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工作汇报

时间:2023-09-03 03:37:36 作者:chimaosu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chimaosu”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工作汇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工作汇报,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工作汇报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工作汇报

以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不断升高的问题,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多策并举,标本兼治。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回落,全镇1---4月,共出生78人,其中男性46人,女性42人回落到116,逐渐趋于正常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镇党委、政府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高度重视,多次深入调查,找出问题所在,同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情况,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一是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宣传、妇联、计生、卫生、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按照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相应组织。镇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治理情况,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二是先后以镇党委、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集中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启动“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使综合治理性别比升高工作有章可循,为促进工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把人口数量指标与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统一起来,纳入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为年终考核各村、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一是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重大经济社会活动、文化体育活动等有机结合,大力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少生快富”等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利用镇村人口学校培训、刷写墙体标语、设立大型户外宣传牌、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建立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营造强有力的舆论氛围。组织发放宣传品到户到人,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同时把依法打击”两非”宣传,同计生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同奖扶政策宣传相结合,同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宣传相结合,同避孕节育知识宣传相结合。大力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危害性,让群众了解依法打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参与专项治理活动;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二是深化“关爱女孩行动”。把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事关可持续性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规划,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关心、关爱、关注女孩成长,促进女孩家庭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深化“生育文明新家庭”创建活动。制定下发“生育文明新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镇遴选示范家庭参加上级“生育文明新家庭”评选。

三、健全制度,依法管理

一是完善各种服务管理制度,逐一建立和完善了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审批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登记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统计报告制度,并有针对性地发放给治理范围内所有对象,以制度促管理。二是抓好医疗网点排查登记和管理工作。在排查登记中,做到经营单位数目清、单位名称清、所处地址清、使用设备清、从业人员清、药品进销账目清、执业证件清。卫生和计生部门对B超机实行双重备案,重新规范了工作制度,并层层签订岗位责任书。要求对所有服务对象建立档案,凡对孕妇实施B超检查时,必须逐例登记孕妇姓名、单位或地址、身份证号码、检查时间、检查目的、检查结果,检查时必须有2名医生在场并签字。发现是因选择性别做引、流产的,不予手术,并及时报告镇计生办。对终止妊娠类药物实行专管制度,终止妊娠类药物由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专供,仅限在有进行清宫手术条件的一级以上医疗单位使用。严禁没有执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体行医者使用终止妊娠类药物。对违反规定出售终止妊娠药物的,一律查封和没收。计生技术服务单位、卫生医疗单位、个体诊所、医药门市等场所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严禁开展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法终止妊娠”、”严禁出售人工终止妊娠药物”警示牌。三是认真落实孕情监控制度。首先摸清持生育证妇女孕情,要求各村必须把生育对象在怀孕3个月内将孕情报镇计生办,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其次,对怀孕妇女建立跟踪服务档案,分别落实跟踪服务责任人。要求镇指导所和村管理员,对持证怀孕的育龄妇女,重点是持二孩生育证怀孕的育龄妇女,要逐人建档,孕情随访服务到位。对怀孕已满3个月的,实行全程监控。每月到户进行一次孕情随访,及时准确地掌握妇女孕情详细了解孕情,每次服务都要认真填写《生殖保健系列服务手册》、《围产期保健手册》。发现有政策内怀孕对象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追究跟踪服务责任人的责任。四是依法开展专项治理。镇党委、政府组织计生办、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等相关部门人员,定期开展活动。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部门配合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经费投入到位、案件查处到位。重点对全镇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及药店进行全面清理、清查、整顿。

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溺杀婴儿四类案件严厉打击。在专项治理中,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印发有奖举报公告,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有效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四、延伸服务,夯实载体

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利用春节前后大量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镇村计生工作人员深入各村(居)摸排流动人口信息,核对孕情、出生信息、联系方式等,确保各项资料真实有效,沟通及时。做好与流入地计生部门沟通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尤其是孕期及出生管理。该镇已将出生实名登记工作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出生实名登记、“两非”案件完成情况及二孩生育全程监控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结合县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卫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出生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出生婴儿实名登记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了一套分类登记、互为依托、相辅相成、规范完善的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全镇出生人口登记完整、有效、及时、准确,为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五、落实政策,利益引导

要从根本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还必须积极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让处于弱势的女孩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我们一是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在贷款、救灾、扶贫、农业开发等项目资金上向女孩家庭倾斜;对经济贫困的女孩家庭免除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二、认真落实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的优惠奖励措施,依法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全面兑现农村计生家庭奖扶金、特扶金。三、把帮助女孩户家庭脱贫致富做为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的重点,每年都分别对各村、各部门下达帮扶任务,明确帮扶对象、帮扶项目,签订帮扶责任书,积极帮助她们致富奔小康。建立困难计生家庭慈善救助基金,对困难计生家庭给予资助。发动计生协会骨干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志愿者队伍,对全30多户计生女孩家庭开展亲情牵手、结对帮扶活动,让她们提早享受改革成果。四、镇妇联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利,加强对妇女知识技能的培训,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利,使妇女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

篇2: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做法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做法 多策并举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    近年来,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不断升高的问题,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多策并举,标本兼治。目前,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回落,逐渐趋于正常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制定措施,明确责任       镇党委、政府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高度重视,责成镇计生办深入调查,找出问题所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分析情况,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宣传、妇联、计生、卫生、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按照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相应组织。镇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治理情况,研究措施,解决问题。        二是先后以镇党委、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问题工作意见》、《集中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全面启动“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使综合治理性别比升高工作有章可循,为促进工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把人口数量指标与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统一起来,纳入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为年终考核各村、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转变观念       我们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一是利用镇村人口学校,举办计生法规、人口形势、关爱女孩、婚育新风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培训班,大力倡导婚育新风。二是刷写墙体标语、设立大型户外宣传牌、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营造强有力的~氛围。三是利用有线电视在黄金时段播放计生宣教片,组织发放宣传品到户到人,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四是每月举办一次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活动。在一条街宣传活动中,我们用精彩的文艺演出、图文并茂的展板、印刷精美的宣传彩页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同时把依法打击“两非”宣传,同计生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同奖扶政策宣传相结合,同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宣传相结合,同避孕节育知识宣传相结合。大力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危害性,让群众了解依法打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参与专项治理活动;大力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使人人明白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是违法、违规的,是应受到法律惩罚的。通过强有力的法制宣传,形成了一定的威慑力,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震慑了一部分人,相对减少了“两非”现象的发生。去年以来,镇村两级共举办各种类型~253期,开展一条街宣传活动12次,悬挂过街联72条,演出文艺节目50余场,放映电影120余场,在有线电视站播放宣教片156期,刷写墙体标语500余条,制作宣传版面300余块,出动宣传车120余辆(次),印发各类宣传品2万余份,沿公路安装大型宣传牌23块。        三、健全制度,依法管理,把好关口        一是完善各种服务管理制度。逐一建立和完善了超声波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技术使用管理制度、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审批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登记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统计报告制度,并有针对性地发放给治理范围内所有对象,以制度促管理。      二是抓好医疗网点排查登记和管理工作。在排查登记中,做到经营单位数目清、单位名称清、所处地址清、使用设备清、从业人员清、药品进销账目清、执业证件清。在澄清底子的基础上,对全镇的b超机实行卫生和计生部门双重备案,重新规范了工作制度,并层层签订岗位责任书。要求对所有服务对象建立档案,凡对孕妇实施b超检查时,必须逐例登记孕妇姓名、单位或地址、身份证号码、检查时间、检查目的、检查结果,检查时必须有2名医生在场并签字。发现是因选择性别做引、流产的,不予手术,并及时报告镇计生办。对终止妊娠类药物实行专管制度,终止妊娠类药物由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专供,仅限在有进行清宫手术条件的一级以上医疗单位使用,并且每季度要将经营情况报区医药局备案。严禁没有执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体行医者使用终止妊娠类药物。对违反规定出售终止妊娠药物的,一律查封和没收。计生技术服务单位、卫生医疗单位、个体诊所、医药门市等场所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严禁开展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法终止妊娠”、“严禁出售人工终止妊娠药物”警示牌。       三是认真落实孕情监控制度。首先摸清持生育证妇女孕情,要求各村必须把生育对象在怀孕3个月内将孕情报镇计生办,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其次,对怀孕妇女建立跟踪服务档案,分别落实跟踪服务责任人。要求镇指导所和村管理员,对持证怀孕的育龄妇女,重点是持二孩生育证怀孕的育龄妇女,要逐人建档,孕情随访服务到位。对怀孕已满3个月的,实行全程监控。每月到户进行一次孕情随访,及时准确地掌握妇女孕情详细了解孕情,每次服务都要认真填写《生殖保健系列服务手册》、《围产期保健手册》和《孕情管理监控记录》。发现有政策内怀孕对象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追究跟踪服务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依法开展专项治理。镇党委、政府组织计生办、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等相关部门人员,定期开展活动。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部门配合到位

