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伦理及其限度

时间:2023-06-27 03:36:12 作者:潘陈潘潘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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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制度伦理及其限度

制度伦理及其限度

制度伦理适应了社会转型的需要,有效地解决了当前的道德危机.但制度伦理有其限度,即不是所有的'伦理都能制度化;制度伦理有悖于道德生成论;制度伦理的价值指向只溯及到形式公正;制度伦理不是伦理建设的最高形式.

作 者:黄成华 左伟 HUANG Cheng-hua ZUO Wei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系,江苏,苏州,215021 刊 名:常熟高专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ANGSHU COLLEGE 年,卷(期):2003 17(1) 分类号:B82 关键词:制度伦理   限度   个体心性伦理   正义  

篇2:论伦理秩序建设中的制度性道德关怀及其限度

论伦理秩序建设中的制度性道德关怀及其限度

制度性道德关怀从制度规范上为个体道德的形成、道德意识的培养、救助性道德力量的彰显和避免社会转型期间的道德“真空状态”提供了保障.但是,一个社会伦理秩序的建设应该从全方位考虑,消除社会的道德危机仅依靠道德制度化是远远不够的'.制度性道德关怀的作用是有限的,最大的局限性就是忽略了道德主体性发挥.

作 者:肖祥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刊 名:中州学刊  PKU CSSCI英文刊名: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年,卷(期):2005 “”(1) 分类号:B82-051 关键词:伦理秩序   制度性道德关怀   限度  

篇3:伦理制度之我见

伦理制度之我见

伦理制度即道德的制度化,是伦理学研究和当前道德实践的`重要领域.作者运用逻辑学的交叉概念理论及方法对伦理制度加以研究,认为伦理制度是制度与道德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交叉产生的具有新质的伦理范畴,它分为道德立法和道德纪律两大类型.与非制度化的伦理要求、道德规范相比较,伦理制度具有组织权威性、可操作性和外在强制性等特点,能产生“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强大作用,虽然它有其适用范围的限制,但在维护当今的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道德说教和制度规章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 者:郑玉兰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刊 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TY(SOCIAL SCIENCE) 年,卷(期):2003 9(2) 分类号:B82-02 关键词:制度   道德   伦理制度   道德立法   道德纪律  

篇4:制度伦理研究综述

制度伦理研究综述

目前,制度伦理已成为伦理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主要讨论这样一些问题:制度伦理的概念;制度伦理在伦理学中所处地位及其社会功能;制度伦理学的建立及其发展前景等.

作 者:覃志红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法政管理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91 刊 名: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HE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2002 25(2) 分类号:B82-06 关键词:制度伦理   制度中心说   伦理中心说   双向互动说  

篇5:制度的伦理与伦理的制度

制度的伦理与伦理的制度

目前学界关于制度伦理的研究,着眼点多在以制度来整合人们的观念与行为,从而提高社会大众的道德水平,这当然是正确的。但是,这些研究大多把注意力放在如何将制度的伦理要求规范化、条例化,如何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制度的约束机制等方面,企图通过明示的伦理准则和可操作的奖惩措施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我认为这种研究带有明显的片面性,也不利于我国当前的道德建设。这种片面性的产生在于对制度伦理的片面性理解。制度伦理应该包括关于制度的伦理和关于伦理的制度两方面的内容,这两方面是相互联系并相互作用的。无论是就理论研究本身而言,还是就我国现实的道德建设而言,都要求我们对制度伦理作全面的把握。

一、关于制度的伦理

所谓关于制度的伦理,是指制度赖以产生和演变的伦理,即制度的伦理底蕴和依据。任何制度的产生都不是偶然的,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说,一定的制度总是由一定的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但是,生产力并不会自动产生制度,就社会的基本制度而言,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只是规定了社会形态的基本性质,从而规定了与这一社会形态相适应的社会制度的`基本性质。石器时代不可能产生文明的社会制度,同样,青铜器时代也不可能有民主体制。“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142页。)但封建主为首的社会制度并不是手推磨自然产生的,蒸汽磨也不可能“磨”出一个资本主义制度。从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到现实的制度产生,是一个由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的主观意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马克思曾经批判蒲鲁东不懂人们创造历史的辩证法:“蒲鲁东先生很清楚地了解,人们生产呢子、麻布、丝绸――了解这么点东西确是一个大功劳!可是,蒲鲁东先生不了解,人们还按照自己的生产力而生产出他们在其中生产呢子和麻布的社会关系。蒲鲁东先生更不了解,适应自己的物质生产水平而生产出社会关系的人,也生产出各种观念、范畴,即恰恰是这些社会关系的抽象的、观念的表现。”(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538-539页。)作为物质生产之产物的社会关系,刚开始只是作为一种自在之物而存在的。它对人的行为的要求,对人的实践的制约,只是一种纯粹的客观性。然而,由于人们的生产活动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才能进行,社会关系又成了人们的实践得以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于是,实践着的主体就用自己在实践中形成的观念和范畴对自己所面对的社会关系进行理解、把握、组织和安排,以扬弃其纯粹的客观性,使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即扬弃社会关系对主体说来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合理性,将人们认为合理的社会关系及利益关系固定化、秩序化,使之具有某种稳定的形式和结构,这就是制度。

