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时间:2023-02-08 03:51:51 作者:zms220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zms220”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篇1: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内部控制制度刚刚引入

设和评价都是基于COSO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及中国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的,因而,大部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还处于初始建设阶段,尚不完善。如何有效地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成为了中国上市公司近期的制度建设重心。

(二)公司内部控制责任主体不清晰

从公司内部控制责任主体认定上来看,披露内部控制报告的公司对于公司内部控制责任主体的认定不清晰,不同公司间存在较大差异。据统计,对在沪市上市的上市公司的调查中,有72.49%的被调查者认为内部控制责任主体是公司;有66.45%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公司董事会;还有3.2%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公司管理层;有1.1%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共同负责;还有4.3%的被调查者没有明确具体的内部控制责任人。由于对责任主体的认定不清晰,导致对内部控制在公司实施的过程中责任不清,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导致全体人员风险意识薄弱。

(三)没有完善的信息流通和沟通程序

中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的信息流通是按从上到下或者从下到上的程序传递的,这样一方面使得信息的传递速度较慢,很多信息传递到管理层或者决策者时,已经殆误时机;另一方面信息的反馈需要有一个过程,这种固定的信息传递程序比较死板,必须要因时而变。同时,公司中的沟通程序存在同样的问题,必须是逐级沟通,不得越级,层级观念严重,不能让一些仁人志士广开言路,虽然一些公司也有经理或总经理接待日,但是,在某些企业,只是徒有虚名,根本不能起到应有的沟通功能。

(四)内部控制监督部门还在建设中

从内部控制监督部门建设的分布情况来看,中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部门还处于建设中,有超过一半的公司还未披露公司内部控制监督部门的建设情况,同时还有少数公司没有建立内部控制监督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成为大部分公司内部控制监督的执行部门,很多是基于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业务相对比较熟悉考虑,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上市公司对于内部控制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内部财务审计领域上,对于内部控制的认识还不全面。

三、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完善内部控制环境

改善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对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职责分工要明确,对上市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政策要理正,同时还要重视企业文化发挥的作用。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首先,聘请独立董事。在聘请的独立董事时,必须考虑其教育背景、经验资历及时间保证方面是否能适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需要,在经验资历方面特别强调的是财务专家要有企业、商业、财务管理咨询阅历。中国的上市公司在聘请独立董事必须克服以下几点的弊端:一是忽视独立董事“财务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的经验资力。二是太重视独立董事的名人效应,忽视了时间保证,一位担任五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很难按照董事的标准要求和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顾及每一个公司的事务,更谈不上对经理的监督。名人能否有充裕的时间为受聘上市公司服务值得怀疑。三是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只有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其次,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创新市场机制,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以市场定价和市场竞争为基础,选择和激励职业经理人,是中国职业经理人激励机制建设中应保持的基本方向。对于职业经理人机制的建立,还要从以下三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建立职业经理人才的选拔和聘任制度;二是建立职业经理人才的流动机制;三是建立职业经理人才的测评制度。只有完善了中国的职业经理人机制,中国的内部控制建设也将得以加快健全。再次,创建优秀的企业文化。对于企业文化,主要是把以人为本的观念反映到企业内部控制当中,就是以人的发展为出发点,围绕人的价值理念来展开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各项内容,协调企业内部控制中的环境关系,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公司内每个员工都积极地参与企业管理,最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篇2: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措施。加强公司治理水平,重视风险管理,完善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已成为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首要条件。文章就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问题;对策

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通知强调,规范将“自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适应中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近几年,中国的监管机构不断出台和完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制度和法规,然而,中国上市公司正面临一个矛盾现状,虽然企业增强了其对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的意识,但是,并没有相应地加大其对实施内部控制机制的投入。中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

内部环境是内部控制其他因素的构建基础,良好的内部环境对于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一些专门的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程,但是由于股权高度集中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存在,弱化了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公司治理结构不适当。另外,企业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和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的缺陷,也不利于内部控制发挥作用。

(二)风险意识薄弱

目前,中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风险意识不高,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主要表现在:缺少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风险控制方法落后,多数企业的内部控制侧重于事中和事后控制,而对风险的事前预测和控制涉及较少。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公司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公司将面对更大的环境变化和生存风险。然而,从中国上市公司的现状来看,普遍存在着对形势和市场认识不足、过于自信与乐观以及想当然的盲目扩张现象,其风险意识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更缺乏有效的辨认、分析和管理风险的机制,导致不少上市公司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差。

(三)信息流通不畅,各层级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

目前,中国不少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沟通不畅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信息的上下向沟通中,普遍存在信息传递过程迟缓,信息在层层传达时发生歪曲,甚至遗失等现象;而且由于信息反馈机制不完善,上向沟通受阻,使上层管理者无法迅速获得第一手信息;由于下向沟通不及时,使得上层决策者以及管理者的最新信息没有及时传递到每一位员工,使公司决策没有及时得到落实。

(四)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达到监督的作用

目前,中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真正建立监督部门,上市公司中的监事会也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没有达到应有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素质的要求,甚至一部分监事会成员都是由公司管理层领导兼任,这样就从根本上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只是让内部审计部门充当监事会的作用,他们的监督作用也是微乎其微。

篇3: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本文简单介绍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研究现状,以具体的研究数据结果为依据,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以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研究策略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容总结;问题分析;策略研究;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管理系统作为提升企业经营发展效率的有效手段,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有极强的研究分析价值,要想充分发挥企业内控管理的实际效力,就应该总结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研究重点内容,做好细节处理工作。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研究现状分析

从内部控制管理实质性效果的角度进行分析,受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现实规律影响,对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研究起步较晚,所以与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相关的理论内容还不够完善,缺少一定的数据信息支持,不能从全面的角度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方针建议。为了从相对全面的角度阐述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应用意义,相关学者从最基本的层面入手,针对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力度展开的研究活动,并取得了相对显著的调查研究成果。以我国民营经济上市企业为例进行说明,与其它上市企业相比,民营经济上市企业的发展环境比较自由,企业承担的风险系数相对较小,同时与此相对应的,民营经济上市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较差,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内容混乱,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执行效力不高,不能对企业内部经济活动进行系统性的.管理,缺少应对现代化经济发展市场竞争的持久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改变民营企业发展的不利情况,就应该根据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对民营企业发展结构进行适当的调整,协调好企业发展内外管理机制之间的关系,继而为企业的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研究具体内容

(1)上市公司的权限界定

与普通的经济发展企业相比,上市企业的发展市场和经济来源渠道更为广泛,要想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就应该了解上市企业的基本含义,明确上市企业经营发展的权限界定,从最基本的层面入手,对上市企业的内部权力板块进行准确的划分。据不完全数据显示,我国私营上市企业早在就已经突破了1000万,企业职工需求人数高达9万,在这样的情况下,更加有必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在企业基本界定流程的基础上,规范企业职工工作行为,进而协调好企业经济效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2)上市公司的发展历程

