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进出口税费概述

时间:2024-07-13 03:33:32 作者:feng6660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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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进出口税费概述

进出口税费的种类: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

进出口税费的依据:《海关法》、《关税条例》

一、关税

海关代表国家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课税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

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一)进口关税

1、含义:

2、计征方法(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转税)

(1)从价税(以CIF价计算完税价格)

以货物、物品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

应征税额 = 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从价税率

(2)从量税

以重量、数量、容量等计征,如冻鸡、原油、啤酒、胶卷以从量税征收。

应征税额 = 货物数量 × 单位税额

(3)复合税

同时使用从价、从量计税。如录/摄像机、放像机、非家用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相机。

复合税税额 = 货物的完税价格 × 从价税率 + 货物数量 × 单位税额

(4)滑准税

以价格的高低实行不同的税率,价格上涨时实行低税率,下跌时实行高税率。如配额外进口棉花。

(公式见教材242页)

3、进口关税的种类

进口正税 :按《进出口税则》的税率征收的关税

进口附加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只有符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才可以临时征收)

反倾销税:凡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出口到我国,且对我国相关企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而征收附加税。

反倾销税=完税价格×适用的税率

报复性关税:对我国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等、对原产于该国的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

(二)出口关税

公式:出口关税税额 = FOB / ( 1+关税税率 ) × 关税税率

以FOB价为完税价格计征,且不含关税 (鳗鱼苗、铅矿砂、锌矿砂)

对钢坯实行暂定税率,

对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尿素征收季节性暂定税率。

注意:暂定税率优先于普通税率

(三)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口关税

期限为60个月,15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算;不超过15天的,免征。

每月关税税额=关税总额 × (1/60)

每月进口环节代征税 = 代征税总额 × (1/60)

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

(一)增值税:流转税

1、含义

以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

2、征纳

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其他环节由税务机关代征。低于50元的免征。

3、征收范围和税率

基本税率17%;适用13%增值税率的货物: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热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4、计算公式:

增值税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 + 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二)消费税

1、含义

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

2、征纳

采用价内税(含消费税本身的税额),起征点为50元。

3、征收范围

4月1日,对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进行了调整:

(1)新增对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石脑油、溶济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征收消费税

(2)停止对护肤护发品征收消费税

(3)调整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

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按应纳消费税税额的30%征收;

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白酒征收复合消费税,按20%的税率计征从价消费费 + 1元/千克的单位税额计征从量税。

进口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由税管部门在零售环节征收,进口环节不再征收。其报关手续一律在上海钻石交易所办理,其他口岸均不得进出口钻石。钻石加工贸易仍在海关报关。

4、计算公式

(1)从价征收:以组成价格为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征收

应纳税额 = 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从价从量复合征税:

应纳税额 = 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三、船舶吨税

(一)含义:使用税。目的是用于航道设施的建设。

(二)征收依据:《船舶吨税暂行办法》

1、车船使用税和船舶吨税不同时征收。

2、船舶吨税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与我订有互惠协议国家或地区的船舶,香港、澳门籍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此外,适用船舶吨税普通税率;

(三)征收范围(多选题)

1、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

2、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

3、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国籍船舶;

4、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

* 对在港澳征收船舶吨税的外国籍船舶,进入内地仍应照章征收船舶吨税。

(四)吨税的计算公式:

1、船舶吨税的计算

持有大小两种吨位证书的船舶,一律按大吨位计征吨税;吨税按净吨位计算,从申报进境日起征;

净吨位=船舶的有效容积×吨/立方米

舶净吨位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原则。不及1吨的小型船舶,应一律按1吨计征。

2、船舶吨税的征收和退补

吨税的征收方法分为90天期和30天期征收,税率不同,税额不同;缴税期限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船舶吨税 = 注册净吨位× 船舶吨税税率(元/净吨)

海关凭有效证明文件,可1年内退补:

(1)复重缴纳 (2)错征、漏征

四、税款滞纳金

(一)征收范围

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天内缴税,否则按每天万分之五的税款加收滞纳金。

1、因纳税人责任漏征、少征而货物又放行的,按日加征漏缴税款的滞纳金(缴款日或放行日至发现日)。

2、因纳税人责任监管货物少征或漏征的,按日加征漏缴税款的滞纳金(缴款日至发现日)

3、租赁进口货物,租赁期限内申报后未缴税的,第16日起按日加征滞纳金

租赁届满后30日内不办结海关手续的,要自第31日开始征收滞纳金。(按第30日的汇率、汇率计算应缴税款)

4、暂时进出境货物未按规定期限复运进 / 出境的,自期限届满日起加征滞纳金。

绵纳期限届满日是节假日或周六周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如遇周六,则周一是最后一天)