可见,一定的制度并不是人的物质生产活动的自然结果,而必须经过受一定的生产力状况所制约的人的伦理精神的观照。所谓伦理精神,是指当下实践主体对自己所处的各种社会关系所作的“应该如何”的价值判断和基本的价值取向。伦理精神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成分,对制度的形成和安排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制度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它能使实践主体避免实践的随意性、盲目性和实践结果的不可预测性,即表达了主体对实践的过程和结果的“应该如何”的判断和要求。因此,任何制度都要以一定的价值认识、价值判断和价值取舍为前提,都要以一定的伦理精神为底蕴。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以实践精神把握世界的方式。要想使人们在一定的实践基础上所形成的“应该如此”的精神需求(如公正、平等、人道、秩序等)变为实实在在的客观现实,就必须用制度的形式将这种精神需求实体化和结构化。列宁也有类似的思想,他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里,对黑格尔“善”的概念进行了提炼和改造,认为:“善是对外部现实性的要求,这就是说,善被理解为人的实践=要求(1)和外部现实性(2)。”(注: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29页。)“要求”指一定时代的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某种价值趋向和精神需求;“外部现实性”则是指实践主体将这种价值趋向和精神需求变为客观现实的行动,使对客观世界的精神把握变为实实在在的现实把握,而制度在由精神向现实的转化过程中起着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除了制度的产生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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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制度伦理与伦理制度解析

制度伦理与伦理制度解析

制度伦理与伦理制度是两个不同含义的概念,不能将其混淆使用,但二者之间也是有联系的`,存在着互为条件、彼此作用的有机统一关系.制度伦理与伦理制度对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道德建设及制度建设都是不可或缺的.对这二者的概念和涵义作一界定,探究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对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和道德建设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极大的现实意义.

作 者:马勇 王美琴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刊 名:泰山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TAISHAN UNIVERSITY 年,卷(期):2004 26(5) 分类号:B82 关键词:制度   伦理   制度伦理   伦理制度  

篇7:制度伦理的重要原则

制度伦理的重要原则

自古以来,道德一直是统治者用来约束被统治者的.工具。但到了20世纪后半叶,随着所谓“制度伦理学”的兴起,人们开始普遍关注统治者的治理行为的善恶问题。罗尔斯的《正义论》不可思议的巨大影响,其实正是……

作 者:王海明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 刊 名:江海学刊  PKU CSSCI英文刊名: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年,卷(期):2000 “”(3) 分类号:B82-05 关键词: 

篇8:法律行为制度的伦理基础

法律行为制度的伦理基础

[摘 要]法律行为制度欲发挥规范效力,必须具备伦理上的正当性,即必须符合正义性的要求。法律行为所能实现的正义只是现代制度伦理或规则伦理中的交换正义与纯粹的程序正义,而非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归属正义与结果正义等类型。在判断交易主体所实施的法律行为是否正义时,亦即一方的给付与另一方的对待给付是否具有等值性时,原则上应当采纳主观价值标准,而非劳动价值论这一客观价值标准。通过主观价值标准来判断法律行为是否正义,其实也就是将自由意志作为判断法律行为是否正义的标准,自治性基本上就能够满足法律行为伦理性的要求。从原则上来说,一项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而达成的交易就是公正的交易,国家不应对之再作出干预。

