法进行相关研究,比如复述讯问法、填词和删词讯问法和联想反应讯问法等都可以在实案或模拟案件中进行实验,验证其效度发现其不足。最后,在有关审判与刑法中的心理学问题中,因其活动的特殊性,定量研究可能较难开展。应当注意收集个案材料,通过个人访谈、事后回忆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

三、多种研究方法综合运用

探讨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是个大课题,需要众多的犯罪与司法心理学工作者长期研究,逐步摸索,特别是要以人性为基石,多种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实现定量与定性方法的有机结合。具体来说,定量的研究在其他心理学领域,如认知心理学、生理心理学等,正占据着主流地位,取得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一点是与这些学科研究对象、研究情境的可得性是分不开的。然而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研究对象较少,研究情境无法重复,许多案件难以模拟,这都造成了巨大的研究困难。一些采用模拟盗窃案件的研究中,也发现被试与真实犯罪人在动机、情绪压力上存在巨大差别,所得结论的外部效度很低,降低了实验研究的意义。

所以,定量研究作为目前科学心理学的主流方法,并不能完全移植到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去,这一点罗大华教授早已做过详细论述。但是,在研究中,还应当去寻找哪些研究内容可以采用定量研究的方法,哪些可以采用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综合研究法,以改善研究结论的局限性。总之,研究者既要看到定量研究法和定性研究法的优越性,又要看到它们的局限性;既要合理运用定量方法,同时也应当科学地分析人性的特点,将定量与定性方法有机结合,全面而深刻地反映出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特点。

篇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研究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研究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研究

刘泊洋(辽宁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整个社会环境使大学生思想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该不断研究新情况,认识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本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方针,不断解放思想,勇于探索,从而提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思路。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方针;新思路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2-0270-02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1]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并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对于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方针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反映着社会主义高校的本质和方向,对培养合格人才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高校要确立正确的指导方针。

1.系统性的思想政治教育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时期,要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对其进行系统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性,是指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为基础,使大学生认清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现实性,认清党的领导的历史必然性,使大学生真正理解和掌握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去解决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奠定大学生系统的理论基础,并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来讲,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性就是由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所决定的。

2.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认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表明思想政治教育要取得实效,还必须在系统性的基础之上讲求针对性,把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历史、具体的分析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就是要具体地分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不足和青年学生的需要。针对大学生出现的新的变化,及时调整方针和策略,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介渠道,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回答和解决大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才能树立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威性,才能掌握教育的主动权,达到引导和教育的目的。

3.灵活性的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认为,既要有原则的坚定性,又要有策略的灵活性。现实情况千变万化,要确保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就必须在系统性和针对性的基础上讲求灵活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灵活性,就是要善于在变幻莫测的环境下采取灵活的方式与方法,针对不断变化的对大学生进行灵活的思想教育与引导。高校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应有多种形式,教育的内容应丰富多彩,针对大学生近年来思想变化的实际,采取更加贴近大学生生活实际的教育内容,真正以人为本,从大学生需要的角度采取相应的策略,解决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突出问题。教育的方法要形式多样,创新教育方法,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从现代科技手段和传统教育手段相结合的角度等,以多种渠道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与引导。(教育论文 )教育时间可以灵活多变,善于充分利用好大学生课堂时间,还应加强对大学生自由时间的思想教育与引导,根据大学生的实际状况随时调整教育时间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及时性,有利于全方面地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会更好地解决大学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实践证明,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三者互相联系,有机统一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之中。只有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正确处理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的关系,才能在实践中创造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取得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思路

正如列宁所说过的:“马克思主义者在分析形势时,不应当从可能出发,而应当从现实出发”[2]。就在校大学生来说,正处于成长和成熟时期,可塑性很强,要积极介入并正确引导大学生的思想发展以取得实效,关键要看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如何应对不断变化的实际采取有效的富有创新性的举措。

