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仁县教育局公开招聘225名优秀中小学教师

时间:2023-05-31 03:38:07 作者:迷糊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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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贵州省兴仁县教育局公开招聘225名优秀中小学教师

贵州省兴仁县教育局公开招聘225名优秀中小学教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中共兴仁县委、兴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225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术科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设置

详见《兴仁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一),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

4、符合《兴仁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规定的户籍、专业、年龄、学历等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现行政策执行)。

5、在职在编的公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特岗教师)。

6、法律规定其他不予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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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贵州省旌德县教育局公开招聘15名教师通知

贵州省旌德县教育局2012公开招聘15名教师通知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旌德县编委同意,报宣城市人社局审核批准,旌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类别

见“2012年旌德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以前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指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年龄要求的依此类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2年旌德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附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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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贵州省纳雍县教育局公开招聘125名中学高中教师

贵州省纳雍县教育局公开招聘125名中学高中教师

为确保纳雍县20突破高中阶段教育工程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的评估验收,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纳雍县教育工作及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履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纳雍县县直中学高中教师12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纳雍县县直中学高中教师125名,具体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见纳雍县县直中学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

二、招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5年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考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发布招考聘用通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0日至2012年5月23日下午6:00前;

(二)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纳雍县2012年招考聘用县直中学高中教师报名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四)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达不到3:1,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计划。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领发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25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准考证。

领发准考证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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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徽省利辛县教育局公开招聘284名中小学教师

2012年安徽省利辛县教育局公开招聘284名中小学教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用人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教师法》,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优秀人才引进我县教师队伍中,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二、招聘岗位计划

根据学校空缺岗位情况,计划招聘教师284名。其中:高中教师56名,初中教师90名,职高专业课理论教师6名,特教学校教师12名,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教师60名。具体岗位见《2012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章》。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部队现役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职高专业课理论教师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特教学校教师须有中等师范特教专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中等师范幼师专业及以上学历;我县在编教师和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部分特殊岗位教师(见岗位简章)不限此项,但须在聘任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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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广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4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广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4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广安市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考聘教师,现将公开考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ahrss.gov.cn、广安教育网 www.gaedu.gov.cn 网上发布,下同):

一、考聘对象

⑴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应、往届毕业生;

⑵广安市内外在编在职教师。

二、考聘名额

⑴广安友谊中学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4名(其中:10名教师派往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支教);

⑵广安实验学校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名;

⑶广安市第一幼儿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名;

⑷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财政拨款事业编制4名。

三、考聘条件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广安市第一幼儿园岗位应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广安友谊中学及派往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支教教师应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3、遵纪守法,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不能报考;

4、具 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 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 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四、考聘岗位

详见《2012年广安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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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广东省阳春市教育局公开招聘58名中小学教师

2012年广东省阳春市教育局公开招聘58名中小学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阳春市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阳春市教育局、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8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共58人)

(一)普通高中教师

共12人,其中:

1、阳春三中5人:政治1人、数学2人、历史1人、地理1人;

2、潭水中学1人:地理1人;

3、春湾中学5人:地理1人、生物1人、体育1人、美术1人、音乐1人;

4、合水中学1人:地理1人。

(二)职业高中教师

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3人):音乐2人,体育1人(篮球特长优先)。

(三)镇初级中学教师

共13人,其中: :

1、陂面中学1人:音乐1人;

2、大陈学校5人:数学2人、地理1人、美术1人、体育1人;

3、圭岗中学1人:美术1人;

4、双蛑醒3人:生物2人、美术1人;

5、市民族希望学校1人:语文1人;

6、松柏中学1人:音乐1人;

7、岗美中学1人:音乐1人。

(四)镇小学教师

共30人,其中:

1、英语:19人;

2、计算机:11人。

具体岗位在择岗时提供。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4、学历条件:

(1)高中教师(含职业高中教师):具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非师范类的,还要求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书。

