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时间:2022-12-01 02:31:57 作者:宠友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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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也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也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趋严重.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作为环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维护公众自身生存环境,弥补国家在环境保护中的'不足,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内涵入手,介绍公众参与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法律依据,并通过分析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现状和缺陷,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作 者:戴茂华 曾璋勇  作者单位:戴茂华(东华理工大学,文法艺术学院)

曾璋勇(江西司法警官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刊 名:大家  PKU英文刊名:GREAT MASTER 年,卷(期):2009 “”(12) 分类号: 关键词:环境保护   公众参与   完善  

篇2: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探析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探析

通过分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内涵与理论依据,说明了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的必要性.通过研究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有效制度与经验,并据此提出健全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议.

作 者:郝慧 Hao Hui  作者单位: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州,350002 刊 名:环境保护科学  ISTIC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 年,卷(期):2006 32(5) 分类号:X3 关键词:公众参与   环境权   公众参与机制  

篇3: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IA)中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

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IA)中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

本文通过分析公众参与的概念和作用,归纳我国EIA中公众参与的发展历程,探讨公众参与中存在的.问题,对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提出了策略性建议.为进一步完善EIA中的公众参与机制提供了新的思路.

作 者:曾珩 刘丽  作者单位:曾珩(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刘丽(江西师范大学)

刊 名:科技创新导报 英文刊名: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HERALD 年,卷(期):2007 “”(31) 分类号:X820.3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EIA)   公众参与机制   对策  

篇4:浅析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浅析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摘要:公众参与是环境保护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环境法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有重要作用.然而我国环境法中公众参与制度尚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文章结合相关规定对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提出了建议.作 者:钱峥嵘    QIAN Zheng-rong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武汉)研究生学院,武汉,430072 期 刊:环境科学与技术  ISTICPKU  Journal: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年,卷(期):2007, 30(z1) 分类号:X32 关键词:公众参与制度    缺陷    完善   

篇5: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

公众参与制度是环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国基于国情而建立了不同的机制,在对各国公众参与机制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我国借鉴各国的有益经验,应当明确公众范围,确定公众参与的内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公众参与方式,并设计合理的`公众参与程序,明确公众参与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效力.

作 者:饶世权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四川,成都,610031 刊 名:资源与人居环境 英文刊名:RESOURLES INHABITANT AND ENVIVANMENT 年,卷(期):2007 “”(8) 分类号:X3 关键词:环境保护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主体   被动式行政性参与   公益诉讼  

篇6:浅论澄海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

浅论澄海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

从澄海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现状出发,从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拓宽和畅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渠道、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和制度以及政府部门的鼓励和扶持等方面探索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从而提高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力量,最终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

作 者:杜雪媛  作者单位:汕头市澄海区环境宣教中心,广东汕头,515800 刊 名:能源与环境 英文刊名:ENERGY AND ENVIRONMENT 年,卷(期):2009 “”(6) 分类号:X321 关键词:公众参与   环境保护   环保意识  

篇7: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全文

关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畅通参与渠道,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制定政策法规、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监督违法行为、开展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公共事务的活动。

第三条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应当遵循依法、有序、自愿、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环境保护相关事项或者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求意见时,应当公布以下信息:

(一)相关事项或者活动的背景资料;

(二)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三)公众提交意见和建议的方式;

(四)联系部门和联系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征求意见的时限内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组织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的,应当对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调查问卷所设问题应当简单明确、通俗易懂。调查的'人数及其范围应当综合考虑相关事项或者活动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组织公众参与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等因素。

第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的,应当提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议程等事项通知参会人员,必要时可以通过政府的网站、主要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告。

参加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以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环保社会组织中的专业人士为主,同时应当邀请可能受相关事项或者活动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参加。

第八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并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第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研究,在作出环境决策时予以充分考虑,并以适当的方式反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支持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政府的网站等途径,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第十三条 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核实举报的事项,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十四条 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奖励。

国家鼓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推动有关部门设立环境保护有奖举报专项资金。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符合法定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节约意识;鼓励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形成低碳节约、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项目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其他部门规章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篇8: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探讨论文

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探讨论文

摘要:目前,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已经获得了各国的认可,并且在各个国家都开始实行,确保了公众参与环境可以得到有效的监督,使得环境中的一些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积极地邀请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不仅可以使环境的行政效率得到有效的提升,同时也可以使公民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以更好地保障生态环境的平衡。希望本文对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的研究,能够更好地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重要性;完善措施