、制度措施到位、经费投入到位、案件查处到位。重点对全镇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及药店进行全面清理、清查、整顿。对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溺杀婴儿四类案件严厉打击。在专项治理中,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印发有奖举报公告,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有效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去年10月份,镇计生办接到群众举报,代庄村个体诊所经营者侯小兰利用b超设备,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镇政府立即组织计生办、卫生院、派出所对其进行突击检查,核实情况后,由卫生行政部门收缴了该诊所违规使用的b超设备,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进行了处罚。在今年专项治理活动中,查出有3家个体诊所违规使用b超等医疗器械,我们立即将情况上报区卫生局,于6月3日上午,由区卫生局执法队牵头,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共25人对以上诊所进行突击检查,当场依法没收、封存违规使用b超、脚踏(电动)吸引器、胎心音监听仪等医疗器械5台(件)。        四、落实政策,利益引导,强力治本       要从根本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还必须积极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让处于弱势的女孩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我们一是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在贷款、救灾、扶贫、农业开发等项目资金上向女孩家庭倾斜;对经济贫困的女孩家庭免除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二是认真落实对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的优惠奖励措施,按时兑现领证独生子女户每月10元的保健费,对计内双女结扎户进行奖励并办理养老保险。三是把帮助女孩户家庭脱贫致富做为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的重点,每年都分别对各村、各部门下达帮扶任务,明确帮扶对象、帮扶项目,签订帮扶责任书,积极帮助她们致富奔小康。四是镇妇联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利,加强对妇女知识技能的培训,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利,使妇女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         虽然我们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深知,此项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远抓转变生育观念、提高妇女地位、发展经济、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工作来固‘本’,近抓依法管理,规范生育行为以治‘标’”,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篇3: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方案

一、认真分析形势,提高认识,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议事日程。

我乡地处靖西北部石山地区,地理环境较为复杂,生活习惯各异,掌握文化和现代知识参差不齐,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人口出生性别比很不平衡,部分村(屯)出生婴儿性别比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造成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受传统“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部分群众采取弃溺女婴的手段人为地改变出生婴儿性别比;二是流动人口躲生逃生,直到生得男孩才返回原居住地;三是统计数字不准确,有意瞒报、漏报女性人口出生情况;四是一些医疗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使用医学技术手段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人为地改变婴儿性别比。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将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将影响到我乡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我乡富民兴乡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为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提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共同协调做好出生性别比问题的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第8号令《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及旷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坚决打击一切不法行为,使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是解决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关键。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区域协作、打防结合、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部门、各级干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在综合治理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宣传部门:加大我国人口、资源、环境、国情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树立尊重妇女、男女平等、婚姻自由、邻里和睦的良好社会风尚。倡导性别自然选择,宣传性别人为选择的社会危害。禁止出版发表宣扬胎儿性别选择的书籍和文章。宣传的重心要往下移,宣传工作要创新,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到村屯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宣传要与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普及文化、解决养老等问题结合起来,为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打下坚实的基础。

计划生育部门:协助政府具体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目标责任考核;协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卫生等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并负责在本系统内实施;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管理和服务;加强对本系统使用B超医务人员的资格认定、审查和职业道德教育。协调组织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较严重地区的重点治理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出生人口性别比发展动态,提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方法与对策,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教育部门:加强女童教育,提高女童入学率。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宣传我国人口国情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性别平衡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缴纳学习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溺杀婴儿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以及贩卖女婴等违法行为;结合户口登记和人口统计工作,为计划生育部门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的数据资料;及时依法查处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加强婚姻管理,维护妇女婚姻自由和权益。在农村村委会建设中,积极推动妇女参与。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快农村敬老院、五保村建设,提高敬老院和五保村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并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村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消除重男轻女、男尊女卑意识;改革殡葬制度、传统继承方式、促进男到女家落户等,从而促进妇女地位提高,形成男女平等的社区文化和氛围。建立与计划生育部门定期互通有关信息的制度。

农业部门:制定农村、农业政策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培训力度,适当安排适合妇女参与的项目,支持农村妇女发展经济,增强妇女的经济参与能力。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鼓励乡镇企业根据发展需要依法招聘、雇佣女工,做到男女同工同酬。

卫生部门: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包括B超和染色体诊断)、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技术规范,严格操作。对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工作的卫生系统B超操作医务人员要严格管理,并加强逐级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要建立健全避孕节育、孕情检查和访视、终止妊娠以及围产期保健等服务的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做好与计划生育部门的信息沟通。

统计部门:负责调查统计全国和各地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分析其发展趋势,建立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情况通报制度。

妇联: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制定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措施,促进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加强对妇女知识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引进适合妇女参与的项目或开展针对妇女的利额贷款”项目,资助她们发展经济,增加妇女的经济参与能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三、加强宣传,树立新凤。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到各村、屯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文化,大力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搞好服务,抓好源头。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是防止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重要环节。计生和卫生部门要努力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想服务、能服务、会服务的问题。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服务机构都要建立中期以上终止妊娠的报告、登记制度,全面开展定期孕情检查。本网网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及时地掌握妇女孕情和服务需求。

五、规范运作,制度管理。要认真做好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监测

与通报工作,努力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计生部门要健全落实孕情日报制度。计生、卫生部门要重点做好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生育证的发放管理及节育措施情况的监测工作,并对其孕情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做到优生监测,查孕、按期随访等工作,防止任何环节上的疏漏。要建立健全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规章制度。当务之急就是要重点抓好B超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孕情跟踪服务制度、流引产登记制度、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举报有奖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防控机制。