(2)镇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具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非师范类的,报考初级中学还要求具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具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书。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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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江西赣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江西赣县教育局2012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招录指标、招录范围、招录条件、招录程序、招录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为初中语文10人、初中数学10人、初中物理15人、初中化学10人,小学语文15人、小学数学15人,共75人。

三、招聘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赣县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或者赣县籍在其它县(市、区)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赣县籍的认定办法为参加高考前系赣县户籍或12月31日前具备赣县户籍的'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教师的需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需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5)已签约在赣县教育系统任教的毕业生或赣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含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方式

1、招聘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100分)以及所报学科的教材教法和专业知识(100分),面试100分。

2、根据招聘计划,依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直至计划聘满为止。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文化考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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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四川省旺苍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20四川省旺苍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拟公开招聘118名中小学教师补充到中小学校。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 12月31日前在我县学校代课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可报考小学岗位。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118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粮贸超市三楼)。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报考者。资格初审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

3.现场照相。报考者在提交《报考信息表》后,由旺苍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报考者现场照相。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现场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未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1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特困考生在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办理免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旺苍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将招聘计划调整到其它需求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无法联系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调整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报考者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岗位调减或取消的信息,2011年7月25日前在旺苍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2011年7月26日前凭本人身份证、《报考信息表》和缴费票据(票据兑奖凭证刮涂无效)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粮贸超市三楼)退回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四)领取准考证

2011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 4:30―18:00),报名且缴费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粮贸超市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50%+《专业知识》×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卷合堂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综合知识》包括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四川省情省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常识、时事知识等内容。《专业知识》为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8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8月5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旺苍人事人才网、旺苍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报考者直接上网查询。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相应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1〕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相应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提交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留存县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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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44名教师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局2012公开招聘44名教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发〔2006〕2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经新蒲新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4名。为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说课、结构化面试、体检和考核(审查)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考。

二、招考岗位及数量

高中教师7名;初中教师11名;小学教师26名;共计44名。具体招考学校及职位详见《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遵义市户籍应往届毕业生、区外在职教师。

2.新蒲新区户籍外应往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新蒲新区户籍或新蒲新区生源,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户籍不是本区但在新蒲新区任教一年以上教师志愿者(截止到206月30日),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以上。

4.区外在职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报考教师的',应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教师志愿者;在职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教师志愿者;在职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或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教师志愿者、在职教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2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7)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的。

(8)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9)区内在职教师。

(10)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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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四川绵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124名中小学教师通知

2012年四川绵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124名中小学教师通知

为 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和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工作试行 办法》,经市政府批准,8所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体育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24名教师和工作人员,其中:南山中学47名、实验高中8名、绵阳一中14 名、普明中学7名、机关幼儿园12名、花园实验幼儿园10名、体育馆2名、科创区博雅学校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绵阳人才网www.myhm.org、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和绵阳教育体育网www.my-edu.net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见附表2、3各岗位要求。

3.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以下。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2、3。

4.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2、3。

5.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6.在职教师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8月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在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尚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县市区或园区人社部门同意的。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

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并负责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工作,招聘学校负责宣传报名、资格初审、政审考核等工作,市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方式按照招聘岗位分为两种:

(一)教师岗位(附表2所列岗位)。通过笔试和教育技术能力测试、试讲、综合面试等程序逐轮淘汰确定拟聘人员。

(二)非教师岗位(附表3所列岗位)。通过笔试和综合面试,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12年8月1日(每日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日17:00)。报名地点为招聘单位。

报 考人员现场报名需携带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 时毕业证、学历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教学和其他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能够证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或园区人社 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资 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和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负责,政审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由市教体局、招聘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市人社局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 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现场报名时,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于2012年8月3日送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缴费和办理《准考证》

