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执业药师考试6月26-27日补报名

时间:2022-11-25 15:07:14 作者:世界的水手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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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吉林:执业药师考试6月26-27日补报名

补报通知

为满足未报名考生需要,定于6月26日至27日办理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城市规划师、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专业人员、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考试补报事宜。省直中报名地点为长春市建设街2766号富锦路邮局。各市(州)补报考生请到当地人事职称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请及时报考,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省职考办

二〇〇六年六月六日

篇2:[青海省]执业药师考试6月1-15日报名

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日期安排表

序号专 业 名 称报 名 时 间考 试 时 间资 格 审 查 部 门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注册资产评估师 4月10日至4月20日 9月8日至9月10日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6113494 陈女士 2 造价工程师 4月10日至4月21日 10月14日至10月15日 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6146535 3 注册设备监理师 4月10日至4月20日 9月9日至9月10日 省技术监督局质管处 8235948 魏宏军 4 国际商务 4月20日至5月31日 9月16日至9月17日 省商务厅人事处 6321759 晏书臣 5 企业法律顾问 5月9日至5月19日 10月21日至10月22日 省国资委政策法规研究室 5317726 汪凤英 6 出 版 5月9日至5月19日 10月21日 省出版局人事处 6143106 程世兴 7 注册城市规划师 5月15日至5月24日 10月21日至10月22日 省建设厅规划处 6146472 李女士 8 执业药师 6月1日至6月15日 10月21日至10月22日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6302637 赵文举 9 价格鉴证师 6月12日至6月22日 9月8日至9月10日 省价格协会 8225832 许玉秀 10 注册安全工程师 6月15日至6月30日 9月9日至9月10日 省安全生产管理局科教处

6316933 雷女士

6316934 魏女士

11 经 济 4月下旬至5月底 11月4日 各州、地、市人事局或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注明:1、以上各专业报名(不含经济)经资审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持本人身份证、资审表、近期冠照片(1寸彩照4张)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报名。

2、以上各专业考试,考前十天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不含经济),

联系电话:0971—6139342。

3、经济专业报名到州、地、市、省石油管理局、格尔木市、大通县所辖区人事局或人事考试中心。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篇3:北京地区04执业药师补报名5.11-12日

北京地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结束,补报名时间为5月11、12日,地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报考人员在线填写报考信息,非首次报考人员可以进行网上支付。(

篇4:天津市]执业药师考试6月1日-6月3日报名

关于20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112号)精神,为做好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便于报考人员复习备考,现将《2006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请携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同底片一寸半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彩色、黑白均可),其中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其他两张贴在报名表上。

二、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市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报考人员,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条件按照附表所列的有关文件执行。

篇5:江西05执业药师考试5.18-27日报名

关于做好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我省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4.28

各设区市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9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9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于月15日—16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05年5月18日—5月27日(双休日除外)。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0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请按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34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四、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设区市及以下人员报名由单位审核盖章,经设区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事职称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再到同级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考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南昌的由单位审核盖章,经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资格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终审和报名手续,省直、中直单位在南昌以外的按属地原则报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49号)精神,各地要分别对报考四科和两科的人员进行统计上报。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三张(实行数码照相采集照片的,按当地规定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

各地在报名时要收取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各地在报名时要将《考场规则》、《违纪处理办法》分发给每位考生。

五、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为便于考后信息统计分析,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注意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

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花名册、报名表(卡)及考务费于2005年6月15日前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统一信息处理。

执业药师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收费:按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字[]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计价费[]1060号)的规定执行。即报名费为10元/人,考试考务费为33元/科。即报考4科每人142元,报考3科每人109元,报考2科每人76元,报考1科每人43元。设区市的考试收费按报考人数每人10元自留后,其余上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 考试用书征订、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篇6:哈尔滨04执业药师考试4.22-30日报名

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4]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10月16、17日举行。

(二)各科目考试时间:

10月16日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 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 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管理方式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仍采取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1、各报考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放宽条件。

2、老考生报名,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1寸(近期、同版、免冠、黑白)照片2张;再填写要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老考生报名表(附件2)。把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在报名表的指定处,并在报名表的指定处准确无误填写档案号。

3、新考生报名参加2004年度考试,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寸(近期、同版、免冠、黑白)照片2张,再填写200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新考生报名表(附件3);免试人员另需携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4年4月22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道里区地段街10号2楼大厅)

(三)报名程序: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到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报名。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科29元。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二)考生要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蓝色)。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00四年四月二日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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