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时间:2022-11-25 18:53:16 作者:icorbe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icorb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

篇1: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明确,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市地级以上机关应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进行公开遴选。省、市级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意见强调,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意见要求,多渠道开发基层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搭建平台。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

意见提出,健全保障措施,为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健全面向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多层次、多元化培训和实训体系;认真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加强其他待遇保障。

意见强调,畅通流动渠道,为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

篇2:黑龙江出台20条措施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出台了20条措施,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全文如下: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月11月20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支持力度

1、高校毕业生到县及以下单位、农垦和森工下属的农场、林业局(以下简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户口可保留在原籍或迁往就业地区,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工作3年以上的,流动到省内其他单位不受户籍限制,有关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2、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录用到机关的,可直接享受试用期满后定级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可高定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在三类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高定二个级别工资档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可高定一级薪级工资,在三类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高定二级薪级工资。

3、对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及以下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前产生的利息,先由毕业生本人按期偿还,连续工作满5年后,由政府全额返还给毕业生。

4、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其工作业绩应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并可免于外语、计算机考试。志愿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即可分别直接申报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省、市(地)级机关补充公务员,要确定一定数量的职位用于考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比例不得低于考录总数的三分之一。

6、为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不含城关镇)下达接收高校毕业生的周转编制,主要用于考录在“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中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7、对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从事科技研发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及经费等方面,要给予重点扶持;对申报黑龙江省青年软件创新工程等科研项目、成果和奖项的,要给予优先支持;对从事科技服务“三农”活动的高校毕业生,要纳入科技特派员选拔范围,支持他们开展科技咨询、农技推广、技术培训等活动。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8、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费用。

9、高校毕业生新创办民营科技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新创办独立核算的企业,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所得税;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第1年免征所得税,第2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的,免征1年所得税。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创办的企业,免征3年所得税。

10、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符合担保条件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应优先提供担保。

11、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家选拔、职称评定、流动、培训、户籍管理、申请科研项目及经费、申报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一视同仁。对非公有制单位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应准予落户。

三、支持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12、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的生活费和每年400元交通补贴,其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所在县(市、区)、农场、林业局负责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保险,并承担费用。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13、认真做好“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对服务期满的,可根据本人意愿继续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间的生活费和交通补贴仍按《关于实施选派大学生服务农村行动计划的通知》执行。所在县(市、区)负责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保险,并承担费用。

1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已被录取为本科生、研究生的,可保留学籍2年;对服务2年以上的报考“专升本”、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省属院校的可在总分中增加20分。

15、在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进入基地见习和接受培训。见习期一般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主要由见习单位负责,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补助。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人事代理和就业指导等服务。见习期满后,自主择业。

四、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组织领导和服务工作

16、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作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并抓好落实。各级组织、人事、教育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并加强与劳动保障、财政、卫生、农业、科技、编制、公安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7、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开展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推介活动,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及时收集、发布基层人才需求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强化毕业生就业市场监管,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打击虚假和欺诈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18、各高等学校要加强教育发展的分析和预测,保持合理的招生规模,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要加强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技能培养和社会实践,提高适应市场和基层需求的能力。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职业发展指导,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增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边远地区建功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19、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省级财政将不断加大这方面的转移支付力度。

20、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要建立表彰制度,每年对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及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

篇3:西安: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优惠政策多

西安: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优惠政策多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人事局了解到,2008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招录工作录取人数、学历层次、本科生比例较以往都有大幅上升,今年报考人数和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0%。

据了解,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包括山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乡镇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工程、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程等7项工程。今年报考人数的大幅上升,一方面是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更重要的是鼓励毕业生到基层的优惠政策发挥了实效。

据介绍,西安财政每年列支500万元设立 “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对招录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安家费奖励和生活补贴,最高金额达3万元。招录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区县财政统发工资。

此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工作期满后,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时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到2010年,区县以上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全部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

篇4:四川省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四川省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着力培育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省20继续开展从高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为推进“两个加快”培养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高素质的工作骨干。现将四川省选调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全省选调数量为1026名。

二、选调范围

(一)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在川参加国家、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4