经 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到市教体局指定单位办理《准考证》,《准考证》于2012年8月5日在招聘单位领取,请考生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按照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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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浙江宁海县教育局公开招聘43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浙江宁海县教育局公开招聘43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3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其中:语文15人(其中1人为初级中学指标),数学7人,英语11人(其中1人为初级中学指标),科学5人,计算机2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宁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宁海生源是指经高考并被录取时户口在宁海。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海县常住户口(以2012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海县常住户口(以2012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在宁海县范围内全日制中小学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4、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海县常住户口(以2012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在宁海县范围内全日制中小学累计任教5年及以上且度仍在宁海县范围内全日制中小学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任教年限计算至2012年8月底)。

5、报考者所学专业同招聘学科所需专业应相符,报考者所学专业同招聘学科所需专业不一致的,也可以按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资格类别报考相应学科,不受专业限制。

6、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7、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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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新学期各学校(幼儿园)师资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中小学教师61人、职教专业教师11人、幼儿园教师20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品德要求: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户籍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萧山生源或萧山户籍。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一本毕业生生源地放宽至浙江省。

职教专业教师:浙江生源或浙江户籍。

3. 学历要求:

高中教师为普通高校重点批(一本)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其中音乐、体育学科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初中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小学教师为大专及以上,幼儿园教师为大专及以上,职教理论教师为本科及以上,职教实习指导教师为大专及以上。

4. 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应届生按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应届本科生各专业均可报考幼教岗位)。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小学教育专业有明确方向的,也可报考该方向的小学学科。文科综合专业可报考历史学科,理科综合专业可报考物理、化学、生物和科学学科。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可以报考科学学科。

往届生按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2010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无资格证的,须具有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的可以报考科学学科。持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反之不能报考。

(2)职教专业教师:

理论教师:应届毕业生按相应专业报考对应的`岗位;往届生应具有相应专业岗位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初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应专业岗位实践经历并取得相应专业岗位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3)具有高于“学历要求”起点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其高学历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报考。

5. 普通话要求:

具有省语委颁发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职教的不作要求。

6. 年龄要求:

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今连续任教5年及以上的学校现自聘教师,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幼儿园高级(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至今连续幼教任教以上的幼儿园现自聘教师报考幼教岗位者,和已取得相应专业岗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报考职教岗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招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程序: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志愿填报、公示和聘用等。资格审查包括初审、复审和再审,并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具体招聘办法和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7月1日8:30至7月3日16:30。

2. 报名方式:登陆萧山教育信息网,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3.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应如实填写基本信息,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层次和学科。“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中学阶段开始填写,时间经历必须连续,不得空缺。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报名成功后,系统会出现网报号,请考生牢记网报号和密码!网上提交后个人报考信息修改可凭网报号和密码进入修改。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应以资格审核为准。

4. 调整报名:2011年7月5日。

经网上报名后,于2011年7月4日在萧山教育信息网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需要调整报名的考生,可在7月5日凭网报号和密码在网上调整报名信息,截止时间为7月5日16:30,逾期将关闭报名系统。

(二)资格初审

2011年7月7日至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16:30),根据网报时预约的时间段,到电大萧山学院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等,规定时间内未经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报名。学科岗位计划指标与符合报名资格人数的比例为:招聘1-3人按1∶3控制,招聘4-14人按1∶2控制,招聘15人及以上按1∶1.5控制。其中,高中和职教岗位由于上次招考中报名人数普遍不足,导致指标大量核减以至取消岗位,为此作为紧缺学科比例均按1:2控制。报考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和网报号。户籍地归属的期限及其它报考资格必备条件的期限,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6日,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 户口簿(卡)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和本人两页);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应届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往届生毕业证书(留学人员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未签者一式三份、已签者一式一份)及复印件(一份),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 应届生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教师资格证书(2010届本科及以上无资格证的,提供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教除外;

7. 30周岁以上者的任教年限证明原件(单位及镇街中心辅导学校盖章);

