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别给我出难题了”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基于会计主体的企业合并抵销处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基于会计主体的企业合并抵销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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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基于会计主体的企业合并抵销处理
合并财务报表是财务会计中的重要部分,在直接的实务处理中抵销分录形式复杂,借贷方对应关系模糊,不容易发现其中存在的错误。针对上述问题,本文重点从参与合并以及合并后形成的企业主体的角度出发,论述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到权益交易和非权益交易两种情况下的抵销处理原理,认为企业合并从实质上已经突破了会计主体的假设,但在会计处理上仍然可以基于会计主体假设进行,通过分析企业并购的交易实质,对企业合并中关于会计的主体假设适应性,对合并商誉的实质问题进行探索性的思考。
因为合并后形成新的合并主体,因此参与合并的单个报告主体之间发生的业务联系,对合并主体来讲就是集团内部的资产负债的变化不需做业务处理,实际上就等同于单个的报告主体并没发生业务,这就给我们一种启示,即在编制抵销分录时,就可以将参加合并的单个企业对此所作的业务处理反向冲销来代替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
例如,A企业和B企业发生合并,合并后经济实体假设是C,在以A、B为报告主体时,对业务往来双方都会分别进行单独账务处理,期末在基于主体C编制合并报表时就需要做相应的抵销处理,按照上文论述就可以直接将A、B做的会计分录分别反做一遍,原来的借记贷,原来的贷记借,再将双方反做的分录合并后即可,合并分录就是合并的抵销分录。
一般认为,企业合并过程中涉及到权益交易和非权益交易对上述不同的会计主体来讲是有所区别的。下面就上述两种情况分别举例分析。
一、合并主体涉及股权交易的抵销处理
例1:甲企业1月1日采用控股合并的方式以银行存款1 000 000元购买乙企业原股东的股权,取得其100%股权。其中,乙企业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1 500 000元;负债账面额为600 000元;股本为900 000元,资本公积为50 000元,盈余公积为20 000元,未分配利润30 000元,假设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要求编制收购时的相关抵销分录。假设乙企业的原股东用B标识,新股东用A标识。
本例中,甲企业对乙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为1 000 000元,与乙企业所的所有者权益总额正好相等,说明乙企业的股权投资数额均为甲企业所有,通过抵销分录将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总额、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重复计算的因素全部剔除,消除其对企业集团合并报表的影响。编制合并报表时,编制抵销分录如下:
借:股本——A 900000
资本公积——A 50000
盈余公积——A 20000
未分配利润——A 3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
下面我们按照上文的分析作相应的处理。
基于甲企业为会计主体,甲企业购买乙企业的业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 ①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上述收购业务基于乙会计主体,就是将属于B股东的权益变为属于A的权益,实际上可以分解成两部分:一是A股东购买乙企业的股票;二是乙企业回购原股东B的股票,相应的业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②
贷:股本——A 900000
资本公积——A 50000
盈余公积——A 20000
未分配利润——A 30000
借:股本——B 900000 ③
资本公积——B 50000
盈余公积——B 20000
未分配利润——B 3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按照上文我们的分析需要做①、②的逆分录,分录③是乙企业与其原股东的回购业务,不属于我们上文分析的甲、乙企业交易,不在抵销的范围内,①、②的逆分录分别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
借:股本——A 900000
资本公积——A 50000
盈余公积——A 20000
未分配利润——A 3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将上述分录合并后,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为:
借:股本——A 900000 ④
资本公积——A 50000
盈余公积——A 20000
未分配利润——A 3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
这和直接分析合并后经济实体重复记的项目后抵销的结果是一样的,而且是按照合并前后不同会计主体的角度来分析得出的,也就是按上述会计处理,并没有违背会计主体的假设,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路径分析从现实交易的实质角度分析是存在问题的。基于以按照甲企业和乙企业为报告主体,按照上述思路分析,所做出的抵销分录业务处理是不符合现实中交易实质的,因为上述收购业务的实质是甲企业和乙企业原来的股东直接进行的股票买卖没有涉及会计主体企业乙,此时的交易主体是甲企业和乙企业的股东而非会计主体乙。但是上述的思路使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到会计主体的交易过程,这样就为合并抵销分录的编制提供了一种理论依据,对目前一步到位的抵销处理起到解释验证作用。目前的会计准则直接根据合并后的经济实体为会计主体分析合并造成的重复项目,然后进行相应的抵销处理,这种方法固然可以一步到位,但是容易造成抵销分录借贷方对应关系模糊,不能直接反应业务的实质过程,容易出错。
二、合并主体涉及非股权交易业务的抵销处理
例2:甲企业201月1日采用控股合并的方式以货币资金900,000元对乙企业投资,取得其100%股权。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其生产的商品100件,其销售价格为9元/件,生产成本为5元/件,乙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假设乙企业并未对外销售,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要求编制抵销分录。
首先,我们按照目前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抵销分录:
①抵销甲企业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收入、内部销售成本:
借:营业收入 900
贷:营业成本 900
②抵销乙企业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营业成本 400
贷:存货 400
将上述两个抵销分录合成一个抵销分录:
借:营业收入 900
贷:营业成本 500
存货 400
再次,我们按照上文的分析作抵销分录。
上述购销业务基于甲企业为会计主体,甲企业的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900
