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2-11-29 10:21:35 作者:大annie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大anni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全 称: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原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层 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336

学院性质:公办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园区

二、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

1、录取原则:将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3、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4、外语语种:英语;

5、男女比例不限;

6、录取结果公布:

(1)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本省统一规定的形式集中向社会公开公布;

(2) 由我院为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籍、学历注册的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园区

邮 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8378415、8378417

传真:0351-2029066

网 址:http://www.sxqzy.cn

篇2: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细则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细则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学院概况

全称: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原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336

学院性质:公办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园区

二、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

1、录取原则:将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3、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4、外语语种:英语;

5、男女比例不限;

6、录取结果公布:

(1)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本省统一规定的'形式集中向社会公开公布;

(2)由我院为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籍、学历注册的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园区

邮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8378415、8378417

传真:0351-2029066

篇3: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学院代码为13693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南路34号

二、学院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联系方式:

邮编:030006

网址:www.sxpolice.cn

E-mail::sxjyzsb@126.com

咨询电话:035126738887961333

传真:035179613332677903

招生负责人:李晓玲手机:15333426439

四、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在录取考生时,严格按照生源地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全面审核,分专业择优录取。

4、在我院调档线以上,对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同批次内优先录取。

5、学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院志愿,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6、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五、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文、理各专业均为4000元/年。

六、奖学金、贷款、勤工助学。

学院为学生开设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此外,学院针对学生个人开设个人奖学项目。

学院建有完善的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助学金等助学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获得经济帮助。

七、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报考我院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3、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八、学历证书颁发: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九、其他: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篇4: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订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及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177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丁怀民院长

(八)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九)办学地点:北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南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三段629号

第二章录取规则

第四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根据各省近三年录取情况安排分省分类招生计划。同时,对近三年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在录取过程中合理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六条普通高考文理科录取原则: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七条普通高考美术类录取原则:在考生美术成绩达到山西省最低控制线,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美术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对口升学录取规则: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九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执行。

第十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我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划分,对于选报人数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内部调整。

第三章其它

第十三条对已录取的考生我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我院的网站公布。

第十四条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学费、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篇5: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学校代码:12704

二、学院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各专业往年的招生情况和生源质量,以及当年的具体生源构 成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来分配具体招生计划,其中省外招生计划如在当地无生源情况下,将调回本省,并按照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计划分配。

五、录取原则:

1、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志愿和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4、主持与播音专业(高职)录取使用省联考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志愿,文化达到所在省高考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歌舞表演专业录取使用舞蹈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志愿,文化达到山西省高考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影视动画专业录取使用美术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志愿,文化达到山西省高考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航空服务专业:体重要求:(身高cm-110)×2±10;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容貌端庄、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史。

8、对口升学录取规则:①音乐表演、艺术设计、舞蹈表演、影视表演、美术、影视动画、主持与播音文化达到山西省对口升学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电视节目制作按山西省对口升学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学费标准及待遇: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七、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表演类专业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只提供英语教学。

八、其他: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九、联系方式:

院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邮编:030001

网址:www.sxyz.com

邮箱:zhaoshengban@sxyz.com

咨询电话:4008351799 0351-4180848

传真电话:0351-2246178 2246066

篇6: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4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7.学院代码:13694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投档方式即文化课合格,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只招英语考生。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有关省市规定执行。

7.对口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

9.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10.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广告设计与制作、会展艺术设计专业:6000元/学年;

报关与国际货运、会计(涉外会计方向) 、国际商务专业:5200元/学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服务外包方向)、图形图像制作、国际贸易实务、市场开发与营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方向)、商务管理(商务文秘方向)、商务管理(拍卖与典当方向) 、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校址:山西省经贸学校)、商务英语专业:4000元/学年。

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四、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351) 5691288

传 真:(0351) 5691463

网 址:www.sxibs.com/

电子信箱: www5691288@163.com

篇7:山西戏剧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山西戏剧职业学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

学院代码:12889

二、学院性质:公 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录取原则:

1、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的.情况下,一般按志愿和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摄影(高职)、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高职)、文化事业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高职)、导游(高职)、酒店管理(高职)录取范围文史类、理工类。根据志愿达山西省高考专科分数线后,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学费标准及待遇:

学生入学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戏曲表演每生每年学费5000元,文化事业管理(非物质文化保护与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导游、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年学费4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每年6000元,分学年收取。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六、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和疤麻等、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英语语种学生填报。

七、其他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篇8: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5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4〕10号)要求,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并向社会公布。

一、学院全称:_________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_______________

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_______________职业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外语外贸系、生活科学系、服饰艺术系、现代管理系和建筑工程系。下设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学前教育、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涉外旅游、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工程造价和室内设计技术十九个专业。

五、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六、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15年我院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厅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福建省高职招考录取相关文件精神执行。2015年专科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我院对投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均招收男、女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委托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省幼儿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旅游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泉州黎明职业大学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相关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录取时,面向中职生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年/生) 备注

各专业 8500 报考代码以《2015福建招生资讯》为准

注:学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批复为准。退费办法:根据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

十、我院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_________(招办)传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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