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奶泡泡跑路中”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参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参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 目录
篇1: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为进一步做好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实现依法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3、学院国标代码:13855
4、学院简介: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自成立以来,传承“以事业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光荣传统,秉承“德能并重,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坚持“文化兴院,特色建院”的办学方针,以“善德志和,精工铸艺”为校训,逐步形成了“尚德慧能”的校风,“精艺垂范”的教风和“崇学竣技”的学风。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主要面向建筑、服装纺织、机电三大行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山东省特色名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山东省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德育建设优秀单位。
学院位于济南经十东路6088号。学院周边风景宜人、交通便利,分布着十余所高等院校。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文化氛围浓厚,是广大青年学子深造的理想之地。学院占地749亩。拥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实验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及计算机中心、图书信息楼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宽带网络覆盖全院。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具有研究生学位的占45%,副教授以上职称占29%,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56%。同时聘请一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学院专业设置主动适应区域产业结构升级需要,注重内涵发展,形成了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龙头,工程造价、基础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为依托的建筑类专业群;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为龙头,形成了数控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为依托的机电类专业群;以服装设计专业为龙头,形成了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现代纺织技术为依托的服装纺织类专业群;涵盖建筑工程、城市建设、服装纺织、机电工程、管理工程、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七个专业大类35个专业。拥有4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特色专业,25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院注重校企合作,本着“相互促进,合作共赢”的原则,与152个行业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建筑类专业群与国家特一级资质天齐集团成立了“天齐合作实验实训室”;机电类专业群与全国百强钢材营销企业山东博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博远学院;服装纺织类专业群与省内十余家大型纺织企业联合成立了纺织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形成了“合作育人,利益共享”的办学体制。同时与政府部门合作成立了济南市职成教研究所,以加强职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学院人才培养注重工学结合,突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实行双证书制度,毕业生广泛就业于建筑工程、城市建设、园林规划、服装纺织、机电工程、计算机、新闻、旅游等企事业单位,多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在相关行业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学院始终坚持“从严治校、质量第一”的办学原则和“德能并重,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是我们的郑重承诺。前进中的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和广大考生一起以昂扬的姿态,矫健的步伐共同迈向辉煌的未来。
二、专业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太阳能应用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现代纺织技术、服装设计、染整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纺织品设计、服装制版与工艺、国际贸易实务、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物业设施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与审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服装表演。以上专业均文理兼招。
2、招生层次:专科
3、学制:均为三年
4、招生计划: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学校招生简章、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填报志愿,学院招生代码及专业代码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三、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在高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省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并进行录取。
5、专业志愿分配按我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如果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志愿,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否则,做退档处理。
6、录取结果的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7、新生入校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档案审核及文化成绩测试等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四、学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我院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其中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专业学费为4800元)。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生释疑
1、毕业生享受的待遇
学生毕业时颁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2、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面向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岗位和生产管理岗位。学院与全省200余家国有、合资、股份制等企事业单位拥有长期就业协作关系。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和举办就业洽谈会。毕业生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签定就业协议。
3、专业调整
学院实行分大类教学,一年后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4、学院的奖、助学金体系
1、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及企业专项奖学金。
2、对报考工业设计与贸易系的考生,学院还设有定向助学金,韩国大兴洋行株式会社姜德龙先生为服装纺织专业设立了专项助学金。20录取为工业设计与贸易系各专业的新生,可有四十名同学享受困难资助。
3、助学贷款。新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以解决学生的生活困难。
六、其他事项
1、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2、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邮编:250200
办公电话:0531-86385086 86385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8129690181296902 81296903 81296904
学院网址:www.jngcxy.com
篇2: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邮编:2640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先后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科教兴鲁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德育优秀高校”、“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国家首批示范社会技能鉴定所(站)”、“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7年,半个多世纪以来,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重视技能培养、强化实践操作、培养创新能力,已形成了以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级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学院坐落在美丽富饶的沿海开放城市——山东烟台,占地724亩,现有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学院配备科研仪器实训设备总值0.58亿元。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室、数控仿真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PLC实验室、技术测量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106个。有数控机床37台、普通机床429台,藏书量43.9万余册,电子图书4047GB。学院现有教职工725人,专任教师337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90人,专业教师全部具有技师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双师素质高。拥有机电一体化技术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院实施 “产学研相结合”、“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与省内外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毕业生供需联系,并拥有资产达1.5亿元的实习工厂,建有21个校内实践基地, 6个应用技术研究所,保证了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接受先进企业的生产模式和企业文化的熏陶;学院还拥有汽车驾驶学校、汽车修理厂,另有53个校外实习基地,构成了实践教学的强大后盾,培养出的学生理论知识扎实、操作技能过硬、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好,长期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九条 根据国家建设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在各有关省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 2015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如下:
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焊接质量检验方向)、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设计自动化方向)、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广告媒体设计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及网络工程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运用技术(营销与保险方向)、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营销与策划、物流管理、会计与审计、电子商务、服装设计(设计与表演方向)、食品营养与检测、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航空服务,共27个专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篇3: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无要求。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航空服务专业特别要求:
(1)身高要求:女生:4075px—4350px;男生:4325px—4625px。
(2)面貌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举止端庄;肤色
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痕迹及斑点,无纹身(男生无耳洞);无明显内、外八字。
(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任何一侧矫正
后视力应在4.5以上(E表)。
(4)其他要求: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线内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篇4: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2777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邮编:030009)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杜英堂(副院长)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相关省(区、市)生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3、学院食宿条件未能满足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建议少数民族考生慎报。
4、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6、进档文史、理工类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成绩、理工类考生按数学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7、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8、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三、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1、经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与加拿大北方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 of Applied Arts & Technology,Canada)合作举办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两个高等专科教育合作项目,每个项目招生50人。
2、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24号)的规定,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8000元。
3、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规则同普通文、理类考生,不录取无专业志愿的考生。
4、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中加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学完全部课程,经双方考试合格,可获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专科文凭。
四、收费及其它
1、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2、新生入校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体检、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学院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3、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4、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录取的贫困家庭新生还可申请进入由“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提供资助的“思利及人助学圆梦班”(共50人)。
5、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学院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教务、学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
6、学院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院校建设验收。
7、联系方式
电 话:(0351)3350580
电子信箱:1770063134@qq.com
网 址:
篇5: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篇6: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邮编:2640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先后被授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科教兴鲁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德育优秀高校”、“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前身始建于1957年,20成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半个多世纪以来,学院为社会培养了6万多名高素质技能人才;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按照“注重内涵发展,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岗位技能培养并举,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之路,推动学院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办学思路,秉持“质量强校、人才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突出职业教育“理论实践一体、强化技能训练、实现就业理想”的办学特色。学院重视技能培养、强化实践操作、培养创新能力,已形成了以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级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学院坐落在美丽富饶的沿海开放城市——山东烟台,占地864亩,现有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16亿元,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室、数控仿真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PLC实验室、技术测量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122个;有数控机床37台、普通机床429台,藏书量63.8万余册,电子图书4047GB。学院现有教职工764人,专任教师58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79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65%, “省首席技师”2名、“省教学名师”2名、“省青年技能名师”1名、“省技术能手”4名、烟台市首席技师2名、市级突出贡献技师9名、高级技师134名、市级技术能手19名。学院拥有省财政、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教改项目1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院级重点专业16个,院级特色专业9个,院级精品课程80门,网络课程30门。学生近三年来参加各级各类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超过600人次,其中获得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主要是机电类)国家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28项。
学院实施 “产学研相结合”、“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与省内外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毕业生供需联系,5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6个应用技术研究所,23个校内实践基地,71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147家校企合作企业,保证了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接受先进企业的生产模式和企业文化的熏陶,构成了实践教学的强大后盾,培养出的学生理论知识扎实、操作技能过硬、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好,长期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九条 根据国家建设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在各有关省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如下:
1、普通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业节能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计、电子商务、快递运营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共32个专业。