贷:营业收入 900
借:营业成本 500
贷:存货 500
上述购销业务基于乙企业为会计主体,乙企业的处理为:
借:存货 900
贷:银行存款 900
按照上述思路,作为合并主体的抵销分录应该是将上述分录的借记贷,贷记借,即将甲、乙单独的业务处理分录反做为:
借:营业收入 900
贷:银行存款 900
借:存货 500
贷:营业成本 500
借:银行存款 900
贷:存货 900
将上述分录合并得到合并后形成的新主体的抵销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 900
贷:营业成本 500
存货 400
综合所述,在企业合并报表编制时,关于抵销分录的处理都可以先还原成按合并前单独的报告主体的业务处理,再分别将其冲消处理,即将其借记贷,贷记借,将上述反向分录合并成一个分录,就是我们所要的抵销分录,相对于现实的会计准则中直接根据交易的实质进行抵销分录的编制,思路更加清晰,更能使人了解企业会计处理是基于什么样的原理,在一定程度增加了会计信息。本文通过举例验证了上述合并报表抵销分录的路径,得出的结果和直接基于重复项目的分析所作的抵销是一致的。另外,本文的另一处创新在于通过应用合并业务抵销处理的路径分析,发现有时新股东在子企业中的权益较合并前原股东在子企业中的权益的增加,其符合资产的定义应该确认为一项资产——商誉,如果没有这种效应单纯的不公平交易就不应该形成商誉。另外,按照上述思路分析经进一步分析,认为目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也并非是完全合理的,值得进一步探讨。
篇2: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探讨
摘 要:合并会计报表是由若干个法人组成的经济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它不同于汇总会计报表,因此,必须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报表决算日、会计期间及会计政策,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对子公司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进行折算。这样,合并会计报表才能够对外提供反映母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情况的会计信息,有利于避免一些企业集团利用内部控股关系,人为粉饰会计报表的情况发生。
关键词:会计合并;抵消会计;会计处理
篇3: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探讨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是财务会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在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环节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现实作用。同时实务处理中抵销分录形式较复杂,再加上借贷方对应关系不明确,以致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不易发觉。为规范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要求重点研究企业并购过程中长期股权投资、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业务的抵销处理原理,进一步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思路,依托逆推的分析方法,结合企业并购的交易实质全面探究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相关事宜。
企业合并实质上为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经济实体,此形势下需要将参与合并的报告主体所做的业务置于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转换为基于新的合并后经济实体的业务处理,同时企业合并处理时应将参与合并的企业之前的相关业务处理予以冲销。所以如此对参与合并的企业之前的相关业务处理进行冲销始终为学术界热点研究问题之一。根据现行会计准则之要求,以合并后的经济实体为会计主体分析合并易引发重复项目现象,之后开展相应抵销处理活动,运用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虽能够达到一步到位的效果,但易导致抵销分录借贷方对应关系不明确,难以全面、精确的反映出业务的实质过程。
另外采用减值测试法对商誉进行会计处理能够起到拓展盈余管理空间的作用。其中在运用减值测试法时需要明确两个概念,一是商誉之所以要分摊进去考虑减值,其原因在于商誉无法独立产生现金流;二是资产组即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的最小的组合。
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阶段,因国内经济市场中仍存在部分不稳定因素,给予商誉会计处理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同时,估值技术是减值测试的基础,而人员的主观判断是影响估值技术是否得以高效应用的关键。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环节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诚信意识薄弱,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严重缺失,公司会计人员从业技能水平不高,职业道德素养低下。上述这些问题均直接影响到减值测试中的会计估计、会计选择等工作。
2 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①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产的被投资企业,包括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②被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资企业存在如下情况之一者,就应当视为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通过与该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公司董事会等类似权利机构的多数成员;在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会议有半数以上的投票权。
3 企业合并抵消会计处理技巧分析
现阶段,国内多数母公司通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予以核算,这种核算方法不利于研究合并财务报表盈余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母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选用权益法予以调整。而旧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直接采用权益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但是二者之间的变化使得母公司利润与合并利润更加复杂化。