上市企业具有极强的盈利能力,其发展历程体现出了一定的规律性,在进入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之后,会根据实际发展情况的不同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最后进入稳定发展阶段。企业基本流动性资金属于私有经济的范畴,在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要想建设系统性的企业管理模式,首先要划分好企业资金的成分属性,针对不同的资金属性开展不同的经济项目活动,从而在最大限度上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减少非生产资金的使用量,提高企业应对经济波动风险的能力。

(3)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涉及内容较为全面,在上市企业发展起步阶段,应该注重企业控制环境的营造,做好面对企业发展风险的准备,从最基本的角度出发,针对企业现存的管理漏洞进行研究,同时建立实用性和执行效力极强的审计体系,为上市企业的后续发展提供相应的支持,缩短企业经济发展停滞的时间。在上市企业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就应该改变原有的管理理念,扩大资金来源渠道,为企业发展寻求更多有利的支持,给企业“自然人”提供相应的权益保护措施,保持企业经济快速发展的稳定性。

篇4:进出口贸易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进出口贸易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对各行各业带来的影响,贸易也呈现一体化的趋势,对加快国民经济健康、迅速、持续的发展意义重大。但是,我国进出口公司相应的内部控制却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发展。本文阐述了内部控制的内涵,分析了进出口贸易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进出口公司内部控制之对策。 关键词:进出口贸易;内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审计 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为了使自身仍然能够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实施内部控制是必由之路。内控制度逐渐变成对一个企业的业务活动、经营活动成败与否的衡量准则。企业出现的不合法经营、会计信息偏离事实以及经营失败等现象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因为缺乏内控机制或者内控机制未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由于进出口公司也不例外,因此,对进出口公司内控机制进行研究,发现其存在的不足并且提出改进策略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意义。 一、内部控制的内涵 企业内部控制即企业自身为了确保业务以及经营活动行之有效以及资产的完整性以及安全性,及时发现、防止或者纠正舞弊以及错误,力保会计信息完整性、合法性以及真实性而有针对性的在企业内部所制定并且执行的一系列程序、措施以及政策。内部控制最重要的目标即将虚假会计信息降到最低水平,确保资产得以完整以及安全,内控之基本目标是尽其所能帮助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公司治理旨在确保公司按照正常轨道高效运行,防止经理或者董事等代理人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只有使治理制度不断完善,才能够为企业实现其目标提供有力保障。构成一个完整的内控机制的要素应当和管理者对企业所采取的运营方式紧密相联,并且和管理过程息息相关,具体来说,包括控制活动、内部监督、风险评估、控制环境、信息以及沟通。实施内控的基本途径为:预算控制、成本控制、审计控制、实物控制、风险控制、授权批准以及组织规划控制等。 二、进出口贸易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 进出口贸易公司所制定的内控制度能够对财务以及进出口业务环节里特别摘要的控制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在公司运行、经营以及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思想上并未对内部控制有足够的认识,使得内控机制还不够健全,某些操作仍然沿袭着以往的习惯做法,并未形成有条理、有系统的规章制度,缺乏固定的、科学的流程。而各种制度以及条例是使内控机制得以落实的根本保障,如果制度自身就不够完善、科学、可行,内控机制就仅仅是一纸公文,成为摆设而无法发挥内控的实效,这对企业长足发展以及日臻完善无疑是一种障碍。 (2)内控观念较为淡薄 由于会计业务不断发展,为了在市场经济浪潮中得以稳步发展,有力预防金融风险,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会计制度。但是有些进出口公司会计人员却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业务操作并未遵循应有的规则,缺乏责任感以及事业心,轻易相信他人,认为同事之间应当相互信任以至于不讲原则,将自己业务上对应的各种密码以及口令等都全部告知他人,相互之间都对彼此的业务以及公司财务状况了如指掌,使得内控机制的建立与对应的考核之间相互脱节;更有甚者使得内控机制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并未真正贯彻执行,形同虚设,有令不禁以及有章不循现象较为严重;少部分公司更是忽视内部控制,并未建立对应的机制,使得业务流程无章可循,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此外,有些公司管理者也缺乏必要的内控意识,这样就使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内控制度并不严格,并未形成一种良好的公司内控的氛围。上述种种情况都可能使公司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 (3)对业务流程缺乏有效控制 进出口贸易公司对应的业务流程主要涵盖进出口前相应的准备、对进出口合同进行商讨、报验以及备货、信用证的改正、审证以及催证、租船订仓、办理报关以及保险、议付等一系列环节。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大多数进出口贸易公司并未针对上述流程制定相应的内控规则,难以对这些流程进行有效、准确的控制,不仅不利于交易顺利完成,使经营目标难以按照预期实现;甚至可能给对方可乘之机,利用对方国家严苛的法规条文造成贸易壁垒,抑或提出某些不合理要求,致使我方蒙受大额赔偿损失。进出口贸易公司相应的业务流程控制不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单证管理较为薄弱。单证管理决定了索赔、议付以及进出口合同相应的履行方式等环节能否顺利实施,是公司对应的进出口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是当前很多公司对单证管理并不严格而且非常松懈,较为普遍的存在着传递不快、职责不明、报关不严、流程不畅、处置不当等问题,造成业务流程缺乏应有的控制,给进出口贸易造成了巨大风险。 第二,业务人员全程包办整个流程。进出口业务自身对应的整个流程和那些制造业有所区别,制造业各个环节分别对应着各自的操作人员,而进出口业务往往是将所有业务以及整个流程全部交由相关人员,这些包办行为使得公司流程、订单、客户等资源载体日益呈现出个人化特征,使得公司不得不过分依赖业务人员,而缺乏对业务流程应有的约束以及控制。 第三,对国际结算方式缺乏严格的控制。进出口贸易中,国际上常见的结算方式为银行保函、汇款、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以及托收等,而信用证为举足轻重的方式,由改证、审证以及催证等环节组成。但是,很多公司并未对上述环节实施严格控制,因此难以觉察订立信用证过程中对方设置的某些陷阱条款以及软条款,使进出口公司时常蒙受信用证欺诈带来的损失。 (4)风险控制缺失 很多进出口公司对风险缺乏有效管理以及控制,表现为风险信息滞后、分散、缺失,风险决策的方法以及机制落后,且交易决策具有较大的盲目性以及随意性,缺乏科学、积极、可行、有效的规避风险对应的措施,财务、经营等部门之间互相冲突、互相脱节。因为管理措施滞后以及管理手段落后,使不少公司遭受了不必要的风险损失。 三、强化进出口公司内部控制的对策 (1)强化内部审计工作 在公司各级工作人员中,审计人员对内控占有特殊而又至关重要的地位。公司内部审计作为内控机制的组成部分,发挥着对内控机制其他环节进行监控之重要作用。现代公司管理中,内部审计者肩负着新的使命以及职责。所以,审计部门对应的工作不再仅限于监督公司内控是否得以落实,同时还应当协助组织经营软控制环境,协助内控机制设计。管理者应当营造一种积极、健康的组织文化,促使员工在业务活动中自觉向职业道德以及办事标准看齐。进出口公司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完善其内控制度,对境内外相关结构经济管理以及财务活动定期的监督、评价以及检查,建立重要经济指标对应的偏离预警报告机制。为了使财务监督切实有效,对境外机构对应的管理人员的离职,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对应的审计,而对某些对外合作项目以及合同等,实施单项审计,监督、评估机构所设立的内控机制是否具有可行性以及是否行之有效,努力健全内控机制,确保公司圆满完成其预期的目标。 (2)对业务流程加强控制 强化对业务程序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进出口贸易公司所制定的内控机制是否行之有效。业务进出口业务持续时间长、环节复杂并且风险大,所以,公司必须强化对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从根本上改变所有业务都有业务人员全程包办的局面,减少交易决策不科学的盲目性以及主观性。如,在出口业务中,针对出口前一系列准备工作、办理保险、租订船舱、签订合同、报关储运、收汇核销、合同磋商、安排生产等环节,公司应当将其所对应的责任层层落实,明确规定其相应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责任部门以及不同环节间互相协调以及衔接等事项,如对逾期却未退税或者未核销的报告和相应处理措施予以明文要求,制定防范套汇、逃汇、骗汇以及骗取出口退回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交易进行井然有序,摆脱公司对相关业务者过分依赖,对交易实施有效管理以及控制。 (3)健全内控制度 制定内控机制旨在确保公司内部相应的经济业务能够依据既定计划顺利落实,防止公司内部易于出现的舞弊行为或者差错,使会计资料保持完整与真实。第一,使凭证流转流程规范化,加大内部牵制力度。财务管账时,对审核、开票、记账、经办以及审批收付款等财务工作进行严格分离。对于收款凭证,财务人员应当开票之后再审核,之后收款,最后记账和制单。对支出凭证来说,应当报批之后再经办,经审核以及审批之后付款,最后将其交由会计人员进行记账以及制单。第二,对授权批准进行控制。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必然会对所有经济业务予以相应的授权,尤其是在货币资进出口贸易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金支出方面一定不允许超出审批权限,必须得到领导审批才能够允许那些大额资金以及货币支出,使资金以及货币流动完整并且安全。第三,内部会计机制必不可少。对会计记录准确性以及完整性、会计凭证予以明确规定。对内部会计职责、具体分工、权限以及组织形式明确规定,规范报表、复核账簿、审计凭证的方法。 (4)强化风险管理 进出口公司对应的风险具有复杂性以及多样性,且渗透于业务流程的方方面面,因此,风险控制对进出口公司完善内控机制十分必要。首先,对风险控制点予以准确确定,做到有的放矢;其次,建立合理的风险评估机制,一是为客户建立资信档案,甄别优质客户,保证交易安全,为进出口交易打好基础;二是为业务交易建立跟踪档案,规范审核合同之流程;三是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及早预防。再次,主动采取措施,积极防范风险,重点在于对合同予以严格评审,对合同条款中的细则进行推敲,对其理解进行理性评审。 参考文献: [1]欧秀英. 中小外贸企业的内部控制问题分析[J]. 商场现代化, 2008,(16) . [2]桂未名. 外贸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应关注的几个问题[J]. 国际商务财会, 2008,(12) . [3]郑兴铎. 完善外贸企业内部控制的思考[J]. 财会通讯, 2001,(10) . [4]严继平. 外贸企业内部控制问题探析[J]. 当代经济(下半月), 2006,(08) . (作者单位:广西桂林市丰华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篇5: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虽然沪市A股中有223家公司的年报声称披露了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但是报告名称却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报告”、“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审核)评价意见报告”等多种。其中,真正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命名的报告只有15份,仅占6.73%,而最多的“内部控制(专项)鉴证报告”有110份,占比49.33%。然而,鉴证、审核、核实评价等词并不能与审计等同,主要体现在保证程度的不同。以审核为例,内部控制审核提供的是有限保证,内部控制审计提供的则是合理保证,审核不可随意替代审计。名称的不一致不仅会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难以在格式上形成统一规范,还会影响利益相关者对报告的查阅和理解。