[关键词]法律行为,伦理基础,交换正义,程序正义,自治

法律行为(Rechtsgesch?ft)的概念在德国法系的民事立法与民法理论中居于极为重要的地位。法律行为乃实践私法自治之基本手段或工具。[①]法律行为制度欲发挥规范效力,必然要与私法的其他制度、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一样,以具备伦理正当性为前提,因此,伦理正当性乃事关法律行为制度的存续有否合理性的重大问题。本文即旨在对法律行为制度进行伦理分析,探求其在伦理上的正当性究竟何在,藉以观其究竟如何实现私法自治的意旨。

从事法律行为制度的伦理分析,也有其方法论上的深意。现代社会高度的知识分工肇致了美国伦理学家麦金太尔教授所感叹的那种“零散的知识碎片”,“目前各学科的方家大致还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且不说在跨学科之间缺乏沟通和了解,即使在本学科甚至本研究领域内部,各家亦‘隔膜’颇深。”[②]而事实上,仅就规律法律行为的私法与伦理学的关系而言,“整个18至19世纪,在包括英国在内的`欧洲,道德科学曾经是今天所说的社会科学的总称。”[③]在亚当?斯密时代,在苏格兰的知识体系中,法学与经济学、政治学等都只是道德哲学这一知识目录中的子学科。[④]因此,本文涉足道德哲学领域,诉诸该领域中的基本概念与原理来阐释私法的基本制度,即使不能被誉之为消弭私法与外域的鸿沟,那么,至少也可堪称是使私法返回其“母体”。

一、法律行为制度应具备伦理上的正义性

(一)探求法律制度的伦理基础

法律与道德或伦理的关系,历来是法学界亘古常新的讨论话题。不过,即便是主张法律与道德严格分离的实证主义法学派,其实也是承认伦理之于法律的先在性或基础性的。现代法律,特别是成文法的条文,在形式上虽然仅规定特定行为的法律后果,而实质上是以一般的伦理规范的预设为前提的。[⑤]在西方历史上源远流长的自然法理论就是一个典型地将伦理道德视为法律根基,并以之来检视法律正当性的理论体系。“这些规范(指自然法-引者注)形成了一切个别行为规范的泉源,并且构成了批判一切人为规则的内容是好是坏、公不公平的标准所在。” [⑥]正是由于法律的产生是基于一定的道德背景和道德动机,脱离了一定的道德支配,法律便无从产生,所以在一个社会产生之始或社会制度急剧变革或一社会进行大规模立法时,认为法律与道德相统一的自然法思想就特别活跃,支配法学思想。[⑦]由于受自然法思想的影响,柯瑞乐明确反对19世纪实证主义法学严格划分法规范与伦理规范的要求,因为它切断了法规范与其正当性根据之间的联系。[⑧]而拉德布鲁赫也断然舍弃其曾秉持的实证法观念转而认为一个本来意义上的法哲学是寻求“内容上正当的法律”的哲学。[⑨]

其实,法律与伦理的关系只是更为一般的伦理学上的规范与价值的关系的反映。在《伦理学》中,哈特曼把伦理学的问题概括为二个基本方面,其一为:我们应当做什么(what ought we to do)?其二为:生活中什么是有价值的东西(what is valuable in life)?前者涉及‘应当’,后者则指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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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制度伦理的研究视阈

制度伦理的研究视阈

制度是一种定型化了的规范,强制性、规范性和客观性是制度的主要特征.制度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强有力的激励功能、调节功能和规范功能.个人的道德理想和价值观念必须以现实社会中制度对各种利益关系的.公正合理解决作为前提,必须得到现实社会生活的支持.制度伦理的首要意义应是社会制度体系建构的伦理合理性研究,为制度的制定、安排、实施提供必要的价值要求、道德依据和伦理资源,使社会制度获得坚实的伦理基础.

作 者:吴翠丽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刊 名: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年,卷(期):2003 2(3) 分类号:B82 关键词:制度   制度伦理   道德理想   价值观念  

篇10:网络伦理的制度调控

网络伦理的制度调控

目前在网络迅速发展与普及的同时,也大量出现网络伦理问题,令人担忧.因此,加强网络伦理的制度调控,建立网络道德监控机制,推进网络道德教育,唤起主体道德感,树立合理价值观,形成尊重权利、和谐发展的网络伦理秩序确为当务之急.