环境问题是目前社会各界都在探讨的问题,针对环境实施保护,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的共识。为保障环境可以得到良好的保护,就需要合理的建构相应的公众参与制度,依据该制度来确保公众可以更为积极地参与到环境保护中,以减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1.1可有效地遏制坏境违法行为的出现

环境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与政府有着一定的关系,然而,环境问题涉及到多个层面的内容,执法机关在进行环境监督的过程中,也无法做到针对所有的环境问题实施监督,所以,建构公众参与制度,可以依据该制度来更好地防止环境违法问题的出现,有效地弥补执法机关在监督上的缺陷,防止环境问题更加深入的恶化。另外,我国的环境执法机关本身建立的时间就较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出现了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情况,对于环境违法行为表现出了放纵的姿态,再加上一些利益的诱惑,执法机关屡屡出现违法的行为。而面对这样的状况,公民逐渐意识到了自身的责任,其环境保护意识也在逐渐地转变,其作为权利的执行者以及权利的拥有者,传统的环境治理方式已经不再适用于现今社会的发展。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方式就是在这一趋势下发展得来的。在环境管理中,公众积极地参与,所具有的优势更为明显。第一,环境与人们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将两者高度地结合在一起,可以确保环境决策所依据的资料更加地可靠,这样可以使得环境管理中的政府行为得到优化,确保环境政策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需求。第二,在环境管理中融入公众,可以使得社会资源进一步得到节约,从而确保政府可以获得更多的财力和人力的支持。第三,公众参与到环境管理中,可以使得环境执法机构的监督职能得到有效的补充,使得执法机关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地改正。

1.2可以使环境行政效率得到有效的提高

在环境管理中,公众积极地参与,能够有效地降低环境决策的失误率。就实际情况而言,人们在理性上有着局限性,不会对环境决策作出准确的判定,并且会在环境决策中,融合一定的主观因素,这样就会使决策具有主观性,而这样的决策无法充分地考虑到各种措施,另外,在专业知识的掌握上,以及在价值观的把控上,也会相应地受到环境决策的影响。而为保障环境决策可以带来积极的影响,并且保障环境决策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就需要制定出具体的公众参与制度,使得公众与环境之间形成紧密的关系,从而获取更为全面的信息,针对环境状况做出更加精确地判断,这样可以使得政府做出的环境决策更加的切合实际。另外,公众参与制度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使得各级利益团体可以有效地依据公众参与制度这一平台,实现利益团体之间利益的均衡,从而使得在环境保护中可能出现的矛盾与问题能够得到有效地消除,保障相关的法律制度可以得到更为有效地实行,这样会使得环境行政效率进一步地得到提升。

1.3可以有效地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能够进一步地使得人们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得到有效的提升。同时,合理地将公众参与制度融合到环境决策中,能够结合群众的观点,及时有效地发现决策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了解民意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解决,使得环境保护更加的贴合民意。就这一点来说,所作出的环境决策很容易受到公众的认可,一般来说,公众对于自己的付出,总会持有一种珍惜的态度,这样就会使其更加珍惜自己所作出的环境决策,使其能够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以更好地保障环境决策的有效执行。而就相关的研究数据可以充分地表明,与民众生活相贴近的环境知识,公众对其有着更加深入的了解,例如垃圾污染以及有机食品等。一般对这些环境知识的了解程度均在5成以上。但是,针对人们生活相脱离的环境知识,人们了解的程度相对来说较低,一般在5成以下。针对调查所得的数据可知,公众在针对环境保护知识进行获取的过程中,主要采取的途径就是互联网以及电视媒体两种。相较于传统的报刊杂志来说,这两种知识获取途径更加的直接和全面,所以,要想能够使得公众可以更好地融合到环境保护中,就需要做到从实际出发,积极地参与,这样才能够获得更全面的环境知识,确保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

2公众参与制度内容

公众参与已经被确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写入教材中,具体内容为:“所谓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平等参与环境管理、环境决策的权利”。但是,徒有原则做理论指导,没有具体的制度做支撑,公众参与依然只是一句空谈,没有现实意义。目前诸多学者对公众参与制度的内容众说纷纭,无法定论。但从其本质与特征来看,有3点内容得到学者们一致认同,分别是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和环境救济权。其中,环境知情权是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中的前提和基础。笔者认为,任何一个公民都享有知悉行政机关所持有的环境信息的权利。而环境参与权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核心内容,它是集于环境立法,环境行政和环境公益诉讼于一身的集合性权利。环境参与权主要包括参与环境立法权,参与环境决策权,环境行政听证权和环境监督权。另外,环境救济权在环境法上主要表现为环境公益诉讼。它的.公益诉讼是指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凡市民均可提起;私益诉讼是保护个人所有权利的诉讼,仅特定人才可提起。