(二)征收标准

起征点是50元,50元以下免征

滞纳金 = 滞纳税款 × 0.05% × 滞纳天数

篇2: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一、我国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

《海关法》《关税条例》《征管办法》《征管办法》

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包括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六种方法,注意顺序)

共六种,依次使用:成交价格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倒扣价值法、计算价格法、合理方法。特殊情况下,可颠倒使用倒扣价格法和计算价格法;合理方法是原则而非方法。

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1)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认,包括进入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相关费用”包括:装卸费、搬运费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

(2)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应付的、实付的,并调整后的价款总额,不同于发票或合同价格,它还包括间接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实付或应付”是指必须由买方支付的总价。

(3)关于“调整因素”

① 计入项目:(买方支付。可量化)

a、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购货佣金是由买方支付,销售佣金是由卖方支付。购货佣金(向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中;

b、与进口货物视为一体而又未纳入价格中须由我方负担的容器费用;

c、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d、协助价格:由我直接或间接免费提供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给卖方或有关方,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可按适当比例分摊的协助价值:工、磨具、材料、工程设计、境外技术开发等

e、不是作为货物价格一部分的特许权使用费:如商标使用费、专有/利技术使用费等

注意:与货物无关的不能计入,费用的支出与向我国销售无关的不能计入。

f、返回给卖方的转售收益。

上述因素计入完税价格的条件:

a、买方负担; b、未包括在价格中; c、有客观量化的资料佐证

② 扣减因素:(条件:能与货价分清,在发票或合同中单独列明,否则不能扣除)

a、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进口后安装、调试、维修和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的费用而非货物进口费用),保修费除外。

b、货物起卸后的运保费等相关费用(运输、保险费);

c、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和国内税;

d、境内发生的技术培训费、境外考察费、进口货物境内复制费;

e、利息(融资产生、有书面融资协议、单独列明、利率不高于当地的利率水平);

(4)成交价格本身须满足的条件:

① 我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和使用不受限制;如:用于展示或者免费赠送、只能销售给第三方或指定方则购成了限制。

② 货价不应受无法确定条件或因素的影响;如:搭售行为,以买方必须销售给卖方东西为前提。

③ 卖方不应还有二次收益的存在。若有必须可以按照规定做出调整;

④ 买卖双方之间没有特殊关系。可以有,但必须不对成交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

2、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法

(1) 相同或类似货物:同一地区或国家生产、原理结构、特性、材料、使用价值等类似,在功能和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

(2)相同或类似的时间要素:同时或“大约同时”即在货物接受申报之日的前后各45天以内。

(3)相同及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的运用

价格可量化调整:考虑数量、运输方式和距离、商业水平等,这种调整应在可量化的基础上进行。

3、倒扣价格方法: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减去各项进口税和各项进口后的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

(1)用以倒扣的上述销售价格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a、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

b、保持进口状态销售

c、第一环节销售

d、向无特殊关系方销售

e、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即最大量批发给买方的价格)

(2)倒扣价格法的核心要素

①按进口时的状态(进口时的状态销售的价格为基础)

②时间要素(申报之日前后各45天,可延长至90天)

③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

(3)倒扣价格法倒扣项目:

a、境内销售利润、支付的佣金和一般费用;

b、进口后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

c、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等国内税;

d、加工增值额(如果存在境内简单加工)。

4、计算价格法:以生产国/地生产成本为基础,加出口至我国的运费、保险费,以及合理的利润及费用。

5、合理方法:禁止使用下列价格确定法:

(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

(2)两种价格选择高的价格

(3)出口地市场的价格

(4)以计算价格法之外的价格或费用计算

(5)依据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销售价格

(6)依据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拟的价格。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1、加工贸易料件、制成品一般估价方法:

(1)进口料件需征税的,主要是针对不予保税部分的征税,因此以其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2)进料加工制成品或料件内销,以原进口料件的价格来审定完税价格;

(3)来料加工制成品或料件内销,以内销时进口相同料件或成品的价格来审定完税价格;

(4)内销边角料和副产品,以内销价格为完税价格

2、加工区加工企业内销成品的审价方法

(1)内销成品,以内销时进口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2)内销边角料和副产品,以内销价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3、保税区加工企业内销料件或成品

(1)纯进口料件制成品内销或料件内销,以内销时进口相同或料件或成品的价格审定完税价格;

(2)成品中含有国内料件的进料加工制成品,以原进口料件时的价格来审定完税价格;

(3)成品中含有国内料件的来料加工制成品,以内销时进口相同料件的价格来审定完税价格;

(4)边角料、副产品内销时,以内销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4、从各区进境保税物流货物的价格审定

以内销价格为基础审定,但必须包括仓储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

5、出境修理复运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则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期限外,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方法审定完税价格。