作 者:金世昌 俞树彪 JIN Shi-chang YU Shu-biao  作者单位:浙江海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浙江,舟山,316000 刊 名: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HUMANITIES SCIENCES) 年,卷(期):2007 24(4) 分类号:C913 关键词:网络伦理   网络道德   制度调控  

篇11:制度理性与全球伦理

制度理性与全球伦理

如今人们忙于建构全球伦理,却不去拷问它源于何处和其价值义理归趣.本文从普遍的源起出发,认为普遍性就蕴育着理性主义.而全球伦理萌发于理想与制度理性的内在紧张关系,为了摆脱制度理性给社会带来的.暴力和禁锢,人们寻找离政治意识形态较远,而对人性又比较亲和的伦理问题,作为解决它们内在紧张之路向.因此,全球伦理之起点是对制度理性所设制的专制主义不满,把制度理性可表述的框架放大,为制度理性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由此观之,全球伦理之萌生,既是制度理性自发性进化结果,又是普遍主义理想与制度理性关系筹划的产物.

作 者:杨桂森 庄良杰  作者单位:惠州学院政法系,广东,惠州,516007 刊 名:惠州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IZHOU UNIVERSITY 年,卷(期):2004 24(4) 分类号:B82 关键词:制度理性   全球伦理   普遍性  

篇12:新经济制度的伦理解构

新经济制度的伦理解构

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尽可能多的利益需要,因为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道德性原则或第一原则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成员的.利益需要.从伦理学的视野来审视现阶段包括基本经济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经济运行制度、经济运行中的政府制度行为等经济制度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作 者:罗建文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湖南,湘潭,411201 刊 名: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2003 5(4) 分类号:B82-053 F123.9 关键词:伦理视野   新经济制度   伦理解构   道德论证  

篇13:制度伦理与社会道德进步

制度伦理与社会道德进步

道德建设不能就道德论道德,社会道德秩序的形成和巩固要通过制度的.力量来调整和规范。制度伦理是制度伦理化和伦理制度化的统一,它是社会道德进步的基础。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道德“失范”的问题,必须从制度伦理环境的建设人手,制定并完善一整套能够有效约束社会成员的合理的制度体系。

作 者:李仁武  作者单位: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东,广州,510070 刊 名:探求 英文刊名:EXPLORING 年,卷(期):2002 “”(4) 分类号:B82 关键词:制度   制度伦理   道德进步  

篇14:浅析基督教婚姻伦理制度及其现代发展

浅析基督教婚姻伦理制度及其现代发展

在婚姻问题上,基督教教义认为婚姻源于上帝的旨意,因此人们必须受到体现神意的.伦理规范和制度的制约,以确保通过婚姻获得救赎.从结婚、离婚和再婚、生育制度三个角度,浅析了基督教婚姻伦理制度及其现代发展.

作 者:李宁 LI Ning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哲学部,广东,广州,510053 刊 名:茂名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MAOMING UNIVERSITY 年,卷(期):2007 17(5) 分类号:B823 关键词:基督教   婚姻   伦理  

篇15:浅谈市场经济下的制度伦理建设

浅谈市场经济下的制度伦理建设

把制度与伦理相结合,进行制度伦理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制度伦理建设的重要途径.制度伦理建设具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才能适应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

作 者:石军峰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济南,250021 刊 名: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DONG ADMINISTRATIVE COLLEGE SHANDONG ECONOMIC MANAGEMENT PERSONNEL COLLEGE 年,卷(期):2002 “”(5) 分类号:B82-053 关键词:市场经济   制度   伦理道德  

篇16:论制度设计的伦理关怀

论制度设计的伦理关怀

制度是一种规则或规范的安排,一种人类的理性选择;任何制度都包含着伦理意蕴;政府作为制度设计的主体,由于其公共人的角色与地位,其价值诉求也包含着维护社会公正、公平与正义;政府在制度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制度的.伦理精神,体现制度的伦理关怀.

作 者:龚会莲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069 刊 名: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ANXI ADMINISTRATION SCHOOL AND SHAANXI ECONOMIC MANAGEMENT SCHOOL 年,卷(期):2003 17(4) 分类号:B82-051 关键词:制度   制度设计   政府   伦理关怀  

篇17:制度伦理--现代伦理的二次正当性论证

制度伦理--现代伦理的二次正当性论证

传统伦理的`合理性论证需要检讨,制度伦理从制度层面为伦理学谋求新的合理性论证.制度伦理的普遍适用性是对传统伦理的阶级狭隘性的超越;制度伦理的实行有利于广泛性和先进性的有机结合;制度伦理的实行有利于实现道德生活化.