第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几乎都是标准审计意见。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给出了四种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标准(无保留)、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然而,在样本数据中,除了1份没有表示具体意见的报告,其余全为无保留审计意见。这可能是由于上市公司不愿披露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报告,但是更多的还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未保持独立性,多为附和被审公司的要求而出具无保留意见,使内部控制审计流于形式。

第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极少涉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指出,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应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意味着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应包括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然而,在223份中只有1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简单提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其余报告均只是认为企业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并无涉及。这与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尚未正式在上市公司实施有关,更是因为长久以来人们将内部控制片面理解为与财务报告有关,忽视了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三、改进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建议

第一,加快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有所改善,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因为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只是对上市公司给出指导和建议,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即使上市公司不遵循,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上市公司的执行力度较低。所以,应当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在准则中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统一规定报告名称和格式。

第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针对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情况,首先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以保持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其次承接内部控制审计的事务所应定期更换,最后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

第三,转变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认识。无论是会计师事务所还是上市公司都应转变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认识,要认识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时候,既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还应当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篇6: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过安然、世通等一系列的公司财务报表舞弊事件,人们逐渐意识到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至关重要性,世界各国政府监管机构、企业、会计业界等也都增强了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从关注财务报告本身到保障财务报告可靠性机制的建立,纷纷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来防范类似舞弊事件的发生。如美国和日本以法案形式对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进行了强制要求,欧盟、加拿大、英国等虽未对内部控制审计有强制要求,但其上市规则要求审计师对企业管理层所作的内部控制声明进行形式上的审阅,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公司内部控制丑闻的发生。

为了促进企业建立、实施和评价内部控制,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我国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及保监会共同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于20xx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明确要求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企业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应当提示相应的利益相关者关注。

实行内部控制审计可以提高内部控制的质量,促进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向公众披露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报告对20xx年度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统计分析,从总体情况、报告意见、非标准意见原因等多个方面介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从中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力求为资本市场内控审计机制的完善提供借鉴。

第一章 内控审计报告总体情况分析

内控审计报告是上市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测试评价的结果,其目的在于从外部独立、客观的角度来评价与督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及时披露,提高内部控制质量,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1。1 时间维度分析。20xx年是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审计(以下简称“内控审计”)的第一个年度,共有38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了内控审计,并出具了230份内控审计报告;至20xx年,共40家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出具了xx65份内控审计报告,占上市公司总数的53。58%。