六、加快发展,利益驱动。要全面加快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建立有利于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利益导向机制。依法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政策,调动和保护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七、严厉打击,依法行政.要重拳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进行重拳打击,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从重从快,严惩不贷。

篇4: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方案

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方案

根据《XX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靖人口与计生组[200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认真分析形势,提高认识,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议事日程。

我乡地处靖西北部石山地区,地理环境较为复杂,生活习惯各异,掌握文化和现代知识参差不齐,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人口出生性别比很不平衡,部分村(屯)出生婴儿性别比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造成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受传统“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部分群众采取弃溺女婴的手段人为地改变出生婴儿性别比;二是流动人口躲生逃生,直到生得男孩才返回原居住地;三是统计数字不准确,有意瞒报、漏报女性人口出生情况;四是一些医疗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使用医学技术手段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人为地改变婴儿性别比。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将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将影响到我乡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我乡富民兴乡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为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提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共同协调做好出生性别比问题的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20第8号令《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及旷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坚决打击一切不法行为,使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是解决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关键。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区域协作、打防结合、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部门、各级干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在综合治理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宣传部门:加大我国人口、资源、环境、国情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树立尊重妇女、男女平等、婚姻自由、邻里和睦的良好社会风尚。倡导性别自然选择,宣传性别人为选择的社会危害。禁止出版发表宣扬胎儿性别选择的'书籍和文章。宣传的重心要往下移,宣传工作要创新,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到村屯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宣传要与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普及文化、解决养老等问题结合起来,为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打下坚实的基础。

计划生育部门:协助政府具体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目标责任考核;协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卫生等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并负责在本系统内实施;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管理和服务;加强对本系统使用B超医务人员的资格认定、审查和职业道德教育。协调组织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较严重地区的重点治理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出生人口性别比发展动态,提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方法与对策,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教育部门:加强女童教育,提高女童入学率。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宣传我国人口国情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性别平衡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缴纳学习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溺杀婴儿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以及贩卖女婴等违法行为;结合户口登记和人口统计工作,为计划生育部门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的数据资料;及时依法查处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加强婚姻管理,维护妇女婚姻自由和权益。在农村村委会建设中,积极推动妇女参与。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快农村敬老院、五保村建设,提高敬老院和五保村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并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村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消除重男轻女、男尊女卑意识;改革殡葬制度、传统继承方式、促进男到女家落户等,从而促进妇女地位提高,形成男女平等的社区文化和氛围。建立与计划生育部门定期互通有关信息的制度。

农业部门:制定农村、农业政策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培训力度,适当安排适合妇女参与的项目,支持农村妇女发展经济,增强妇女的经济参与能力。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鼓励乡镇企业根据发展需要依法招聘、雇佣女工,做到男女同工同酬。

卫生部门: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包括B超和染色体诊断)、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技术规范,严格操作。对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工作的卫生系统B超操作医务人员要严格管理,并加强逐级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要建立健全避孕节育、孕情检查和访视、终止妊娠以及围产期保健等服务的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做好与计划生育部门的信息沟通。

统计部门:负责调查统计全国和各地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分析其发展趋势,建立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情况通报制度。

妇联: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制定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措施,促进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加强对妇女知识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引进适合妇女参与的项目或开展针对妇女的利额贷款”项目,资助她们发展经济,增加妇女的经济参与能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三、加强宣传,树立新凤。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到各村、屯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文化,大力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搞好服务,抓好源头。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是防止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重要环节。计生和卫生部门要努力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想服务、能服务、会服务的问题。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服务机构都要建立中期以上终止妊娠的报告、登记制度,全面开展定期孕情检查。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及时地掌握妇女孕情和服务需求。

五、规范运作,制度管理。要认真做好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监测

与通报工作,努力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计生部门要健全落实孕情日报制度。计生、卫生部门要重点做好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生育证的发放管理及节育措施情况的监测工作,并对其孕情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做到优生监测,查孕、按期随访等工作,防止任何环节上的疏漏。要建立健全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规章制度。当务之急就是要重点抓好B超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孕情跟踪服务制度、流引产登记制度、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举报有奖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防控机制。

六、加快发展,利益驱动。要全面加快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建立有利于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利益导向机制。依法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政策,调动和保护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七、严厉打击,依法行政.要重拳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进行重拳打击,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从重从快,严惩不贷。

篇5: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工作会议的讲话

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工作会议的讲话

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工作会议的讲话

同志们:

时值全国上下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对十二五期间全市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进行中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题听取会议筹备的有关情况,明确要求要把这次会议开出压力、开出动力、开出成效。刚才,**区、**、**等县区分别结合本地的实际介绍了在部门配合、依法打击“两非”,以及落实全程服务、开展预警预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铁良主任对今年的性别比治理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总结成绩比较客观,查找问题比较全面,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很具体的意见;富田局长、社会局长也结合各自部门业务职责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他们讲得都很好,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务必正确看待成绩和问题,在增强紧迫感上求共识

近年来,特别是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同心协力、真抓实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呈现了一个良好的局面,具体讲可以概括为五句话:一是党政高度重视。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性别比治理领导小组。确立了此项工作政府主导的地位,市县乡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坚持了一把手负总责,特别是在全省率先解决了人员编制问题,建立了一支专业队伍。市政府每年都召开一次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县两级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妇联等部门一把手参加的现场会或工作促进会。二是政策坚强有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性别比治理的实施意见,落实了“单项一票否决”制度,兑现了奖惩政策,有力地推动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落实。20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表彰了3个县区,60个乡镇(办事处)和30个县区综合治理性别比成员单位;同时,对3个乡镇实施重点管理,2个乡镇予以黄牌警告,2个县区和县区的4个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在全市上下引起极大震动。三是制度较为健全。完善了各项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了有奖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区域协作制度、“三包一”全程孕情服务管理制度等,使全市的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了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四是考核机制日趋完善。在建立“6+X”管理责任目标,在完善“三分法”的目标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对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实施暗访监控动态管理,科学评估各地的工作。五是工作成效明显。我市的做法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省政府快报专期转发我市的经验,并先后在国家人口计生委召开的**会议、西安圆桌会议上作经验介绍。2011年11月,省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又专题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市的典型经验。通过这些有效举措,我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升高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市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局面,这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的结果,也是各相关部门努力的结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一个扎实的基础,应该倍加珍惜,坚定信心,继续深入抓好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保持性别比下降的良好势头。

当然,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性别比治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不利因素,特别是最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仍然是性别比在高位运行下,女婴生存权受到严重威胁等问题。分析原因,不难看出,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违法生育控制,轻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失调的控制。管理过程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的地方,存在孕情掌握不及时、监管工作不到位、包保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少数医疗机构对医疗人员教育、管理缺失,对B超等医疗设备管理不严;少数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受利益驱动,甚至公开从事“两非”行为,形成介绍、鉴定、引产“一条龙”产业链条;少数药店、个体诊所公开出售明令禁止的引产药物,一定程度上为“两非”行为提供了方便。个别部门对查处“两非”行为难动真格,有案不查,查而不究,甚至弄虚作假,虚报案件。针对上述情况和问题,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警觉,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刻反省、强化措施、狠抓整改,促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上新台阶。