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77年

12月31日以后出生)。“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相应放宽3周岁;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班委及以上任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民族地区的考生前两项条件可放宽为:班委以上学生干部,或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

同时,“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报考,必须符合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考核合格和组织推荐的基本条件;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具有到报考地区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

1.报名时间:月11日上午9:00至19日24:00。

2.报名方式:考生报名全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scpta.gov.cn。进入后选择“注册”报名,根据招考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并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

件照片,资料填写完整方为有效。

考生在报名后需自行打印《四川省2010年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16K纸张,双面打印,如无彩打须贴近期1疾噬免冠照片。《四川省2010年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作为高校、“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主管部门推荐审核和省、市(州)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录用的依据。

“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考生,须将《四川省2010年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送交工作所在地的各县(市、区)项目计划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再报省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交各市(州)委组织部作为资格复审的主要依据。

进入面试名单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将《四川省2010年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送学校院(系)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在面试前交各市(州)委组织部作为资格复审的主要依据。

3.填报志愿:考生按县(市、区)需求计划填报志愿,每名考生限填报一个志愿。考录将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分县(市、区)进行。

4.资格初审: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本地区考生的报考资格及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网上确认。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年11月20日24:00。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5.缴纳报名费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及照片质量审查通过即可缴费,考生需在11月22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9年12月1日至5日24:00在网上打印本人准考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09年12月6日在成都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各科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加分:

三州地区生源报考三州的考生,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5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人员,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其余四类“基层服务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每工作满1周年并经考核合格,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1分;

在抗震救灾中受表彰的考生,在报考重灾县(市、区)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3分;在报考其他县(市、区)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

成绩中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

成绩中加1.5分。

三州地区生源报考三州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被评为优秀的和在抗震救灾中受到表彰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2009年12月10日前分别将户籍证明和受表彰文件原件报送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的加分名单由相应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在2009年12月10日前报送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未按时提交相关加分资料或资料不齐、不全的考生,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笔试成绩于2010年1月12日在网上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2日至13日网上申请查分,1月15日网上公布查分结果。

查分结束后,分县(市、区)根据选调名额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加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2010年1月21日至22日,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考生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须携带《四川省2010年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受表彰证书等相关资料、证书原件,到报考市(州)接受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面试考察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0年1月23日在各市(州)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面试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集中组织,试题全省统一命制,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考察结束后,分县(市、区)根据选调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公示

体检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安排在面试结束后集中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在本县(市、区)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择优确定拟录人选。

拟录人选名单由省委组织部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基层服务地)、拟录用职位等。同时,公布市(州)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六)下发拟录通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问题反映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委组织部在2010年3月底前与高校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工作单位,省委组织部统一下发拟录通知。对问题反映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报到及工作安排

拟录用的20选调生,在2010年7月15日前(按各市(州)具体通知时间)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到被录用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参加各市(州)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拟录人选,其就业协议自动解除,录用取消。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选调生及公务员的资格,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2010年选调生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级机关工作,2年内须下派到基层工作1至2年。

选调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一经录用,列入公务员管理序列,具有公务员身份。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

五、档案转递、组织关系接转和户口迁移

档案转递。由各高校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选调生所去的县(市、区)委组织部。

组织关系接转。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选调生所去的县(市、区)。

户口迁移。考生的户口迁移到其具体的工作单位所在地。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和选调生招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用人单位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向市(州)委组织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咨询。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七、咨询监督及联系方式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28-86740101、028-86740202、028-86740303、028-86602876;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咨询监督电话:028-86602760、86602876,传真:028-86602760,电子邮箱:scxds@163.com,通信地址:成都市商业街16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507房间),邮编:610012。

本简章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

2009年11月11日

篇5: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情况报告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情况报告

根据省、州委组织部的安排,现将恩施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恩施市从以来,在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有128人(教育和卫生系统除外),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24人。在城市基层工作的有5人;在乡镇基层工作的有121人,其中机关66人,农村55人;本网网在企业单位的有2人。20以来,从经过基层锻炼的大学生中选拔到市直党政机关的有8人,占同级机关新增干部总数的11.94%。