20xx~20xx年间,上市公司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总量直线上涨,4年间披露总量增加了1235份,年均增长58。86%。

1。2 板块维度分析。20xx年度,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共有947家披露了内控审计报告,占该板块上市公司总数的90。19%;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共披露466份内控审计报告,占该板块上市公司总数的97。08%;中小板企业共披露44份,占比为5。88%;创业板公司仅披露8份,占比为1。75%。

90%以上的主板上市公司都能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披露内控审计报告,且深市主板的披露情况要优于沪市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比例均不足6%,该比例较低的可能原因之一是监管机构尚未强制要求这两个板块的上市公司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1)20xx年度与20xx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对比。与20xx年度相比,主板上市公司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比例呈现大幅上升趋势,沪市主板和深市主板分别由20xx年的73。61%和67。50%上升至20xx年的90。19%和97。08%;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报告的比例有小幅上升,增长幅度仅为0。70%;而中小板上市公司披露报告的比例由6。50%将至5。88%,下降了0。62%。

(2)20xx年度与20xx年度披露报告数量与上市公司数量的变化对比。在20xx年度,除深市主板,其他各板块上市公司的数量较20xx年度均有所增加;就披露报告而言,除中小板,其他各板块上市公司披露的内控审计报告数量也均在增加。其中,沪市主板上市公司新增46家,披露报告新增208家,报告增长的数量超过上市公司增长的数量;创业板上市公司增加75家,披露报告新增数量仅为4份,上市公司新增数量小于披露报告新增数量;深市主板的上市公司减少40家,其披露报告的公司数量出现正向增长;中小板上市公司增加25家,其披露报告数量出现负增长。

可见,在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上,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遵守监管机构的法规要求披露内控审计报告,而中小板上市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则有待改进。

第二章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情况分析

内控审计的目标在于检查并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的合法性、充分性、有效性及适宜性,由事务所对内控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直接影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信心,从而影响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2。1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的总体情况。内控审计报告意见可分为两类:标准内控审计意见(或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三种意见类型。

20xx年,在上市公司出具的xx65份内控审计报告中,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共xx87份,占该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总数的94。68%;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报告共54份,占比为3。69%;否定意见报告共20份,占比为1。37%;无法表示意见报告有4份,占比为0。27%。

(1)时间维度分析。我们将20xx~20xx年的内控审计报告分析后发现,内控审计报告意见为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在总量上占有绝对优势,由20xx年的225家上升至20xx年的xx87家,呈直线上升趋势,但其占比却由97。83%下降至94。68%;相应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由5份上升至78份,占比由2。17%上升至5。32%。

监管机构要求事务所进行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意味着事务所需要对被审计公司各业务环节都进行深入了解与检查。在此过程中,随着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本身认识的不断加深、对被审计公司情况了解的不断深入,这会帮助公司发现越来越多的不同层次的管理问题。当然,近几年经济环境以及企业面临的风险发生着较大变化,企业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也在积极调整,并出现了新的管理漏洞,这也是造成非标报告总量上升的可能原因。

(2)板块维度分析。20xx年度的内控审计报告中,沪市主板上的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及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均为最多,分别达到896份、35份、15份;深市主板上的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分别为440份、18份和5份,深市主板上无法表示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数量多于沪市主板;中小板仅有1份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其余43份均为无保留意见;创业板的8份内控审计报告均为无保留意见。

从内控审计报告意见比例来看,深市主板、沪市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的比例分别为5。58%、5。39%和2。27%,创业板中的标准审计意见比例则为100%。

2。2 三种报告意见对比。上市公司一般以报告形式披露其内部控制有效性及财务报表的准确性,而内控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控自评报告是常见的三种报告。其中,内控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其意见结论包括否定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及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其意见结论包括否定意见、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及无保留意见;内控自评报告是指上市公司的治理层对公司自身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进行评价的书面文书,其结论可分为结论有效、结论无效和未明确表明意见。

(1)内控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意见对比。内控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都是由外部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的,但二者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标准有所差异,故同一企业的两份报告在结论上有所不同,如前者的判断依据是:在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时,该缺陷是否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后者的判断依据是:将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的缺陷均列入审计意见的评价范围,依据缺陷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程度发表审计意见。

20xx年,共有45家上市公司同时被出具了非标准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其中34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和内控审计报告意见是一致的:6家上市公司的两种报告意见均存在重大缺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和内控审计报告意见分别是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3家上市公司的这两种报告意见均是无法表示意见;25家上市公司的这两种报告意见均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其余xx家上市公司被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和内控审计报告意见不一致,其中有7家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而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带强调字段的无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有3家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意见是带强调字段的无保留意见,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是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有1家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意见是无法表示意见,而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是保留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事务所均是同一家,而其报告意见却有所不同。另外,这两种报告意见类型并不完全相同,内控审计意见中并无“保留意见”一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对非标准审计报告进行了相关事项规定,其中指出“本准则适用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同时还对“否定意见”和“保留意见”的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的划分是一致的;而在《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内控审计意见的类型却仅有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未对“保留意见”进行划分和说明。这可能是两种审计报告意见不一致的原因之一。

(2)内控审计报告与内控自评报告的结论对比。20xx年,上市公司共披露了2582份内控自评报告,从总量上看,其报告披露比例(94。44%)要高于内控审计报告的披露比例(53。58%)。内控审计报告需企业聘请事务所对企业内控体系检查,增加企业成本,而内控自评报告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自行检查,不需要多余费用支出,这可能是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比例较低的原因之一。

20xx年,共有xx家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和内控自评报告的结论不一致。被出具否定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的上市公司中,有6家的内控自评报告结论是有效的,有4家未明确表示意见;被出具无法表示内控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中,有1家在内控自评报告的结论是无效的,有2家的结论是有效的。

第三章 内控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原因分析

3。1 20xx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原因。20xx年,有20家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共披露了49个重大缺陷。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缺陷原因可分为控制环境原因、控制活动原因及控制手段原因3大类,涉及业务流程18小类,但缺陷与涉及的业务流程并非一一对应,一个重大缺陷可能涉及多类业务流程。

(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是上市公司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的基础,影响着内部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和履行职责的态度、行为等,包含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等方面。

①组织架构。大有能源、皖江物流、ST生化、柳钢股份、上海新梅和荣丰控股等6家企业在20xx年度均出现了企业决策和内设机构设计缺失或缺乏执行力的现象。如大有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天峻义海变化的销售模式未履行过相应的决策程序;深交所认定荣丰控股存在部分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的情形,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修订)》相关规定。这两家公司的企业决策程序未得以实施。

进行内控审计的事务所还发现:皖江物流和ST生化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不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上海新梅虽然设立有审计部,但该部门形同虚设,并不能对企业的整体内部控制做出有效评价与监督;柳钢股份的部分职能部门与其控股股东存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情形,公司独立性不强。这四家公司的内部机构在设置和执行中存在缺陷。