8. 幼教35岁以上者的幼儿园高级(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 高中教师“普通高校重点批(一本)毕业生”证明原件;

10.职教专业教师技能等级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实习指导教师三年及以上对应岗位实践经历证明原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所有学科或岗位均设“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两门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知识和教材教法。笔试各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试卷分别设中学卷和幼教卷,报考职教和小学的考中学卷。具体笔试形式、内容、范围等详见附件2。音乐、体育、美术和职教专业学科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考生可按所报学科按中学及职教层次自行准备。

2. 笔试分值:“教育基础知识” 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别按30%和70%的分值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3. 笔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教育基础知识8:00-9:30,学科专业知识10:00-11:30。

4.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或专业测试

1. 面试或专业测试对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核定指标1:3(幼教1:2)的最高比例确定,如实考人数不足比例的,以实考人数确定面试或专业测试人员。报考普通学科的考生参加统一面试,报考职教、幼教和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2.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水平、教学方法和应用能力、技能技巧等方面。

3. 专业测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项内容,幼教技能测试内容为“说、唱、弹、跳、画”五项基本功。具体测试时间、内容、方法和要求另行通知。

4. 面试或专业测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

1.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核定指标与体检人数比例:招聘1人1∶2;招聘2人1∶1.5;招聘3至4人1∶1.2;招聘5人以上1∶1.1。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考核与志愿填报

1.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核定指标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考核。

2.志愿填报: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本人意向,选择若干个志愿填报,并填写是否服从调配意愿。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

(七)公示与录用

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萧山人事编制网和萧山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统一实行人事代理制。

四、其他事项:

1. 《准考证》、《查询成绩单》等由考生在萧山教育信息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可在笔试前三天打印,《查询成绩单》可在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打印。相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萧山人事编制网和萧山教育信息网,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2. 在招聘工作的各个阶段性程序中,当招考总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当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成绩统计过程中如有小数,则保留两位小数。

3. 在招聘工作的各个阶段性程序中,如发现有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岗位。

4. 出现放弃、淘汰、取消资格等情形时,缺额人员在相应环节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每一阶段只安排一次递补。

其它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7195、82622107。

附件:1、萧山区2011年教师补充招聘计划指标

2、萧山区2011年招聘教师学科考试说明

杭州市萧山区人事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篇13:山西古交市教育局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山西古交市教育局2012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合理及教师短缺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太原市人社局核准,现就我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50名)。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热爱教育事业;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仪表仪态符合教师要求,无口语表达障碍;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3.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户籍、年龄条件(详见《古交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本市编制内的在职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4.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达面试平均成绩以上的,经领导组研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按增加名额从高到低进行体检考察后录用。增加名额面试前在古交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其中,初中、小学教师全部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所招聘教师任教未满5年者不得辞聘或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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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浙江杭州西湖区教育局公开招聘172名中小学教师

20浙江杭州西湖区教育局公开招聘172名中小学教师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含西湖风景名胜区)所属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等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172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2年5月份统一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2届及尚未就业的`2011届毕业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和具有杭州市区户口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其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符合户口进杭条件);(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2届 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除外)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 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

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师范类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所需材料与2012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相同。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的还须具有杭州市区户口。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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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扬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扬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含代招机关一园、机关二园各1名幼儿园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至6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6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㈥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www.zjrsks.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7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8日16:00。

㈡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教育信息网(www.yzedu.net/)、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zrs.gov.cn/)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10日9:00-16: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5-17日,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㈤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市教育局根据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㈠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㈡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扬中教育信息网、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测试的资格,并依据缺额情况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线内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教学用人单位特点以及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这三种方式中的两项或者三项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考试委托相关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篇16:湖南隆回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国家教师147名

湖南隆回县教育局2012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国家教师147名

湖南省隆回县位于湘西南,距省城长沙3小时车程,有沪昆高铁、上瑞高速、320国道贯通县境。全县120万人口,26个乡镇,380多所学校,7000余名教师,13万余名学生。我县因教育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国家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岗位需要、学科对口的'原则。