6、出境加工复进口时完税价格的审定

境外加工料件费、加工费、复运回境的运保费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7、暂时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进境是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审价方法审定完税价;留购时,以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8、租赁进口货物的估价方法

租赁期间,以租金为完税价格

租赁期满,已留购价格为完税价格

一次性交税的,以审定的租金总额或者货价为完税价格。

9、减免税货物的估价方法:

监管期间内转售时存在征税问题。方法:

完税价格 = 原进口价格 C 折旧 = 原进口价格 * (1 C 使用月数/监管年限*月数)

10、无成交价格货物的估价方法

相同或相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倒扣价格法、计算价格法、合理方法

11、软件介质的估价方法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则按介质成本或者价值审定完税价格:

(1)介质或软件的价值分列;

(2)未分列,但可以证明介质或软件的成本或价值;

注意:美术、摄影、音像、影视、游戏、电子出版物等不适用。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运输工具作为货物进口,如果自身动力进京,不另计运费;

2、保费需要另求时:保险费 = (货价 + 运费)* 0.3%;

3、邮递费包括保险费与运输费用;

4、边境外交货的运保费 = 边境口岸价 * 1%。

三、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包括运费、保险费等。

(二)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直接收取和间接的价款总额

(三)不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收、费用

1、出口关税;

2、装船后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等;

3、单独列明的卖方自己承担的佣金

(四)出品货物其他估价方法

同进口的六种方法:成交价格法、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法、计算法价格法、合理方法。

完税价格 = FOB(中国境内口岸) C 出口关税 = FOB / (1 + 出口关税率)

四、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程序

(一)价格质疑程序

海关发出书面质疑通知,货物的收发货人5天内(可延期10天)提供证明资料,限期内不能提出,可放弃或申请延期。

对于无成交价格、申报价格明显不符成交价格条件,不经该质疑程序,可直接进入价格磋商阶段。

(二)价格磋商程序:

与收发货人了解情况,磋商确定价格。海关估价中的必经程序。

不需价格质疑、价格磋商可直接审定完税价格的情况:

1、分批进口货物,前曾有批次估价的;

2、完税价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总额在2万人民币以下的;

3、危险品、鲜活品、易腐品、易失效品、废品和旧品等。

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具保放行货物请求权。

2、估价方法的选择权:倒扣价格法和计算价格法的适用次序。

3、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知情权。

4、估价不服下的申诉权。向上级海关提请行政复议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义务

1、如实提供单证的义务

2、如实申报的义务。必要时,海关可要求补充提供相关单据、资料等

3、举证的义务。证明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交易价格不受特殊关系的影响。

篇3: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报关

一.报关的含义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报关不等于通关,报检、报验手续先于报关手续办理。

二、范围

(一) 进出境运输工具:船舶、车辆、航空器、驮畜;

(二) 进出境货物: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境、特定减免税、过境、转运、通运的货物。特殊货物:如通过电缆、管道输送进出境的水、电等无形的货物,如附着在货品载体上的软件等也属报关范围;

(三) 进出境物品: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

三、分类

(一)按报关对象分为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和物品报关。

1.运输工具报关:向海关提交合法证件、清单和其他运输单证。手续简单

2.物品报关: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

3.货物报关,手续复杂,需专业人员(报关员)专门办理。

(二)按报关目的:分为分为进境报关、出境报关。此外还有转关报关。

(三)按报关的行为性质:分为自理报关、代理报关。

行为与责任

报关企业

代理方式

行为属性

法律责任

报关单位

直接代理

委托代理行为

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委托人);报关企业亦有相应责任

间接代理

视同报关企业自己报关

直接作用于代理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承担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时所应承担的相同责任

1、自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海关注册登记后办理。自理报关单位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才能申请报关权,直接报隶属海关审批。

2、代理报关:指报关行、报关公司,按代理的方式可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

我国对进出境物品的代理报关人没有特殊要求,但进出境货物的代理报关人则必须是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

3、直接报关和代理报关的区别:

委托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所有人、代理人);

代理方(被委托方):报关企业(报关行、报关公司)。

①含义:直接代理报关以委托人(被代理人)的名义报关纳税。

间接代理报关以报关企业(代理人)自身名义报关纳税。

②报关企业的法律责任:直接代理中,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即委托人;

间接代理中,报关企业承担委托人相同责任。间接代理的法律责任大于直接代理。

四、报关的基本内容

(一)运输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运输工具须经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及其他场所办理。进出境申报是运输工具报关的主要内容。

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负责向海关申报。

申报内容:所载旅客人数、货物数量、装卸时间等。主要包括:

进出境时间、航次;货物基本情况;人员名单及自用物品、货币、金银等;所载旅客情况;邮递物品、行李物品情况;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各种后果;证明文件和保函、保金。