②人力资源。事务所发现泰达股份出现了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20xx年,泰达股份在引入财务人员时,未充分考虑其专业能力问题,入职后对这些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够充分,从而造成多处会计处理差错,影响了财务报表中多个披露项目的准确性。

提示:运行通畅的组织架构是企业治理结构优化、企业制度现代化的基础,人力资源是企业机制运行的核心。如果内部机构设置徒有其名,缺乏执行能力和科学决策力,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企业将难以实现远大发展战略。

(2)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日常运营的基本环节,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等方面。本年度内控审计缺陷主要集中在以下7个方面。

①资金活动。20xx年内控审计报告中,共有xx个重大缺陷涉及资金活动,涉及柳化股份、*ST博元、山水文化、多伦股份、水井坊、烯碳新材、*ST国创、安泰集团等8家上市公司,占到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总数的40%,这是内控审计缺陷的“重灾区”。

柳化股份、*ST博元、山水文化3家公司均出现了资金支付款无人审批或者未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多伦股份出现重大投资无人审批的情况;*ST博元与水井坊出现了未对投资进行风险评估的情况,前者是因为未设风险管理部,后者则是在项目调整后未进行再次的风险评估。

此外,*ST博元与山水文化存在着银行账户、存款等方面管理不善的情况;烯碳新材与*ST国创则出现了投资决策、投资控制、后续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安泰集团甚至出现了关联企业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这些资金活动缺陷,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经营风险。

②采购业务。20xx年度,采购业务方面出现了1个重大缺陷,即*ST博元没有对供应商引入制定审批制度,亦无对应的评估制度。

提示:为了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并逐步完善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对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防范采购风险,保障企业物资采购的安全有效。若供应商的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将会给企业的利益带来很大损失。

③资产管理。20xx年度的内控审计报告中,共有4个重大缺陷涉及资产管理,分布于大有能源、泰达股份、皖江物流及华锐风电4家公司。其中,大有能源的全资子公司的采矿权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即发生转让,采矿许可证也并未获得,这使得公司无形资产的权属不清;泰达股份的部分子公司对资产减值评估未定期执行,有的在资产减值评估过程中未发现已表明该资产已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皖江物流公司对其期末的存货未进行盘点,使得其对存货的内部控制失效;华锐风电未对部分实物资产出、入库实施有效的控制,导致部分账实记录不同步。

运行良好的资产管理机制,能够提高企业的资产使用效率,若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受阻,则会增加企业资产损失风险。因此,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各项资产的管理工作,切实防范资产管理全过程中的风险。

④销售业务。20xx年度的内控审计报告中,*ST博元、航天通信、安泰集团、昆明机床等4家公司共4个重大缺陷涉及销售业务。其中,*ST博元和航天通信的缺陷原因是对客户的资信等级评估不到位,安泰集团和航天通信的缺陷原因是对客户的授信额度管理在执行层面上做的不到位;昆明机床由于对部分非经常性交易未建立相关的内部控制,致使公司内部控制效率大打折扣。

提示:销售业务是企业运营的灵魂,销售量的稳定增长、销售市场份额的扩大,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坚实保障。在销售环节,客户的信用管理是一大重点和难点,若此处管理不到位,将可能导致销售款项回收不畅,从而造成企业经济效益的重大损失。

⑤工程项目。20xx年度的内控审计报告中,共有4个重大缺陷涉及工程项目,分布在两家公司:天目药业和泰达股份。天目药业的下属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未能执行对在建工程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检查控制工作,而泰达股份除了部分子公司出现上述情况外,还出现了部分区域开发板块子公司对应付未付工程款、工程施工成本等的分析审核控制不到位的情况。这些重大缺陷都导致了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部分失效。

提示:公司对于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应当做到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各个工作流程的规范,并对相关职责权限加以清晰界定,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进度与资金的安全。

⑥担保业务。20xx年度的内控审计报告中,共有4个重大缺陷涉及担保业务,出现在航天通信、*ST新都、皖江物流及多伦股份等4家公司。航天通信由于对客户承担担保义务的能力缺乏详细了解调查,从而造成大金额的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ST新都则出现了违规担保现象:在公司治理层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导致担保诉讼案件的发生;皖江物流的全资子公司淮矿物流公司对客户债权未能采取有效的担保措施,从而导致公司重大坏账风险;多伦股份的对外担保未履行相关的审议、披露程序,从而使得与之相关的公司内部控制部分失效。

提示:担保业务关系公司的名誉,在监管不力情况下,还可能导致企业蒙受重大经济利益损失。因此,公司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⑦财务报告。20xx年度,在20家被出具否定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的上市公司中,大有能源、天目药业、昆明机床、泰达股份、水井坊、*ST博元、*ST国创、柳钢股份、ST生化等9家公司均由于控制活动缺陷,导致或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中相关会计科目的不准确,从而使得财务报告无法起到应有的内部控制作用;柳化股份、*ST新都则是由于财务报告中未及时披露相关的财务信息,从而使得财务报告的使用者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信息;烯碳新材在会计账目的核算中,未能正确使用准则而致使财务报表的不准确;山水文化则出现了借款未及时入账的情况,从而使得财务报告准确性受到质疑。

提示:财务报告是企业各项业务活动在财务成果上的体现,故无论哪一项业务受阻,都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财务报告不仅关系企业的利益,更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财务报告的准确、完整性应受到关注和重视。

(3)控制手段。控制手段具有工具性质,关系到企业的整体业务与管理,包括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等。20xx年度出现的内控审计缺陷主要有合同管理不善、内部信息传递不畅通等。

①合同管理。在20xx年度的内控审计过程中,事务所发现*ST博元和山水文化均存在合同管理漏洞。例如,*ST博元未对合同进行连续编号,这可能致使企业内部监督失效。

山水文化的合同管理问题更多,例如:在向银行申请借款签署相关协议时,未严格执行合同管理业务流程,亦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公司还存在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由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不在财务部门保管的情况,部分资金未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提示:合同管理是内部监督的重要一步,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订立合同、合同履行不全面或者监控不当,都可能导致内部监督失灵,使企业利益受损。

②内部信息传递。在20xx年度内控审计过程中,事务所发现昆明机床和水井坊的内部信息不能有效传递。事务所发现,昆明机床在非经常性交易发生时,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缺乏充分的沟通,从而未能建立该类交易的内部控制措施;而对于水井坊,事务所认为企业在个别的政府补助上,未能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使得该项扶持资金的风险评估无法有效进行,影响了企业财务报告相关科目的处理。

提示:通畅的内部信息传递能够促进企业各级机构间的沟通和信息的有效利用,若内部信息传递不通顺、不及时,则可能影响企业决策的正确制定和顺畅执行。企业应加强内部信息管理,全面梳理传递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充分有效利用内部信息,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高效运行。