3.坚持教师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共招聘教师147名,其中小学教师50名、农村边远学校小学教师30名、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初中教师39名、县职业中专教师12名、高中教师11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在所聘学校或乡(镇)连续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农村边远学校本人自愿在首聘岗位连续工作不少于15年,且做出书面承诺,聘用后装入本人档案;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4.户籍:见附表

5.教师资格证要求:①报考初中及以上学校岗位的,须具有相应层次、相应类别的有效教师资格证,报考县职业中专的专业教师除外;②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有效教师资格证。

6.学历:具体要求见《隆回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应聘条件一览表》

7.凡报考我县特岗教师的以已确认的特岗岗位为准;

8.凡已婚考生报考,须出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生育状况证明;

9、大学生村官限2008、在我县乡村任职者。

10.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限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凡高校毕业两年后的考生,需持政府人事部门的人事代理合同或人才交流中心证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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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广东信宜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广东信宜市教育局2011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市编委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具体各科名额分配在考试前公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信宜籍生源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的未就业的毕业生(已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生,不含已辞职、离岗的教师)。

3、在信宜市“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D,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为线),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三)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三、报考事项

1、报到报名时间:2011年7月19日至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日不上班)。

2、报到报名地点:信宜市教育局一楼大堂。

3、报到报名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带备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大一疾噬近照2张,报名考务费50元。

②已在人事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信宜籍生源往届毕业生,带备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大一疾噬近照2张,报名考务费50元,并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人事代理手续。

③支教毕业生,带备考核证明、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疾噬近照2张,报名考务费50元。

- l9 J! {- X. k, {; ?8 r 更多教师招聘信息请访问:www.jobsoon.cn

4、报名时,严格按对口专业报考(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按支教科目报考),录取时,如发现有专业不对口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考试科目

分专业课和公共课。其中专业课(含教学法)成绩占笔试的70%,主要考核该专业(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公共课(含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占笔试的30%,主要考核担任该专业(科)教师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设在信宜市第一中学。

(二)面试

1、将笔试和加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专业(科)招考教师名额(人数)分专业(科)计算确定试教考核对象(考务费50元/人),具体计算函数为:

(1)y=3x(1≤x≤10)

(2)y=1.5x+15(10<x≤50)

(3)y=1.4x+20(x>50)

其中,x代表某专业(科)招考教师名额,y代表某专业(科)试教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2、面试的形式为现场试教考核。主要考核面试者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其中计算机、美术、音乐、体育教师为试教和术科考核(试教占50%,术科占50%)。试教内容为所报科目的现行初中教材内容(教材自行准备);试教课题为现场抽课题签确定,抽定课题签后备课一小时;试教时间为10分钟左右,试教后现场公布试教成绩。

3、计算机、美术、音乐、体育等专业(科)教师考核术科的内容和要求在试教前通知。

4、试教考核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

1、硕士毕业生加10分;“211工程”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加8分;其他本科毕业生加5分计入总成绩。

2、“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加10分计入总成绩。

以上加分可累加并计入总成绩。

(四)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的比例及加分合成总成绩。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和加分的总成绩按各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同一科目中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现象,则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拟录取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再审核确定录用人员。

按各科考生的总成绩高低为先后顺序,由各科考生根据各岗位对应的名额(分中学、小学)自由选择岗位,如入围的考生无法选择到合适的岗位或不参与选择的,则作自动放弃录取处理,余下的名额由同一科目的高分者依次递补(选择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2、选择到镇中小学工作的毕业生,由镇中心学校按规定分配到中学或小学工作。

3、考试、录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七、待遇

1、被录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参加新教师培训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教师,享受同类正式教师工资待遇。如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满后不再聘用。

2、录取到镇学校工作的毕业生,必须在该镇服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 宜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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