二、务必强化工作方法和措施,在重点推进上抓落实

2011年以来,国家和省先后开展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通过这些卓有成效的抓手和举措,有力推动了性别比治理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今年全市要想继续完成性别比下降幅度不低于上一年超出基点107部分的10%,以及“十二五”期末下降至115内的工作目标,必须围绕国家和省里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宣传倡导、利益引导、从严打击”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在标本兼治上抓好“三个落实”:

一是在完善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倡导体系上抓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是根本,而转变观念宣传为导向,在逐步构筑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立体化的宣传体系上必须实施“三个强化”,即:宣传内容必须强化,要把政策性宣传与知识性宣传有效结合,在促进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和社会性别平等文化方面与向育龄妇女宣传生殖健康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传递致富信息,培训各种技能等有机融合,引导育龄群众主动追求文明健康和谐的家庭生活。宣传方式必须强化,要推行社会宣传纵向分级管理,在人口计生重大纪念日,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开展相应的集中性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宣传部门的指导,把纪念活动列入当地宣传工作整体计划。乡镇、村居一级集中性宣传活动要与当地庙会文化活动相结合,因地制宣,突出特色,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就近、便捷的服务。通过宣传品入户、举办培训班、开展主题教育等,将社会性别平等观念渗透到不同的社会群体之中。宣传载体必须强化,要实现社会宣传媒介横向全覆盖。各县区要在主流媒体宣传有声势,通过在主流媒体开办专栏,广泛持久地宣传关爱女孩行动,做到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电视有影。要在利用网络媒介方面有针对性,培训一批熟悉网络的宣传工作人员,通过开办门户网站、开通微博、建立QQ群等,集聚计生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同时,在环境宣传上要提高文化含量。在交通要道、商业中心、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图文并茂地开展“关爱女孩”公益性宣传,在每个村居制作“关爱女孩”宣传栏,张贴“关爱女孩”宣传挂图,让环境传递文明,潜移默化地影响群众婚育观念。

二是在关爱女孩、兑现优惠政策上抓落实。广大群众在发展生产、养老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问题,是他们追求子女数量和产生男孩偏好的重要原因。解决好这些问题,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的治本之策。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把社会发展优惠女孩家庭作为重点,围绕服务女孩及女孩家庭,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家庭行动'、”春蕾计划“等,使女儿户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要让亲情帮扶走进女孩家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帮扶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发展经济。要让慰问活动温暖女孩家庭,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为贫困计划生育女孩家庭送温暖活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关爱女孩。要让奖励扶助倾斜女孩家庭,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对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子女给予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标准等优待,并在大病补偿上适当给予优惠。要让生育关怀行动救助贫困母亲,号召社会各界踊跃捐款,设立专门救助资金,救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为计划生育家庭送去温暖。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把兑现部门优惠政策作为有效参与性别比治理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女性地位,从根本上解决养儿防老的后顾之忧,切实转变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三是在高压打击”两非“、从严处理上抓落实。要在坚持群众举报和区域协作案源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清查清理,即:清理清查B超市场,对于不具备法规规定条件的机构、个人拥有B超机或者未经批准使用B超机的,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没收;清理清查医疗市场,对非法行医、超范围违规行医开展终止妊娠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清理整顿药品和药具市场,对药品生产企业及批发行业加强源头控制,严格禁止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不具备法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对流通过程和药品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内进入市场的终止妊娠药品进行完全监督,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同时,要继续延续以往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方法,在”两非“案件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实施两非行为的,采取纪检监察介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是党员的开除党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开除公职,是医务人员的开除医疗队伍。对具有资质的个体诊所实施”两非“行为,采取相关部门介入,工商、卫生等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职业资格;对非法行医实施”两非“行为,采取司法介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一经查实,处理要坚持依纪依法,顶住说情风,把好人情关,决不能姑息迁就、徇私枉法,要通过案件的查办,真正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批、影响一片的震慑、惩戒和教育作用。

三、务必强化各级责任,在齐抓共管上求实效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是人口领域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务必要进一步强化国策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一要强化党政主导。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抓紧抓好的大事。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得如何,从根本上讲是重视问题,是领导问题,是工作力度问题。要继续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一把手“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性别比治理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强化职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做到机制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活动到位,以此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要强化部门职责。要充分发挥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党政主导、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解决问题,明确任务,落实职责。要抓住卫生、计生合并的有利契机,把资源有效整合,从”三包一“和全程服务入手,进一步完善B超管理、婴儿出生、引流产、打击”两非“等一系列监管措施。要规范和加强对终止妊娠类药物的市场管理。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终止妊娠类药物的管理制度,杜绝避孕药具零售点、专营药店、医疗诊所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要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优势,从自我管理到自我监督,从关注妇女健康到维护合法权益等各个环节入手,形成联防联治的无缝隙对接。

三要强化目标考核。作为”十二五“时期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可以说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巩固成果、全面深化的攻坚之年。从近年的性别比数据分析,个别县区呈现出反弹趋势,为全市”十二五“期末下降至115以内增加了难度系数。在此明确一点,性别比逐年下降是红线,是工作目标,是否决指标,各县区必须将其作为一项硬任务予以完成。今年底要对各县区性别比比值进行中期评估,凡完不成下降10%目标或反弹升高的,要落实”单项一票否决“制度,追究县区相关领导的责任。今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市性别比领导小组出台了暗访监控动态管理办法,这是对”单项一票否决“制度的有益补充,从6月份暗访情况看,这项制度的执行效果明显。今后,市里要进一步完善暗访监控和督查指导的目标考核体系,对在暗访过程中存在领导不重视、监管制度不落实,工作处于放任自流状态的部门和乡镇(办事处)该通报的通报,该否决的否决。

同志们,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任务,努力为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篇6: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标语

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标语

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标语

1、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

2、严禁非法用B超进行胎儿性鉴定。

3、观念随着时代变,女儿也是传后人。

4、弃婴溺婴、非法收养子女的不再安排生育;

5、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6、严禁利用一切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7、禁止岐视,虐待女婴。

8、打击”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

9、严禁歧视虐待遗弃女婴,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10、禁止个体诊所开展计划生育手术。

11、生男生女顺其自然,保护妇女身心健康

12、严禁非法性别鉴定,严禁非法引流产;

13、维护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14、以人为本,关爱女孩。

15、更新婚育观念,建设精神文明。

16、男孩女孩一样强,长大都能做栋梁;

17、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更孝爹和娘;

18、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9、按自然规律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0、涉及非法性别鉴定、非法引流产行为的,一律取消再生育指标;

21、消除性别歧视,倡导男女平等

22、实施综合治理,净化人口环境。

23、严禁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生育。

24、为了民族繁荣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请按自然规律生育。

25、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

篇7: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自查报告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自查报告

按照要求,现将我县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相关工作情况

(一)集中活动情况。XX月XX日,由县计生局牵头,妇联、广电局共同参与在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起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散发三种宣传材料1500余份,开展义诊500余人。

(二)性别比综合治理治理机制建立情况。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协调,县卫生局牵头,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药监局等部门共同配合,建立了多部门共同管理的综合治理机制。上半年,卫生、药监、计生三部门配合开展性别比专项调研工作2次,期间对全县16家个体医疗诊所、药店进行了宣传和检查。