笔者指出,凭借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复杂程序操作利润是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其中该工具主要体现在盈余造假和盈余管理两个方面。对于个别报表而言,其是以原始业务记录、账簿体系及记账凭证为依据所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于合并报表而言,其是以个别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通过抵销、合并等程序所编制的报表。无论是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其均为企业管理层操作利润营造了良好的契机。
例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实现利润抵销,存货中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①假设期初未售:本期全部售出。借:未分配利润――期初;贷:营业成本。
②本期购入:本期全部售出。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
③期末调整。借:营业成本(未售出存货未实现利润);贷:存货。
涉及所得税。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
连续。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未分配利润――期初。
涉及减值的处理。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未分配利润――期初。
本文基于母、子公司和合并后的整体为会计主体之上,着重分析认为参与合并的单个报告主体之间发生的业务全部确认为内部交易现象,并得到分析结果:着力于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视角分析可等同于单个报告主体之间并未发生相关业务处理,即要求母子公司单独的业务处理进行逆向处理后合并。以甲、乙企业为例,甲乙两企业发生合并,之后对双方业务往来双方开展基于以甲企业与乙企业为报告主体的账务处理,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甲、乙企业所制会计分录予以逆做处理,即将以往的贷记为借,将以往的借记为贷,然后对甲、乙双方反做的分录进行合并,上述整个过程便为合并抵销分录。
与其他相比,合并抵销分录思路清晰,既有助于企业深入理解会计处理的原理,又能够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文章通过举例充分验证了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分录的思路,其获取的结果与直接基于重复项目的分析所作的抵销始终保持一致性。另一方面,深入分析应用合并业务抵销处理路径发现,新股东在子公司中的.权益较合并前原股东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有所增加,其符合“商誉”确认原则,所以只有存在该效应单纯的不公平交易,才有可能形成商誉。
4 结 语
合并会计报表主要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的,对于企业集团内部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在其个别的会计报表中已分别进行了反映,但从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出发,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必然包含着重复计算的因素。因此,在编制整个企业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时,必须将这些重复计算的因素予以抵销。
参考文献:
[1] 温玉彪.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的调整分录[J].会计之友,2010,(12).
[2] 贾艳丽.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计量问题的探讨[J].企业导报,2011,(11).
[3] 王明伟.浅谈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J].时代经贸,2008,(9).
[4] 王俊杰.浅谈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
[5] 张如.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J].中国集体经济,2009,(19).
篇4: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探讨论文
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探讨论文
摘 要:合并会计报表是由若干个法人组成的经济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它不同于汇总会计报表,因此,必须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报表决算日、会计期间及会计政策,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对子公司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进行折算。这样,合并会计报表才能够对外提供反映母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情况的会计信息,有利于避免一些企业集团利用内部控股关系,人为粉饰会计报表的情况发生。
关键词:会计合并;抵消会计;会计处理
1 企业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必要性分析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是财务会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在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环节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现实作用。同时实务处理中抵销分录形式较复杂,再加上借贷方对应关系不明确,以致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不易发觉。为规范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要求重点研究企业并购过程中长期股权投资、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业务的抵销处理原理,进一步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思路,依托逆推的分析方法,结合企业并购的交易实质全面探究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相关事宜。
企业合并实质上为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经济实体,此形势下需要将参与合并的报告主体所做的业务置于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转换为基于新的合并后经济实体的业务处理,同时企业合并处理时应将参与合并的企业之前的相关业务处理予以冲销。所以如此对参与合并的企业之前的相关业务处理进行冲销始终为学术界热点研究问题之一。根据现行会计准则之要求,以合并后的经济实体为会计主体分析合并易引发重复项目现象,之后开展相应抵销处理活动,运用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合并抵销会计处理虽能够达到一步到位的效果,但易导致抵销分录借贷方对应关系不明确,难以全面、精确的反映出业务的实质过程。