1.重视展开大学生心理培养工作

心理问题与思想问题息息相关,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思想是否积极向上。随着我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加速推进,改革开放的深入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与世界联系的日益紧密,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加大,社会各种矛盾问题的涌现,加之各种社会思潮和社会现象的综合作用,大学生学业压力、就业压力、生活压力陡增,大学生思想和心理承受能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针对这种情况,不光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力度,还应该迅速展开对大学生的心理培养工作,努力培养大学生的健康心理和完善人格。高校应积极建立心理咨询机构,选派专门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教育人员随时接受学生的咨询,并积极利用网络、电话、面谈等多种方式针对有不同需要的大学生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有效地把心理咨询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通过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地化解他们的思想矛盾和心理障碍,全面提升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尤其要注意采取多元化的心理调节方法,积极主动地介入大学生的心理问题,要依据心理学的相关原理,摸清大学生心理变化的规律,用科学的手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并逐渐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心理疏导方法,最终要建立起解决大学生心理问题的长效机制。心理调节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天地,要创新方法和途径,重视心里培养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其在培养高素质人才工作中的巨大潜力。

2.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前瞻性研究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当社会存在发生变化,由它所决定的社会意识也必然发生变化,针对不断变化的客观实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就必须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前瞻性研究,充分利用最先进的理念、手段等做好武装大学生头脑的工作,注重事前预防与事后治疗相结合,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念是以灌输为主,把大学生作为客体,未充分调动大学生的主动性,未给予大学生主体地位,所以教育效果并不理想,往往流于形式,并未真正被大学生所掌握,针对这种情况,要以最新的、具有前瞻性的.教育理念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尊重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由之前的被动接受转换为现在的主动学习,认识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他们自身成长的需要,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并从主动的学习过程中确证自身的主体地位,真正做到以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课堂上的灌输,与大学生生活实际联系得不够紧密,不利于大学生接受。针对这种情况,也要用最新的、具有前瞻性的技术手段来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如利用网络、微博等,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波动,及时联系其日常生活所遇到的问题给予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总之,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正因为“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3]。所以我们要未雨绸缪,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前瞻性研究,以迎接时代的挑战。

3.要着力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性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带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活动中,在其阐述“中国梦”时特别强调八个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反映了我们党在新的形势下对执政规律的新的深刻认识,突出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这就要求我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真抓实干,要把工作落到实处,要着力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切实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帮助大学生健康成长,重新赢得大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认同与好感。笔者认为,可以从校园文化建设与社会实践两个方面切入。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作为对大学生具有隐性教育功能的文化,其对大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等方面都有着巨大的影响,甚至会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一种习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对大学生具有持久性的影响,一经形成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园文化氛围,就会对在校的大学生具有较强的引导和环境教育功能,对大学生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发挥着独特的优势。在社会实践方面,在校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感受并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内容,在实践中得出真知,并检验其真理性,从而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可以预计,今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与社会实践活动建设,因为他们不仅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更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手段。

4.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在当今中国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之际,随着社会现代化的步伐越来越快,人的现代化问题也已提到日程上来,并且有一种迫在眉睫之势。人的现代化不仅仅是要求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现代化,更为重要的是人的思维方式和由此决定的行为方式的现代化,只有这种由内而外的全方面地现代化才是真正的人的现代化,才能符合社会的现代化要求并促进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自身的自由全面发展。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思维方式、观念或思想等的现代化只能通过接受教育来掌握,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精华对大学生掌握科学的思维方式、现代思维方法具有重要意义。思想政治教育同样是提供对人的终极关怀,在当今社会,人的重要性被再次关注,可以说,没有人的现代化就没有社会的现代化,从人的本质到人的需要再到人的价值最后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表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一种建构在人的基础上的活动,必须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并要以引导人、塑造人、发展人、完善人作为自己的使命,最终达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

综上所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新的面貌和更加努力的工作去迎接新的挑战,大力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大学生思想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中去。

参考文献:

[1]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177.

[2]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8.

[3]江泽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32.

篇5:教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

教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

论文题目:当前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问题研究

本文结合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开展全面、系统的研究,文中阐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理想信念与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

二、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现状分析;

三、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存在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文中对高校学生理想信念的含义、主要内容做了全面的概括和梳理,将多方面内容建构成一个体系,并探索其间的内在联系,研究清楚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利于探寻期间的内在关联。

我们从“三观”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方面作为着力点,详细得阐述了教育的内容。文中阐述了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意义:1.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2.高校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是适应社会环境变化的需要;3.理想信念教育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4.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

为了使文章更真实的反映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现实情况,我们在学生当中采取了问卷调查,调查中我们发放问卷1500份,收回有效问卷1400份,我们同时也参考了中山大学、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学生理想信念问题的调查和研究成果,通过问卷反映出当代大学生理想信念的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同时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文中对典型数据做了应用,并用图标标注,科学的分析了当前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的原因分析。