作 者:黄成华 陈琳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管理系,江苏,苏州,215021 刊 名:广西社会科学  PKU英文刊名:GUANGXI 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2002 “”(3) 分类号:B82 关键词:制度   制度伦理   正当性   合理性  

篇18:论道德建设的制度伦理环境

论道德建设的制度伦理环境

一个现实社会的道德水准,主要不是由它所倡导的道德规范体系进步和完善与否来衡量,而是由其成员在社会交往活动中所体现的道德风尚如何来确定。如果道德规范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普遍遵守,那么再好的道德规范也不能发挥实际作用,社会的道德水准也不能真正提高。因此,加强社会道德建设不仅需要有一套能够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道德规范体系,而且更需要有一个能够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支持和保障道德规范得到真正落实的制度伦理环境。

一、范导与纠错:道德养成需要制度的伦理关怀

一个社会的道德建设根本目的就是要全面提高公众的道德自觉性以形成整个社会的良好的道德风尚。衡量道德建设成败的关键主要不在于订立了多少道德规范以及这些规范的内容达到了何等程度的进步水平,而在于社会公众是否都遵守了一个社会共同要求的道德准则,是否普遍地养成了文明的道德习惯。如果一个社会所倡导的道德规范是高度文明和进步的,但是其公众的行为选择普遍是不道德的,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是不健康的,那么这个社会的道德建设不可能是成功的和有效的。因此,加强社会的道德建设必须着眼于如何增进社会公众的道德意识的养成和道德行为的自觉。

毫无疑问,道德意识和道德自觉首先是人们内心世界的活动。它是一种无形的、非程序化的精神力量,深藏于人们的品性、意向之中,内化为人的感情、意志和信念。某种价值观念要想成为现实的道德力量,就必须以“征服”、“俘虏”人们的心灵,获得主观上的确认为前提。在道德建设中,道德教化(思想道德的宣传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或思想政治工作等)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一个不明是非对错、不辨善恶美丑的行为主体,是不可能有好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自觉性的,即使他并非故意作恶,但也有可能因无知而违背道德规范。因此,只有反复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道德教化,帮助人们正确区分什么是是非对错,什么是美丑善恶,明确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并在此基础上引导个体逐步建立其所理解和追求的由道德理想、道德信念、道德价值等意识和观念所构成的意义世界,一种普遍的、共同的社会道德自觉才会成为可能。

然而,道德意义世界的建构只是道德自觉的可能,还不等于道德自觉的现实。要使人们的道德意识真正转化为普遍的道德自觉,仅仅有道德教化是不够的。因为一方面道德教化总是以假定的、理想的人性和道德图景为前提,虽然可以陶冶人的主观世界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激励和引导现实的人们为实现超现实的理想目标和意义世界而努力,但它无法解决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只有理想的劝导不可能让每个人在现实的利益冲突面前保持崇高的道德。另一方面由于道德教化是通过传统习惯、社会舆论、思想劝导、榜样示范等柔性手段和途径来进行的,要通过主观世界的自我接受和认可才起作用,它对那些有较高道德责任感和较坚定的道德信念者是有效的,特别对那些不明事理、不知如何行为的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对象更有作用,但对那些道德建设的逃避者、违规者、破坏者,它除了给予良心和道义上的谴责以外往往无能为力的,不能保证社会道德规范的共同遵守。因此,要保证社会道德意识得到普遍养成和社会道德规范得到共同遵守,就必须在道德教化的基础上强化制度的规约,使社会公众的道德自觉得到制度的伦理关怀。

所谓制度的伦理关怀,就是为道德建设提供一种制度安排的伦理环境,使社会公众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自觉的养成得到制度力量的支撑、调整和关怀。因为人的道德自律精神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后天的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在道德社会化过程中,道德规范的遵守是以自我本性的必要节制为前提的,而人的本性具有无限膨胀的自然特性,如果没有一定的制度力量作为他律进行控制和调节,光靠个体的良心是很难遏制自然本性的无限膨胀的。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的研究认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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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制度伦理与当代伦理学范式转移