2、校企合作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空中乘务,共4个专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篇7: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无要求。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1)身高要求:女生:163cm—174cm;男生:173cm-184cm;
(2)面貌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举止端庄;肤色好,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痕迹及斑点,无纹身(男生无耳洞);无明显内、外八字;
(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任何一侧矫正后视力应在4.5以上(E表);
(4)其他要求: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6)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7)考生需要获得学院颁发的面试合格证书后,方有资格填报该专业;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特别要求:
(1)女生身高:160cm(净高)以上;男生身高:170cm(净高)以上;
(2)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举止端庄;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痕迹及斑点,无纹身(男生无耳洞);
(3)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4)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
(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6)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7)考生需要获得学院颁发的面试合格证书后,方有资格填报该专业。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线内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7)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普通文理专业收费标准: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
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空中乘务专业学费:88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8000元/年;电子商务专业学费7800元/年。
住宿费:5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以学院内学生奖学金、困难学生助学金、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为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管理体系。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特困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第七章 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四条 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时,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网上电子注册的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专升本事宜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535-6386611 6385511 6381766 6937292
招生就业处传真:0535-6937291
学院网址:www.ytetc.edu.cn
招生就业处邮箱: zhaosheng@ytetc.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8: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水渡河畔,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路100号。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招生国标代码:12425,各省的录取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册,湖南省内招生代码:4367。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有关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我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主管校长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 按教育部(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7个省市区,各省(区)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2高考生源计划专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招生均安排在普通专科院校批次录取。严格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定。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
第十五条 对于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安排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六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推荐免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2〕4号)文件精神,已参加我省2022年高考报名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我校相关专业。获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可以免试入学至相关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录取专业及调剂后的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教育部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平台及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六章 奖学与助学
第二十一条 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困难级别参评国家一、二、三等助学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及参加勤工俭学,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八章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路100号
2.邮政编码:410151
3.学校网址:www.hngczy.cn
高考怎么选择合适的专业
1、根据高考成绩和分数排名来选大学
高考志愿填报大学,我们都是根据高考成绩和分数排名来选择大学,首先根据高考分数排名找出往年的对应高考成绩,再根据历年院校招生分数来筛选出大学进行选择大学,这一步对众多家长或考生比较难,最后再选出目标大学;简单而言,填写高考志愿,我们可以分为三步。
第一步:从高考分数排名找出对应近三年的高考成绩及排名;
第二步:根据对应分数上下波动找出大学“范围”;
第三步:对“范围”大学进行筛选,选择出适合自己的大学。
2、选择大学和专业时要预留“分数差”
很多考生和家长在高考志愿报考时,坚信“不浪费一分”的报考方法,可是若考虑到大学实力、院校位置及专业,又怎么能不浪费高考分数呢?而且在高考报考志愿时,我们对大学和专业的报考更应该预留“分数差”,避免滑档或被调剂专业。
大学各专业就业的前景如何
1、人工智能专业:今年,人工智能、移动终端、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专业应届生备受企业关注,同学们都是被几家企业同时抢着要。数据显示,我国人工智能相关人才缺口超过500万,“坑多萝卜少”的现状让企业展开了校园人才争夺战。
人工智能专业毕业后其实可以留校当老师,公司研发岗位,人工智能实验室等。具体岗位有:数据挖掘工程师、下位机算法工程师、售前技术支持(商业智能方向)、行业研究员(股市)、科技公司的电气工程师、C/C++算法开发工程师等等。
2、大数据专业:填补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人才巨大缺口的最有效办法无疑还需要依托众多的高等院校来培养输送,但互联网发展一日千里,大数据技术、手段日新月异,企业所需要的非常接地气的人才培养对于传统以培养学术型、科研型人才为主要使命的高校来说还真有些难度。
幸好这个问题已经被全社会关注,政府更是一再提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来创办新型前沿几乎以及“互联网+”专业方向,也已经有一些企业大胆开始了这方面的创新步伐。
3、通信工程专业:面向新的世纪,通信工程专业将会迎来其发展的广阔天地。随着通信技术应用的日趋广泛,上至太空,下至海底,无不活跃着这一专业的技术人才。现今中国已经加入WTO,这势必会给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而通信工程专业优秀人才的短缺成为中国参与国际间竞争的一个十分不利的因素。因此,在未来若干年,中国势必会更加重视本专业人才的培养,更加重视通信工程专业的教育,提高教育水平。
篇9: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XX职业技术学院2015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XX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地址:XX省XX市XX路中段。
第五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校50年来,已形成了以通信类为主、计算机和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优势突出、办学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学院具有与现代通信同步的实习实训设备,是通信信息行业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六条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xx
2)网址:xx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5我院13个专业面向11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生1550名,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上查询。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九条 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我院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十二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四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学院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专项奖、助学金,资金数额从500元到8000元不等。
第五章 其它须知
第十六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篇10: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参考(共10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