另外采用减值测试法对商誉进行会计处理能够起到拓展盈余管理空间的作用。其中在运用减值测试法时需要明确两个概念,一是商誉之所以要分摊进去考虑减值,其原因在于商誉无法独立产生现金流;二是资产组即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的最小的组合。
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阶段,因国内经济市场中仍存在部分不稳定因素,给予商誉会计处理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同时,估值技术是减值测试的基础,而人员的主观判断是影响估值技术是否得以高效应用的关键。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环节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诚信意识薄弱,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严重缺失,公司会计人员从业技能水平不高,职业道德素养低下。上述这些问题均直接影响到减值测试中的会计估计、会计选择等工作。
2 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①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产的被投资企业,包括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②被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资企业存在如下情况之一者,就应当视为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通过与该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公司董事会等类似权利机构的多数成员;在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会议有半数以上的投票权。
3 企业合并抵消会计处理技巧分析
现阶段,国内多数母公司通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予以核算,这种核算方法不利于研究合并财务报表盈余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DD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母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选用权益法予以调整。而旧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直接采用权益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但是二者之间的变化使得母公司利润与合并利润更加复杂化。
笔者指出,凭借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复杂程序操作利润是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其中该工具主要体现在盈余造假和盈余管理两个方面。对于个别报表而言,其是以原始业务记录、账簿体系及记账凭证为依据所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于合并报表而言,其是以个别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通过抵销、合并等程序所编制的报表。无论是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其均为企业管理层操作利润营造了良好的契机。
例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实现利润抵销,存货中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①假设期初未售:本期全部售出。借:未分配利润DD期初;贷:营业成本。
②本期购入:本期全部售出。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
③期末调整。借:营业成本(未售出存货未实现利润);贷:存货。
涉及所得税。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
连续。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未分配利润DD期初。
涉及减值的处理。借:存货DD存货跌价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未分配利润DD期初。
本文基于母、子公司和合并后的整体为会计主体之上,着重分析认为参与合并的单个报告主体之间发生的业务全部确认为内部交易现象,并得到分析结果:着力于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视角分析可等同于单个报告主体之间并未发生相关业务处理,即要求母子公司单独的业务处理进行逆向处理后合并。以甲、乙企业为例,甲乙两企业发生合并,之后对双方业务往来双方开展基于以甲企业与乙企业为报告主体的账务处理,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甲、乙企业所制会计分录予以逆做处理,即将以往的贷记为借,将以往的借记为贷,然后对甲、乙双方反做的分录进行合并,上述整个过程便为合并抵销分录。
与其他相比,合并抵销分录思路清晰,既有助于企业深入理解会计处理的原理,又能够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文章通过举例充分验证了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分录的思路,其获取的结果与直接基于重复项目的分析所作的抵销始终保持一致性。另一方面,深入分析应用合并业务抵销处理路径发现,新股东在子公司中的权益较合并前原股东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有所增加,其符合“商誉”确认原则,所以只有存在该效应单纯的不公平交易,才有可能形成商誉。
4 结 语
合并会计报表主要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的,对于企业集团内部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在其个别的会计报表中已分别进行了反映,但从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出发,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必然包含着重复计算的因素。因此,在编制整个企业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时,必须将这些重复计算的因素予以抵销。
参考文献:
[1] 温玉彪.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的调整分录[J].会计之友,2010,(12).
[2] 贾艳丽.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计量问题的探讨[J].企业导报,2011,(11).
[3] 王明伟.浅谈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J].时代经贸,2008,(9).
[4] 王俊杰.浅谈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
[5] 张如.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J].中国集体经济,2009,(19).