在文章的最后用了大量的篇幅详细的探讨了解决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存在一系列问题的对策,从加强和巩固理想信念教育的主渠道、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的'保障机制、改变理想信念教育的方式、强化大学生主体意识、积极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对策,为提高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摘要

ABSTRACT

引言5-6

第一章 理想信念与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概述6-15

第一节 理想信念的内涵6

第二节 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含义6-7

第三节 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主要内容7-12

一、“三观”教育8-9

二、公民道德教育9-10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10-12

第四节、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意义12-15

一、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12-13

二、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是适应社会环境变化的需要13-14

三、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14-15

第二章 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现状分析15-19

第一节、当前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效果15

第二节、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存在的问题15-19

一、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本身存在误区15-17

二、全社会关心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合力尚未形成17

三、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不能做到有的放矢17

四、对理想信念教育的规律缺乏应有的研究17-19

第三章 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19-27

第一节 高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19-21

第二节 加强和巩固理想信念教育的主渠道21-23

第三节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的保障机制23-24

第四节 改变理想信念教育的方式强化大学生主体意识24-25

第五节 积极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25-27

结语27-28

参考文献28-30

致谢30-31

篇6:会计学研究论文选题

1 企业碳会计体系的构建及其有效性检验

2 跨国财务会计外包风险识别、评价与应对

3 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研究

4 研发支出会计政策选择动机的研究

5 我国上市公司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含量实证研究

6 XBRL应用推广与我国会计信息化人才培养调研分析

7 商誉后续计量方法对会计信息影响研究

8 基于能力本位的高职《财务会计》课程设计研究

9 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问题探究

10 董事会特征与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研究——基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11 基于绩效评价导向的政府会计体系改革研究

12 XBRL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

13 演化经济学视角下的会计准则变迁研究

14 股份支付会计问题研究

15 基于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的政府会计改革研究

16 失独家庭特别社会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与监督

17 轻资产公司执行商誉会计准则有关问题探讨

18 会计准则变迁、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

19 宁夏银行会计操作风险管理研究

20 董事会特征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

篇7:会计学研究论文选题

一会计电算化的概述

1.含义

1981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和第一汽车制造厂在联合召开的“财务会计成本应用电子计算机专题讨论会”,正式提出了会计电算化的慨念而经过多年的发展,会计电算化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会计电算化的含义,从换义上讲,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为主体的电子信息技术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通俗来说,就是会计从业人员利用会计软件完成以前需要手工进行的会计工作的过程

会计电算化是把电子计算机和现代数据处理技术应用到会计工作中的简称,是用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记账算账和报账以及部分代替人脑完成对会计信息的分析预测决策的过程,其目的是提高企业财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会计工作的现代化从广义上讲,会计电算化是指与实现电算化有关的所有工作,这主要包括会计软件的开发应用及其软件市场的培育;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训;会计电算化的宏观规划和管理;会计电算化制度建设等

2.新形势下会计电算化的特点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推广,利用现代技术的软硬件设施来优化会计业务已经成为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发展,会计从业人员的思想也发生了转变,而会计业务的发展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一以会计电算化为基础的会计体制的改革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重要内容,而在这一趋势的推动下,企业财务的核算理念和核算方法必然也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二会计电算化用计算机软件代替人工操作,这不仅提高了会计工作的准确性,也将会计从业人员从大量繁琐的核算工作中解放出来,进而提高了工作的效率;三会计电算化不仅实现了简单的会计核算工作,它也将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统一成一个整体,而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会计电算化必然会成为一个集核算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管理系统

3.会计电算化推广与发展对企业提出的新要求

会计电算化作为一种新的核算体系,其新的核算理念核算标准必然会对企业传统的会计核算业务提出新的要求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企业的管理观念和管理模式的转变,即企业在发展中应该充分考虑现代信息社会的变化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并积极接受推广现代化财会管理理念,从而保证企业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能够与会计电算化实现和谐统一;二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尤其是一些企业中的老会计,他们在会计电算化的环境下,应该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并通过学习掌握会计电算化的操作业务,从而保证财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对企业信息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虽然会计电算化提高了会计工作的效率,但是计算机软件中的信息安全问题仍然不容忽视,而企业在推广会计电算化的同时也应该提高安全意识,以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安全

二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存在的问题

中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推广,中小企业不仅降低了财会人员的工作强度,实现了财会管理制度的规范,也为企业市场的拓展提供了方便,但是在会计电算化在应用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存在的问题仍然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1.思想方面的问题

