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芒仔”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广东省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广东省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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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广东省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
广东省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
笔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广东省将于近期开展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条件人员可于10月份进行网上报名或向属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需认定的人员可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此次教师资格认定从9月份开始,主要在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中进行。具体包括从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在编正式教师;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及已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据悉,今年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2010月8日凌晨至10月23日凌晨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目)。
据介绍,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通知》规定,认定对象同时还需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认定对象还需具有三级甲等以上的普通话水平。
此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篇2:信阳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
信阳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
信阳市教育局信阳市20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河南省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及条件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信阳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申请教师资格(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外)。
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职务;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合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准备阶段
(一)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需表格从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下载,网址:jszg.haedu.gov.cn)。
(二)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申请人直接登陆信阳教育信息网(www.xyjyw.cn)进行网上考试报名。网上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至20日,网报结束后,务于7月20日至22日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照像并交纳考试费。现场确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街与新八街交叉口)
(四)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其中申请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者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五楼体检中心(信阳市工区路411号,联系电话:0376-6283009);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
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的受理阶段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然后再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网上申报序列号
(二)申请中专(含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者确认点设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确认点由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
四、审查材料及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一)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及证书发放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正式受理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时间安排
(一)全省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8:30―11:00
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7月20日
考试现场确认及照像信息采集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7月22日(没有进行考试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现场确认及照像信息采集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街与新八街交叉口
考试现场确认及照像信息采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考试准考证由个人直接从网上下载,下载时间:10月9日至14日
(二)申请材料受理确认阶段时间
1、申请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时间:10月25日至29日
2、申请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受理确认时间: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
受理确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街与新八街交叉口
3、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受理确认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七、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每人22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咨询电话:0376―6369871; 监督电话:0376―6224003
负忧教体局 人事科 0376-6618131
平桥区教体局 人事股 0376-3800293
罗山县教体局 人事股 15937642669
光山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6-8883350
新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6-2960182
商城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6-7952119
息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6-5856326
淮滨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6-7761353
潢川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6-3982030
固始县教体局 人事科 0376-4605116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职能部门及联系电话
篇3:临沂市教师资格认定今起网上报名
临沂市教师资格认定今起网上报名
今年临沂市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将于3月13日开始。
考试报名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3月13日至3月16日进行网上报名,3月20日至3月22日现场报名。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报名,只需到现场报名。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篇4:山东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
山东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
关于做好20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总体部署,2011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报”)的方式进行。为做好2011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范围
今年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全体人员,包括2011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受理权限
本次网报工作中,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受理权限分别为: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时,对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认定工作进行监管。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在权限范围内对在本地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部分高校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在权限范围内对本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现场确认点设置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现场确认点。各县(市、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设立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现场确认点。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现场确认点为就读学校。
四、工作步骤
认定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4月1日―6月21日)
5月25日前,各级认定机构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做好网报动员部署,申请人员的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准备工作。
5月25日,考生到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om)查询“两课”考试成绩。
5月26日―6月20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及时与受理机构联系,进行体检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申请人网报(6月21日―6月26日)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确保网报信息与手工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致。
申请人网报时,务必选定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者,选定认定机构为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选定认定机构为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一次性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申报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务必牢记网报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备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时使用。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网报时间由其就读学校商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并及时告知相关学生。
(三)现场确认(6月28日―6月30日)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网报现场确认: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工填写完成,并粘贴网报时上传的同一底版照片),并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
5. 《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 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时上传的同一底版,办理教师资格证用)。
7. 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网报信息与书面材料进行核对审查,打印受理凭证。
(四)认定(7月1日―7月31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出认定结论,并予以公告。7月5日前完成数据整理、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信息下载。7月底完成教师资格证书打印、验印、发放。申请人登录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查询证书领取时间。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网报认定机构为相应的各级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为就读的学校,具体时间安排认定机构和学校商定,必须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 各市教育局4月15日前上报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网报实施方案和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网报方案。
(二)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申请人须牢记网报时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陆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四)各认定机构需按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使用手册》进行认定操作。要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对县级认定机构和各确认点的管理。要优化工作流程,安排足够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确保安全、高效、顺利地完成全面网报工作。
(五)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工作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证书补发、换发信息应在系统后台管理页证书补发换发管理栏目中详细录入。此项作为各地申领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数量的依据。因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需更换证书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历史数据变更程序办理,并收回信息有误证书,归档备案。所更换证书数量按证书耗损统计,不计入证书补发、换发总数。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筹备,精心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办理,确保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篇5:无锡市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时间公告
无锡市2011年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时间公告
无锡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0〕9号)精神,现将无锡市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锡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职责权限
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认定市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新区)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新区等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江阴、宜兴两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当地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当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锡山、惠山、滨湖等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当地户籍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0年11月下旬面向社会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咨询电话:无锡市教育局81825561、江阴市86861255、宜兴市82932628、锡山区88701596、惠山区83592407、滨湖区81178602。
(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2010年12月4日-7日,无锡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简称市自考办)面向市区考生开展考试报名工作,江阴、宜兴两市自考办面向当地考生开展考试报名工作。2011年2月26日(周六),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2010年12月4日-7日,无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语委办)面向市区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江阴、宜兴两市语委办面向当地社会人员开展测试报名工作。2011年1月中旬组织 普通话水平测试。3月下旬公布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
(四)网上报名。2011年4月1日-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五)材料初审暨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报名。2011年4月11日-15日,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报名工作。
(六)体格检查。2011年4月16日(周六),无锡市教育局、锡山区教育局、惠山区教育局、滨湖区教育局受理的申请人在无锡市学校卫生保健所进行体检。江阴、宜兴两市教育局受理的申请人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1年4月23日(周六),全市举行教育教学基本常识统一考试(闭卷考 试)。5月上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试讲或者说课)。
(八)现场确认申请材料。2011年5月中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正式受理申请。
(九)认定教师资格。2011年5月中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受理申请材料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结论,将结论通知申请人。
(十)发放教师资格证书。2011年6月20日前,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无锡教育”网()及各市(县)、区教育局网站上的公告。
五、收费标准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有关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每人每门32元;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六、违规处理
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文件规定,依法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行政处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无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广东省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精选5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