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日程安排

时间:2022-11-29 09:12:56 作者:ufufu 其他教学资源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ufufu”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日程安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日程安排,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日程安排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日程安排

豫教资办〔2011〕10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号)规定,结合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场设置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在高校所在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考场及考务工作委托各高校所在省辖市教育局组织安排,考场单独编列。

三、成绩公布与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于10月28日公布,各高校于11月1―3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合格证书。参加考试人员可以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四、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抓好考风考纪

为维护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教师的考风考纪教育,严禁出现各种作弊行为。否则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规定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篇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安排

各高校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号)规定,结合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场设置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在高校所在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考场及考务工作委托各高校所在省辖市教育局组织安排,考场单独编列。

三、成绩公布与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于10月28日公布,各高校于11月1―3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合格证书。参加考试人员可以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四、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抓好考风考纪

为维护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教师的考风考纪教育,严禁出现各种作弊行为。否则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规定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篇3:山西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山西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

晋教人[2011]8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全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要求,现将2012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范围

1、非学前教育专业或非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非小学教育专业或非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4、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免考人员范围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在幼儿师范学校或幼儿专科及其以上学校学习期间,修学幼儿(学前)教育学、幼儿(学前)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在中等师范学校或师范专科及其以上学校学习期间,修学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师范专科及其以上学校学习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在本科及其以上学校学习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5、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其前期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科(不含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后取学历为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

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

四、教育理论考试具体事宜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2年3月11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2年3月18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县(市、区)不设考点。

2、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或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以下简称《单科合格证》)。《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重新参加考试。

3、各高校务于12月26日-28日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参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照片后必须用碳素笔或钢笔写清楚本人姓名)及考试费一同报送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4、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于2012年2月27日-29日前将本市所辖各县(市、区)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情况统计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及考试费上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Email:jiaoshi60@yahoo.com.cn)。

5、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83号)规定执行。教育学考试费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30元。

6、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登分工作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承办,其它工作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

五、其他事项

1、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与否,以申请人的档案记载为准。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除必须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外,还必须参加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在受理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和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培训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本通知与《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第12条、19条第(4)(5)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各市、各高校应尽快安排本市、本学校的考试报名事宜。

2、各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程序,使有志从事教师职业、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及时了解有关信息,积极报名。

3、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市、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以保证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篇4:太原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

太原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

太原市教育局昨天发布消息,20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今日开始报名,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可于报名规定时间内到太原市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西院(西羊市街19号)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月13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包括:

在学期间未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或在学期间修学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但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非学前教育专业或者非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非小学教育专业或者非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

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其前期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且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后取学历为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可免于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具有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予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此外,今年仍将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试题中增加教师职业道德内容。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3月22日上午举行,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成绩均达60分以上)或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和《单科合格通知》。《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和《单科合格通知》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重新参加考试。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工作,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安排。

来源:太原日报

篇5: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安排

2009年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安排

2009年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全省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将于11月底前陆续展开。

篇6:河南省教师资格证教育理论考试相关内容

一、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20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大致于6月底至7月初启动,10月下旬举行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整体认定工作于11月底结束。具体安排省教育厅、省教师资格办将适时向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印发通知并上网发布。请广大申请人员届时关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或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站。

2012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后,请广大申请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除外)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报名或咨询。

二、2012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为全省统一的水平考试,采取分类综合考试的方式进行,即一张试卷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团队管理、教师专业标准等多方面内容。按照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种类分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6种试卷。2012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拟于10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各类报考人员的考试内容如下: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高校教育学、高校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内容: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内容: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三、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用书相关事宜

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及国家新课改和教师专业标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2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用书使用新版教材。新版教材遵循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适用性和时代性原则,依据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吸收了最新的理论和事例,是河南省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唯一指定的考试用书(印制中…)。拟于6月中旬面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相关单位发售。具体发行安排请关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或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注:新版教材由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相关高校统一订购,再向报考人员发售。不委托社会中介或商业机构销售〕

各省辖市指定发售教师资格考试用书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1-65831912

0371-65831868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1-68868033

0371-68985331

开封市

河南大学教育科学院

0378-3881803

0378-3886581

开封教育学院(学生处)

0378-2115786

0378-3886581

洛阳市

洛阳师范学院

0379-65526328

0379-63201225

洛阳市教师进修学校

0379-65617008

0379-63201225

平顶山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5-2978031

0375-2629909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院)

0392-3330511

0392-3300806

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

0373-3519000

0373-3519000

焦作市教育局

0391-2992831

0391-2992966

濮阳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0393-8991672

0393-8991731

许昌市

许昌学院

0374-4369263

0374-2789823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0374-2366990

0374-2789823

三门峡市教育局

0398-2816613

0398-2816620

南阳师院成教院

0377-63525055

0377-63136477

商丘市教育局

0370-3220920

0370-3220930

周口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0394-8229055

0394-8319008

驻马店黄淮学院

0396-2853066

0396-3651993

济源教师进修学校

0391-6965712

0391-6614816

篇7: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间通知

2009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间通知

2009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定于11月24日至29日进行。各高校需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具体测试时间,将公布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各高校务必及时在校园网或公告栏公布,通知有关人员查看测试安排,并按《河南省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须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测试地点参加测试。

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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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日程安排(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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