3。2 20xx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原因。20xx年,共有54家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其强调事项段涉及控制环境、控制活动及控制手段等多个方面,下面对其具体原因进行分类分析。

(1)控制环境。

①组织架构。20xx年,共有8份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组织架构环节,包括组织架构结构形同虚设、治理层意见发生分歧、权责划分不清晰等。其中,泸天化、ST川化未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部分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西藏药业和方正证券的治理层在一些重要事项的讨论和表决中发生分歧,且未派高管人员参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华银电力、桂冠电力与控股股东的分公司在人员、机构方面未实现独立,且业务存在同质性;亚太实业的一家控股子公司部分业务与其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存在业务同质性,且亚太实业未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厦华电子原有的内控制度已不适用,新制度体系尚未经过董事会授权批准。

这些事项的出现使得公司控制环境受到影响,值得内控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②发展战略。20xx年,事务所对大元股份进行内控审计测试中发现,其战略定位不清晰,方向不明确,战略执行不到位,直接导致企业的连年亏损,应引起高度重视。

③人力资源。20xx年,山东金泰由于资金缺乏、经营困难,未按时发放职工薪酬,使得人力资源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可能导致人员流失。该事项被事务所列为强调事项段。

④社会责任。20xx年,百花村一家控股子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山东金泰未按时缴纳职工的社保费。这些事项作为强调事项被列示于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中。

提示:社会责任是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所应承担和履行的社会义务,企业须重视安全生产在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保障就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2)控制活动。

①资金活动。20xx年,有9份内控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涉及资金活动流程:中国天楹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设备款时存在内部子公司代收代付行为;大连控股存在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时将大额募集资金转入子公司其他定期存款账户情况,且并未及时披露;恒源煤电的资金管理一定程度上受母公司影响;山东金泰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华升股份两家子公司企业所得税发生变更;泸州老窖在办理异地银行开设存款账户时,经办人员未亲临柜台,接受了银行上门开户服务,公司还存在部分异地银行账户未按月进行银行对账的情况;金谷源在非内控缺陷情况下对20xx年度报告和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天津松江的出纳挪用公司存款;莲花味精由于流动资产低于流动负债,无法通过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这些事项涉及公司的资金命脉,应当引起上市公司的重视。

②资产管理。20xx年,共有2份内控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涉及资产管理流程,分别时亚星化学和大元股份的内控审计报告。前者存在个别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不同属情况,后者存在采矿权不明确的情况。

③工程项目。20xx年,共有3份内控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涉及了工程项目管理环节。其中,罗牛山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施工行业整体不规范现象,其管理层已对其进行了整改;深大通存在项目工期延误情况;金城股份存在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的预算环节未执行到位的情况。

④担保业务。20xx年度,共有3份内控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涉及了对外担保业务。其中,山煤国际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在提供对外担保时未能有效执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国化学的一家全资子公司违反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其个别客户及关联方的融资项目提供增信支持;大连控股为其股东和股东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且未予以及时披露。

⑤财务报告。20xx年度,共有3份内控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涉及财务报告流程。莲花味精未定期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的会计估计进行复核;当代东方的会计核算方法发生变更、个别业务收入确认时点不符风险报酬转移;常林股份的财务报告准确性受到其参股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影响。

(3)控制手段。20xx年度的内控审计报告中,仅有1份的强调事项段涉及合同管理流程。*ST二重由于签订合同前未对订单合同的经济效益进行评审,造成部分合同亏损。

(4)其他。

①公司涉嫌违法或公司高层涉嫌违纪违规。20xx年,创兴资源、海润光伏、南华生物、中银绒业、上海物贸、仰帆控股、北大医药、大元股份、明星电缆等9家公司均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并被稽查,截至审计报告日,其均未结案,故被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除明星电缆的强调事项是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外,其他公司的强调事项均是涉嫌违反《证券法》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事务所在内控审计中还发现,部分公司出现了内部治理层的违纪违规现象,如:金枫酒业原总经理涉嫌贿赂,吉林高速的董事长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商场董事长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美利纸业原副总经理和原董秘因涉嫌内幕交易而被立案调查。这些事项均被作为强调事项列示于各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中。

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出现异常。南化股份、ST宜纸因为公司全面停产并实施整体搬迁,方大炭素的部分子公司、昌九生化的个别分公司和部分子公司停产多年,狮头股份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停滞,ST明科主业停产,因而注册会计师在内控审计中未对这些公司的生产管理、原材料采购等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对其销售业务未进行或仅进行有限测试;截至审计报告日,深中华A尚未实际引入重组方的资产,其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这些生产经营状态的异常情况均被列示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中。

③部分(子)公司或业务未能纳入内控审计范围。20xx年,金枫酒业、大地传媒、长城电脑、赛轮金宇、康达尔、西部资源等6家上市公司出现可豁免进行内控审计的事项而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如:由于企业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收购交易时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收购企业财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故在事务所对金枫酒业、大地传媒、赛轮金宇、康达尔、西部资源等进行内控审计时,均未将其20xx年度新收购、被并购的企业纳入内控审计范围;长城电脑子公司冠捷科技在香港及新加坡上市,内部执行COSO内控整体框架,故事务所未将该子公司纳入长城电脑的内控审计范围。

④关联交易中出现管理漏洞。20xx年,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中,有3家在关联交易管理中出现值得内控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林州重工在20xx~20xx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关联方资金拆借,且存在与部分关联方有大量资金往来的情况;罗牛山在关联交易管理中缺少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山鹰纸业的两家子公司存在未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情况下将资金预付给关联自然人的情况。

3。3 20xx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20xx年,星美联合、内蒙发展、*ST国恒、*ST成城等4家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其原因是由于内控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事务所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发表意见所需的充分、适当证据。

星美联合由于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全年未能开展任何的经营业务;内蒙发展和*ST国恒的相关人事均发生变动;*ST成城原来执行的公司管理手册已不再适用,新一届治理层重新编制的内部控制手册尚未充分运行。这些因素均导致事务所在进行内控审计时未能获取发表审计意见所需要的充分且适当的证据,从而使得事务所对企业的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结论。

3。4 20xx~20xx年内控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原因对比。20xx~20xx年间,共有15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其中存在着多家公司因同一原因被出具不同结论的情况。其具体情况统计如下:

(1)部分公司涉嫌违法违规。20xx年创兴资源、北大医药、大元股份三家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而20xx年大有能源因同一原因被出具了否定意见。

(2)部分公司关联交易机制不完善。以下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20xx年,罗牛山在关联交易管理中缺少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20,康达尔公司对子公司的关联方交易未定期核查,未正确、完整地识别出关联方。