思想是行动的指导,缺乏对会计电算化重要性的认识是阻碍其在中小企业中推广的重要原因目前许多中小企业的管理层没有认识到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或者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从而导致了会计电算化业务开展的困难,例如一些企业管理部门缺乏与时俱进的精神,安于现状,认为企业的会计业务用人工就可以完成,会计电算化只会增加企业无谓的成本,从而放弃了电算化的应用;一些中小企业的领导片面认为会计电算化就是将过去的人工会计业务用电脑来代替,因此买几台电脑,装几个软件就算实现了电算化,但是其在实际应用中却只是将会计电算化维持在一个简单的核算水平,同时会计人员也缺乏必要的培训与再教育,从而阻碍了会计电算化应用水平的提高

2.制度方面的问题

会计电算化的落实并不是买几台电脑装几个软件那样简单,它需要系统的管理制度的支持,但是许多中小企业由于其整体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会计电算化在推广中也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持,例如一些中小企业正处于向会计电算化转变的初级阶段,会计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会习惯性地选择其比较熟悉的会计手段开展业务,而这种情形使得会计软件形同虚设;还有一些企业由于缺乏会计信息的管理责任系统,会计人员在完成财会信息的核算分析后,由于疏忽,缺乏检查保存信息的意识,而一旦出现电脑故障,这些信息就会受到“重创”,从而影响了企业财会信息的正常使用

3.软件方面的问题

中小企业由生产成本的限制,一般不具有自主开发会计软件的能力,因此其在推广会计电算化的过程中,只能从开发公司购买软件,而这些软件只能从整体上迎合市场需要,并不能从个性化的角度来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基于此,中小企业在软件应用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例如不适用,即一些会计软件是专门针对大型企业开发的,其程序在运行中会呈现出规模化和标准化的特点,而这种对于以灵活多变为优势的中小企业而言显然是不适用的;成本高,中小企业由于其业务限制,软件中许多功能都只能是“摆设”,但是要想使用这些软件,却又不得不为这些“摆设”付费,从而增加了经营成本;故障检修问题,即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展业的系统维修部门,导致系统由于缺乏日常维护而增加了故障检修成本

4.人员素质方面的问题

目前在中小企业的人才结构中,存在着这样一个矛盾的局面,即熟练掌握计算机的人员缺乏必要的会计专业知识,而专业的会计人员也缺乏操作会计软件的能力除此之外,对于中小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而言,由于其业务操作相对简单,缺乏革新业务技能的动力,从而使得许多会计人员并不能熟练地完成会计电算化的过程,同时虽然会计从业资格证在考核中增加了会计电算化的内容,但是其主要还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对于如何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开展业务,许多人员仍然是一头雾水,而这样的人员结构必然会影响企业会计电算化的进一步发展

三中小企业应对会计电算化问题的有效措施

1.转变思想观念,重视会计电算化在中小企业中的作用

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应该从远处着眼,将会计电算化与企业业务的拓展相结合,从思想上重视会计电算化的推广与应用在转变观念的过程中,中小企业的管理部门首先要增加对会计电算化软硬件设施的投入,并在基础设施的支持下实现会计业务内容的转变;然后,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从会计电算化的广义含义出发,实现人员的素质企业的管理机制以及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系统等方面进行转变,从而保证会计电算化在中小企业的全面发展;最后,从现代信息技术环境的角度出发,大力拓展企业的电商业务,并利用会计电算化的支持,实现电商系统的完善与市场的.拓展而这有做到这几点,中小企业才能将会计电算化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中来,从而享受会计电算化带来的便捷服务

2.开发并选择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的会计软件

会计软件是指专门用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计算机软件软件系统或者其功能模块对于中小企业发展而言,为了保证软件适合其机动灵活的经营特点,其不仅要明确会计人员的软件操作职责,还应该建立一个完整的操作系统,而这有利于操作人员运用自身的操作限实现信息的收集和业务的监督程序公司在在完善软件应用的过程中,首先要增加服务意识,即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为其量身定制符合其发展模式的专用软件,同时利用客户反馈,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其次,对软件进行科学分类,并根据用户的经营性质和经营范围进行软件的推荐使用而中小企业在软件选择上,应该以其具体的业务内容为参照,并在保证软件原始功能的前提下,实现会计业务与软件操作的统一