篇5: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是指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的联合或获得对另一个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活动的控制权,将各单独的企业组成一个经济实体。企业合并通常采取股权联合和购买两种方式。
股权联合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他们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活动,以便继续对合并后的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国际会计准则规定,股权联合应以账面换出股本的金额加上现金或其他资产形成的额外出价,与账面换入股本的金额之间的差额来调整股东权益。与股权联合有关的支出,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购买是指通过转让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股票等方式,一个企业(购买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活动控制权。购买方式的企业合并与股权联合相比会计处理更加复杂,因而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比较详细,具体是:
1、购买应按其成本核算,购买成本是指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交易发生日购买企业为取得对其他企业净资产的控制权,而放弃的公允价值,加上可直接归入购买成本的费用。
2、购买成本超过购买企业在所购可辩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股权份额的部份,应确认为商誉。商誉应在使用年限内摊销,但其使用年限从其初始确认起不应超过,摊销方法应采用直线法,除非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其他方法更为合适。
3、购买企业在所购可辩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股权份额,超过其购买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负商誉。在购买日能够可靠计量的负商誉,应按如下方式确认为收益:(1)未超过购入的可辩认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负商誉金额,应在购入的可辩认应折旧或应摊销资产的剩余加权平均使用年限内确认为收益。(2)超过部分的负商誉金额应立即确认为收益。与在购买日能够可靠计量的可辩认预期未来损失和费用相关的负商誉,应在未来损失和费用确认时确认为收益,但是如这些可辩认未来损失和费用在预期期间不予确认,则负商誉应按上述两种方法处理。
篇6:企业合并(处理原则)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处理
(一)个别财务报表
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即按照实际支付价款或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二)合并财务报表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母公司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的处理
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后,如果将对子公司部分股权出售,但出售后仍然保留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出售股权的交易区分母公司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
(一)个别报表
从母公司个别报表角度,应作为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确认处置损益,
备考资料
(二)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如果不够冲的,应冲减留存收益。
被购买方的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购买方在企业合并后仍持续经营的,如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100%股权,被购买方可以按合并中确定的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调账,其他情况下被购买方不应因企业合并改记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篇7: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及影响分析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及影响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合并会计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以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与《IFRS第3号———企业合并》的差异为线索,从合并范围、会计处理方法、计量基础三个方面说明了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特色,同时简要分析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及影响并提出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合并会计,会计处理方法
一、我国企业合并会计会计准则与国际企业会计合并准则的差异
虽然我国2006版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但是中国的会计准则由于我们的制度,体制等原因在很多细节方面仍然保持了自己的特色。把我国的《企业合并》与国际会计准则《合并企业会计》进行简单对照就会发现一些差别:
1.合并范围的差异
我国的企业合并准则在合并范围问题上主要倾向于母公司理论。即只要是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公司都应该并入合并范围,而不管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因此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我国产权市场还不够成熟、发生的企业合并有相当的比率为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以我国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纳入了企业合并准则的范围。但是国际会计准则的《合并企业会计》规定合并范围不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异
我国企业合并准则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而《IFRS第3号———企业合并》不涉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规定“所有企业合并都应该采用购买法”。
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与另外一个企业股权结合而不是买卖交易,因此参与合并的各方均按其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合并,合并后各合并主体的权益不能因企业合并而增加或减少。而购买法则被看成是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交易行为,将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入账时应该采用公允价值。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首先我国证券市场还不够活跃,许多功能还被政府控制不能完全发挥其作用,实践证明在这种环境下使用权益结合法并没有多大空间操纵合并当年的利润,也并不会使企业当年的财务状况大幅改变。第二,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企业间的产权交易还不成熟,现有的很大一部分不是企业之间独立完成的合并,往往产权关系复杂,不易辨认购买方,对这部分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不切实际,况且这部分合并案例多数不是合并双方出于完全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采用购买法只会削弱会计信息与现实的相关性。
3.计量属性的差异
我国《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即以购买方为换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工具在交易日的公允价值加上任何可直接归于企业合并的成本为合并成本。
二、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