运输工具经海关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下旅客。

(二)进出境货物报关的基本内容

1、货物报关业务必须由依法取得报关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员办理。

2、进出境货物报关时,报关员的工作(一般报关流程,与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不同):

备好货物(做好报关准备)-----准备报关单证(规定地点、时限内先电子,后书面方式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海关放行(取货或装货)

保税、减免税货物,采用最先备案,最后核销、结案。

(三)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行李物品、邮寄物品(自用、合理数量为限的监管原则)。

“自用”包括本人自用、馈赠亲友,不能出售或出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

“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居留时间和目的确定的正常数量。

“邮递物品”规定的征、免税限制。

1、行李物品

A、实行“红绿通道”制度。如旅客不能确定是适用于哪一种通道,一律走红色通道。

绿色通道:适用于数量和价值上均不超过免税限制,且无国家规定的限制和禁止的物品。

红色通道:不适用于绿色通道的旅客。凭《申报单》,向海关申报。

B、航空口岸进出境的旅客,除免验和免监管的人员、16岁以下随同人员外,一律填写《申报单》。选择“否”,走绿色通道,选择“是”,走红色通道。

2、我国是《万国邮政公约》签约国,邮递物品需凭“报税单”或“绿色标签”向海关申报,申报人员为: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

篇4: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海关行政许可

一、范围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2)报关员资格核准及注册登记

(3)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的设立审批

(4)进出境运输工具改、兼营境内运输的审批

(5)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

(6)免税商店的设立审批

(7)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以及放弃的核准

(8)进出口货物免验审批

(9)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核准

(10)报关时的修改、撤销审批

国务院以决定方式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

(1)派员监管保税工厂的资格审批

(2)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的核准

(3)小型船舶往来港澳进行货物运输的备案

(4)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的注册

(5)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的核准

(6)外国驻华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的审批

(7)获准入境定居旅客的安家物品审批

(8)进境货物直接退运的核准

(9)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

(10)长江驳运船舶转运监管进出口货物的审批

二、程序

1、海关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决定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制发决定书,加盖海关印章

(3)变更与延续

在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

在届满30日前向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2、海关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

听证准备――举行听证

三、许可的期限

1、下级海关20日内审查完毕,上级海关收到下级海关审查意见起20个工作日做出决定。

2、决定逾期报批,可延期10日,但要制发“延长海关行政许可审查期限通知书”。收集整理

篇5: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转关运输

一、概述

(一)含义

从一个海关运到另一个海关(进境地――指运地、起运地――出境地)。

(二)申请转关运输的条件

1、条件

(1)指运地和启运地都设有海关

(2)指运地和启运地都有监管场所

(3)承运人应在海关注册登记,并按海关规定路线和时间运往指定场所。

2、下列货物不得转关

(1)废料,废旧机电、设备等

(2)三种另类物质

(3)汽车类(包括底盘)

(三)转关运输的方式:提前报关转关、直转、中转

转关方式

申报地

办报关手续地

提前报关转关

进口

指运地先申报

再到进境地办理转关

出口

货未到启运地先申报

货到监管场所后再办理转关

直转

进口

进境地办理转关

指运地办理报关

出口

启运地报关

启运地办理转关

中转

进口

指运地办理报关

进境地办理转关

出口

启运地办理报关

启运地办理转关

(四)监管和报关要点

转关运输的期限(14天内申报,电子申报的,需在5日内申报)

二、报关程序(略)

篇6: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一、索赔(Claim)

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一)救济的方法

1、损害赔偿:用金钱来补偿其违约损失。

2、解除合同:当事人免除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3、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二、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一)含义:指合同签订后,

1、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或故意

2、在订立合同时夫法预见

3、对其发生和后果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事件

4、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包括两种类型:一是自然原因引起的;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

(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免除责任。

三、仲裁(Arbitration)

(一)仲裁协议

指当事人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

它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

也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提交仲裁的协议。

1、发生争议时自愿提交仲裁;

2、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3、排除法院对于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二)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就同一问题再诉诸法院。(法院只能对仲裁程序进行审查)

篇7: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货款的支付

一、汇付(Remittance)

汇付的种类

1、电汇(T/T)和信汇(M/T)

2、票汇(D/D)

二、托收(Collection)

1、付款交单(D/P):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了货款时,才能交付单据。

2、承兑交单(D/A):进口人在取况汇票后,即可领取单据,待汇票到期后再付款。

3、风险程度:D/P < D/A

三、信用证(L/C)

1、信用证的特点

(1)是一种银行信用

(2)是一种自足文件

(3)是一种纯单据业务

2、信用证的种类

(1)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

(2)可撤销与不可撤销信用证

如果信用证没有注明“可撤销”或“不可撤销”字样,均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3)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

(4)可转让信用证、对背信用证

凡信用证中未注明“或转让”字样的,信用证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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