3.健全相关制度,保障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有序开展

健全的制度是会计电算化有序推广的重要依托,但是随着会计电算化在市场中的迅猛发展,相关的制度的制定却相对滞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对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因此为了保证会计电算化在中小企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首先国家的法律部门要对会计电算化的应用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手段来规范会计电算化体系,以遏制一些企业在应用中投机行为;其次,中小企业在建立会计电算化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制定严格的内部制度,例如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以保证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最后,中小企业内部要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出发,成立信息维修部门,并制定严格的信息整理和存储制度,同时保证责任的有效落实,以避免人员操作失误或者病毒入浸等问题的出现,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安全

4.重视人才的培养,提升会计电算化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人员是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关键因素,因此中小企业在实现会计电算化的过程中要重视对人才的培养,不断优化财会部门的人才结构中小企业在会计人员管理中首先要优化人才聘用制度,即通过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积极吸收高校的会计专业的毕业生进入到企业中来,为企业会计业务的拓展注入新鲜的血液;其次,中小企业还应该重视对老员工的培训,即通过制定培训计划,对于那些经验丰富,但是缺乏会计电算化意识和业务能力的会计人员进行再教育,以保证他们能够积极转变工作态度,掌握相应的软件操作技能,提高业务素质,跟的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最后,针对会计电算化中出现的新兴业务进行培训,以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四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会计信息处理手段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业务需求,而我国的中小企业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其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而为了扭转这一局面,中小企业应该积极统筹,不断完善会计电算化软硬件设施,在提高信息处理能力的基础上,提高企业竞争力

总之,随着会计电算化在社会经济管理地位的不断提高,其在提高财务工作者的劳动效率和减少财务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也愈加明显但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信息意识差,信息管理技术落后等问题,会计电算化在应用中仍然处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本文从提高我国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水平出发,分析其实施的现状常见的问题,并神对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篇8:职校心理教育问题研究论文

职校心理教育问题研究论文

一、中职学生的心理分析

1.自卑心理

近几年,由于受到经济形势,高校扩招的影响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源素质急剧下降,大多数学生不具备初中毕业生的知识水平,最终只能无奈地走入中职学校,中职学生由于在学校一贯学习较差,所以在集体中不被重视,也没有和其他同学同等的地位,甚至有的老师还对这类学生侮辱谩骂,这样只会使他们的自卑心理越来越重。自卑心强的学生,总感觉自己不如别人,办事缺乏信心,悲观失望,对一些比较容易完成的任务也轻言放弃。

2.消极的学习态度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条件相对宽松,一些成绩较差而无法进入普高的学生,这些学生基础相对薄弱,接受能力也较差,对掌握技能的兴趣和能力也比较缺乏,他们对课堂上老师讲授的知识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懂,经过调查发现,有大约一半的学生上课基本不听课,做过与课堂无关事情的将近百分之九十,百分之七十的学生不能独立完成作业,有超过百分之六十的学生会在考试中作弊。这些现样恶性循环,久而久之,学生会在学习上有一种无力感,最终就会自暴自弃,失去学习的兴趣。

3.判断力及控制力较差

这一年龄段的学生心理上并不成熟,他们在面对各种事物时很难用自己的思想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会被诸如网络游戏、帮派不良行为等感染而走歪路。他们做事冲动,他们会因为不喜欢某个学科或老师而逃课,也会因为一些不平之事而打架斗殴。通过调查,在初中阶段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学生上课经常迟到,超过四分之一的学生经常旷课,与同学有矛盾不能正常处理的学生超过一半,所以他们的判断力和自控能力是较差的,他们在违规违纪的时候往往不考虑后果。

4.缺乏理想,没有健全的人生观

大部分中职学生学习态度非常消极,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和理想,有的学生认为学不学无所谓,有的学生将学习的成功简单地理解为考得高分,还有的学生认为学习就是混文凭。他们不知道将来自己的就业方向,对未来很茫然,这种对知识和学习价值的错误认知使学生缺乏动力,思想上不求进步,学习上不思进取,生活上自由散漫。

二、形成中职学生特定心理的因素

1.家庭的影响

有些中职学生的家长长年在外打工,这样父母与孩子之间就会缺乏沟通,父母只给孩子生活费,却并不关心他们的成长,这样孩子就会养成一些不良习惯而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在学习上意志消沉,产生厌学的情绪,还有一部分是单亲家庭,父母经常吵架,家庭关系破裂而离婚,对孩子的身心都造成巨大的伤害,使学生感到自卑和压抑。另有些父母的教育方法不当,偶尔向老师问起孩子的学习和表现,若不理想,非打即骂,使孩子产生了逆反心理,对孩子的良性发展起不到作用。