由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根本分歧在于我国是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并用,而IFRS3仅允许使用购买法。笔者认为这种选择主要基于以下原因:1.在合并理论的选择上,母公司理论用于合并范围的确定,实体理论用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因此我国在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面也采用了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并用的原则。2.购买法的理论基础是公平交易,合并方得到的所有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而使用权益结合法时如果合并前公司合并资产的账面价值比公允价值低,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比公允价值高,则合并报告披露的信息可能与事实相反:低估企业净资产将导致被并企业资产流失,高估企业价值又会损害投资者权益,影响信息的可靠性,削弱了相关性。但是,如果使用购买法,而公允价值并不能准确代表企业的真实价值,就会产生不真实的合并会计数据,给人为调节利润留下很大的空间。则此时采用权益结合法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信息的可靠性较高,会计信息更具有相关性。我国保留权益结合法正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3.购买法将公允价值体现在被并方的账户和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中,当被并方原单独账上记录的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记录时,购买方原单独账上的资产和负债却以历史成本记录,合并后的财务报告便成为一个新旧价格混杂的产物,削弱了企业购并前后会计信息的纵向可比性;而权益结合法保留了被并方合并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不产生新的计价基础,增强了企业购并前后信息的纵向可比性,但对于不同企业间的横向比较却比较困难。
篇8: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及影响分析论文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及影响分析论文
一、我国企业合并会计会计准则与国际企业会计合并准则的差异虽然我国2006版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但是中国的会计准则由于我们的制度,体制等原因在很多细节方面仍然保持了自己的特色。把我国的《企业合并》与国际会计准则《合并企业会计》进行简单对照就会发现一些差别:
1.合并范围的差异
我国的企业合并准则在合并范围问题上主要倾向于母公司理论。即只要是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公司都应该并入合并范围,而不管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因此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我国产权市场还不够成熟、发生的企业合并有相当的比率为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以我国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纳入了企业合并准则的范围。但是国际会计准则的《合并企业会计》规定合并范围不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异
我国企业合并准则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而《IFRS第3号———企业合并》不涉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规定“所有企业合并都应该采用购买法”。
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与另外一个企业股权结合而不是买卖交易,因此参与合并的各方均按其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合并,合并后各合并主体的权益不能因企业合并而增加或减少。而购买法则被看成是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交易行为,将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入账时应该采用公允价值。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首先我国证券市场还不够活跃,许多功能还被政府控制不能完全发挥其作用,实践证明在这种环境下使用权益结合法并没有多大空间操纵合并当年的利润,也并不会使企业当年的财务状况大幅改变。第二,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企业间的产权交易还不成熟,现有的很大一部分不是企业之间独立完成的合并,往往产权关系复杂,不易辨认购买方,对这部分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不切实际,况且这部分合并案例多数不是合并双方出于完全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采用购买法只会削弱会计信息与现实的相关性。
3。计量属性的差异
我国《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即以购买方为换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工具在交易日的公允价值加上任何可直接归于企业合并的成本为合并成本。
二、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
由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根本分歧在于我国是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并用,而IFRS3仅允许使用购买法。笔者认为这种选择主要基于以下原因:1.在合并理论的选择上,母公司理论用于合并范围的确定,实体理论用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因此我国在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面也采用了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并用的原则。2.购买法的理论基础是公平交易,合并方得到的所有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而使用权益结合法时如果合并前公司合并资产的账面价值比公允价值低,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比公允价值高,则合并报告披露的信息可能与事实相反:低估企业净资产将导致被并企业资产流失,高估企业价值又会损害投资者权益,影响信息的可靠性,削弱了相关性。但是,如果使用购买法,而公允价值并不能准确代表企业的真实价值,就会产生不真实的合并会计数据,给人为调节利润留下很大的空间。则此时采用权益结合法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信息的可靠性较高,会计信息更具有相关性。我国保留权益结合法正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3.购买法将公允价值体现在被并方的'账户和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中,当被并方原单独账上记录的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记录时,购买方原单独账上的资产和负债却以历史成本记录,合并后的财务报告便成为一个新旧价格混杂的产物,削弱了企业购并前后会计信息的纵向可比性;而权益结合法保留了被并方合并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不产生新的计价基础,增强了企业购并前后信息的纵向可比性,但对于不同企业间的横向比较却比较困难。
三、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前者要求采用权益结合法,后者要求采用购买法。即我国是允许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并存的二元格局。
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发生在同一所有者控制的企业之间,并购本身没有市场基础,合并对价不一定是双方自愿行为,因此,不能将其看作公允价值。
当前中国的企业合并相当一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上市公司之间的换股合并,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股权还没有明确的市价,即使部分股权已上市流通,但是由于中国的证券监管很不完善,股票价格往往受市场投机因素的作用而不能反映其真正价值,因此,权益结合法更具合理性。
同时我们也观察到中国的市场经济越来越完善和成熟,中国的企业并购将会更多的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进行,交易价格将越来越公允。因此采用购买法核算,将取得的资产、负债统一为公允价值,不断提高会计信息的清晰度与可比性将成为主流。合并准则对购买法的这一规范体现了我国对公允价这一计量属性的接受,顺应了国际上对于交易必须以公允价作为计量基础的核算原则,在购买法成为国际合并会计方法发展趋势的背景下,合并准则的这一规定无疑缩小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差异。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证券市场还没有完全发展等今后一段时期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购买法的实施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购买法的全面推行必将使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
★ 会计企业实习报告
基于会计主体的企业合并抵销处理(通用8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