(三)针对女孩的利益导向机制开展情况。首先,与妇联建立了关爱女孩、救助贫困女童、“春蕾计划”等活动长效合作机制。上半年,妇联、计生两部门共同发起了两次社会帮扶活动,为全县50多名贫困女童解决了就学问题。其次,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为农牧区和社会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家庭兑现了上半年独生子女奖励费,其中为200余户独女户按照每月20元的标准兑现了奖励费2.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性别比控制管理缺乏专门的机构。虽由多个部门共同建立了综合治理机制,但由于无专门的常设机构,部分工作无法发挥长效作用。建议,进一步明确性别比监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二、是性别比监控经费相对不足。性别比监控是一项复杂的基层监督管理工作,由于经费不足,基层工作人员交通、通讯设备不足,给有效监控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建议,增加性别比监控经费拨付。

篇8:街道人口性别比治理的工作方案

街道人口性别比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区统一安排,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爱女孩”行动为前提,以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起点,以落实各部门职责为抓手,以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为突破口,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关爱女孩”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

三、工作措施

(一)重点解剖,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抓好重点小区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重点解剖,确定隐性结婚和生育对象及非法B超嫌疑对象,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并严肃处理曝光,达到以点促面的治理的效果。

(二)加大出生人口清理力度。各社区居委会要加大对辖区内出生人口清理力度,特别是出生女婴瞒报的清理。每个月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育新型婚育观念。要加大对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倡导男女平等的良好社会风尚,将“关爱女孩”行动作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重要载体。

四、工作安排

(一)抓好重点小区和重点对象的专项整治工作。从街道、社区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小组,抽取部分小区对隐婚暗育进行重点解剖。

(二)、结合“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活动,联合妇联开展“关爱女孩”宣传活动。

篇9: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报告》指出,以来,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不断调整优化生育政策,人口保持平稳增长,性别结构持续改善,人口流动日益活跃,集聚度提高。

生育政策的调整优化,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生育需求,促进了出生人口规模的提升,2012—年均出生人口为1620万人。20末,我国人口数量为141260万人,比20末增加5338万人,年均增长593.1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4%。

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2021年末,我国男性人口为72311万人,占51.2%,女性人口为68949万人,占48.8%,总人口性别比为104.9,比2012年下降0.2。从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看,202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3,比2012年降低9.4,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改善明显。

从人口流向上看,人口持续向沿海、沿江地区及内地城区集聚,东部地区人口持续增加,人口比重比上升了2.1个百分点。主要城市群人口集聚度加大,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人口增长迅速,分别增长了35.0%、12.0%和7.3%。上海、北京、广东、浙江4省(市)间人口密度增量均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上。

人口红利怎么来的?

1)利用时间序列中人口的宏观经济数据,运用多元回归的数理统计方法,通过在回归方程中引入人口等因素,观察人口变化对经济增长解释力的贡献。

2)通过计算有效生产者和有效消费者的数量,然后将这两类的比例作为抚养比,抚养比增长率的变化可以直接等价于其对人均产出增长率的贡献,即人口红利。

人口红利的计算应该考虑就业、收入等变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而不是仅仅依靠劳动年龄人口数量。

人口红利白的消失主要影响到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据说是制造业)和金融业。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是指由资源和因素驱动的产业,如服装、鞋帽、铸造厂、产业,上游的原材料加工厂等。这些产业产品属于低端,主要是初级产品和半成品,没有核心竞争力。他们靠规模来赚取微薄的利润。人口红利消失成本上升的时候,这时候进行运营的成本较高,而这一个行业的利润就会降低。这时候的储蓄就会上涨,而消费能力就会较低。作为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消费现在是非常重要的,这会导致社会经济停滞。这一领域人口红利的消失,主要体现在劳动力成本上升,工人在这些领域的就业意愿逐渐下降。

人口红利会消失吗?

第一,老龄化问题严重,人口红利主要针对年轻人。

第二,结构不平衡,很大一部分人口不符合国际上对一个快速发展国家的要求,比如人口的受教育比例,工作的性别比例等等。

第三,地区不平衡。许多中西部城市落后于沿海地区。北上广,人太多,使得其他二线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乏力。

第四,人口中企业家太少,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使劳动力浪费。第五,国际化不够,红利人口无法更多参与国际竞争。

一个国家生育率的迅速下降加速了老龄化,人口的增长,同时也加速了中国人口的比例目前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处于人口红利阶段,每年供给的劳动力总量约为1000万人,劳动人口比例较高,保证了经济增长中的劳动力需求。因为老龄化和高峰的人口还没到,社保支出负担轻,财富积累速度比较快。中国人口红利正面临拐点,专家敦促调整生育政策。

篇10: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sO100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是贯彻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性别歧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处于偏高水平,特别是一些乡镇二孩出生性别比失衡现象比较严重,如果任其发展,将对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充分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严重性与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人口安全意识,增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开展好这项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关爱女孩、树立新风”的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和传播以人为本、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帮扶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引导广大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大力宣传农村妇女在发展经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男到女家落户,“好公婆、好媳妇”等典型事迹,提高广大妇女的社会地位;大力宣传性别比失衡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消除在生育行为上的性别偏好,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从而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顺利推进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合力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综合治理。

县委宣传部要加大对人口、资源、环境等国情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集中宣传,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教育规划,纳入评选表彰文明单位、文明村和十星级文明户的指标体系,并部署落实。

县计划生育局要加强对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全县3―5年内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的治理规划和具体措施,抓好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建立和完善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各项制度,依法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优待政策规定;会同卫生、药监等部门制定和完善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以及孕后随访、产后回访等制度。

县卫生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单位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对从事B超操作或染色体检查等可能涉及胎儿性别鉴定岗位的医务人员要严格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避孕节育、孕情检查和访视、终止妊娠以及孕产期保健等服务的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做好并督促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加强与计划生育部门的信息沟通。

县教育局要制定和落实促进女童教育的相关措施,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子女义务教育杂费减免的政策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孩在接受义务教育、缴纳杂费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在升学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降分录取,提高女童入学率和接受高一级教育的机会,培育女孩健康成长。

县公安局要依法严厉打击溺弃女童、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及时查处非法送养女婴、新生女婴去向不明等违反有关法规的典型案件。

县民政局要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积极研究解决婚姻登记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收养子女的严格管理。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先保障农村计划生育户的基本生活。探索和建立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优先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男女同工同酬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妇女就业技能的培训,采取措施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县农业局、扶贫办等部门要确保各项农村、农业和扶贫工作政策措施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培训,安排适合妇女参与的经济发展项目,增强妇女的经济参与能力,维护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分配中的合法权益。

县统计局要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的调查分析,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情况内部通报制度。

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定期检查,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县财政局要提高对人口与计生事业经费的投入水平,加大关爱女孩行动的资金投入,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县妇联、县司法局要广泛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维护女孩家庭合法权益的措施。县妇联要深入开展创建“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活动,切实维护妇女平等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县电视台要开办专题栏目,定期播放“关爱女孩、树立新风”的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弘扬新型生育文化。