制度伦理与当代伦理学范式转移

主持人语:谈论二十一世纪的伦理学发展趋势及其研究范式的转型,是一个既有现实意义又有学术风险的议题。一方面,我们的生活世界的确随着世纪的更替而显露出万象更新的迹象。大处说,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各种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之组织的区域化都明显加剧,人类公共性的道德问题日益突显,诸如民族间的正义问题、现代社会的公共伦理问题、以及生态环境伦理、生命伦理、科技伦理、信息网络伦理的问题,都已然迫在眉睫。毕竟,像超越民族国家边界的公共伦理问题、政治社会的制度伦理问题、环境污染、地球沙漠化速度加快、克隆人和器官移植的伦理正当性、网络黑客等道德伦理问题,已经超越了国界而成为当代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它们即使不是前所未有的,也肯定是空前凸显的。这无疑给伦理学本身提出了崭新的研究课题,因之将必然左右今天和今后的伦理学理论研究发展。另一方面,这些新的问题是否必然带来伦理学研究范式的根本转变?却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知识社会学问题。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作为哲学的一个学科分支,伦理学当然会随着时代的前行而有所改变。但另一种说法同样值得注意:迄今为止,哲学家们所谈论的一切仍然在重复着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或许还有孔子、耶稣、佛陀)所谈论的问题,甚至在哲学知识和理论上也没有超越他们的境界。不用说哲学和伦理学这样经典的人文学知识谱系或理论图式,就是像经济学、社会学一类的现代性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也具有它们各自独特而连贯的知识传统和理论系统。这种知识传统和理论系统的连贯性有时并不一定会随时更新,因势而变。原因是知识的增长和理论的延续有其自在独特的规律。既如此,任何学科的理论研究范式转型都可能是一件极为重大的学术事件,需要严肃对待。有鉴于此,我们更相信这样一种判断:伦理学及其研究范式的转型肯定会受到我们生活世界本身变化的影响,有时,这种影响也的确是根本性的。这一点对于像伦理学这样具有强烈实践性品格(康德的所谓“实践理性”)的知识体系来说尤其明显。但人类生活实践的变化在理论或知识层面上的反映并不都是直接“镜像”式的,毋宁说,这种反映更多的是过程性的、渐进式的。因此,我们在讨论二十一世纪的伦理学发展及其研究范式转型的时候,采取了一种我们自认为还算慎重的学术姿态。我们只是选择性地讨论了现当代伦理学理论发展的几个值得注意的侧面,并力图通过这些侧面展示当代伦理学研究范式的某些明显变化。比如说,制度伦理和政治伦理的'研究取向;元伦理学的技术发展及其学理效应;当代生态环境伦理研究中所遇到的“环境正义运动”的新挑战;以及作为个案的现代宗教伦理的理论关切点;等等。当然,我们也试图从某一视角对当代伦理学发展和研究的整体趋势发表我们自己的审视。总之,我们没有刻意地追求某种程式化和总体化的谈论方式,而仅仅是通过表达我们自己的理论感受和判断,引起学界同志的关注和讨论,权作抛砖引玉之言。

本期主题研讨主持人万俊人,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类的知识增长与其物质文明的进步总是相辅相成的。但这是否意味着作为体系化的知识学科、尤其是像诸如伦理学这样的经典人文学科,也会随着人类文明的进展而产生根本性的知识结构或知识范式的转变?对此,人们一直存在着不尽一致的看法。确切地说,人们看法的分歧并不在于是否会发生这种转变,而在于这种转变究竟是何种意义上的转变?其转变的程度或性质究竟如何?很显然,人类的知识增长与知识积累常常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不同只在于观察者或评估者所站的学术立场或理解意图。

通常说来,对于像伦理学这样的经典性人文学科来说,人们更看重其知识积累方面而非其知识增长方面。这是因为,一方面,学科知识的经典性或权威性主要源于其知识积累性效应,而道德伦理本身即是人类价值意识和价值规范的文化积淀,因而,作为以其为研究对象的伦理学知识也具有传统积累性的特性;另一方面,在人类社会的实际生活中,道德伦理本身、以及作为其知识形态的伦理学的改变,往往具有特别明显的(相对于其他文化现象和知识体系而言)文化敏感性。这就是说,人们常常容易把道德伦理和伦理学知识的改变,看作是某个时代和某个社会发展重大文化价值转型或秩序变动的重要的、甚至是根本性的文化症候。与之相对,对于像经济学这样一些现代性的社会科学和诸如技术物理一类的现代技术科学来说,人们看重的则是其知识增长效应。原因在于,现代社会和现代人对于这些学科有着远为急迫和强烈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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