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棉花糖糖”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河北衡水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河北衡水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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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河北衡水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河北衡水2011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从衡水市教育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该局发出《关于应、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1、应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2、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应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注册报名(www.jszg.edu.cn/front/index.jsp);向确认点(学校)提供个人材料;确认点对个人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正确无误,由确认点(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送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为合格毕业生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2、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凭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申请(不用网上报名),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报名地点为衡水市教育局师训科(电话2120088),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报名地点为桃城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2812986)。
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应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网上填写后打印,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下载填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应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由学校出示毕业证明,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准备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不能确认是否为师范类的,要求申请人员提供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表》;
5、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高39mm×宽30mm(无白边与申请表格照片同底)。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准备电子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清晰完整,其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电子照片,其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后填写盖章)一份,应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由学校填写、盖章,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填写和盖章。
四、时间安排。
1、5月29日前为应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网上报名起止时间,逾期不候;
2、5月30日至6月5日为应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确认时间,逾期不候;
3、5月29日前为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报名时间逾期不候,发证时间在网站上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逾期网站将关闭。
2、网上申请人必须牢记申请注册密码,密码丢失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
3、申请人网上报名一定根据自己的学历层次、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和所属院校选择正确的确认点。
篇2:天津市非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天津市非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20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第二阶段)
5月3上午10:00-6日下午17:00
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3种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上网查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结果,打印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领取单。同时两科考试均合格人员须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到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学能力考试的现场报名和交费。
5月6-8日
考试通过人员领取《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学四楼
带身份证、准考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领取单
8:30-11:30 13:30-16:30
5月9-10日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做教学能力考试现场报名、交费。
申请人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属区县教育局
须携带毕业证(或就读证明及学生证)、本人身份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考试费30元、照片一张。
5月18-19日
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3种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领取准考证
到对应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8:30-11:30
14:00-16:30
5月22日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
以准考证为准
9:00-11:00
5月底之前
拟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6月初
考试通过人员领取《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合格证》
申请初中以下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带身份证、《准考证》
8:30-11:30 13:30-16:30
6月上旬
教学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并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
体检地点:按体检表内标注为准
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粘有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费。
6月中下旬
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
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6月底以后
申请人到各级认定机构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受理通知书
篇3:乌鲁木齐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2011年乌鲁木齐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新疆都市报记者刘雅娴报道)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从5月13日起,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资料袋,学习教师资格政策,了解认定流程。
5月1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了解到,2011年春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新疆师范大学成教楼一楼108室。从5月13日开始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体检者需前往该校医院领取《教师资格体检表》。
按照规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1年起,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以按照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5月14日―20日,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登录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jszg.xj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来源新疆都市报)
篇4:长乐市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
长乐市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及人员:
为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在职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05-2010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在职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对象
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以下对象,可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或任教学校在我市的以来毕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2、已取得教师资格,现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工作需要应取得新的相应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3、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聘在岗人员。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办理教师资格认定手续:
(1)2008-考核不合格的;
(2)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已取得教师资格,申请办理第二种和两种以上教师资格的;
(4)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离开教育教学岗位5年的。
5、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永久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认定教师资格。
6、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拟定于2010年9月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和应具备的学历
1、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能申报与上述学历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申报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但所在学校(单位)应报省教育厅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申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填报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要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一寸免冠近照(黑白、彩色均可)3张,其中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张(自行贴好),申请人《体检表》1张(自行贴好)。另交一寸免冠近照(黑白、彩色均可)相片1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并在相片背后写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用信封袋装好。因使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人还需提交电子照片1张,电子照片存入存储器(如U盘)。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名为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提供的证件号码(一般为身份证号码),照片扩展名只能为JPG,例如:350104198402194010.JPG。
(2)照片的尺寸应在19KB之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系统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文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不得使用复印的申请表)。
3、《申请人体检表》一份。
4、在职教师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和经学校(单位)综合考评合格的《2008-度考评登记表》复印件。对未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聘在岗人员,各有关学校(单位)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06]13号)附件二中规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条件进行测试,合格者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注明面试“合格”,试讲“合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予申报。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在职人员由所在学校填报;
(2)户籍在我市的20以来毕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由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八栏可由当地公安局派出所或警署填写),也可以由寄存档案单位依据毕业生就读院校的相关鉴定材料填报。
6、毕业证书复印件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或经教育行政、组织人事有关部门确认的《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请表》。
7、身份证复印件。
8、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复印件(申请认定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为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9、《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继续深造提高学历层次者,应提交师范教育专业毕业时《学业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简称‘两学’)”,由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两学考试合格证书,或8月份前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单科结业证书复印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提交小学(儿童、学前)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根据闽教人[2002]150号和闽教办人[2004]12号文件规定,民办学校在聘在岗教师可按在职教师申请认定,学校要提供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和聘用证书(复印件)、任课证明,同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金有关证明,以及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备案的花名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复印件材料必须经所在学校(单位)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单位)公章或认定机构依法验证的方有效。
各学校(单位)和申请人倘若漏报有关材料,认定机构认定时不再通知补报,其责任由申请人和所在学校(单位)负责。
上述材料经认定机构确认后,有复印件的原件退还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和其他有关材料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另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四、教师资格的申请与认定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含民办)的教师资格,由我市教育局负责认定,报名时间:2010年5月17日至21日,报名地点:长乐市教育局人事科。在职教师由学校经办人员到我局人事科报名,毕业生由本人到我局人事科报名。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校的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时间安排:
(1)我市在职教师,应于5月底前分别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各校报名结束,经办人持学校介绍信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有关表格,并提交本文第三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原件。6月1―4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和申请人的基本材料,报送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个人不予受理。
(2)6月7―9日,2005年以来毕业的未取得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身份证原件以及本文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材料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地址:福州市教育宾馆618室,福州群众路小学旁,联系人:柯老师,陈理达,电话:83340647)。
五、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持证人具备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法定凭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
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
长乐市教育局
二一年五月六日
篇5:江苏省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江苏省201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全省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师资〔2010〕2号
各高等学校人事处: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江苏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不断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高新录用教师质量,现将2010年秋季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11日-9月19日,申请人网上申报;
9月30日之前,各高等学校完成新申报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10月11日-10月15日,网报现场确认;
10月中下旬,集中上报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其它信息请在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 或www.jste.net.cn)教师资格栏目内查询下载。
二、工作要求
(一)各高等学校要根据2009年网络版全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培训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认真组织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周密部署现场确认工作;
(二)现场确认人员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协助申请人员在现场做好必要的修改和打印工作,严禁随意修改申请人信息,未经审核不得签署意见,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须与材料集中上报时人员名单一致。
三、联系方式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联系人:潘扬、郑春林;电话/传真:025-83239421(政策咨询)、025-83758179(技术咨询);电子邮箱:jsjszg@126.com。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高等学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规范系统使用,确保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 河北中考时间
河北衡水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共5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