三、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强化重点环节的'服务与管理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必须立足长远,着眼当前,狠抓重点环节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为育龄群众提供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坚持开展经常性为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服务和生殖健康系列服务,提高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流引产现象,使育龄妇女享受良好的生殖保健服务。

二要加强生育管理,建立完善二胎生育管理与服务的相关制度。全面推行计划内二胎孕产期随访服务制度,乡村两级要做到定期上门,责任到人。全面推行计划内二胎定点分娩制度,对自觉按合同定点分娩的计划内二胎孕产妇,定点单位要给予生育保险和收费优惠。确定为定点分娩的单位必须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生服务站和乡镇医院,严禁未取得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非法接生。严格执行照顾二孩生育只给一次机会的规定,对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有溺弃女婴行为或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的家庭,均不再安排生育指标。

三要加强B超和中期引产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得施行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溺弃女婴、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当事者责任,并通过案件查处教育当事者和广大群众。

四、落实政策,利益引导,切实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

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依法维护女孩和生育女孩家庭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是关爱女孩行动的重要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兑现已经出台的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优待政策,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树立“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当前在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要特别在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双女结扎户保健费发放、义务教育杂费的减免、放弃二孩生育奖励、宅基地划批、土地承包、劳动就业以及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落实政策,使利益导向机制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发挥根本作用。同时,要把关爱女孩行动同计划生育“三结合”、扶贫开发、救助计生困难家庭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帮扶力度,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五、明确目标,强化考核,切实加强对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的领导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和省市要求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为了力争在更短的时间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要继续坚持和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一票否决的人口与计生工作“三个一”领导机制。县上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工作。县上从今年开始把此项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对连续两年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非正常升高或人口结构失调问题突出的乡镇,县委、县政府将单独进行跟踪考核,并作为重点,限期整顿治理。县上对乡镇不再下达出生性别比比值考核指标,重点是加强对工作措施和任务落实的检查考核。各乡镇要保证经费投入,确保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担负县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试点工作的常兴镇和营头镇要严格按照县上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整体推进,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探索经验。

篇11: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调研报告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调研报告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我县人口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为了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平衡性别比失调的不良趋势,近期对全县20个乡镇就性别比偏高问题进行了一次认真调查分析。

一、现状

20XX——20XX年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

指标年份总出生数总性别比一孩性别比二孩性别比

2001 2183 105 98 123

2002 2469 106 100 127

2003 2362 108 104 120

2004 2680 107 103 115

2005 2471 113 113 113

2006 2256 108 1041 15

从上述图表可以看出,近几年,我县总性别比趋于稳中有升,但二孩性别比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据统计推测,到,全县20——42岁年龄段,男比女多2136人,性别比明显失衡。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

(一)生育观念的因素。“重男轻女”思想在广大农村仍普遍存在,宗族观念对人们的生育观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多数群众认为生个男孩就续了香火,有脸面、有光彩;生个女孩就低人一等。从调查来看,“重男轻女”思想在年龄偏大的长辈及文化程度偏低的家庭中更明显。有的育龄妇女虽然本人文化程度较高,自己也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但在长辈们的唠叨声中,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如第一胎生个女孩,就开始想方设法外出生育,生了男孩后才回来;或者未结婚就在外面先生育,结婚后再用欺骗的手法取得一孩生育证(事实已是第二胎),以提高生男孩的概率。

(二)生育保障的因素。由于目前生产力尚不发达,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家庭养老仍是主要养老形式。因此,经济落后的乡镇中部分家庭生育男孩的愿望十分强烈。同时,女儿户家庭在现实的生产、生活上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养老的后顾之忧,使部分育龄群众对男孩的偏好更加强烈。

(三)生育数量的因素。国家政策规定男女平等,但事实上并非完全如此。例如:双农独女户可以生育第二胎,在生育数量受到限制时,部分育龄人群在生育上由数量偏好转向性别偏好;又如: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条件上有性别的限制,也导致性别比偏高。

(四)生育认知的因素。众所周知,计划生育工作是国策,但政府尚未能够像抓经济工作一样重视计生工作,从而影响到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对性别比升高所带来的现实和潜在影响,决策者、部门、社会各阶层、广大群众,认识上存在较大差异,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这一切都是导致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难以取得实效及长效防范机制难建立的原因之一。

(五)生育管理的因素。生育全过程管理与服务跟不上,让有性别偏好的人群有了人工终止妊娠的可乘之机;监督管理不到位,又给不法行医者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提供了可能。全县从20XX年到20XX年,共查处了育龄妇女选择性别比引产5例,医生非法B超鉴定1例。这仅仅是个案,但还有不少是无法查证的。

三、遏制性别比偏高的对策。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势必影响社会的和谐。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解决。

(一)强化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牢固树立抓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经济、抓发展,抓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问题就是抓社会稳定、就是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一是建立和完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工作机制,做到领导到位。二是不断完善奖罚分明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措施到位。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单项奖励,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持续时间长的单位要实行重点治理,对完不成考核指标的单位要实行“黄牌警告”。三是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发展的保障职能,切实做到投入到位。

(二)强化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是一项宏观性、渐进性的社会问题,这使人们对其危害性缺乏应有的认识;同时也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群众认识问题。因此,解决好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一是要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对社会的危害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冲击,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对家庭和个人的影响,强化忧患意识。二是要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引导群众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关键在培养”、“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生育观,加强生育文明建设。三是通过举办知识咨询,编印宣传挂历、折页、宣传画,用身边先进人物的典型事例进行现身说法等活动,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强化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和改进管理,防止管理出现空档,防止和减少管理的粗放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尽最大努力,诚心诚意为广大婚育对象提供“婚、孕、产、育”全程优质服务,将“关爱女孩行动”落到实处,确保管理和服务到位。

(四)强化利导。经济欠发达地区,对女孩家庭实施奖励扶助,努力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一是重点抓好独女户、双女户等计生家庭的帮扶,改变其家庭生产生活的落后面貌,提高生活质量。二是逐步建立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家庭或双女户家庭,建议将其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经费可由国家、地方财政和受益人共同负担。从而引导群众淡化“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三是建立和完善奖励优惠政策体系。有效整合资源,加强政策导向,建议加大对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如:将收入低于低保线的独生子女户和纯女户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免除独生子女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应该缴纳的费用,对有特殊困难的女孩家庭进行救助,独生女在本县参加中考时加分录取等。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的实施,真正形成政治上关心、经济上帮扶、生活上照顾、教育上优先的“关爱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环境。

(五)强化协调。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功能作用,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一是建立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监测、生育全过程管理制度。二是落实凭证引产、定点引产和定点分娩等制度。三是实施有奖举报制度,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及歧视、*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篇12: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第七次下降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第七次下降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自以来实现了连续第七次下降,

国家统计局19日发布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末中国大陆男性人口70414万人,女性人口67048万人,男性比女性多3366万人。从性别结构看,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51。这是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自20以来实现了连续第七次下降。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出生男婴总数和女婴总数的比值,通常用每100名女婴所对应的男婴数来表示。《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这是中国首次将性别比的明确目标纳入国家规划。

与国际标准相比持续30年失衡

国际上通常认为的正常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应保持在103~107之间。也就是说,每出生100名女婴,对应出生男婴为103~107名。2015年底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51,仍远超出国际正常水平。