以下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20xx年,柳钢股份日常经营中关联交易比重较大,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具有重大影响,但其在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识别及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方面部分存在重大缺陷;20xx年,上海家化关联交易管理中缺少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也未明确关联方清单维护的频率;大有能源全资子公司天峻义海的销售模式转变,其未及时确认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青鸟华光公司在20xx年度前没能及时识别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确认有误,导致识别关联方不完整、不准确,在监管部门对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后才进行更正及相关信息披露。该公司被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控审计结论。

(3)部分公司未设置内审部门或未执行内审制度。20xx年,泸天化、ST川化未按照公司制度对控股子公司或对部分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导致内部控制活动失效,而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20xx年,皖江物流对全资子公司淮矿物流缺少有效的内部监督及审计等内部控制活动,该公司被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

20xx年,ST生化因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上海新梅因审计部尚不能对整体内部控制做出有效的评价和监督,分别被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

(4)部分公司人员、机构方面不独立。20xx~20xx年,华银电力、桂冠电力与中国大唐集团的分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与控股股东在人员、机构方面未实现相互独立,且存在业务同质性,公司控制环境存在缺陷,这两家公司均被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而在20xx年,柳钢股份的组织机构中,部分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存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情形,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强,该公司被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

(5)部分公司存在资金支付未履行相应程序、超权限审批等现象。20xx年,山鹰纸业有两家子公司在尚未履行公司相关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形下,将资金预付给关联自然人用于废纸采购,被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0xx年,山水文化有部分资金支付未按照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亦未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被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2012年,马钢股份有一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存在超越审批权限情况;北大荒及其子公司的管理层存在超越审批权限情况。这两家公司均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ST博元部分资金支付存在无相应权限人员在资金支付及汇款审批单上签字审批的情况,同时现金日记账与库存现金明细账存在不相符情况,被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6)部分公司存在对客户资信等级评估、授信额度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2012年,南京医药对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的总授信额度远超过公司净资产,使公司面临较大授信风险,被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以下公司被出具了内控审计的否定意见:20xx年,航天通信未对客户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义务进行详细调查,超过授信额度超额发货;安泰集团在山西新泰未约定按时支付价款的情况下,仍向其提供销售;皖江物流的全资子公司淮矿物流公司由于对客户债权未能采取有效的担保措施,导致重大坏账风险;20xx年,西部矿业子公司西矿香港存在未完整履行授权审批程序对部分客户进行授信并赊销的情况;20xx年,新华制药子公司医贸公司的三个部门分别向同一客户授信,使得授信额度过大,且存在未授信的发货情况。

第四章 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内控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意见情况以及非标准意见的原因等数据进行整理与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结论,并对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

4。1 主要结论。

(1)整体来说,20xx年度,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都以报告形式披露了内控审计情况。

①从时间来看,20xx~20xx年间,各上市公司披露其内控审计报告的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内控审计报告的披露愈来愈受到重视;②从板块来看,20xx年度,主板仍是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主要阵地;③从上市公司数量变化与内控审计报告数量变化的对比来看,越来越多的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内控审计报告,而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内控报告披露却有待提高。

(2)审计意见显示,95%的上市公司都能严格按照内控审计要求对公司的各个方面进行有效控制。

20xx年度,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及否定意见的上市公司集中分布于沪市主板,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集中于深市主板;创业板内控审计报告数量虽少,但标准审计意见比例最大。

(3)从内控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控自评报告的结论对比来看,20xx年,共有45家上市公司同时被出具了非标准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其中75。56%的结论是一致的,剩余24。44%的结论是不一致的,这说明上市公司内控缺陷并不一定都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内控自评报告的披露比例要高于内控审计报告;二者在结论上也存在不一致情况。另外,由于内控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划分并不完全相同,事务所在出具相关审计意见时,应当将结论的判断尺度进行统一,使得这两种报告意见少受或免受影响。

(4)从非标准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的原因上来看,20xx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结论为否定意见的上市公司的问题主要出在内部组织架构不完善、人力配备不充裕,资金、采购、资产、销售、工程项目、担保及财务报告等控制活动的流程不规范,合同管理执行力度差、内部信息传递不顺畅等方面;结论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的问题多出现在内部控制环境方面,其中资金、资产、工程项目、担保、财务报告等控制活动方面问题较少,合同管理尚不完善或其他方面事项存在问题的情况最多;事务所无法表示意见则是因为内控审计范围受限,发表内控审计意见的证据不足或不充分。

20xx~20xx年间,共有15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其中存在着因同一原因被出具不同意见的上市公司,更不乏有些企业连续两年因同一原因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4。2 建议。分析20xx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可以看出,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在工作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期促进内控审计工作的不断优化。

(1)监管机构应加大对企业内控审计工作的强制执行力度。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使企业规避内部舞弊行为、保障财务报告的准确可靠性,是企业预防内部因素致损的第一道防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重财务报表审计而轻内控审计。

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明确要求,执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披露年度内控自评报告,同时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且,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内控审计过程中注意到企业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应当提示利益相关者关注。

这表明,我国对企业的内控审计已做出强制性的要求,但在实际的执行中,仅有一半左右的企业披露内控审计报告。为此,我国的监管及立法机构应加大对企业内控审计工作的强制要求,对未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企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如未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企业在下年度不允许在资本市场融资等,强制上市公司践行内控审计要求,维护监管机构的权威性。

(2)监管机构和事务所应对内控审计报告制定明确的量化标准。梳理非标准内控审计结论的数据可以发现,对于同一原因,存在不同的事务所出具不同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的现象。

对于性质相同的事项,如“涉嫌违法违规”、“未设立审计部门”、“人员、机构不独立”等,我们建议,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在出具审计意见时,应就事项的量化标准达成共识,同时建议事务所在报告中披露该标准,使报告使用者能够了解事项的影响程度;对于涉及具体金额的事项,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意见时,应将损失额度的影响程度定量化,如占全年营业利润的百分比等,使报告使用者对该影响程度有量化概念。

对于监管机构,我们建议,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应当明确事项影响程度的量化标准,避免不同事务所对同一性质或同一影响程度的事项发表不同审计意见,影响内控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

(3)监管机构应强制上市公司制定并履行整改措施。在内控审计报告的统计与分析中我们发现,虽然有些公司披露了内控审计报告,但内控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缺陷并未得到有效整改,不乏有企业因同一原因连续两年被出具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如西藏天路在2012年、20xx年连续两年的内控审计报告中,均因其预算考核执行力度不够、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不足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等原因被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华银电力和桂冠电力在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均因人员、机构不独立的控制环境缺陷被出具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泸天化在20xx年、20xx年均因高管薪酬管理问题连续被出具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

若上市公司仅聘请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而对审计意见却弃之不理,那么内控审计工作将只是一种形式,不能发挥防范内部控制风险的作用。为此,我们建议,上市公司应提高对内控审计结论的重视程度,对内控审计工作中发现的缺陷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若上市公司不能自觉践行,监管机构应采取强制措施使上市公司进行缺陷整改,如制定处罚措施等,以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知识拓展:

内部控制五要素

第一,内部控制环境,即评价以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在内的内部控制环境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影响。

第二,风险评估,即分析企业风险控制目的设置的合理性,评价开展风险评估范畴的全面性、风险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和风险应对策略的科学性。

第三,控制活动,即评价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设置的内部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和控制效果的有效性。

第四,内部控制信息和沟通,即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的科学性,分析信息技术在内部控制信息和沟通中所发挥作用的情况,判断企业在反舞弊工作重点领域相关工作机制的有效性。

第五,内部监督制度,即分析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情况,判断企业实施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目的等要求的科学性,有效性。

篇7:关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相关问题探析

2.1 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概念及范围

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业务委托,对上市公司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基于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是对财务报表涵盖的整个期间发表意见。

目前,实行内部控制审计的国家均将审计范围限定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而设计和运行的内部控制,以及用于保护资产安全的内部控制中与财务报告可靠性目标相关的控制。

2.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系

财务报表审计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之前,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会根据在风险评估阶段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程度决定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类型。如果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本身的设计是合理的,且得到执行,则注册会计师就要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并据此决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否则注册会计师会直接实施实质性程序。由此可知,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评价是财务报表审计的一个必要阶段。然而,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也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企业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可见,内部控制审计中获取的证据可以用于财务报表审计,同样财务报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为内部控制审计提供审计证据的线索,同一审计证据可以在两种审计中加以利用。

篇8:关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相关问题探析

3.1 计划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应当恰当的计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在计划整合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价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是否有重要影响,以及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如何影响审计工作。在计划审计工作的同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使用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同的重要性水平。

3.2 识别企业层面控制

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对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层面控制。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层面控制的评价,可能增加或减少本应对其他控制所进行的测试。企业层面的控制包括:与控制环境相关的控制;针对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而设计的控制;企业的风险评估过程;集中化的处理和控制;监控经营成果的控制;监督其他控制的控制;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控制;针对重大经营控制及风险管理实务的政策。

3.3 识别重要账户、列报及相关认定

注册会计师应当识别重要账户、列报及相关认定。如果某账户或列报具有合理可能包含了一个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将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则该账户或列报为重要账户或列报。判断某账户是否重要,应当依据其固有风险,而不是考虑相关控制的影响。

3.4 了解错报的可能来源

注册会计师通常应用穿行测试来了解潜在错报的可能来源以选择拟测试的控制。在执行穿行测试的,注册会计师使用的文件和信息技术应当与企业员工使用的相同。同时,注册会计师还需要综合运用询问、观察、检查相关文件及重新执行控制等程序。

3.5 选择拟测试的控制,并测试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控制是否足以应对评估的每个相关认定的错报风险,并选择其中对形成评价结论具有重要影响的控制进行测试。如果控制由拥有有效执行控制所需的授权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按规定执行,能够实现控制目标,从而有效地防止或发现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错误或舞弊,则表明控制的设计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如果控制正在按照设计运行、执行人员拥有有效执行控制所需的授权和专业胜任能力,则表明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

3.6 评价控制缺陷

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价其注意到的各项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以确定这些缺陷单独或组合起来,是否构成重大缺陷。但是,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寻找单独或组合起来不构成重大缺陷的控制缺陷。同时,在确定一项或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是否构成重大缺陷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补偿性控制的影响。

3.7 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取得经企业签署的书面证明。同时,还应当与企业沟通审计过程中识别的所有控制缺陷。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价从各种来源获取的证据,包括对控制的测试结果、财务报表审计中发现的错报以及已识别的所有控制缺陷。在评价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需要查阅本年度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内部审计报告或类似报告,并评价这些报告中提到的控制缺陷。此外,只有在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形成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需要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表达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4 结语

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至关重要,而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控制最有效的监督手段,也是监管内部控制外部性的必然要求。因而,内控审计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加大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责任。然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发展相对较早,注册会计师大都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而对于上市公司内控审计这一新生的鉴证业务,我国注册会计师大都缺乏实战经验,我们有很多制度和方法都是借鉴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理论和实践。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不断加深理论学习,借鉴国外审计实践经验,不断总结规律,深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理论,优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方法。

篇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研究

颁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提出上市公司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4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指出企业“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给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现状及问题进行研究。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现状

本文选取20沪市A股年报中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共239家。其中有9家上市公司虽然声称披露了核实评价意见但找不到具体的意见报告,还有7家只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简要说明了审计意见。因此,实际以报告形式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共有223家。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发布之后,我国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经有很大的改善,具体表现在:

首先,数量上有所增加。沪深两市在报中仅有175家披露了审计师对管理层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筛选之后只有156家,而在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发布之后2010年仅沪市A股就有223家,数量上大幅增长。

其次,内容上逐渐规范。223份报告中只有1份没有管理层的责任、4份缺少内部控制固有缺陷的描述,其余都包括管理层或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这四个部分,基本符合配套指引所给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篇10: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研究

虽然沪市A股中有223家公司的年报声称披露了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但是报告名称却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报告”、“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审核)评价意见报告”等多种。其中,真正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命名的报告只有15份,仅占6.73%,而最多的“内部控制(专项)鉴证报告”有110份,占比49.33%。然而,鉴证、审核、核实评价等词并不能与审计等同,主要体现在保证程度的不同。以审核为例,内部控制审核提供的是有限保证,内部控制审计提供的则是合理保证,审核不可随意替代审计。名称的不一致不仅会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难以在格式上形成统一规范,还会影响利益相关者对报告的查阅和理解。

第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几乎都是标准审计意见。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给出了四种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标准(无保留)、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然而,在样本数据中,除了1份没有表示具体意见的报告,其余全为无保留审计意见。这可能是由于上市公司不愿披露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报告,但是更多的还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未保持独立性,多为附和被审公司的要求而出具无保留意见,使内部控制审计流于形式。

第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极少涉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指出,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应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意味着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应包括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然而,在223份中只有1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简单提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其余报告均只是认为企业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并无涉及。这与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尚未正式在上市公司实施有关,更是因为长久以来人们将内部控制片面理解为与财务报告有关,忽视了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三、改进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建议

第一,加快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有所改善,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因为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只是对上市公司给出指导和建议,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即使上市公司不遵循,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上市公司的执行力度较低。所以,应当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在准则中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统一规定报告名称和格式。

第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针对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情况,首先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以保持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其次承接内部控制审计的事务所应定期更换,最后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

第三,转变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认识。无论是会计师事务所还是上市公司都应转变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认识,要认识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时候,既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还应当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参考文献:

1、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M].法律出版社,2010.

2、袁敏.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问题与改进――来自2007年年报的证据[J].审计研究,2008(5).

3、黄秋菊.关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几点思考[J].审计月刊,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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