3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的方式

3.1依据法律确定公众的环境权

在目前的我国的民主政治中,环境法中的公众参与原则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民主政治的需求,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了社会文明的进步情况,有效地确保了环境保护中,民主理念的融合。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进程中,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也在进一步地提升,而且还依据宪法不断地对公众参与制度进行改进和更新,使得公民的参政议政愿望得以有效地实现,确保了环境管理成本可以得到有效地降低,促进了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效构建。

3.2确立民间环保机构一定的法律地位

我国为了能够使公众可以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在民间设置了的相关的环境保护机构,但是这些机构的设置时间相对较短,而且没有赋予其一定的法律职能,其法律地位也并没有确立,这样就使得该机构形同虚设。解决这问题,需要相关的立法机构可以制定出具体的社团组织法,并对民间环保机构的相关文件实施条款的完善,同时赋予其专属的职能,严格地依据其本身的特性以及活动规范等,制定出更加具体的民间环保机构法律条例。由于我国的民间环保机构属于公益性质的机构,所以,其成立的条件在规定上有着明显的特殊性。另外,需要合理的选取民间环保机构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的配置,针对机构的纪律、业务范围等进行更加详细的规定,从而构建出更加完善的民间环保机构,同时这些机构要积极地进行环保工作,针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确保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3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提高和我国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传统的依靠国家管理社会公共利益,已经不能达到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目的,因此引进环境诉讼制度是十分必要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公众维护其自身环境权益实现的最终途径,更是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实现的程序性保障。环境公益诉讼因其具有公益性和私益性两种属性,在法律体系中应保持独立的地位。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利于我国的法制建设,弥补我国在环境救济权方面的空白。

4结语

综上所述,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不仅能够使得环境中的违法行为可以得到有效的遏制,同时也可以使环境行政的效率进一步地提高,保障公民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可以得到有效地提高,虽然我国已经建构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并有效地实行了该制度,但是在社会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环境问题也呈现出多样化,为了能够使得环境可以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就需要不断地对公众参与制度实施完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公众参与制度更加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从而可以更好地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瑞.论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缺失[J].理论视野,2010(9):34-37.

[2]崔华平.美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J].环境保护,2015(24):88-91.

[3]张盼.论环境知情权[J].经济师,2012(6):81-83.

[4]李健民.对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几点思考[J].环境,2012(S2):110-111.

[5]陈润羊,花明.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J].广州环境科学,2014(3):30-33.

篇9: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

摘要:我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局限于建设项目的'决策阶段,其适用范围和空间小,时间短,以及预测功能体现不强,监督机制不完善等,使其不利于调整好整体环境保护与单项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也不能满足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颁布,促进了我国环保影响评价制度中的进步和发展,也留下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如何来完善这一制度,不仅关系到增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效性,而且有利于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作 者:咸志涛  作者单位: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湖北,武汉,430223 期 刊:企业导报   Journal:GUIDE TO BUSINESS 年,卷(期):2010, (7) 分类号:X8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完善    比较   

篇10:论中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设

论中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设

公众参与是环境保护最有力的支持之一,是解决中国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环境意识、生态文明的发育程度,体现着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水平.从公众参与的内涵及法律依据着手,说明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并分析目前中国公众参与的现状:虽然环保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还很低.通过分析其原因,指出只有建立健全环保公众参与制度,实现有效的公众参与才是推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力量所在.

作 者:韦芳 胡迎利 万涛 Wei Fang Hu Yingli Wan Tao  作者单位: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江苏,赣榆,222100 刊 名:环境科学与管理 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MANAGEMENT 年,卷(期):2007 32(10) 分类号:X24 X197 关键词:环境保护   公众参与   环境权益  

篇11:公众参与下环境保护论文

公众参与下环境保护论文

1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涵义

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学者阿诺德•考夫曼提出“参与式民主”概念后,该词被广泛使用于基层民主领域,如工作场所、社区管理的民主和校园学生运动等。上世纪九十年代,公众参与的概念开始传入中国,并逐步兴起。俞可平教授是较早就涉足公众参与研究的学者,他认为,公民参与又称公共参与、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民生活的一切活动。就其涵义,大多数学者认为,环境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里,公民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与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2国内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立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但据此可认为是我国实行环保民主和公民参与环境管理的宪法依据。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中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众参与与环境影响评价作了较详细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公众参与法律制度构建的重要过程和文件。2011月28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颁布,填补了全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综合立法的空白,将为国家层面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提供有益探索和经验,开创了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3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