据悉,这一指标,在中国已经持续30多年超出正常水平,约从1982年开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为107.2,之后一路飙升。1994年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在115以上,达到最高峰121.2,其中一些省份还长期维持在130。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一直被认为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专家指出,主要有传统的生育观念,如“重男轻女”“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生育率下降,造成一部分出生性别比不平衡。此外,B超、DNA等检测技术的'进步,也使得人为选择生育性别从意愿变成现实。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指出,少生是造成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一个催化剂,

在全世界的共同规律中,有男孩偏好文化的国家,生育率下降的过程中,往往都会出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偏高。

连续治理性别失衡

据了解,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以后,中国人口性别比问题就开始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2。, 正式拉开了治理男女性别失衡问题的战役。 2011月,国家颁布《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对胎儿性别鉴定予以明确规范禁止。 4月,“关爱女孩行动”启动,旨在通过倡导男女平等思想,扭转中国、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存在的新生儿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 20,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历史最高纪录121.20。

多年来,通过综合治理,2009年,中国出生人口的性别比开始出现拐点,至今已实现了连续第七次下降。

“全面二孩”有利缓解性别失衡

多位学者指出,在自然生育状态下,多生是达到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手段,多生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下降。

“全面二孩”放开后,一部分第一胎是男孩的家庭,第二胎更愿意生女孩,或者对孩子的性别已不那么在意,相对而言,更多女孩子就能被生下来。有专家指出,相比之下,真正提高女性社会地位、实现男女平等是“治本之策”。

“男多女少”带来婚姻就业问题

原新指出,30多年持续的出生性别比偏高,导致先天性的、原发性的性别结构的失衡,会影响到未来整个中国人口的婚配、就业方面的性别结构。

首先,“男多女少”造成的“婚姻挤压”。当“90后”进入婚育年龄,大约从2015年开始,这种堆积效应就会放大。

此外,性别失衡也会对就业造成影响,传统女性占优势的岗位可能会被男性挤压,对妇女就业地位的提升造成影响。此外,没有婚配对象还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导致性暴力、拐卖人口、买卖婚姻、儿童失踪等案件的上升。

篇13: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一览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报告显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末,我国男性人口为72311万人,占51.2%,女性人口为68949万人,占48.8%,总人口性别比为104.9,比下降0.2。从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看,20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3,比20降低9.4,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改善明显。

人口流向数据

从人口流向上看,人口持续向沿海、沿江地区及内地城区集聚,东部地区人口持续增加,人口比重比上升了2.1个百分点。主要城市群人口集聚度加大,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人口增长迅速,分别增长了35.0%、12.0%和7.3%。上海、北京、广东、浙江4省(市)间人口密度增量均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上。

性别比的重要性

人口出生性别比是一个重要的衡量男女两性人口是否均衡的标志。国际上一般以每出生100个女性人口相对应出生的男性人口的数值来表示。绝大多数国家的人口生育史说明,在不进行人为性别选择干涉的情况下,新生婴儿的性别比在102~107之间。这是由人类生殖过程的生物学特性决定的。对这个数值的任何人为控制和改变,都会对人口的两性结构造成严重危害。

据统计,第三次人口普查得到的1981年出生婴儿性别比是108.47;第四次人口普查得到的1989年出生婴儿性别比是111.92;20第五次人口普查公布的婴儿出生性别比高达116,远超国际认同的可以容忍的最高警戒线107。

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以2000年中国人口普查情况为基准,中国0岁~15岁之间的男性总人口与同年龄段的女性总人口相比,大约多出1883万人。2010年后,这些人群开始逐渐进入婚龄,那时,男女婚龄人口的比例失衡问题将会凸显:农村成年男性中的某些困难人群会遭遇严重的“娶妻难”;买卖婚姻现象会加剧;婚外性行为会增多;家庭稳定性也会受冲击;社会不安定因素也会增加。

国家在控制人口总量方面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效,但一些人在安排家庭生育计划时受到潜在的男性偏好影响。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另一个主因是私人诊所B超机的使用和某些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对B超机的滥用,这使得流产的女婴数量大大多于男婴。

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农村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而城市人口出生性别比还算均衡。但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流动人口不仅加大了计生部门监控的难度,也把在乡村中普遍存在的男性偏好生育观带入城市生活。

控制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重要手段有:党和政府部门加大对生育选择的监控;对B超等能够予以性别选择的医检设备进行严格管理;对非法经营的机构和个人追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消除女童辍学现象;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等。

篇14: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2022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生育政策的调整优化,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生育需求,促进了出生人口规模的提升,2012—2021年年均出生人口为1620万人。2021年末,我国人口数量为141260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5338万人,年均增长593.1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4%。

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2021年末,我国男性人口为72311万人,占51.2%,女性人口为68949万人,占48.8%,总人口性别比为104.9,比2012年下降0.2。从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看,202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3,比2012年降低9.4,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改善明显。

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数据

从人口流向上看,人口持续向沿海、沿江地区及内地城区集聚,东部地区人口持续增加,人口比重比2010年上升了2.1个百分点。主要城市群人口集聚度加大,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人口增长迅速,分别增长了35.0%、12.0%和7.3%。上海、北京、广东、浙江4省(市)10年间人口密度增量均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上。

健康中国建设持续推进,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7.9岁,比2010年提高3.1岁。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大幅度下降,分别从2012年的24.5/10万和10.3‰,下降至2021年的16.1/10万和5.0‰,新生儿死亡率从2012年的6.9‰下降至2021年的3.1‰。

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2012年至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由26261万人增至29251万人,农民工就业规模平稳增长。针对困难群体,不断加强就业帮扶。2012年以来,平均每年有超过550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超过170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约5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1人就业。

劳动保障逐步加强。2021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074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17647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5431万人,增加894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2958万人,增加773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8287万人,增加927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3752万人,增加8323万人。

性别比怎么计算

1.种群总数量性别比;统计对象为全部种群数量。计算方法是:性别比=﹝雄性个体数÷雌性个体数﹞×100%;2.出生性别比:统计对象为出生时的幼仔或幼虫。计算方法是:出生性别比=某年或某季节、某世代出生的雄性幼仔(幼虫)数÷该年或该季节、该世代出生的雌性幼仔(幼虫)数×100%。出生性别比又叫第二性别比。第一性别比是胚胎形成时的性别比。

3.婴儿性别比:这种统计方法一般只用于人类,统计对象为1周岁内存活的婴儿。计算方法是:婴儿性别比=某时点1周岁以内的男婴÷该时点1周岁以内的女婴数×100%;

4.繁殖年龄性别比:统计对象为到达繁殖年龄的全部个体。对人类来说,中国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人口为法定结婚年龄,对于其它动物则以成年个体数量进行计算,对于植物来说一般在开花后进行计算,因为开花后容易判断植物性别。繁殖年龄性别比又叫第三性别比;

5.死亡个体性别比:统计对象为某一时期内死亡的全部个体总数;

6.分年龄组性别比:统计对象为各发育阶段的个体数。

篇15: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多少2022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原因2022