二、主要作法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近几年,我们把在基层锻炼大学生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工作纳入干部工作整体规划,强化管理措施,努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对新分配来的选调生及大学生,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分管领导与接收单位的主要领导分别进行谈话,介绍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使他们适应环境,熟悉工作,尽快完成从学校到社会的转变。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督促他们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快速成长。

(二)加大培养教育力度,夯实“从经过基层锻炼的'大学生中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基础

为了帮助在基层锻炼的大学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市委组织部每年都将在基层锻炼的大学生培训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规划,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干部调训工作,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采取岗前培训、脱产轮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使其尽快掌握和提高所任职位必须的知识和能力,做到干一行、懂一行、专一行。帮助他们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市年以来到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均进行了培训。

(三)加大使用力度,加快“从经过基层锻炼的大学生中选拔党政机关干部”步伐

培养人才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人才。由于机构改革,推行公务员制度,市直单位普遍存在人员结构老化,年轻后备干部紧缺等问题,从经过基层锻炼的大学生中选拔党政机关干部就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对在基层锻炼的大学生,我们坚持使用也是培养的用人观点,坚持“三重三看”,即: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在关键时刻看本质,在工作中看发展,在发展中看主流,不搞论资排辈,不求全责备,看准了的就大胆使用,选拔进入党政机关。一是不拘一格,选拔启用。对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有魄力,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和在基层锻炼的大学生,坚持小步快跑,多岗锻炼,破格提拔,委以重任。二是把握时机,及时选拔进入党政机关,特别优秀的,予以提拔重用。如毕业的选调生张国富,由于其德才表现较好,通过考察,10月及时地让他进入了市直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担任团市委副书记。三是坚持早压担子早成才。工作中,我们把那些在基层培养锻炼成熟的大学生及时调到市直党政部门工作,充实到中层岗位。通过对选调生压担子,在客观上缩短了他们的成长周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人才浪费。四是积极向上级党政机关做好人才输送工作。对在实际工作中成绩突出,群众信任,综合素质比较高的对象,及时向上级有关党政机关推荐,为他们今后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2000年来,向省、州输送了经过基层锻炼的大学生2名。

(四)规范日常管理,完善“从经过基层锻炼的大学生中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管理工作机制

几年以来,我们把“从经过基层锻炼的大学生中选拔党政机关干部”工作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大胆创新,常抓不懈。一是坚持跟踪考察制度。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在基层锻炼的大学生登记造册,建档立卡,进行跟踪管理和考察,既注重了解他们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又注意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政策水平、发展潜力,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每个人制定出培养计划和培养方向。二是做好结合文章,坚持常抓不懈。工作中,我们把“从经过基层锻炼的大学生中选拔党政机关干部”工作与后备干部管理相结合,纳入培养年轻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推广和交流,对培养措施不利,力度不大的,及时予以指正。

通过从经过基层锻炼的大学生中选拔党政机关干部,为恩施市党政机关输送了新鲜血液,增强了机关的生机和活力,改善了机关的干部结构;同时也探索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在选拔上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好中选优,在使用上,突出“优先”原则,加大使用力度,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编制问题已成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工作的主要障碍之一。

二是“来的不需要”、“学的用不上”的矛盾需解决。有些党政机关专业要求较高,需要的专业人才引不进来;少数毕业生到基层,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不适应基层工作。

四、措施和打算

一是结合我市的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意见》的具体办法,完善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优惠政策,努力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基层自主灵活就业,鼓励各基层用人单位在大学生中选用人才。

三是加大有关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政策和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成才的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自觉地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的特长,根据他们的服务意愿和专业特点,为他们充分施展才华创造有利条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满腔热忱地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对他们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

篇6:内蒙古: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内蒙古: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获悉,内蒙古最近出台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内蒙古明确提出,自治区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中录用;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经费从各级政府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在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同时,内蒙古每年将选调一定比例的优秀大学生到苏木乡镇工作;全自治区公务员考录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录总数15%的职位用于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旗县及旗县以下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40%的岗位、盟市及盟市以上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2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内蒙古明确规定:凡是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提高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提高1至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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