3.1逐步完善环境权的立法

公民环境权是环保领域的基本人权,是环境诉讼的根基,应当于《宪法》中明确公民的环境权。修订宪法需要等待时机成熟。鉴于对确立环境权的迫切需要,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增加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专章,这样既满足了迫切需要,又在运行中为修订宪法进行实践,确保了法律的稳定性和普适性。《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分为总则、环境信息的公开与获取、公众参与的范围和途径、公众参与的保障和促进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四十三条。《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基本权利;政府与公众参与相关的职责;环境公众参与的范围、内容、方式、渠道、途径和程序;公众环境责任和义务;明确违反公众参与规定的法律责任;加强环境教育与传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条例》的颁布是新常态下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现实需要和具体实践。

3.2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环境保护、教育、文广新局、司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众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推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事务。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应当将环境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参加环境教育实践活动,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被依法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接受环境教育培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选聘具有行业、专业代表性以及热心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的人员担任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定期对社会监督员进行培训,制定社会监督工作方案,为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3.3政府、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一是政府环保领域的信息公示。各级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向民众公开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排污单位和违法企业名单、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等环境信息,从而实现民众对环保执法的监督。政府发布环境信息的方式可以为:通过政府网站、公报、资料索取点、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报刊等途径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并提供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服务。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定期或者根据情况及时发布政府环境信息。二是企业环保领域的信息公示。由于企业排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让企业进行环境信息公开是有必要的。企业发布环境信息的途径可以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建立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报纸和其他形式的媒体等。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公开单位名称、地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记录;环境保护投资、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发生过污染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监测结果;排污费(税)的缴纳、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状况等。鼓励重点排污单位以外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成份、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

3.4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请提供法律援助和污染损害取证等方面协助的,建议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首次对公益诉讼进行了具体探索。如第二十九条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获取的赔偿、补偿资金,应当用于环境治理、生态恢复和诉讼救济等。

3.5发展民间环境保护团体

公众、政府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的渠道是导致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成立一个第三方的组织,对协调沟通公众参与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政府机关,要对民间环保组织予以支持引导,对各类环境保护组织进行培训,多层次的搭建政府与公众座谈与对话的平台。其次,进行环保工作不单需要政府的投入,还需要有经济实力的个人加入,给环保事业带来勃勃生机。《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鼓励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依法监督信息公开情况,收集整理已经公开的环境信息,开展调查评估活动。针对环保社会组织不发达现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或者其他方式,支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政策、法规、规划和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咨询、培训服务、法律援助以及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等活动。

4结语

公众关注环保,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情况却并不可观。从我国实际出发,完善环保工作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是保护环境的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为公众提供全面参与渠道,以促进环保工作的发展。

作者:赵长军单位:唐山市丰南区环境保护局

篇12:论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

论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

世界环保事业的.最初推动力量来自于公众, 没有公众参与就没有环境运动.文章论述了公众参与对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分析了我国公众参与度低的原因并提出了促进公众参与的思路与对策.

作 者:陈少坚 张云峰 Chen Shaojian Zhang Yunfeng  作者单位:陈少坚,Chen Shaojian(江苏省泗阳县环境保护局,江苏,宿迁,223700)

张云峰,Zhang Yunfeng(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广东,广州,510641)

刊 名:广东化工 英文刊名:GUANGDONG CHEMICAL INDUSTRY 年,卷(期):2009 36(11) 分类号:X 关键词:环境保护   公众参与  

篇13: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研究进展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研究进展

本文首先对国外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研究文献按照时间顺序兼顾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两个方面进行了梳理和回顾,并对国内文献研究的现状进行了总结,在对二者研究进行简要评述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的研究方向.

作 者:王凤 卢春香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069 刊 名: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英文刊名:ENVIRON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年,卷(期):2008 “”(3) 分类号:X2 关键词:公众参与   环境保护  

完善制度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探讨

完善制度建设

试论环境解说与公众参与

浅析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效性提高的途径

完善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的探索

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思考

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问题初探

建立完善城乡基本医疗救助制度

也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锦集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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