报告显示,十年来,我国性别结构优化改善,健康状况持续改善,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劳动保障逐步加强。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末,我国男性人口为72311万人,占51.2%,女性人口为68949万人,占48.8%,总人口性别比为104.9,比下降0.2。从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看,20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3,比20降低9.4,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改善明显。

健康中国建设持续推进,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20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7.9岁,比提高3.1岁。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大幅度下降,分别从2012年的24.5/10万和10.3‰,下降至2021年的16.1/10万和5.0‰,新生儿死亡率从2012年的6.9‰下降至2021年的3.1‰。

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2012年至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由26261万人增至29251万人,农民工就业规模平稳增长。针对困难群体,不断加强就业帮扶。2012年以来,平均每年有超过550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超过170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约5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1人就业。

劳动保障逐步加强。2021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074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17647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5431万人,增加894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2958万人,增加773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8287万人,增加927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3752万人,增加8323万人。

性别比简介

性别比是人口学上关于社会或国家男女人口数量的一种比率,基本上以每100位女性所对应的男性数目为计算标准。也是生物学中对种群中雌雄个体数量的比率,以族群中雄性所占比例来做定义。

“第一性别比”指怀孕时的性别比;“第二性别比”指刚出生婴儿的性别比;“第三性别比”指所有成熟个体(此指出生后至死亡)的性别比。

人口学上对人类社会或国家中的男女性别比,通常是以每100位女性所对应的男性数目为计算标准。人类的二级性别比大约是105位男性对100位女性。而生物学上的性别比,则是以族群中雄性所占比例来做定义。

对于有性染色体的生物来说,通常种群中的雌雄比例为1:1,但由于种种原因往往达不到这一比率,有孤雌生殖的动物,比如科莫多巨蜥(ZW机制)雄性:雌性=4:3,幼年龟类(XY机制)雄性:雌性=1:3,即使没有孤雄或孤雌生殖功能,狮子的性别比例往往也达不到1:1,始终是雌狮多于雄狮。而对于没有性染色体的生物来说,由于性别由胚胎发育环境(如温度)(如蛇类、鳄鱼)或卵子是否受精决定(如膜翅目昆虫),因而性别比例则不确定。

性别比计算方法

1.种群总数量性别比;统计对象为全部种群数量。计算方法是:性别比=﹝雄性个体数÷雌性个体数﹞×100%;2.出生性别比:统计对象为出生时的幼仔或幼虫。计算方法是:出生性别比=某年或某季节、某世代出生的雄性幼仔(幼虫)数÷该年或该季节、该世代出生的雌性幼仔(幼虫)数×100%。出生性别比又叫第二性别比。第一性别比是胚胎形成时的性别比。

3.婴儿性别比:这种统计方法一般只用于人类,统计对象为1周岁内存活的婴儿。计算方法是:婴儿性别比=某时点1周岁以内的男婴÷该时点1周岁以内的女婴数×100%;

4.繁殖年龄性别比:统计对象为到达繁殖年龄的全部个体。对人类来说,中国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人口为法定结婚年龄,对于其它动物则以成年个体数量进行计算,对于植物来说一般在开花后进行计算,因为开花后容易判断植物性别。繁殖年龄性别比又叫第三性别比;

5.死亡个体性别比:统计对象为某一时期内死亡的全部个体总数;

6.分年龄组性别比:统计对象为各发育阶段的个体数。

篇16:十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十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生育政策的调整优化,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生育需求,促进了出生人口规模的提升,2012—2021年年均出生人口为1620万人。2021年末,我国人口数量为141260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5338万人,年均增长593.1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4%。

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2021年末,我国男性人口为72311万人,占51.2%,女性人口为68949万人,占48.8%,总人口性别比为104.9,比2012年下降0.2。从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看,202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3,比2012年降低9.4,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改善明显。

从人口流向上看,人口持续向沿海、沿江地区及内地城区集聚,东部地区人口持续增加,人口比重比20上升了2.1个百分点。主要城市群人口集聚度加大,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人口增长迅速,分别增长了35.0%、12.0%和7.3%。上海、北京、广东、浙江4省(市)10年间人口密度增量均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上。

人口对于国家的重要性

人口问题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最重要的基础性因素,人才资源是一个国家的最宝贵资源。虽然人口多不代表国家的强大,但如果人口长期不断萎缩,那肯定预示着衰亡。人口基数是投资和消费的基本因素,它起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同时决定市场消费的不可忽视的动力。

在历史上,人口变化通常被当成一个自然过程,到近代才有部分国家通过人口政策来影响或者干预人口趋势,以期实现某种政治和经济目标。目前,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的国家和地区,鼓励生育的措施极为普遍。对生育家庭的经济奖励,往往是累进制,特别是奖励第三个及以上的孩子,奖励金额一般足以让新生儿父母维持足够体面的生活。产假和育儿假期通常长达一年半。而雇主也被要求对育儿母亲甚至父亲提供再就业保障和育儿便利。有些国家和地区注重规划托儿和育儿的设施和服务,为家庭解除后顾之忧。此外,各国和地区也特别注重确保义务教育,减轻家庭给孩子提供良好教育的焦虑。

人口老龄化危害

1、公共财政压力增大。逐年增大的老年群体对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需求越来越大。一方面老年人不工作却需要养老金,另一方面老年人体能下降、容易生病,医疗卫生消费支出的压力越来越大。

2、为老社会服务的需求强烈。为老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难以满足庞大老年人群特别是迅速增长的“空巢”、高龄和带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3、老龄伦理问题越来越突出。空巢老人增加以及独生子女增多,传统家庭养老已面临挑战,代际之间的孝道、赡养老人的观念日益淡化,家庭对老人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传统不断削弱。

4、劳动力短缺。人口老龄化将减少适龄劳动人口规模,使“人口红利”难以继续。

5、人口老龄化对产业结构调整也有较大影响。老年劳动力因智力衰退,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下降,创新能力不足,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篇17: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治理收送“红包”专项的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汇报如下:

一、宣传部署、制定方案,全面传达文件精神

为扎实开展好“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首先在局领导班子中形成共识,先是召开了局班子会议进行了文件传达和部署,9月12日又召开全局股级以上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其精神和要求,并成立了局治理收送“红包”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早生任组长,原纪检组长李石宝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清理审核把关,确保专项治理收送“红包”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我局9月12日成立工作机构和召开治理收送“红包”专项工作会议,并转发文件至各部门,设立专门监督电话和举报箱,使治理收送“红包”专项工作在群众监督下进行。对我局所有干部开展专项治理“红包”问题自查自纠进行了督促检查。对科级以上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填写近3年来特别是今年中秋期间的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下发廉政账户等,到目前为止,我单位未发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

三、认真总结、加强学习,筑牢反腐败防线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来看,没有发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予“红包”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一是要继续加强《廉政准则》的学习,从思想上筑牢反腐败防线。二是要继续加强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反腐败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要完善监督制度,从源头上筑牢反腐败防线,切实把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18:文化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按照盟纪委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的安排,我局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本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平任组长,副局长苗铁吉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对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传达、学习了《盟委办公厅、行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意见》和《盟委办公厅、行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驾驶公车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用车,专门出台了《兴安盟文化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按照领导相对固定公务车辆,公务车辆固定驾驶员的原则,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防治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监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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