2.学校的影响

对于学习差、表现不好的学生,很多学校采取的是批评、惩罚等措施,这样往往达不到好效果,会加剧学生的逆反心理。其实,这些学生非常希望得到老师的关注,也渴望得到赞赏,但是他们得不到,于是就会有抵触情绪,对于批评教育会听不进去。很多学校缺乏对学生的心理辅导,不能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时解决,长此以往,当学生的心理障碍变得难以克服的时候,就会导致问题行为的产生。

3.社会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不良风气也随之出现。例如,攀比心理,拜金主义等,这些东西无时不在冲击着学生的心灵,导致一些学生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媒体及互联网的发展也使学生每天都获取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也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像一把双刃剑,对成长中的学生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其中,涉及色情和暴力的内容对中职学生的危害尤为巨大,使中职学生产生很多不良的校园行为。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沉迷在网络游戏中,使思想和身体都受到很大危害。另外,目前社会普遍存在重普教轻职教的现象,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识到中等职业教育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在中职学生的就业中得不到平等的待遇,也一定程度的降低了学生在校的学习积极性。

三、解决心理问题的对策

1.采取积极的教育方式

对于中职学生,我们应该采取相对温和的教育方式,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尽量简单易懂,回答正确及时鼓励,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当他们犯错误时不能一味地埋怨和训斥,不能简单粗暴地打压他们,应该多加鼓励和表扬,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引导,在关爱和激励中帮助学生树立信心、勇气,唤醒向上的主观意识。

2.学校与家长搞好沟通

学生的父母是他们最大的影响者。在教育中职学生的过程中,老师与家长、学校与家庭应形成有效的合力,平时把学生的表现及时告知家长,不应该只是在学生犯错时才联系家长,平时学生有了好的表现,应该第一时间把好消息告知家长,使学校与学生家庭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学校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如家访、召开家长会,请家长参观学生表演等,让家长了解学生的特点和内心变化,如果家长对学生的学习持放任态度,对学生的成长是不利的,学校应进一步做家长的工作,指导家长对学生做好家庭教育。

3.为学生搭建发挥特长的舞台

每一个人都喜欢受到赞美,中职学生也不例外,我们应该给学生创造更多表现自己的机会。学校应该多组织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设身处地的为他们创设发挥特长的舞台。比如,益智比赛、演唱会、小发明、辩论会等既可以使他们一展才华,又调动了他们和积极性。他们可以借这些机会受到大家的关注,看到自己的长处和优点,感到成功的喜悦,对他们自信心的培养是大有好处的。

4.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大环境

现如今,中职教育在社会中不受重视,就业时面对不平等的压力,使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大大降低。中等职业教育是是职业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应该努力发展中职教育,与其他类型的教育协调发展。中职教育与高等教育也并无高低贵践之分,应该发挥媒体的良性宣传,让社会理解和认识中职教育。我们所有人应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社会大环境,使中职教育的地位得到提高,把学生的厌学心理彻底消除。只要我们共同不懈地努力和奋斗,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办出中职学校的特色,中职学生一定都会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中职教育的明天也会更美好。

篇9:邯郸市学前教育问题研究论文

摘 要

学前教育不仅是人生发展的奠基性教育,还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早期教育对人一生发展的巨大作用,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现实中人们对学前教育的强烈需求与学前教育本身的滞后发展形成鲜明的对比。本文从邯郸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入手,采用观察法和访谈法进行研究,对邯郸市学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在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其在幼儿园规划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幼儿园活动课程构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从合理规划办园布局、提高师资队伍建设、培养科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尊重幼儿认知发展规律以及培养创造性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对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所启示,从而促进幼儿和谐健康快乐地成长,构建科学、合理的幼儿园教育体系。

我国近代学制研究综述

我国政治哲学研究述要

我国原油期货税收政策问题研究

我国国民经济协调问题的研究

我国房产税征收的研究论文

我国电视剧片头的特征研究

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比较研究论文

我国企业营销力研究论文

我国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研究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论文

我国司法会计学教育问题研究(共9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我国司法会计学教育问题研究,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